奉主名聚会(十九): 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


(A)       引言

在还未讨论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fellowship between assemblies)以前,[1] 我们必须回答一个出现在每一个会思考的基督徒脑海中的问题: 圣经中的“样式”(或译: 模式, pattern)有多重要? 或说圣经中的“训令”(另译: 训诫, precept)[2]比“样式”有更高的权威吗? 在我们最初的介绍中(指作者所著的《聚集归入祂的名》一书的导论中), 我们探讨了解经的原则, 并且看见神在圣经中给予我们“确实样式”(positive pattern),[3] 使我们在召会事务的做法方面得着指引.

 

当我们宣称某个样式是确实的, 我们的意思是说它给予我们确实的指导(positive guidance), 虽说它不一定禁止他人尝试实行的许许多多其他事物. 让我们以蓝图作为类比(analogy): 一座建筑物的蓝图在建筑材料、尺寸和规格方面, 给予明确实际的指示; 蓝图告诉建筑工人他应该做什么, 而没有告诉他不可以做什么. 无论如何, 若建筑工人要符合绘图建筑师和投资建造者的意思, 要讨他们欢喜的话, 他就不会做那些没有在蓝图里的事物(特指那些违反蓝图设计意图的事物). 在新约的召会方面, 我们就有这类的样式蓝图(以作为我们遵守或效法的“榜样”或“典范”, 故本文也将之译作“样式典范”).[4]

 

所有蒙圣灵教导的圣经学生都会察觉到, 圣经不单给予我们明确清楚的“训令”(precept), 也给予我们作为典范的“样式”(pattern)来引导我们. 例如, 圣经不单在教义上教导我们在神救恩的工作方面, “我们原是祂的工作, 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为要叫我们行善, 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 圣经也给予我们训令  —  “…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弗5:8-9). 然而, 神赐下祂的真理时, 不仅是列出条规(regulations), 更是给予我们活的榜样, 知道如何实践它, 所以我们读到: “也要凭爱心行事, 正如基督爱我们”(弗5:2).

 

唯恐有人质疑, 所以彼得说: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 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 给你们留下榜样, 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彼前2:21). 因此, 在启示真理方面, 神给予我们教义、训令和样式, 而三者之间都相符一致(没有彼此冲突). 这就是确实样式的原则, 而且神用祂自己的爱子作为样式(模式), 也用一切在较低程度上效法基督的人作为样式, 所以保罗说: “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 所领受的, 所听见的, 所看见的, 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 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腓4:9).

 

对于许多读者, 上述所言看似初级的, 但我们倾向于忽略它的价值与重要性. 我们以为许多信徒知道上述这原则, 但我们有需要重述这些解经的基要原则, 使我们正确明白圣经. 神透过新约中的敬虔样式把很多关于召会的实践(practice)赐给我们. 当主耶稣对门徒说: “你们应当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 这是主耶稣赐给我们的训令, 而“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徒20:7), 这是新约圣经的样式. 我们不难看到训令与样式是相符一致的, 当两者有明显的相符一致时, “样式”就与“训令”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了.

 

在有关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 我们拥有新约圣经的“训令”和“样式”作为我们的指南. 最初只有一个召会  —  在耶路撒冷属神的召会. 这耶路撒冷召会在地方性召会的秩序和运作方面是一个样式或典范(pattern, 参 徒2:41-42). 不过, 只有一个召会时, 就没有众召会彼此交通的典范, 所以需要等到其他召会陆续出现.

 

大概在大数的扫罗(保罗)归信主的时候, 召会开始增加, 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性召会(徒9:31).[5] 我们要强调的是: 我们在新约圣经中找不到任何有关众召会的联盟或组织. 地方性的众召会从没联合起来组成“犹太地的全国性召会”(The national church of Judea)、“罗马国家召会”(The state church of Rome)或“马其顿的联合召会”(The united church of Macedonia)之类的联盟组织.

 

若我们相信神给了我们“确实样式的原则”作为我们的指南, 以下的考虑就有分量了. 我们在圣经中从没看到有任何召会组织起来, 且被称为“某某召会”(The church of anything; 指复数的众召会组织起来成为单数的召会). 我们再次强调, 一个召会(地方性召会)并不是某个召会组织的一员, 或某个团契(团体)的一部分, 或某个联盟(联会)的一部分. 个别的召会是神在某个地方设立的独特见证, 所以称为“地方性召会”(the local church). 这样的称呼是完全符合新约的样式.

 

另一方面, 众地方召会确实彼此之间有交通团契(彼此相交), 只不过这个真理鲜少被人教导. 现在就让我们一同学习这方面的真理.

 

 

(B)       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之基础 (Basis)

 

主耶稣已预告福音传播的次序(徒1:8: “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 直到地极, 作我的见证”). 先是从耶路撒冷, 福音传到犹太全地, 然后超越犹太主义的疆界, 去到撒玛利亚, 再传到地极. 保罗是在靠近大马色(另译: 大马士革, 徒9:3)的地方信主得救的, 却是被耶路撒冷的召会接纳(徒9:26-28). 当犹太人企图杀害他时, 弟兄们护送他到“该撒利亚, 打发他往大数去”(徒9:30). 徒11:25提到保罗的故事, 即巴拿巴去到大数, 把保罗带到安提阿, 在那里足有一年时间与那地方的召会一同聚集, “教训了许多人” (徒11:26).

 

安提阿的信徒与耶路撒冷的信徒关系很亲. 当耶路撒冷信徒遭受逼迫, 司提反为主殉道后, 很多基督徒逃离耶路撒冷, 来到安提阿. 起初, 福音只是传给犹太人, 不过“但内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 他们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 主与他们同在, 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徒11:20-21). 这些传道者本是来自耶路撒冷, 所以有人因福音得救的上述好消息“传到耶路撒冷召会(教会)人的耳中”(徒11:22). 他们很关心此事, 立刻打发巴拿巴到安提阿, “他到了那里, 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徒11:23).

 

当安提阿的召会听到大饥荒临到犹太地的信徒时, “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 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 他们就这样行, 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徒11:29-30). 这就是交通团契的表现. 不是出于命令, 也不需要某个组织或团体来办理. 安提阿的信徒如此行, 是因为感激耶路撒冷的召会曾把福音传给他们, 又差派亲爱的弟兄们到他们中间, 把神的真理教导他们. 这两个召会有这样的情谊联系, 是因为他们都忠于同一位主, 赏识与实践同样的真理. 在这首次提到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 我相信是一个清楚的样式典范.

 

从安提阿的召会, 保罗和巴拿巴被举荐去执行主呼召他们做的宣道事工(徒13:2). 这第一次布道旅程把他们带往远方北部“彼西底的安提阿”(徒13:14)、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 许多人信主得救, 越来越多的召会被建立, 也得着真理的教导(徒14:21-23).

 

从这富有成效的布道旅程, 他们归回安提阿, “到了那里, 聚集了会众, 就述说神借他们所行的一切事, 并神怎样为外邦人开了信道的门”(徒14:27). 这些传福音者(指保罗和巴拿巴)从安提阿被差派出去, 然后又回到原地, 并带回他们事工的消息, 述说神如何赐福他们的事工. 这样就在举荐他们的召会与他们新成立的召会之间, 建立了情谊联系.

 

在下一章(使徒行传15章), 我们读到安提阿的召会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徒15:3). 他们被耶路撒冷的召会接纳, “到了耶路撒冷, 召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 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徒15:4). 但他们这次到耶路撒冷, 主要是处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此问题威胁到外邦人当中传福音的使命和事工. 一些犹太教主义者(Judaizers)曾经从耶路撒冷来到安提阿, 教导说: “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 不能得救”(徒15:1), 而在耶路撒冷也有信徒如此认为, 强调说: “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 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5). 如果这些人的劝说成功, 基督徒所传的福音就被沦为把外邦人变成犹太人的方法. 基督信仰就仅仅成为犹太教主义(Judaism)的其中一个教派.

 

让我们看看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如何运作. 在耶路撒冷召会的长老们对耶路撒冷的召会有责任, 而不是对叙利亚(Syria)、彼西底(Pisidia)或吕高尼(Lycaonia)的召会有责任. 为什么要在耶路撒冷(而不是别处)召开会议? 许多人指出, 这乃因为众使徒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中(徒8:1), 这是真实的, 但即便如此, 这仍然是个我们今日遵循的样式典范, 纵然现今已没有使徒了.

 

耶路撒冷会议 (Council of Jerusalem)

为何是耶路撒冷的召会要处理这件事呢? 因为正如他们信中所言: “我们听说, 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 用言语搅扰你们, 惑乱你们的心. (古卷加: 你们必须受割礼, 守摩西的律法.) 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徒15:24). 这些搅扰其他召会的人, 是从耶路撒冷出去的, 所以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向耶路撒冷的长老们负责交待. 再说, 巴拿巴也是从耶路撒冷的召会被差派去到安提阿, 而保罗开始时也与那里的召会有交通(徒9:26-28; 原则是: “问题出在哪里, 就回到那里处理”, 所以回到耶路撒冷来处理搅扰之事, 是理所当然, 也是圣经的样式典范).

 

重点在此: 这里并非所谓成立一个“众召会的会议”(council of churches), 而是一个召会的长老们以负责任的方式, 去处理从他们中间出去之人所引起的搅扰. 在耶路撒冷的会议上所作出的决定肯定影响外邦人的众召会, 但这完全因为这些主的工人(保罗和巴拿巴, 还有引致困扰的犹太教主义者)都是出自耶路撒冷的召会, 而那召会的责任并没有因工人差派到远方事奉而终止. 我们要谨记这点, 因为我们曾听一些人宣称他们是在事奉主, 不需要向任何召会的长老们负责【注: 我们要在这事上保持平衡: 一方面是主的工人应完全有自由受神自己所差遣, 而不受任何召会所管制(徒13:2-4; 注: 他们是“被圣灵差遣”), 另一方面, 主的工人也该对支持差遣他的召会有所交代, 例如保罗对支持他被差遣的安提阿召会有交代的责任, 所以他出外宣道后, 就回到安提阿, 向那里的召会做工作报告(徒14:26-27)】

 

我们现今的做法还是如此. 蒙主呼召(全时间事奉)的主仆或工人被差派到远方传福音. 差派他们出去的家乡召会(home assembly)要与他们保持交通, 就是在代祷和物质需要方面持续不断地支持他. 当他在远方建立新的召会, 这两个召会就该有交通联系, 彼此相顾. 人若晓得我们的召会(指奉主名聚会的召会, 或误称“弟兄会”)历史, 即北爱尔兰、北美洲和几乎所有其他地方的召会被建立的历史, 就知道以上方式正是众召会建立交通联系的方式. 家乡召会认识这些主仆, 并热切关注他们的工作进展, 新建的召会也领受同样真理的教导, 并实践这些真理, 双方以彼此相爱相顾, 维持美好的交通团契. 追溯历史, 是从苏格兰的弟兄们来到美国, 透过传福音、为信徒施浸和教导他们奉主名聚会的原则, 使他们从圣经受教受益, 得着莫大的福气.

 

众召会之间的交通联系首先是基于福音事工的延伸扩展. 这是与主耶稣在 徒1:8的话相符一致. 交通联系也基于彼此之间的爱与关怀, 而它最后是基于众召会相信同样的真理, 并按新约圣经的样式典范来聚集, 以实践其敬虔的简纯性(指简单纯朴之性质, godly simplicity).

 

 

(C)       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之范围 (Extent)

“… 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 基督是他们的主, 也是我们的主”(林前1:2). 这句话是保罗用来描述众召会之间的交通联系之范围(extent). 哥林多前书这封召会书信特别强调主权(Lordship, 参 林前1:2,10,31; 4:4-5; 5:4-5; 10:21-22,26; 11:11; 14:37; 16:22-23等等, 请留意上述经文中的“主”字), 而主权是与召会原则联系在一起的.

 

保罗和他的同工们把福音带到远方时, 那与原先耶路撒冷召会的联系并没有被忽略. 过后, 极大的苦难临到耶路撒冷的圣徒(他们大遭饥荒), 在保罗的鼓励下, 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众召会甘心乐意地负起帮助他们的责任(捐款资助他们). 一些弟兄们受托把捐赀带去给耶路撒冷的圣徒, 保罗是其中一人(徒20:22; 林后8:19),[6] 而耶路撒冷召会也欢喜接待他们(徒21:17). 这样的相爱和彼此关怀, 彰显了属灵方面的真正交通.

 

那些传福音的信徒(林后8:18)和那些特有恩赐教导圣徒的人, 如亚基拉和亚波罗(徒18:26-27), 都能促进众召会之间的交通. 此外, 到外地旅行的信徒带着举荐信(letter of commendation)也可促进众召会之间的交通. 这些举荐信携带着众召会之间的问安, 向所有圣徒表达彼此关怀与相爱之情(参 徒18:27; 罗16:1-3). 这样的信不仅是需要的, 也成为巩固交通的方式之一. 感谢神, 我们至今仍然实行这简单的做法.

 

离耶路撒冷很远的众召会遵循这原本召会(指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的样式典范. 很多“保罗书信”都表明共同样式(common pattern)的观念, 并有很强渴望去效仿原本样式(original pattern). 例如保罗写给哥林多的信徒说:

 

  1. “在各处各召会(教会)中怎样教导人”(林前4:17; 这表示保罗在各处召会都教导相同的真理, 意味着一个共同的样式);
  2. “我吩咐各召会(教会)都是这样”(林前7:17);
  3. “若有人想要辩驳, 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 神的众召会(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6);
  4. “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 乃是叫人安静. 妇女在会中(召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召会(教会)一样”(林前14:33-34);
  5. “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召会(教会), 你们也当怎样行”(林前16:1).

 

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这年轻的召会时, 说: “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 也效法了主”(帖前1:6). 这秩序是很有意义的, 因为他们最先是在主耶稣的仆人身上看到主, 然后在保罗的带领下, 得以亲自认识和信靠主. 重点是: 上下文表明这不是给个人效法的样式典范, 而是给整个召会的, 而帖撒罗尼迦的召会也“作了马其顿和亚该亚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样”(帖前1:7; 注: 这“榜样”是指效法的样式典范, 因为这节的“榜样”一词和“样式”在原文是同一个字).[7]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第2章, 保罗再次赞扬那里的信徒说: “弟兄们, 你们曾效法犹太中在基督耶稣里神的各召会(教会); 因为你们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 像他们受了犹太人的苦害一样”(帖前2:14). 保罗不仅表示帖撒罗尼迦的圣徒受苦, 像在犹太的圣徒受苦一样; 重点是帖撒罗尼迦的圣徒效法他们受苦, 及在受苦中依然忠诚, 忠于他们所领受的教导. 保罗写道: “你们若靠主站立得稳, 我们就活了”(帖前3:8).

 

因此, 我们看见圣徒们遵守或效法一个样式典范, 表明众召会之间的交通是基于共同的做法或实践(common practice), 不受地理、种族或社会的范围所局限, 而是伸展到任何如此聚会(指遵照圣经的样式典范来聚会)的召会.

 

保罗从未面对面地见到歌罗西召会的信徒(西2:1), 但他对他们写道: “我身子虽与你们相离, 心却与你们同在, 见你们循规蹈矩, 信基督的心也坚固, 我就欢喜了”(西2:5). 保罗采用了两个军用措辞. 首先是“循规蹈矩”(KJV: order), 意思是军队排成整齐有序的行列(orderly rank); 其次是“坚固”(KJV: steadfastness)是指在争战时紧密靠在一起的密集队(phalanx), 即把所有盾牌紧靠一起, 长矛重叠, 形成一道坚固的墙, 以进行防卫或攻击. 保罗没有见过歌罗西的信徒, 他怎么知道此事? 简单的答案是: 他们跟从某一样式的教导, 而这也是所有圣徒的召会所实践的.

 

这类蒙福的效法或模仿至今仍然存在, 我们为此谦卑地感谢神. 在这地球上, 甚至到最北和最南端的地方, 都有信徒聚集在地方性的召会中, 实践那共同属于所有奉主耶稣之名聚会的教导. 这是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之范围. 这种交通联系并非靠任何组织来维续, 也不靠人所设立的机构或立法来控制. 它是心灵和思想上的交通团契, 寻求按自己的领悟和能力所及, 去单靠神的道来引领.

 

事实上, 众召会有很多非正式的联系. 现今信徒的旅游比上一代更多, 加上通讯发达使今日的家乡召会更清楚远方众召会的主工进展. 不仅是众召会之间有电邮书信来往, 也有一些召会出版刊物或杂志, 帮助信徒晓得世界各地的众召会, 了解他们的福音工作和主的赐福. 这些杂志也提供有关各地查经大会和特别聚会的资讯, 并教导有关新约初期众召会所共同分享与持守的真理(包括召会真理, 而今日的互联网使信徒更容易分享与获取上述资讯和宝贵真理, 编译者按).

 

 

(D)       众召会之间的交通团契之限度 (Limits)

敬虔的长老们会尽量促进各自召会信徒之间的交通团契, 并努力与众召会保持美好交通, 彼此关怀相助. 但在召会的行政上, 长老只是向神负责, 不向其他召会负责, 或向一组召会(所组成的团体或组织)负责.

 

当众长老相聚在耶路撒冷(即所谓的“耶路撒冷会议”, 徒15:6: “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我们要强调, 这些长老是要为他们自己召会的弟兄负责(意即所争论的问题是源自耶路撒冷召会的弟兄, 所以耶路撒冷召会的长老有责任处理此事), 而非为远处的外邦众召会负责(因众召会是独立自治的).

 

从启示录1至3章所描绘的图景, 我们看到众召会的独立自治(independence of assemblies)和互相依赖(interdependence). 约翰听到主向他说话的声音, “我转过身来, 要看是谁发声与我说话; 既转过来, 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启1:12). 约翰学到这七个灯台是小亚细亚的七个召会(启1:20), 就是主在启示录2和3章所述说的. 每一个灯台都有同样高贵的结构, 都是纯金, 而非合金(alloy). 每一个灯台都有各自金制的基座(base), 不像旧约会幕里的金灯台  —  一个基座, 其上有一个主干, 从它伸出六个分支(左三个, 右三个).

 

福条轮的比喻: 车轮的每一支辐条(spoke)都是独立的枝条, 却因它们都联于车轮的中心(hub, 轮抽)而彼此有所关联. 众召会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主耶稣自己在七个灯台“中间”(in the midst)行走, 所以从人的角度观看, 每一个灯台都向祂放光(象征为主发光作见证), 虽说祂也以自己的神圣光芒照射每一灯台. 每一灯台都有共同的中心(common center), 每一个与那位在“中间”的主有相同的关联(注: 每个灯台与在“中间”的主的距离是一样的). 通过在“中间”的主, 七个灯台也彼此相联. 有个好的类比可说明上述关联, 那就是辐条轮(spoked wheel). 车轮的每一支辐条(spoke)都是独立的枝条, 却因它们都联于车轮的中心(hub, 轮抽)而彼此有所关联. 同样道理, 灯台彼此之间没有连接(指独立自治), 却通过在灯台“中间”的主耶稣而有所联系(指有交通联系). 主耶稣给这七召会中的每一个召会锐利的评语, 却没有任何召会因着另一个召会的犯罪或失败而受主责备. 每一个召会都单单向主负责. 这仍然是今日众召会应有的立场.

 

每一个召会都是单独个别的见证, 都像七灯台那样各自立于自己的金制基座(base), “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 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 任何地方召会都不为另一个召会的表现负责, 同时也不该干涉另一个召会的行政治理. 没有任何一个召会比其他召会拥有更大的权柄, 因为每一个召会与主的联系是相同的(这好比七个金灯台与那位处于它们“中间”的主, 都有相同的距离).

 

或许这幅图景最生动地描绘了新约召会独立自治的真理, 表达众灯台之间的联系. 然而, 人总是试图把一个轮胎装在福条轮的外圈上, 使它看来连接在一起, 形成看似更大、更好、更联合! 人常标榜的理由是: “这样, 世人就知道我们并不小”. 人总是试图把众召会组成一个团体组织(注: 这就形成了各种宗派或公会), 但这纯粹属人或人为的企图是偏离圣经的, 只会使我们成为另一个教派组织, 有自己独特的组织形式. 人总是想要采用一个共同的名字, 而不用主耶稣基督的圣名, 或总想要联合在某一种共同的宗派团体下. 我们要谨慎这一切的试图或努力, 因它会产生另一个宗派, 而众召会的存在正是反对这一类的体制, 不管它是以什么形式出现.

 

年轻的信徒可能会问: “我如何认出哪一个召会是符合圣经的召会?” 多年前, 我听过一位基督徒朋友用过以下的说明. 他被邀请去某个基督徒家中吃晚餐, 家主给他指示如何找到他的家. 他家没有号码, 但有青色的屋瓦、白色的墙板、褐色的前门和黑色的百叶窗. 到了约定那一天, 我那位基督徒朋友来到对的街道, 看见几间屋子有白色墙板, 其中一间有青色屋瓦, 却没有褐色前门或黑色百叶窗. 他慢慢地走下去, 终于看见一间青色屋瓦、白色墙板、褐色前门和黑色百叶窗的屋子, 所以确定自己已找对屋子了. 这是简单的说明, 却足以解释如何认出真正的召会(换言之, 真正合神心意的地方召会是具有合乎圣经样式的种种特征).[8]

 

 

(E)       最后的提醒

众召会在遵守神话语方面有不同的程度. 我们又如何决定必须遵守到什么程度呢? 我们如何知道哪一个是神承认在某地方发光的灯台(指神所承认的召会)呢? 奇妙的是, 主从未要求我们在上述方面作出判断. 感谢神, 祂从不要求我们判断哪些是神所承认的召会, 否则我们会犯上一些可怕的大错. 每一个信徒的责任是先恳切要求自己遵守神的话, 然后, 若是可行, 就尽量找一个愿意遵循神赐下的样式典范之召会(加入他们的交通团契里).

 

仍然存在的问题是: 有些召会不愿遵守神所教导的样式, 又如何呢? 很少有机会再清楚教导他们, 因为在很多案例中, 问题不是这些召会从未受过正确教导, 而是他们已经弃绝那曾一度遵守的真理. 甚至有者偏离得更远, 声称这样的“偏离”其实是在“进步”中. 他们认同许多不合圣经的事, 却口称自己所行的是出于爱. 有一个严重偏离召会样式的事, 就是有者提倡宗派之间(超宗派)的联合(interdenominational affiliations), 甚至把宗派的牧师制度带入所谓的召会. 多谈他们的偏离和失败对我们灵命没有滋养. 我们应该把他们交给主, 让主来处理, 同时要确保自己不参与他们的偏离. 特别是在召会的交通团契方面, 圣经提醒我们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提前5:22).[9]

                                                (全文完)

 

 


[1]               “教会”(church)一词在新约圣经的希腊原文中是 ekklêsia {G:1577}, 含有召出(out-calling)之意. 因此, 把“教会”译作“召会”更为贴切, 更合乎原意, 指被神呼召出来的一群人(a called-out company). 英文“church”一词常用来指教堂, 但新约圣经从不用“教会”来指建筑物, 也没用她来形容由一群会众组成的宗派或组织. 谨记, “召会”在新约圣经只用来指“宇宙(普世)性召会”或“地方性召会”, 仅此而已.

[2]               “训令”(另译: 训诫, precept)是指教训式的命令, 例如 林前11:24,26: “你们应当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 你们每逢吃这饼, 喝这杯, 是表明主的死, 直等到祂来.”

[3]               “确实样式法则”(the law of positive pattern)表明在解经时, 我们不该以圣经中缄默(静默不语, silence)的事作为辩论的根据. 有关召会的做法, 神在新约中给我们确实的样式(意即有“明确实在”的模式, pattern), 是一个完整的蓝图. 若有人以缄默的事来辩论, 便是否认圣经的丰足性.

[4]               “样式”(徒7:44; 来8:5)的希腊原文是 tupos {G:5179}, 在新约中也译作“榜样”(提前4:12; 多2:7; 彼前5:3)和“模范”(罗6:17; 此处的“模范”意即“标准”).

[5]                 徒9:31: “那时, 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原文作: 众召会, churches)都得平安, 被建立; 凡事敬畏主, 蒙圣灵的安慰, 人数就增多了.”

[6]               林后8:19: “不但这样, 他也被众召会(教会)挑选, 和我们同行, 把所托与我们的这捐赀送到了, 可以荣耀主, 又表明我们乐意的心.”

[7]               “样式”(pattern)在希腊原文是 tupos {G:5179}, 参 来8:5: “他们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 正如摩西将要造帐幕的时候, 蒙神警戒他, 说: 你要谨慎, 作各样的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pattern, 希腊文: tupos , 也参 徒7:44).” 而 帖前1:7的“榜样”在原文也是 tupos , 指遵循的典范【注: tupos 一词在新约中出现至少15次, 最多译作“榜样”(6次; 腓3:17; 帖前1:7; 帖后3:9; 提前4:12; 多2:7; 彼前5:3), 其次是“样式”(2次; 徒7:44; 来8:5)和“鉴戒”(2次; 林前10:6,11), 也译作“模范”(1次; 罗6:17)】.

[8]               有关合乎圣经样式的特征, 请参“地方召会的样式”,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地方召会的样式/ .

[9]               上文编译自“Fellowship Between Assemblies” (Chapter 13), 载 Norman W. Crawford, Gathering Unto His Name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6), 第129-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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