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指南》: (第39课) 婚姻


第三部份:基督徒的生活 

第三十九课:婚姻

 

(A)       神设立了婚姻制度

以下的某些内容是我们之前已经讨论过的, 但它们值得我们重复一下. 我们将此称为“为了强调的重复”.

神在罪恶进入世界以前, 在伊甸园里设立了婚姻(创2:21-24). 因此,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醒我们说“婚姻, 人人都当尊重, 床也不可污秽”(来13:4). 贬损婚姻的笑话是非常不合宜的. 婚姻乃是一种尊贵、纯洁的关系.

 

在婚姻里, 两个人, 一男一女, 成为了一体(创2:24; 太19:5; 弗5:31,33). 神的设计是二人白头偕老, 他们的关系是一生一世(太19:6; 林前7:39). 一对夫妻少了另一半, 是不完整的, 也是孤独的.

 

 

(B)       婚姻的五大目的

神的设计是一夫一妻制, 也就是人只能有一个配偶(林前7:2). 所以重婚和一夫多妻、一妻多夫, 都是神不许可的. 虽然神在圣经中记载了这些事, 但神从未赞成、认可这样的做法(太19:3-9). 神为婚姻设立了以下五个目的:

 

  • 婚姻满足了人对伴侣的需求. 创2:18说: “那人独居不好.”
  • 婚姻繁衍后代. 创1:28说: “要生养众多, 遍满地面, 治理这地.”
  • 婚姻促进道德的纯洁. 林前7:2说: “但要免淫乱的事, 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 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 妻子在婚姻中要帮助丈夫. 神在 创2:18说: “我要为他(亚当)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 如果丈夫和妻子在婚姻中都顺服神的话语, 婚姻会成为他们喜乐、幸福的源泉(箴5:18-19).

 

在婚姻关系中, 头是男人的角色(弗5:23). 这样的安排是由创造的秩序(提前2:13)、创造的方式(林前7:8)、创造的目的(弗5:22)决定的. 妻子应当顺服丈夫. 夏娃篡夺了头的权柄(创3:1-6), 结果给世界带来了可怕的罪. 但是罪是归在亚当的头上, 因为他是人类的头,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5:12).

 

妻子顺服丈夫是合宜的, 因为这是主耶稣所教导的(西3:18), 也因为如此行, 是讨主喜悅的. 即使妻子比丈夫更有能力, 更为属灵, 她也应当鼓励丈夫在家里承担起“作头带领”的责任, 而不是自己作头.  丈夫应当爱妻子, 如同基督爱召会(弗5:24). 丈夫应当敬重他的妻子, 如同绅士对待女士一样. 不但如此, 他还要爱她如同爱自己一般(弗5:28, 33). 有人曾如此说: “如果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召会, 那妻子就愿意顺服他.”

 

择偶时, 第一个条件是他/她必须是“在主里”(in the Lord), 也就是说必须是个信徒(林前7:39; 也参 林后6:14). 但这还不够. 他们二人还必须在圣经的信念上是合一的. 他们应当具有相似的人生目标. 摩3:3 说: “二人若不同心, 岂能同行呢?”

 

 

(C)       婚姻中的优先顺序

婚姻是神为人类所定的普遍性规则. 但也有例外情况, 就是在 太19:12, 有些人为了天国的缘故阉割自己. 这些人愿意守独身, 放弃婚姻, 以便能专心做主的工. 某个年轻的门徒对神大发热心, 他有可能会起誓说他不会结婚. 他想要心无旁骛地服事主. 他的动机是好的, 但是不起誓可能会更好.

 

他如何知道他该独身? 最好是慢慢来, 让主带领前面的道路. 也许神的旨意是让他在将来的某个时候结婚. 使徒保罗说“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林前7:29). 这意味着基督在我们生活的优先顺序中, 应当佔第一位, 妻子必须排在第二位. 这是否意味着妻子被忽略了呢? 没有, 这意味着将基督放在第一位的丈夫是好的丈夫.

 

男人结婚之后, 他应该离开父母, 与妻子联合(弗5:31). 其意思是他的妻子列在他的父母之先. 但是有一者必须在丈夫或妻子的生命中佔第一位, 这一者就是主耶稣. 论到重要性方面, 丈夫和妻子必须位居主耶稣的后面.

 

如果人愿意遵守哥林多前书7:4-7的教导, 很多的婚姻都可以被挽回过来. 此处经文所说的是, 只要一方想要过夫妻生活, 就应当过夫妻生活. 丈夫对妻子的身体有公正的主张权, 妻子对丈夫的身体也有公正的主张权. 这是普遍的规定, 但也有例外情况, 就是当一方想要专心禁食和祷告的时候. 当然, 双方要保持敏感的心, 任何一方都需要体贴另一方的身体差別和情感差异. 双方谁都不能强留自己的身体不给对方, 不能将身体作为“武器”来使用.

 

丈夫绝不能苦待妻子(西3:19), 而应当以理解的心与妻子同住, 敬重妻子, 视她为生命之恩的继承者(彼前3:7). 如此, 他们的共同祷告便没有阻碍.

 

 

(D)       幸福婚姻的条件

幸福婚姻的首要条件之一是“破碎”(指“放下自我”). 如果一方亏待了另一方, 他/她理应向对方道歉, 寻求对方的原谅. 如此做会给我们很疼的感觉, 但这比起无限期地忍受“冷处理”还要好. 如此行会击痛你的骄傲, 但在日落之前还是要认罪(弗4:26).

 

有些问题是夫妻必须一同寻求神的旨意, 一起决定的. 他们应当控制生育吗? 家庭人数应该有多少? 这些问题没有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每一对夫妻需要从主那里得到指引. 別的基督徒不要去论断人, 也不要将他们自己独断的观点, 作为正确的观点强加在別人身上.

 

婚姻的理想目标是相伴相依, 死而后已. 但若是一方犯了淫乱的罪, 离婚是可以的(太19:9). 在这种情况下, 神也没有吩咐人离婚, 只是“允许”人离婚. 此外, 无辜的那一方可以再结婚. 玛2:16说神恨恶离婚, 但这种离婚只能是指“不合乎圣经”的离婚; 因为神也曾用比喻方式, 表明自己与以色列“离婚”(耶3:8); 神这样做的原因也是一样的, 就是以色列人不忠贞.

 

 

(E)       经营婚姻的十条建议

有人要求传道人卡尔·诺特(Carl Knott)给出婚姻的十条精炼建议时, 卡尔·诺特如此建议:

 

  • 你的优先事项要排列正确. 在凡事上将神放在第一位. 在结婚的一开始, 就将你们的婚姻奉献给神, 且认识到神是你的一家之主.
  • 没有指南针, 就不要去航行. 所以你要每日读经, 寻求圣经的指引, 要与人谈论圣经, 也要顺服圣经(申6:6-9; 雅1:22).
  • 做丈夫的, 你是男人. 你要追求敬虔, 不要追求世界. 带领家庭是你的责任, 你要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而且是按着基督徒的方式来带领(创3:16; 18:19; 西3:18), 为你的妻子和孩子树立美好榜样.
  • 做妻子的, 你是女人. 神赐给你的事业和服事的地方就是家庭(多2:3-5). 你应当适应你的丈夫, 并且支持他. 你要在你的家, 也借着你的家, 好好服事主.
  • 尽你所能不要在別人面前与配偶出现不同意见, 不要向別人批评你的配偶, 或者听別人对你配偶的批评. 无论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都应当在私下、按着敬虔的方式来解决.
  • 让主来掌管你的家庭财务. 不要在地上积攒财宝(太6:19). 把你的东西慷慨地捐给別人. 主是慷慨的施与者.
  • 要实施“门户开放”政策, 也就是说要热情好客, 关心別人、照顾別人. 使用你的家来证明这一点. 不要因你没有什么东西而忧虑, 即使处在贫困中, 你也能按能力乐捐(林后8:12).
  • 夫妻一起来支持地方召会, 为了基督和福音去帮助別人、服事別人(可1:28-34; 路18:28-30; 徒18:24-26).
  • 要成为祷告的家庭. 随走随祷告, 随祷告随走. 做决定前要祷告, 有问题时要祷告, 一切都顺利时也不要忽略祷告(包括感恩).
  • 经营你的婚姻关系. 婚姻是一种关系, 是友谊, 是搭档. 有些人花在生意上的时间比花在配偶上的时间多得很多. 夫妻相处的时间在增长, 夫妻情谊也要增长, 要成为越来越亲密的“朋友”. 要享受在一起独处的时间. 一起出去吃饭, 一起散步, 或到乡村郊区过一日的悠閒生活, 谈谈彼此心里的话.

 

有些基督徒有这样一个问题, 就是他们特別想要结婚,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始终不能如愿以偿. 遇到这种情况, 他们可以让自己的欲望昇华, 就是将自己的性慾转化为对主耶稣和祂百姓的服事. 终生单身而结出硕果的例子有不少, 例如有贾艾梅(Amy Carmichal)、达秘(John Nelson Darby)、艾伟德(Gladys Aylward)、彭柯丽(Corrie ten Boon)、克罗斯贝(Fanny Crosby)等等. 任何人都不必觉得自己是神计划的局外人. 任何一个信徒都能在对主耶稣的全心服事中找到满足.[1]

 

 


[1]               上文编自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所著的《跟随祂的脚踪行  —  门徒指南》(The Disciple’s Manual), 第406-413页. 此书英文版于2004年由加拿大的Gospel Folio Press出版; 中文版则由李伟亭、刘宪民、姚光贤合译, 并于2014年11月出版. 上文按照此书英文版对中文版译文作出许多修饰, 另加一些注解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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