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遗产(一) – 第二章: 召会真理 (Church Truth)
(A) 不同肤色的聚集


(B) 教会一词的原义
英文“Church”(教会)一词是最常被误解的. 在我们的历史上, 它通常用来指建筑物, 而且往往指矫饰堂皇的教堂. 但巴克莱(William Barclay)引述戴斯曼(Deissman)的话说: “教会(church)是神的召会(assembly), 是神所集合的人(muster), 而神是召集者(convener).” 霍特(Hort)正确指出, 这词的原文(希腊文: ekklêsia {G:1577})“并非像一般人所说, 是指从世界中‘被挑选出来’(picked out)的群体, 而是指从他们家中‘被召唤出来’(summoned out), 前来与神会面的群体”(巴克莱, Barclay). 这岂不正好描述了在厄瓜多尔(Equador)科罗拉多印第安人当中所发生的事吗? 聚会的场所并不重要; 它只是为了方便大家聚集而已. 在神的召唤下, 这些青年信徒相聚在一起, 按新约的意义, 他们的聚会使他们成为基督徒的召会.
(C) 召会真理的实践
(C.1) 简纯的擘饼聚会
这群科罗拉多印第安人所擘的饼, 对他们而言有两大意义. 首先, 它象征主耶稣承受苦难和经历死亡的肉身. 其次, 它象征主耶稣属灵的身体, 即召会. 难怪有者称之为“交通礼拜”(英文直译, communion service, 俗称“圣餐仪式”), 因为擘饼聚会首先是要表明“我们与圣父和圣子耶稣基督有交通(fellowship)”, 然后也表明我们与其他在场的基督徒有交通.

当科罗拉多印第安人召会开始不久, 有位罗马天主教的神父(priest, 另译“神甫”)探访了一个在苏格兰西部的召会. 参加完他们的聚会之后, 他留下来与一些弟兄们交谈, 他大惑不解地问道: “谁告诉刚才那位弟兄要起来参与?”(这“参与”可能指站起来选诗领唱、带领祷告, 或者为饼或杯祝谢等, 编译者按), “他怎么知道何时要站起来参与?” 答案是: 主亲自控制带领! 难道我们不愿意保留主基督这种毫无外在形式, 但美丽和谐的控制带领吗? 正如在伟大的交响乐团中, 各种乐器各随指挥官的指示奏乐, 呈现出优美无比的合奏曲. 照样, 不同的弟兄按照那伟大的隐形指挥官所指示的进行参与, 奏出优美无比的敬拜合奏曲.
(C.2) 牧养召会的长老
最后, 某些人在这样的召会当中被兴起, 成为领袖. 使徒称他们为长老(参徒14:23). 他们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中, 成为使徒的合伙人(associates, 参徒11:30). 他们的任务是“牧养神的召会”(徒20:28). 圣经描述他们为那些“引导”的人(来13:7,17). (编译者注: 他们也被称为“监督”, 请比较 徒20:17,28; 多1:5,7).[1]
(C.3) 召会的独立自治
这些召会彼此之间是完全独立自治的. 她们(指召会)[2]自然承认在别的城市和省份, 也有类似她们的群体存在, 但她们没有意图把彼此之间组织成一个联合会(union)或是盟联(federation). 哥林多前书16章显示她们彼此间有交通, 以送礼捐钱来彼此帮助, 以书信来彼此问安, 也领受相同的传道人如保罗、提摩太、亚波罗的教导. 在其他方面, 她们在各自的地方代表她们的主.
(C.4) 基督乃唯一的头

(D) 恢复召会的真理
笔者非常高兴地在年轻时代, 听到学校历史老师论及初期教会历史时说, 在今日的基督教世界中, 最靠近初期召会的, 就是那遍布英国农村、被称为“基督徒弟兄会”(Christian Brethren)[3]的小型召会. 求主赐我们恩典与勇气, 用简纯的忠诚, 来忠于圣经的教导, 以保持那与初期召会相似的特质. 神绝对没有意图要基督徒的召会采纳圣经以外的样式. 如今基督徒严重分裂, 乃因跟随和效仿人所设立的权势结构. 也就是这类远离新约简纯性的属世组织, 逼使早期的弟兄们期望改变, 归回圣经的样式. 这就是为何于1828年在都柏林(Dublin), 有一群虔诚的基督徒奉主名聚会擘饼,[4] 此行动与科罗拉多印第安人于1970年所做的事几乎相同.

(文接下期)
[1] 编译者注: 有关牧养召会的长老, 请参2003年5至6月份, 第42至43期《家信》的“召会真理: 地方召会的标志(三至四)”.
[2] 编译者注: 由于召会在新约中被喻为“羔羊的新妇”(启19:7-8), 所以《家信》月刊从这期开始, 一致采用阴性的“她”或“她们”来指召会或众召会(注: 之前是根据英文一般的用法而采用“它”[it]来指召会).
[3] 编译者注: 奉主名聚会(即奉主名聚集的会众)被许多人误称为“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因为在普里茅斯的聚会有许多恩赐特出与才华出众的弟兄, 且常在各处传道, 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他们强调不属任何宗派, 也无圣品人与平信徒的阶级之分, 只以弟兄相称, 所以外人便冠以他们另一个宗派的称号, 称之为“弟兄会”(Brethren), 或“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较后, 由于普里茅斯的聚会影响力日愈强大, 且与其他各地奉主名聚会有密切交通, 所以外人便普遍称奉主名聚会为“普里茅斯弟兄会”. 但这称号带有教派主义的色彩, 受到当时许多属灵的弟兄们极力反对, 我们也不该自称“弟兄会”.
[4] 编译者注: 有关奉主名聚会的开始, 请参2001年11月份, 第24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基督徒的众召会”.
[5] 编译者注: 上文译自James Anderson, Our Heritage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71), 第10-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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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
刊登于2004年1&2月份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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