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者的八大质疑(三上)“上帝若慈爱,不会要人在地狱里受苦!”


史特博 (Lee Strobel)

编者注:  这一系列文章是改编自 李.史特博(Lee Strobel)所著的《为何说‘不’? — 基督信仰再思》(The Case for Faith). 史特博是耶鲁大学法学硕士, 美国著名日报《芝加哥论坛报》屡获新闻奖的法庭与法事资深记者和编辑, 并在罗斯福大学任教. 他曾是个不信神的怀疑者, 极力反对基督信仰. 但他因着妻子1979年信主后人品和性格的改变而对基督信仰开始改观. 他要找出有没有可靠的证据, 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为了证实四福音的可靠性, 并主耶稣受死和复活的真实性, 他以两年时间访查13位美国著名圣经学者, 向他们提出怀疑派常问的尖锐问题. 结果是: 在证据确凿, 无懈可击的情况下, 他于1981年11月8日, 真诚地认罪悔改, 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的救主. 他把访查实录写于《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一书中.

信主后的史特博读了不少质疑基督信仰的书籍和文章, 包括一本题为《告别上帝: 我摒弃基督信仰的理由》的书. 此书作者坦布尔顿(Charles Templeton)本是葛培理布道团的原始同工, 后来因看见《生活画报》里一张母亲手抱死去婴儿望天求雨的照片, 开始怀疑世上是否真有一位关心人类的造物主. 他终于放弃多年所信, 转而攻击基督信仰. 史特博在未信主前也曾是一位彻底的怀疑论者, 坦布尔顿所质疑的事也曾是他所面对的质疑. 此外, 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 他还遇到其他问题, 归纳起来共有八个, 他称之为“八大质疑”.

因此, 史特博决定为自己也为他人寻觅这八大问题的答案. 他用了至少一年时间, 先从坦布尔顿开始, 过后又访查9位圣经学者. 他所获的结论是: “信心途中的八个障碍都引起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我访问过的专家多数希奇地提供了满意的答复.” 以致于他在总结时说: “今天回想起来, 我对1981年那次相信(信主)的决定, 现在更加巩固了. 提出一些听了不舒服的问题, 非但没有冲淡我的信心, 反而把它加强了. 本拟探索基督信仰的‘薄弱之处’, 反而进一步证明了基督信仰基本上的正确性和逻辑上的完整性. 我的信心经过严格的理智审查的锤炼, 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 更加深刻, 更加富有活力, 更加确实了.”

史特博把访查实录写于《为何说‘不’? — 基督信仰再思》(The Case for Faith). 他在此书中, 对基督信仰说“不”的八大怀疑理由逐一检验, 为那些说“不”的人解惑. 这些实录经过改编后, 将刊登在《家信》的“护道战场”专栏, 请别错过.

质疑:    “假如上帝顾惜他所造的人, 为什么他把许多人打下地狱受永刑, 就只因为他们不信奉他?”

受访者:  J·P·莫尔兰德(J. P. Moreland)[1]

J. P. Moreland

很多人不满基督信仰中关于地狱的教导, 认为地狱的教导仿佛环宇大杀戮, 一种自动的、不能上诉的判刑. 他们强烈表示, 接受永远痛苦的处罚, 是一种极端的强制课刑: 不管个别情况如何, 只因与上帝的要求过于严厉, 每人都受到同样的后果 — 承受无止无休的地狱刑罚. 这里有何正义可言? 这里有何罪与罚的相称? 这是什么神, 竟喜欢看见他所造的人类永远在痛苦中煎熬 — 没有希望, 没有救赎, 关在受刑室里, 完全恐怖和野蛮得像纳粹集中营! 无神论者罗素(B. Russell)[2]抗议道: “我认为基督的道德品格中, 有个非常严重的缺点, 那就是他相信地狱. 我不觉得一个真正非常仁慈的人, 会相信有永刑.” 另一位无神论者约翰逊(B. C. Johnson)说: “地狱这个观念在道德上荒谬绝伦.” 诚然, “不信者将下地狱受永远的刑罚”是今日绝大部分的人, 对基督信仰的质疑和抗议. 为了面对这个难题, 史特博(Lee Strobel, 下文简称“史”)访问了一个声名卓著的哲学家莫尔兰德(J. P. Moreland, 下文简称“莫”), 因他广泛地研究过永刑这个棘手的教义已经很久了.[3]

(A)    怀有恶意的错误前提         

史: “我不能肯定从哪里开始, 我们应该怎样来谈这个问题呢?”

莫: “也许, 我们应该先对一件事的好恶先作个区别, 再判断这样做是否正确.”

史: “你的意思是?”

莫: “许多时候, 我们喜欢的事常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 有些人认为婚外情愉快, 大多数人都认为不对. 把一件某人必须知道但不喜欢听的真相告诉他, 或是辞退一个不称职的工人, 都是非常不愉快的.”

史: “不过, 地狱引起的是一种反胃的反应, 你只要提到它, 人们就会表示强烈的反对.”

莫: “你说得对, 人们倾向于根据他们的感觉, 或是情绪上对它的反感, 来判断是非.”

史: “我们怎样超越这个呢?”

莫: “我认为人们应该把他们的感情放在一边.  他们评估的标准应该是地狱是否在道德上公正, 或是在道德上应有的情况, 而非他们是否喜欢地狱这个观念. 而且重要的是, 我们要明白, 基督教(基督信仰)的上帝憎恨地狱, 他不喜欢人到地狱里去. 圣经在这一点上说得很清楚: ‘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 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史: “请你注意, 我为这个问题访问过坦布尔顿(Charles Templeton),[4] 他的态度非常坚决. 他告诉我, ‘我连把一个人的手拉向烈火上烧个片刻都办不到, 就是瞬息也不行! 一个慈爱的上帝如何能够永远折磨你, 就只因为你不服从他, 不按照他的吩咐办事. 他不让你当下就死, 而是要你永远受那种痛苦. 连罪犯都不会做这样的事!’ 莫尔兰德博士, 你对这样的事, 还有什么话要说?”

莫: “回答坦布尔顿的关键, 就是他自己说的话当中. 他的问题充满火药气味, 好像在问: ‘你从什么时候起不打你的老婆了?’ 不管你怎样回答, 如果你接受他发问的用语, 你从开始就输定了.”

史: “所以说他的前提错了? 何以如此?”

莫: “首先, 地狱就不是一个受刑室.”

史: “它不是受刑室?”

莫: “上帝不在地狱里施刑, 所以在这一点上, 他错得不能再错. 坦布尔顿还把上帝说得像个蛮不讲理的人, 会对人说: ‘如果你们不肯顺从我定下来的规矩, 我就要定你们的罪. 你们要知道我的规矩就是我的规矩. 你们假如不顺我意, 你们就有得瞧! 当然啦, 如果上帝只是一个横行霸道肆意定下规矩的神, 他那样定人的罪就是任性妄为. 但实际情况不是他说的那个样子. 上帝是宇宙中最慷慨、慈爱、奇妙且吸引人的神. 他创造人类, 赋予自由意志, 他造

我们为了一个目的: 以爱与他, 也与一切的人相连. 人不是意外出现, 我们不是改变过的猿猴, 我们不是偶然错误的产物. 如果我们三番四次失败, 未能达致创造我们时上帝所悬的目标而生活 — 这目标, 顺便说一句, 使我们生活得比使用别的任何方式更加丰盛 — 那么上帝别无选择, 只能照我们自己生活中一直要求的, 与他分离.”

史: “那就是地狱……”

莫: “是的, 那就是地狱. 还有一点: 认为上帝只是一位仁慈的神是错误的, 尤其是你所谓的‘仁慈’, 是今天大部分人所认为的仁慈. 是的, 上帝是爱, 但他也是公义、道德和纯洁的神. 因之上帝作决定不是基于现代人的浪漫溺情主义, 这就是何以过去在地狱观念上, 从来没有发生问题的一个原因. 今天的人倾向于只关心像爱和温柔那样软性的德行, 他们忘记了圣洁、公义和公正之类刚性的德行. 所以坦布尔顿在他问题的措词中, 给了我们一个怀有恶意的神, 他强制定下了这些不公正、专断的法则, 在最后时刻跺着脚说: ‘如果你不按照我的规定做, 我就让你受永刑.’ 这真是离题万丈, 错得不能再错.”

(B)    地狱刑罚是与神分离         

史: “好吧, 那么, 这是你澄清错误的机会, 让我们先确定几个界说, 给讨论打个基础. 你说地狱不是受刑室, 那么它是什么?”

莫: “地狱的要义是关联. 基督信仰认为人类在整个造物中最为宝贵. 如果人重要, 那么人间关系就有了重要性, 地狱基本上是一种表示关系的设置. 圣经说的地狱, 是与世界上最美的存在 — 上帝本身分离, 或从他的身边放逐出去; 也就是与任何重要事物, 和所有宝贵的东西隔绝的地方; 不仅与上帝, 而且与所有认识神和爱神的人隔绝.”

史: “地狱不是破坏上帝标准之人的惩罚吗? 难道是一些人自然得到的后果, 他们要过一种生活, 他们说: ‘我不在乎与神分离, 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于是他们如愿以偿, 永远离开了上帝?”

莫: “二者都是. 你不要弄错: 地狱是刑罚 — 但不是施刑, 不是拷打. 地狱的刑罚是与神分离, 带来羞辱、苦恼和悔恨. 因为人将来身体和灵魂都要复活, 因此要受的痛苦也是身心两方面的. 但人所遭受的痛苦, 是由于他最后被放逐的忧伤中产生, 人无止无休地从神身边, 从他的国和最初为我们创造的良善生活中放逐出来. 地狱里的人会深切感到这种丧失一切的痛苦. 地狱是最后的裁判, 当你不断不肯照当日神造你时的目标生活, 那你仅有的选择是让你离开永生. 所以是刑罚, 但也是你自己要过某种生活的自然后果.”

(C)    地狱并非神最初所造         

史: “按照创世记所记, 神造了每样东西之后, 都说是‘好’的. 显而易见, 神也创造了地狱. 但他怎样能说地狱是好的呢? 他的品格不是有了问题吗?”

莫: “其实, 地狱并不是最初创造的一部分. 地狱是神退一步的立场. 地狱是神被迫而造的东西, 因为人选择了背叛他, 不要(神)为他们设计的最好生活, 放弃了(神)为他们而设的生存目标. 你知道, 当日美国人建立合众国的时候, 他们并未一开始就设立监狱. 他们宁愿有个没有监狱的社会. 但是他们被迫设立监狱, 因为人们不合作. 地狱也是这样来的.”

史: “地狱是个有形的地方吗?”

莫: “也是也不是. 人死以后, 灵魂离开身体, 他们不再是有形的. 圣经说在基督再来之前终于走向地狱的人, 他们死了, 离开了神的面. 但他们不是在一个有形的地方, 因为他们不是有形的. 在这个意义上, 地狱大概没有一个地址, 但却是宇宙的一个真实部分. 那就像你通过一道门, 进入另一种生存空间似的.”

史: “听起来像个接近死亡的状况.”

莫: “我认为是种接近死亡的经历, 人死后仍然能够有知觉. 在最后审判时, 我们的身体会复活, 我们的灵魂将和身体结合. 到那个时候, 我确实认为宇宙中会有个地方, (不信的)人们将与上帝及他的子民主要活动的地方隔绝. 所以到那个时候, 说地狱是个地方是合理的, 但它并非受刑室或类似的东西.”

(D)    火、虫、咬牙切齿是比喻      

史:   (‘受刑室’的景象又来了)“无怪乎成了人们心目中地狱的样子. 我大约10岁时去到主日学, 教师点了一支蜡烛说: ‘你们知道手指被烧有多么痛苦吗? 那么, 想一想, 假如将你的整个身体永远放在火里会有多痛苦呢? 地狱就是这个样子.’ 有些孩子吓得要命. 我只是感到懊恼, 这个教师想唬吓我. 我认为许多人有过这样的经验. 你得承认圣经一谈到地狱, 必然提到火.

莫: “那是真的. 不过火只是个比喻.”

史: “好吧, 稍微等一等. 我还以为你是个保守型的学者呢? 你是不是想给地狱搽脂抹粉, 让它比较容易接受呢?”

莫: “绝对不是. 我只是要忠实于圣经. 说火是个比喻, 因为你若照字面解释, 那就讲不通. 例如: 圣经形容地狱一片漆黑, 若有火焰, 那么怎可能呢? 火焰把东西都照亮了. 还有, 我们听说基督再来时, 将有火焰围绕他, 将有一柄长剑从他口中吐出. 但是没有人认为基督给剑哽住, 不能讲话. 剑代表神审判说的话, 火代表神前来审判. 在来12:29, 神被称为烈火, 但是没有人把上帝想像成宇宙的不灭之灯. 使用火的意象, 是说他是审判的神.”

史: “说地狱中有吃人肉的虫又该怎样解释?”

莫: “在(主)耶稣的时代, 每星期圣殿里要宰好几千头牲畜献祭, 殿里有个污水系统, 让血和脂油流到殿外, 汇成一个池子. 那里经常有虫子丛生, 是个非常污秽的地方. (主)耶稣传道的时候, 使用这个比喻说明地狱比城外那个可憎的地方还要糟糕.”

史: “还有用‘咬牙切齿’来形容地狱中的人, 这是不是指人因受刑的痛苦而起的反应?”

莫: “比较精确的说法是, 所形容的是人因痛感损失而呈露的忿怒, 是当你发现你犯了大错时激怒的表现. 如果你和专顾自己、自我中心、极端顾影自怜的人一起生活过, 你会知道他们不能随心所欲时, 就会这个样子. 我认为咬牙切齿是属于地狱类型之人的一种表现.”

史: “没有火, 没有虫, 没有因受苛刑而咬牙切齿, 也许地狱不如我们想像的那样恶劣.”

莫: “你要是这样想就错了. 任何比喻都有一个字面意义. 燃烧中的火是比喻, 字面意义指这是一个极度伤心的地方, 这是个丧失了一切的地方. 它所代表的事实是, 地狱是一个人所能遇到再坏也没有的地方.”

(E)    下地狱出自人的选择

史: “你提到在地狱里的人专顾自己和顾影自怜, 他们一生都拒绝神. 是不是可能对这样的人来说, 天堂反而会是他

们的地狱?”

莫: “让我来这样说明, 有一种人, 外表难以想像的漂亮, 极其吸引, 比你不晓得聪明多少, 你有没有过与他相处的机会? 在社交场合, 人们对他洗耳恭听, 不是听你. 假如你不喜欢这个人, 但是把你和他关在一间房里1天24小时, 一关就是30年. 那种滋味就极难忍受了. 现在你把这人的好品质乘上1万倍, 那就有点像神了. 他实在聪明, 又非常吸引人. 他比我们在道德上圣洁得多. 假如人们并不深深地爱着他, 却强迫永远和他在一起, 做那些爱他之人愿意做的那些事, 这会令那些人十分不舒服. 你得了解, 人的性格不是凭一个决定就一下子形成的, 而是由他们每天作的成千上万个小选择形成, 他们选择的时候甚至都不知道. 我们每天若不是准备与神及他的子民一道, 重视他所重视的东西, 就是选择不和这些事在一起. 所以, 是的, 地狱主要是为不要上天堂的人预备的地方.”

史: “你是说人们有意选择地狱?”

莫: “不是, 我不是说他们故意拒绝天堂, 反而选择到地狱里去. 但他们确实选择了不在乎在天堂里每天看到的那些具有价值的事物.”

史: “因之实际上, 由于我们的生活方式, 我们不是准备与神同在和享受他赐的永生, 就是设法让自己成为宇宙的中心, 没有兴趣与神同在, 或与爱他的人在一起.”

莫: “绝对如此. 所以地狱不只是一次判刑. 它是判刑, 但也是一个人在此时此地此生中, 所选择的道路终点.”

(F)    反对地狱的七大理由

纵然如此, 史特博表示地狱有些面貌似乎违反了我们的正义感, 至少从前他曾如此感觉. 他趁着谈话中止的时刻, 把手伸进公事包, 取出一张罗列这些面貌的单子.

史: “假如我向你请教这张单子上每个问题的答案, 你认为怎样? 我的目标不是和你争辩, 只要你详细说明你对每个问题的观点, 到了访问末了, 我再衡量你的回应是否足够, 看看地狱教义是否经得住仔细审查.”

莫: “听起来还算公道.”

反对(一): 为什么在地狱里人人受同样的惩罚?

史: “我们的正义感, 要求恶人对他所做的坏事负责. 在这个意义上, 地狱可能是对某些人的一种制裁. 但对希特勒(Adolf Hitler)[5]而言,  和按照我们的标准, 若某人过着相当好(良善)的生活, 只因为他决定不跟随神, 就给他同样的永远刑罚, 这就违反了我们的公平原则.”

莫: “人人得到同样的后果, 好像不大公平, 你是这个意思吗?”

史: “是的, 不错, 你觉得有什么不妥?”

莫: “事实上, 每个人对地狱的经历都不相同. 圣经教导我们, 有不同程度的受苦与惩罚.”

莫尔兰德高声读出太11:20-24: “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 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 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 ‘哥拉汛哪! 你有祸了… 当审判的日子, 推罗、西顿所受的, 比你们还容易受呢? 迦百农啊! … 当审判的日子, 所多玛所受的, 比你还容易受呢.’”

莫: “(主)耶稣说人们将按照他们所行的分别定罪.”

史: “没有一个适合所有人的尺码? 而是公正地按照个人的情况调整?”

莫: “正是这样. 地狱里将有不同程度的分离、隔绝和空虚. 我认为这很重要, 因为它强调神的正义是量罪定刑的. 对拒绝接受神恩典的每个人, 待遇不是完全相同的. 记住, 如果神让人照自己作的数以千计之选择, 来塑造他们为人的品质, 他也会让他们所选择的品质遭受当得的后果. 那些行为比较恶劣的人, 将受到较深程度的孤独和空虚.”

反对(二): 何以人们因有限的罪行而受到无限的惩罚?

史特博的第二个问题是: 人怎能因今生犯的错而受永恒的惩罚? 因有限的有罪一生而受无限的永远惩罚, 不是很不公平吗?

史: “难道一位仁慈的神, 不应该量罪处刑, 不使人(永远)承受地狱之苦? 我们在此生做的一件事, 何以应受永刑呢?”

莫: “记住, 那不是受刑. 措词非常重要. 那不是永远意识到的受刑, 那是由于被判离开上帝而产生永远有意识的受苦.”

史: “好吧, 不过你还没有回答问题.”

莫: “是的, 还没有回答问题. 但让我试试. 首先, 我们都知道, 一个人应得惩罚的程度, 并不因罪行所需时间而定. 例如谋杀罪可在10秒钟内完成, 而偷盗英国百科全书, 如果难以破门而入的话, 则需要半天的时间. 我的论点是, 某人应得的公正处罚之程度, 不因罪行所需时间而定, 而是随着罪行本身的严重性而定. 这就导致了第二点. 一个人在他一生中能做的最‘罪大恶极’的事情是什么? 大多数人不大想到上帝, 所以会说是伤害动物、破坏环境或是伤害别人. 毫无疑问, , 这些事都非常可怕. 可是比起一个人能做的最坏之事来, 就微不足道了, 那就是讥笑、侮辱、不去爱那位给了我们一切的造物主上帝本身. 你要了解, 神在良善、圣洁、慈爱和公正上, 比任何人都伟大. 一个人在他们一生中, 经常讥笑他, 选择度没有上帝的生活, 说‘我才不理会你要我在这里做的事, 我才不理会你的价值或你的儿子为我而死, 我对这些一概不理’ — 这才是大罪! 这种罪行应受到最高的惩罚, 就是与神永久分开. 正如艾伦·戈梅斯(Alan Gomes)指出的, 在决定罪行恶劣的程度时,那引致犯罪的目的物之本质, 和罪行本身的性质, 均须加以考虑.”

莫尔兰德的回答让史特博想起圣经上所记的一件事, 律法师问主耶稣最伟大的律法是什么? 主耶稣回答说: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 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 在美国,对最严重的罪行 — 谋杀, 须用最严厉的制裁来惩罚, 那就是终生监禁与社会隔离. 一个人大胆地违反神的最高律法, 应该受到最高的制裁, 永远与神及其子民隔离, 这也应该说是理所当然的.

(文接下期)


[1] 编者注: 编者坚信学位和神学院绝非真理的保证和权威, 因世上有许多由著名神学院毕业的闻名神学博士, 竟是不信圣经的“现代主义者”(或称“自由主义者”). 然而, 为了让读者(特别是非信徒)对受访者有些认识, 以下列出他的的学历和专长:  莫尔兰德有广阔的学术背景. 他攻习过科学(他是密苏里大学[University of Missouri]大学的化学学士), 有渊博的神学知识(他在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取得硕士学位), 亦是个极受尊敬的哲学家(他在南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获取博士学位). 他出版过10几本书, 包括《攀登世俗城》、《基督信仰与科学的本质》、《上帝存在吗?》(此书是他与凯·尼尔森[Kai Nielsen]的辩论记录)、《创世记》、《身体与灵魂》、《全心全意爱上帝》, 和得奖作品《受到围攻中的耶稣》等. 他目前在塔尔博特神学院执教, 是哲学与伦理学硕士班的教授.

[2] 编者注: 这位罗素(B. Russell)很可能是指 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 他是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 分析哲学主要创始人, 世界和平运动倡导者, 获1950年诺贝尔文学奖, 主要著作有《数学原理》(与 A.N. Whitehead 合著)、《哲学问题》、《数理哲学导论》等.

[3] 编者注: 从莫尔兰德的著作《死亡之后: 探索不朽的论据》中可以看出, 他对地狱教义作过大量的彻底思考和个人的深刻反省. 他与此书的合著者加里·哈伯马斯(Gary Habermas)还钻研过灵魂的本质, 人类接近死亡的经验, 轮回转世和天堂神学.

[4] 编者注: 坦布尔顿(Charles Templeton)本是葛培理布道团的原始同工, 后来因看见《生活画报》里一张母亲手抱死去婴儿望天求雨的照片, 开始怀疑世上是否真有一位像圣经所说, 关心人类的慈爱造物主. 由于想不通为何慈爱的神会“袖手旁观”世上如此多的苦难, 他终于放弃多年所信, 转而攻击基督信仰, 并且引用许多例证, 作出诋毁. 他写了一本题为《告别上帝: 我摒弃基督信仰的理由》的书, 大力反对圣经与基督信仰.

[5] 编者注: 希特勒(Adolf Hitler,1889-1945)是纳粹德国元首, 早年在狱中写《我的奋斗》, 仇恨共产主义和犹太人, 任德国总理(1933)后称元首(1934), 实行法西斯专政, 重整军备, 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 杀死无数犹太人, 至终因战败而自杀身亡.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