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不能自保?


以下是一位虔诚佛教徒周吴惠舫悔改信主的经历. 周吴惠舫姐妹的先父作战阵亡之后, 她对丈夫安全问题常常挂虑, 因他也是军人, 常在各地作战. 有时夫妇分散, 半年之久不通音讯, 无形之中驱她求神赐福庇护. 她曾向偶像许愿, 只要保全丈夫平安, 终身吃素, 敬虔敬拜. 民国29年(公元1940年)开始吃观音斋, 每月初一、十五两次. 民国32年(公元1943年)正式进入观音庙, 领受佛教之礼, 带发修行3个月.

 

此后, 每月不仅初一、十五吃素, 逢九(初九、十九、二十九)也吃, 并在2月19日所谓观音得道之日, 一连吃素40天; 6月19日起, 又是所谓的升天大日, 又要吃素31天; 9月19日观音生日, 吃素5天, 年年如此, 一天不缺. 吃素之时, 碗筷分开, 若随丈夫行军, 只吃咸菜馒头, 前后共15载(15年). 吃素不久, 两个小孩出了麻疹, 先后死去, 悲痛万分. 第三个孩子生下, 正值吃素期间, 无奶可喂, 只11天婴孩夭折, 她痛不欲生. 人说因为没有供奉观音佛像, 她就花了半两金子, 买来玉制观音佛像一尊, 供在高处, 日日烧香, 虔诚敬拜历12载(12年).

 

她的挚友刘龙潭清姐妹信了耶稣基督, 曾来她家多次, 劝她接受救主耶稣, 她也出听了几次福音, 却没有相信. 一天晚上, 她跪在观音像前, 自言自语地说: “如果你是真神, 就要使我心意坚定, 不被摇动, 去信耶稣. … 直到现在你还没有给我儿子…” 心中恳切盼望观音赐子, 改善家庭环境. 隔天早晨起来发现观音佛像左耳掉下一块, 面部裂痕斑斑, 佛像前的供物已被老鼠吃掉, 四个贡献糖果之精致小碟, 其中一只又被老鼠打架碰倒, 坠地打碎. 目睹现状, 心中非常不安, 夜间失眠, 心慌意乱, 如出大事.

 

于是她去见刘龙潭清姐妹, 适她外出, 等了许久, 不见回来. 她便随手取了她的圣经, 拿在手中, 自问自说: “该看吗?” 希奇得很! 里面好像有话说: “该看.” 于是翻开圣经, 刚好看到以赛亚书44章: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 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 ‘我是首先的, 我是末後的, 除我以外, 再没有真神. 自从我设立古时的民, 谁能像我宣告, 并且指明, 又为自己陈说呢? … 除我以外, 岂有真神吗? 制造雕刻偶像的, 尽都虚空. 他们所喜悦的, 都无益处; 他们的见证, 无所看见, 无所知晓, 他们便觉羞愧. 谁制造神像, 铸造无益的偶像. 看哪! 他的同伴都必羞愧, 工匠也不过是人. …

“铁匠把铁在火炭中烧热, 用锤打铁器, 用他有力的膀臂锤成; … 木匠拉线, 用笔划出样子, 用刨子刨成形状, 用圆尺划了模样, 仿照人的体态, 作成人形, 好住在房屋中. 他砍伐香柏树, 又取柞(或作青桐)树和橡树, 在树林中选定了一棵;  他栽种松树, 得雨长养, 这树, 人可用以烧火, 他自己取些烤火, 又烧著烤饼; 且作神像跪拜, 作雕刻的偶像向他叩拜. 他把一分烧在火中, 把一分烤肉吃饱; … 他用剩下的作了一神, 就是雕刻的偶像, 他向这偶像俯伏叩拜, 祷告他说: 求你拯救我, 因你是我的神. 他们不知道, 也不思想, … 心里也不醒悟, 也没有知识, 没有聪明, 能说: 我曾拿一分在火中烧了, 在炭火上烤过饼, 我也烤过肉吃, 这剩下的, 我岂要作可憎的物吗? 我岂可向木不子叩拜呢?’”(以赛亚书44:6-19).

 

读后, 她就觉得圣经的话很对,  人手所做的像, 岂能是神? 拜他岂非徒然? 以往虔诚敬拜偶像, 有何功效? 三个孩子相继夭折, 尤其第三孩子, 是因吃素, 无奶可喂而死, 心中最为伤痛. 那时若不吃素, 孩子决不会死, 自己身体必定不致弄成如此软弱. 越想越痛, 越想越觉偶像可恨.

 

这时, 她想起以前所听到的福音, 觉悟到唯有耶稣基督才是真神、是救主; 以往所拜的偶像非但不能降福, 反而叫人受苦, 甚至无法自保  —  左耳掉下一块, 面部裂痕斑斑! 她醒悟过来, 明白唯有主耶稣才是救主, 人的罪恶只有主耶稣在十架替死流血才能洁净, 免去永远的审判和刑罚. 她决心离弃偶像, 归向真神, 信靠救主耶稣基督. 那时, 刘龙潭清姐妹回家, 她便将她经过情形, 一一向她说明. 刘姐妹知道她已信主而蒙恩得救, 分外欢喜.

 

信主之后, 周吴惠舫姐妹摔碎观音偶像, 不再拜它, 不再吃素. 心中满了喜乐, 饭量增加, 身体健康进步. 她不再留恋世俗, 常去参加教会聚会, 有神自己作她心中的安慰, 并有主耶稣赐她奇妙的平安. 是的, 偶像不能赐人真正平安和喜乐, 因它们是人手所造, 是虚无的(参 诗篇115:4-8; 哥林多前书8:4); 有些可能赐人短暂财富, 却不能赐人久慕平安与永恒生命. 明智的读者, 这些偶像连本身都不能自保, 何况是保护你和我呢? 让我们不要投靠人手所造的虚无偶像, 而是归向那位创造我们, 赐我们生命, 且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神  —  世人的救主耶稣基督!(参 歌罗西书1:16; 约翰福音1:1-4; 希伯来书1:2-3)[1]

 

 


[1]               上文改编自 郑大强, 张郁岚, 林元度合著, 《福音故事: 八百个》(台北: 台湾福音书房, 1996年第15版), 第183-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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