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职事


21世纪的今天, 女人所受的教育程度和所扮演的社会角色, 已大大改变. 这本来不成问题. 可是当人尝试把属世的事物带进属天的召会时, 许多的混乱便接踵而来. 因此, 我们必须清楚明白圣经如何教导这重要的召会真理  —  女人的职事(the ministry of women)[注: “职”指职份, 即本份或责任; “事”则指事奉, 包括事奉的性质和领域].

 

 

(A) 女人的事奉

首先, 让我们强调, 圣经从未轻视或贬低女性的地位. 相反地, 在女性普遍受轻视的第一世纪, 圣经是第一本高举女性权利和地位的书. 正如黎歌信(Boyd Nicholson)所言: “今天社会的妇解运动(妇女解放运动), 可算落伍. 因为早在福音开始的时代, 社会已有这种特征. 无论何处, 当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一被传开, 妇女的地位相应提高. 她们从异教主义的卑微地位, 升至男人身旁的尊贵位置. 从古至今, 异教都是把妇女贬低, 但福音却时刻将她们释放,[1] 把神所赐的事奉委托她们. 这事奉也只有她能胜任, 只有她才配得.” 按照圣经的教导, 女人在召会的成长上, 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女人在召会中, 应该执行的六种重要事奉.[2]

 

(A.1) 她们在聚会方面的出席

圣经强调出席聚会的重要: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 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 倒要彼此劝勉”(来10:25). 若没有信徒出席, 聚会便不成聚会了, 召会的各样圣工也必受影响. “彼此劝勉”可译成“彼此鼓励”. 当我们参加聚会时, 若见到在场有许多热诚的信徒出席, 我们必大受感动, 深受鼓励. 由于姐妹通常占了召会人数的大部份, 因此姐妹可借着她们在聚会方面的出席, 来鼓励其他信徒.

 

(A.2) 她们在圣工方面的祷告

有人说得好: “多祷告, 灵命就多有力量, 事奉就多有功效”; “祷告聚会是召会的发电厂”等等. 姐妹可借着在私下祷告或在聚会默祷, 来支持和推动主的各样圣工. 例如撒母耳这位伟大的先知,被神大大使用, 带领拜偶像的百姓归向真神(撒上7:1-17). 但我们切莫忘记, 这位大先知被兴起, 乃是因为一位女人的祷告, 而且是无声的默祷: “… 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 眷念不忘婢女, 赐我一个儿子, 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所以占人数大部份的姐妹, 在很大的程度上, 影响召会的圣徒, 并圣工的进展.

 

(A.3) 她们在个人方面的品德

“你们要谨慎. 若相咬相吞, 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 情欲的事, 都是显而易见的. 就如… 仇恨, 争竞, 忌恨, 恼怒, 结党, 纷争, … 圣灵所结的果子, 就是仁爱, 喜乐, 和平, 忍耐, 恩慈, 良善, 信实, 温柔, 节制”(加5:15,19-23). 在召会中, 圣徒彼此之间如何相待, 是何等的重要. 若这方面的品行是属肉体的, 它便会破坏一个地方召会的见证. 可是正当和属灵的品行, 却使召会成为“地上的天堂”, 充满“和睦温馨的家”. 求神帮助我们,千万别成为“友阿爹”和“循都基”(腓4:2-3). 虽然她们都是在福音的工作上, 真诚地与保罗一同劳苦事奉神, 但可能在事奉上, 因为不同的个人见解而起争论, 导至彼此不和. 让我们紧记, 召会整体的利益, 比任何个人的意愿, 意见甚至权利, 更为重要. 因此在这方面, 占人数大部份的姐妹可直接影响召会的喜乐或忧愁.

 

(A.4) 她们在物质方面的奉献

姐妹也有特权和责任, 来支持召会圣工的各样经济或物质需要, 尤其是在现今, 很多姐妹都有各自的职业和收入.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 各人(包括姐妹)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林前16:2). 若每一位姐妹在这方面都各尽其责, 那么主在本地甚至海外的事工, 都将获得更多的供应. 但这方面的奉献, 必须是甘心乐意的, 因为“捐得乐意的人, 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 此外, 在聚会的茶点或聚餐方面, 会煮食的姐妹则可奉献自己拿手的菜肴, 因为“无论何人, 因为门徒的名, 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 我实在告诉你们, 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太10:42).

 

(A.5) 她们在圣工方面的参与

“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 百节各按各职, 照着各体的功用, 彼此相助, 便叫身体渐渐增长, 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6). 参与召会的各种活动, 是每一位姐妹的本份. 每个地方召会, 在各种不同的事工上, 都需要工作人员. 例如主日学需要教员和助手; 福音聚会方面, 姐妹的亲切和诚恳往往能邀请到更多的非信徒来参与; 分发福音单张方面, 姐妹的随同将减少所接触之人对陌生人的顾忌; 关怀与探访方面, 姐妹的和蔼可亲与温和柔顺将使被探访之人并其家人深受感动和鼓励. 聚会所或会堂的打扫和清洁方面, 姐妹一般上都做得比弟兄更细心, 更周全; 有车子的姐妹, 也可负责载送人来参加聚会等… 总之, 只要有真诚帮助召会事工的心志, 机会是数之不尽的.

 

(A.6) 她们在蒙头方面的顺服

姐妹也可在蒙头方面,表现顺服. 当姐妹在头上放上这服权柄的记号时(即蒙头巾或头纱; 林前11:10), 她们是默然地宣传两个重要的真理: (1) 他们顺服神所设立的头权(headship), 即男人是女人的头(林前11:3); (2) 她们将男人的荣耀(即以女人来代表)给遮盖起来, 因为男人的荣耀不该被显露出来(林前11:7). 这两个重要的真理, 并背后的意义, 也是众天使们所要见证和学习的(林前11:10; 参弗3:3:10). 不被允许蒙头的弟兄们(林前11:7), 是绝对无法像姐妹一般借着蒙头, “无声但却有效”地宣告这两方面的真理. 所以姐妹应该珍惜神所给予的机会, 按照神所指定的本份, 在蒙头上顺服神. 这将胜过她们以许多的的事奉为祭献上给神, 因为“听命胜于献祭, 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注: 有关蒙头的课题, 请参考2000年9月和10月份的“家信”].

总而言之, 每一位在主的身体上(即召会)的肢体, 都是不可少的, “…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 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 所以占召会人数大部份的姐妹, 自然在整个身体的操作上, 扮演着举足轻重的重要角色. 只有当每一个肢体, 包括每一位姐妹, “各按各职, 照着各体的功用, 彼此相助”, 身体才会增长, 召会才会成长(弗4:16).

 

 

(B) 女人的沉静

在讨论“女人的职事”时, 我们绝对不可忽略一个圣经所强调的主题  —  女人的沉静(the silence of women). 事实上, 和蒙头的真理一样, 这主题常受到许多人的误解和反对. 在女权运动(feminism)的影响下, 很多高喊“男女平等”之口号的人, 认为要女人在聚会中沉静, 是“过于保守, 极端或过时”的思想, 并贬低女性的地位. 他们大力提倡教会中要有女牧师、女传道、女长老等等(注: 圣经有女执事[罗16:1], 却没有女牧师、女传道、女长老), 负责带领召会和公开讲道. 不过, 倘若我们客观与虚心地研读圣经, 便不难发现“女人的沉静”, 并非人自创的传统, 乃是神智慧的安排, 且富有意义深长的教育性和启发性.

 

(B.1) 有关女人沉静的定义

有人说: “圣经教导说女人不可讲道或教导.”但这论点并非完全正确, 因为圣经并没说女人在一切的场合中, 都不可讲道或教导. 按圣经的教导: (1) 年老的姐妹应该教导年少的姐妹, 爱丈夫, 爱儿女, 谨守, 贞洁等(多2:4,5); (2) 姐妹也该教导她们的儿女, 使他们从小明白圣经, 像提摩太的祖母和母亲教导他一样(提后1:5; 3:15); (3) 姐妹也可在“私下”向弟兄讲解圣经, 使他们清楚明白神的话语, 例如百基拉在自己的家中, 与丈夫(亚居拉)一同向亚波罗讲解圣经(徒18:26).

因此姐妹可教导年少的姐妹和孩童们, 也可在“私下”向弟兄讲解圣经. 圣经所禁止的, 是姐妹在“公开”的圣徒聚会上开口“说话”, 指公开讲道或教导; 这包括在有弟兄和姐妹在场的情况下, 公开讲道、带领祷告, 或是公开教导. 她们绝不可夺取神给男人在公开聚会时作带领的责任和权柄(因这与“头权的真理”有关, 请参有关“蒙头的真理”之文章). 这是圣经已设立的样式(pattern)(提前2:12; 也思考 来8:5).

 

(B.2) 有关女人沉静的指示

关于女人要沉静的指示, 两处主要的经文是 林前14:34和 提前2:11-12. 林前14章的主题是恩赐的正确运用(即比较‘作先知讲道’和‘说方言’这两种恩赐的运用). 在林前14:27-34里, 总共三次论到沉静(28节,30节和34节; 和合本译成“闭口”或“闭口不言”[3]). 首先, 保罗在27-28节谈到说方言的恩赐和运用. 在圣灵的带领下, 他列出以下规则: (1)必须限制说方言的人数; (2)必须轮流(不能同时)地说; (3)必须有人翻译. 接着, 主借保罗发出禁令: “若没有人翻, 就当在会中闭口”(28节). 其次, 保罗在29-35节谈到讲道的恩赐和运用. 同样的, 他列出规则: 必须限制人数. 跟着, 主再次借着他发出禁令: “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 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30节). 最后, 为了避免有人认为若姐妹遵守27节的规则, 便可说方言; 或者以31节(“你们都可以一个一个的作先知讲道”)为跟据, 起来讲道, 所以便借着保罗发出最后一道禁令: “妇女(原文可作“女人”)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 因为不准她们说话. 她们总要顺服, 正如律法所说的”(34节).

 

由于在哥林多的召会已有女人在会中祷告或讲道(林前11:5), 以至混乱了召会的次序, 所以在林前14:34-40, 主借保罗以十方面来十次强调“女人在会中必须沉静或闭口不言”的指示:[4]

(1) 这是普世性的作法(universal practice), “像在圣徒的众聚会一样”(34节)

(2) 这是使徒的命令, “不准她们说话.”(34节)

(3) 这是顺服的表现, “她们总要顺服.”(34节)

(4) 不顺服这命令是可耻的, “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35节)

(5) 准许姐妹在聚会中说话是需要神话语的许可; 哥林多的召会可能宣称他们有神赐下的话语和权柄, 准许姐妹在聚会中说话, 因此保罗讽刺地反问道: “神的道理, 岂是从你们出来么?”(36节)

(6) 若神真的赐下的话语, 准许姐妹在聚会中说话, 难道这方面的指示只临到哥林多的召会, 而没临到其他的召会吗? 因此保罗再次讽刺地反问道: “岂是单临到你们么?”(36节)

(7) 属灵的特征乃是能承认主的命令, 而不传讲自己的看法. “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 或是属灵的, 就该知道, 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37节)

(8) 姐妹的沉静是主的命令,“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37节)

(9) 若一位先知(37节)不承认这个教导, 他和他的教导也不被承认. “若有不知道的, 就由他不知道罢.”[注: 《新标准修订本》(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译成: “若有不承认的, 他也不受承认.”: NRSV: Anyone who does not recognize this is not to be recognized; 《圣经新译本》译作: “如果有人不理会, 别人也不必理会他.” ].

(10) 姐妹的沉静是召会次序的一部份.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桉着次序行.”(40节)

 

多年以后, 或许有人认为在勤学下, 姐妹已越来越明白圣经, 且能讲解圣经(如姐妹百基拉一样, 徒18:26; 注: 百基拉姐妹很可能与提摩太一样, 都在以弗所的召会事奉, 参 徒18:18-19; 提前1:3; 提后4:19), 所以应该可以在会中讲道或教导了吧! 可是过了七至十年后, 主再次借着保罗清楚地重复女人必须沉静: “女人要沉静学道, 一味的顺服. 我不许女人讲道, 也不许她辖管男人, 只要沉静.”(提前2:11-12) 虽然这两节里的沉静(原文: hêsuchia {G:2271})在原文与林前14:28, 30, 34的“闭口不言”(原文: sigaô {G:4601})有所不同, 但其意义是相同的, 指“安静, 安息, 不言”; 此字的动词( hêsuchazô {G:2270})被译成“不言语”(路14:4; 徒11:18),“住了口”(徒21:14). 总而言之, 虽然情况和时代已经改变, 女人对圣经的知识已越来越多, 但主的指示是明确的  —  “女人要沉静学道, … 我不许女人讲道, … 只要沉静”(提前2:11-12).

 

(B.3) 有关女人沉静的原因

(一) 顺服创造的次序(Order of Creation)

为什么女人要沉静呢? 在提前2:13-14里, 主借保罗给予清楚的原因. 请留意, 答案并非“因为她们受的教育不高, 或她们对圣经的认识不深”等等, 乃是因为创造的次序  —  “因为先造的是亚当, 后造的是夏娃”(13节)。 神本可“同时”造男造女, 但却选择先造亚当, 后造夏娃. 因为他要设立头权(Headship; 即作头带领的权利)  —  “基督是各人(原文作“男人”)的头, 男人是女人的头, 神是基督的头.”(林前11:3) 所以女人要沉静, 为要顺服创造的次序, 即神所设立的头权. 因此两处论及女人要沉静的经文, 都与“顺服”有关(林前14:34: “她们总要顺服”; 提前2:11: “一味的顺服”).

 

(二) 记念犯罪的次序(Order of Transgression)

其次, 女人要沉静, 因为犯罪的次序 —- “不是亚当被引诱, 乃是女人被引诱, 陷在罪里.”(提前2:14) 虽然在犯罪的事上, 男人也不能逃避责任, 但圣灵借着保罗强调是女人先“被引诱, 陷在罪里.”若夏娃顺服头权, 在受魔鬼试探时, 就会先与“她的头”(亚当)讨论, 悲剧可能便不会发生了. 所以女人要沉静, 为要使人们记念犯罪的次序和因素, 即先是女人后是男人(次序)不顺服神的话语(因素), 把罪引入世界.

总括来说, 女人在会中要沉静, 并非因为她的地位或学识比男人低. 因圣经清楚教导: “并不分犹太人, 希利尼人, 自主的, 为奴的, 或男或女. 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 都成为一了.”(加3:28) 此外, 无所不知的主, 当然在保罗写提摩太前书的第一世纪时, 就知道女人到了21世纪, 教育的程度和对圣经的认识将普遍提高. 但主仍然在当时借着保罗, 清楚指示女人不可讲道. 因为主要借着女人在会中的沉静, 来提醒所有世代的每一位基督徒(包括弟兄), 顺服次序和头权的重要(女人顺服男人, 男人顺服基督), 并破坏次序和头权的后果(罪入了世界, 咒诅临到世人). 由此可见, 女人的沉静富有教育性, 具有深长的意义. 每一次聚会的时候, 姐妹其实是借着她们的沉静和顺服, 向信徒、世人甚至天使[5], 来宣传和教导神的真理. 这是何等尊贵的特权和蒙福的职事呢!

 

(B.4)   有关反对女人沉静的谬论

()   根据林前11:5, 只要女人蒙头后, 便可以祷告或讲道.

林前11:5说: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 若不蒙着头, 就羞辱自己的头. 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有人以此节为根据, 认为女人不蒙着头来祷告或讲道, 是错误的. 那么若蒙着头, 她便获准在召会中带领祷告或负责讲道. 换言之, 保罗在这节中允许女人在召会中祷告或讲道.[6]

让我们思想一个例子, 来看出以上的推论是不合逻辑的. 有一位司机, 因他在醉酒下, 超速驾驶, 被警方控上法庭. 结果法官宣判道: “你在醉酒的情况下, 超速驾驶, 犯了错误, 违反了交通规则.” 那司机便推论说: “只要我清醒(不醉酒), 法官便允许我超速驾驶.” 我们听了这话, 肯定会纠正道: “其实法官是指出你犯了两种错误  —  醉酒和超速驾驶, 所以犯上任何其中一种, 都是错的!”

圣经清楚教导, 女人在会中祷告或讲道是错的, 因为 林前14:33-38中强调“妇女(原文作“女人”)在会中要闭口不言”(34节). 此外, 女人在聚会时不蒙头, 也是错的. 因为林前11:5表明女人若不蒙头, 便羞辱自己的头; 林前11:13也强调这是不合宜的(参 2000年9月份, 第10期《家信》, 第19-20页). 所以其实保罗在 林前11:5是指出哥林多的召会所犯的两种错误: (1) 女人在会中公开地祷告或讲道; (2) 她们犯此错误时, 又犯上另一个错误  —  即没有蒙头. 因此犯了任何其中一种, 都是错的.

有人辨驳道: “如果女人在会中祷告(指带领祷告)或讲道, 或是不蒙头, 都是错的, 为何保罗不在哥林多前书11章就提出有这两种错误呢?” 只要我们仔细研读哥林多前书11至14章的主题, 我们便不难明白为何保罗要“等到”哥林多前书14章才论到另一个错误. 在哥林多前书11章, 他是谈到头权的主题(林前11:3). 蒙头与此有关, 所以便在此提出. 但哥林多前书12至14章, 所论及的主题是在召会中恩赐的公开操练. 女人祷告或讲道与此有关, 所以最造合在此提出, 为使“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保罗并非第一次采用这种以不同主题来分开纠正不同错误的方法; 例如在解释吃祭偶像之物一事时, 他也采用这种方法. 有一个极端的错误看法, 认为在“任何情况下” , 都不可吃祭偶像之物.[7] 在 林前8:4, 保罗指出偶像“算不得什么”, 吃祭偶像之物也不会伤害我们. 只是若在庙里坐席, 吃祭偶像之物, 使其他软弱的弟兄跌倒, 他便宁可不吃(林前8:9-13). 无论如何, 也有另一个极端的错误, 即滥用自由去吃祭偶像之物. 由于哥林多前书9至10章的主题是“不可滥用自由”, 所以保罗便“等到”哥林多前书10章时才指出偶像背后与鬼魔有关, 吃(表明“交通”)祭偶像之物便是与鬼魔有交通(19-22节). 事实上, 这种“以不同主题来分开纠正不同错误”的方法, 能使读者更全面明白一个主题, 并清楚看出有关的错误.

总之, 按圣经的教导, 女人在会中带领祷告, 负责讲道或是不蒙头, 都是错误的. 因此, 以哥林多前书11:5为根据, 来证明保罗允许蒙头的女人在召会中祷告或讲道, 是个大错特错的推论.

 

()   保罗只是给予他个人的意见, 他本身是位反女性主义者”.[8]

首先, 圣经清楚说道: “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 或是属灵的, 就该知道, 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林前14:37). 因此女人要沉静, 绝非保罗个人的意见.  此外,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 常大力举荐女性, 极力赞赏她们对主的忠心和事奉(参 罗16:1,2,6,12,13; 腓4:3等). 因此, 圣经已为保罗辩护, 证明他并非“反女性主义者”. 如此诬告保罗的人, 实为不公及充满偏见.

 

()   保罗在 林前14:34-40的指示是属于地方性的, 只给予哥林多的召会, 并非给予我们.[9]

(a) 首先, 林前14:34说道: “你们的女人(和合本译作“妇女”)在众召会中(和合本译作“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原文直译). 让我们留意, 圣经并非说你们的女人在“你们的召会中”(单指哥林多的召会), 乃是“众召会中”(包括所有其他的召会), 要闭口不言, 并强调“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 因此女人沉静的指示是属于普世性的(universal), 是给予神在其他各处的众召会, 当然包括我们现今的召会[参以下第(四)项].

(b) 保罗也给予当时在以弗所召会的提摩太相同的指示(参 提前1:3; 2:11-15). 在以弗所的召会与在哥林多的召会有显著不同的属灵状况(以弗所的书信中没提及对某种错误的纠正; 但哥林多的书信中却充满对错误的纠正). 虽然如此, 对于女人讲道方面, 两个召会所领受的指示都是相同的, 足证这方面的指示是普世性的.

(c) 有关女人要沉静顺服方面(包括顺服头权的蒙头), 哥林多前书和提摩太后书并没指明它是属地方性的. 相反的, 两本书信所给予有关女人要沉静顺服的理由, 都是超地方性的情况[10]  —  回到伊甸园, 例如: 林前11:8: “起初, 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 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林前14:34: “她们总要顺服, 正如律法[11]所说的”; 提前2:13-14: “因为先造的是亚当, 后造的是夏娃. 且不是亚当被引诱, 乃是女人被引诱, 陷在罪里.” 事实上, 他回到比伊甸园更早  —  那太初就有的头权关系里(林前11:3: “神是基督的头”).

(d) 最后, 神在哥林多前书一开始时, 便借着保罗强调此书信是写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 … 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林前1:2). 所以此书的信息(包括女人要沉静的教导), 也是写给我们这些在马来西亚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

 

()      保罗在 林前14:34-40的指示是属于当代性的, 只给予第一世纪的召会, 与现代的我们无关.[12]

(a) 我们岂敢擅自决定在神所默示的整本圣经中, 那一些部分是可以忽略的呢? 我们只能选择相信圣经是神全面与完整的启示, 因而必须被整个召会时代(或称恩典时代)的信徒所遵守; 或者完全不信圣经是神的启示而弃绝它. 主的大使命是: “我所吩咐你们的, 教训他们遵守. 我就常与你们同在, 直到世界(注: “世界”原文是 aiôn {G:165}, 意即“时代” [age], 指召会时代)的末了”(太28:20). “凡”和“都”二字表明我们无权随意选择遵守某些经文, 同时刻意不守另一些经文. “我所吩咐你们(指使徒)的”, 包括使徒保罗所教导有关女人的沉静, 因为它是“主的命令”(林前14:37).  “直到世界的末了”(原意是“直到时代的结束”)亦表明主所吩咐使徒的, 都必须被忠心教导与恒心遵守, 直到召会时代的末了, 即主的再来, 这当然包括我们现今的时代.

(b) 以上()(c)所讨论的重点, 也说明保罗的指示并非属于当代性. 两本书信所给予有关女人要沉静顺服的理由, 都是超当代性的情况  —  回到伊甸园中(林前11:8; 林前14:34; 提前2:13-14), 而非因保罗时代(第一世纪)的女人比较爱说话; 甚至这一切乃是回到比伊甸园更早  —  那太初就有的头权关系里(林前11:3: “神是基督的头”). 所以保罗在这方面的指示乃是普世性的, 与现代的我们有关.

 

()     保罗要女人沉静, 并非指女人不可在会中祷告或讲道, 只是指她们不可在会中闲谈或喋喋不休”(chatter).[13]

以上的论点, 完全没有圣经和新约希腊文词典上的根据:

(a) 林前14:34的“说话”(原文: laleô {G:2980})在新约出现299次, 从来没有一次指“闲谈或喋喋不休”. 事实上, 此字在 林前14章出现24次, 都是指“(公开或私下地)说话、讲说、谈论”, 没有一次指“闲谈或喋喋不休”.

(b) 按照被新约希腊文学者公认为“最标准的新约希腊文词典”, 即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简称BAGD, 由 Walter Bauer, F.W. Arndt, F.W. Gingrich和F.W. Danker所编辑和修订的标准新约希腊文词典)所列出有关 laleô 在新约的各种意思和含义中, 并没提到“闲谈或喋喋不休”.[14]

事实上, laleô 只有在古典希腊文(Classical Greek)中才指“闲谈或喋喋不休”;[15] 但到了数百年后的新约时代, 这词汇已改变它的意义. 认为 laleô 是“闲谈或喋喋不休”, 是犯上了卡森(D.A. Carson)所说的一项解经错谬, 称为沿用过时的语意. 查考新约圣经时, 应以“新约及同时期的通俗希腊文”(New Testament and Hellenistic Greek)为主要标准, 而非“古典希腊文”[参 2000年10月份的《家信》, 第13-14页 (沿用过时的语意)和第15-16页(忽略相关性的程度) ].

 

()   保罗要说方言的男人闭口不言(沉静), 若没有人翻译(林前14:28); 因此他也要说方言的女人闭口不言, 若没有人翻译. 换言之, 若有人翻译, 女人便可在召会中说话, 包括祷告或讲道.[16]

首先, 女人要闭口不言(34节)不但与说方言有关(28节), 也同时与先知讲道有关(30节). 有关“闭口不言”(原文: sigaô ), 保罗在本章提到: (1) 若没有人翻译, 说方言者必须“闭口”(28节); (2) 若旁边坐着的其他信徒得了启示起来讲道, 先前作先知讲道的人必须“闭口不言” (30节). 因此, 有关闭口不言的指示, 也包括讲道方面. 此外, “不准她们说话”(34节)和“妇女在会中说话”(35节)中的“说话”(原文: laleô )一词, 不一定指说方言; 它也可指“说常人可明白的话语”(例如在林前14:6,19,29),[17] 当然包括先知的讲道(29节). 再者, 35节的“说话”是指“发问”, 她们当然不可能以说方言来发问. 这证明“不准她们说话”不一定指说方言. 总括来说, 林前14:34提到女人要闭口不言, 不准她们说话, 不但指说方言方面, 同时也包括在召会中讲道或祷告方面. 所以就算有人翻译, 女人也不可在召会中讲道或祷告.

 

()   保罗从允许女人祷告或讲道(林前11:5)变成不许她们说话(林前14:35); 这证明他在写哥林多前书11章与14章之间, 改变了看法, 或领受进一步的新启示.[18]

两者都不对! 首先, 哥林多前书11章和14章所论及的事, 并非保罗的看法, 而是主的命令 (林前14:37; 参以上第(二)项 ). 其次,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 所以其中充满合一性(unity)与一致性(consistency). 领受“有冲突的新启示”之看法, 实际上是否定了圣经的默示性(inspiration)及准确性(accuracy). 此外, 在以上第(一)项的解释中, 我们已证实哥林多前书11章与14章论及女人讲道的问题时, 事实上并没任何冲突. 只不过在哥林多前书11章, 保罗先谈到蒙头的主题, 到了14章才论及女人开口发言的课题, 所以认为保罗改变看法, 或领受新启示, 都是错误的.

 

()     保罗所谈论的主题, 不是男人对女人”, 乃是混乱对次序”. 换言之, 只要保持次序, 女人是可以在召会中讲道或祷告.[19]

Spiros Zodhiates

著名的希腊文学者佐海特斯(Spiros Zodhiates)在他的著作中指出, “所讨论的课题, 不是男人对女人, 乃是混乱对次序.[20] 无人质疑林前14:33-40是谈到“混乱对次序”(参33和40节). 可是为何保罗要劝勉哥林多的信徒“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40节)? 如果我们阅读前面几节(33-39节), 答案便显而易见. 保罗命令道: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 因为不准她们说话”(34节). 这是因为其中一个导致混乱的原因, 就是哥林多的姐妹不愿意沉静, 反倒在召会的聚会中讲道或祷告. 这与神的心意和属神的次序背道而驰(“主的命令”, 37节); 因此保罗需要在此纠正她们, 以恢复和保守属神的次序. 总括来说, 林前14:33-40是“混乱对次序”, 也是“男人对女人”的课题. 若要保持次序, 女人便不可在召会中讲道或祷告.

 

()     保罗所谈论的关系, 不是女人要顺服男人”, 乃是妻子要顺服丈夫”. 换言之, 那些有丈夫的女人才要沉静. 未婚的女人是可以在召会中讲道或祷告.[21]

根据佐海特斯(Spiros Zodhiates), 林前14:33-40中的“女人”应译成“妻子”. 妻子应顺服她们的丈夫. 所以整段经文的论点, 不是在普遍上, 女人顺服男人, 而是在家庭中, 妻子顺服丈夫.[22] 佐海特斯(Zodhiates)也把林前11:2-16和提前2:9-15解释为“夫妻关系”, 而非“男女关系”.[23]

(a)   林前11:2-16:   虽然在词义上, 希腊文 gunê {G:1135}可指女人或妻子, anêr {G:435}也可指男人或丈夫; 但每个谨慎的圣经读者不难发现 林前11:2-16并非指“夫妻”关系, 不然第8节将变成“丈夫不是由妻子而出, 妻子乃是由丈夫而出”(注: 《和合本》把此节译作“男人”和“女人”, 即“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 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没有一个作“妻子”的可宣称是由丈夫而出. 但我们知道“女人”(指夏娃)却是由“男人”(指亚当)而出(创2:22; 注: 夏娃最初的名字是“女人”, 创2:23: “可以称他为‘女人’, 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 因此, 《和合本》将之译成“女人”, 是正确及合理的.

 

(b)   提前2:9-15:   佐海特斯(Spiros Zodhiates)也认为此段经文中的女人, 应译成妻子, 并认为妻子不能教导, 因为此举将“破坏丈夫作头的地位”. 故此, 这里并非指所有女人, 只是指那些已婚有丈夫的女人.[24] 许多人便以这论点, 辩驳说圣经只禁止已婚女人讲道; 换言之, 未婚的女人便可以在召会中讲道. 如果接受这种解法, 我们便被逼作出以下的结论:

  1. 神只允许未婚的女人讲道教导;
  2. 因此, 若一位女人有教导的恩赐, 最好别结婚, 以便能在召会中使用她的恩赐, 来造就召会(因保罗劝勉信徒追求和使用恩赐, 来造就有男女信徒在场的“召会”(林前14:4,12), 而非只造就有些人所谓的“妇女聚会”而已);
  3. 若有教导恩赐的女人结婚后, 当她在召会中使用这恩赐来造就召会时, 他的丈夫不该在场, 以免“破坏丈夫作头的地位”.

任何灵性成熟和思想纯正的信徒, 都会看出这种解法是不合乎圣经的. 婚姻是圣洁的联合, 是神自己设立, 且表明基督与召会之荣耀结合. 神既如此重视婚姻, 为何他要让婚姻来拦阻那些敬虔的姐妹使用教导的恩赐呢? 再者, 若某弟兄的妻子有教导的恩赐, 当妻子教导时, 他便不可在场, 难道神“间接”教导娶了有教导恩赐的姐妹为妻的弟兄不来聚会? 所以把女人译成妻子, 男人译成丈夫, 其实并没解决问题, 反倒引进更多不合圣经的教导. 此等解法扭曲了神的本性和目的. 总之, 把“女人”一词译成“妻子”, 是牵强的解法, 且与上下文和整体圣经教导有所冲突.

 

(c)   林前14:33-40:   哥林多前书14章的上下文是论及召会的聚集(参19节, 23节和34节), 并非家庭的领域. 35节也证实这点“她们若要学什么, 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25] 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由此可见, 所谈论的焦点是在召会中的男女关系, 而非在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所以把 gunê 译成女人或妇女, 是更适合的. 再者, 若此段经文的女人是指妻子(即已婚的女人)不可讲道, 而未婚的女人则可讲道, 为何在大约6至10年之后, 圣灵要借着保罗在 提前2:9-15里, 禁止女人讲道呢? (注: 我们在以上已证实提前2:9-15里指明女人不可教导). 真理的圣灵绝不会自相矛盾. 问题出在这些人的错误解法.

 

()     林前14:34“…要顺服, 正如律法所说的是指顺服犹太教的《塔木德经》(Talmud).[26] 所以女人要沉静顺服是犹太教徒的教导. [27]

有人认为 林前14:34里的 “律法”(law)一词指犹太教的《塔木德经》(Talmud), 所以“女人要沉静”是属犹太教的教导, 被犹太教徒强加在哥林多的召会中. 因此保罗在林前14:34-35引证犹太教徒的看法, 并在36节中责备他们说: “神的道理, 岂是从你们(即犹太教徒)出来么? 岂是单临到你们么?”[28] 换言之, 保罗反对和责备那些禁止女人在会中说话的人.

以上的论点, 是叫圣经说它所没说的话. 首先, 保罗清楚声明主的命令“妇女(原文作女人)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召会一样. 因为不准她们说话”. 之后他附加另一个证据来证实这点, “她们总要顺服, 律法也这样[29]说”(林前14:34; 原文直译). 所以就算“律法”一词是指《塔木德经》, 它也不过是另一个独立的权威, 来证实他之前已声明的最高权威, 即“主的命令”(37节). 所以“女人要闭口不言”的指示, 并非建立在《塔木德经》的权威上, 而是主的命令.

此外, 根据侯司特(William Hoste),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律法”一词是指《塔木德经》. 犹太人有两本《塔木德经》, 即 《巴勒斯坦塔木德经》(Palestinian Talmud)和 《巴比伦塔木德经》(Babylonian Talmud). 前者最早于第二世纪后才完成, 后者更迟.[30] 既然保罗大约于主后58年写哥林多前书, 他根本不可能引证在当时尚未出现的《塔木德经》. 事实上, 34节的“律法”是指摩西的律法(路24:44; 约1:45; 罗3:21; 加3:10), 总称摩西五经(从创世记至申命记五本摩西所著的律法书). 其中有关女人职分的教导, 与保罗所教导的相符. 著名的圣经学者, 例如阿尔福特(Alford)、埃利科特(Ellicott)、布朗(Brown)和福斯瑟特(Fausset), 都相信此节乃专指律法书中的 创3:16, 即耶和华对夏娃所说的话: “… 你丈夫必管辖你”.[31] 此节强调神之前所立的头权(Headship), 即男人作头带领的权利和责任.

总括来说, 这里的律法并非指《塔木德经》; 就算假设它是指《塔木德经》, 这也不过是附加在主的命令  —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  的另一个证据. 但有人却反对“女人要沉静”的命令(正如今日一样), 声称他们领受主的指示, 即女人可以在会中讲道. 所以保罗在36节中责备他们, “神的道理, 岂是从你们(即反对者)出来么? 岂是单临到你们么?” 这是修辞的反问法, 强调反面的答案, 目的在于责备他们的不顺服.

 

(十一)   新约中有女先知亚拿, 新约中的腓利也有四个女儿是说预言的. 这证明女人可以在召会中讲道和教导.[32]

路2:36-38中的亚拿, 其实是旧约律法时代的女先知(可能是最后一位), 因为当时圣灵还未降临, 新约的恩典时代(或称召会时代)尚未开始(林前11:25; 来8:13; 徒2:1-4; 林前12:13), 所以她不能作为(在召会时代的)我们的例子. 此外, 她是以禁食祈求, 昼夜事奉神”(37节), 并非公开讲道教导. 她有一群朋友是“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 当他们前来圣殿敬拜时, 她便在私下(没有证据证明她是站在台上, 公开地)向他们讲说孩子(基督)的事(38节).

徒21:8-14提到在该撒利亚的腓利, 有四个女儿是说预言的(9节). 但现今已没有先知了,[33] 所以她们也不能作为现今召会的例子. 此外, 圣灵既然感动保罗在 林前14:33-40, 命令女人不可在召会中说话(包括说预言), 他怎会自相矛盾地感动腓利的四个女儿如此行呢?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 她们是在私下, 很可能是自己的家中, 向人说预言. 再者, 虽然保罗在腓利的家里住了多日, 神却没有使用腓利的四个女儿, 反倒使用先知亚迦布, 专程从犹太下来说预言(预言保罗若上耶路撒冷, 必受到逼迫苦害). 若女先知的职事是像某些人所谓的那般重要, 为何主不用在场的四位女先知呢?

 

(十二)   神曾使用女先知底波拉带领神的百姓以色列人, 所以女人在召会中也能作带领的工作(包括作长老, 牧师等).[34]

女先知底波拉鼓励巴拉领兵迎战敌军, 拯救以色列人

首先, 女先知底波拉是旧约士师时代(属律法时代)的人(士4:4-9), 不能作为现今召会时代的指南. 其次, 当时在以色列中无人治理(士5:7), 一切都在混乱中. 军事领袖巴拉懦弱胆怯, 不敢与迦南人争战. 底波拉是在他的恳求下(注: 并非神的指示下), 才答应起来带领(士4:9). 这事件显明神百姓中的软弱和失败, 并非能力和属灵. 弟兄若允许女人负责公开的职事, 作头带领男人, 是显露巴拉一般的性质, 和召会中的失败. 第三, 底波拉所负起的, 是军事方面的带领, 并非敬拜或讲道方面的带领, 所以不能作为女人在召会的敬拜或讲道方面作带领的先例. 第四, 神很有智慧地把敌军领袖西西拉交在留在住家帐棚的雅忆手中, 而非在战场上带领争战的底波拉手中, 免得日后有人用底波拉作为神悦纳女人带领的例子. 最后, 在信心英雄榜上, 11:32中提到巴拉, 而非底波拉, 这强调男人和女人关系的属神原则, 纵使在软弱中, 领导权仍属于男人. 虽然神赐以色列人胜利, 但却没在圣经中称赞底波拉的带领, 也没在 来11:32中提到她. 由此可见, 就算女人作带领时有好的结果, 看到所谓的“神的赐福”, 但由于违反圣经的教导, 所以那人本身在基督的审判台面前, 必得不到带领方面的奘赏(提后2:5; 注: 神有主权决定什么结果, 不会每一次都因人不顺服就不赐福; 例如摩西虽不顺服神的吩咐而击打磐石, 结果水还是流了出来给以色列人解渴, 因为神已定意要赐福以色列人[要赐水给他们], 但摩西本身却受亏损, 参 民20:7-13).

 

 

(C)     总结

Rev. Barbara Harris

在女权运动和妇解运动的盛行下, 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的许多宗派已开始按立女性, 负起牧养教会和讲道教导的职事. 例如在1989年, 哈丽丝牧师(Reverend Barbara Harris)被按立为美国主教制的教会(Episcopal Church)之首位女监督(bishop); 接着不久, 纽西兰也按立了首位女教区监督(diocesan bishop). 今日, 女牧师、女长老、女传道等也不断出现. 但最令主痛心的, 是连一些奉主名的召会, 也开始让女人在召会中公开讲道和教导, 甚至作带领的职事. 我本人从不质疑女人教导和带领的能力, 但我最关切的是, 这是否合乎圣经的教导?[35] 合神心意呢? 让我们记得, “人若在场上比武, 非按规矩, 就不能得冠冕”(提后2:5). 神已在圣经中列出“比武”(指事奉神)的规矩, 凡不按圣经所指示的事奉, 在基督审判台前, 必不能得冠冕, 因为不讨神的喜悦.

 

在结束“女人的职事”这课题之前, 让我们一起来思考侯司特(W.H. Hoste)给于 提前5:5和 多2:3那具有启发性的注解: “真为寡妇的特质清楚表明一些女人事奉的领域. 它们有七方面: (1) 她们必须是一位祷告的女人, 像哈拿一样(撒上1:9-18); (2) 又有行善的名声, 像非比或百基拉一样(罗16:1-4); (3) 养育儿女, 像罗以或友尼基一样(提后1:5; 3:15); (4) 接待远人, 像吕底亚一样(徒16:14-15); (5) 洗圣徒的脚, 像马利亚一样; (6) 救济遭难的人, 像多加一样(徒9:36); (7) 竭力行各样善事, 像彼息一样(罗16:12).[36] 此外, 保罗也劝老年妇人要指教(原文作“教导”)少年妇人, 爱丈夫, 爱儿女. 这点清楚表明家庭是神给女人的典型领域, 而她的事奉, 虽是多样化, 但却应该以家庭为中心. 为着渴慕更显要的事奉而忽略家庭那看似比较低微平凡的本分 (注: 其实它在神眼中是高贵和重要的), 这绝对不是主的心意.” 让我们谨记神的心意: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 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 听命胜于献祭; 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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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保罗不准女人讲道, 是因为当代女人(姐妹)的圣经知识或属灵见识不多?

 

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 吩咐他说: “女人要沉静学道, 一味的顺服. 我不许女人讲道, 也不许他辖管男人, 只要沉静”(提前2:11-12). 保罗在此强调“女人要沉静学道… 我不许女人讲道”. 今日许多牧师、传道人, 甚至圣经学者指出, 保罗不许女人讲道的原因, 是因为当代女人(指信主的姐妹)对圣经知识或属灵见识非常浅薄, 怕她们讲道时胡言乱语, 所以才有保罗这道命令  —  不许女人讲道. 不过, 现今时代不同了, 许多女人(姐妹)已受高深教育, 也有许多“女神学博士”, 所以女人可以在召会中讲道了.

百基拉和亚居拉向亚波罗讲解圣经

 

对于这个论点, 人们常忽略三件事. 首先, 笔者想说: 女人对领受圣经知识或属灵真理的悟性, 绝不比男人(弟兄)差, 不仅现代是这样, 保罗时代也是一样; 例如在保罗时代, 就有一位名叫百基拉的姐妹, 圣经记载她和丈夫甚至能“将神的道给他(亚波罗)讲解更加详细”(徒18:26), 而亚波罗“是有学问(或作: 口才)的, 最能讲解圣经”(徒18:24). 在这事上,  圣经记载“百基拉, 亚居拉… 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  值得注意的是, 圣经先提“百基拉”, 然后才提“亚居拉”(一般上是先提丈夫, 然后才提妻子, 例如 林前16:19), 可见在向这位满有学识的亚波罗讲解真道时, 百基拉显然比她丈夫更有能力, 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第二件常被忽略的事, 就是: 为何神安排保罗把“不许女人讲道”这命令放在提摩太前书, 而不是其他的书信呢? 主要原因在于提摩太当时是在以弗所的召会事奉(提前1:3: “我… 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 而以弗所的召会当时就有一位很有属灵知识、能讲解圣经的姐妹  —  百基拉(参 徒18:18-19,24; 提后4:19; 也参 林前16:19). 我请大家先阅读以下这篇有关百基拉的简介(摘自“以斯拉百科网”的文章,  http://www.equiptoserve.org/etspedia/聖經人物辭典/百基拉 ):

 

百基拉 (Prisca / Priscilla)

  1. 简介: 是亚居拉的妻子, 亚居拉是出生在本都的犹太人(徒18:1-2). 他们以“制造帐棚为业”(徒18:3).
  2. 圣经记载:
  1. 百基拉夫妇原来住在罗马城, 因为罗马皇帝革老丢于公元52年命令犹太人都离开罗马, 他们便从义大利(意大利)来到哥林多居住. 他们在哥林多时, “保罗因和他们同业”, “就投奔了他们”, “和他们同住作工”(徒18:1-3), 共约一年零六个月(徒18:11). 保罗曾说百基拉夫妇“在基督耶稣里”与保罗同工(罗16:3).

    保罗和百基拉与亚居拉一同制造帐棚为业(徒18:2-3)。保罗向百基拉讲解圣经(图),这也使她成为一个满有圣经知识和属灵见识的姐妹。

  2. 以后保罗“坐船往叙利亚去. 百基拉、亚居拉和他同去”(徒18:18). “到了以弗所, 保罗就把他们留在那里”(徒18:19). 当时亚细亚省的以弗所教会, 便在百基拉(和亚居拉)夫妇的家中聚会(林前16:19).
  3. 当百基拉和亚居拉在以弗所的时候, 亚波罗曾到以弗所传道(徒18:24). 亚波罗是个有学问的传道人, 最能讲解圣经, 而且心里火热, 放胆讲道. 只是讲得不够完备. “百基拉、亚居拉听见, 就接他来, 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徒18:24-26). 在这里, 百基拉夫妇甚至还帮助了传道人亚波罗.
  4. 以后罗马皇帝革老丢收回了驱逐犹太人的命令, 百基拉夫妇便又回到罗马居住. 保罗写信给罗马信徒时, 曾问候百基拉夫妇并问“他们家中的教会安”(罗16:5). 可见当时罗马的教会常在他们的家中聚会.
  5. 保罗说, 百基拉和亚居拉曾为保罗的命把他们自己的颈项置于度外, 不但保罗感谢他们, 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罗16:3-4). 他们和保罗以及众圣徒真是以爱相系、患难与共的.
  6. 百基拉、亚居拉以后又去以弗所, 那时提摩太正在以弗所传道. 当保罗自知即将殉道时, 还在给提摩太的信中向百基拉、亚居拉问安(提后4:19).
  7. 圣经中共有五处同时提到百基拉、亚居拉夫妇二人(徒18:18; 徒18:26; 罗16:3; 林前16:19; 提后4:19), 其中竟有四处是百基拉的名字在前(只有 林前16:19先提亚居拉). 足见百基拉的热心爱心不下于她的丈夫, 因此深受保罗及众圣徒的敬爱.

 

事实上, 我们的主早在两千年前已经知道, 在现今时代, 许多女人(姐妹)会受高深教育, 而许多人(或者出于善意)会用这理由, 来允许女人在召会中讲道. 或许, 当时在以弗所, 有人可能认为既然百基拉有丰富的圣经知识或属灵见识, 很能讲解圣经, 为何不叫她在召会中公开讲道, 造就圣徒, 岂不更好吗? (注: 我相信百基拉明白神的旨意, 不会自己要求在召会中讲道, 但其他信徒可能会觉得可惜, 因而有可能会建议她在召会中也像弟兄一样的公开讲道). 因此, 神就特别安排和感动保罗在写提摩太前书时, 吩咐当时在以弗所的提摩太, 要确保以弗所的召会遵守这道神的命令  —  “不许女人讲道”.

 

神借保罗特别强调, “我指望快到你那里去, 所以先将这些事(包括在 提前2:12的不许女人讲道)写给你. 倘若我耽延日久,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召会”更合乎原文意义), 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4-15). 显然, 上述这些事(包括 提前2:12)不是保罗个人的看法或喜好, 而是主的旨意和命令, 为要确保提摩太晓得“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既然是“神的家”, 一切就该由神作主, 而非由任何人按照人的看法来决定! 既然这家是“神的召会”, 也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可见“女人沉静”(不许女人在召会中讲道)就是神的家或神的召会中的真理之一(这点进入下文所讨论的第三件事).

 

第三件常被忽略的事, 就是“不准女人讲道”的真正理由. 人常说这理由是因为保罗时代的女人(姐妹)缺乏圣经或属灵的知识, 所以不许她们讲道. 但圣经对此事怎么说?  保罗说“我不许女人讲道, 也不许他辖管男人, 只要沉静”, 接着他清楚说出神的理由是: “因为 先造的是亚当, 后造的是夏娃; 且不是亚当被引诱, 乃是女人被引诱, 陷在罪里”(提前2:13-14). 由此可见, 神借保罗提出真正的两大理由是:

  1. 被造的次序(亚当比夏娃先被造)  —  这与神所设立的“头权”(headship)有关;
  2. 犯罪的次序(夏娃比亚当先被引诱, 陷在罪里)  —  这与人破坏神所设立的“头权”有关.

* 有关头权的课题, 请参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蒙头-可有可无的传统/ .

 

简言之, 保罗不准女人讲道, 是因为当代女人(姐妹)的圣经知识或属灵见识不多? 肯定不是! 神早就知道现今时代的人会有误解(我相信一些持有这看法的人, 其实是真诚爱主的基督徒, 只不过受了误导, 看不清真理), 或是曲解(不否认也有一些持此看法的人只注重人的看法, 根本不在乎神怎么说), 所以神在圣经中特别记载有关百基拉这位满有属灵知识的姐妹是在以弗所, 并且借着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召会的提摩太, 清楚吩咐他有关主的旨意  —  “不许女人讲道”, 即使在以弗所那里有百基拉这位满有圣经知识或属灵见识的女人. 因此, 请不要再说保罗时代的女人(姐妹)缺乏圣经知识或属灵见识, 容易胡言乱语! 这对当代许多敬虔爱主的姐妹而言, 是一项毁谤性的羞辱!

 

事实上, 历代以来, 有许多姐妹蒙主赋予丰富的属灵知识, 她们按照圣经的教导  —  “妇女在会中(原文: 在召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众召会)一样”【林前14:34; 注: “圣徒的众教会”包括 林前16:19所说“亚西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 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 没有在召会中讲道(提前2:12), 但她们在各自的家中或私下的场合(包括在主日学里), 都善用主赐她们的教导恩赐, 来栽培和造就信徒. 我本身小时候在主日学里, 也承蒙爱主的姐妹们所教导而获益良多; 可见姐妹即使不在召会中站讲台, 也可造就人!

 

最后, 有者说, 姐妹在召会中讲道是出于爱主和事奉主的表现, 有何不可? 笔者并不怀疑这些姐妹是出于爱心的事奉, 但爱主者也必须遵守主的命令, “你们若爱我, 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神在旧约也宣告祂的心意: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 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 听命胜于献祭; 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又有者反驳说: “神若不喜悦她们在召会中讲道, 为何我们看到许多姐妹这样做了, 结果许多人得着造就和福气; 神这样赐福岂不证明祂喜悦她们如此行吗?” 对于这点, 请问为何摩西违背神的话(注: 神要摩西吩咐磐石, 摩西却击打磐石, 违背了神的命令), 还是有许多水流出, 造福百姓呢? (民20:8-11)【注: 神的审判是过后才临到摩西(民20:12); 照样, 我们世上的事奉要等到基督审判台前, 才知道是否存留得住, 还是被烧毁(林前3:12-15) 】. 难怪属灵前辈常提醒我们: 以今世的事情结果来判断神的旨意是危险的! 因此, 最安全的路, 还是回到神的话语, 看神怎么说, 因为神的话才是“我们脚前的灯, 路上的光”(诗119:105), 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最高权威和唯一准则.

 

【注: 此篇附录写于2021年6月23日】


[1]   古代印度有要妻妾为已死的丈夫陪葬的恶俗. 著名的印度开荒布道家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因信圣经真理而极力反对这种风俗. 早期中国妇女还有缠足的恶俗. 最热心反对这种恶俗的是相信圣经教导的召会(参西2:20-23). 中国人三妻四妾的观念, 也饱受圣经一夫一妻的真理所反对(太19:4-6). 对中国妇女而言, 基督的信仰是提倡女校, 鼓励妇女入学的最大功臣. 中国许多早期著名的大学也都是召会办的大学, 如燕京, 齐鲁, 协和, 金陵, 圣约翰, 岭南, 东吴等大学. 所以圣经直接影响召会, 去间接影响印度和中国的妇解运动.

[2]   以上(A.1)至(A.5)的主要资料是取自陀德(J.E. Todd)的文章“姐妹: 她们的事奉”[刊登在1994年7月的《信徒杂志》(Believer’s Magazine), 第205-206页里], 另加作者本身的补充和举例.

[3]   原文是 sigaô {G:4601}, 意为“缄默无言, 沉默”; 在其他经文被译成“闭口无言”(路20:26); “默默无声”(徒15:12); “住了声”(徒15:13)等等.

[4]   J.E. Todd,“The Sisters: Their Silence”, in Believer’s Magazine (Sept., 1994): 第269-270页.

[5]   当圣徒聚会的时候, 是为神向世人摆见证(林前14:24-25); 此外, 天使也在观察召会在聚会上的次序和见证, 并要从中学习主的安排和神百般的智慧(林前11:10-11; 弗3:10-11).

[6]   这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谬, 称为不当的三段论法”(Improperly Handled Syllogisms). 这项错谬就是在推论时, 没有考虑到一切应考虑的因素或资料, 以致作出偏面甚至歪曲的错误结论. 参卡森(著), 余德林, 郭秀娟(合译), 《再思解经错谬》(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8年), 第124-133页. 此书是有关解经错谬的一本好书, 值得一读. 但很可惜, 卡森(D.A. Carson)在解释 林前14:33-36时, 也没发现 林前11:5里是有两种错误(参第124页).

[7]   在哥林多的城市, 几乎所有市场上卖的食物, 都祭过偶像. 要完全不吃祭偶像之物, 并非易事. 所以保罗说:“凡市上所卖的, 你们只管吃, 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甚么话”(林前10:25-31).

[8]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纯情绪性的诉求”(Purely Emotive Appeals). 这项错谬就是以情感或情绪的诉求来取代理性的事实. 参卡森所著的《再思解经错谬》, 第139-143页.

[9]   这是犯了称为不当地特殊化”(Unwarranted Overspecification)的解经错谬. 这项错谬就是将经文过度特殊化, 并局限其意义. 参卡森所著的《再思解经错谬》, 第148-149页.

[10]   它并没声明由于哥林多或以弗所召会的女人特别爱说话, 影响聚会的进行, 所以要那里的女人在会中沉静.

[11]   指律法书(或称摩西五经)中的创3:16所教导的: “你丈夫必管辖你”, 表明女人要顺服她的头  —  男人.

[12]   这也是犯了称为不当地特殊化”(Unwarranted Overspecification)的解经错谬.

[13]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沿用过时的语意”(Semantic Obsolescence). 这项错谬就是解经者赋予某个字的语意已经过时, 其语意范围早已不存在了.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37-39页.

[14]   W. Bau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被 F.W. Arndt 和 F.W. Gingrich 于1975年所翻译; 也被 F.W. Gingrich 和 F.W. Danker 于1979年所修订), 简称BAGD, 第463-464页.

[15]   W. Bau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 第463页.

[16]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不当的三段论法”(Improperly Handled Syllogisms). 这项错谬就是在推论时, 没有考虑到一切应考虑的因素或资料, 以致作出偏面甚至歪曲的错误结论.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124-133页.

[17]   林前14:6: “…或教训, 给你们讲解(原文: laleô )”; 林前14:19: “… 用悟性(原文: laleô )五句教导人的话”; 林前14:29: “… 至于作先知讲道(原文: laleô )的”.

[18]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世界观的混淆”(World-view Confusion). 这项错谬就是以自己的经验和对事情的解释, 作为解经标准.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135-137页.

[19]   这是犯了另一项解经的错谬, 称为不当的三段论法”(Improperly Handled Syllogisms). 这项错谬就是在推论时, 没有考虑到一切应考虑的因素或资料, 以致作出偏面甚至歪曲的错误结论.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124-133页.

[20]   佐海特斯(Spiros Zodhiates)所著作的《希伯来文-希腊文钥匙圣经助读本》(The Hebrew-Greek Key Study Bible), 第1438页. 此书对查考圣经原文非常有帮助, 只不过在 林前11:2-16, 林前14:33-40和提前2:9-15中(有关女人职事)的注解, 犯上了许多解经错谬.

[21]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世界观的混淆”(World-view Confusion). 这项错谬就是以自己的经验和对事情的解释, 作为解经标准(即硬把“女人”解作“已婚的女人或妻子”).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135-137页.

[22]   佐海特斯(Spiros Zodhiates)的著作 The Hebrew-Greek Key Study Bible , 第1438页.

[23]   在这三处不同的经文中, “女人”原文作 gunê (单数)或 gunaikes (复数); “男人”原文是 anêr andros . 这两个字( gunê anêr / andros )也可译成妻子和丈夫.

[24]   佐海特斯(Spiros Zodhiates), The Hebrew-Greek Key Study Bible, 第1496-1497页.

[25]   霍格(C.F. Hogg)在《妇女的职分》一书中, 认为此节的 “丈夫”(原文: andros )可译成“男亲属”(参第13页).

[26]   《塔木德经》是关于犹太人生活, 宗教, 道德的口传律法集, 全书分“密西拿”(Mishnah)及其注解篇“革马拉”(Gemara)两部分, 为犹太教仅次于旧约圣经的主要经典.

[27]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诉诸未知可能性不大之语意”(Appeal to Unknown or  Unlikely Meaning). 这项错谬就是以备受质疑, 可能性不大的语意为论据,作出错误的结论. 旧约学者华德.凯瑟(Walter C. Kaiser)也犯上类似的错谬, 认为“律法”指(犹太教)拉比式诠释和教规.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40-45页.

[28]   巴克斯特(J. Sidlow Baxter)在其著作中( Explore the Book, 第6册, 第115页)表明如此的看法, 他认为34-35节是指犹太教徒的“口传律法”(Oral Law)或“古人的遗传”(Tradition of the Elders).

[29]   “也这样”在希腊原文是‘kathôs(这样) kai(也); 英文钦定本则为“as also”.

[30]   根据伊文斯(Craig A. Evans), 前者大约于主后400-450年完成, 后者大约在主后500-550年完成(参其著作 Noncanonical Writings and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第126页).

[31]   W. Hoste & W. Rodgers, Bible Problems and Answers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57), 第337页.

[32]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疏于辨识二者间的区别”(Failure to Recognize Distinctions). 这项错谬是因为甲乙在某些方面有共同点, 便认为二者在所有方面都相同.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121-123页.

[33]   召会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 所以先知是属于召会根基阶段或初期时代的职事. 在第一世纪结束时, 当神的话语完全赐下(即新约圣经完成)后, 先知讲道之能便归于无有(林前13:8-10).

[34]   这是犯了解经的错谬, 称为诉诸筛选过的证据”(Appeal to Selective Evidence). 这项错谬是不只疏于辨识二者间的区别, 并且因选择性地解读证据, 而排除了其他相关的证据. 参《再思解经错谬》, 第123-124页.

[35]   以下七点值得思考: (1) 神从未使用任何女人写圣经中任何一本的书, 虽然记载了一些女人所说的话; (2) 神在旧约中从未立女人为祭司; (3) 神从未给予女人在会幕和圣殿中正式的职务; (4) 在12位使徒中, 主未拣选任何女人; (5) 新约从未提到公开事奉的女传道人, 女牧师(或称女长老), 或女教师; (6) 林前15:5-9中未提到任何女人作为主复活的公开见证人, 虽然第一位见到主复活的是女人; (7) 圣经没提到任何女人公开地行神迹.

[36]   第(1)方面取自 提前5:5; 第(2)至第(7)方面则取自 提前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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