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八)


Frederick A. Tatford

译者注: 曾听人问: “谁是弟兄会(Who are the Brethren)?”为了回答这问题, 塔福特(Fredk. A. Tatford)在其所编著的10册著作《让世界知道》(That The World May Know)中, 请10位不同弟兄各写一篇有关这问题的文章, 收集在每一册的附录中. 本系列就是编译自这些附录的文章, 让人更清楚知道谁是那被误称为“弟兄会”的基督徒.  

 

(A)     谁是弟兄们?

简单来说, 弟兄们(the brethren)可指遍布全球各国的一群基督徒群体, 他们诚恳地尝试实践初期召会的原则, 就是新约所记载有关基督和祂众使徒所教训的原则. 任何明智的观察者若仔细察看今日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中的主流教会, 不难发现这些所谓的“教会”今日所教导和实践的, 在很多方面与初期召会有天渊之别. 在召会历史上, 圣灵多次兴起属他的人, 以属灵眼光看出这方面的错误. 他们先是对“教会”的衰退深感痛心, 过后被神重用, 来恢复早已失去的圣经真理.

 

16世纪的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对罗马天主教离弃初期召会所持守的真理而惊讶万分, 他勇敢起来抗议, 引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宗教改革(Reformation). 他发现了单靠基督代死而因信称义的伟大真理. 在18世纪, 在卫斯理兄弟(Wesleys, 指John Wesley, 1703-1791 及Charles Wesley, 1707-1788)和怀特腓(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带领下的福音复兴, 无疑也是圣灵的工作. 可惜这两个运动都没成功恢复大部分埋藏在宗教礼仪和传统废墟下的重要真理.

 

到了19世纪, 圣灵再次动工, 兴起一群敬虔属灵的人  —  他们当中很多是学者和神学家  —  去提倡多个世纪以来被轻视或忽略的属灵真理(特指召会真理). 他们大部分是年青人, 满腔热诚地力求归回圣经, 并实践他们从圣经中所学到的真理. 这样的情景同时发生在世界不同地区, 而且不少地区都是彼此相距甚远, 甚至许多地区的信徒各不相识.

 

无论如何, 我们必须记得, 在教会历史上的每一时代, 都有为真理受逼迫的基督徒群体. 他们人数不多, 但为了敬拜神和作见证而简单地聚在一起. 当权的教会体制(ecclesiastical hierarchy)攻击他们, 力图消灭他们. 博饶本(E. H. Broadbent)在其重要著作《走天路的召会》(The Pilgrim Church)追溯他们的历史, 从第1世纪的初期召会直到20世纪.

 

 

(B)     他们的起源

至于那被称为“弟兄会”(the Brethren)的信徒们, 他们的根源可追溯到一群年青人, 他们大部分来自英国的贵族背景, 并在宝沃斯阔夫人(Lady Powerscourt)的家中聚会. 她的家宏伟似宫殿(故有“宝沃斯阔城堡”[Powerscourt Castle]之称), 座落在靠近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 1830年的一个星期日早晨, 他们当中有四人在都柏林的一间屋子里聚会, 守主的晚餐(即擘饼聚会). 此聚会的人数不断增多, 他们过后租了一所建筑物, 来进行他们的敬拜聚会, 以及传讲神的道. 这群人的领袖是达秘(John Nelson Darby, 1800-1882).[1] 他本是爱尔兰教会(Church of Ireland)的副牧师(curate), 因看清召会真理而辞去他的牧师职位.

 

大约同一时候, 另一群持守相同立场的信徒开始在英格兰的普里茅斯(Plymouth)聚会. 他们人数快速增长, 在短期内, 超过千人奉主名聚集此处. 外人称他们为“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从那时起, 这名称就随着他们, 但他们宁愿被简单地称为“弟兄们”(brethren)或“基督徒”(Christians)(徒11:26). 还有一群信徒也于同一时候在布里斯托(Bristol)聚会, 他们的领袖是慕勒(George Muller)[2]和克雷克(Henry Craik).[3] 在弟兄运动开始时, 还有一个主要人物是葛若弗斯(Anthony Norris Groves).[4] 他所提出的许多合乎圣经的建议, 较后发展成弟兄们聚集和执行召会的传道事奉之重要原则.

 

 

(C)     他们的发展

从这不起眼的开始, 这些不同地方的基督徒群体不断增长, 散布整个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西部和许多海外的国家. 在欧洲大陆, 我们可在法国、德国、荷兰、斯堪的纳维亚(Scandinavia)、意大利、西班牙和前苏联找到他们的踪迹.  也有很多召会沿着埃及尼罗河(Nile)的谷中逐一被立. 一些最伟大的扩展是在南美洲, 尤其是在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Venezuela). 实际上, 所有拉丁共和国(Latin Republics)都有地方召会(指奉主名的聚会, 译者按). 非洲中部和南部领受非凡的福气. 阿诺特(Fred Stanley Arnot, 1858-1914)是非洲宣道的拓荒者. 他于1881-1886年间把福音带入非洲的中心(非洲中部), 此事发生甚早, 在比利时人(Belgian)和英国人(British)占领它为殖民地之前.

 

上文提到弟兄运动于1830年, 在都柏林、普里茅斯和布里斯托开始(注: 根据一些资料, 其开始可追溯到更早的1825年). 自此以后, 这三处的地方召会彼此持续交通将近20年. 可惜在1848年, 他们分裂成不同的两大组. 达秘因受其“主教制”背景(episcopal background)所影响(注: 达秘之前曾在主教制的圣公会担任圣职人员), 所以实行中央集权的召会治理方式, 支配所有与它交往的个人与地方召会之政策和程序, 并对他们执行纪律管教.  他们这组人被称为“封闭弟兄”(或译“闭关弟兄”, exclusive brethren).

 

达秘是位杰出的学者、神学家和语言学家. 他将圣经从原文翻译成英文、德文和法文, 也将其他属灵作品译成意大利文. 他在恢复许多真理方面功不可没, 特别是有关时代性(dispensational)和预言性(prophetical)的真理. 然而, 他所提倡的中央控制的政策, 却导致接下来的年日不断发生分裂. 另一方面, 那些继续与葛若弗斯和慕勒来往的弟兄们, 他们跟随葛若弗斯一开始时所略述的原则, 这组弟兄们一般上被称为“公开弟兄”(open brethren). 但他们大部分选择被简单地称为“brethren”(弟兄们), 而非大写的“Brethren”(弟兄会).[5]

 

 

(D)     他们的教导

现在是时候略述弟兄们所持守的圣经原则. 由于每个召会都独立自治, 没有信经(creed)除了圣经, 所以对某些事物或者有少许不同的解法, 但他们普遍同意的整体概念如下:

首先, 所有弟兄们坚守历史性的基督信仰基要教义:

  1. 圣三一神的真理(Holy Trinity): 圣父、圣子、圣灵同等同尊, 同是永恒的;
  2. 主耶稣基督实质的神性和无瑕疵的真实人性;
  3. 耶稣基督在十架为罪人代死;
  4. 祂身体复活和荣耀升天;
  5. 祂现今在天上执行大祭司的职分;
  6. 祂将再来, 在地上作王掌权一千年.
  7. 弟兄们也相信重生得救者必上天堂, 拒绝基督者必(因自己的罪而)遭受永远的刑罚.
  8. 他们全心相信圣经原稿上的每一字句, 都是神所默示的(plenary inspiration), 所以是绝对无误的(inerrancy).

 

此外, 他们也发现一些久已失传或遭人擅自更改的圣经教义. 他们力求重新强调和实践这些特殊教义:

  1. 新约的召会被称为“基督的身体”, 只有一个头, 即主耶稣基督. 每一个重生的信徒都是这身体上的一个肢体. 这身体从五旬节开始, 直到召会被提才完整.
  2. 地方性的召会是由重生的信徒组成, 他们奉主耶稣的名聚会(太18:20; 原意是聚集归入主耶稣的名), 拒绝采纳任何宗派的名称, 因采用宗派名称将使之沦落为“教派”(sectarian), 因而否定了“一个身体”的真理. 每个地方的召会都是独立自治的, 各自向元首(即召会的头, Head)主耶稣基督负责, 而祂应许会在他们当中(太18:20). 众召会之间保持美好的交通(交往, fellowship), 但没有受任何中央组织(federation)所控制.
  3. 地方召会是由复数的长老们治理. 复活的元首(the Risen Head, 即主耶稣基督)将治理权分派给他们, 去执行带领和管教. “圣职人员”(clerisy)或“一人事奉”(one-man ministry)不是新约圣经的教导. 长老是圣灵设立的(徒20:28). 他们不是自我委任, 而是被地方召会的信徒认出他们有属灵资格, 并在被立为长老之前, 已执行牧养的工作(帖前5:12-13).
  4. 所有信徒皆祭司. 在敬拜方面, 每个信徒是圣洁的祭司; 在作见证方面, 每个信徒是君尊的祭司(彼前2:5,9). 这全面否定圣职人员等级制度(clerical caste)和所谓的“平信徒”(laity). 召会有荣耀的自由, 蒙圣灵带领之下进行敬拜和事奉.
  5. 女人在召会中的角色. 她们应当沉静, 不可在召会中公开讲道(林前14:34; 提前2:11-15). 为了表明她顺服这项规条(ordinance, 指顺服头权的真理), 她蒙上头巾(林前11:1-16). 不过, 她有很重要的事奉领域, 就是她在家庭和姐妹当中, 仍然肩负着教导的责任(多2:4).
  6. 奉“三一神”的圣名, 为信徒施行浸在水中的洗礼(Baptism by immersion), 并且只为重生的信徒施浸, 就是那些承认信主之人.
  7. 给予主的晚餐优先与重要的地位, 即在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每个主日)守主的晚餐(擘饼聚会). 在此聚会上, 没有任何主席或主持的长老; 弟兄们承认基督有主权、圣灵有治理权, 来带领和引导信徒去敬拜和教导神的道.
  8. 以“时代论”解释圣经. “时代论解经法”强调神在旧约里给以色列人的属地呼召和应许, 有别于神在新约里给予召会的属天呼召.
  9. 有关主的再来, 虽可能有些不同看法, 但整体而言, 大部分的弟兄们相信和教导召会将在灾前被提(pre-tribulation)和千禧年前被提(pre-millennial)的教义.
  10. 弟兄们的召会有个特征, 就是积极在家乡和海外宣传福音. 据说以他们在家乡本地召会的人数而言, 弟兄们的召会比起其他任何福音派团体, 在全球大部分地方有更多全职的宣道士. 他们效法葛若弗斯和慕勒的榜样, 被自己的地方召会举荐而出去传道, 没有固定的薪水, 只凭简单的信心, 仰望神来供应他们日常的需用.

 

以上这些原则对现代世界来说, 或许只是理想而不实际, 但在过去150年来, 成千上万的神的仆人已亲身经历, 证实了一个事实: 以神的方法做神的工作, 便可指望神的赐福(God’s work done in God’s way can count on God’s blessin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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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谁是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 笔者列下一些奉主名聚会的弟兄们之见解(摘自10册的《让世界知道》):

(一)   卡森(T. Carson): 卡森正确写道: “谁是弟兄们(the brethren)? 答案是: 所有基督徒都是弟兄们. 但谁是弟兄会(the Brethren)? 这就比较难回答了. 有者甚至否认有这些人的存在. 他们解释说在上个世纪(19世纪)初期, 神的灵在某些地方如都柏林(Dublin)、纽约(New York)和南美洲等大大动工, 带领了许多基督徒离开教会组织的传统(ecclesiastical traditions), 归回新约圣经的教导, 实践他们在其中所学习到的. 如果别人要称他们为‘弟兄会’(the Brethren)或‘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这是别人的事. 至于他们, 他们本身从未想过组织一个教派或宗派. 他们赞同范氏(W. E. Vine)所言, ‘弟兄会’这一称号是‘彻底的用词不当’(utter misnomer), 所以他们全心拒绝接受这一名称.”[7]

 

(二)   麦凯(或译”麦克义”, Harold Mackay): 麦凯写道: “‘弟兄会’(The brethren)这个称呼普遍上是指一群弃绝所有教派名称的基督徒. 他们单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聚会, 公开表示他们聚集的目的, 就是在召会的原则与实践上, 完全归回合乎圣经的简纯性(指简易与单纯的特质, simplicity). 那些被称为‘弟兄会’的信徒对‘弟兄会’这一称号持有不同态度. 有者全面弃绝, 有者勉强接受. 他们大部分的人都反对将‘brethren’(弟兄们)变成“Brethren(弟兄会)(译者注: 在英文中, 小写的“brethren”指所有或任何基督徒, 但大写的专有名词‘Brethren’特指‘弟兄会’, 暗示它是基督教的某个教派, 含有教派主义的色彩). 这些反对者宁愿被简单地称为基督徒、信徒、弟兄们、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或任何其他在新约圣经中指所有神的子民的称号, 没有分门别类的性质. 他们选择这样的立场, 因在他们的信仰中, 其中一个主要宗旨是所有现今召会时代的属神子民, 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 所以是合一的, 不该被分割成不同派别, 各以不同教派名称来区别分类. 这些反对者更反对的是‘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这彻底不当的用词, 因它源自一个错误观念, 即英格兰的普里茅斯是弟兄运动的发源地.”[8]

 

(三)   哈洛(R. E. Harlow): 哈洛指出, 所谓的弟兄运动“在160年前左右开始(即1820年代).[9] 一些基督徒发觉和看清周围主流宗派的错谬和不合圣经的做法, 所以便开始聚在一起祷告、敬拜, 并以圣经彼此造就. 他们从新约圣经学习到所有信徒都是基督徒和弟兄们, 所以他们尝试打开沟通的管道, 与所有其他真基督徒交往. 很多人参与他们, 这引起邻舍和人民的注意, 令人想要知道他们是谁. 友善的外人满足于称呼他们为“弟兄们”(brethren), 这称号被部分地接受, 因它在圣经中被用来指所有信徒. 这一小群的信徒不愿用英文的“church”(教会)一词来称呼本身的聚会, 因这词已有三个不同意思(译者注: 除了召会[教会], 它也指“教堂”或“作礼拜”, 译者按). 他们当中一些人认为英文的“assemblies”(召会)更贴切地表达这字的原文字义, 而英文的“assemblies of Brethren”(弟兄们的召会)能让那些使用这名称的人正确地明白其意义. 今日, 全世界有上千个这种召会. 她们没有正式的名称, 所以不需要一个权威性组织来管理. 虽然决心保留本身的独立自治性, 这些基督徒群体仍然具有共同的特征: (1)没有全职牧师或神职人员(full-time pastor or minister); (2)每个主日举行擘饼聚会; (3)欢迎所有真信徒参与交通, 只要他们品行和教义纯正.[10]

 

(四)   约翰·赫丁(John Heading):[11]  “谁是弟兄们(brethren)?” 英格兰的约翰·赫丁认为这问题的答案可分成许多部分: (1)在新约中, 使徒保罗和其他使徒采用英文译本《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 简称“AV”或“KJV”)所翻译的“brethren”(弟兄们)一词来指神家中的一员, 即以神为父的基督徒家庭之成员. 此用法多达80次左右. (2)在整个教会历史上, 有不少以特别方式对主和他的道表忠诚的信徒群体, 他们不屈服于更大的教会团体之逼迫, 也不为这些团体所吸引. 这群信徒亦被称为“弟兄们”(或“弟兄会”). (3)在上一个世纪, 1825年之后, 一群忠心的信徒深感神的带领, 离开了他们先前参加的教会, 只奉主名来聚会, 为要寻求合乎圣经的简纯性(simplicity). 他们以阅读和查考新约圣经为他们事奉和交通的基础, 而不以上一代所流传下来的传统为依据. 这群信徒也被称为“弟兄们”(或“弟兄会”). (4)许多被称为“某某福音堂”(gospel halls)、“某某堂”(halls)、“某某教堂”(chapels)、“某某室”(rooms)、“某某福音派教会”(evangelical churches)  —  还有各种各样的名称[12]  —  可在全世界各地找到. 这些聚会的信徒也被称为“弟兄们”(也常被误称为“弟兄会”). 他们的聚会地方之设计也许古老或现代, 处于大都市或小乡村, 位于人多的工商业和教育地区或人少的丛林和沙漠地带, 聚会人数众多或稀少, 但都彼此独立自治, 倚靠圣灵的带领, 并因为拥有共同的目标、志愿、兴趣、动力和愿意事奉主、守着圣经真道而彼此交通来往.[13]

 

(五)   莫里森(W. Morrison): 按莫里森的解释, 19世纪初开始的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极具建设性地反对当代主流教会那只重外表形式, 但却冷漠与不属灵的状况. 弟兄运动的开始有个特征, 就是缺乏系统的记录, 这使到后来的历史学家在编撰他们的历史时倍感困难. 无论如何, 肯定的事实是: 在都柏林(Dublin)、普里茅斯(Plymouth)、布里斯托(Bristol)和较后的伦敦(London)等城市, 各有一群男女信徒几乎同时自发地聚在一起. 他们聚集的目的, 是为要以原始简纯(初期教会)的方式守主的晚餐, 并以研读讲解圣经来彼此鼓励. 既然当时1820年代和1830年代所采用的标准圣经是《英王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brother”(弟兄)的复数词“brethren”(弟兄们)在新约中, 特别是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中, 常被用作“信徒”(believers)的同义词, 没有教派色彩, 所以这新的信徒群体喜欢以“弟兄们”(brethren)彼此相称. 不久, 他们就被人称为“brethren”(弟兄们). 虽然“brethren”(弟兄们)一词听来有点特别, 难免让人将它当作“某教派名称”来称呼这些特殊的基督徒群体(即成为中文所谓的“弟兄会”, 译者按), 不过直到如今, 他们都不希望被人当作是个宗派. 此外, 在英文用词方面, 他们普遍上称自己为“assembly”(召会), 因这才是新约的“church”(教会)一字按原文的准确译词.[14]

 

(六)   布鲁斯(F. F. Bruce):[15] 布鲁斯指出, 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源自1825年左右, 虽说弟兄们通常坚持认为他们的根源可追溯到使徒时代, 因他们的目的是尽力保持新约时代那简纯且有伸缩性的的召会秩序. 这群被称为“弟兄会”(Brethren)[16]的信徒被人如此称呼, 因为他们选择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  —  一个包含了他们以及其他所有基督徒的称号. 长达10册的《让世界知道》所记载的这群基督徒有时也被名为“公开弟兄会”(Open Brethren), 因为他们的召会秩序(church order)与“闭关弟兄会”(Exclusive Brethren)有所区别. “公开弟兄会”没有中央集权的组织. 它们属于数目极多的地方性的召会(assemblies), 散布全球各地. 每一个地方召会在行政上独立自治; 没有中央或联会将它们联合起来. 然而, 它们当中却同有显著可见的家庭样式(family likeness), 彼此之间的属灵联系是坚强稳固的. 此外, 弟兄们当中没有所谓的“按立的圣职”(ordained ministry); 他们当中虽有不少人确实全时间传福音、教导圣经和牧养召会, 却不被认为是 “圣职人员”. 不同的地方召会由称为长老或监督的负责弟兄们带领与治理. 他们的管辖权只限于他们自己的地方召会, 对于其他地方召会, 他们无权干涉. 在召会中, 他们力图以榜样带领, 而非以教令治理.[17]

 

(七)   厄蓝慕(H. D. Erlam): “谁是所谓弟兄会的信徒(the Brethren)?” 厄蓝慕回答道: “这是一个好问题, 虽说他们没有中央集权的组织和控制系统, 或教阶制度(hierarchy)的管理方式, 却在过去160年来遍布全球. 在传扬福音的工作上, 他们的影响力超过他们人数的比例. 虽说从新约时代(初期召会)开始至今, 都有基督徒群体按新约圣经的原则聚集, 正如博饶本(Broadbent)、卡伦(Carron)和其他人在他们著作中所仔细记载的, 但在19世纪初期有个显著的醒觉, 就是恢复所有基督徒按圣经可享有的交通(交往、交接, fellowship), 这样的交通已因为当代教会形式主义(formalism)的限制而大大地失落了.” 论到弟兄运动的起源, 厄蓝慕说: “在英国和欧洲数个地方, 有一群一群的基督徒小组开始聚集查考圣经, 这些小组之间互不相识. 他们摆脱了教会限制或宗派局限, 恳切寻求属神(圣经)的教导, 不久便发现他们所处的当代教会的做法和制度, 是没有圣经根据, 违反圣经教导的. 这些基督徒当中有许多人先后离开他们先前所参加的教会或宗派, 并开始一同聚集查考圣经, 结果他们终于按照初期召会的榜样, 即使徒行传和哥林多前书所记载的, 开始每周的擘饼聚会. 这自发的运动吸引了其他同有一样心志的人参与查考圣经, 不久, 这群基督徒在英国、爱尔兰和欧洲大陆广被知晓. 由于这些聚会当中, 其中一个最早的是在英格兰的普里茅斯(Plymouth), 结果在那里如此聚会的基督徒就被别人称为“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然而, 这群基督徒本身避免采纳任何属于教派的名称(例如“普里茅斯弟兄会”便是含有教派色彩的名称), 只采用合乎圣经的名称  —  “弟兄们”(brethren), 就是在使徒行传中用来指一般基督徒的名称. 但其他人还是称他们为“弟兄会”(Brethren), 并在较后称之为“开放弟兄会”(Open Brethren), 来与那从他们当中分别出来的“闭关弟兄会”(Exclusive Brethren)有所区别.

 

 


[1]               有关达秘(John Nelson Darby), 请参 2000年11月份, 第12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约翰·达秘(John Nelson Darby)”.

[2]               有关慕勒(George Muller), 请参 2000年9月份《家信》的“属灵伟人: 乔治·慕勒(George Muller)”.

[3]               有关克雷克(Henry Craik), 请参 2001年11月份《家信》的“属灵伟人: 亨利·克雷克(Henry Craik)”.

[4]               有关葛若弗斯(Anthony Norris Groves, 1795-1853)的身平与宣道事迹, 请参 2000年10月份, 第11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安东尼·葛若弗斯”.

[5]               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众多“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罗12:1).  所以谨慎的召会作者们一般上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以避免人误以为这群奉主名聚会的信徒也是属于教派之一.

[6]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6): Light over the Dark Continent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4), 第485-489页.

[7]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5): The Mysterious Far East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4), 第380页.

[8]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4): The Muslim World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3), 第296页.

[9]               以下简述所谓“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的历史. 它是发生在英国爱尔兰的都柏林(Dublin). 根据艾朗赛(H. A. Ironside)的资料, 1925年, 克伦宁(Edward Cronin)在都柏林因反对一般宗派所实行的两种做法(因它们违反圣经的教导)  —  “会员资格”(membership)和“一人职事”(one-man ministry)  —  而决心离开他当时参加的宗派(指公理宗[Congregationalists]的公理会[Congregational Church] ), 并在主日与威尔逊(Edward Wilson)在家中按着圣经的教导, 开始擘饼记念主. 过后, 别的信徒也加入他们当中. 1827年, 赫契生(Francis Hutchinson)发现了这个聚会, 也因合一的真理而加入他们当中. 在同一年,贝勒特(John G. Bellett)和达秘(J.N. Darby)俩人也先后参与这个聚会. 大约在同一个时期, 影响贝勒特的葛若弗斯(A.N. Groves)也加入他们中间. 在1929年, 聚会的人数日增, 结果他们搬迁到赫契生(Francis Hutchinson)所借出的房子内聚会. 地点是在都柏林的菲茨威廉广场9号 (No.9 Fitzwilliam Square, Dublin). 另一方面, 都柏林又有另一个类似的聚会被圣灵兴起, 就是刚克利顿爵士(Lord Congleton)那里的聚会. 不久, 这两个聚会的信徒相识后, 就合并起来. 人数的增加使他们迁到都柏林安及亚街(Aungier Street, Dublin)的一座拍卖场所内聚会. 与此同时, 在圣灵的动工和带领下, 在英国岛屿和其他地方, 也有各别的聚会归回新约召会的样式. 这些个别的聚会, 往往互不相识, 有许多是直接被圣灵引导而看到这方面的亮光, 离开宗派的制度, 并奉主名来聚集擘饼, 守主的晚餐(主餐).

[10]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9): Red Glow over Eastern Europe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6), 第267-268页.

[11]             约翰 · 赫丁(Dr. John Heading)是位数学博士, 从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荣获博士学位后, 曾在南安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担任高级讲师, 现于威尔斯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of Wales)任教, 写了不少数学书. 可是他也是一位著名的圣经教师, 广泛地在英格兰多处的地方召会中讲道事奉. 他曾是奉主名聚会的杂志“Precious Seed”的编辑, 也撰写和编辑了许多属灵书籍和圣经注解(如历代志上下、但以理书、哥林多前后书、启示录等).

[12]             例如在马来西亚还有称为“某某福音中心”(gospel centres)、“某某生命堂”(life chapels)等的聚会也是属于奉主名聚集的地方召会.

[13]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2): Dawn Over Latin America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3), 第421-422页.

[14]             “church”一字原文指一群被召出来的群众(a called-out company), 故译为“召会”尤为贴切; 可是“church”这字在英文也可指建筑物(building)  —  教堂或礼拜堂, 这是违反圣经的教导, 令人混淆以为“church”是指建筑物, 所以这群被称为“弟兄们”的群体比较喜欢采用“assembly”一词. 有关莫里森对“弟兄会”的见解, 请参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 7): Asian Giants Awake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5), 第484-487页.

[15]             布鲁斯(Prof. F. F. Bruce)从苏格兰的阿伯丁大学 (University of Aberdeen)获取神学博士学位(D.D.). 基于他对圣经研究的显著贡献, 他被封为英格兰的曼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的荣誉退休教授(Emeritus Professor, 注: 他曾是这所大学的圣经批判学和解经学教授[Rylands Professor of Biblical Criticism and Exegesis] ). 其著作为数甚多, 题目范围甚广. 他是《福音派季刊》(The Evangelical Quarterly)的编辑和著名《新国际新约注释》(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T.)的前任主编, 也为这套注释巨著撰写使徒行传、希伯来书、歌罗西书和以弗所书; 其他著作有《新约文献: 它们可靠吗?》、《死海古卷的再思》、《新约中的福音辩护》、《使徒行传的希腊文本: 导论与注释》、《约翰书信》、《保罗: 心灵释放的使徒》、《彼得、司提反、雅各和约翰》、《以色列和列国》等. 他也写了许多有关圣经的专题与论文, 刊登于各种基督徒刊物和书籍中.

[16]             一般而言, 谨慎的(奉主名聚会)召会作者(assembly writers)通常采用小写的“brethren”来指他们召会的信徒, 例如吉布斯(Alfred P. Gibbs)在其著作中采用小写的“brethren”而非大写的“Brethren”, 因为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罗12:1).  吉布斯和许多召会作者们特意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为要避免人误以为奉主名聚会也是属于教派之一. 然而, 布鲁斯(F.F. Bruce)在它的文章中几乎全采用大写的“Brethren”, 可能为了方便外人识别他们.

[17]             Fredk. A. Tatford,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vol.1): The Restless Middle East (Bath: Echoes of Service, 1982), 第223-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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