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领灵粮(69) – 尊敬掌权者


不可毁谤神; 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22:28)

当神颁赐律法给摩西时, 祂刻意加上一条禁令, 不许人对在位有权柄之人出言不敬或羞辱. 原因是显而易见的: 那些官长和领袖是神的代表. “在上有权柄的, 人人当顺服他,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 官长(KJV: ruler, 统治者)是“神的用人, 是与你有益的”(罗13:4). 领袖或许不认识主, 但在公务上, 他仍然是神的用人.

神本身与属人的统治者关系密切, 祂甚至称他们为神(KJV: gods, 强调他们是神的代表). 在 诗82:1-6的经文中,[1] 耶和华称“审判官”(judges)为神(或“诸神”, gods)  —  并非说他们真的是具有神性的神(他们其实只是人), 而是指他们是神的代理人(agents, 代表神治理人).

尽管扫罗千方百计要杀害大卫(神也已经厌弃扫罗作王, 并膏立大卫接续他, 撒上15:23; 16:13), 但大卫却不容许自己的手下加害于扫罗王, 因为他明白扫罗是神的受膏者(撒上24:6,10; 26:9-11; 换言之, 立他废他都是神的特权, 大卫把废他一事交给神去全权处理). 此外, 当保罗在无意的情况下, 发现自己辱骂了大祭司, 他立刻悔改道歉, 说: “弟兄们, 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 经上记着说: ‘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徒23:5). 尊敬权柄这一原则甚至应用在灵界范围. 这正解释了为什么天使长米迦勒不敢以辱骂控诉撒但, 只说: “主责备你吧”(犹9).

末世背道的一个特征, 就是人轻慢管治; 又“胆大任性, 毁谤在尊位的也不知惧怕”(彼后2:10). 然而, 从以上的经文, 神要我们学习的功课是清楚明确的. 我们要尊重我们的官长, 好像尊重神的用人, 尽管我们不同意他们的政策, 或不赞同他们的为人. 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 甚至在激烈的政治运动中, 也不可辱骂总统(或统治者; 注: 辱骂与基督徒的品格见证绝不相称).[2] 进一步地, 我们要“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 “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2:2).[3]


 

[1]               诗82:1,6: “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 在诸神 (gods, 希伯来文: elohim )中行审判… 我曾说: 你们是 (KJV: gods, 希伯来文: elohim ), 都是至高者的儿子.”

[2]               基督徒可借着合法的投票方式, 去反对不公的政策或不义的掌权者, 但以暴力推翻政府, 绝不是圣经对新约基督徒的教导, 也不是初期召会信徒在暴政下的榜样. 保罗写罗马书时, 当时的掌权者是残害基督徒的尼禄(主后54-68年).

[3]               上文编译自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所著的 One Day at A Time (Scarborough: Everyday Publications, 1985), 第236页; 也参考此书中文译本《日领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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