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灵恩运动” (三): 说方言的恩赐 (上)


编者注: 我们在上两期的《家信》中看到, 灵恩运动(Charismatic Movement)自1901年开始以来, 已经进入第四波, 并从90年代的发展看到“灵恩大合一运动”的危险, 因它把福音派、灵恩派与持有错误教义的新神学派和天主教结合起来, 并且为了结合而牺牲圣经真理. 本期, 我们要开始探讨灵恩运动的主要特征之一  —  说方言.

 

 

(A)       导论

“你会说方言吗? 不会的话就表示你还未经历更大的属灵福气, 所以你务要追求方言!” “你会用方言祷告吗? 不会的话就要开始学习!” 这一类的问题曾困扰着我, 也困扰着许许多多虔诚的基督徒. 我应该学习说方言吗? 我应该如何看待说方言这件事? 澳洲的约翰·西尔瓦(John W. de Silva)在他所写的《灵恩挑战》(The Charismatic Challenge)一书中提出了13个命题(proposition), 并以圣经的亮光来分析与解答有关说方言的问题. 他把这13个命题分为五大范围来察验, 即说方言的目的(Purpose)、说方言的理由(Reason)、方言的性质(Nature)、说方言的限制(Limited Bestowal)和说方言的持续时间(Duration).[1]

 

 

(B)       说方言的目的 (Purpose of Tongues)

值得留意的是, 整本使徒行传只有四次记载说方言的事件, 但这四次都与“用方言向神祷告”无关.  那么, 这四次说方言的目的是什么? 使徒保罗提供了答案; 保罗在纠正哥林多召会误用方言时, 清楚指明说方言的目的:

 

“律法上记着: 主说: 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 虽然如此, 他们还是不听从我. 这样看来, 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KJV: a sign ), 乃是为不信的人; 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 乃是为信的人.” (林前14:21-22)

 

说方言的目的何在? 许多人以各自的经历或看法提出不同的理论, 令人对说方言的恩赐感到混淆. 事实上, 神早已知道我们现今将遇到的种种疑问和困惑, 所以早就借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21-22中, 清楚教导我们有关说方言的目的. 现在, 让我们以客观的态度来查考这段经文. 首先, 让我们先了解哥林多召会的情况.

 

(B.1)    哥林多的情况

在哥林多的召会中, 那些说方言的人看不清方言恩赐的目的. 西尔瓦写道: “他们不加区别地任意使用这恩赐, 认为这恩赐比其他属灵的恩赐更有价值, 以致追求和滥用它来荣耀自己; 他们用召会信徒听不明白的方言(外语)来祷告和说话, 导致召会中发生混乱与纷争. 保罗严词指出错误, 因这情况已使神的家蒙羞受辱. 保罗当然非常关心此事, 并提醒在哥林多召会中领受此恩赐的信徒, 叫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恩赐的目的.” 使徒保罗指出三个重点:

  1. 神的灵没有把说方言的恩赐给于每一个人(林前12:30: “…岂都是说方言的吗? 岂都是翻方言的吗?”), 所以要丢弃你的妒忌纷争, 不必盲目追求或争取这个恩赐.
  2. 说方言的恩赐不过是暂时的, 并不是很重要(指属暂时性的, 林前13:8: “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 所以不要让你的心专注在转眼将逝的恩赐, 而是在永久性的恩惠  —  爱.
  3. 你们当中有人选择使用方言, 却误用方言在召会中祷告. 但保罗要信徒清楚晓得说方言的目的: 它其实是为了给不信者作证据(sign, 林前14:22, 编译者注: 证明是从神而来的信息), 而非为了给信徒用作向神祷告的方式.

 

(B.2)    神迹性的证据 (Sign)

保罗强调“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林前14:22). 这点引起五个基要的问题:

  1. 林前14:22的“证据”(sign)是什么意思?
  2. 说方言是给谁作证据? 谁是 林前14:22所谓的“不信的人”?
  3. 说方言是作什么事的证据?
  4. 林前14:22中的“方言”有何性质? 是指“入迷狂喜的语言”(ecstatic)或“外邦人的语言”(foreign languages)?
  5. 说方言的恩赐需要维续多久?

 

当我们以圣经的亮光来查验这些问题时, 我们将看见一个事实, 如西尔瓦所说: “新约中的方言是实实在在的外邦语言(或称“外语”, foreign languages; 注: 说方言的恩赐使领受者说出自己所没有学过的外语或外族语), 且是靠着圣灵的能力, 才能神迹般地说出来的语言. 这是给犹太人作证据, 证明神的审判和恩典. 一旦圣经已完整, 说方言的恩赐就停止运作了.”[2]

 

我们将用神整体的话语为根据, 以数个相关的议题(propositions)来思考上述的断言(assertion). 我们首要的任务是要弄清楚什么是“神迹性的证据”(sign), 然后要认清谁是 林前14:22所谓“不信的人”, 因为保罗向哥林多信徒宣告说方言的恩赐就是赐给这些人作“证据”!

 

(一)   林前14:22证据”(sign)是什么意思?

在圣经中, 英文“sign”一词和其希腊原文 sêmeion {G:4592}一字皆含有双重意义, 既属超自然的神迹, 又强调此神迹有作为证据的含意  —  不仅证明此神迹是从神而来, 也含有神所要传达的某种信息[编译者注: 如“标志”(sign)一样, 要传达某个讯息, 例如“交通标志”不仅是个牌子, 也各自传达某个讯息, 如“不可驶入”、“前面有危险”、“前方正在修路”等等].

 

因此, 英文的sign或希腊文的 sêmeion 一字在中文圣经《和合本》里被译为“神迹”(太12:38,39; 林前1:22)和“奇事”(启13:13,14)之外, 也译作“证据”(林前14:22)和“凭据”(林后12:12).[3] 故此, 本文有时将之译为“证据性的神迹”或“标志性的神迹”(尤其是要强调其超然特质  —  从神而来的神迹), 有时则译作“神迹性的证据”或“神迹性的标志”(尤其是要强调此神迹的功用  —  作为证据, 或传达某信息).

 

西尔瓦解释说, 从神而来的“signs”意味着从神而来的彰显(manifestations), 可说是某种信号、预兆、标志(signals)或某个凭证、标记、表征(tokens), 为要证实神的同在, 表达神的目的. 在广义上, 属神的标志(divine sign)常与某个从神而来的特殊信息有关, 或与一些过去、现在或预期发生的事物相关. 在狭义上, 神迹性的标志(signs)可能指一个未来的事件、属神迹的现象、神的能力或神的荣耀之彰显.

 

在哥林多前书, 英文的sign (希腊原文是 sêmeion )一字的使用常与说方言有关, 指超自然、神迹性的事物, 正如在 可16:17一样.[4] 以说方言为例, 大家都同意, 这是一个从神而来的超自然现象, 为要传达一个独特的信息. 问题是: 这信息是什么? 这信息是传给谁的?

 

(二)   说方言是给谁作证据”? 怎样作证据”?

这两个问题必须一起探讨. 一旦我们能确认说方言是神给谁作的“证据”, 那么我们就能发现为何神给他们这证据, 也能明白说方言的性质(nature). 我们把这两个题目一同参考, 也能避免我们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一致.

 

神在圣经中借着使徒保罗清楚告诉我们: “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 (KJV: a sign ), 乃是为不信的人”(林前14:22). 谁是保罗所指的“不信的人”? 这节一开始说“这样看来”, 可见这节与上一节紧密相关. 事实上, 神已在上一节提供我们答案: “主说: 我要用外邦人的舌头和外邦人的嘴唇向这百姓说话”(林前14:21). 这句话引自 赛28:11: “先知说: 不然, 主要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 对这百姓说话.” 而“这百姓”显然就是神的百姓犹太人(参 赛28:7所谓的“这地的人”与“祭司和先知”肯定都是犹太人).

西尔瓦指出, 历史的记载和圣经的教义同证“这百姓”就是犹太人! 理由是:

  1. “证据性的神迹”(signs)是神向祂属地百姓犹太人说话的特别方式;[5]
  2. 犹太人(整体民族而言)在召会时代的初期是处于不信的属灵状况(故称他们为“不信的人”是正确的).

 

(B.3)    察验命题(1)(3)

现在就让我们以整体圣经真理的亮光, 来察验以下三个命题. 第一个命题与上述两个理由(即a和b)有关, 故分成命题1a和命题1b:

 

命题(1a): 神一贯性地(consistently)使用证据性的神迹(sign)向犹太人说话

 

若我们察看神如何对待祂的百姓以色列人, 我们发现神常使用“证据性的神迹”(signs):

  • 神在旧约时期以此方式对待以色列人: 约书亚论到神“在我们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迹(KJV: signs)”(书24:17); 耶和华宣告: “这百姓藐视我要到几时呢? 我在他们中间行了这一切神迹(KJV: signs), 他们还不信我要到几时呢?”(民14:11); 这些证据性的神迹如: 从天降下的吗哪、亚伦发芽的杖、云柱和火柱、水从磐石中流出等等.
  • 神在福音书时期以此方式对待犹太人: 我们在福音书看到神施行证据性的神迹, 为要向犹太人证实主耶稣有属神的权柄, 例如: 圣灵仿佛鸽子降在主耶稣身上、主耶稣在山上改变形像等等. 主耶稣也行了许多神迹, 正如彼得所证实的: “以色列人哪, 请听我的话: 神借着拿撒勒人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KJV: signs), 将祂证明出来, 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徒2:22).
  • 神在召会时代初期以此方式对待犹太人: 在这段时期, 我们有保罗确凿的见证, 就是他对哥林多信徒所说的话: “犹太人是要神迹(KJV: signs)”(林前1:22). 我们较后会进一步讨论这点. 按使徒行传的记载, 很多证据性的神迹发生在这段时期. 参下文【命题2】
  • 神在将来还会以此方式对待犹太百姓: 从先知约珥论到以色列民的预言中, 我们知道神会在将来向他们显示自己, “在天上地下, 我要显出奇事, 有血, 有火, 有烟柱. 日头要变为黑暗, 月亮要变为血, 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珥2:30-31). 那时会有许多神迹奇事的发生(太24:29-30; 启15-16章).

 

圣经清楚表明神使用“证据性的神迹”, 来向以色列子民(犹太人)传达神的旨意和目的. 它在以色列历史上继续出现. 这种证据性的神迹还会在将来被神使用来宣告那与以色列相关的事件; 也因为如此, 犹太人时常要求神迹.[6]

 

命题(1b): 犹太人(整体民族而言)在召会时代的初期是处于不信的属灵状况

 

我们可从圣经上找到这方面的证据吗? 

  • 主耶稣的见证: 主耶稣曾悲痛地说: “耶路撒冷啊, 耶路撒冷啊, 你常杀害先知, 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 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 “钉祂十字架”(约23:21)的呐喊声正是犹太群众不信和拒绝主耶稣的明证.
  • 众门徒的见证: 初期召会的司提反指责犹太人普遍不信的心态: “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 常时抗拒圣灵! 你们的祖宗怎样, 你们也怎样”(徒7:51-53). 使徒行传多次记载犹太人(包括犹太宗教领袖和许多犹太民众)的不信, 拒绝主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 并多方逼迫主耶稣的使徒和门徒(徒6:12; 7:57-60;  8:1;  12:1-2;  13:45-46;  14:2-5,19;  17:5;  18:5-6;  19:8-9;  21:27-30;  22:1-3,22;  23:12-14;  25:2-3;  28:17,24-29).

 

使徒行传的记载证明在召会时代的初期, 以色列(犹太)整体国民确实处于不信的状况, 所以神使用证据性的神迹(sign)来向他们说话. 显然, 林前14:22所谓“不信的人”就是指犹太人.

 

命题(2): 在新约时代的初期, 福音集中在犹太人身上, 证据性的神迹(signs)是显著的

 

在旧约时代, 神的选民以色列人要求、期待并领受从神而来的神迹. 这样的神迹在新约时代的初期也是显著的, 因为那时福音的焦点是在犹太人身上, 他们是要神迹的(林前1:22).

  • 福音在召会时代初期的发展: 相信你会留意到使徒行传的两大分段, 并它们反映不同的延伸秩序. 按神的计划, 基督信仰是“先给犹太人”(参 罗1:16) —  福音先从耶路撒冷开始, 再到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徒1:8; 路24:47). 使徒行传第一部分(1-12章), 福音先给犹太人, 在地理上, 耶路撒冷是中心, 显著的传福音者是彼得. 第二部分(13-28章), 福音传向外邦人, 在地理上, 安提阿是中心, 显著的传福音者是保罗. 保罗向犹太人说: “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 只因你们弃绝这道… 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徒13:46). 因着犹太人的不信, 保罗过后成为“外邦人的使徒”(罗11:13). 这一切表明, 在新约时代的初期, 犹太人是福音的主要焦点, 神使用证据性的神迹, 来表示神的目的. 无论如何, 当犹太人拒绝福音, 福音被传给外邦人, 召会在外邦地区被设立后, 说方言和其他证据性的神迹变得不再显著. 为何如此呢? 因为犹太人是要神迹, 而说方言是给犹太人作证据. 当犹太人普遍拒绝福音, 这类证据性的神迹已不再需要, 所以便开始减少, 最后完全停止.
  • 使徒行传第2章引述约珥书的预言: 彼得在五旬节讲道的对象, 肯定是犹太人或以色列人(徒2:5, 9-11).[7] 他引述约珥书(珥2:28-32), 提到“耶和华的日子”(珥2:1), 而约珥书预言的焦点是在以色列人身上. 此外, 彼得称他的听众为“犹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徒2:14), 过后称他们为“以色列人哪”(徒2:22), 并把他们引到整个以色列国民所犯的罪 —  钉死他们的弥赛亚主耶稣基督(徒2:23,36). 由于犹太人是要神迹, 所以神就在五旬节赐下这个证据性的神迹  —  说方言, 其目的为要给不信的犹太人作证据, 证实彼得和众使徒是神的使者, 而他们所传的, 是从神而来的信息.
  • 神的记载之道(圣经)当时还未完整: 在新约时代的初期, 圣经正典还未完整, 还没有圣经记载和教导有关召会的设立, 以及召会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所组成. 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说服那些要求神迹且不信主的犹太人, 去信服这些新约的召会真理是从神而来的呢? 他们如何肯定那传这些真理的人是神的使者呢? 最好的方法, 就是赐下这证据性或标志性的神迹 —  说方言!

 

命题(3): 说方言(tongues)是神特别给犹太人的一个证据性神迹(sign)

 

我们已从神的话语证实在召会时代的初期, 福音是集中在犹太人身上, 所以对要求神迹的犹太人而言, 看到证据性的神迹是重要的, 这样他们才可能相信福音(因这福音也表示神已审判以色列国民[Israel as a nation], 把他们暂时搁置一旁[set aside], 并借着福音把外邦人与以色列/犹太人视为同等, 弗3:6).[8] 我们现在要察验是否说方言是神特别给犹太人的证据性神迹.

 

当保罗要纠正哥林多信徒关于说方言的错误时, 他清楚指出说方言的目的和犹太人两者之间的关联. 他在 林前14:22指出: “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 (a sign, 希腊文: sêmeion , 亦可译作神迹性的证据), 乃是为不信的人.” 林前14:21表明这“不信的人”就是先知以赛亚在 赛28:11所说的“这百姓”, 即神的百姓以色列人(或作犹太人); 加上保罗之前在 林前1:22提到“犹太人是要神迹”(a sign, 希腊文: sêmeion , 即证据性的神迹), 所以我们很难不得出这个结论  —  说方言是神给犹太人的证据性神迹!

 

芬兰(Finland)的莫厄特(D. Mowat)也正确评论道: “说方言是给不信的人作证据  —  特别是不信的犹太人. 请留意 林前14:21引述旧约的经文(赛28:11), 表明神借着方言‘向这百姓(以色列人)说话’. 犹太人期望有神迹(signs)伴随着任何从神而来的新信息或启示. 几处圣经清楚表明这点, 例如: ‘犹太人是要神迹(sign)’(林前1:22); ‘他们又说: 你行什么神迹(sign), 叫我们看见就信你; 你到底做什么事呢?’(约6:30).

 

“在旧约时代, 当摩西带着神的信息出现时, 他的信息是有神迹和奇事来印证的(注: 神在 出4:8说: ‘倘或他们不听你的话, 也不信头一个神迹, 他们必信第二个神迹’). 此外, 验证性的神迹(confirmatory signs)伴随着以色列君主制度的开始(撒上10:9).[9] 当主耶稣出来传道事奉时, 也有神迹性的证据(miraculous signs)伴随着他, 以见证祂的身分(指弥赛亚的身分)(约12:37).

 

“使徒们开始传讲有关‘信靠基督才能得救’的道理时, 犹太人当然不愿接受这个‘新’信息. 他们已经有一个直接从神而来的宗教(犹太教), 也已经有了旧约圣经. 犹太人如何才能确定这新信息是纯正的呢? 答案就是使徒们传讲福音的时候, 要有神迹奇事(包括说方言)伴随着. 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表明这点. 论到初期的门徒作见证时, 他写道: ‘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 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 怎能逃罪呢? 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 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 用神迹(signs)、奇事和百般的异能, 并圣灵的恩赐, 同他们作见证’(来2:2-4).”[10]

 

值得留意的是, 整本圣经中只有三本书论到说方言, 即马可福音(1次; 可16:17)、使徒行传(3次; 徒2:4; 10:46; 19:6)和哥林多前书(3章; 林前12、13和14章). 莫厄特(D. Mowat)正确指出, “特别重要的一点是, 使徒行传中每一个有关说方言的记载, 都有犹太人在场见证. … 哥林多也有很多犹太人(参 徒18:1,4-5).”[11] 请看使徒行传唯一提到“说方言”的三处经文:

  • 2:4-5: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 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来(“话”或作“方言”, KJV: speak with other tongues). 那时, 有虔诚的犹太人从天下各国来, 住在耶路撒冷.”

*注: 第5节清楚记载有犹太人在场(共有来自15个地方的犹太人, 徒2:9-11)

 

  • 10:45-46: “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 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 就都希奇; 因听见他们说方言(KJV: speak with tongues), 称赞神为大.”

*注: 第45节记载有“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 这些人肯定是犹太人, 因犹太人是奉割礼的, 并且彼得当时不敢与外邦人亲近来往, 正如他自己承认的: “你们知道, 犹太人和别国的人亲近来往本是不合例的”(徒10:28).

 

  • 19:1,3,6: “保罗…来到以弗所; 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 保罗说: ‘这样, 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 他们说: ‘是约翰的洗.’ … 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 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 他们就说方言(KJV: spake with tongues), 又说预言.”

*注: 第1和第3节暗指这些“门徒”是施洗约翰的门徒(他们受了约翰的洗), 显然也是犹太人, 因为施洗约翰是为犹太人施洗, 预备他们进入天国(太3:1-6). 此外, 这段经文论到保罗来到以弗所(徒19:1), 那里有犹太人的“会堂”, 表示以弗所是有不少犹太人住在那里(徒19:8: “保罗进会堂, 放胆讲道, 一连三个月, 辩论神国的事, 劝化众人”).

 

总而言之, 说方言显然是给不信的犹太人作证据(sign), 是神特别给犹太人的一个证据性神迹(sign). 莫厄特写道: “当他们听到某人在没有学过的情况下, 流利地用他们的方言说话时, 这就足以叫他们确定此信息是从神而来. 按照 赛28:9-20, 说方言的恩赐也是将要来临的审判之征兆(an indication of coming judgment)  —  这在主后70年, 提多毁灭耶路撒冷时应验了.”[12] 有关说方言是神的审判之征兆, 我们留到命题(4)再作深一层的探讨.

 

 

(C)       说方言的原因 (Reason for Tongues)

我们如今要探讨新约时代说方言背后的原因(reason). 为何神要使用这说方言的神迹? 这神迹究竟要传达给犹太人什么信息? 事实上, 神使用说方言的神迹, 为要给犹太人作一个神迹性的证据或标志(sign), 所要传达的信息是: 神已审判以色列人, 并施恩给一切种族的人, 并且所有种族在基督里都享有属灵方面的平等(spiritual equality). 我们将以圣经的亮光来察验这命题.

 

命题(4): 新约中的方言(tongues)是外语(foreign languages), 给犹太人作证据(sign), 证明神审判以色列人, 并赐恩给一切种族的人

  • 神在旧约使用方言向以色列人表明神对不信的审判: 在旧约中, 我们看到以色列人被掳到外邦异地. 神让他们丧失在自己国土上所享有的产业和福乐. 神仿佛“把祂的百姓(以色列国民, Israel as a nation)暂时搁置一旁”, 在外邦的辖制下受审判. 为何如此呢? 因为他们的不信! 以色列一次又一次地背弃神. 先知以赛亚警告他们将受神审判, 落在外邦的奴役下(赛28:1-13).[13] 历史告诉我们, 先是亚述攻占北国以色列(参 赛8:6-7), 后是巴比伦攻占南国犹大国, 百姓被掳到异邦.

 

听到外邦人的语言是神对他们施行审判的一个证据(sign)! 试把你自己放在以色列人的处境. 在被掳之地, 你每一天都听到那些俘虏你的敌人所说的外语(赛28:11: “主要借异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头[希伯来文: lâshôn {H:3956}; KJV: tongue]对这百姓说话”). 日复一日, 这些外语的声音就是一个信号, 宣告说你和你的国民被神审判, 已经被神“搁置一旁”(被神放在一边), 因为你们选择不信神和祂的众先知所说的话.

 

西尔瓦补充道: “在(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和分散的时期, 外邦人的方言(Gentile tongues)是神审判以色列或犹大国的证据(sign). 也请参 申28:49: ‘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一国的民, 如鹰飞来攻击你. 这民的言语(希伯来文: lâshôn {H:3956}; KJV: tongue ), 你不懂得.’ 这节的希伯来字 lâshôn 和 赛28:11一样, 皆指外语(foreign language).”

 

值得注意的是, 在旧约时代, 这些方言(tongues)是靠自然能力所说出的外语, 而非如新约时代的方言是属神迹性的证据(sign, 注: 新约时代所谓的“说方言”是说出自己未学过的外语); 尽管如此, 旧约的方言仍旧是一个证据, 被神使用来向祂的百姓说话. 到了新约时代的初期, 神使用“新方言”(可16:17; “新”一词表明它与旧约的方言不同), 是超自然、神迹般地说出来的外语, 给犹太人作证据, 证明他们因不信(基督)而受神审判.[14]

  • 神在新约使用方言向犹太人表明神对不信的审判: 在新约圣经中, 是主耶稣自己最先宣告说方言将成为一个证据性神迹(sign), “信的人必有神迹(希腊文: sêmeion ; KJV: signs)随着他们, 就是奉我的名赶鬼; 说新方言(KJV: tongues)”(可16:17). 这里有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当保罗向哥林多信徒强调方言是个证据性神迹时, 为何圣灵不带领保罗引述主耶稣在 可16:17的宣告, 而是带领他引述以赛亚在 赛28:11的话? 主要原因是因为以赛亚的这段话强调“这百姓”(神的百姓, 指不信的以色列人, 广义也可指不信的犹太人)受到神的审判, 而这审判与方言有关. 借此关联, 圣灵要帮助哥林多信徒容易看清说方言(外语)不仅是给不信的犹太人作证据, 更表明神的审判临到祂的百姓犹太人, 正如在旧约时代被掳的日子一样. 相比之下, 主耶稣虽在 可16:17论到方言为证据(sign), 但这里是属“预期性”(prospective, 意即说方言是未来将发生的事), 而非属“纠正性”(corrective, 意即纠正方言的误用); 保罗引述 赛28:11, 因它就有纠正性的功用, 可纠正哥林多信徒对方言的误解与误用.
  • 使徒行传见证神赐恩给外邦人: 连犹太基督徒也作见证, 宣告神的恩典临到外邦人. 彼得见证说: “神既然给他们恩赐, 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 我是谁, 能拦阻神呢?”(徒11:17) 接着我们读到, “众人(那些本是不信的犹太人)听见这话(有关外邦人神迹般地说出外语, 参 徒10:45-46), 就不言语了, 只归荣耀与神, 说: ‘这样看来, 神也赐恩给外邦人, 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 为何犹太基督徒会改观, 承认神同样施恩给外邦人, 像给犹太人一样? 答案是: 说方言! “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 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 就都希奇; 因听见他们说方言, 称赞神为大”(徒10:45-46). 犹太基督徒(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如何确知圣灵的恩赐也临到外邦人身上? 答案是“因听见他们说方言”. 因此, 说方言是神给犹太人作证据, 证明神也赐恩给外邦人, 包括犹太人以外的其他种族或民族.

 

事实上, 神早在旧约就清楚表明祂要赐恩给外邦人, 例如神借着先知以赛亚宣告说: “…我是公义的神, 又是救主; 除了我以外, 再没有别神. 地极的人(指外邦人)都当仰望我, 就必得救; 因为我是神, 再没有别神”(赛45:21-22). 到了新约时代, 主耶稣的大使命也清楚表明“你们往普天下去, 传福音给万民(注: “万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当然包括外邦人)”(可16:15). 保罗过后也引述旧约说: “经上说: ‘凡信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参 赛28:16; 49:23).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 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 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注: “一切”当然包括外邦人).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 就必得救.’ ”(罗10:11-13).

 

在召会成立的最初时期, 在使徒行传第10章以前, 虽然犹太基督徒大多数知道救恩也要临到外邦人, 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借着主耶稣得救, 但他们仍然认为得救的犹太人和得救外邦人两者之间还是有分别的, 不是平等的. 为了纠正他们的误解, 神在使徒行传第10章再次使用说方言这神迹性的证据, 证明给犹太人看  —  外邦人也和犹太人一样领受同样的圣灵! 神要借此使犹太人承认所有种族在基督里都享有属灵方面的平等, 正如保罗过后在写加拉太书时所说的: “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或译“希腊人”, 意指外邦人)… 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 这就引进我们下一个命题.

 

命题(5): 当犹太人看到人说方言(tongues), 这种证据性的神迹(sign)使犹太人承认所有种族在基督里都享有属灵方面的平等

 

我们在上文已用神的话(圣经)来证实, 说方言乃是神用来给犹太人作证据的神迹(sign). 神赐下“说方言的恩赐”, 为要有效地说服那些要求神迹的犹太人, 使他们改观和承认神的使徒, 或接受神透过这神迹所要传达的信息; 而这方面最主要的信息, 就是“所有种族在基督里都是平等的”. 为了察验上述命题(5), 我们必须查考使徒行传, 因为它记载了初期召会的历史; 共有5处经文直接或间接地与说方言有关, 即使徒行传第2章、第10章、第11章、第15章和第19章(注: 虽然只有3章直接提到说方言[第2、10和19章], 但另两章[第11和15章]也间接与说方言有关, 故须纳入我们查考的经文中).

  • 使徒行传第2: 首先, 我们留意到有犹太人在场, “有虔诚的犹太人从天下各国来”(徒2:5)、“犹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徒2:14). 其次, 我们听到彼得说: “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 神已经立祂为主, 为基督了… 你们各人要悔改,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 叫你们的罪得赦, 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指犹太人)和你们的儿女, 并一切在远方的人(指外邦人), 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6, 38-39).

 

西尔瓦评注道: “这原本不信的犹太人较后接受彼得的信息, 即借着基督, 救恩可以临到他们(犹太人)和所有的人(“一切在远方的人”). 在五旬节当天, 彼得和众使徒神迹般地说外语(说方言), 印证了他们是神的使者, 所传的信息乃是从神而来; ‘于是领受他话的人(信主的犹太人)就受了洗. 那一天, 门徒约添了三千人’(徒2:41).”

 

请留意, 神借着彼得在 徒2:39宣告说: “这应许(指领受圣灵)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指犹太人), 并一切在远方的人(指外邦人), 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许多圣经教师或学者认为, “一切在远方的人”是指外邦人, 包括世上所有的种族. 不过, 在这最初的阶段(五旬节时), 犹太基督徒, 包括使徒彼得在内, 都还未完全看清和接受这个真理, 即外邦人在基督里与犹太人都是平等的. 故此, 神要在使徒行传第10章, 再次使用说方言为证据, 来说服犹太人接受此伟大的真理.

  • 使徒行传第10: 彼得和一些犹太人与他去到外邦人哥尼流的家. 这些犹太人是在基督里的信徒, 但还需要被说服去相信和接受“外邦人在基督里是与犹太人平等”的这一真理. 如何说服他们呢? 当时, 记载此真理的新约圣经还未出现,[15] 他们在这事上根本没有任何圣经可作为凭据. 所以他们必须获得神明确的指引, 才会相信神已审判以色列国民, 把他们暂时搁置一旁, 引进了召会时代.

 

现在让我们观察这神迹性的外语(foreign language, 指方言)如何向犹太人宣明神的审判和恩典. 在这之前, 彼得蒙神拣选, 只向犹太人传福音, 他还不敢与外邦人亲近来往. 但神赐他一个异象, 看见一块大布, 里面装着各样“俗物和不洁净的物”, 神吩咐他“起来, 宰了吃!” 彼得不敢, 但神解释道: “神所洁净的, 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 这异象表明神要洁净外邦人(“俗物和不洁的”), 所以彼得应该接受外邦人, 像接受犹太人一样. 神使外邦人在基督里与犹太人平等. 彼得较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真理, 说: “你们知道, 犹太人和别国的人亲近来往本是不合例的, 但神已经指示我, 无论什么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洁净的”(徒10:28).

 

让我们思考神如何使用说方言作为神迹性的证据(sign), 叫那些与彼得同来的犹太基督徒也相信“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在基督里是平等的”这一真理. 他们在哥尼流的家, 亲眼见证这神迹性的证据, “彼得还说这话(指传福音)的时候, 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 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指犹太基督徒), 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 就都希奇(因这些犹太基督徒在这之前并不相信外邦人与犹太人是平等的); 因听见他们说方言, 称赞神为大”(徒10:44-46).

 

请留意, 这些犹太信徒如何确定圣灵的恩赐也同样临到外邦人, 像临到犹太人一样? 他们如何肯定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在基督里是平等的? 答案就在 徒10:46: “因听见他们说方言”(徒10:46). 因此, 我们听见彼得说: “这些人既受了圣灵, 与我们一样, 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 彼得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徒10:44-48). 请再次注意彼得所说的“与我们一样”, 即“与我们犹太人一样”(参 徒2:1-4). 显然, 说方言是一个证据(sign), 叫人无法否认神的救恩和圣灵的恩赐也同样临到外邦人, 像临到犹太人一样.[16]

 

简之, 使徒行传第10章的历史性事件有犹太人在场, 证明说方言是给犹太人作证据, 并使他们改观去接受一个事实, 即神如今也把救恩给了外邦人, 使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 在基督里合而为一. 这也证实命题(5)是完全合乎圣经的.

  • 使徒行传第11: 哥尼流和他的家人信主得救后, 彼得回到耶路撒冷. 由于彼得与外邦人亲近来往, 所以遭受耶路撒冷的犹太信徒所指责, “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 ‘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指哥尼流)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 ”(徒11:2-3). 彼得解释当时的情况, 说: “我一开讲, 圣灵便降在他们(外邦人)身上, 正像当初 (大约10年前的那个五旬节时)降在我们 (犹太人)身上一样”(徒11:15). 怎样确定圣灵降在外邦人身上? 证据就是他们神迹般地说出外语(指方言). 这些在耶路撒冷原本不信的犹太基督徒听了这番话之后, 便接受那些信主的外邦人, 如经上所记: “众人听见这话, 就不言语了, 只归荣耀与神, 说: ‘这样看来, 神也赐恩给外邦人, 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徒11:18).

 

由此可见, 说方言这神迹性的证据(sign), 使犹太人承认外邦人是与犹太人同蒙救恩, 同得圣灵为恩赐, 与犹太人在基督里是平等的. 这证明命题(5)实在是出于圣经的教导. 以上这件事的记载(徒11章)表明不仅有犹太人在场; 并且他们因着方言这证据性的神迹而改观, 接受神如今也把救恩赐给外邦人, 使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在基督里合而为一”.

  • 使徒行传第15: 这章一开始记载犹太人与保罗和巴拿巴争辩, 说外邦人不能得救, 除非他们受割礼, “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 不能得救”(徒15:1). 这争议事件被带到耶路撒冷的会议(徒15:6-9). 在会议上, 彼得站起来反对, 表明圣灵如何降在外邦人身上, 说: “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 赐圣灵给他们 (外邦人), 正如给我们 (犹太人)一样; 又借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 并不分他们(外邦人)我们(犹太人)”(徒15:8-9).

 

彼得强调在基督里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 彼得如何得此结论? 因为他看到外邦人神迹般地说方言(外语), 像犹太人在五旬节一样, 证明圣灵也降在外邦人身上. 因此, 说方言是神迹性的证据(sign), 是“神为他们作了见证”(徒15:8; 也参 来2:4), 难怪“众人都默默无声, 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借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徒15:12).

  • 使徒行传第19: 按本章记载, 保罗在以弗所遇到12个“门徒”(徒19:1,4,7). 谁的门徒? 他们很可能是施洗约翰的门徒(注: 也有学者认为是亚波罗的门徒).[17] 无论如何, 他们肯定是犹太人. 我们如何知道这点呢? 因为圣经说施洗约翰的事奉是“向以色列众民(即犹太人)宣讲悔改的洗礼”(徒13:24). 施洗约翰作为主耶稣的开路先锋, 曾宣告说整个以色列国民在属灵方面已经堕落, 必须悔改, 预备迎接弥赛亚的到来(太3:1-6). 保罗引述施洗约翰的话, 向这些门徒传讲说: “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 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指施洗约翰)以后要来的, 就是耶稣”(徒19:4). 他们相信和接受了保罗的话, 使他们可以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过后“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 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 他们就说方言”(徒19:6).

 

人如何知道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呢? 答案是听见他们说方言(徒19:6). 可见这神迹般地说方言(外语)是特别给犹太人作证据(sign), 证明施洗约翰的门徒也需要信靠耶稣基督, 才可进入神的恩典和召会里. 由于以弗所有不少犹太人,[18] 说方言的神迹也必然是神给那些住在以弗所的其他犹太人作证据, 不仅证明保罗是神的使者, 所传的信息乃从神而来,[19] 也表明无论是近处或远方犹太人和外邦人, 都在基督里同蒙救恩, 同得福气. 这个真理何等宝贵, 以致多年以后, 保罗写以弗所书时再次强调: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 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後嗣, 同为一体,[20] 同蒙应许”(弗3:6).

 

总而言之, 根据整体圣经的教导和初期召会的历史, 我们看见说方言被神拣选为“神迹性的证据”(sign), 因为两件重要的事: (1) 说方言的目的: 为那些寻求神迹的犹太人作证据; (2) 说方言的原因: 为犹太人传达重大信息  —  不仅要证实某个人是神所差派的使者, 也要印证他所传的信息有属神的权柄. 在这方面, 说方言是一个神迹性的证据(sign), 仿佛是神给犹太人的一种信号(signal), 以传达下列三大讯息:

  • 神对整体以色列国民的审判: 说方言(foreign tongues, 意即“说外语”或“用外邦的舌头说话”, 例如 赛28:22)是神给以色列的一个神迹性证据(sign), 证明神的审判已临到以色列国民(Israel as a nation), 把他们暂时搁置一旁, 这是由于整体以色列国民的不信 — 他们弃绝了基督和祂的义. 神也因此把“神立约要赐给他们的国民福气”推迟或延迟.[21]
  • 普世性各民各族蒙神赐福: 由信主的犹太人说出神迹性的各种外语(例如在使徒行传第2章), 是神给所有犹太人的证据, 证明神的恩典和福气也临到外邦各国各族的人. 这神迹性的证据表明神的圣灵已经临到, 并为所传的信息盖上属神的印记, 表明此信息是从神而来. 哈罗德·麦凯(或译”麦克义”, Harold Mackay)补充道: “在使徒行传第2章的五旬节当天, 只有犹太人和皈依犹太教者(proselytes)在场 —  神奇妙动工, 使用外邦的言语(外语), 令听众惊讶不已, 这对他们来说是个证据(sign), 证明神的福音如今除了用希伯来语, 也要用其他民族的方言宣讲(注: 这意味着福音将要传给各种外语的外邦各民各族).”[22]
  • 所有民族在基督里都是平等的: 由归信主的外邦人说出神迹性的外语(例如在使徒行传第10章), 对犹太基督徒而言, 是表明在基督里, 外邦基督徒与犹太基督徒是平等的. 外邦人神迹般地说出外语, 证明圣灵已住在外邦人身上, 像住在犹太人身上一样. 这进一步意味着世上所有民族的外邦人都可借着信靠基督而领受圣灵; 外邦人与犹太人在基督里都享有属灵方面的平等. 使徒行传第19章说方言的事件背后也要带出这同样的真理.[23]

 

总结

在总结此篇文章时, 让我们复习一下. 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并证实, 神在新旧约一贯性地使用神迹性的证据向犹太人说话【命题1a】, 所以犹太人时常要求神迹(指证据性的神迹)【命题1b】. 此外, 由于在新约时代的初期, 福音是集中在犹太人身上, 所以证据性的神迹是显著的【命题2】, 而说方言是神特别用来给犹太人的一个证据性神迹【命题3】. 以上这三个命题是有关说方言的目的.

 

接下来, 我们也已探讨说方言的原因, 即神使用说方言为证据, 为要向犹太人证明神已审判以色列国民, 并赐恩给一切种族的人【命题4】; 不仅如此, 说方言这神迹性的证据也传达一个重大信息  —  所有种族在基督里都享有属灵方面的平等, 不再有“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区分”了【命题5】. 圣经所谓的“方言”有何性质? 是人听不懂的天使言语吗? 它又有何限制? 我们将在下期为你分解, 请勿错过.

(文接下期)

 


[1]               除脚注所注明的书籍外, 下文(B: 说方言的目的)和(C: 说方言的原因)主要是参考西尔瓦《灵恩挑战》一书中的架构和内容, J. W. de Silva, The Charismatic Challenge: A Biblical Investigation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9, 第14-48页.

[2]               同上引, 第17页.

[3]               希腊文 sêmeion 一词在中文圣经《和合本》里出现77次, 最多被译作“神迹”(58次), 其次是“奇事”(4次), 接着按次数顺序是: 预兆(3次; 太24:3)、异象(3次; 启12:1)、记号(2次)、证据(1次)、凭据(1次)、话柄(1次)、暗号(1次)、异兆(1次)、兆头(1次)、记(1次).

[4]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迹 (KJV: signs; 希腊文: sêmeion )随着他们, 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 林前1:22的 sign 在希腊文是 sêmeion , 中文译作“神迹”.

[5]               我们将在命题(4)或(5)谈到说方言是一个神迹性的证据(sign), 是神给那些拒绝耶稣基督的犹太人和信靠耶稣基督的犹太信徒作证据. 这是因为犹太人认为所有外邦人都是不洁的, 所以他们需要一个从神而来的神迹(sign), 来证明外邦人在救恩方面, 靠着基督也与犹太人享有同等地位.

[6]               犹太人对主耶稣说: “你行什么神迹(KJV: sign), 叫我们看见就信你?”(约6:30); 还有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主耶稣说: “夫子, 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KJV: sign)给我们看”(太12:38). 显然, 无论是个人或整体的犹太人, 都倚赖神迹为证据. 主耶稣说: “若不看见神迹奇事, 你们总是不信”(约4:48). 但主耶稣对他们看了这么多神迹仍然不信深感难过(可8:12). 简而言之, 犹太人还未相信以前, 必须要有超自然的证据. 这是因为神大量使用“神迹”, 来印证神借着祂的先知向犹太人说话. 保罗也以此与外邦人的倾向作个比较  —  外邦人一般上要先靠人智力所达致的理由, 过后才会相信(林前1:22).

[7]               徒2:5: “那时, 有虔诚的犹太人从天下各国来, 住在耶路撒冷.” 徒2:9-11告诉我们这些犹太人来自的“各国”, 共有15个国家或地方: 帕提亚、玛代、以拦、米所波大米、犹太、加帕多家、本都、亚西亚、弗吕家、旁非利亚、埃及、靠近古利奈的吕彼亚一带地方、罗马、革哩底和亚拉伯.

[8]               弗3:6: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 借着福音, 得以(和犹太人)同为後嗣, 同为一体, 同蒙应许.” 本文所谓“暂时搁置一旁”(set aside)是指神暂时把设立天国的计划放在一边, 把原本在“六十九个七”(但9:24-27)之后立刻接续的“最后一个七”暂时展延, 并在这两者之间引进了“召会时代”. 神并没有弃绝(put away)祂的百姓以色列人(罗11:1,26), 即使在现今的召会时代, 神也不停止施恩给以色列人, 以色列复国就是一个铁证.

[9]               撒上10:9: “扫罗转身离别撒母耳, 神就赐他一个新心. 当日这一切兆头(signs)都应验了.”

[10]             D. Mowat, “Tongues and the Bible”, in Assembly Testimony: Some Questions Concerning Tongues, edited by A. M. S. Gooding and B. Currie (N. Ireland: Assembly Testimony Publication), 第12页.

[11]             同上引, 第12-13页.

[12]             同上引, 第13页.

[13]            麦凯(Harold Mackay)贴切写道: “在北国以色列未被掳到亚述国以前, 先知以赛亚就发出这预言. 他向以色列国(北国)和犹大国(南国)发出这预言性的信息. 在 赛28:1-13, 他责备10个支派的以色列国, 这里用‘以法莲’作代表, 因他们没有听从主耶和华给他们的信息. 主借着希伯来众先知把这信息以最简单的形式, 用他们自己的语言, 重复地传给他们. 但他们不断拒绝这属神的信息, 结果他们被掳到亚述. 神用那些掳掠他们的外邦敌人之嘴唇和舌头向他们说话(赛28:11), 作为神审判他们的信息. 神在这之前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希伯来语)来提醒他们悔改, 但他们始终不肯信从; 现在他们只好听神用外语(亚述语)来责备的信息.” Harold Mackay, Speaking in Tongues: A Scriptural Study (Toronto, Canada: Everyday Publicatiopns Inc., 1977), 第40页.

[14]             J. W. de Silva, The Charismatic Challenge, 第26页.

[15]             保罗在 弗3:6清楚教导这个真理: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 借着福音, 得以同为後嗣, 同为一体, 同蒙应许.” 以弗所书在大约主后60-64年间才写成, 而使徒行传第10章的事件则发生在大约主后41年(根据《司可福助读本》), 比以弗所书早20年左右.

[16]             这也意味着神已把祂对以色列国民的计划暂时搁置一旁, 引入了不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新秩序.

[17]             赫丁(John Heading)认为这12个门徒是亚波罗(Apollos)的门徒, 因亚波罗也只是晓得“约翰(指施洗约翰)的洗礼”(参 徒18:24-25); John Heading, Acts: A Study in New Testament Christianity (vol. 2) (Kansas: Walterick Publishers), 第209-210页. 无论是“施洗约翰的门徒”还是“亚波罗的门徒”, 重点是这12个门徒还未真正认识和信靠主耶稣, 所以他们需要保罗的讲解, 并且“他们听见这话, 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徒19:5), 意即他们听明保罗所讲有关主耶稣的福音; 他们愿意信靠主耶稣, 过后就受基督徒的浸礼.

[18]             徒19:8提及保罗进到那里的“会堂”讲道. 既然以弗所有会堂, 这就意味着有不少犹太人住在以弗所.

[19]            麦凯(Harold Mackay)表示, 说方言的神迹在此是给犹太人作证据, 证明保罗有使徒的身分和权柄(apostleship). 他写道: “保罗并非耶稣基督原本拣选的12个门徒之一, 所以他的使徒职分(apostleship)不断被初期召会的“犹太律法主义者”(Judaizers, 指遵奉或宣扬犹太习俗礼仪的犹太基督徒)所质疑. 保罗在 林后12:11-12说: ‘我虽算不了什么, 却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我在你们中间, 用百般的忍耐, 借着神迹(signs, 希腊文: sêmeion )、奇事、异能, 显出使徒的凭据(signs, 希腊文: sêmeion )来.’ 其中一个用来证明‘某某人是使徒’的凭据, 就是使徒能给人按手使他领受圣灵(徒8:14-18; 那里记载彼得和约翰给人按手, 使人领受圣灵: “于是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 他们就受了圣灵”). 引人注目的一点是: 保罗在使徒行传后半部所记载的事奉中, 都逐一行了彼得在此书前半部记载的所有神迹, 包括给人按手使他领受圣灵, 而以弗所的这些门徒说方言, 就是领受圣灵的凭据. 林前14:22表明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指犹太人)作证据, 而使徒行传里一切说方言的场合都证明了这点. 无论如何, 由于说方言的原本目的(给不信的犹太人作证据)已经达到, 所以说方言的恩赐现今已不再需要, 也不再出现了.” Harold Mackay, Speaking in Tongues: A Scriptural Study, 第42-43页.

[20]             “同为一体”中的“一体”(一个身体)是指基督的身体, 即宇宙性的召会(弗1:22-23). 换言之, “同为一体”意思是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同加入宇宙性的召会, 成为基督身体上的一分子(“归入一个身体”, 林前12:13直译).

[21]             指“千禧年国”(天国时代)要在召会时代结束(即召会被提), 再经七年灾难后才临到(参 启示录19-20章).

[22]             Harold Mackay, Speaking in Tongues: A Scriptural Study, 第41页.

[23]             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众多城市中, 为何神拣选以弗所, 作为赐下“说方言为证据”之处? 为何不是在犹太地的城市? 首先, 保罗在以弗所住了3年之久(徒20:31; 参 徒19:8,10). 安德森(James Anderson)指出, 按我们所知的记载中, 以弗所是保罗传道旅程中停留最久的城市. 他在以弗所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传福音, 建立了以弗所的召会(这12个门徒很可能就是此召会的最初信徒). 不仅如此,  保罗在以弗所传道的“涟漪”逐渐向四周扩散, “叫一切住在亚西亚的, 无论是犹太人, 是希利尼人(或译希腊人, 指外邦人), 都听见主的道”(徒20:10). James Andeson, “Acts”, in What the Bible Teaches (vol. 9), edited by T. Wilson and K. Stapley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2), 第194-195页. 此事解答了上述问题: 神拣选以弗所作为赐下“说方言为证据”之处, 因为神要特别借着保罗在以弗所的传道, 把“说方言这神迹性的证据  —  证明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基督里是平等的”这一宝贵真理, 逐渐传给周围的外邦人. 因此, 保罗是在以弗所看见“说方言的神迹性证据”, 这对身为犹太人的保罗而言意义深长, 肯定让他回想起彼得在耶路撒冷会议上所言(当时保罗也在场, 徒15:11-12): “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外邦人)作了见证, 赐圣灵给他们(外邦人), 正如给我们(犹太人)一样”(徒15:8). 此事深深地刻在保罗心版上, 以致他在多以年后写以弗所书时, 还特别强调神启示他的这个奥秘: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 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後嗣, 同为一体, 同蒙应许”(弗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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