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講:保羅和三勇士


李继圣 (Charles Lee)

《家信》編者按:這篇講章摘自《道路真理生命 – 但以理書十講》。此書是李繼聖老弟兄於1956年底至1957年初,在臺北基督徒聚會處的講道記錄;李老弟兄是一位忠誠事主、高舉基督、明白真理的奧秘,受神重用的良僕。從他的事奉、生活、言語和文字中,可以得著清楚的印證;他工作的果效,藉著他愛慕基督的熱誠,有力的顯露出來。[1]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失敗歷史,所以在聖經上佔相當的篇幅,保羅認為有重大的理由:「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幹甚麼?提高我們跑道路的警覺,以免倒斃於曠野也。神所要的,就是兒女們的感謝和讚美,不是頂撞和喪氣的怨謗。所以我們跑道路時,必須注意這些「不作為「的吩咐。

 

「跑道路」的積極方面

1)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

       消極方面跑道路的「五誡」,我們昨天已講過了,今天所要思想的,就是積極的「要」。這「要」是甚麼?曰:「要」遵行神的旨意。宇宙間的一切,轉眼都要成空,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不然:「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7日)

       既「要」遵行神的旨意,當然先「要」明白神的旨意,因此保羅受聖靈的感動,寫信給基督裏在以弗所的聖徒說:「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同樣意思的話,也出現在保羅為歌羅西聖徒所作的禱告中:「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一9)

       我們本來像撒母耳一樣,都是童子,年幼無知,不懂何為主的旨意,屬靈和智慧悟性一增長,就能聽出神呼喚的聲音。所以保羅才會在禱告中,記念在基督裏歌羅西的聖徒。

       以色列人在曠野跑道路,並沒有「人」帶領他們,不是聽牧師的吩咐,而完全依雲柱和火柱的升降決定行止。信徒受洗歸入主的名下以後,並不是畢業了,而是跑道路的開始,用不著怕前途茫茫,那是杞人憂天,這是甚麼道理?因為主怎樣用雲柱、火柱帶領以色列人,也必怎樣用祂的眼帶領今天的信徒跑:「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詩三十二8)

       既有主教導你,並指示你當行的路,就當馴服,接受祂的帶領,不可像無知的騾馬,以免主用嚼環轡頭來勒住你:「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詩三十二9)

       我騎過騾,其性雖然桀傲不馴,但卻不怕牠不聽話,因為必要時可使用嚼環轡頭以控制之。

 

2)要仰望主

       跑道路時要仰望主,眼睛必須瞭亮若燈,而不可以昏花,陷全身於黑暗:「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

 

3)保羅的見證

       保羅蒙恩以後,定意要在耶路撒冷為耶穌作見證,而且有一大堆理由,都是很充足的,可惜並非主的旨意,故此不受歡迎。一禱告後,就有主的聲音指示他說,他的熱心不錯、他的工作也對,只是地方有誤,主要差他去的,是外邦人那裏。於是,保羅在耶路撒冷的勞苦歸於徒然:「後來,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裏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主向我說:你趕緊的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因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裏的人,必不領受。我就說:主啊!他們知道我從前把信你的人,收在監裏,又在各會堂裏鞭打他們;並且你的見證人司提反,被害流血的時候,我也站在旁邊歡喜;又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主向我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去。」(徒二十27日-21)

       由此可見,明白主的旨意如何,這是何等的重要。跑道路時若不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便會在曠野兜圈子。圈子兜得是大是小,全看各人尋求神時蒙光照的遲早。以色列人兜的是大圈子,保羅兜的是小圈子。圈子固然有大有小,糊塗的人就是兜圈子了。

 

4)連於身體,配搭事奉

       神用祂兒子的寶血,買了我們回來,有特別的目的。這目的是要把我們放在祂所定的永遠的計劃中,就像肢體連於身子一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故我們要明白主的旨意,曉得自己「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肢體在身子上站的地位,是我們必須知道的;眼睛有眼睛的地位、耳朵有耳朵的地位。鼻子倘若長在頭上,非但不是鼻子,而且還要被用刀給割掉。我們跑道路時,千萬莫像蒙了眼睛的驢子推磨樣的,成天的跑、時刻的跑,可是跑來跑去,卻只跑了一個圈子。以色列人是兜圈子專家,祖先在曠野兜圈子,子孫在聖殿兜圈子。從前抬著約櫃大兜特兜,總進不了迦南,後來繞著祭壇大兜特兜,總進不了幔子。

 

5)學習大衛的三勇士

       弟兄姊妹!我願告訴大家:摸清主的心意,是最討神喜悅的事,三勇士為大衛作的,足夠作我們的借鏡:「收割的時候,有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兵在利乏音谷安營。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恆。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裏的水打來給我喝。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裏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作的事。」(撒下二十三13-17)

       我有理由相信,這三個人,在大衛的三十個勇士中,是他所最喜歡的。他之所以喜悅他們,或者有許多的原因,但頂重要的,則莫過於他們常在他的身邊、時刻的親近他,才會細心看大衛的表情、留神猜大衛的渴想、注意聽大衛的心聲。一明白了他在懷念伯利恆的井水,便趕快的彼此結伴,同心合意,冒生命的危險,拚死取回他渴想的,拿來奉給大衛。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所以他不敢喝,也不配喝,轉而將水奠在耶和華的面前,永遠記念這事。

       今天的講題是「要」,這「要」是甚麼?大家都知道了,就是「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既「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便「要」學習三勇士常在主的身邊,時刻的親近主,細心的看主的表情,留神的猜主的渴想,注意的聽主的心聲。一明白了主的旨意,知道主是渴了,更「要」奮不顧身,冒生命的危險,拚死取水,拿來奉給主喝。弟兄姊妹!尤其應當曉得,大衛只是三勇士的肉身主人,他們尚且如此「要」討他的喜悅,何況主耶穌是為我們流血的主,是替我們代死的主,我們豈不更「要」討祂的喜悅麼?[2]

 

1956年12月30日上午講


[1]               《家信》編者註:有關李繼聖弟兄的生平和事奉,請參“李繼聖弟兄的見證”,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1/09/李繼聖弟兄的見證/

[2]               《家信》編者註:上文取自網站:http://www.found-treasure.org/cht/Shup%20Chun%20Chap/Shup%20Chun%20Chap%20036/pageshupchunchap036.htm ;瀏覽於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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