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所交付祂的”还是“祂所交托我的”? (提后1:12)


经文: “为这缘故, 我也受这些苦难. 然而我不以为耻; 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 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作: 祂所交托我的), 直到那日.” (提后1:12)

 

这段经文是保罗在殉道前写给提摩太最后的提醒和勉励. 保罗提醒提摩太, 要持守所交托给他的福音, 也要提摩太与自己一起为福音同受苦难, 也就是预备好忍受保罗所受的苦难. 他鼓励提摩太, 不要以福音和保罗这被囚的“福音使者”为耻.

 

保罗提出他要提摩太这样做的两个理由, 它们也是保罗为福音不顾性命, 为福音多受苦难, 不以福音为耻的两个缘由, 即: (1) 福音是神拯救人类的计划; (2) 神有能力保守福音的传扬.

 

首先是福音的性质. 福音是神在永世中拯救人类的计划, 而现今在基督耶稣里, 也借着救主耶稣的显现而得以落实, 完美实现. 这福音是神救人脱离死亡, 使人得享永恒生命的恩典(提后1:9-10), 是救人出死入生的好消息. 而这位施恩的神, 又是保罗所认识的, 因为祂就是保罗和他列祖所事奉的信实大能之神(提后1:3,12).

 

第二, 保罗深信神不仅赐下这大好消息, 也有能力保守这大好消息得以继续传扬, 使人可以听见, 并接受以至得救. 因为神能成就以下几件事: (1) 祂赐我们刚强、仁爱、谨守的心, 让我们不至惧怕(7节); (2) 祂也赐能力让我们能在福音真理上, 在苦难中仍站立得稳(8节); (3) 祂更赐圣灵在我们里面, 保守并引导我们(14节); (4) 保罗也深信, 神能亲自保守直到主来的日子(12a节).

 

现在问题来了. 保罗所深信关于神能保守的, 到底是什么? 在《和合本》圣经中, 第12节“我所交付他的”, 以及括号中说“或作: 他所交托我的”, 这两者表述显然不同. 前者是保罗交付神的, 可能包括保罗自己的性命或是灵魂, 因他可能就要殉道了; 他要在殉道前, 像主耶稣那样把自己交托给神(路23:46);[1] 也可能包括他的宣道工作或是他所牧养的会众, 就像他把以弗所召会信徒交托给神和神恩惠的道一样(徒20:32). 而后者(即“他所交托我的”)则是指神所交托保罗的, 就是保罗所传讲的福音真理.

 

我们知道, 神既有能力保守我们所交付给祂的, 也同样有能力保守祂所交托我们的. 但在这段经文和它的上下文中, 保罗有没有特指或偏向哪一样呢? 罗羚在《原文读经好处多》一书中指出, 首先, 从希腊文来看, 两个意思都有可能. 但一个词怎么会有两个如此不同的意思呢?

 

使徒保罗和提摩太

在 提后1:12中, “所交付的”在希腊原文是名词 parathêkê {G:3866}, 意谓“寄存、托管财物”.[2] Parathêkê这一名词是动词 paratithêmi {G:3908}的同源词. Parathêkê 这个动词性名词(verbal noun)[3]后面所跟的“所有格名词”(genitive noun)或“代名词”(pronoun)可以作它前面名词的“主词”(subject)或“受词”(object). 换句话说, “所交付的”这个名词后面“所有格”的“我”字, 可以作主词用(即“我所交付[祂]的”), 也可以作受词用(即“[祂]所交托给我的”). 单从第12节, 我们不能决定是哪一种, 需要从第12节的上下文来确定.

 

  • 提后1:3: 我感谢神, 就是我接续祖先用清洁的良心所事奉的神. 祈祷的时候, 不住的想念你,  
  • 提后1:5: 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 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 我深信也在你的心里.
  • 提后1:8: 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 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 总要按神的能力, 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  
  • 提后1:9: 神救了我们, 以圣召召我们, 不是按我们的行为, 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 这恩典是万古之先, 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 提后1:10: 但如今借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 祂已经把死废去, 借着福音, 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 提后1:11: 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的, 作使徒, 作师傅.
  • 提后1:12: 为这缘故, 我也受这些苦难. 然而我不以为耻; 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 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或作: 祂所交托我的), 直到那日.  
  • 提后1:13: 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 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 常常守着.
  • 提后1:14: 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 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的守着.

 

孩童提摩太与他的外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

从第12节的上文, 我们看见信仰的传承: 保罗接续祖先事奉真神, 也将信仰传给提摩太和其他人(第3节). 而提摩太则接受了从他外祖母和母亲来的信仰(第5节), 也从保罗学习了很多基督信仰的纯正话语(第13节). 无论保罗还是提摩太, 他们都是信仰的接受者.

 

在第12节的下文, 我们看见同一个字“交托”(希腊文: parathêkê {G:3866})又出现了. 这一次没有“所有格”或“代名词”跟在后面, 保罗直接说: “从前所交托你的善道, 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的守着”(第14节). 而这善道就是提摩太从保罗所听见的真理(第13节).[4] 保罗不仅要提摩太守住真道, 他在 提后2:2也要提摩太将“所交托他的”交托(同源动词 paratithêmi {G:3908})给那些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我们在此看见一连串的信仰传承:  主耶稣 → 保罗 → 提摩太 → 那些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 被那些忠心教导者所教导的人.

 

提摩太聆听使徒保罗的传道

另外, 保罗在教牧书信另一处也用了同一个词, 也是同样的用法: “提摩太啊, 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 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提前6:20). 这节的“所托付…的”在希腊原文就是 parathêkê {G:3866}.【注: 按《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 提前6:20和 提后1:14不是parathêkê 而是parakatathêkê {G:3872}, 尽管如此, 它们主要也都表达“托管”之意】

 

罗羚总结时指出, 由此看来, 信仰向下的传承是第12节上下文的特点. 所以第12节的“交托 / 交付”比较可能是保罗从主耶稣所领受的托付. 也就是说, 保罗深信神能保守主所交付他的福音真理(及其他圣经真理, 编者按)[5]直到主来.[6] 而神保守这真理的方法之一, 就是兴起忠心的信徒, 使他们靠主所赐的力量、勇气、受苦的心志, 并靠圣灵的保守、引导, 将福音真理传递下去.

 

同样, 我们也领受了福音真理的道, 有责任不仅将这道持守到主来, 也要不住地传扬, 教导这道直到主来. 求主帮助我们, 在家里、在职场、在任何地方, 无论得时不得时, 无论人爱听不爱听, 都靠主不住地传讲福音真理, 不怕人耻笑. 即使为之受苦, 也心甘情愿. 因为福音是神拯救人出死入生的好消息![7]

 

 


[1]               路23:46: “耶稣大声喊着说: ‘父啊! 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说了这话, 气就断了.”

[2]               按《新约希腊文辞典》, parathêkê {G:3866}(意即: 寄存、托管财物)一字在新约圣经仅出现在教牧书信, 指交付给正统基督徒的属灵产业. 根据NA27和USB4的希腊文版本, 保守“所交付的( parathêkê )”出现在三处经文, 即 提前6:20; 提后1:12, 14.【注: 但根据《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 提前6:20和 提后1:14不是parathêkê 而是parakatathêkê {G:3872}, 但主要也是“托管”之意】

[3]           “动词性名词”(verbal noun)是由动词产生的名词. 这意味着动词的一种形式被保留下来, 然后变成一个名词. 这个词随后要服从名词的正常规则, 包括数字、性别和其他情况.

[4]               在《原文读经好处多》一书中, 罗羚认为这真理就是“福音真理”. 但保罗所交托提摩太的不止福音真理, 也包括其他真理, 特别是召会和牧会的真理(参提摩太前书).

[5]               此乃《当代译本》、《现代中文译本》、《吕振中译本》, 以及英译本ESVNET的译法; 《当代译本》: “… 也深信祂能保守祂所托付我的, 一直到那日”;《现代中文译本》: “…也深信他能够保守他所付托给我的, 直到主再来的日子”; 《吕振中译本》: “…也深信他有能力可保守我所受的托付, 直到那日”;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2001): “… and I am convinced that he is able to guard until that day what has been entrustred to me”;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1996): “… and I am convinced that he is able to protect what has been entrustred to me until that day.”

[6]               也有学者解释, 保罗常用“那日”(that day)来指在基督审判台前论功行赏的时候(腓2:18; 4:8), 因此“直到那日”若是指直到主再来, 召会被提, 众信徒站在基督审判台受审的时候, 那么“所托付的”更贴切指保罗所托付给神的一切, 包括他的救恩、一生所投入的工作与事奉(James R. Baker).

[7]               除了另外注明, 以上这篇文章主要参考/改编自 罗羚、罗达理著, 《原文读经好处多》(香港九龙: 天道书楼有限公司, 2017年), 第205-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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