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耶稣基督之名聚会的基督徒 (Christians Gathered Together to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


译者注: 奉主耶稣基督之名聚会(俗称“奉主名聚会”)的基督徒是属于教派(sect)吗? 来自英格兰巴思(Bath, England)的范氏(William Edwy Vine)[1]将在下文回答此问题.

 

(A)     引言

若一群基督徒, 无论在何处, 从圣经中学到主的旨意关于信徒聚会的方式和目的, 并遵行他们在这方面所学习的真理, 弃绝属人的信条和传统时, 这群基督徒并非成立一个教派.

 

(B)     今日召会见证的起源

起初, 基督本身把他的跟随者从离开真道的犹太教中分别出来, 这个分别在圣灵带领下继续下去, 透过使徒的事工成立了众召会. 保罗说这群顺服真道的犹太基督徒, 连同外邦基督徒, 被敌人贬称为“教门”(即“教派”, sect), 就是那个“到处被毁谤的”教派(徒28:22 “因为这教门, 我们晓得是到处被毁谤的”). 这样的贬称和批评, 以及投向他们的各种诽谤, 在神眼中却是他们的尊荣(因为凡为主的名受辱的, 必蒙主所尊荣; 参 彼前4:14 “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 便是有福的. 因为神荣耀的灵, 常住在你们身上”).

(C)     现今教派的形成

自第一世纪的使徒时代, 召会成立以来, 就有假教师的兴起. 渐渐地, 由于假教师的兴起和误导, 以及其他不良影响引诱信徒离弃了使徒的教训, 结果发展成一个神职阶层(另译“神职人员”, clerisy)的制度. 在这种教会制度的影响下, 各地的众召会联合起来, 组成庞大的宗教团体. 结果形成所谓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 其特征就是与基督所设立和使徒所传讲的教训越离越远.

 

(D)     中世纪前的忠心守道者

与米甸人交战时, 跟随基甸的人“虽然疲乏, 还是追赶”(士8:4). 在召会历史上, 忠心的信徒也是如此. 虽然基督教世界普遍上远离了“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 教会性团体不断增长, 但这一切并不拦阻那些真实与忠心追随基督的人去顺服神的话语. 他们若不是对神的道坚守不移, 就是与人所自创的教会制度划清界限, 从中分别出来. 随着基督教世界的范围不断扩展, 这庞大团体的势力越来越大(形成所谓的“大公教会”, 或称“天主教”[Catholic Church], 译者按). 无论如何, 仍然有一小部分的信徒群体忠诚地跟随圣经的真理.

 

(E)     中世纪时代部分性的复苏

在中世纪时代, 有不少人从当代的教会制度(特指天主教会)出来, 力求采纳更纯正的宗教形式, 所以他们组织了不同的宗派(或称“公会”, denominations). 无论如何, 这些宗派并没有完全归回圣经, 没有全面顺服真道. 另一方面, 在中世纪之前和中世纪时代, 显然存着一些不属天主教的各别基督徒群体. 它们单纯地聚在一起, 倚靠圣灵的带领, 不参与那些不合圣经的宗派组织.(请参阅 博饶本[E.H. Broadbent]所著的《走天路的教会》[The Pilgrim Church]或其他类似的教会历史记载)

 

(F)     神对集体见证的计划

神的话清楚表明神的心意是成立和发展众地方召会, 每一个地方召会都独立自治, 维护及持守真道的真理, 在它们四围甚至更远之地为主发光, 而圣灵本身就足以赐下一切属灵的需要, 去实现神话语中的教导.

 

(G)    在更多亮光下得以进展

纵然仇敌用尽办法阻止真理的知识被传开, 但圣经抄本继续增多, 内中所记载的真道变得更普遍、更易寻获. 一直以来, 人所创立各样形式的神职阶层都敌对圣经, 因为神的话清楚地反对这样的团体. 但这类团体的敌对不能禁止人顺从神的旨意, 因一些人晓得神在这方面的心意后, 便立志顺服, 纵然他们得面对反对, 或仅有少许的自由如此行. 当人们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时, 在福音的解放和圣经真理的光照下, 越来越多信徒的教会(churches), 或更正确称为召会(assemblies)四处林立, 他们在真理之道的引领下, 离弃了各种属人的传统.

 

(H)     按圣经聚会的召会

19世纪初期, 归回圣经方面越来越显著. 在几个地方(特别是在英国), 我们发现在圣灵的运作下, 信徒们被召集在一起, 形成了众召会. 这些不同的地方召会彼此互不相识, 彼此独立自治, 并不彼此联合, 也非由一个中央所管理.

 

(H.1)   不是一个教派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形成一个新教派或新宗派; 它不过是一个更大规模的延续, 即延续自第一世纪基督徒时代, 在各处顺服真道的情况. 这些地方召会没有地方性总部, 也无教会大公会议(council)或教区会议(synod), 它们只采纳圣经为它们独一指南, 不受人所设立的信经或信条(creeds)所管制, 这种种特征足以证实这些地方召会不该被视为教派.

 

(H.2)   不是“普里茅斯弟兄会”

这些地方召会也非一般人所谓的“普里茅斯弟兄会”(the Plymouth Brethren). 回顾历史, 这些地方召会在英国各处兴起与成长, 尤其是在英格兰的普里茅斯(Plymouth)成长得更好, 以致引人注目, 被外人称为“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编译者注: 那里的信徒人数增长很快, 达到上千的人, 也积极到处宣扬福音, 并以“弟兄”彼此相称, 周围的人为要识别他们, 便给他们冠上“普里茅斯弟兄会”的称号). 这名号不是那里的信徒自取的, 也令他们反感. 外人因自己的偏见给他们起了这样的称号, 他们并不因此就是一个教派. 此外, 新约圣经本身也已在其他国家产生这样的基督徒群体, 而这别国的众地方召会完全不晓得在普里茅斯所发生的事. 还有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 在普里茅斯未有地方召会之前, 英国岛屿其他地方早有这样的基督徒群体, 集体顺服圣经而聚在主的名下.

 

(H.3)   不是“弟兄会”

这些地方召会也不是所谓的“弟兄会”(the Brethren). 诚然, 有些基督徒承认上述真理, 便将普里茅斯(Plymouth)这地方性称号删除. 无论如何, 这类的地方召会仍然被冠上“弟兄会”(The Brethren)这宗派性称号. 这些地方召会的信徒同样拒绝这等称号, 他们聚会所外面的招牌从不挂上“弟兄会”一词. 简言之, 外人对这些地方召会的“误称”(misnomer)实际上不使他们因此就是一个教派.

 

(H.4)   不是教会性的联盟

无可否认, 在这些地方召会的基督徒群体中, 有一些集团或党派出现, 也有人试图组织教会性的联盟, 服在一些著名人物的领导下. 这类企图的成功性不一, 有者多, 有者少. 可是, 这类企图该受到斥责, 因为它明显地违反圣经所教导的召会真理. 多方的斥责却无法阻止这类教会性联盟的组成, 而大部分的地方召会仍持守神的道. 无论如何, 若以这种局势的发展, 就认为地方召会可被冠以“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或“公开弟兄会”(Open Brethren)的名称, 那是完全不合理的.

 

(I)      共同点必会出现

我们已经指出, 在圣灵的带领下, 神的话语足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形成这样的召会. 这类的聚会在敬拜和操练属灵恩赐方面都具有共同点(这类的聚会出现于世界各地), 可是人不该以这方面的共同点作为视之为“教派”的理由. 假如它们由一个教会性的区域政体、一个或一组大公会议(councils)所管理, 或者联合组成一个教会性团体(ecclesiastical association)或由联邦管治的众召会(federated churches), 它们就因此而自动成为一个教派. 然而, 事实却不是这样.

 

(J)     没有宗派的名称

如果一些地区曾有这类按圣经组成的召会, 但现今已不存在, 这些召会的信徒没有听过所谓“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或“弟兄会”(The Brethren), 他们只因接受圣经的亮光而按圣经聚会, 所做的与上文所提到的那些地方召会一样, 只以基督徒、门徒或信徒自称, 那么他们就一定要被冠上宗派的名称吗? 他们该被称为什么? 在圣灵带领下, 他们所做的与那被误称为“弟兄会”的信徒一样, 他们是否因此就应当被称为“弟兄会”吗? 这是何其荒唐的想法啊! 他们是否应该因着顺服真道而被视为一个教派? 事实上, 这样的召会至今仍然不断形成; 在一些国家中, 如此聚集的基督徒群体并未领受任何的宗派名称.

 

(K)    为主摆见证永属地方性

诚然, 人很容易引述这些群体当中的某些失败, 或一些地方召会中的某些不合圣经的情况来反对他们, 认为他们应当冠上某个教派称号(sectarian appellation). 不过, 个人性或地方性的失败不是合理的根据, 不足以叫我们将这类召会普遍地归纳为一个教派.

 

(L)     注意!

这类召会本身也当谨慎用词, 必须避免使用任何令人误解他们为教派的词汇. 例如使用“我们”这一“人称代名词”来指这类召会, 是极具误导性的, 应受严责. 因为“我们”一词到底代表谁呢? 某个地方召会或许处于属灵低潮的状况; 另一个地方召会也许接受错误教导; 另一个或许分门结党. 这些罪恶可能会出现, 也已出现, 在各别不同的地方召会当中. 以某个或某些地方召会所具有的情况, 作为所有属于这类基督徒群体的特征, 此举乃愚昧的做法.

 

(M)    总结: 交通团契对垒附属联系

最后, 我们必须辨明交通团契(fellowship)与附属联系(affiliation)的区别. 如果这类地方召会接纳了宗派的名称, 那么任何一个在这交通圈子里的召会, 就难免认同于其他在这交通圈子里的召会之失败. 可是, 若它们拒绝宗派的名称(它们确实如此), 显然地, 每个召会都要单单为各自的行为在神面前负起责任. 诚然, 众召会之间必须保持亲密的交通团契, 来遵行神的旨意, 但此举并不形成教派. 交通团契是一回事, 附属联系则是另一回事.[2]


 

 

 

[1]               译者注:  筏隐(William Edwy Vine)俗称“范氏”(W. E. Vine; 注: 先前《家信》月刊的文章中误写成William Edward Vine, 请读者原谅), 在1873年出生于英格兰的多塞特郡(Blandford, Dorset), 并从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取得硕士学位(M.A.). 虽然他最高的学历只是古典文学硕士(而非神学博士), 但他圣经知识渊博, 且精通希腊文, 著有《新约希腊文文法: 自助课程》(New Testament Greek Grammar: A Course of Self-help), 以及新旧约解经注释书数十本, 还为各种圣经专题撰写许多文章和小册子. 他所著的《新约评注字典》(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于1939至1941年出版)是经典巨著, 至今仍获得许多圣经学生和学者(包括神学博士)的好评与钟爱. 例如著名的多产作家魏斯比博士(Dr. Warren W. Wiersbe)说范氏的《新约评注字典》是“多年来我所钟爱的查经工具之一 …”; 荣获爱丁堡大学(University of Edinburgh)授予神学博士学位(D.D.)的斯克洛基博士(W. Graham Scroggie, 1877-1958)也在《新约评注字典》的序言中写道: “这评注字典 … 是一本汇编、一本字典、一本注释, 是在所及的最佳学术成就下完成的. … 范氏使普通的新约读者获得很大帮助, 那些熟悉原文的圣经学者也可从中学到很多功课.”

[2]               上文编译自 W. E. Vine, Christians Gathered Together To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 (Hong Kong: Christian Book Room), 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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