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不赞同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A)      加尔文主义的郁金香

有些人松散地使用“加尔文主义” (Calvinism)这一词语, 但他们并不持守加尔文对预定论(predestination)的教义, 也不清楚明白加尔文所教导的.

 

美国的伯特纳博士(Dr. Loraine Boettner, 1901-1990)在他所写的书《基督教预定论》(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直译为《改革宗预定论》)中说道: “加尔文主义的系统特别强调五个独特教义. 他们被专门称为‘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The Five Points of Calvinism). 它们是加尔文主义整个上层结构所倚靠的主要支柱.”

 

伯特纳进一步说: “为了使人更容易记住这五大要点, 有者把它们与‘郁金香’的英文名联想在一起(注: 其英文名为TULIP ), 简称T-U-L-I-P, 即 T = Total Inability (完全的无能); U = Unconditional Election (无条件的拣选); L = Limited Atonement (有限的救赎/赎罪); I = Irresistible (efficacious) Grace (不能抗拒的恩典); P =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圣徒的坚忍).” 这就是加尔文主义的五大要点.

 

我听过有些传道人说: “我是一要点的加尔文主义者(one-point Calvinist).” 也有些人说: “我是二要点或三要点的加尔文主义者”(two- or three-point Calvinist). 我要大家一同注意加尔文(或作加尔文的支持者)所教导的“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然后查明圣经对每一要点有何话说.

 

(B)       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B.1)   完全的无能 (Total Inability)

论到这“完全的无能”(完全无能力)之教义,[1] 加尔文(或作: 加尔文主义者)解释说: 失丧的罪人无法来到耶稣基督面前和信靠祂作为救主, 除非祂被预定来到基督面前. 借此教义, 他的意思是无人有能力来信靠基督. 除非神赐他力量, 给他能力, 否则他不可能来信靠基督.

 

圣经确实教导有关“完全的堕落”(total depravity), 而我也相信人是完全堕落的. 但这只表示人里面没有丝毫的好处, 可以获得或配得救恩. 圣经在 耶17:9说: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 坏到极处, 谁能识透呢?” 有个传道人讲了一篇极好的讲道关于人心的堕落. 当他讲完时, 有些人来到他面前, 说: “我要你知道我不能吞下你所讲的堕落之心.” 传道人微笑着回答: “你不必吞下它. 它已经在你里面.”

 

虽然圣经教导关于人类的堕落, 但它从没教导关于完全的无能. 圣经从没暗示说人失丧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来到基督面前. 主耶稣所表明的是: “你们不肯 (即不愿意, KJV: will not)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40). 请留意, 重点并非你能不能来到基督这里, 而是你肯不肯来到基督这里(问题并非有无能力, 而是愿不愿意, 而“到基督这里来”意即信靠基督, 编译者按).

 

主耶稣曾望着耶路撒冷城哭泣, 说道: “耶路撒冷啊, 耶路撒冷啊, …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 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 请再次留意, 主不是说: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们, 只是你们没有能力来.” 不是的. 祂说: “只是你们不愿意”. 问题的关键不在乎他们能不能(有没有能力), 而是他们愿不愿意.

 

启22:17提到圣经最后的邀请, 说: “圣灵和新妇都说: ‘来!’ 听见的人也该说: ‘来!’ 口渴的人也当来; 愿意的(KJV: whosoever will), 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如果人真的是没有能力来信靠基督, 那么为何主耶稣在 约5:40说: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即不愿意信靠基督).” 为何祂不是说: “你们没有能力到我这里来(即没有能力信靠基督).” 那处于罪人与救恩之间的唯一事物, 就是罪人的意愿(will). 神把每个人都造成有自由意志、有道德的受造物. 神从不盗窃人的自由意志.

 

慕迪(D. L. Moody)曾向一大群不信神的怀疑论者(sceptics)讲道. 他说: “我要谈论三个重要的字  —  信、接纳和领受.” 慕迪讲完道后, 问道: “现在有谁愿意来, 领受基督为救主呢?” 有个人站起来说: “我不能.” 慕迪流着泪说: “别说‘我不能’, 说‘我不愿意’.” 那人接着说: “那就‘我不愿意’!” 不过, 另一个人站起来说: “我愿意!” 跟着又有一人说“我愿意!” 另一人也说“我愿意!” 直到约有20人来信靠基督作他们的救主.

 

一些加尔文主义者用 约6:44来证明“完全无能力”(全然无能)的教义. 圣经在此说: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 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马唐纳正确指出, 主耶稣在接下来的第45节说明人怎样被父吸引, 即“蒙神的教训”. 神用祂宝贵的话语, 对他们的心说话. 然后就是个人的意愿. 那些回应神话语, 又学习父之教训的人, 全到基督那里. 故经文把神的主权和人的选择放在一起, 表明救恩有属神的一面和人的一面】圣经也在 约12:32说基督会吸引所有人到祂那里.

 

所有人会被基督吸引到祂那里, 但不是所有人都会在那里信靠基督为救主. 每个人都要自己决定, 是否要信靠或拒绝基督. 圣经清楚说明所有人都有亮光, 约1:9说: “那光是真光, 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罗1:19-20也指明每个罪人都借着神所创造之物得着亮光, 知道有神. 罗2:11-16亦表明罪人借着他们的良心(是非之心)得着亮光, 得知有神, 纵然他们从没听过神的道.

 

因此, 归根结底, 人去到阴间或地狱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信靠基督, 而是他们不愿或不肯信靠基督, 正如基督所说的: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40). 加尔文主义所谓的男人、女人和小孩(指所有人)无能力去到基督那里信靠基督为救主, 这教义并非合乎圣经的教义. 所谓的“无能力信靠基督”本身就是违反圣经的语词.

 

 

(B.2)   无条件的拣选 (Unconditional Election)

论到无条件的拣选, 加尔文的意思是: 有些人蒙神拣选上天堂, 其他人则被神选择下地狱(Hell, 另译“阴间”). 这样的拣选是无条件的, 全是神的决定, 没有附带任何条件. 对于加尔文, “无条件的选择”意思是神已经决定谁会得救, 谁会灭亡, 而人本身对此完全无关(指人完全无法影响神的决定). 他只能希望神已拣选他上天堂, 而非下地狱.

 

这样的教导显然不符合圣经常记载的“邀请”, 因为圣经多次重复邀请罪人来信基督而得救. 一些读者或许认为我对加尔文的教导言过其实, 所以我要引述加尔文(John Calvin)在他所著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所说的:

“因为人类被创造的命运不都是一样的; 永恒的生命是为某些人前定了的 (“前定了的”也可译作“先定了的”; 这句话原文是: eternal life is foreordained for some), 对于另一些人, 却是永远的罪刑(and eternal damnation for others). 既然每一个人都为着或此或彼(指人得永生或受永刑, 编译者按)的一个终局而创造的, 所以我们说, 他是被预定了或生或死的.”[2]

 

因此, 加尔文主义教导说: 神按自己的选择, 预定一些人永远灭亡. 祂从没有意愿拯救他们. 祂预定他们下地狱. 祂在圣经中说要赐人救恩时, 这救恩只是给那些已被预定得救的人(指蒙拣选之人), 而不是给那些已被预定灭亡的人.

 

这教导意味着我们不必尽力尝试领人归信基督, 因为人不可能得救, 除非神已计划(预定)要他们得救. 如果神已计划(预定)要他们永远灭亡, 他们是不可能来信基督的.

 

事实上, 圣经确实教导有关神的预知(foreknowledge)、神的预定(predestination)和神的拣选(election). 大部分熟悉圣经的基督徒会同意说神掌控所有人的事务. 他们同意说, 按着圣经的记载, 神拣选个人, 例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等等作为器皿, 来成就祂的计划或旨意. 大部分基督徒会同意神可能拣选一个民族, 例如祂拣选了以色列, 借着他们赐下律法、先知, 最终赐下救主给世人. 圣经也教导有关神预知万事(一切的事, 诗篇139:1-6).

 

我常说: “有什么事是你知道但神不知道的?” 神按祂的预知, 早已知道谁会信靠耶稣基督为他的救主, 而祂也已预定他们会被称为义, 得荣耀(罗8:29-30). 祂会保守一切信靠祂的人, 确保他们得荣耀. 但如果说神拣选了一些人下地狱, 就是神照祂自己的选择使他们生下来就注定灭亡(完全没有选择的机会), 这根本不是圣经的教导, 而是异端的学说【注: 还有一种说法是: 神“摈弃”(指神按祂主权的意愿摈弃)一些人, 让他们因自己的罪下地狱, 但这也违反了 提前2:4的教导  —  神愿意所有人得救】

 

我手中有一本小册子名为《郁金香》(TULIP), 由洛克曼(Vic Lockman)所著. 洛克曼尝试证明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论到无条件的拣选, 他引证 弗1:4, 但他只引述这节的前半部: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 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但这节不是就此结束. 洛克曼和大部分加尔文主义者一样, 停在这节的中间. 整节其实是: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 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注: 神的拣选不是为要使我们灵魂得救), 无有瑕疵.” 这节完全没有说我们蒙拣选上天堂或不蒙拣选下地狱. 这节乃是说神拣选我们, 为要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 无有瑕疵.

 

在讨论无条件的拣选时, 洛克曼(Mr. Lockman)引用 约15:16: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 是我拣选了你们.” 洛克曼与大部分的加尔文主义者一样, 喜欢停在整节经文中间. 整节经文是: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 是我拣选了你们, 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 叫你们的果子常存, 使你们奉我的名, 无论向父求什么, 他就赐给你们.”

 

这节经文根本没有讲到拣选某人上天堂或下地狱. 这节是说我们(主的门徒, 即基督徒)蒙拣选去结果子, 意思是每个基督徒都是蒙拣选去作赢取灵魂(指领人归主, 或助人信主得救)的人. 基督徒能结果, 就是“结出另一个基督徒”. 箴11:30: “义人所结的果子就是生命树; 有智慧的, 必能得人”(KJV: and he that winneth souls is wise; 原文可译作: “有智慧的, 必能得着[灵]魂”). 

 

圣经没有一处教导说, 神愿意某些人上天堂, 也愿意某些人下地狱. 不! 圣经教导说, 神愿意每一个人都得救. 彼后3:9说神“不愿有一人沉沦, 乃愿人人(原文作:所有人)都悔改.” 提前2:4也说: “祂愿意万人(原文: 所有人)得救, 明白真道.” 有些人教导说神只愿意一些人得救, 并愿意其他人失丧(指不给他们机会得救). 这样的人是曲解了神本身的属性和圣经的真理.

 

神真的预定某些人得救, 也预定其他人下地狱灭亡, 不给他们自由作选择吗? 绝对不是这样! 没有人被预定得救, 除非他以自由意志选择来到基督面前信靠祂作救主. 没有人被预定下地狱, 除非他以自由意志选择拒绝基督, 不肯信靠祂作救主. 约3:36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 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祂身上.”

 

没有比这更清楚了. 那上天堂的人之所以能上去(除了倚靠神已完成的救恩), 是因为他愿意来到耶稣基督面前, 信靠祂作为救主(正如 约3:16所说: “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 那些下地狱的人, 是因为他们拒绝来到耶稣基督面前, 不肯信靠祂作为救主(正如 约3:36所言: “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

 

 

(B.3)   有限的救赎 (Limited Atonement)

加尔文(或作: 加尔文主义者)所谓的“有限的救赎(或赎罪)”是指: 基督只为选民(蒙拣选之人)而死, 就是为祂已计划和预定上天堂的那些人而死. 祂没有为那些祂已预定他们下地狱的人而死. 我再次重申, 这样的言词绝不是圣经所说的, 而这教义完全与许许多多的经文有所冲突. 举数个例证, 圣经在 约壹2:2说: “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 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提前2:5-6也说: “… 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祂舍自己作万人(原文作: 所有人)的赎价.” 加尔文主义所教导的“有限的赎罪”显然违反或抵触圣经清楚的教训.

 

圣经明确教导说耶稣基督是世人的救主. 约4:42说: “便对妇人说: ‘现在我们信, 不是因为你的话, 是我们亲自听见了, 知道这真是救世主(the Saviour of the world).” 约壹4:14也说: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the Saviour of the world); 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 圣经清楚表明主耶稣来拯救世人. 约3:17说: “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无人可看着耶稣基督, 向祂说道: “你不愿意成为我的救主.” 不! 不! 耶稣基督愿意成为所有人的救主. 事实上, 提前4:10说: “我们劳苦努力, 正是为此, 因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 祂是万人的救主(原文作: 所有人的救主; KJV: the Saviour of all men), 更是信徒的救主.”【编译者: 为了维护“有限的救赎”之错误教义, 加尔文主义者常将那些表明神的救赎是预备给所有人的经文中的“万人/所有人”, 曲解成“所有蒙拣选之人”, 例如 提前2:6; 来2:9.[3] 然而, 提前4:10所说(主耶稣是)“万人的救主”肯定是指世上所有人的救主, 而不能解作“所有蒙拣选之人/选民/信徒的救主”, 因这节的下一句“更是信徒的救主”才是单指信主得救之人.

 

圣经教导说基督担当所有人的罪. 赛53:6说: “我们都(KJV: All we)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KJV: the iniquity of us all)归在祂身上”(原文可直译为: “我们所有人都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华使我们所有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 这一节有两个“都”(All, 所有人). 第一个“所有人(中文译作: 都)”述说罪的普世性事实  —  “我们所有人都如羊走迷”; 第二个“所有人(都)则述说赎罪的普遍性事实  —  “耶和华使我们所有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 赛53:6的第一个“所有人”的问题由第二个“所有人”来解决. 若我们所有人都如羊走迷, 那么我们所有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

 

祂不仅担当我们所有人的罪, 圣经还清楚教导说祂是为整个世界(普天下)的人而死, 请参 约壹2:2所说: “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单为我们(指信徒)的罪, 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如果这节还不清楚, 圣经说祂的死是为每一个人; “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 因为受死的苦, 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 叫祂因着神的恩, 为人人(原文可作: “每一个人”或“所有人”; KJV: for every man)尝了死味”(来2:9).

 

耶稣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了. 提前2:5-6说: “因为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中间, 只有一位中保, 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祂舍自己作万人(原文作: 所有人; KJV: for all)的赎价…” 罗8:32记载: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 为我们众人(原文作: 我们所有人; KJV: us all)舍了, 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

 

看看一节又一节的经文, 清楚宣告: “祂因着神的恩, 为人人(原文作: 每一个人)尝了死味”; “祂舍自己作万人(原文作: 所有人)的赎价”; “为我们众人(原文作: 我们所有人)舍了.” 还不够清楚吗? 再看一节. 约3:16常被誉为“圣经之心”(the heart of the Bible), 甚至被喻为“圣经缩影”(the Bible in miniature). 这节宝贵的经文说道: “神爱世人, 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祂的, 不至灭亡, 反得永生.” 耶稣为整个世界的人而死. 祂为所有活过或将要活的人受死下到阴间. 无一人可以在阴间说: “我想要得救, 但主耶稣没有为我而死.”

 

有者辩驳说, 既然主耶稣为全世界的人而死, 那么全世界的人都会得救. 不! 耶稣基督在十架上的死是足够为所有人赎罪, 但只对那些信靠祂的人才产生功效(sufficient for all, but it is efficient only to those who believe). 耶稣基督在十架上的死导致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得救(made it possible… to be saved), 但只有那些相信祂的死是为偿还他们的罪债和完全信靠祂作救主的, 才会得救.

 

再一次, 我要引证 约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 每个人都有可能得救, 但事实上不是每个人都会得救, 除非他愿意承认自己是个罪人, 相信耶稣基督死在十架偿还罪债, 并全心信靠祂作为自己的救主, 这样才能得救.

 

主的救赎或赎罪不是有限的, 它有如罪一般是普世性的. 罗5:20说: “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赛53:6: “我们都如羊(KJV: All we like sheep)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KJV: hath laid on him the iniquity of us all).”

 

一个著名传道人在一个讲英语的市镇传道, 然后要赶上火车去伦敦. 有个罪人听了他的传道, 觉得他必须立刻解决罪与救恩的问题. 他为此跟踪传道人到火车站. 火车一到站, 他拉着传道人的翻领说: “我想要得救! 告诉我如何得救!”

 

传道人说: “我必须上火车去伦敦了. 你有圣经吗?” 他回答说: “我有, 在我家里有一本.” “那么, 你回家翻开 赛53:6. 仔细阅读它. 从第一个all (所有人)字进去, 从最后一个all (所有人)字出来, 你就必得救.”[4]

 

火车开动, 传道人离开了, 留下焦虑的那人. 他回到家, 打开圣经, 翻到 赛53:6. 他在思索传道人所言何意  —  “从第一个all字进去, 从最后一个all字出来, 你就必得救.” 他翻到那一节, 仔细阅读: “我们都如羊(All we like sheep)走迷”

 

他读完后心里想: “我肯定可以从第一个all字进去.” 因为我是走迷的, 我是可怜失丧的罪人. 较后, 他读这节的后半部,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hath laid on him the iniquity of us all)”. 他对自己说: “如果我要从最后一个all字出来, 我就要相信我一切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 祂代替我偿还了我的罪债. 若我完全信靠这一点, 我就必得救. 这正是传道人所言之意.”         他接着信靠基督, 灵魂得着拯救. 他相信自己是个罪人, 他一切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了.

 

 

(B.4)   不能抗拒的恩典 (Irresistible Grace)

加尔文主义的第四要点是不能抗拒的恩典. 加尔文(或作: 加尔文主义者)所谓“不能抗拒的恩典”是指: 神勉强人得救. 神拣选一些人得救, 并让耶稣基督为这些蒙拣选之人(选民)而死. 跟着, 祂以不能抗拒的恩典, 来勉强那些祂已拣选的人  —  就是耶稣基督为他们而死的人  —  去信主得救.

 

真实的情况是: 没有所谓不能抗拒的恩典. 圣经从不在“恩典”一词前加上“不能抗拒”. 这词语简直不在圣经里面. 这是加尔文(或作: 加尔文主义者)的哲学, 而非圣经的教义. “不能抗拒”一语放在“恩典”一词面前根本不妥.

 

恩典(Grace)意思是“神赐下不配得到的恩惠”. 有者引用“恩典”一字的英文字母, 说恩典是G-R-A-C-E, 即God’s Riches at Christ’s Expense (神以牺牲基督来赐下丰富). 若说神有难以抗拒的吸引之能, 或许还比较合理. 不过, 加尔文把恩典当作是神那不能抗拒的行动, 强制人去得救, 就算那人不想得救也不行; 这使到人在这事上完全没有选择, 是神强制性地把这选择放在他的思想中. 加尔文主义教导说, 人在得救的事上完全无份, 不可能与神同工. 人得救完全不靠人的意愿或行为, 完全不等人作出决定.

 

圣经有说到任何“不能抗拒的恩典”吗? 绝对没有! 圣经表明人能够抗拒和拒绝神. 箴29:1记载: “人屡次受责罚, 仍然硬着颈项; 他必顷刻败坏, 无法可治.” 请注意这节的“屡次”(often, 经常). 即使神只给人一个机会得救, 人也不能埋怨. 但圣经在此说“人屡次受责罚…”, 表示人一次又一次地受责罚, 不但多次, 且是屡次(暗指神经常给人机会和恩典, 却经常遭人抗拒). 圣经说他“仍然硬着颈项; 他必顷刻败坏, 无法可治.” 这肯定不像所谓的“不能抗拒的恩典”. 圣经教导说人可以多次被神责罚, 但仍然可以硬着颈项抗拒神, 结果无法可治地败坏了.

 

箴1: 24-25说: “我呼唤, 你们不肯听从; 我伸手, 无人理会; 反轻弃我一切的劝戒, 不肯受我的责备.” 神呼召, 但人可以不听从. 神伸手, 却无人理会(比较 赛65:2: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 他们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圣经清楚表明一些人拒绝基督, 不接受祂的呼召. 约5:40说: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这节清楚教导说: 人是可以抗拒神, 拒绝来到祂面前.

 

在使徒行传第7章, 我们读到司提反的传道. 他在第51节说: “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 常时抗拒圣灵! 你们的祖宗怎样, 你们也怎样.” 我们在此看见一群人; 其中一些亲眼看见耶稣基督, 亲耳听见祂传道; 另一些则在五旬节听过彼得传道; 又有一些听过司提反或其他圣灵充满之人带着能力的讲道. 不过他们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 意即他们非常固执, 总是悖逆神. 圣经清楚说: “时常抗拒圣灵.”

 

注意司提反在第51节的话, “你们… 常时抗拒圣灵! 你们的祖宗怎样, 你们也怎样.” 圣经在此教导说不仅是犹太领袖抗拒圣灵, 他们的祖宗也是抗拒圣灵. 司提反引证说从亚伯拉罕的时代, 整个犹太国民的历史, 直到耶稣基督的时代, 不肯归信的犹太人都在抗拒圣灵.

 

换言之, 绝对没有所谓“不能抗拒的宗教信仰”(can’t-help-it-religion). 神并没以人所谓“不能抗拒的恩典”来勉强人得救. 神向所有人提供救恩. 多2:11说: “因为神救众人(原文作: 所有人; KJV: all men)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 可是人必须自己作出选择. 他必须接受或拒绝基督. 约1:12说: “凡接待祂的, 就是信祂名的人,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女.”

 

当主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时, 祂说: “耶路撒冷啊, 耶路撒冷啊, 你常杀害先知, 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 只是你们不愿意(KJV: would not)”(太23:37). 圣经在此多一次清楚教导说, 神愿意聚集他们,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意即拯救或保护他们), 可是他们不愿意. 这证明当神要施恩拯救人时, 人是可以拒绝基督, 抗拒恩典的.[5]

 

“不能抗拒的恩典”是与主所说的“我愿意… 只是你们不愿意”有所冲突. 人确实能够抗拒圣灵. 他们拒绝来到基督面前. 他们硬着颈项. 当神呼召时, 他们拒绝. 这表示那些没有得救的人其实是可以得救的. 那些拒绝基督的人其实是有能力接受祂的. 神为所有愿意者提供救恩, 却不勉强任何不愿领受它的人去接受这救恩.

 

 

(B.5)   圣徒的坚忍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圣经教导说每个重生的信徒都享有永恒的稳妥(eternal security), 这也是我深信不疑的. 那些信靠耶稣基督的人有永生, 不至灭亡(约3:16). 不过, 这永恒的稳妥并非建立在他的坚忍上. 我不知道圣经中有何经文清楚说到永恒的稳妥是靠圣徒的坚忍. 但有几处经文提到圣徒已蒙保守. 请注意, “坚忍”(perseverance)是一回事, “得蒙保守”(preservation)是另一回事. 不是圣徒坚忍, 而是他们得蒙保守.

 

圣经在犹大书第1节说: “耶稣基督的仆人, 雅各的弟兄犹大, 写信给那被召、在父神里蒙爱、为耶稣基督保守的人.” 帖前5:23也说: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 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 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 完全无可指摘.”

 

某天早上, 我打开一罐桃子果酱. 我不知桃子在罐里多久了. 但这罐子已被密封一段时间, 罐里的桃子已被保鲜起来(preserved). 当我吃这桃子果酱时, 桃子的味道就与它们被放入罐的那一天一样的鲜美. 等一等! 这些桃子如此鲜美并非因为它们自己做了什么, 而是因为它们得蒙保守(指保鲜, preserved).

 

圣经明确教导说信徒得蒙神的保守, 而不是靠自己做到这点. 彼前14-5说: “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 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 必能得着所预备, 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

 

圣经也在 约10:27-29说: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 我也认识他们, 他们也跟着我.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 他们永不灭亡, 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父把羊赐给我, 祂比万有都大, 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听起来一点也不像圣徒的坚忍, 不是吗? 圣徒在此如羊在父的手里, 他们得着安稳, 不是因为他们坚忍, 而是因为他们在父的手里, 得着完美的保守.

 

肯定的, 圣经教导信徒得享永恒的稳妥. 不过, 信徒的稳妥与他自己的坚忍完全无关. 我们得着稳妥, 完全因为我们蒙神保守. 我们在父手里得着完美的保守. 根据 弗4:30, 我们原是受了圣灵的印记, 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注: 不少加尔文主义者也察觉这第五要点  —  圣徒的坚忍  —  有欠妥当, 故把它译成“圣徒蒙保守”, 然后在解释时强调神对圣徒的保守. 但任何诚实者都必须承认perseverance (坚忍)的意思肯定与preservation (保守)不同, 而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的正确译法和意思肯定是“圣徒的坚忍或恒忍”, 而非“神的保守”. 连著名改革宗神学家伯阔福(Louis Berkhof)在《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 第546页)中也承认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这教义可能被误解为“要靠人的坚忍… 严格来说, 是神在坚忍”. 因此, 反对“圣徒的坚忍”是合理的, 因永恒的稳妥有赖于神, 而非圣徒】

 

 

(C)      一个错误的信念

基于上述圣经根据, 我完全反对加尔文所教导的“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有一个错误信念: 一个人若不教导“普救论”(universal salvation),[6] 那么, 他就必定是以下两种人的其中一种, 不是“加尔文主义者”(Calvinist), 就是“亚米纽斯主义者”(Arminian).

 

伯特纳(Loraine Boettner)在《基督教预定论》(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直译为《改革宗预定论》), 第47页中写道: “事实上, 只有三种系统宣称它展示了靠着基督的救恩道路: (1) 普救论(Universalism): 所有人都会得救; (2) 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 基督平等地为所有的人死… (3) 加尔文主义(Calvinism).” 他继续写道: “只有两种是基督徒持有的看法, 即加尔文或亚米纽斯的立场.”

 

加尔文主义者喜欢叫人相信如果你不教导普救论, 你就一定是加尔文主义者, 或亚米纽斯主义者. 既然亚米纽斯的立场冒犯了神的恩典, 许多人就只好选择称自己为加尔文主义者. 不过, 我们是可以不属任何一方的.

 

我不是亚米纽斯主义者, 也不是加尔文主义者. 我相信人得救是本乎恩典, 也因着信靠基督完成的工作. 我相信所有信徒享有永恒的稳妥. 我相信耶稣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我也相信圣经所说: “凡求告主名的, 就必得救”(罗10:13). 但我不赞同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D)      结语

总括而言, 加尔文与他的跟随者常宣称他们相信和跟从圣经. 他们宣称从圣经中寻获加尔文教义的萌芽(germ). 加尔文确实教导很多从圣经而来的美好教义. 不过, 一个谨慎细心的学生也会不断发现加尔文和他的跟随者越过了圣经, 而加尔文主义其实是一门哲学, 由人所发展, 建基于不可靠的逻辑和人那易误的推理, 加上颠倒或曲解一些经文, 再误用另一些经文, 以及完全忽视许多清楚的经文【请参阅John F. Parkinson的文章: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7/08/加尔文神学的拣选不是圣经所谓的拣选四】.

 

神确实预先知道世上会发生的每一件事. 神确实事先安排和决定一些事情的发生, 也拣选一些人成就祂的计划. 肯定的, 人得救是本乎恩, 并蒙神的能力保守. 若是到此为止, 加尔文主义者的教义还算合乎圣经. 可是加尔文主义越过此线, 进入了人的哲学之领域. 因此, 它不再是圣经教义, 而是人的哲学系统, 特别吸引学术性的知识分子、自满和高傲的思想. 比起心灵谦卑、相信圣经的基督徒, 那些杰出的、哲学性或学术性的传道人倾向于受它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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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反对者的问题

 

亲爱的 ______ 牧师:

我近期收到你的来信, 反对我的文章“为何我不赞同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在第一页的第二段, 你说: “论到意愿(will, 或译: 意志)… ”, 然后你花了两三页谈论意愿(意志), 并叫我留意圣经的经文. 你提到 多3:5, 那里说: “祂便救了我们, 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works of righteousness), 乃是照祂的怜悯, 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我再多次重复地阅读你信中的这一段话, 看来你混淆了, 把圣经所谓的“行为”(work)与“意愿或意志”(will)混为一谈, 例如你叫我留意 赛64:6的经文, 那里说: “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 所有的义(righteousness, 指“义行”)都像污秽的衣服.” 可是, 想要得救而“信靠基督”正好与“倚靠自己的行为”相反. 当一个人相信基督为他而死, 并且不倚靠别的, 只全心信靠基督来拯救他, 那么他就不是靠“行为”来获取救恩. 他是信靠基督和倚靠基督在各各他十架上所做的一切.

 

无论如何, 他是以自己的“意愿”或“意志”来信靠基督. 在 约5:40, 主耶稣说: “然而, 你们不肯(KJV: will not)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主耶稣不是说“你不能来(cannot come); 他说“你不肯来”(will not come). 这是意愿的问题.

 

在你所写的信中, 你在上述这段话接下来的部分说: “我们生下来就是罪人… 如同亚当一样, 我们躲避神.” 对, 亚当确实是躲避神. 不过, 当神来到园中, 呼叫亚当时, 亚当是以自己的意愿或意志(own will)来回应神, 他以自己的意愿或意志从他所躲藏的地方走出来. 神并没有拉着亚当的手, 把他从躲藏之处强拉出来. 神只是呼叫, 亚当就出来. 每一个人是靠自己的意愿或意志来到神面前.

 

在 太23:37, 耶稣说: “耶路撒冷啊, 耶路撒冷啊, 你常杀害先知, 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 只是你们不愿意(KJV: would not).”

 

你继续讨论有关“意愿”或“意志”(will), 你引用 罗5:12, 说我们都死在罪中. 然后你继续说: “请注意, 死人是不能动, 不能反应, 不能行走, 什么也不能做.” 事实上, 你误解了“死亡”的意思. 死亡不是消灭(annihilation)的意思. 死亡不是停止存在. 死亡只是分离(separation)的意思. 肉身的死亡是灵魂与身体分离, 属灵的死亡则是人与神分离.

 

在浪子回头的比喻中, 浪子归家后, 父亲说: “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路15 :24). 浪子是死了, 意思是他与父亲分离了. 但他肯定还有能力作出选择! 即使他处在远方, 与他父亲分离, 他还是拥有作出选择的能力. 事实上, 是他自己决定回到父亲那里. 路15:18-20: “我要起来, 到我父亲那里去, 向他说: ‘父亲! 我得罪了天, 又得罪了你; 从今以后, 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于是起来, 往他父亲那里去.”

 

我们看到这里有一个死了的人(指与他的父分离), 他能够动、反应、行走、看见自己的需要、决定做一些事, 回到父亲那里. 第24节说: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 失而又得的.”

 

你对死亡的误解使你以一个说明或例证(illustration, 指死人不能有所反应)来建立一个错误教义, 但一切的教义应该是建立在圣经上, 而非别的事物. 在 创2:17, 神对亚当说: “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如果你从这节再读下去, 读多几章, 你发现亚当并没有在吃禁果后就死了, 没有因此就不存在或消失了. 事实上, 创5:4说: “亚当生塞特之后, 又在世八百年, 并且生儿养女.” 根据这一节, 亚当生了塞特后(注: 亚当130岁生塞特), 还活多800年, 而塞特是在亚当犯罪悖逆神多年之后才出生的.

 

现在问题来了. 神岂不是对亚当说: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难道神弄错了?  神当然不会弄错! 那么亚当有死吗? 有! 他“死了”, 意思是他与神分离了, 因为他从神面前被赶出去; 他因着自己的罪而与神分离(注: 其实亚当吃禁果后就自己藏起来“躲避耶和华神的面” [创3:8], 他已主动与神分离了).

 

当圣经说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 它的意思并非如你信中所写的  —  人不能动、不能反应、不能行走, 什么也不能做. 事实上, 亚当犯罪后还活了超过800年, 这些年间, 他还是能动, 并且做了很多的反应, 很多的行走.

 

因此, 你看到当圣经说“死就临到众人,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 这“死”不可用躺在棺材里的死人的身体来相比. 我可能要说你在丧家的棺材里所看到的, 其实不是那个人了. 你所看到的身体只不过是那人“在世之日住的屋子”(注: 那人的灵魂曾住在这间“屋子”里面), 而那曾住在这间屋子的人仍然活着. 他若不是与基督同在天堂, 就是在阴间里, 这有赖于他是否已经信靠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 若他在天堂, 他肯定可以动、可以反应、可以行走. 若在阴间, 他也肯定可以动、可以反应、可以行走.

 

关于已死的人, 我不用引证太多经文, 我只建议你阅读路加福音16章的财主, 你将看到虽然他已经死了, 他仍然能够说话和作出决定(注: 这证明他能够反应). 如果你读启示录6:9-11和路15:7等等, 你也将看到在天堂的人也是有知觉(能有反应的). 你会看到他们欢喜快乐. 因此, 你错了! 你以一个躺在棺材里的身体来比较一个罪人属灵之死的情况, 这样做是错误的(注: 我们不能用属地的例子来解释属灵的事, 除非它有圣经明确的根据).

 

此外, 你在信上也提到一个青年女子. 你说她被所谓的浸信会教义所误导. 你说她信靠基督, 但现今却活在不道德和淫乱的生活中. 对此, 我只能说圣经在希伯来书12:8所说的, “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 你们若不受管教, 就是私子, 不是儿子了.” 如果你所提的那个青年女子已经真心信靠基督为救主, 我可以向你保证她已经有永生, 也肯定会被神所管教. 约3:36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 这是一个事实! 不是我对这事有何看法, 而是圣经对这事有何话说. 来12:8清楚表明那些信靠基督为救主的人(属基督的人)将会受到管教.

 

在你的信中第5页, 你说: “论到坚忍(perseverance)… ”, 然后你要我留意 启3:5的经文, 接着你谈到“得胜”(overcoming). 你暗指这得胜是某种坚忍或努力(effect)所致. 然而, 约壹5:4-5说: “因为凡从神生的, 就胜过世界; 使我们胜了世界的, 就是我们的信心.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 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圣经在此清楚说道那胜过世界的是我们的信心. 我们胜过世界, 是借着信耶稣基督, 而不是坚忍.

 

我在所写的文章中清楚表示我相信永恒的稳妥(eternal security), 但圣徒不是靠他们坚忍来得到稳妥. 他们稳妥乃是因为他们得蒙保守. 按照著名的《韦氏字典》(Webster’s Dictionary), “坚忍” (perseverance)一词的定义是“坚持不懈的努力”(a persistent effort), 而“保守”(preservation)则被定义为“保持不受伤害或腐败的行动, 或维持不受伤害或腐败的状况”(the act of keeping or state of being kept from injury or decay). 根据 约壹5:4, 胜过世界的不是你的坚忍, 而是你的信心.

 

你写完信后, 在“后记”(postscript)中留言道: “请留意没有人的出生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而是父母的意愿. 基督说我们都需要重生.” 在这方面, 你又犯错了, 用人间的例证来建立圣经教义. 你看来与尼哥底母犯上同样的错误. 在约翰福音第3章, 他尝试用“属肉身的出生”来比较“属灵的出生”. 他在 约3:4问基督道: “人已经老了, 如何能重生呢? 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你不可以用“属肉身的出生”来比较“属灵的出生”. 耶稣基督在第6节说: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从灵生的就是灵.” 它们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你应该把圣经教义建立在“圣经说什么”, 而不是立于“人间的例证或实例表明什么” (圣经才是最高、最终与唯一的权威).

 

我希望这封信会帮助你更明白我的立场. 我请你仔细一读再读我的文章  —  “为何我不赞同加尔文主义五大要点?”. 我很高兴你收到《耶和华的刀》(The Sword of the Lord, 注: 它是一份属于基督徒的双周报子). 我希望你自由表达你对报章中任何事物的看法.

 

在基督里的,

赫特森(Curtis Hutson)[7]

 

 

编后语:

李健安在《图解简明圣经预定论》(2011年, 第3页)中写道: “读经不能完全理解, 合乎常理; 对神不能透彻理解, 理所当然.”

 

我们都赞同上述所言. 但加尔文主义的预定和拣选是明确地违反圣经教义, 把神“愿意万人(所有人)得救”解成“神愿蒙拣选的人得救”, 把主耶稣所谓任何人皆可来的“真诚邀请”变成“虚伪邀请”(只给一些祂已拣选的人).

 

此外, 加尔文说“神预定一些人灭亡”, 有些归正神学家选择使用“摈弃”一词(解释说神“摈弃”一些人, 使他们因自己的罪灭亡), 无论如何, 上述说法都表示“神有意识地不愿一些人得救”, 这违反了神在圣经中所宣告的, 即“祂愿意万人(原文作: 所有人)得救”(提前2:4).  

 

换言之, 对于加尔文主义的预定和拣选, 我们的问题不是“我能不能透彻理解”, 而是“我愿不愿意相信圣经所说、忠于圣经所言  —  愿不愿意为了坚守圣经真理而放弃违反圣经真理的神学观点”. 此乃关键所在!


[1]           除了Total Inability (完全的无能), 这T一般上是用来指Total Depravity (“完全的堕落”或译 “全然败坏”). 不过, 当加尔文主义者论到“完全的堕落”时, 他真正的意思是指人是“完全无能力”的, 包括无能力相信基督, 例如宾克(Arthur  W. Pink)解释道: “身为一个罪人, 他有责任去悔改和相信福音. 但一开始, 我们面对的事实是… 罪人本身没有能力悔改和相信”(引自 The Sovereignty of God, Baker Book House, 1930, 第149页).

[2]           摘自《基督教要义》, 卷三, 第21章, 第5项 (这本《基督教要义》由章文新所主编, 1954年出版). 此书卷三第21章题为“论永恒的拣选, 即神预定某些人得救, 某些人灭亡”. 加尔文在此章第5项一开始就写道: “上帝藉着他的预定, 拣选了某一些人, 叫他们有生命的盼望, 对另一些人, 则判定归于永远的死亡.” 由此可见, 加尔文清楚教导神预定某些人得救, 也预定某些人灭亡. 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eology/jdjyy/content.html?akjczo=kpqrd2 .

[3]           提前2:6: “祂舍自己作万人(KJV: for all)的赎价, 到了时候, 这事必证明出来”; 来2:9: “… 叫祂因着神的恩, 为人人(KJV: for every man)尝了死味.”

[4]           这句很有意义的话在英文是: “Read it carefully. Go in at the first all, and come out at the last all, and you will be saved.”

[5]           主多次愿意拯救他们, 这岂不是恩典吗? 肯定是的. 但他们却不愿意  —  他们抗拒了神丰富的恩典.

[6]           “普救论”(universal salvation)指所有世人, 不管信不信神, 最终都必得救. 这违反圣经的教导(约3:36).

[7]           上文编译自赫特森的文章, https://www.jesus-is-savior.com/False%20Doctrines/Calvinism/calvinism-hutson.htm (可上此网页参阅此文章的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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