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 (五)


Alexander Strauch

编译者注: 新约圣经中多方教导有关“长老的职分” (eldership), 因为按照神的心意, 召会需要有这职分, 来负起监督和牧养的工作(参 徒20:17,28; 多1:5-7; 彼前5:1-4). 美国的斯特劳奇(Alexander Strauch)[1]所著的《按照圣经作长老》(Biblical Eldership)是有关长老职分的佳作.[2] 斯特劳奇正确指出, 在召会历史上, 所谓的“弟兄运动”(Brethren Movement, 指奉主名聚会的运动)成功归回圣经的教导, 恢复了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3] 由于篇幅有限, 我们编译此书的英文简洁版  —  The Biblical Eldership Booklet《按照圣经作长老小册子》—  加添脚注和较长篇的附录后, 分几期刊登在《家信》季刊中, 好叫更多信徒看清何谓“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 并实践这合神心意的宝贵真理.[4]  

 

(文接上期)

 

(C)       复数长老牧养的领导之圣经证据

由复数(超过一人的)长老牧养的领导模式, 是有圣经明显的证据. 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讨论:

 

(一)   新约召会中的一贯模式

(二)   发扬新约地方召会的真性质

(三)   促进属灵领袖的保护和成圣

【注: 上期《家信》已讨论以上第一项证据, 本期《家信》将继续探讨第二和第三项证据】

 

 

(C.2)     发扬新约地方召会的真性质

地方召会的治理结构(另译: 管理结构, structure of government)为地方召会的性质和其事奉的理念作了深度的说明. 地方召会不是一群乌合之众, 乃是有同样使命和目标的一个特殊群体. 我相信众长老式的治理结构既与圣经所启示的地方召会之真实性质最为吻合, 也最能促进这一性质【注:  我们已在第129期《家信》中列举了长老集体治理的三个现实原因: (1) 平衡了人的弱点; (2) 减轻工作的负荷; (3) 提供制衡的正式管理架构】. 现在, 我们将从四方面来思考复数老式的治理结构与地方召会本质的互补性:

 

(a)   召会是弟兄姐妹亲密结合的家庭 (Close-knit Family of Brothers and Sisters)

新约圣经用不同术语来描述召会的本质  —  如身体、新娘、殿、群羊等. 在这些词语当中, 最频繁使用的是“家庭”这个观念, 特别是表现家人相爱的“弟兄们”(brethren, 注: 所谓的“弟兄们”也包括姐妹)一词. 家庭召会运动的著名领袖班克斯(Robert Banks, 注: 此人是澳洲圣经学者兼基督徒教育家)在他所写的《保罗对团体的观念》(Paul’s Ides of Community)一书中作出以下的观察: 

近年来, 虽然保罗关于团体(指召会群体)的隐喻, 尤其是关于“身体”(body)的描述, 已成了一个很受重视的题目, 但他在“家” (household)或“家庭” (family)方面的比喻却常被忽视, 或只被轻描淡写地提及.

 

班克斯对这些用以表达“家庭观念”的频繁使用和重要性,[5] 做了进一步的评论:

基督徒团体(Christian community)和“家庭”(family)之间的对比如此大量运用和频频出现表明它必定是最重要的一个比喻… 它比保罗使用的任何其它形像化描述都更能揭示保罗本身对于基督徒团体的思想.

 

因此, 基督的地方召会就是弟兄姐妹联结在一起的一个家(可指一个“大家庭”).[6] 这“弟兄的关系”(brotherliness)也为管理基督徒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关键的指导原则(罗14:15,21;  林前 6:8;  8:11-14;  帖后 3:14-15;  门 16;  雅 4:11). 主耶稣坚持祂的跟随者是真正的弟兄姐妹, 他们当中不可以有人像当时的拉比一样抬高自己, 使自己比同伴更高一等. 主耶稣提醒门徒说:

 

他们一切所作的事, 都是要叫人看见. 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 衣裳的缀子做长了. 喜爱筵席上的首座, 会堂里的高位.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 称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 老师的意思).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 你们都是弟兄”(太23:5-8).

 

初期的基督徒和他们的领袖完全顺服基督所教导关于谦卑和兄弟关系(brotherhood)的教训, 所以拒绝任何特殊的头衔、圣衣、高位, 以及用高贵的术语来形容他们中间群体的领袖. 他们选择了长老治会的方式. 他们在圣经的传统中找到了与他们新的家庭和神学信仰相吻合的治理结构. 以色列是一个大家庭, 由许多独立的家庭组成, 而长老们的集体领导是一种恰当的自治形式(self-government), 它使每个成员都具有公平的代表. 基督的地方召会也是一样. 长老式的治理结构也适用于地方召会这个扩大了的家庭观念. 长老制允许群体中每个愿意并且合格的弟兄们充份分担群体中的领导责任.

 

(b)   召会是无圣职等级的团体 (Nonclerical Community)

地方召会不仅是一个由得救的弟兄姐妹组成的亲密无间、充满了爱的家庭, 也是一个没有圣职人员的家庭. 她不像以色列分成圣品的祭司人员(sacred priestly members)和普通百姓(lay members, 如平信徒), 初期召会是一场全民运动(因为“所有信徒皆祭司”, 参 彼前2:5,9). 基督徒的特别标记(mark)不在于圣品阶级(clerical hierarchy), 而是在于神的灵居住在一群普通人中间(住在信徒里面), 并借着他们透过圣灵把耶稣基督的生命向信徒群体与不信的世界彰显出来.

 

新约圣经里没有从神的全体子民中再分别出来的圣品或牧师阶层(clerical class),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真理. 在基督宝血所立的新约之中, 基督耶稣召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基督身体里的圣徒, 是君尊的祭司(彼前2:9), 并得着圣灵的恩赐. 保罗教导了基督肢体所拥有的众多恩赐和服事(林前12章), 但是他只字未提圣品阶层(sacred clergy)与平信徒(common laity)之间有什么神秘的鸿沟. 如果有的话, 这圣品与平信徒的区分(clergy-laity division)必然是召会基要的教义, 而新约圣经一定会提到的. 不过, 新约圣经不仅没有提及这点, 反而强调神子民的同一性(oneness, 弗2:13-19), 并且要除去在旧约下存在的祭司与百姓间那种圣品与世俗之分的观念(彼前2:5-10; 启1:6).

 

圣职主义(Clericalism)不能代表那合乎圣经、使徒教导的基督信仰. 我们真正要反对的谬误不单单是由一个人来带领全会众, 而是把圣洁的兄弟关系(holy brotherhood)里的某一个人“神圣化”(sacralized), 使他脱离了兄弟关系, 被高举到一种不合乎圣经的状况. 其实 现今被按立的 圣职人员(clergyman), 无论是传道人或牧师, 就变成是更正教的祭司(the Protestant priest).【请参本文附录二】

 

合乎圣经的长老职份(eldership)不可能存在于圣职主义的环境中. 保罗为地方召会建立众长老式的领导结构正是清楚和实际地反对圣职主义的证据, 因为长老职份在本质上是否定圣职制度的. 长老在圣经中总是被视为“民众的众长老”, 或“会众的众长老”, 从不被当作“神的众长老” (elders of God). 长老是代表那些民众, 是从民众当中选出来作领袖的一群人.

 

保罗建立召会的时候, 从来没有设立祭司或牧师来执行召会的事工. 他在建立了召会以后, 留下的是从信徒当中选出来的一群长老, 由他们来看顾地方召会(徒14:23;  多 1:5). 显然, 他认为这就是地方召会一切所需的. 既然地方召会由圣徒、祭司和圣灵装备的人所组成, 既然基督以圣灵的位格在每个聚会中作带领, 任何传统的宗教陷阱如圣座、圣建筑和祭司、牧师等圣人都是不再需要的人了, 也是不该被允准的制度. 为了满足带领和保护一个团体的需要, 保罗提供了非单一牧师的、属众长老式的领导结构, 因为在这样的领导结构下, 才不会贬低基督对祂子民的主权(指基督有权借着圣灵赐给信徒事奉的能力), 也不会贬低所有信徒在基督身体上(指召会中)都是祭司的荣耀地位. 在这身体上, 每个成员都该执行事奉(注: 但“单一牧师制度”主要是把事奉[特指讲道事奉]的职责交给牧师).

 

(c)   召会是谦卑仆人的团体 (Humble-Servant Community)

我相信使徒选择众长老式的领导模式的其中一个原因, 是它把基督徒大家庭的博爱和谦卑仆人之特质发扬光大了. 新约圣经有一致性的例子, 说明分担领导的责任(shared leadership)是在召会中最理想的领导模式, 因为召会是以博爱、谦卑和服事为重的. 当这样的领导模式正常运作时, 它比单一的领导模式(unitary leadership, 指由一人领导的模式)更加需要如仆人一般的谦卑心态. 为了使长老们的集体领导更为有效, 众长老必须更多显出彼此尊重、互相顺服、彼此耐心等候、认真考虑彼此的兴趣和看法, 并为了对方而延缓行动. 因此, 这样的长老模式增进了弟兄式的相爱、彼此谦让、互相包容、宽容忍耐和彼此依赖的心, 这些都是一个服事型的召会所需的特质.

 

此外, 分担式的集体领导所面对的考验, 常比独自领导更大. 它更容易暴露出我们彼此之间对他人缺乏忍耐, 显露我们固执的骄傲、我们冲动的行为、我们自私的不成熟、我们专横独断的本性、我们缺乏的彼此相爱和互相理解, 以及我们祷告的不足; 它也暴露出我们在谦卑礼让、弟兄相爱和作真仆人的心态方面, 是何等的不完全, 何其的不成熟. 像哥林多的圣徒一样, 我们热衷于追求知识和公开恩赐方面的长进, 却不重视在爱心和谦卑上长大成熟.

 

我相信今日的召会极需在弟兄相爱、心存谦卑和学做仆人方面的复兴. 这样的复兴必须从我们的领袖开始, 而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biblical eldership)为这方面提供了良好机会, 促使领袖们学习怎样在彼此相爱和谦卑礼让的环境下同心事奉, 彼此同工. 由于长老职分在这方面是整个召会的缩影, 它向整个身体(整体召会信徒)展现出一个相爱和服事的活榜样, 所以众长老的集体治理模式最适合于谦卑服事的召会.

 

 

(d)   召会是服在基督的头权之下 (Under Christ’s Headship)

最要紧的是, 这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捍卫和倡导基督在地方召会的卓越性和至高地位. 耶稣基督为祂的门徒留下一个清楚明确的应许: 只要“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 由于使徒们知道耶稣基督借着圣灵临在他们中间, 成为独一无二的统治者、元首、主、牧人、监督、大祭司和君王, 所以他们选择了众长老集体治理的模式  —  这个最能反映此独特和基要的基督徒真理之领导形式. 这一观念对初期的基督徒不是一个理论上的想法, 而是一个现实的实际. 初期召会真的以基督为中心, 真正依靠基督. 基督为他们与神之间完全的交通, 以及他们彼此之间的交通, 提供了一切所需. 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是无限的伟大、终极与完全, 这使任何其它人、事、物都不能减低祂是祂子民的中心, 也是他们的丰足.

           

因此在第一世纪, 没有一个基督徒胆敢接受做召会唯一统治者、监督或牧者的位置或头衔. 可是, 我们基督徒现今却惯性地称呼“某位牧师”(指单一的牧师, the pastor), 并不停下来想一想这绝非新约圣经的做法. 这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实, 我们绝不能允许我们的传统习惯在我们的心里遮蔽了这个重要的圣经真理. 只有一群羊和一个牧人(约10:16)、一个身体和一个头(西1:18)、一个圣洁的国度和一位大祭司(来4:14)、一种兄弟关系和一位长兄(罗8:29)、一个殿和一块房角石(彼前1:25)、一位中保、一位主. 唯有耶稣基督才是所谓的“主任牧师”(Senior Pastor, 注: “主任牧师”乃宗派所使用的称号, 但真正配得此称号的唯有“牧长”[chief shepherd]主耶稣), 其它所有领袖都是在祂以下的众牧者(undershepherds, 彼前5:4).[7]

 

为了将基督在地方召会和其领袖当中作带领和亲自同在的真实情况表现出来, 我知道有一个召会在全体长老开会时, 在主持者的座位旁边放一张空椅子, 以此提醒长老们关于基督亲临的同在, 以及祂至高的主权, 并提醒长老们有关他们的地位  —  他们是服在主以下的众牧者, 必须借着祷告和神的话语来依靠祂.

 

 

(C.3)     促进属灵领袖的保护和成圣

我们现在要提出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来说明“由复数合格长老牧养的领导模式”之好处. 首先, 由众长老共同负责领导的模式(shared leadership structure)提供了在“问责上所需的保护”(necessary accountability protection), 脱离那败坏属灵领袖的特殊罪恶  —  滥权! 这也保护了地方召会的属灵特质和主的圣名之见证. 其次, 由众长老牧会的领导模式提供了珍贵的同辈关系(peer relationships), 来平衡长老之间的软弱和纠正他们的缺陷. 这是促进属灵领袖成圣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a)   共同对领导问责以避免滥权 (Leadership Accountability)

Lord Acton (1st Baron Acton)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爵士(Lord Acton, 1834-1902)曾说: “权力导致腐败;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在英文是: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注: 他虽是天主教徒, 但他不忽略教皇的滥权). 因为我们基督徒相信罪的真实、撒但的邪恶和人性的败坏, 我们可以充分了解为何人站在权力的高位上容易腐败. 事实上, 我们愈了解圣经中对罪性的教义, 我们就愈强烈的坚持要有制衡. 圣经中长老职分的集体领导提供了一个真正制衡的正式架构. 牧者滥用权威, 导致许多召会遭殃. 只有当真正的制衡存在于平等的众长老领导中, 才有希望制止滥权方面的可怕滥用.

 

此外, 像弟兄一样共同分担的领导职分, 可以防止骄傲、贪婪以及“扮演上帝”的弊端. 引用拉德马赫(Earl D. Radmacher, 美国浸信神学院院长)的话: “领袖们, 甚至基督徒的领袖, 全都是罪人, 只能不完美的执行神的旨意. 因此, 复数的领导可以用来彼此‘察验和平衡’, 并且作为保护, 以防止人要‘扮演上帝’的倾向.”

E. D. Radmacher

 

地方召会被一个单独的个人所控制, 绝对不是神的旨意. 牧师被普遍认为是一位孤单、受过专业训练、在召会中的圣人, 永远不会真正成为会众的一分子, 但这种观念是绝对不合圣经的. 不仅这个观念不合圣经, 它在心理或灵命上也是不健康的. 论到“将召会领导权交在一个牧师手中”的缺陷, 拉德马赫评论道:

 

“平信徒们… 冷淡是因为他们太忙了. 他们没时间去操心召会的事. 因此, 召会的治理就主要的落在牧师手中. 这对牧师不利, 同时对召会也不好. 它很容易使牧师产生独裁的倾向, 而且在他心中培育出对独裁权力的爱好. … 因此, 我深信神借着复数长老的领导模式, 提供了一道篱笆作为保护, 来阻挡这些强大的引诱. 由一群有平等权柄的人所提供的相互检验和制衡(如众长老集体领导的模式), 是最健全, 并可带出如彼得对复数长老所期望的态度: ‘…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 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 不是出于勉强, 乃是出于甘心. 也不是因为贪财, 乃是出于乐意. 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 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

 

复数长老共同领导的模式确实为地方召会的牧者们提供制衡. 召会的领袖们(像我们所有人一样)可能懒惰、健忘、胆怯, 并且太忙以至于不能尽上他们的责任. 因此, 他们在事奉中须要同工, 同时要对同工的工作给予帮助, 也彼此制衡. 所有教练都知道, 一起训练的运动员可以彼此推动, 互相鼓励, 以达到更大的成就. 当其它人在旁伴跑的时候, 跑步的人会更努力, 跑得更加快. 这在神的工作方面也同样真实. 这也是为什么耶稣基督要差遣祂的门徒两个两个地出去传道的原因之一(好让两人能彼此相助, 互相勉励).

 

 

(b)   纠正彼此缺陷的同辈关系 (Peer Relationship)

我生命中其中一个最深的喜乐, 就是与一群愿意献身的长老们一同负起牧养召会的职任. 在牧养神所宝贵、用宝血买赎的子民方面, 我们众长老一同分担工作, 彼此同工. 在这过程中, 我们互相磨合, 彼此平衡. 我们互相安慰、彼此相护、彼此坚固. 我毫不犹疑地说, 除了我的婚姻关系之外, 我与同作长老的弟兄们的相互关系是神用来造就我的工具, 使我在基督徒的品德、领导的能力和教导的职分上得着属灵的成长. 这种集体领导的长老职分在我基督徒生命的成圣过程中, 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Charles S. Lewis

集体的领导可以帮助召会领袖认知他的错误和缺陷, 并作出调整以达到平衡.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些盲点、怪癖和缺陷. 我们都有鲁益师(Charles S. Lewis, 1898-1963)所谓的“致命的缺陷”. 我们可以在别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这种致命的缺陷, 却往往看不见自己的.[8] 这些致命的缺陷和盲点, 往往扭曲了我们的判断力. 它们欺骗了我们, 甚至可以毁灭我们. 这对那些拥有多方面才干能力、同时具有吸引力的领袖们来说尤其真实. 由于看不见自己的缺陷和极端的看法, 加上没有同辈的人加以纠正, 所以有些很有才干能力的领袖因此毁了自己.

 

Robert Greenleaf

一个单独高坐在金字塔组织结构之顶端的领袖, 通常是不会有平衡彼此弱点或长处的机会. 请留意葛林里夫(Robert Greenleaf)在《仆人式领导》(Servant Leadership)一书中所说的: “成为一个寂寞的、高居塔顶的领袖是不正常而且会腐败的. 我们没有一个人天生是完美的, 我们都需要亲密同僚的影响力, 来帮助和纠正自己. 当一个人被移到塔顶的时候, 那个人已经不再有同伴, 只有下属. 甚至一个最率直、最勇敢的下属对上司的谈话, 也不会像他们与平等同事之间一样, 正常沟通的模式也变成扭曲的了.”

 

我相信那传统的单一牧师若拥有可以彼此问责及彼此同工的同辈, 他们也能在自己的品德和事工上得着长进.[9]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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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有关牧师、长老、监督和牧者

 

“Pastor”(牧师, 弗4:11)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poimên . 这希腊字在新约圣经中出现至少17次, 只有在 弗4:11译作“牧师”(pastors), 其他地方都译为“牧人”(约10:11)、“牧养的”(太25:32; 路2:8)或“牧羊之人”(路2:18). 换言之, “牧师”即是“牧者、牧人”(shepherds), 亦是“监督”(overseers / bishops)或“长老”(elders), 因为 徒20:28和 彼前5:2表明监督/长老的职务是“牧养”(希腊文: poimainô {G:4165}, 即名词 poimên [牧者]的动词). 

 

由此可见, 圣经用这三个名称以三个不同角度来描述同一个作长老的人:

  1. 长老(elder, 希腊文: presbuteros{G:4245}): 强调他属灵的成熟(spiritual maturity);
  2. 监督(bishop, 希腊文: episkopos {G:1985}): 强调他属灵的权柄(spiritual authority);
  3. 牧者(pastor / shepherd, 希腊文: poimên {G:4166}):强调他属灵的能力/事工(spiritual capacity/ ministry).

 

虽然我们承认有许多真诚爱主的好“牧师”(我们也为着他们而感谢主), 但几乎所有宗派/公会中所奉行的“牧师制度”(特指“单一牧师制度”)违反了圣经的教导, 所以我们一般上更喜欢将 poimên 译作“牧者”, 来辨别新约所教导的牧者与“牧师制度”中的牧师.[10] 无论如何, 在上文中, 英文版的“pastor”一词通常是指宗派牧师制度下的“牧师”, 为了避免混淆, 我们将它译作“牧师”一词, 以方便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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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圣职主义与按立牧师

 

编译者注: 由于受到圣职主义的影响, 很多人(包括著名的牧师、传道人和圣经学者)把“按立”(ordination)当作事奉神所不可或缺的圣礼. 没被按立就没资格牧会、施行洗礼、带领敬拜、主持圣餐等. 斯特劳奇(Alexander Strauch)在其所著的《按照圣经作长老》(Biblical Eldership)一书中谈到这方面的例证和问题.

 

许多更正教徒(另译: 新教徒, Protestants)的内心深处还是认为只有按立的圣职人员才有资格牧养教会、带领敬拜、主持圣餐、宣告祝福、布道以及施浸, 而一般信徒(普通信徒)是不适合执行这些功能的. 沃肯丁(Majorie Warkentin)在公平、详细地考察了有关按立的教导后, 发出警告说, 许多更正教徒在圣职人员按立一事上, 与“按立是圣礼的概念”危险地相近. 她正确地指出: “某些人坚持只有按立之后才能主持浸礼和主的晚餐, 这表明了他们持守按立圣礼的观念.” 沃肯丁所描述的圣职主义的圣礼之例子, 是即使在保守的更正教徒当中也是屡见不鲜的.

 

请看婚姻咨询领域的著名先驱梅斯夫妇(即大卫·梅斯和妻子薇拉, David & Vera Mace)在其《圣职人员的婚姻到底怎么了?》(What’s Happening to Clergy Marriages?)中是如何提到更正教徒的牧师: “… 牧师不单单是一位具有权柄的领导者, 他也负责教会中所有其它成员被禁止执行的圣职功能. 他从按立中领受权力, 主持圣礼, 并在此直接代表基督, 这给予他特殊和圣洁的馨香之气.”

 

在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期刊《圣书馆》(Bibliotheca Sacra)所刊登的一文中, 浸信会牧师约翰·约翰逊(John E. Johnson)断言说, 牧师的身份和作用与旧约里的先知、祭司、君王及领袖相同. 谈到牧师作为祭司的功用时, 约翰逊说“如同旧约的祭司一样, 牧师是(蒙神)正式指派的、分别为圣的职事的一部分, 其本质要求最深层次的祭司行为.” 在没有丝毫圣经支持的情况下, 约翰逊进一步做出下述的评论:

 

与旧约的祭司一样, 牧师最终担负敬拜服事的责任. 别人可以负责从安排花束到组织合唱等其它责任, 牧师肩负着保持神家尊严的重任. 他要负责带领敬拜, 帮助其它人准备朝见神.

 

关于牧师扮演的君王角色, 约翰逊写道: “牧师的部分身分在于登高眺远, 规划航线, 集合道路上的人群.” 事实上, 梅斯(Mace)和约翰逊(Johnson)上述有关牧师的宣称都是不合乎圣经的、也是过分夸大的, 完全贬低了有圣灵内住的神子民和耶稣基督在祂子民当中的工作和地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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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长老的设立

 

 

二人在各召会(教会)中选立了长老, 又禁食祷告, 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14:23)

 

(A)       设立过程的起始

论到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 有一个常被误解和严重忽视的一点, 就是设立长老的过程. 许多召会(特指宗派的教会)在这一方面失败, 以致有不合宜的人被设立作牧会的长老, 这也导致悲剧的收场; 又或者合资格的人却没被培养或被合宜的认可, 这也令人惋惜. 在设立的过程中, 大部份的召会有二种不同的标准: 一是对着所谓的“专职人员”, 要求繁多而细微; 另一是对着所谓的“平信徒”或者“董事长老”, 要求十分简略. 但这双重标准是圣经上所没有的. 所有牧会的长老都需完全符合资格, 要经过试验, 并且在众人面前正式设立.

 

为了明白合乎圣经的设立长老程序应如何进行, 我们应先看看是谁起始, 导引这长老设立的过程, 然后考量在设立过程中一些重要的因素: 个人意愿、资格、拣选、考验、设立和祷告.

 

 

(B)       设立过程的起始和导引

根据 提前3:1和 多 1:7, 一个地方召会应有监督(bishop). 根据定义, 监督是督责召会活动之人. 在 提前5:17, 长老是管理地方召会的人. 这节的“管理”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proistêmi {G:4291}, 其意思包含带领、管理或导引. 所以在重大的事件像拣选、考验、认可和设立长老人选或执事人选方面, 监督(即长老)都应指导整个过程(注: 在新约召会初期的长老或执事的设立, 是由使徒或使徒的代表来开始和监督设立过程. 参 徒6:1-6;  14:24;  多 1:5). 如果长老不监督这设立过程, 混乱和不合宜的管理就可能发生, 有人就会受到伤害. 更甚的是, 如果长老不主动起首, 整个过程就会停滞. 因此, 作长老的有权柄、职分、知识, 带领整个召会在这方面有所行动. 他们知道会众的需要, 也认识会众, 所以他们能够  —  有心或无意地  —  抑止或鼓励新长老的形成. 有些召会没有找到新的长老, 其实是因为没有人认真的在找.

 

虽然在新约圣经中没有提供长老设立长老的例子, 但作为会众的牧者、管家和监督的长老们, 其角色也自然包括了确保这长老职分能持续下去. 召会领袖很重要的责任之一, 就是要确保长老职分一代接一代地持续下去. 若要召会延续下去, 一个绝对重要的因素, 就是长老们能辨识什么人有圣灵所赐的渴慕  —  想要为主牧养群羊. 如果有弟兄渴慕牧养神的群羊(召会的弟兄姐妹), 也透过实际行动显出其渴慕, 并且在道德也没问题, 长老们就不应让这样的弟兄灰心. 这样的弟兄应正式成为长老团队的一员.

 

基于这点, 一个好的长老团体是借着祈祷, 并寻找适宜的人加入这团队, 且不断训练人, 去准备在将来接过领导的棒子. 保罗告诉提摩太有关长老职分的话: “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 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 理想上, 召会在试验长老人选以先, 他本人应已准备好, 也被其它长老们训练过, 会众也观察过他. 事情如此进行的话, 试验和认可长老人选就会进展快速, 并井然有序.

 

Kenneth O. Gangel

达拉斯神学院基督徒教育系的系主任甘格尔(Kenneth O. Gangel)的说法非常中肯: “领袖再生的关键在于清晰的为此计划”; 甘格尔劝戒说: “召会的领袖需要能产生领袖, 就像一个家一样, 这个产生是透过经验、教导和遵循模式.” 论到有关召会领袖的训练造就之必要性, 斯塔伯特(Bruce Stabbert) 如此说: “然而许多召会中绝大多数的会众, 在属灵的事上有严重的阻碍, 并且圣经知识也有限. 如果情形是这样的话, 这些人就可能不会视自己为可能的长老人选. 这时, 培训长老的计划就能发挥功能.”

 

我们可以想象当彼得第一次遇到基督时就被告之三年内, 他要成为使徒, 并且一次要对上千的人传道. 若是这样, 他可能立即会说: “什么! 我吗?” 主耶稣如何预备彼得和其它的门徒成为召会的领袖呢? 答案是: 祂训练他们, 祂花时间在他们身上, 祂教导他们, 祂与他们一同祷告, 也为他们代祷.

 

这是地方召会栽培真实长老最重要的方法. 必须有人要作训练的工作. 或许我们的会众没有很多工人, 但他们应当被训练, 要有人花时间在他们身上, 要有人教导他们, 要有人与他们一同祷告, 也为他们代祷, 这样他们就被装备了. 召会的长老们(或植堂/建堂的宣道士)应当开始并监督此设立的过程. 正如经上所记: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C)       设立长老的过程之要素: 个人渴慕、属灵与道德上的资格、要被拣选与试验、要被设立和经过祷告

一般而言, 大家都以为 徒6:1-6 提供设立执事或长老过程的一个模式. 但事实上, 使徒行传 6 章只记载了最初设立的那七人; 并没有告诉我们会众是如何持续, 直到使徒行传第8章的大逼迫. 如果会众持续运作(而它的需求也没有消失), 这七人有没有要求会众选出新的人选? 并让使徒按手或他们直接就被替代了? 会众是否要求一定要七个人? 可不可以是六个人或十个人? 选替人选是不是在每年固定的日子进行?  对于这些问题, 我们都没有答案. 论到有关长老的事宜也是如此. 就算保罗和巴拿巴在 徒14:23 遵行使徒行传第6章的模式, 我们仍然不确切知道当使徒离开后, 长老们如何持续这方面的运作.

 

同样地, 新约圣经在论到主的晚餐和受浸的细节时, 也保持令人讶异的沉默. 关于这些事项详细的步骤, 都留给各地的召会来决定. 就是在摩西的律法下, 虽详细描述生活各领域的规定, 但像设立或组织长老的事, 则留给会众决定. 神期盼祂的圣徒能使用祂所赐的创造力和智能, 去配合祂在圣经中的启示来筹划这些事. 祂期盼祂的子民借着这些事能彰显福音的真理和召会的真实性质. 我与萨默顿(Neil Summerton)的见解一致; 他在圣灵的引导下说 :

Neil Summerton

 

二十世纪技术导向的人, 其特性之一就是额外担忧选择方式的细节. 但在圣经中所看重的乃是人选的态度和心灵. 如果我们准确地按着方法运作, 而所成就的却是选错了人, 那也是徒劳无益的. 因着这个原因, 长老的推举不管是由召会的植堂(建堂)者, 或现有的长老们, 或是全会众, 这方面都不那么重要, 只要大家都确定是神所拣选的人就好.

 

虽然新约圣经对于设立长老的程序并没提供一个完整的蓝图, 但关键的要素却已明确指出, 让我们来思考这些要素: 渴慕、资格、拣选、试验、设立和祈祷.

 

 

(C.1)    要在个人方面有作长老的渴慕

经上记着说: “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 就是渴慕善工”(提前3:1). 设立长老时, 第一须要考虑的就是人选的“个人的渴慕之心”. 如果渴慕是从圣灵而来的, 渴慕作长老就不是罪, 也不是自我推销. 保罗提醒在以弗所的长老们, 是圣灵立他们作全群的监督(徒20:28). 换句话说, 是圣灵把渴慕牧养的动机放在长老心中. 同样地, 彼得在 彼前 5:2 也提到长老需要甘心牧养神的群羊. 所以圣灵所赐渴慕的心是成为神子民的牧者之起始点.

 

圣灵所赐渴慕的心, 会自然的显明在工作中, 这是无法隐藏的. 渴慕作牧养的人会让别人知道他这方面的渴慕, 这是会众和长老能知道长老人选的方法之一. 知道这样的渴慕能促使长老们去为那人祷告, 并借着适宜的训练和领导操练去鼓励那人. 最重要的, 一个被圣灵所感动、有羡慕作长老的人会摆上更多的时间、思考和精力去关切别人, 去研读神的话. 圣灵不会感动一个人而没有相对的牺牲、爱心服事、爱慕主道的等等证据. 作长老是一项艰辛的工作, 不仅仅只是在地方召会的决策中心加一个人而已. 事实上, 一个人愈渴慕作长老, 他的领导力、爱人和爱神话语的心就愈强.

 

因此, 一个人被设立为长老之前, 他在召会的领导、教导和担负责任的能力是已先被证明的. 在 帖前5:12, 保罗提醒会众有责任去注意和认可在会众当中有在带领和教导上殷勤工作的人, “弟兄们, 我劝你们敬重(或译: 认识; KJV: know ; 注: “敬重”的希腊原文是 oida {G:1492}, 有密切认识、关注或敬重之意)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 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 劝戒你们的.” 会众和长老们对着一个殷勤服事的人表示感激, 就是推荐和鼓励他预备自己作长老. 所以在召会中应明确了解“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 就是羡慕善工”(提前3:1).

 

 

(C.2)    要有道德与属灵方面的资格

在新约圣经中明确强调只有道德上和属灵上够资格的人才能作长老. 所以除了个人主观地羡慕作长老的善工(牧养会众), 经上还要求长老人选需要符合客观的资格(提前3:1-7; 多1:5-9). 由于我们在前面已讨论过圣经在这方面所列出的资格, 便不再此重复【请参第130期《家信》的文章: “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二): 第(II)项: 牧会长老的资格”, 网址是: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2/01/合乎圣经的长老职分二/ 】.

 

 

(C.3)    要被拣选与试验

在长老的拣选上, 可以由会众来拣选, 特别是对着刚成立的召会(徒6:3), 或由现任的长老们来拣选, 或者综合以上二者.

 

到底耶路撒冷的会众如何拣选七个人来负责分放款项给他们当中的寡妇, 使徒行传6:3并未解释. 然而, 会众组织一个这样的拣选并不难, 因为从早期以色列国就精确地划分可管理的单位, 如此才能更有效的沟通、争战、事奉和行进(出13:18;  18:13-27;  36:6;  民 2:2; 7:2;  王上4:7). 会众的决议和执行都是透过他们的代表或族长(比较 利4:13和4:15;  出 3:15-16;  比较 出 4:29和4:31;  出 19:7-8;  申21:1-2, 6-9). 这样的组织方便决定事情和讯息传递. 但我们不应骤下结论认为在选举七人时, 每一会众都拥有相等的权力. 他们是犹太人, 不是外邦人, 所以他们习惯于代表性的领导, 像长老们, 代替他们执行权利(徒15:6-22;  21:18).

 

跟拣选长老人选密切有关的, 就是试验人选的道德和灵命是否合宜作长老. 会众应慎重考虑长老人选的资格. 正式的、公开的试验长老人选的资格是必要的. 这正是 提前3:10所说的“这等人(执事)也要(像长老一样)先受试验, 若没有可责之处, 然后叫他们作执事.” 为了避免设立不当人选作长老或遗漏有资格的人选, 评估人选的性格和行为是必要的. 我们可应用 提前5:24-25的教导之原则: “有些人的罪(长老人选)是明显的, 如同先到审判案前(人的试验); 有些人的罪是随后跟了去的. 这样, 善行也有明显的. 那不明显的也不能隐藏.”

 

虽说长老们是带领整个召会进行拣选长老的过程, 但这不意味着会众是被动的. 合乎圣经的长老要的是一个有沟通、参予的会众. 合乎圣经的长老是热切希望倾听、协商和寻求信徒们的智能. 长老或执事的人选是服事会众, 所以会众要参予试验和认可长老或执事的人选. 提前3:10 的经文是对着全召会一般性的教导, 并不单单是对着长老们. 因此, 召会的每一成员应知道圣经上对于召会长老资格方面的要求. 对于某位人选, 有些人也许知道一些信息是别人所不知的(例如某位长老人选曾犯过一些众人所不知的罪),  这样的信息对于评估的过程是绝对的重要, 不管这过程已经是如何仔细了.

 

如果对着人选的品格有异议或指控, 长老们就应调查指控是否有圣经的根据. 如果没有, 异议或指控就不受理. 不能只因为个人的偏见而拒绝某个人选. 会众的成员若要提出反对, 就必须依据圣经的理由. 这个试验不是声望的竞赛, 也不是召会的选举, 而是在圣经的亮光中评估人选的品格. 在会众当中只要有一人依据经文有所异议(特别是指出某人选曾犯过的罪), 那位长老人选就要被宣布为不适宜这项职分, 即使那位长老人选在这之前都获得其它人的同意. 拣选长老必须单单以神的标准为准则, 不在乎人选获得多少人的支持, 这样才能治理神的家.

 

在一次(或多次)长老和会众与长老人选的会面中, 应问明人选的信仰教义、个人的恩赐、服事的兴趣、家庭的和谐、道德的完整和时间上的承诺. 切记, 长老资格之一就是“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多1:9). 要分配时间去试验那位长老人选能否运用圣经的教导, 去辅导人和带领召会, 例如, 人选应该能打开圣经来教导或回答像这样的问题“圣经如何教导有关离婚和再婚?”、“圣经哪里记载有关基督神性的教导?”、“什么是福音的信息?”、“对于男女性别的角色, 圣经怎么说?”、“圣经对于召会的管治怎么说?”, 以及许多其它的例子.

 

一定要提供机会给会众的每一成员, 让他们能借着口头或书面形式(如长老评估调查表), 自由表达他们的问题、疑问或认可长老的人选. 因为神的话提供客观、公开的标准, 但我们的责任是确保神对长老的各项要求全被遵守.

 

最后, 长老们不仅作为神家主要的代表, 也是管家, 必须在跟全召会信徒有完全的磋商后, 正式声明他们对于长老人选是同意、反对、保留或劝导.

 

 

(C.4)    要被设立

(a)   遵守先后的秩序  —  先试验, 后设立

经过试验的过程和长老们最后的认可, 就应该为那位合乎资格的人选公开设立职分. “先”这个字在 提前3:10 告诉我们, “指派长老或执事”一事必须遵守先后的秩序, 经上记着说: “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 若没有可责之处, 然后叫他们作执事”(注: 长老也必须遵守这先后顺序). 长老或执事人选的品格一定要先试验过, 只有在符合圣经上的要求之后, 才可设立那人进入职分(指负起长老的职任).

 

(b)   不可神圣化长老的设立

有关长老公开设立进入职分方面, 新约圣经没有提供太多详细的指示. 旧约圣经则完全没有提到. 相反地, 对于旧约祭司职分设立的仪式过程则有详细阐述, 例如阐述特别的祭牲要如何献上, 也仔细说明特别的洗濯、仪式的服饰、在特定日子一些活动的规定、被圣膏油所膏抹等等(参 出28:40-29:41). 对于律法上的规定, 人绝不可稍微偏离, 一点也不可.

 

然而, 新约圣经中的长老和执事不是被膏抹的祭司, 不是像亚伦和他子孙一样的膏抹祭司(参利未记第8章有关“按立亚伦和他儿子为祭司”). 长老和执事不是被指派为“特殊的祭司职分或圣职人员”(此乃许多宗派所持的错误观念). 长老和执事其实乃是在神的子民当中承担作领导或服事的职分(注: “作祭司的职分”是每个信徒所享有的特权[“所有信徒皆祭司”, 彼前2:5,9], 而非专属一小部分的领导者). 我们应当谨慎, 不把长老职分“神圣化”, 超越圣经所说的. 在新约圣经中, 长老的就职从来没有笼罩着神秘感或神圣的仪式; 没有神圣化的礼仪进行, 也没有特别的仪式要遵守. 切记: 设立长老不是神圣的圣礼. 这设立的时刻不是赋予特别的恩典或权力, 也不是使人成为祭司、圣职人员或圣徒. 在新约圣经中所用的词汇是经过审慎挑选, 来表达正确的观念和信念, 而在这方面, 圣经作者所要表达的也仅仅是设立(选立或指派)某人负起长老的职任. 换言之, 若把“授与圣职给长老或执事”说成像“授与圣职给法官或政治头衔”, 那就令人困惑了(也超越圣经所教导, 不合圣经了).

 

(c)   再思设立的一些术语

路加在记载保罗和巴拿巴为他们建立的召会进行“选立”长老, “二人在多召会中选立了长老, 又禁食祷告, 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14:23). 路加在此所用的“选立”(KJV: ordained)一词, 其希腊原文是  cheirotoneô {G:5500} , 意思是“ 选立”(select)或“指派”(appoint). 虽然cheirotoneô 这用法在后来的世代成为专有名词  —  专指召会的“圣职授任和按手礼”, 但路加在使徒行传使用时, 单单是指“选立”的意思(即没有后来教会历史上将之“神圣化”而发展出来的“圣职授任礼”或“按手礼”).

 

保罗写信给提多, 即保罗在革哩底的代表时, 曾吩咐他“设立”(KJV: ordain)长老, “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 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 又照我所吩咐你的, 在各城设立长老”(多1:5). 保罗在此所用的“设立”一词, 其希腊原文是 kathistêmi {G:2525}, 这词通常是指选派或委任(designate), 所以 kathistêmi并无任何宗教上的涵义.

 

Leon L. Morris

在新约圣经中, 当作者提到指派某人执行特殊的工作或职任时, 常使用最通用的“指派”(希腊文: poieô {G:4160}、tithêmi {G:5087}、kathistêmi {G:2525}、cheirotoneô {G:5500}). 这些词汇本身都没有明示或暗示它们含有现代圣职按立的观念. 即使是支持牧师按立的知名圣经学者, 他们本身虽是牧师, 也承认新约圣经在这方面所用的词汇, 是通用的“指派或设立”. 圣公会的牧师兼20世纪最多产的圣经注释者之一的莫里斯(Leon Morris)写道: “有关牧师在整个教会历史所扮演的角色, 在新约圣经中令人惊讶地几乎没有以‘圣职授任’来提及.” 不错, 所谓的“圣职授任”(ordination)这词没出现过, 它的动词“任命”(ordain)这专门的用法也没出现过. 有一些动词在英文圣经《钦定本》(KJV)翻译成ordain (指“任命”; 注: 英文字ordain有任命之意), 但它们都存有“指派”(appoint)的意义.

 

Alfred Plummer

同样的, 另一位圣公会的牧师兼著名的圣经注释者普兰默(Alfred Plummer), 对于 提多书 1:5 和其它近似的经文中使用“设立”这希腊动词, 也有以下出色的评论: “在这些经文当中(多1:5;  可 3:14;  约 15:16;  提前2:7;  来5:1; 8:3)使用了三个不同的希腊字 ( poieôtithêmikathistêmi ); 但这些字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圣职的意义, 我们常常使用的‘按立’(ordination)是与圣职有关的. 但上述希腊字也没有像‘按立’这样的隐示, 指圣职授予的典礼或某一像按手礼那样的特别仪式. 在英语中, 若我们说‘祂按立(ordain)十二门徒…’, 我们立刻难以避免地联想到‘按立’这词现有的圣职用法; 这其实是私自添加了新约语文中所没有的用法… . 这些经文所用的字也常被使用在指派官长或管家. 正如我们应当避免用‘按立’官长或管家一样, 我们也该避免使用‘按立’这翻译所造成的联想. 现今的‘按立’和‘按立礼’(ordination)的希腊原文是 cheirotonia (意即按手[laying on of hands], 也参 cheirothesia ), 它含有为了行使圣职而行的按手礼之意. 但在新约圣经中, 完全没出现过这些希腊字.”

 

所以将新约圣经中的 poieô (可3:14)、kathistêmi (徒6:3; 多1:5)或 cheirotoneô (徒14:23)翻译成“按立”, 强使人接受了不合乎圣经的祭司制或圣职人员的涵意. 令人吃惊的是, 不仅圣职按立未曾出现在新约圣经中, 就是在早期第二世纪召会的作品当中也未曾出现过. 可以确定的, 若在这方面可以找到任何根据的话, 第二世纪的伊格那丢(Ignatius)会使用圣职授任礼来支持他所谓“监督是高于一般地方会众”的错误论点(因在理论上, 一般会众是没有经过此圣职授任礼). 但第二世纪中没有实施这样的典礼.

 

Marjorie Warkentin

在仔细研究有关按手礼, 沃肯丁(Marjorie Warkentin)对于“使徒后时期”(post-apostolic period, 指第一世纪的使徒过后接下来的时期)有以下的观察:

在早期使徒后的时期, 设立进入职分(指长老或监督的职分)明显地几乎没有什么仪式或礼节… 我们看到设立这方面的职分时, 新约圣经是采用一般简单的用语(如poieôtithêmikathistêmicheirotoneô等, 而非含有神圣化的“圣职授任礼”  —  cheirotonia ). 在基督徒的圈子, 每一个信徒都是祭司, 是这圣洁、谦卑的职事和家里的一员. 所以“设立”这简单的字(而非“按手礼”)最能表达长老和执事开始进入职任. 在新约圣经中, 没有所谓“特殊阶级的圣徒”是需借着圣职授予的典礼来进入服事的. 没有人需要被按立才能去传讲基督, 或为别人按立. 所有这些观念在新约使徒的召会中都是不存在的(注: 这些错误观念是在过后的世代, 由人自创的观念, 绝不是出于圣经).

 

(d)   有关按手的例子和意义

新约圣经中指出长老是借着按手、祷告并正式设立开始他们的职分. 保罗在书信中论到有关长老的教导(提前5:17-25)时, 曾提到按手, “给人行按手的礼, 不可急促;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 要保守自己清洁”(提前5:22). 因此, 保罗(在此很可能是)想到提摩太借着按手为以弗所人正式设立新的长老. 当然保罗本身也有许多次的按手, 如他被按手(徒 9:17;  13:3)以及他按手在别人身上(徒19:6; 28:8;  提后1:6), 我们在 提前4:14也看到召会长老也按手在提摩太身上,[12] 打发他与保罗同工.

 

早期的基督徒常借着简单公开的仪式, 来设立或委任某人负起特殊职任(徒6:6; 13:3;  提前 4:14). 对于重大事件像设立长老, 一些公开、正式的认可(指认可新长老)仍是必须的. 在会众面前借着按手祷告, 正式设立长老象征着新长老职事的开始(编者注: 但这“实际/实体的按手”在长老身上并非是必要的, 因“按手”是认同或支持之意, 所以有些召会只用报告或/和书信通知来设立新长老). 这如同对新任长老说“你现在正式开始你的职责. 你现在是长老团的一员. 牧养和照顾群羊的担子落在你和其它长老们的肩上.” 同时也是对着会众说“这位是新的长老, 负责牧养、照顾你和你的家(这“家”是指召会).” 因此, 正式的设立是长老职事的起始点. 更甚的是, 借着按手正式设立长老也传达了召会对于新长老的认可、祝福、祷告、承认和交通.

 

有关按手, 在新约圣经中没有太多的教导(提前5:22).[13] 按手不像受浸或擘饼那样有明文指示我们去做, 也没限定只能由召会的某些人进行(徒9:17; 13:3). 所以在特定情况下, 按手准确的意义并不明显. 但我们却知道早期的基督徒在禁食祷告时有按手(徒13:3), 因为这对众人都有益处, 也是一种祝福. 虽然如此, 由于现今“按手礼”的混淆和迷信(误认是赋予能力的一种方式), 许多召会完全避免实际的按手. 但按手非常有意义, 它宝贵地显明祝福、赞同和合作的关系. 若基督徒想要的话, 他们可自由的按手祷告. 但如按手造成误会或纷争, 就应避免使用.

 

(C.5)    要经过祷告

最后, “设立长老”这重要决定的所有步骤, 都必须溶入于耐心的祷告里. 全体召会信徒和领袖都必须祈祷, 求神赐他们属灵的眼光、引领和公正的判断. 他们应单单寻求神的旨意和神的拣选, 而不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神曾对以色列人说: “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 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何8:4). 愿神不至对我们说同样的话.

 

可悲的是, 太多的召会在拣选、试验长老或执事人选时, 付出太少的时间和努力. 一位朋友告诉我, 在他聚会的地方, 牧师一年一次聚集所有会众到地下室, 当主日晚间聚会结束时, 便拣选长老和执事. 当所有人都聚集在黑板前时, 执事会的主席就请大家提名执事人选, 几个名字提出后就立刻投票表决. 新执事就设立了, 然后牧师宣布会议结束. 整个过程不过半小时. 没有考量圣经上所说的资格, 没有祷告, 没有时间去详细考查提名的人选. 对于许多召会, 这仅仅是想要“替换退休的董事会成员, 保持一定的名额”而已.

 

欠缺考虑、懒惰和不祷告, 这样的过程使召会式微, 并且贬低长老、执事的职分. 在评估一个人是否合适作长老或执事的事上, 我们必须考虑周全, 并耐心地按着圣经的教导来做. 经上清楚的记载, 不要在仓促或考虑不周的情况下去设立人出任职分, “给人行按手的礼(注: 原文作“给人按手”, 无“礼”一词), 不可急促”(提前5:22).

 

当一个人被设立为长老后, 只要他持续有渴慕, 工作上也能尽功用, 并且符合资格, 他就可以一直作长老. 对长老设立服事任期或限制长老的人数, 都不符圣经的, 是伤害召会的, 并且贬低长老的职分. 如果教会里有 8 个人渴慕作长老(提前3:1), 那长老团就应该有 8 个人一起运作.  伊利斯(Lawrence R. Eyres)是长老会的牧师, 也是《教会的长老》一书的作者. 他根据圣经对限制或限定人数的长老制发出以下的警告, 他说:

当提名人选多于必须填补的人数时, 就会造成竞争, 为长老任期设下期限, 或限制在一定的人数, 这两者做法都有潜在的危险. 设定固定的长老人数是有危险的先例… 如果有人预备好作基督召会的长老, 有何(圣经的)规矩说那人必须退出, 只因另一人也预备好了? 既然圣灵设立人作长老, 那召会就应该让圣灵所预备的人来治理.[14]  

 

 


[1]               斯特劳奇(Alexander Strauch)和他的妻子住在美国卡州(Colorado)小镇, 育有四个女儿. 斯特劳奇是一个满有恩赐的圣经教师, 在该镇上一个教会(Littleton Bible Chapel)中作长老服事主超过40年, 著有《培训长老十二课》、《培训长老手册》、《新约中的执事》、《接待人的命令》、《爱的领导: 戚伯门一生属灵教导的功课》、《平等里有差别》(Men and Women: Equal Yet Different)等.

[2]               此书英文原版 Biblical Eldership 已被刘志雄于2001年译完, 书名为《按照圣经作长老》. 读者可上网下载: http://www.cclw.net/other/liuzhixiong/azsjzzl/index.html .

[3]               斯特劳奇评论道: “我们必须回到神所赐给我们唯一的权威根基  —  就是圣经! 召会(教会)的历史提供足够的例子, 让我们看到人离开圣经之后所带来的大灾难. 奥比涅(J. H. Merle d’Aubigne, 1794-1872)是一位著名的改革宗历史学家, 他极为准确地说: ‘当我们回顾召会的历史, 随着世纪的前进, 光和生命就日渐在召会中消逝. 为什么呢? 因为圣经的火炬日渐昏暗, 而人类权威那种自欺的光辉却日益增强.’ 正是因为人的自欺, 取代了圣经对长老职分的教导, 以致于这项真理就消逝了14个世纪. 直到宗教改革的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 这个颇具影响力的法国改革宗领袖, 才出来呼吁这方面的恢复. 然而, 在16世纪的努力, 仅达到微小的成就. 因为宗教改革者还未能将人从神职人员的传统下释放出来. 到了19世纪, 乔治·慕勒(George Muller, 1805-1898)这位以信心著称的孤儿院院长, 以及其它在英国参与弟兄会(Brethren, 指奉主名聚会)运动的人们, 才把长老恢复到神在召会中的心意. 同时, 在美国的宗教改革也尝试恢复这项真理, 但因缺乏系统的解经和教导, 这项努力成效有限. 因此, 论到新约圣经所教导有关长老职分的模式, 对大部份基督徒而言, 包括在美国的基督徒, 都是非常陌生的.” 摘自 Alexander Strauch所著、刘志雄所译的《按照圣经作长老》一书的“著者序”.

[4]                “教会”(church)一词在新约圣经的希腊原文中是 ekklêsia {G:1577}, 含有召出(out-calling)之意, 所以把“教会”译作“召会”更为贴切, 更合乎原意, 指被神呼召出来的一群人(a called-out company). 英文“church”一词常用来指教堂, 但新约圣经从不用ekklêsia 来指建筑物, 也没用她来形容由一群会众组成的宗派组织. “召会”(church)在新约圣经中主要是用来指“宇宙(普世)性召会”或“地方性召会”. 因此, 本文将斯特劳奇(Alexander Strauch)所著的英文版  —  The Biblical Eldership Booklet中的church一词译作“召会”; 除了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为了辨别某些宗派常用的词语时, 本文才将之译作“教会”.

[5]              这一强有力的“家庭式群体”在新约里比比皆是, 新约作者对信徒最常用的称呼便是“弟兄”(brethren, 此用词包括弟兄和姐妹). 彼得称全世界的基督徒群体为“众弟兄”(彼前2:17;  5:9). 弟兄或姐妹一词在整本新约中出现大约250次之多, 而它们在保罗的书信里尤为常见. 新约圣经将基督徒的兄弟关系(brotherhood)这一家庭特征以许多实际的方式表明出来: (a) 早期的基督徒在家里聚会(罗16:5;  林前16:19;  西4:15;  门1:2); (b) 他们共享物质财产(徒2:44-45;  4:32;  11:29;  罗12:13;  15:26;  林前 16:1;  林后8:1-6;  加2:10;  6:10;  来 13:16;  雅 2:15-16;  约壹3:17);  (c) 他们一同用饭(徒2:46;  20:11;  林前11:20); (d)  他们以圣吻彼此问安(罗16:16;  林前16:20;  林后13:12;  帖前5:26;  彼前5:14); (e) 他们亲切待客(徒16:15;  21:8, 16;  罗12:13;  提前3:2;  5:10;  来13:2;  彼前5:14); (f) 他们照看寡妇(徒6:1-6;  9:39;  提前5:1-16); (g) 他们在恰当的时候管教他们的成员(林前5:5-6;  林后 2:1-11;  帖后3:6-15;  提前5:19-20).

[6]               召会的“家庭性”之所以受到重视, 乃是因为只有人类这种亲密的关系才能把爱、密切、特权, 及因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和祂的代死所带来的神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达出来.

[7]               彼前5:4: “到了牧长(KJV: chief shepherd)显现的时候, 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 主耶稣是牧长(chief shepherd), 而牧养召会的长老们不过是地位更低、在主以下的众牧者(undershepherds).

[8]               因此, 鲁益师说, 真正的智慧是了解你也有一种伤害别人、令人沮丧的致命缺陷; 当你回顾, 所有做过的计划总是因某某人那致命的缺陷而遭受挫折, 这些缺陷如无可救药的嫉妒、懒惰、易怒、糊涂、支配人、坏脾气或易变的性情等等. 斯特劳奇(Alexander Strauch)在《按照圣经作长老》(Biblical Eldership)一书中也正确指出, 你若了解自己与某某人一样, 也是有那些致命的缺陷, 这是在智慧上迈进了一大步. 正如你的盼望和计划因别人受挫一般, 别人的盼望和计划也已经一次又一次的因你受挫. 几乎可以肯定的, 你还是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缺点  —  就像那种叫做“令人不快的口臭”广告一样  —  除了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口臭, 其它人都知道. 即使是你以为知道自己的缺陷, 其实还是不完全知道(指知道得不彻底).

[9]               上文编译自 Alexander Strauch, The Biblical Eldership Booklet (Littleton, CO: Lewis & Roth Publishers, 1997), 第35-44页. 编译者注: 以上译文主要参考和采纳刘志雄在《按照圣经作长老》一书的译文, 但也有不少处的译文按英文版稍作修饰, 另加备注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补充.

[10]             有关“牧师制度”的错误, 请参“ ‘单一牧师制度’是否合乎圣经?”,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单一牧师制度是否合乎圣经/ .

[11]             以上附录二摘自 斯特劳奇所著, 刘志雄所译的《按照圣经作长老》, “第六章: 基于圣经的领导结构”,  http://www.cclw.net/other/liuzhixiong/azsjzzl/htm/chapter07.html .

[12]             提前4:14: “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 就是从前借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

[13]             提前5:22: “给人行按手的礼, 不可急促; 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 要保守自己清洁.”

[14]             以上附录三是改编自 斯特劳奇所著, 刘志雄所译的《按照圣经作长老》, “第十四章: 长老的设立”, 参网址:  http://www.cclw.net/other/liuzhixiong/azsjzzl/htm/chapter07.html (注: 我们在内容中作一些修饰, 如把“教会”一词改成更合乎其原意的“召会”, 并在文中加上一些解释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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