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1: 当亚干取了当灭之物, 得罪神时, 他的孩子们与他一同被石头打死, 一同被火焚烧(书7:25). 这岂不是与结18:20“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有所冲突?


解答: 书7:25记载: “…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指亚干), 他们又用火焚烧他们, 就是在他们用石头打死他们之后”(原文直译). 在原文中出现两次的‘他们一词, 最可能指亚干和他的家人(包括儿女, 书7:24). 有些圣经学者认为, 亚干的儿女与他一同被石头打死, 一同被火焚烧, 是因为他们与亚干同谋犯罪, 所以他们是为自己的罪(而非亚干的罪)受到刑罚. 这看法有以下的根据:

(1)   亚干把所夺取的当灭之物藏在自己的帐棚内(书7:21-23); 他很难在其儿女不发觉之下, 成就此事. 因此他的儿女很可能发现并赞同他的作法, 甚至在这之前便与他同谋共犯此罪.

(2)      既然圣经明说“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结18:20), 那么亚干的儿女受到刑罚, 便足以表明他们本身有罪; 不然约书亚和以色列人便不会处死他们, 公义和慈爱的神也绝不允许这事, 例如: 虽然尼尼微城的人罪大恶极, 神本要倾覆此城, 但神怜悯和爱惜城中超过12万“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人”(可指婴孩, 拿4:11), 因此特派约拿去传道, 使尼尼微人悔改, 免受倾城之灾(拿3:4-10).

其实, 圣经并没明说亚干的儿女中有小孩或婴儿. 纵然我们“假设有”, 神也有主权收回他们的生命(申32:39; 伯1:21). 此外, 我们在之前(参“家信网站”中的“圣经问答”专栏: 问题10)也已经引证, 那些在未到达“负有责任的年龄”(age of accountability)之前就死去的孩童, 他们的灵魂是得救的. 当亚干和其家中较年长之人都死了, 他家中的孩童便无人照养. 与其活在世上无人照顾, 不如神把他们带到自己的怀中看顾. 总之, 在处死犯罪的亚干和其儿女的事上, 神并非不仁不义.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