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若不信主耶稣, 也要下地狱 ?!


“一个做了很多坏事的人, 只要一信主耶稣, 就能上天堂; 而一个人一生中做了许多好事, 仅仅因为不信主耶稣, 就要下地狱. 神岂不太武断、太霸道? 基督信仰岂不太不公平了吗?” 这是很多非基督徒心中的话. 这个棘手问题可从两方面来看. 首先, 虽然从人的眼光看, 世人有“好人”、“坏人”之分, 但每个人都是罪人. 人们犯罪的方面、方式、程度各有不同, 可是人的罪性在本质上却无差别. 因此在神看来, 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3:23), 只有“较好”的罪人和“较坏”的罪人之分, 而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别.

 

其次, 不信主耶稣的人会下地狱并不是神把他们推下地狱, 而是他们自己“选择”要去的.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信他的人, 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 罪已经定了. 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光来到世间, 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 不爱光倒爱黑暗, 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翰福音3:17-19). 某次, 法利赛人捉到一个行淫的妇女, 带到主耶稣面前要他处理. 主耶稣挑战他们和周围的人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 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法利赛人和群众自知有罪, 不敢拿石头打她, 并一个一个地离开. 之后, 主耶稣对她说: “妇人, 那些人在哪里呢? 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 “主啊, 没有.” 耶稣说: “我也不定你的罪. 去吧! 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10-11).

 

此事让我们看到, 本想要审判人的法利赛人却首先被主耶稣审判, 犯了奸淫罪的妇女反而没有被主耶稣定罪. 这妇女犯罪, 证据确凿, 无论如何处置, 她都无话可说, 只有低头伏法. 但主耶稣却出乎常人意料地宽恕了她. 同时, 主耶稣并没有放纵这位妇人, 而是严肃地劝诫她“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因此, 主耶稣公义、慈爱的形象呼之欲出! 这位妇女很可能在主耶稣大爱的感召下从此远离恶行, 弃旧图新. 她很可能从此跟随主耶稣, 活出崭新的生命, 且因信主耶稣得着永生. 此乃主耶稣降世的目的.

 

既然如此, 不信主耶稣的人为何又会被定罪、下地狱呢? 许多人都认为, 不信之人的罪是主耶稣加给他们的, 作为不信他的惩罚, 然后把他们赶到地狱里去. 这是因果倒置的误解. 事实上, 不信者的罪并非主耶稣加给他们的, 是他们原本就有的. 主耶稣曾庄严地宣告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借着我, 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是世界的光. 跟从我的, 就不在黑暗里走, 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世人都有罪, 生活在灵性的黑暗之中. 主耶稣却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 人若信靠主耶稣便能走上天路, 进入真理, 获得生命  —  脱离黑暗进入光明, 得着永恒的生命. 人若拒绝主耶稣, 就仍活在黑暗之中, 与神所赐那“与神同在的永恒生命”隔绝, 这就是地狱的光景. 所以主耶稣说: “光来到世间, 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 不爱光倒爱黑暗, 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翰福音3:19).

 

至今为此, 癌症仍是人类生命的巨大威胁. 癌症的原因并不清楚, 除非进行切除、放疗或化疗等, 患癌者将很快因癌细胞扩散而死亡. 如果某人进行身体检查后, 医生告诉他一个坏消息, 他已被确诊患了癌症, 所幸还是早期, 癌细胞尚未扩散, 只要立即作手术, 即可根治, 否则便有生命危险. 我想, 即使该人心中惊惶, 也会与医生配合进行手术治疗. 他恐怕不会说: “医生, 你怎么这样武断! 我非得听你的话动手术才能活, 不听你的话, 不作手术就要死?!” 理智的人决不会对医生的忠告掉以轻心, 因为他知道癌变是致死的原因, 医生是在帮助他从癌症中夺回生命.

 

灵命的情况也是如此. 很多人都不知道或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 主耶稣是伟大的属灵医生, 他告诉我们,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 而罪是造成我们与神隔绝、进入永刑、永死的“病因”. 所以按着世人的本相, 人人都有一死, 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 审判后应下到地狱里去(启示录20:11-15). 但主耶稣不仅指出世人的灵命病症是罪, 而且给世人带来解药  —  神的救恩. 神爱世人, 神的药方是: 只要诚心悔改, 接受主耶稣为个人的救主, 人的罪就被主耶稣的宝血洗净了, 灵命的病就被根治了, 人不再死亡、下地狱, 反而要上天堂、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罗马书10:9). 无论是何种类型、部位的癌, 只要是癌, 不治都会导致死亡. 同样, 只要有罪, 不论大小、轻重, 若不被主耶稣的宝血洗净, 都会使人走向永远的死亡. 所以耶稣来并非是把“无辜”的人推到地狱里去, 而是要赐给罪人一条逃离地狱的永生之路.

 

有鉴于此, 假如有人下地狱, 这便是他自己选择要去的. 有者说得好: “地狱的门是从里面关上的.” 神爱世人, 为人预备了伟大的救恩  —  叫他的爱子耶稣基督在十架上为罪人代死舍命. 但神同样给人自由去选择接受或拒绝救恩. 亲爱的朋友, 你选哪一个呢? 圣经提醒我们,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 怎能逃罪呢?”(希伯来书2:3). 以下真实故事贴切说明这点.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档案中(arch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存有关于乔治·威尔逊(George Wilson)的记录. 此人因所犯的罪而被判吊死. 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President Andrew Jackson)知道了他的案件, 赐他赦免状, 免他一死. 令人意料不到的是, 在牢房里的威尔逊领了赦免状, 竟将它撕成碎片, 丢在地上. 接着便发生法律上的争论关于这赦免状的有效性, 到底威尔逊应该被释放, 还是被吊死. 经过辩论商议后,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以下规定: “赦免状不过是一份文件, 其价值在于此文件之受惠者的接受”(a pardon is a writing, the value of which is dependent upon the acceptance by the individual for whom it is intended). 因此, 最高法院下令将威尔逊吊死  —  并非因为他没有获得赦免, 而是因为他没有接受赦免![1]

 

可悲的是, 这正是一些听到福音的人之写照. 他们明知神已赐下主耶稣为“赦免状”, 却选择拒绝他, 因而丧失了获得赦免的权利.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 “神爱世人, 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灭亡, 反得永生.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信他的人, 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 罪已经定了, 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6-18). 亲爱的朋友, 你若今日没有救主, 乃是因为你选择如此. 你选择拒绝主耶稣基督, 就使神赐你的“赦免状”自动失效, 也判你进入地狱的火湖里, 永远受苦.

 

我们每个人都面对这样一个抉择: 我们可选择承认自己是个需要救主的罪人, 并接受主耶稣为我们个人的救主, 或者选择拒绝他. 无论我们作何选择, 都要永远活在这选择的后果中. 所有选择信靠主耶稣的人, 要在永世里与神同在, 同享属天的福乐. 所有选择拒绝主耶稣的人, 要被丢在地狱火湖里, 永远与神隔绝. 亲爱的朋友, 我们恳切希望你“现在”就作出明智的选择: “看哪! 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 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后书6:2).[2]

 

 


[1]               Tim LaHaye, Bible Prophecy: What You Need to Know (Quick Reference Guide) (Eugene: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7).

[2]               本文参考/改编自 里程著, 《游子吟  —  永恒在召唤》(美国: 使者协会[AFC], 2002年增订版), 第313-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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