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赛亚诗篇”里的耶稣基督: 诗篇 第2篇


(A)       序言

主耶稣基督在复活的那一天, 曾向前往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显现, 他 “从摩西和众先知起, 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 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 黄昏时, 主耶稣向聚集在一起的众门徒显现, 说: “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 所告诉你们的话, 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 凡指着我的话, 都必须应验”(路24:44). 于是, 主耶稣开他们的心窍, 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24:45). 由此可见, 诗篇上所记的, 有不少的话是指着基督说的, 圣经学者称这类的诗篇为“弥赛亚诗篇”(Messianic Psalms).[1] 由本期开始, 我们将从弥赛亚诗篇中, 探讨有关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 一般学者同意弥赛亚诗篇共计16篇,[2] 我们将从诗篇第2篇开始.

(B)       诗篇第2篇的简介

弗拉尼根(Jim Flanigan)表示, 诗篇第2篇是“弥赛亚诗篇”中的第一篇. 司布真(C. H. Spurgeon)给它取名为“弥赛亚君的诗篇”(The Psalm of Messiah the Prince). 它在新约中被引用7次之多, 都是指着弥赛亚主耶稣. 虽然这篇诗没注明作者是谁, 但使徒彼得表明作者乃是大卫(徒4:25).  这篇诗原本是与大卫被膏作王有关. 纵然遭受诸多敌人的反对, 大卫仍是耶和华的受膏者, 他受膏加冕和登基为王, 正预示他更伟大的子孙弥赛亚(主耶稣基督)将被膏为王. 诚然, 这篇诗是有预言性的.[3]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写道: “要把这篇诗放在正确的位置上, 我们必须看向未来大灾难快要结束之时, 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荣耀地归回和统治之先. 那时, 许多统治者和世界列国将联合起来, 决心全力阻止基督获得全世界的统治大权. 但这样的联盟和运动至终是徒劳无功的.”[4] 简之, 这篇诗有两方面的应验: (a)部分的应验(partial fulfillment): 指旧约大卫被膏为王和受到敌对(撒下2-5章, 15-19章), 以及基督第一次降临被人敌对和拒绝(徒4:25-28); (b)最终的应验(final fulfillment): 基督第二次再临, 作王统治(启19:11-20:6)

 

(C)       诗篇第2篇的内容

新约共引述诗篇第2篇多达7次: (a)2次在使徒行传(徒4:24-28; 13:33); (b)2次在希伯来书(来1:5; 5:5); (c)3次在启示录(启2:27; 12:5; 19:15). 威尔逊(另译“卫恩礼”, T. Ernest Wilson)[5]指出, 诗篇第2篇共有12节, 分作4段, 每段3节. 每段都有一个弥赛亚职事上的名称, 合共4个: (a)受膏者(2节); (b)我的君(6节); (c)我的儿子(7节); (d)耶和华(11节). 此外, 在这4段中, 每段都有一位讲者, 合共4位.[6] 总括而言, 我们在诗篇第2篇的每一段中读到不同的声音: 人的声音(第一段)、圣父的声音(第二段)、圣子的声音(第三段)和圣灵的声音(第四段).

 

(C.1)   第一段: 诗篇2:1-3

人的声音 — 世人的悖逆

诗2:1-3: “外邦为什么争闹, 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 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 臣宰一同商议, 要敌挡耶和华, 并他的受膏者, 说: 我们要挣开他们的捆绑, 脱去他们的绳索.”

 

使徒彼得曾在使徒行传4:27-28引述这番话, 说明主耶稣基督受到人的敌对: “希律和本丢彼拉多, 外邦人和以色列民, 果然在这城里聚集, 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仆”或作“子”),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这两节是诗2:1-3的基本意思, 但也有预言方面的意思.

 

我们在此清楚看见, 有4方面的势力联手攻击全能的神和他的受膏者(注: 受膏者在希伯来文是 Messiah {H:4899}[7][弥赛亚], 希腊文是 Christos {G:5547}[基督] ).[8] 首先是“外邦”, 即罗马的国民; 第二是“万民”(原文意为“国民”), 即以色列国民; 第三是“世上的君王”, 指希律王, 代表政府组织; 第四是“臣宰”, 及本丢彼拉多, 代表审判的权力. 这四大联盟把主耶稣基督钉在十字架上, 他们谋算虚妄的事, 以为自己能推翻神. “谋算”和“一同商议”暗示他们锐意立宪, 议决要推翻律法.

 

圣经中神的律法, 凡是论及道德和婚姻的条例, 都普遍为世人所拒绝. 世人“谋算”和“一同商议”, 自立宪法条例, 以“处境伦理”作为他们的道德准则, 来推翻神的律法和道德标准. 现代人所追求与崇拜的“自由与开放”, 实质是“放纵与放荡”. 在末日末期将爆发的不法之事, 今日已随处可见. 先是在家庭里, 父母竟要听取叛逆的儿女的话. 其次是在学校里, 教师不能责罚犯错的学生(此事在西方许多国家非常普遍), 而在大学里, 无神论的教授讲述进化论和黑格尔哲学(Hegelian).[9] 在社会方面, 同性恋、双性恋、堕胎合法化、单性观破坏两性的区别. 至于在政治领域, 性丑闻、贪污贿赂等渗透整个行政架构; 从路上的巡警, 至法庭里的法官, 比比皆是.

 

教会和圣灵还居住在地上时, 不法的事已经这样猖狂, 一旦教会被提去, 情况便不堪设想了(帖后2:7). 今日不法的隐意已发动, 到了将来更是罪恶滔天, 一发不可收拾. 诗篇第2篇预告撒但的联盟, 启示录第13章的二兽, 得着魔鬼的支持, 颁下禁令, 不准人敬拜神和他的受膏者  —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帖后2:3-4; 启13:4-8, 也参 启12:17). 那些拒绝听从, 不受印记和不敬拜兽像的人, 都惨遭杀害. 这便是列国罪行的巅峰, 也是诗篇2:1-3的预言.

 

(C.2)   第二段: 诗篇2:4-6

圣父的声音 — 耶和华的忿怒

诗2:4: “那坐在天上的必发笑, 主(希伯来文: Adonai {H:136})必嗤笑他们.” 在圣经中, 神发笑是极其罕见, 为何神发笑, 嗤笑他们? 原来创造宇宙的神是掌管万有的, 世人竟愚昧到以为自己能公然推翻神的主权、挫败神的旨意! 不法的世人以为能以洲际飞弹和雷射激光来对付神和他的受膏者主耶稣基督, 岂不知这些最尖锐的武器在主眼中, 不过是儿童的玩具而已, 根本不堪一击(启19:11-21), 难怪主要嗤笑他们, 太不自量力.

 

诗2:5: “那时他要在怒中责备他们, 在烈怒中惊吓他们.” “忿怒”是启示录中一个专门的词语, 意味着神在七年灾难中一连串的审判  —  七印、七号和七碗(参 启6-11; 16-17). 威尔逊(T. Ernest Wilson)指出, “七印”的审判是人由自己的错谬所引发的, 就如核武器的竞赛, 至终必引发战争, 导致地上大部分人口死去, 天然资源也受到破坏. “七号”的审判是属撒但的, 那时人要收他们的罪果, 这些刑罚与出埃及记5至12章的灾殃相似. “七碗”的审判则是神的忿怒, 全能者的烈怒要倾倒在兽的位上和跟随他的人身上.[10]

 

神在诗2:6说: “我已经立我的君在锡安我的圣山上了.” 这是

本篇的高潮所在. 无论地上或地狱的权势如何反对, 都永不能挫败神的旨意. 诗篇第2篇的第一段(诗2:1-3)论到基督是受膏者, 但在这一段他却是君王. 正如旧约众先知所预言, 神的仇敌将聚集在哈米吉多顿展开大战, 但那位带领千万圣徒和天军从天再临的基督, 将打败他们, 使他们全军覆没, 然后基督要率领他的得胜之军进入耶路撒冷城, 并坐在圣山和神的殿中. 他要坐在大卫的宝座上, 作王统治万国(诗24篇; 诗110篇; 亚6:13).[11] 在全能神的不变旨意中, 这些事必然逐一成就.

 

(C.3)   第三段: 诗篇2:7-9

圣子的声音 — 儿子的启示

诗2:7 记载: “受膏者说: 我要传圣旨. 耶和华曾对我说: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 这是父神早在亘古就颁布的旨意, 如今借着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显明出来. 这经文是圣经论弥赛亚的伟大诗句之一. 基督是“永生之子”(eternal son), 此乃圣经最重要、最基本的真理之一. 很多异端都否定这伟大的真理, 但这却是凡认识和爱慕主耶稣基督之人所持守和珍爱的道理. 这节经文清楚表明基督是神的儿子这一基要真理.

 

我们都毫无疑问地坚信基督是神的儿子. 但问题是, 神在诗2:7说: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 这“生”是什么意思? 在“何时”生呢? 解经家对这方面有几种解释. 不少圣经学者将“今日”解作“基督复活之日”(他们引述 徒13:32-34); 基督的复活是神宣告他为神的儿子的最有力证据(罗1:4 “因从死里复活, 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有者为慎重保守基督作为“永生之子”的真理(eternal sonship), 强调这节的“今日”同等于永恒或永生.[12]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今日”是指基督的升天, 因为基督在他被立为大祭司时, 神说: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来5:5), 而基督成为大祭司是始于他的升天(来4:14; 8:1-6; 9:11-12).[13]

 

上述解释皆有可取之处, 但仍不足. 威尔逊(T. Ernest Wilson)正确解释说, 诗2:7分为两部分: “你是我的儿子.” 这是从亘古以来的定旨, 是一种永远的关系. “我今日生你.” 这是与弥赛亚有关, 新约有3段经文曾引述它(徒13:33; 来1:5; 5:5). 徒13:32-34: “我们也报好信息给你们, 就是那应许祖宗的话, 神已经向我们这作儿女的应验, 叫耶稣复活(“复活”应译“兴起”)了.[14] 正如诗篇第二篇上记着说: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 论到神叫他从死里复活, 不再归於朽坏, 就这样说: ‘我必将所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你们.’” 第33节说耶稣基督在以色列兴起  —  道成肉身; 第34节论及他的复活. 这两节之间, 引录了诗2:7: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 因此, 这与他的道成肉身和复活有关.

 

论到基督, 希伯来书1:5说: “所有的天使, 神从来对那一个说: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 威尔逊继续表示, 希伯来书1:5-6记载耶稣基督第二次的降临, 没有天使配受到敬拜, 只有当长子(耶稣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 “神的使者都要拜他.” 此外, 基督降生时, 天使称他为神的儿子(路1:35), 他受浸(路3:22)和登山变像(路9:35)时, 父神称他为儿子(爱子, 即蒙爱的儿子)[编者注: 来5:5论到基督被神立为大祭司时, 也引述诗2:7的话]. 总括来说, 诗2:7的“你是我的儿子”含有一种永恒独特的关系; “我今日生你”是职事上的称呼, 乃关乎他的道成肉身、受浸、变像、复活、祭司职事和第二次的降临.[15] 威斯特(Kenneth Wuest)并不相信这句论及他道成肉身(意即他道成肉身时才成为神的儿子, 而之前不是), 只相信这是指他的复活说的. 他评论说: “经文不是指他进入生命, 乃是进入一个职任.”[16]

 

基督既为儿子, 就有继承权, 所以父神说: “你求我, 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 将地极赐你为田产. 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 你必将他们如同瑶匠的瓦器摔碎”(诗2:8-9). 这两节经文预告基督第二次再来, 在地上作王的日子; 牧人的“杖”可象征权柄和治理(启2:27; 启12:5; 诗110:2). 在他的百姓眼中, 这是“金杖”; 但在哈米吉多顿悖逆的列国眼中, 这是“铁杖”(启19:15).

 

(C.4)   第四段: 诗篇2:10-12

圣灵的声音 — 人与神和好

诗2:10-12说道: “现在你们君王应当省悟. 你们世上的审判官该受管教. 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 又当存战兢而快乐. 当以嘴亲子, 恐怕他发怒, 你们便在道中灭亡, 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 凡投靠他的, 都是有福的.”

 

这最后一段经文是圣灵的声音, 他劝诫地上的君王和审判官、司法和执法的人, 当趁着还有今日, 神的忿怒审判未临之先, 赶快靠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与神和好  —  “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 … 当以嘴亲子, 恐怕他发怒, 你们便在道中灭亡”.

 

圣灵劝诫罪人“当以嘴亲子”(12节). 路加福音第7章所记载有关“亲嘴”一事, 为诗篇2:12照射解释的亮光. 那可怜的女罪人进入法利赛人西门的家, 她哭泣, 用泪水洗主耶稣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 又用嘴连连亲主的脚, 并把香膏抹上. 泪水和亲嘴是真诚悔改的证据, 所以我们的主耶稣说: “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因为她的爱多.” 因此, 路7:3表明亲嘴是悔改的象征, 所以圣灵劝诫罪人“当以嘴亲子”, 要真诚的悔改, 归向那将要作王掌权的救主耶稣基督.

 

论到“儿子”(son), 本篇诗篇在希伯来原文中用了两个不同的字, 第7节是 Ben , 第12节却是 Bar . 前者是希伯来文字 Ben {H:1121}, 如“便(Ben)雅悯”[英文: Benjamin], 后者是亚兰文字 Bar {H:1248}, 如“巴(Bar)拉巴”[英文: Barabbas].[17] 二者有何分别?  威尔逊(T. Ernest Wilson)的解释极具启发性. 他贴切指出, “前者是说(基督是)神右手的儿子(此乃“便雅悯”这名在希伯来文的意思, 创35:18), 后者是基督与外邦势力的关系. 在十字架前, 众人呼喊, 除掉他, 我们要巴拉巴(太27:16-26). 这字的记载会深印他们的良心. 犹大用诡诈和假冒与他亲嘴(太26:49), 但经文劝我们要存真痛悔和悔改, 与神的儿子亲嘴.”[18] 唯有这样, 才能像本篇的结束所说: “凡投靠他的, 都是有福的.”

 

(D)       结语

在希伯来文的圣经中, 诗篇第1篇和第2篇是放在一起的, 是整部诗篇整体的引子和序言. 诗篇第1篇以福气开始, 第2篇以福气完结, 合成弥赛亚诗篇令人赞赏的引子. 我们在第1篇看见基督品德上的荣美, 第2篇则凸出他职事上的荣美. 第1篇述说基督的人性, 第2篇论及他的神性. 两篇的主题都是神爱子的荣耀, 虽然世上充满罪恶和混乱, 但这位品德完美, 神所设立的弥赛亚君, 在不久的将来, 必坐在宝座上治理全地, 统管万有.

 

1538年, 兰伯特(John Lambert)在史密斯菲尔德(Smithfield)殉道时引录诗2:10的话, 他对英国国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说: “现在你们君王应当省悟, 你们世上的审判官该受管教.” 当活活的被烈火焚烧时, 他举起燃烧着的手指, 呼喊道: “只有基督,只有基督.”(none but Christ, none but Christ)[19] 是的, “只有基督”, 是值得我们一生全心的事奉! 也“只有基督”, 将作王直到永远! 不管人如何反对, 神所设立的弥赛亚君, 终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统管万有, “有可信的话说, 我们若与基督同死, 也必与他同活. 我们若能忍耐, 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后2:11-12). 诚然, “凡投靠他的, 都是有福的”(诗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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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弥赛亚诗篇

弥赛亚是以色列和全世界人类的真正希望. 旧约圣经多方预言到弥赛亚, 旧约圣经中占篇幅最大的诗篇也不例外(路24:44). 根据克拉科(Arthur G. Clarke), “新约直接引述大约283处的旧约经文, 其中116处是来自诗篇. 新约书信指明弥赛亚工作的功效(efficacy), 而旧约诗篇则展现他工作时的情感(emotions).”

 

我们怎样才知道哪篇诗篇是弥赛亚诗篇呢? 威尔逊(另译“卫恩礼”, T. Ernest Wilson)给予明确的答案: “当新约引用其中的记载, 论到基督时, 那篇就是弥赛亚诗篇了. 有时是整篇, 如诗篇22篇; 有时是一段, 如诗篇40:6-10; 有时是几节, 如诗篇69:4,9,21; 更有时只有1节, 如诗篇41:9.”

 

显然, 有些诗篇全篇描述弥赛亚主耶稣基督和他的感受, 但有些是述说作诗之人本身的经历. 诗篇69篇是一个例子. 当大卫说: “神啊, 我的愚昧你原知道, 我的罪愆不能隐瞒”(诗69:5). 大卫显然是描述自己的经历. 但当他说: “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 我渴了, 他们拿醋给我喝”(诗69:21), 马太福音27:34,48引用这节来形容耶稣基督, 所以必是弥赛亚的诗句. 我们必须谨慎, 清楚辨明哪些是诗人的亲身经历, 哪些是论到基督的预言. 也有些诗句是诗人本身的经历, 但也同时发生在耶稣基督的身上, 如诗篇41:9说: “连我知己的朋友, 我所倚靠, 吃过我饭的, 也用脚踢我.” 大卫曾被亲朋密友出卖(例如被亚希多弗出卖, 撒下15:12,31; 16:21-23), 但这经历也同样发生在耶稣基督的身上(被门徒犹大出卖, 约13:18).

 

每当新约引用一段诗篇来论及主耶稣基督时, 那就肯定是弥赛亚诗篇. 可是有3篇是例外的, 它们没被新约引述, 但显然是弥赛亚诗篇; 这3篇是: (1) 诗篇24: 论到基督作为荣耀的王; (2)诗篇72篇: 列述基督在千禧年国的统治; (3)诗篇89篇: 解释“大卫的约”借弥赛亚成就. 一般圣经学者都把这3篇列入弥赛亚诗篇内.

 

在《家信》的本月主题中, 我们将探讨这16篇弥赛亚诗篇. 但我们的排列不按照诗篇的先后顺序, 而是依照基督生平的经历和将要应验的预言. 我们采纳以下威尔逊排列的顺序:

号次

诗篇

主题

1

诗篇 第2篇

永生之子职事上的荣美

2

诗篇 第40篇

弥赛亚的道成肉身

3

诗篇 第91篇

弥赛亚的试探

4

诗篇 第41篇

弥赛亚被人出卖

5

诗篇 第22篇

弥赛亚被钉十架

6

诗篇 第69篇

弥赛亚作为赎愆祭

7

诗篇 第16篇

弥赛亚死里复活

8

诗篇 第68篇

弥赛亚的荣耀升天

9

诗篇 第45篇

弥赛亚作君王和新郎

10

诗篇 第24篇

弥赛亚是荣耀的王

11

诗篇 第110篇

弥赛亚作祭司、君王和审判官

12

诗篇 第8篇

弥赛亚是末后的亚当

13

诗篇 第72篇

弥赛亚在千禧年的统治

14

诗篇 第89篇

弥赛亚成就大卫的约

15

诗篇 第102篇

弥赛亚是不改变的主

16

诗篇 第118篇

弥赛亚是房角石

 

诚然, 诗篇中论及基督为弥赛亚的预言甚多(参 路24:44), 把它们归纳起来, 配合新约的佐证, 展现眼前的便是有关基督生平的一幅轮廓清晰的图画(参下表).[21]

 

基督生平

诗篇

新约佐证

1 他的神性 诗45:6,11 来1:8
2 他的永存 诗45:17; 61:6-7; 72:17; 102:25-27 来1:10
3 他的权能 诗72:8; 103:19 启19:16
4 他是神子 诗2:7; 110:1 来1:5;太22:40-45
5 他的降生 诗40:6-8 来10:5-7
6 他的人性 诗8:4-5 来2:6-8
7 他的圣洁 诗45:7; 89:18-19 来1:9
8 他的热心 诗69:9 约2:17
9 他是先知 诗22:22; 40:9-10 太10:40-41
10 他是祭司 诗110 来5:6
11 他的受苦 诗69:9 罗15:3
12 他的被卖 诗41:9 路22:48
13 他的受死 诗22:1-21; 31:5 太27:33-50;约19:17-37
14 他的被弃 诗118:22-23 太21:42
15 他的复活 诗2:7; 16:10 徒2:27; 13:35
16 他的升天 诗68:18 弗4:8
17 他的再来 诗96-98篇 帖后1:7-9
18 他成为王 诗2:6; 89:18-19 徒5:31;启19:16
19 他的得胜 诗110:5-6 启6:17

[1]               参本文附录“弥赛亚诗篇”.

[2]               有关这16篇诗篇, 请参本文附录的图表. 但马有藻在其所著的《旧约概论》中, 却列出18篇“弥赛亚诗”(第192页). 请参阅比较附录的图表, 马有藻删去诗篇第91篇, 另加3篇(即23篇、109篇和132篇).

[3]               Jim Flanigan, “Psalms”, in What the Bible Teaches, edited by W. S. Stevely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2001), 第21页.

[4]               William MacDonald, The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 on Old Testament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2), 第549-550页.

[5]               威尔逊(T. Ernest Wilson)这位奉主名聚会的弟兄于1902年出生在北爱尔兰. 21岁时, 他便到非洲西南部国家安哥拉(Angola)事奉主将近半个世纪. 1960年代初, 他被逼离开非洲, 到美国居住, 继续事奉主. 他所著的《弥赛亚诗篇》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

[6]               卫恩礼著, 岑德华译, 《弥赛亚诗篇》(香港九龙: 基督徒阅览室, 1992年), 第2页.

[7]               {  }括号内的编号是采用百年前司特隆(James Strong)制定的原文编号. 这编号最先使用于他的经典著作《司特隆圣经汇编》(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他将圣经原文的每一个字, 按字母顺序编上数字号码, 以方便不识原文的读者作参考之用. 此种编号现今为世界各著名原文工具书籍所通用. 在《家信》的文章中, {  } 括号内编号前的“H”指希伯来文字(Hebrew), “G”则指希腊文字(Greek), 但有极小部分的“H”字指亚兰文字(Aramaic). 此外, 《家信》常引用的“AV”指英文圣经《钦定本》/《英王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 或称King James Version); “NIV”是《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KJV”则是New King James Version.

[8]               在《家信》的文章中, 论到希伯来原文或希腊原文时会采用“粗体”(bold)或“斜体”(italic)的字体. “粗体字体”(例如 Christôs )是严谨地根据《家信》自行编制的“圣经原文字母音译表”、属于“词典编辑式”(lexical form)的写法. “斜体字体”(例如 Christos )则是一般作者所用的新旧约原文或其他外语(如拉丁文、德文等)的写法, 不按照《家信》自行编制的“圣经原文字母音译表”来写. 此外, “斜体字体”也用来代表某字是文本(text)中的写法, 即经过词形变化而呈现在古卷或抄本中的字. 例如粗体字poieô 是“词典编辑式”的写法(在编辑希腊字典时所采用的词形), 但斜体字poiei 则是希腊文本或抄本在约壹3:9所用的字形. 在这方面, 粗体字就如英文do字, 是编辑词典时所采用的; 而斜体字就如英文的did、done之类的字, 是do字的词形变化. 总括而言, “粗体字体”代表某字是”词典编辑式”的写法, 同时按照《家信》自行编制的“圣经原文字母音译表”; 除此之外, 其他外语词字在《家信》中都一律采用“斜体字体”的写法.

[9]               黑格尔哲学(Hegelian)由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G. W. F. Hegel, 1770-1831)提倡. 他提出“正反合的辩证法”, 认为主耶稣是人构想出来的; 他也相信人是生命的主宰,而非神. 他的哲学观深深影响共产主义提倡者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

[10]             卫恩礼著, 《弥赛亚诗篇》, 第5页.

[11]             参本期(2008年7/8月份, 第77期)《家信》的“基要教义: 圣子论(三): 基督的职事与工作.”

[12]             根据苏佐扬, “今日”一词在人按立儿子时可以指“指定的某一日”. 但在神与基督的关系, 则“今日”一词是另有解释的, 因为神不在“时间”之内, 人的“时间”观念是因神创造而产生, 时间不是一样东西, 乃是一种观念. 神是自有永有的, “子”也是这样(故称“永生之子”). 在神看来只有一个“今日”, 或说一个“大现在”, 神与基督之间只有一个“大现在”(Great Present), 只有“今天”, 所以圣父对圣子所说“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这一句话, 是指神永远的决定和“子”永远的顺服, 无一“起初”,亦无一“终结”. 苏佐扬著, 《圣经难题: 6至9集合编》, 第32页.

[13]             苏佐扬指出, 犹太人在古时也有立义子为产业继承人, 当作自己儿子一样看待的习例. 某人无子, 购一子或蒙友人赠一子之后, 在本地长老面前, 按手在该孩子头上, 对他说: “你是我的儿子, 我今日生你.” 于是该孩子和那人马上有了父子的关系, 不是生命的关系, 乃是有合法地位的继承关系. 简之, 苏佐扬认为这“我今日生你”一语可包含下列各种涵义: (a)按立义子为子; (b) 按立大卫为王; (c) 按立基督为天上永远的大祭司; (d) 按立耶稣基督为救主, 以从死复活表明之. 苏佐扬著, 《圣经难题: 6至9集合编》(香港尖沙咀: 基督徒天人社),第31-32页.

[14]             弗拉尼根(Jim Flanigan)认为这节不该译作“叫耶稣复活”, 而是“叫耶稣兴起”[正如JND (“having raised up Jesus”)、NKJV (“He has raised up Jesus”)和NIV (“by raising up Jesus”)的译法. 值得注意的是, AV: “hath raised up Jesus again”(指复活), 但按原文也可译作“raised up”(指兴起)而已, 正如这原文同一字在太22:24被AV译作“raise up”]. 弗拉尼根表示这节所强调的, 是基督的人性(manhood, 注: 诗2:7在新约中被引述3次, 皆直接和间接与基督的人性有关), 神兴起一个人, 他就是神的儿子. Jim Flanigan, “Psalms”, in What the Bible Teaches, 第23页.

[15]             基督在多方面为神之子. 约翰·菲利普斯(John Phillips)贴切表示, 基督永远都是神的儿子(eternally the Son of God), 从亘古到永远; 当他来到伯利恒降生为人时, 他是道成肉身地成为神的儿子(incarnately the Son of God); 当他以大能从死里复活时, 他显明自己是神的儿子(manifestly the Son of God); 身为神自己所拣选的君王, 他是荣耀地作神的儿子(gloriously the Son of God). John Phillips, Explore the Psalms, vol.1 (New Jersey: Loizeauz Brothers, 1988), 第26页.

[16]             卫恩礼著, 《弥赛亚诗篇》, 第6-7页.

[17]             新约的名字诸如“拉巴”(Barabbas, 太27:16)、“底买”(Bartimaeus, 可10:46)等等的“巴”(Bar)是亚兰文, 意即“儿子”.

[18]             卫恩礼著, 《弥赛亚诗篇》, 第8-9页.

[19]             W. Graham Scroggie, A Guide To the Psalms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 1995), 第54页.

[20]             上文主要参考 卫恩礼著, 岑德华译, 《弥赛亚诗篇》(香港九龙: 基督徒阅览室, 1992年), 第1-9页; 以及其他在本文脚注中所注明的参考书.

[21]            上文参考 Arthur G. Clarke, Analytical Studies in the Psalms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79), 第363-365页; 卫恩礼著, 岑德华译, 《弥赛亚诗篇》(香港九龙: 基督徒阅览室, 1992年), 第iv-vi页; 马有藻著, 《旧约概论》(台北: 中国信徒布道会, 1998年修订版), 第192-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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