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回最初原则之七大理由 (一) (A Return to First Principles: Seven Reasons Why)


译者注:  本文作者休凯恩(另译: 休·柯贺隐, Hugh Kane)曾在宗派(浸信会)里事奉主长达18年之久. 可是, 有一日, 他坦然离开宗派, 放弃素来所领的薪金, 加入了聚集归入主名下的基督徒聚会(或称“奉主名聚会”). 此举是误入歧途的错误选择, 或是归回最初的圣经原则?!…

 

A.   序言

神的话语教导我, 要能够以温柔敬畏的心, 问答询问者有关我心中盼望的理由(彼前3:15). 靠着主的帮助, 我会努力做到这点. 我在本文所得的结论, 乃是经过许多反省, 多方沉思和恳切祷告的结果. 当一位神的仆人, 离开所提供的免费住家和薪金, 坦然出外, “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约叁7), 完全把自己和本身的家庭交托给神, 以获取每日所需的供应; 此举丝毫没有在教会中提高声望的利益, 这样的人, 你必须承认, 他愿意如此行, 肯定是有认真谨慎和出于良知的信念.

 

我的决定是随此问题而定: “我所处的立场(position)[1]是否合乎圣经?” 围绕着此问题, 我跪在神面前, 心中激烈争战, 但我至终获胜了. 这个问题不断催促我, 可能因为目前离经叛道(apostasy)每况愈下, 好像一阵浓雾, 笼罩着整个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2] 从每一个角度, 我们都能看见离弃真道的悲剧. 今日, 每一个圣经的基要教义已受到质疑或否定. 曾有一段时间, 我站在(基督教世界的)“里面”, 极力反对和抗议, 正如许多在宗派或公会(denominations)的虔诚信徒所做的. 但我最终的结论是: 我必须站在“外面”, 因为当我保留在“里面”时, 我还是基督教世界腐败群众的一部分, 这些腐败越来越严重, 神对它的审判也即将来临.

 

因此, 为了顺服神的话语, 我只好“出到营外, 往他(基督)那里去”(来13:13, “就了他去”原文作“往他那里去”, 译者按),[3] 单单倚靠他来供应我一切的需要 — 这是我花了18年在浸信会事奉主后的决定, 而此会当中有很多我在主里敬爱的弟兄姐妹. 他们当中没有一人可说我曾叫他们盲目地离开宗派, 来跟随我. 我也不会这样做; 我只希望看到他们按神话语的教导来行事.

 

我恳切希望那真诚追求真理的人, 能仔细慎重和带着祷告的心灵, 来读这小册子的文章, 并以本文的教导与所给的经节参照作个比较; 因这篇文章是为了他们最大最好的属灵益处而写的. 对所有主的百姓, 我所求的, 是他们能脱离条文主义(legalism)、人的传统和世俗败坏, 并且能看出单单聚集归入他的名, 才是合乎圣经, 简易纯正和极其荣美的. 唯有靠着归回最初的原则, 神的百姓才能享有神所赐的合一. 如果我能对这方面有些贡献, 我心便感激不尽. “愿荣耀归给他, 从今直到永远”(彼后3:18). —— 休凯恩 (H. Kane)

 

 

B.   归回最初原则之七大理由

让我们思考一些关于我所离开的教会立场(ecclesiastical position), 看看它们是否与新约的教训和例子相符. 人倒可尽量推想, 作出推论来达到某些结论; 可是, 在关于信仰和教义的事上, 我们岂不该只以神的话语为我们一切决定的唯一标准吗? — “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 他们所说的, 若不与此相符, 必不得见晨光”(赛8:20).

 

让我们先放下所有成见, 以一颗简单的信心来到神的话语. 让我们的思想开通, 毫无偏见, 预备接受任何神借圣灵所教导的事物, 不管它是否驳斥我们先前对圣经教导方面所明白的概念. 每一位思想公正的信徒都会承认, 此乃探讨神话语的正确心态. 承认了这一点, 我们将思考这问题: “我所处的立场是否合乎圣经?” 为了回答这主要问题, 我们将提出其他几个问题, 因为问答了这些问题后, 主要问题便迎刃而解. 我断定这立场(即在宗派或公会中作牧师)是不合圣经的, 因为以下七大理由:

 

  1. 因为宗派的名称是不合乎圣经的, 该受一切基督徒所弃绝.
  2. 因为宗派没按圣经遵守神百姓在使徒时代聚集的目的, 也没顺服神的话语.
  3. 因为神所设立的敬拜秩序已被人的计划和新方法取代.
  4. 因为一人事奉(one-man ministry)是违背圣灵的意思, 拦阻他的运作.
  5. 因为“Reverend”(宗派所用的牧师称呼, 译者按)这称号是神的属性(divine attribute). 任何用此称号的人乃是傲慢僭越.
  6. 因为资助主工的现代方式并非主的方法, 并且羞辱主名.
  7. 因为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的离经叛道, 在性质上已非常严重, 注定受神审判,  而神必须呼召他的百姓“从中出来”(启18:4).

 

B.1       因为宗派的名称是不合乎圣经的, 该受一切基督徒所弃绝.

采用宗派或公会的名称, 例如美国新教圣公会(Episcopalian)、长老会(Presbyterian)、浸信会(或称浸礼会, Baptist)、卫理公会(或称循道会, Methodist)、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等等, 是否正确? 倘若我们回到第一世纪的使徒时代, 走在耶路撒冷、安提阿或其他地方, 要寻找以上这些宗派的“教会”时, 我们会徒劳无获. 我们也不会找到近世纪出现的教派如五旬节派(Pentecostal)、拿撒勒派或耶稣教会(Nazarene)[4]、基督复临安息日会(Seventh Day Adventist)、基督教科学派(或称基督科学会, Christian Science)、圣经学生会(Bible Students) 、末世圣徒教会(Latter-Day Saints)和其他许多的教派. 我们为何列举这些名称? 它们的“名叫群(legion)”(参路8:30).

 

在使徒时代, 有“犹太人、希利尼人(即外邦人)和神的召会”(林前10:32). 那些与这召会有交通的人, 被称为“圣徒”(罗1:7; 林前1:2)、“信徒”(徒5:14; 提前4:12)、“神的儿女”(约1:12)、“基督徒”(徒11:26; 26:28; 彼前4:16)等. 他们单单佩戴着基督的名, 并以此为足. 诚然, 我们读到他们“心里欢喜. 因被算是配为他的名受辱”(原文直译, 徒5:41). 当我离开宗派, 我可能被人问道: “你现在是属于什么宗派?” 我的答复是: “什么都不是, 除了基督.” 如果被问及在何处敬拜, 我回答说: “与在基督里的信徒, 按新约所教导的简纯性, 聚集归入他的名.”

 

当然, 对于这些离弃人所设立的名称和制度之人, 基督教世界和世人坚持要给他们一些不雅称号. 但是我们想到我们的主, 也被当代宗教领袖给予最轻蔑的称号 — 甚至是鬼王“别西卜”(Beelzebub) — 所以我们当然能忍受人因无知而给予我们的任何污名(stigma).

 

如果某些人出于无知或恶意, 坚持要以一些绰号(nickname)来称呼我的妻子, 那不是她的错. 然而, 她若把那名附加在我的名上 — 坚持要使用它, 甚至以此为荣 — 而同时我却钟爱、保护和关怀她, 那么她便不尊重我, 使我难受. 这样, 她就当受责怪. (同样的道理, 当我们以那分裂信徒合一的各种宗派名称来彼此相称时), 主耶稣会怎样想, 难道他的心不会被这不合乎圣经的行为所伤透吗? 你可能认为这是芝麻小事,  但我向你保证, 此乃极其严重的大事. 耶和华将极大的尊严, 附属于他的名和他名的使用上(出20:7). 对于他的名, 他要求绝对的忠实和崇敬. 他要求我们不可拥有任何源自人的名.

 

约翰.班扬(John Bunyan, 也译作“本仁约翰”)[5]曾被关入贝德福德监狱(Bedford jail), 因为他不参加行政堂区的教会(Parish Church), 也不使用《公祷书》(prayer-book). 他拒绝任何教派的名. 以下是他于1672年, 从监狱释放出来后所写的一段话:

“既然你想知道要以何名来辨别我. 我告诉你, 我只希望被称为基督徒, 若神认为我配得的话, 我选择被称为基督徒、信徒或是其他圣灵所赞成的名称. 至于重浸会(Anabaptists) 、 独立派(Independents) 、长老会(Presbyterians)等等的名称, 我断定它们并非来自耶路撒冷或安提阿, 而是来自阴间, 或巴比伦.”

 

以上这段话并非我的话 — 如果是我所言, 你可称我为没有宽容和缺乏仁慈的人. 这段话乃是(约翰.班扬这位)“流芳百世的梦想家”(immortal dreamer). 当我们思考它们时, 我们不得不怀疑, 如果今天他仍然活着, 他将会属于哪个宗派?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6] — 他的名虽在许多方面被人妄用 — 但他本身仍有许多值得赞赏的特点. 当他的名被人当作教派的称号时, 他曾大力反对, 说道:

“首先, 我求你们放过我的名, 不要称你们本身为路德会教徒(Lutherans), 而要称为基督徒. 我路德算得了什么呢? 我所传的教义并非属我. 我也没有为任何人被钉十字架. 保罗不愿任何人称呼他们本身是属保罗, 或属彼得, 除了属基督(参林前1:12-17). 所以我这个如装满尘土与灰烬的可怜布袋, 如何配得把我的名给予基督的儿女呢? 请停止吧, 我亲爱的朋友们, 不要再依恋这些教派的名称和区别了! 完全撇弃它们! 让我们只称自己为基督徒, 因为我们的教义只是从基督那里而来.”

 

我们不仅应该撇弃人的名, 也该弃绝一切以国家、习俗、规条或任何事物来命名的称号, 并单单承认基督“那配得的名”. 如果这准则从它一被提出时(林前1:12-14; 3:3-7), 就被全面实施与遵行的话, 那么, 今天的情况必然不同.

 

几乎所有在基督教世界的宗派都以他的创立者命名, 或以它其中一个特殊信条(tenets)命名. 这不是基督的意思, 他的祷告乃是“叫他们合而为一”(约17:11). 弃绝其他任何的名, 只单单接受他的名, 肯定是向基督所期望的合一跨进一步. 为什么召会 — “新妇, 羔羊的妻子”(弗5:32; 启19:7), 竟然愿意撇弃他基督的名, 而以其他任何的名来称呼自己呢?

 

神命令以色列人只能在耶和华立他名的地方敬拜神(申12:5), 其他地方一概不能. 我们的主耶稣也确切地说明这同样的原则: “因为无论在那里, 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归入我的名,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的中间.”(原文直译, 太18:20)[7] “因为在天下人间, 没有赐下别的名, 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众使徒与早期的众门徒皆承认这名, 传扬这名, 并为这名受苦, 甚至受死; 诚然, 这名是“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 我所亲爱属神的几女们, 弃绝一切圣经没授权设立的名称吧! 能以真诚的心唱出以下这段歌词的人, 实为有福:

“惟圣名令我安舒;

此外何名堪比?

生命、慈爱、喜乐、恩福

全在主耶稣里!”[8]

 

 

B.2       因为宗派没按圣经遵守神百姓在使徒时代聚集的目的, 没顺服神的话语.

在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 他设立了记念的筵席 — “主的晚餐”, 并命令门徒要如此行. “祝谢了, 就擘开, 说: ‘这是我的身体, 为你们舍的. 你们应当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 饭后, 也照样拿起杯来, 说: ‘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 你们每逢喝的时候, 要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25)

 

在主日聚集时, 早期召会的信徒是否单单为了敬拜神和听人传道呢? 新约圣经清楚表明, 他们聚集在一起, 为要擘饼饮杯, 记念那位离开归回天家, 却将再临的主. 此乃他们聚集的主要目的, 虽说聚会时也包括讲道和敬拜. 他们“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 彼此交接(交通), 擘饼, 祈祷”(徒2:42).  “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 保罗因为要次日起行, 就与他们讲论…”(徒20:7).

 

请留意, 他们聚集不是为要听保罗传道 — 虽然这是难得的良机 — 乃是为要“擘饼”! 此乃他们“聚集在一起”(came together)的动机, 正如上述经文清楚显示. 既然这是他们聚集的目的, 难道这也不该成为我们现今(在主日聚会)的目的吗?

 

这是早期召会所实行的. 为了顺服主慈爱和道别前的要求, 他们在七日的第一日, 聚集在一起记念主. 我们肯定经常记念我们所爱的人, 特别是那些离开我们的人. 我们喜欢借着照片或标志(emblem), 来提醒我们关于他们. 真正的基督徒应该在七日的第一日, 按使徒所教导的简单程序, 聚集相会, 来“表明(宣告, proclaim)主的死, 直等到他来.”(林前11:26)

 

在神的召会中, 那占有显著地位的, 并非“传道人”, 也非“讲台”, 而是其上摆放着饼和酒为表记(symbols)的“桌子”(林前10:21的“主的筵席”在原文是“主的桌子”, 译者按). 早期的信徒聚集归向他(即基督, 太18:20). 他乃像磁铁般, 强而有力地吸引他们的心, 使他们心灵喜悦, 深感满足. 那种聚会方式的美丽之处在于它的简纯性(即简单纯正, simplicity). 没有人的安排和装饰; 没有“祭坛事奉”(altar services), 没有“祭司礼服”(priestly vestments), 没有特别的“长袍唱诗班”(robed choirs), 没有精心制作和吸引人的音乐演奏, 来激起幻想和悦人耳目. 除了圣灵以外, 没有人带领召会的敬拜; 事实上, 圣灵一者就足够了! 他引导他们的心倾向基督. 使他们“在圣洁的荣美中”敬拜他们的主. 这敬拜是在“灵里和真理内”(in spirit and in truth, 约4:24). 这是极其荣美且受神重视的, 因为此乃神自己的安排. 在那里, 肉体的虚荣找不到立足点. 在那里, “不见一人, 只见耶稣”(太17:8).

 

一位美国著名和满有恩赐的圣经教师如此写道:

“当基督的百姓聚集在一起时, 他在哪里呢? 正如他所应许的, 他会在 ‘他们的中间’, 他就在那里! ‘因为无论在那里, 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归入(unto)我的名,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的中间.’ ”(原文直译, 太18:20) 不是“有两三个人聚集”, 而是“有两三个人聚集”. 人可以按肉体的意思和力量, 聚集在他们随意选择的标准中(包括任何人所设立的教派, 译者按). 然而, 聚集圣徒的乃是圣灵. 圣灵聚集他们归向那位已复活和被高举的基督. 如果圣徒的召会要照他的意思行, 他们必须按这个样式去做. 在灵里, 我们聚集, 围绕着那位处于属天圣所的基督.

 

这是对真理何等辉煌和忠实的见证. 我不得不希望那些熟悉神话语的人, 好像这里所引述的, 能进一步将这荣美的真理实践出来, 就是靠着简单地聚集归入基督的名和他本身, 来守这筵席(指主的晚餐), 并在他的同在之下敬拜他, 完全弃绝任何人为的活动(program)或仪式(form of service).

 

在使徒时代, 当主的百姓前来聚集敬拜时, 基督是他们的“中心”, 是吸引他们心灵的对象. 他的爱已把他们乐意的心灵吸引过来, 全面地归向他. 早期的信徒聚集围绕着他, 因为他说: “你们也应当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路22:19).

“神圣之爱的甜美筵席

此恩释放了我,

领受这饼和酒,

乃为要记念你.”[9]

 

(文接下期)

 

编后语:    有人质问: “为何要归回最初原则? 难道最初原则是最好的吗? 难道教会因时代的变迁而作出改革, 是错误的行动吗?” 首先, 让我们强调一点: 圣经所摆下的最初原则和样式, 是神所设立的, 所以是最好的! 主耶稣(召会的头)在大使命中强调: “我所吩咐你们的, 教训他们遵守. 我就常与你们同在, 直到世界(原文作“时代”)的末了”(太28:20).

请留意: “凡”和“都”二字表明我们必须遵守全部的圣经, 无权随意取舍, 或对圣经教义进行“改良”或“改革”; “(我所吩咐)你们”是指“使徒”, 不是后代的信徒;  “直到时代的末了”表示直到“教会时代”(或称“恩典时代”)的结束.因此, “使徒的教训”(徒2:42), 或称“使徒的传统”(林前11:2; 提后2:2), 即本文所讨论的 “最初原则”, 是神所设立的, 也是必须被召会时代中所有基督徒(包括我们)全面地教导、恒心地遵守、忠心地传递, 直到主来.

其次, 我们承认因着时代不同, 我们聚会、敬拜和事奉的情况也该有所改变, 例如现今我们使用初期召会所没有的冷气、麦克风、福音车, 进行主日学等的事工. 这类“改革”没有问题, 因它们不抵触“圣经原则和样式”. 然而, 如果所谓的“改革”违反了圣经原则, 例如本文的“现代牧师制度”, 那么这改革就当被弃绝. 不合乎圣经的改革或许能讨人喜悦, 增加人数, 但主所要的乃是忠心(太25:21,23; 启3:8; 注: 人数增加不一定是神喜悦的明证, 因异端教派里的人数更多).

忠于主的话语 — 新约最初的原则和样式 — 是最安全的道路. 历代以来, 召会进行太多“改革”, 引进太多“人的制度”、“属世的方法”, 导致召会分裂又分裂. 故此, 我们现今所迫切需要的, 不是改革, 乃是归回最初原则, 取回我们所失去的召会真理, 如此, “信徒在真理上合一”(弗4:13)便指日可待.

 

 


[1]               译者注: 此“立场”是指在宗派或公会中作牧师而言.

[2]               译者注: 吉布斯(Alfred P. Gibbs)解释道: “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是指一切以基督的名义为称(不论它们是好, 是坏, 或是中庸), 属于世上宗教那有组织的制度(organized systems of religion)之总成果(sum total).”参 Alfred P. Gibbs, Introduction to a Study of Church Truth, in http://www.iserv.net/~tkoets/church/gibbs1.htm .

[3]               译者注: 对于“出到营外”和“留在营内”的立场, 请参上一期(2002年7月份, 第32期)《家信》的“召会文库: 基督徒 — 他的立场与工作”.

[4]               译者注: Nazarene 一词可指“拿撒勒派”或“耶稣教会”. “拿撒勒派”是在4世纪流行于叙利亚的早期基督教派别之一, 主张既信仰基督又持守犹太教的律法和习俗; “耶稣教会”则是成立于20世纪初的福音派新教.

[5]               译者注: 约翰.班扬(1628-1688年)乃英国散文作家和清教徒牧师. 他反对王政复辟, 因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传道而违反国教规定(注: 当时传道必须先获得英国国教[圣公会]所发的准证), 以致被囚禁12年, 却在(英格兰)贝德福德(Bedford)的监狱里完成他的代表作《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 第一部分于1678年完成, 第二部分于1685年出版).

[6]               译者注: 马丁.路德(1483-1546年)这位德国人本是罗马天主教的祭司, 后来成为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 他于1517年10月31日公布《九十五条论纲》(theses, 或称《95条声明》), 抨击(罗马天主教)教廷发售赎罪券, 并否定罗马教皇权威. 他将当代的拉丁文圣经译成德文, 好让普通人也可阅读和明白圣经. 虽然他被公认为路德会(Lutheran Church, 或称“信义会”)的创始人, 但他本身却反对人使用他的名字来成立新的新教宗派(Protestant sect), 参 Andrew Stenhouse, The Sin of Sectarianism (Palmerston North, New Zealand: Stenhouse Book Trust, 1957), 第57页.

[7]               译者注: 英文圣经《钦定本》(A.V.)是: “For where two or three are gathered together in (希腊文: eis , 意谓“归入”, unto / into) my name, there am I in (希腊文: en , 意谓“在内”, in) the midst of them.”

[8]               译者注: 此段歌词取自“主基督惟在你里面”的副歌, 参《万民颂扬》第337首.

[9]              译者注: 上文译自 Hugh Kane, A Return to First Principles — Seven Reasons Why, in http://www.iserv.net/~tkoets/church/kane1.htm . “基督徒宣道会出版社”(Christian Missions Press)已将休凯恩(Hugh Kane)的整篇文章出版成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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