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者的八大质疑(三下)“上帝若慈爱, 不会要人在地狱里受苦 !”
编者注: 这一系列文章是改编自 李·史特博(Lee Strobel)所著的《为何说‘不’? — 基督信仰再思》(The Case for Faith). 史特博是耶鲁大学法学硕士, 美国著名日报《芝加哥论坛报》屡获新闻奖的法庭与法事资深记者和编辑, 并在罗斯福大学任教. 他曾是个不信神的怀疑者, 极力反对基督信仰. 但他因着妻子1979年信主后人品和性格的改变而对基督信仰开始改观. 他要找出有没有可靠的证据, 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为了证实四福音的可靠性, 并主耶稣受死和复活的真实性, 他以两年时间访查13位美国著名圣经学者, 向他们提出怀疑派常问的尖锐问题. 结果是: 在证据确凿, 无懈可击的情况下, 他于1981年11月8日, 真诚地认罪悔改, 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他的救主. 他把访查实录写于《重审耶稣》(The Case for Christ)一书中.
信主后的史特博读了不少质疑基督信仰的书籍和文章, 包括一本题为《告别上帝: 我摒弃基督信仰的理由》的书. 此书作者坦布尔顿(Charles Templeton)本是葛培理布道团的原始同工, 后来因看见《生活画报》里一张母亲手抱死去婴儿望天求雨的照片, 开始怀疑世上是否真有一位关心人类的造物主. 他终于放弃多年所信, 转而攻击基督信仰. 史特博在未信主前也曾是一位彻底的怀疑论者, 坦布尔顿所质疑的事也曾是他所面对的质疑. 此外, 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 他还遇到其他问题, 归纳起来共有八个, 他称之为“八大质疑”.
因此, 史特博决定为自己也为他人寻觅这八大问题的答案. 他用了至少一年时间, 先从坦布尔顿开始, 过后又访查9位圣经学者. 他所获的结论是: “信心途中的八个障碍都引起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我访问过的专家多数希奇地提供了满意的答复.” 以致于他在总结时说: “今天回想起来, 我对1981年那次相信(信主)的决定, 现在更加巩固了. 提出一些听了不舒服的问题, 非但没有冲淡我的信心, 反而把它加强了. 本拟探索基督信仰的‘薄弱之处’, 反而进一步证明了基督信仰基本上的正确性和逻辑上的完整性. 我的信心经过严格的理智审查的锤炼, 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 更加深刻, 更加富有活力, 更加确实了.”
史特博把访查实录写于《为何说‘不’? — 基督信仰再思》(The Case for Faith). 他在此书中, 对基督信仰说“不”的八大怀疑理由逐一检验, 为那些说“不”的人解惑. 这些实录经过改编后, 刊登在《家信》的“护道战场”专栏, 请别错过.
质疑: “假如上帝顾惜他所造的人, 为什么他把许多人打下地狱受永刑, 就只因为他们不信奉他?”
受访者: J·P·莫尔兰德(J. P. Moreland)[1]
很多人不满基督信仰中关于地狱的教导, 认为地狱的教导仿佛环宇大杀戮, 一种自动的、不能上诉的判刑. 他们强烈表示, 接受永远痛苦的处罚, 是一种极端的强制课刑: 不管个别情况如何, 只因与上帝的要求过于严厉, 每人都受到同样的后果 — 承受无止无休的地狱刑罚. 这里有何正义可言? 这里有何罪与罚的相称? 这是什么神, 竟喜欢看见他所造的人类永远在痛苦中煎熬 — 没有希望, 没有救赎, 关在受刑室里, 完全恐怖和野蛮得像纳粹集中营! 无神论者罗素(B. Russell)[2]抗议道: “我认为基督的道德品格中, 有个非常严重的缺点, 那就是他相信地狱. 我不觉得一个真正非常仁慈的人, 会相信有永刑.” 另一位无神论者约翰逊(B. C. Johnson)说: “地狱这个观念在道德上荒谬绝伦.” 诚然, “不信者将下地狱受永远的刑罚”是今日绝大部分的人, 对基督信仰的质疑和抗议. 为了面对这个难题, 史特博(Lee Strobel, 下文简称“史”)访问了一个声名卓著的哲学家莫尔兰德(J. P. Moreland, 下文简称“莫”), 因他广泛地研究过永刑这个棘手的教义已经很久了.[3]
(文接上期)
反对(三): 上帝能强迫人人上天堂吗?
史: “让我回到开始时你提出的论点. 你说神因须设立地狱而难过.”
莫: “是的, 我说过.”
史: “那么, 他为什么不强迫人人上天堂? 这办法岂不简单得多.”
莫: “那么一来, 就不道德了.”
史: “不道德? 比地狱还不道德?”
莫: “是的, 不道德. 你要听我说: ‘内在的价值’和‘工具性的价值’是有区别的. 如果一件东西本身具有价值而且是好的, 它便具有内在价值; 如果一件东西作为达到目标的工具而具有价值, 它就有工具价值. 例如救人一命本身是件好事. 但靠右开车具有工具性价值,[4] 因为它有助于维持道路秩序. 如果社会决定人人靠左开车, 那也没有什么不对, 目标在于维持秩序挽救性命. 如果你把人当作只有工具性价值, 或是达到目标的手段, 他因此丧失人性, 那是不对的. 如果你只把人当作达成目标的手段, 你在把人当作东西. 只有当你把他们当作有内在价值的人, 那才是尊敬他们.”
史: “这和强迫人进天堂有什么关系?”
莫: “假如你强迫人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 就是使他丧失人性. 这无异说, 你认为要他们做的好事, 比尊重他们的选择权还宝贵, 因之你在把人当作达成目标的工具, 要他们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 这就像上帝强迫每一个人进天堂一样. 如果神把自由意志给了人, 我们不能担保人人都会选择与神合作. 强迫每人上天堂的选择是不道德的, 因为它令人丧失人性, 剥夺了他们自作决定的尊严, 否定了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利; 并且把他们当作达成目标的工具. 上帝不为人塑造性格,[5] 一个做坏事和培养错误信念的人, 开始从神那里走开, 最后陷身地狱. 神尊重人身自由. 事实上, 如果一个人不真的需要神和天堂, 你强迫他们接受, 就是没有爱心 — 一种上天的强暴. 在上帝准许人对他说‘不’的时候, 他确实在尊重他们.”
反对(四): 为什么上帝不干脆把人消灭?
特别使人感到烦扰的地狱之另一个形象, 是它永久存在. 但是如果地狱不经常存在, 怎么办? 反之, 如果上帝将人灭绝 — 就是杀灭他们使他们不再存在, 而不去逼迫他们永永远远有意识地和他分离, 那又怎么样呢?
史: “当然, 这比要人永久抱憾与悔恨仁慈得多.”
莫: “不管你信不信, 永久与上帝分离在道德上比消灭人优越. 把人消灭唯一的好处在其最后的后果, 那就是不让人受到
永远与神有意识地分开之苦. 那么一来, 你又把人当作达成目标的工具了. 那就像强迫人上天堂一样. 你无异在说, ‘真正重要的, 是人们无须再有意识地受罪, 所以我要杀灭他, 使他不再存在, 用以达成这个目标.’ 你明白吗? 这又是把人当作达成目标的工具. 地狱的作用在于认识到人有内在的价值. 如果上帝爱惜内在的价值, 那么他必须尊重人, 他是人内在价值的尊重者, 所以他不把那按照他的形象而造的人消灭. 所以, 归根结底, 只有预备地狱, 这是唯一道德上合理的出路. 上帝并不愿意让人与他隔离, 他又不能不尊重人的自由选择. 事实上, 神认为人具有内在价值, 甚至将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差来受罪和受死. 让人如果愿意的话, 能够与他在天上同住, 享有永生.”
不过有些神学家说, 消灭人是圣经教导的. 他们说圣经教导人, 地狱的刑罚性是永远的, 但刑罚行动就不是. 赞成毁灭人的人, 喜欢引用诗篇37篇, 那里说“要消灭恶人”, “要如烟消灭”, “作恶的人必被剪除”. 他们又提到诗145:20, 大卫在那里说, “耶和华保护一切爱他的人, 却要消灭一切的恶人”和赛1:28,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败亡, 离弃耶和华的, 必致消灭.” 他们还主张, 说主耶稣所用的比喻, 是主张消灭主义的证据; 恶人“要捆成捆留着烧”, 蒺藜要砍下来, 丢在火里.[6]
史: “这是不是说消灭主义符合圣经, 因之成为神的公平与地狱教义之间一种合理的协调?”
莫: “不是, 这不是圣经的教导. 你要了解作者所教导的是什么, 你先得看那些说得很清楚明白的经节, 了解作者要你明白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然后再去看不大清楚的经节. 作者写下这些,也许并非用来讲这个问题的. 让我给你举个例子. 圣经里有些经节说, 耶稣基督为人人死. 还有加2:20, 使徒保罗说, ‘基督为我舍己’. 现在, 我可不可以根据这节圣经, 认定基督只为保罗一人舍己呢? 当然不可, 但是为什么? 因为有明白清楚的经文教导我们, 基督为每个人舍己. 所以当我们看到保罗的陈述, 我们可以说, 他的意思显而易见并不是说(主)耶稣只为保罗舍己, 因为我们可以根据清楚的经节来解释不清楚的. 关于地狱的经文该怎样解释呢? 旧约里有清楚明白的经节, 说地狱是永远的. 但12:2说, 到末时, 守正道的人得永生, 不守的永受惩罚. (主)耶稣在新约马太福音25章提供了一项清楚的教导, 他在那里提到天堂与地狱的永久状况, 他在两处都用了‘永’这个词. 他说, 恶人‘要往永刑里去’, ‘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 所以我们应从这些清楚明白讲人被剪除的经节, 来看那些隐晦的经节. 旧约中所有关于被毁灭和被剪除的说法, 通常都指人从以色列民族和居所地中给剪除. 这些经节中, 大部分与永生很少或根本没有关系. 它们的意思是指这些人在此生中, 跟亚伯拉罕给以色列人的许诺(应许)无份.”
史: “可是, 消灭主义者还列举圣经中说到的火, 认为可以证明人被消灭, 而不是永久关在地狱里呻吟. 备受尊重的美国牧师斯托特(John R. W. Stott)说得好, ‘圣经说这火是永久的、不会熄灭的, 如果你将东西丢进这火里, 却不能消灭, 岂不非常可笑, 因为我们预期人在火里会永远消灭, 而非永久受罪.’”
莫: “火焰是比喻式语言. 我们在启示录中看到地狱(应译作“阴间”)[7]和死亡被抛入火湖(启20:14). 阴间不是一件可以燃烧的东西, 那是个领域. 就好像说天堂可被焚毁. 天堂也不是可以燃烧的东西. 你怎么能够焚烧死亡呢? 死亡不是你能够用火把他点燃的东西. 因之显而易见, 火湖的意思是用来代表审判. 当圣经说到阴间的结局时, ‘阴间’指的是那种处于人的死亡与最后复活之间的暂时状态. 死亡也要结束, 因为以后不会再有死亡. 所以火湖的火显然意在比喻审判, 而非实在的燃烧.”
反对(五): 为什么上帝不干脆把人消灭?
史: “如果天堂是个没有眼泪的地方, 那怎么会有一个永久的地狱和它同时存在呢? 上了天堂的人难道不会为永久在地狱里受罪的人悲伤吗?
莫: “首先, 天堂里的人会认识到地狱的设立, 是个尊敬人乃具有内在价值的造物方法. 其次, 一个人有欣赏事物的能力, 许多时候是因为他逐渐成长, 有了比较成熟的看法. 我的儿女年幼时, 看见别的孩子的礼物比他们的礼物好些, 就不喜欢自己的礼物. 等到他们长大后, 他们就会喜欢自己的礼物, 不管别人的礼物怎么样. 事实上, 如果他们为别人得到的礼物而烦恼,他们的情绪会受到别人的操纵. 鲁益士(C. S. Lewis)说, 地狱对天堂没有反对权. 他的意思是说, 天堂里的人, 不会因为他们有意识地觉察到地狱而失去享受天堂的权利. 如果他们不能享受, 那么地狱就会对天堂具有反对权. 你要记住, 人的心灵广阔, 可以拥有不受困扰的喜悦感、幸福感、爱心与喜乐, 同时也可以有对别人的悲痛和哀伤感. 这在一个人的生命中不是矛盾的, 是他品格成熟的标志, 他们能同时处在这些状况中.”
反对(六): 为什么上帝不给人第二次机会?
圣经清清楚楚地说, 人注定要死一次, 然后面对审判(来9:27). 可是上帝如果真的仁慈, 为什么不在人死后给他第二次机会决定跟随他和进天堂?.
史: “如果人尝过地狱的滋味, 难道不会悔悟吗?”
莫: “这个问题假定了上帝在人死之前, 未尽他所能. 我反对这个说法. 神已尽其所能给每个人机会, 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对上帝说‘假如你没有让我早死, 假如你让我多活一年, 我知道我会作出决定跟从你的’. 圣经告诉我们, 上帝正推迟基督再临的时间, 使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归依他(彼后3:9). 如果一个人所需要的只是多一点时间, 上帝会延长他们在这个地球上的时日, 给他们这个机会. 所以不会有人像你说的因为没有给他多一点时间, 或是死得早了, 以致于失去接受基督的另一个机会. 神是公平的. 他不会与人为难. 我认为那是非常可能, 凡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不是有福音传给他们, 就是神凭他的全知来判断, 知道如果他们有机会听到福音, 他们会做什么. 事实再简单不过, 神赏赐那些寻求他的人(来11:6).
史: “请你等一等! 难道死亡和死后发现到上帝存在或不存在, 不是一个对人具有非常冲击力的因素吗?”
莫: “是的, 那是个有力因素, 但是只有反面的影响. 首先, 你得明白, 你离开神而生存的时间越久, 你越不可能运用你的自由选择权去相信他. 这就是何以信主的人大都在年轻时. 你带着坏习惯生活得越久, 那越难戒除那个坏习惯. 不是不可能, 而是困难些. 要是给人们一个离开上帝10年的酝酿期, 会不会引起他们对上帝更大的注意呢? 而且这个跟一个人死前的生活完全没有关系. 剩下的问题应该是, 为什么神造人不从开头就给他这个酝酿期? 为什么上帝造人不让他们在世上都活75年, 然后让他们死去, 再让他们进入酝酿期. 事实是这样, 人的一生就是酝酿期! 你必须记住的下一件事是, 如果人死后看到上帝的审判宝座, 会感到很大压力, 不能再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他们作的任何‘决定’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选择; 而是在压力下作的. 那就像我拿着竹板(藤条)对我女儿说, ‘你要向你姐姐道歉, 没有经她允许就穿了她的衣服.’ 任何这一类的道歉都不是真正的道歉, 只是为了避免惩罚. 在第二次机会中进行选择的人并非真的在选择上帝, 他的天国[8]或是他的道路 — 他们也不适于在他的天国里生活. 他们只为避免审判才作了审慎的‘选择’. 我还要说另一件事. 上帝一方面要让人知道他的存在, 使人知道他在那里, 另一方面要保持他的隐秘, 让忽视他的人能够忽视他, 他要在这之间, 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那样, 他们的选择才能真正自由.”
反对(七): 轮回转世不是比地狱更加合理吗?
印度教嫌弃地狱的观念, 他们反而相信轮回, 说人死后以另一种形状回到这个世界, 得到另一个机会去消除前世所造的孽, 转向智慧.
史: “‘轮回说’岂不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出路, 让慈爱的神能给人一个新的开始, 有机会忏悔, 无须把他们送往地狱里去? 这不是比地狱好吗?”
莫: “记住, 我们不能根据我们的喜恶来决定什么是真实的, 我们得看证据. 我不知道除了观察证据以外, 还有什么别的方法决定一件事情是否真实.”
史: “是的, 不是有证据证明轮回吗? 具体地说, 有些人记得前生的事情, 甚至还能用他们此生不懂的语言来说话?”
莫: “我认为轮回的证据是脆弱的, 这有几个理由. 例如, 它前后不连贯. 让我给你举个例子. ‘2’这个数字基本上是个偶数. 假如你对我说你在思索‘2’这个数字, 但它是个奇数, 我会告诉你,你想的可能是3或5, 绝对不是2, 因为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基本的事实, 这个数字一定得是个偶数. 我身高5尺8并不重要, 我体重165磅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是人. 如果你说莫尔兰德在另一个房间, 他的体重掉了5谤, 多数人会说, ‘这对他很好.’ 这二者是连贯的. 如果你说莫尔兰德在另一个房间, 你猜怎样? 他是个小方块冰, 多数人会说, ‘这一定不是莫尔兰德, 因为我们知道他, 他是个人, 不是小方块冰.’ 因为二者不连贯. 轮回转世说, 我再世时可能变成一条狗, 变成一只变形虫. 这算什么!(从人变狗或变虫, 就是前后不连贯, 编者按). 为什么我再世时, 不能是小方块冰? 如果这是真的, 是莫尔兰德或是别的东西有什么关系? 这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正如‘2’一定是偶数, 偶数对‘2’这个数字很重要, 是‘人’对我也很重要. 轮回之说虽然讲的是对我很重要的东西, 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史: “所以它没有连贯性, 变什么都无关紧要.”
莫: “正是这样, 我不信轮回转世的另一理由, 就是你说的那些证据, 例如对生前的记忆, 这可以用别的方法作更好的解释. 可以有心理学上的解释 — 人好像记得某些细节, 不过都非常空泛, 或是侥幸猜对了, 甚或可以用鬼魔来解释其中一些活动. 事实上, 如果你仔细检查那些研究, 你会发现它并不能支持轮回转世说.”[9] 最后, 我不信轮回, 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有个专家, 他就是拿撒勒人耶稣. 他是历史上唯一在死后复活的人, 他在这个问题上发言, 具有权威性. (主)耶稣表示, 人只死一次, 其后是审判. 经他仔细教导出来的门徒, 复述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教导.”
史: “滑稽的是, 许多无神论者欣然接受耶稣, 说他是个伟大的教师, 可是他正是讲地狱讲得最多的人(注: 主耶稣反而对地狱的真实性作了教导. 事实上, 主耶稣在圣经里讨论这个问题比谁都多).”
莫: “是的, 还要记住这一点: (主)耶稣和他的门徒都是德行很高的人. 如果你要知道怎样看待穷人, 你要去找像德兰修女(或译“德肋撒修女”, Mother Teresa)[10]那样的人. 你不会去请教《花花公子》总编辑, 因为德兰修女品格高尚得多. 假如你想知道地狱是否公平, 你去问(主)耶稣. 答案在这里: (主)耶稣看不出地狱这教义有什么问题(即主耶稣不认为这教义有何不公不妥之处). 我认为我们拿我们的道德情操和道德直觉去和(主)耶稣比较, 是很危险的事. 这无异在说我们在什么公平什么不公平的事务上, 比他还看得清楚. 我认为那不是我们应该进去的领域.”
(G) 重审有关地狱的真理
史特博思索片刻. 莫尔兰德灵巧地回答了对地狱问题一些最厉害的反对意见. 史特博不得不承认, 当他把莫尔兰德这些回答收拢在一起, 它们确实给地狱教义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史特博仍感不安. 而且与史特博持同样意见的不乏明智之士. 鲁益士(C. S. Lewis)[11]曾谓地狱教义是“基督教被指斥为野蛮, 神的善良受到责难最主要的一个原因.”[12] 史特博很想知道莫尔兰德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意见, 所以继续发问.
史: “你自己呢? 你为支持地狱这个教义搜集了一些使人信服的论据, 但老实说, 难道你没有感到, 有时你会为地狱的存在感到不安?”
莫: “绝对没有! 没有问题. 但是话说回来, 对一件事感到不安, 与经过考虑得到一个合理的判断, 这两者不是同一回事. 我相信地狱在道德上是讲得通的, 但是我会对它感到不安, 因为它十分凄惨. 要记住神也对它感到不安. 他不喜欢它. 因之对这种感到不安的态度应该怎样回应? 那倒不是设法把死后的生活设计得不致使我感到不安. 那不是一个对付事实的办法. 正确的办法应该是承认地狱是真实的, 让我们不安的情绪去激发我们采取行动. 对那些不知道基督的人, 应该激发他们加倍努力去寻找他, 直到找着他. 对我们这些知道他的人, 应该使我们加倍努力把他仁慈和恩典的信息传给需要这些信息的人. 我们应该在整个过程中, 保持正确的观点. 记住地狱永远是人类尊严和人有自由选择的价值之纪念碑. 它是个隔离区, 神在那里宣布两件重要的事: ‘我尊重自由选择, 我不强制人; 我十分重视那有我形象的人类, 不会灭绝他们.’”
史: “难道你不明白地狱教义对寻求神的人是个绊脚石吗?”
莫: “是的, 我能明白. 关于这一点我还愿意说几句话. 每逢你要和某人交朋友, 你对他并非深知, 他的见解你也无须全部同意. 但是总得来说, 你得自问你能信任他到可以和他建立友谊的程度吗? 对(主)耶稣也是这样. 我们和他建立关系以前, 无须等到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 但问题是, 总得来说, 你能相信他吗? 我鼓励每个追求者去读约翰福音, 然后问‘我能信任(主)耶稣吗?’ 我猜想答案是肯定的. 而且我相信经过时间的推移, 在我们和他建立关系后, 我们甚至可以在目前缺乏完全了解的范围中, 也能信任他.”
(H) 总结
史特博把莫尔兰德的话思索了片刻, 然后站起来感谢他花了那么多的时间, 提供了那么多专家的意见. 史特博向他握手告别后, 上车前往机场搭飞机回家. 在路程上, 史特博沉思着: “神只能选择地狱? 它是公正和道德的吗? 那教义在逻辑上前后相符吗? 显然, 主耶稣认为它前后相符!” 他继续表示: “我认为莫尔兰德的分析, 整体说来, 足以打倒地狱是绊脚石的说法.那并不是说我对他所说的每一个细微之点全都赞同, 不过他的解释全面, 看来足够有力, 使我的心灵之旅不致为这一问题脱轨.”
史特博在前往机场的交通阻塞中, 伸手进入公事包, 翻寻访问前所收集好的研究资料. 终于找到了他前次为地狱问题访问著名神学家卡森(D. A. Carson, 另译“卡尔逊”)的录音. 他打开录音带, 向前飞速转到正好可以作为这次访问活动总结的几句话:
“地狱并不是一个因为你冥顽不灵而送你去的地方, 而是因为你不相信真理. 人被送到那里, 首先是因为他们违反造物主, 要自己成为宇宙的中心. 地狱里充满的, 并非已经忏悔了, 只怪上帝不肯放他们出去的人. 地狱里充满的, 是依然永远要作宇宙中心和坚持背叛上帝的人. 上帝该怎么办呢? 如果他说这对他没有关系(即任凭人放纵地背叛他, 任意妄为, 无恶不作, 编者按), 那么他不再是个值得钦羡的上帝. 他不是无视道德, 就是令人心寒. 要他在这样的公开背叛之前, 采取任何别的行动, 都是贬抑上帝自己.”[13]
[1] 编者注: 编者坚信学位和神学院绝非真理的保证和权威, 因世上有许多由著名神学院毕业的闻名神学博士, 竟是不信圣经的“现代主义者”(或称“自由主义者”). 然而, 为了让读者(特别是非信徒)对受访者有些认识, 以下列出他的的学历和专长: 莫尔兰德有广阔的学术背景. 他攻习过科学(他是密苏里大学[University of Missouri]大学的化学学士), 有渊博的神学知识(他在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取得硕士学位), 亦是个极受尊敬的哲学家(他在南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获取博士学位). 他出版过10几本书, 包括《攀登世俗城》、《基督信仰与科学的本质》、《上帝存在吗?》(此书是他与凯·尼尔森[Kai Nielsen]的辩论记录)、《创世记》、《身体与灵魂》、《全心全意爱上帝》, 和得奖作品《受到围攻中的耶稣》等. 他目前在塔尔博特神学院执教, 是哲学与伦理学硕士班的教授.
[2] 编者注: 这位罗素(B. Russell)很可能是指 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 他是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 分析哲学主要创始人, 世界和平运动倡导者, 获1950年诺贝尔文学奖, 主要著作有《数学原理》(与 A.N. Whitehead 合著)、《哲学问题》、《数理哲学导论》等.
[3] 编者注: 从莫尔兰德的著作《死亡之后: 探索不朽的论据》中可以看出, 他对地狱教义作过大量的彻底思考和个人的深刻反省. 他与此书的合著者加里·哈伯马斯(Gary Habermas)还钻研过灵魂的本质, 人类接近死亡的经验, 轮回转世和天堂神学.
[4] 编者注: 按美国交通规则, 开车时要靠右边; 但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国却是靠左.
[5] 编者注: 莫尔兰德的意思是上帝不为人塑造犯罪的性格, 使人陷入罪中远离神. 人离开神是出自本身的自由选择, 所以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行的负责.
[6] 见 Samuele Bacchiocchi, “Hell: Does It Have An End?”, 见 Signs of the Times, 1999年8月, 第8-10页.
[7] 编者注: 莫尔兰德这段话中的“阴间”在英文是“hell”, 李伯明在《为何说‘不’?》一书中将之译为“地狱”, 其实应译作“阴间”, 因为被扔在火湖里的是“阴间”而非“地狱”(启20:14). 有关阴间与地狱的不同, 请参 2001年8月份, 第21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阴间和地狱”.
[8] 编者注: 这里所说的“天国”应是指“神国”. 有关“天国”与“神国”的差异, 请参 2001年9月份, 第22期《家信》的“查经天地: 天国与神国”.
[9] 有关“轮回转世说”的更深入分析论据, 可见 加里·哈伯马斯(Gary Habermas)及莫尔兰德(J. P. Moreland)合著的《死亡之后: 探索不朽的论据》(Wheaton, Ill.: Crossway, 1998),第237-253页; 及 Norman L. Geisler & J. Yutaka Amano, The Reincarnation Sensation (Wheaton, Ill.: Tyndale, 1986).
[10] 译者注: 德肋撒修女(Mother Teresa, 1910-)是印度天主教“仁爱传教会”(Missionaries of Charity)的创建者(1948), 在加尔各答(Calcutta)设立许多服务所, 救济贫民、残疾人士和重病患者, 被印度政府授予“莲花主”勋章, 获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 虽然她服务人群的精神值得效仿, 但她的信仰立场却有许多违背圣经之处, 例如她相信每个宗教都能领人回到神那里, 这直接抵触主耶稣所说的真理, “若不借着我, 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徒4:12也说: “除他以外, 别无拯救”. 有关德肋撒修女的教义和活动, 请参
http://www.rapidnet.com/~jbeard/bdm/exposes/teresa/general.htm .
[11] 编者注: 刘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 , 1898-1963)是英国小说家和学者, 著述多宣传基督教教义, 主要著作有《斯克鲁塔普书简》、《爱情寓言: 中世纪传统研究》等, 还著有科幻小说及儿童故事集.
[12] C. S. Lewis, The Problem of Pain (Glasgow: William Collins Sons, 1983), 第107页.
[13] 见 L.史特博著, 李伯明译, 《重审耶稣》(香港荃湾: 海天书楼, 2000年), 第144页(编者注: 读者若参考中文版的《重审耶稣》, 将发现上述卡森(D. A. Carson)的话在《重审耶稣》与《为何说不?》两本书的翻译上有少许出入, 但大意相同). 上文改编自 L.史特博著, 李伯明译, 《为何说‘不’? — 基督信仰再思》(香港荃湾: 海天书楼, 2002年), 第172-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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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子
刊登于2003年11月份第48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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