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遗产(十) – 第十一章: 基督徒家庭 (Christian Homes)
(A) 引言
除了拥有我们所该珍惜的召会真理这遗产, 我们也不该低估我们从基督徒家庭所获得的福气. 我们大部分的人都在基督徒家庭中长大, 我们的人数主要都是靠基督徒家庭而获增添. 我个人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该更加愿意帮助那些没享有如此特权的青年基督徒. 这是“极大的特权”, 我们当中是否有人不如此认为呢? 我们是否对我们的召会遗产具有相同的看法和感受呢? 我们是否认为自己是“被幽禁、关在小屋里和受到限制禁闭”? 抑或我们欣赏这地方为“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之处呢?(太6:10)
新约圣经中提到各种基督徒家庭. 或许称之为基督徒家庭可能是早了一点, 这样的家庭出现在伯大尼, 它最显著的特色是主耶稣在那里极受欢迎. 这类家庭也出现在古代世界其他许多角落, 例如古耶路撒冷、哥林多和以弗所等等的楼房, 它们欢迎和接纳主的子民, 有时甚至是整个召会的人. 在路司得(Lystra)就有这样一个家庭, 在那里, 一位青年人被他的母亲和祖母养育成人, 为神所用(此人是提摩太, 参徒16:1-5; 提后1:5; 译者按). 众召会或许并没正确地估计这类家庭的价值.
(B) 受庇护免堕入世俗深谷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年轻人, 通常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庇护, 不被世俗沾染. 这些人在年少时可能像浪子一般渴望脱离家的约束. 这种感觉会更强烈, 尤其是当我们听到自己的同学或同事们夸耀他们在世俗中所享受的美好时光. 我们在基督徒家庭中长大, 是否意味着我们失去什么? 笔者常以此问题自问, 却总是得到这个答案: “一千次的不!” 反倒我们获益, 不致堕入虚空和愚昧的深谷, 不需像浪子一样经历诸多苦难才领悟到离家去到“远方”是件痛苦的事(路15:13). 我在年轻人当中的整体生活经验加强了我对这方面的看法. 我绝对确信耶稣基督所给的, 远比这世界所给的更好.
在这种基督徒家庭长大的信徒, 有如买了避免道德败坏的保单. 虽然它不能保证我们不会跌倒, 但它大大减低了我们跌倒的可能性. 在圣经真道和敬虔父母的防御护卫下, 我们可以面对世俗连同它的败坏和羞辱. 被这样的庇护比起被灌输世俗的原则是更好的装备.
(C) 有更大优势受高等教育
还有一个好处是常被忽略的. 很多在非基督徒家庭长大的青少年, 缺乏人给他们的爱、关怀和注意. 他们的家中很少交谈, 很少甚至没有书籍供阅读之用. 在城市地区更是如此. 但大部分的我们成长在交谈与书籍诸多的家中. 所以相比之下, 我们的语言能力相应地提高.
格拉斯哥(Glasgow)和赞比亚(Zambia)的伊恩·福特(Ian Ford)针对这类题目做了一项调查, 并证实他先前所预测的看法是对的, 即从工作阶级的召会家庭(working class assembly homes)中长大的孩子, 比从其他类型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 在更大程度上有优势能领受高等教育. 事实上, 调查显示从召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 在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 至少与从中等阶级家庭(middle class homes)中长大的孩子一样高. 这显示我们甚至在今生的好处方面也有更多优势. 调查亦表示我们的前景是更好的, 因为至少7至8位我们的信徒已在英国的众大学荣获教授职位,[1] “惟独敬虔, 凡事都有益处. 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
(D) 不该忽略或轻视这遗产
这样的优势, 以及产生这些优势的环境, 不该被忽略和轻视. 几位与我们有同样成长背景的人已离开我们, 并写书诉说他们的经历. 人不禁怀疑他们是否真正悔改归主. 肯定的, 他们没有真正的委身或参与. 他们曾出席聚会(但没参与), 他们出席只因为尊从父母, 一旦父母离世后, 他们也离开召会. 他们并没感激那曾塑造他们、使他们享有现今社会地位与成就的召会遗产.
当轮到你的时候, 你可千万不要为组织基督徒家庭而感到羞耻. 你当为主建立美满的基督徒家庭, 让神的子民在其中受到欢迎, 也让你的子女在最高尚的遗产之熏陶下, 健全成长![2]
(文接下期)
[1] 译者注: 值得一提的是, 许多拥有博士学位的人还没资格作教授. 在英国的大学里, 教授不只往往是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 更必须在大学里执教, 同时在学术领域上被公认为大有贡献的人 — 例如常做研究及发表论文 — 才有资格被大学封为“教授”. 很多宗派的信徒当中也有不少教授身分的人, 但绝大部分都是在神学方面(即神学教授). 然而, 上文所指的教授都不是神学教授, 而是其他学术领域的教授, 因为在英国奉主名聚会的召会基于许多大学的神学系已被不信圣经的“现代派”学者所充斥, 所以(英国)召会的信徒一向来都不攻读神学系. 虽然如此, 他们当中出了许多满有恩赐的圣经教师, 听过他们的讲道或读过他们的写作之人, 不难发现这些圣经教师对圣经的认识绝不比一般神学教授逊色.
[2] 译者注: 上文译自James Anderson, Our Heritage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1971), 第38-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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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
刊登于2005年7&8月份第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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