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遗产(四) – 第五章: 水中浸礼 (Baptism)


(A) 引言

最近有一位在(奉主名聚会的)召会中长大的姐妹, 虽然她已受浸, 但却抛弃了她的遗产, 背弃了召会的立场, 并谴责我们施洗的方式. 她指出我们施洗(浸礼)的方式适于炎热的东方地带, 却完全不适合我们寒冷的北方气候. 无可置疑, 她未看清洗礼(浸礼)的整个意义. 一旦我们调整洗礼的方式来适应气候或其他变换无常的事物(variable), 我们就把洗礼降级为空洞的仪式而已. 诚然, 我们应当逃避空洞的仪式, 如同闪避瘟疫一样(换言之, 若洗礼仅是空洞的仪式, 我们应当避而远之; 若它是神的吩咐, 我们便必须绝对顺服神在圣经所教导的样式, 无权更换它, 译者按).

 

 

(B) 浸礼的定义

在圣经中, 受浸的人只是那些悔改归主的人, 不言而喻, 他们是成年人或那些能够听明福音而相信基督的人. 因此, 我们强调“信徒的浸礼”(Belivers’ Baptism)这称呼是正确的, 因为新约圣经中只有信徒才能受洗. 另一方面, 我们完全不需要把洗礼说成“浸没/沉浸的洗礼”(Baptism by immersion), 因为洗礼(baptism)一字的原义本是指这种方式. “浸没/沉浸的洗礼”在语文上是多余的信息(redundancy). 洗礼的希腊文(原文: baptizô {G:907})意思是“浸入、浸洗”(to dip)或“浸没、沉浸”(to immerse), 而新约许多经文证实洗礼时所用的水的分量以及施洗者与受洗者的动作, 是与“西方基督教世界”(Western Christendom, 除了“浸信会”, Baptist Church)所采纳的洗礼方式完全不同(译者注: 新约显示洗礼时需要大量的水, 例如洗礼常在河里进行, 参可1:5; 且是浸在水里, 参徒8:38-39“下水里去…从水里上来”; 也参太3:16“耶稣受了洗, 随即从水里上来”, 这与西方基督教世界所普遍采纳的洗礼方式 — 洒一点水的滴礼[或称“点水礼”, sprinkling]完全不同).

 

 

(C) 浸礼的方式

在基督徒时代长达1千年的时间, 纵然洗礼施于错误的人身上(特指天主教为婴孩洗礼, 译者按), 洗礼的标准方法仍是浸礼. 希腊的东正教(Greek Orthodox Church)[1]至今依然采用这种方式. 甚至罗马天主教也承认, 这种做法是在11世纪时才改变. 令人费解的是, 改革者们(reformers)虽是群起反对罗马天主教,[2] 却墨守天主教在洗礼上的错误方式, 紧握着它不放. 只有浸信会(或称“浸礼宗”, Baptist Church)[3]在洗礼上归回圣经样式. 浸信会在17世纪就开始, 但他们的存在和立场并没使较后的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 即卫理公会的创办人)采纳更合乎圣经的做法.[4] [请参附录(二): 浸礼(洗礼)的正确方式]

 

 

(D) 浸礼的对象

加尔文 (John Calvin)

加尔文 (John Calvin)

虽然绝大部分的群体依附着错误的洗礼方式, 但还有小部分的群体采用合乎圣经的做法. 我们早期的历史上有个遗憾的事, 那就是我们早期的弟兄们(early brethren)[5]纵然全都渴慕归回圣经, 但他们当中并非所有人都采纳合乎圣经教导的洗礼. 达秘(J. N. Darby)和那些与他同伙的人采纳了洗礼的正确方式(即浸礼), 但施行在错误的人身上, 即婴孩身上.[6] 我们必须承认, 连路得(Martin Luther), 加尔文(John Calvin)和伊拉斯姆(Erasmus)也表明圣经中完全找不到为婴孩施洗的做法. 在早期弟兄们的历史上, 1848年是个可悲的一年(因为他们当中裂为两派).[7] 无论如何, 一个值得庆幸的结果是, 我们可离开这种对洗礼的错误解释, 将之留在“闭关主义”(Exclusivism)中.

 

 

(E) 浸礼的译法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必须提出, 虽然我们当中有两位著名的英文圣经译者(指达秘[J. N. Darby]和布鲁斯[F. F. Bruce]), 但他们只音译“洗礼”, 将希腊文的 baptizô {G:907}音译成英文的“baptize”, 而没将原文的正确意思翻译出来( baptizô 意谓“浸没、沉浸”). 这点甚为可惜. 据我所知, 在众多的英文圣经译者中, 只有两位译者以正确的翻译来澄清此字, 他们是罗瑟汉(Rotherham)和司孔费(Schonfield). 更为有趣的是, 后者是个犹太人, 他没有其他个人企图, 并有理解新约背景的卓越装备. 为何达秘(J. N. Darby)和布鲁斯(F. F. Bruce)不像他们一样地翻译, 澄清洗礼的意思呢?

 

 

(F) 浸礼的重要

我们花了相当多的篇幅讨论浸礼(洗礼)方式的历史, 现在让我们探讨最重要的一点 — 圣经在这课题上的教导. 使徒行传相当清楚表明一件事: 无人被公认是基督徒, 除非他先受浸. 这表示他公开地声明他与耶稣基督认同(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还有一点, 基督徒往往在悔改归主后就受浸, 事实上“归主不久后”就如此行. 按使徒行传的记载, 等最久的人是大数的扫罗(即保罗), 但他最久也不过是等了3天. 按照这方面的亮光, 我们看来很难明白为什么有些弟兄多么愿意鼓励初信徒在基督徒生命的其他方面迈进和顺服, 却不鼓励他们先在神所重视的浸礼上顺服.

 

这两种合乎圣经的规条(ordinance) — 浸礼和主的晚餐 — 都有一个共同点: 两者都是我们信仰根基既生动且清晰的实物教学课(object lessons), 因它们都指向主的死和复活. 诚然, 参与这两件事是受浸者的福分, 也是受浸者在生活经历上所该表现出来的(即与主同死、同复活, 接着活出一个新生的样式, 译者按). [请参附录(一): 浸礼(洗礼)的四个信息]

 

无可否认, 浸礼很少在最早的新约书信过后被提及. 这只能表明一个事实: 当这真理被明确地表明出来后, 它就一劳永逸地确立了. 受浸是不需要重复的, 正如悔改归主是一劳永逸、一次成就便永远成就的事(once-for-all business). 任何常被邀请在受浸聚会上(baptismal services)讲道的人都知道很难找到新的讲道内容. 实际上, 所需要的不是沉长的解释而是简单的顺服. 在这事上顺服的人也往往证实他们的顺服带来无比的喜乐. 在笔者所见到的受浸者当中, 其中一位是超过70岁的年老姐妹. 受浸以前, 她早已信主得救多年, 最终决定在水中顺服主. 受浸的那天晚上, 她容光焕发, 喜乐满溢!

 

 

(G) 浸礼的意义

尽管受浸是一劳永逸、无需重复的事, 我们却不可忘记它. 受浸以后必须不断活出受浸者应有的生命. 受浸象征埋葬. 我们都晓得一个死而埋葬了的人, 就不再去他以往常去的老地方, 也不再行他往日的旧习惯. 他已向这一切死了! 神期望他以新的生命从“水的坟墓”(watery grave)里复活. 某些地方的宣道禾场(mission field, 指进行宣道事工的地区)实行一事来贴切阐明“活出新生命”的真理: 受浸者在河里受浸后, 便走向河的对岸, 从那里上岸, 离开他原本下水的岸边.

 

受浸后的人不再像以往一般地过活. 他们向旧的生活方式死了. 新约有一处用以色列历史上的一件伟大事迹来阐解这点. 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 红海将他们在埃及的往事截断了. 他们现今联于摩西的领导权(林前10:2“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 此乃浸礼本身应当在信徒身上产生的功效. 它全面截断往事, 给予我们一位新的领袖, 直到我们抵达应许之地. 简而言之, 浸礼是我们的遗产. 神仍然要一群不属世界的人活出受浸的生命.[8]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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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浸礼(洗礼)的四个信息

 

神透过浸礼描绘出四幅画像(pictures)来表达四个与基督徒经历有关的重要信息(messages):

 

(1) 全新的生命(New Life)

浸礼是新生命的画像. 它表明基督徒在悔改归主时生命彻底的改变. “若有人在基督里, 他就是新造的人. 旧事已过, 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 浸在水里的浸礼展现埋葬与复活的过程. 保罗在罗6:3-4说到这点: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 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 和他一同埋葬. 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 从死里复活一样.” 保罗也在西2:12述说这事: “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 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 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

 

保罗好像对罗马和歌罗西的信徒说: “往后看回你的受浸, 回想它如何恰当地述说神所为你完成的事, 在你身上发生的事.” 浸礼表述他们已向以往的罪恶生命死去, 同时在信主重生时复活, 进入一个蒙福全新的生命. “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 基督徒以浸入水里说明旧事已过, 旧生命已死, 并以从水里上来表明一切“都变成新的了”. 浸礼中的动作是个清楚可见的见证, 叫信徒喜乐, 也使非信徒受感, 更清楚明白罪人在悔改归主而重生时的真实情况.

 

浸礼在这方面的意义受到历代许多解经家所承认, 包括不赞同受浸式洗礼的加尔文(John Calvin). 他说: “洗礼…是治死旧人. …洗礼意味着我们向自己死, 成为新造的人.”[9] 可是洒几滴水或倒少量水的洗礼方式(即滴礼, sprinkling)怎能描绘出埋葬与复活的画像呢? 唯有受浸式的洗礼方式才能表达这伟大的真理.

 

 

(2) 与基督认同(Identification with Christ)

浸礼展现基督徒与基督认同的画像. 约翰·理祈(John Ritchie)指出, 浸礼是降入水里(descent into)、葬在水下(burial under)和从水里上来(ascent out), 象征受浸者与基督认同.[10] 浸入水里述说他与基督同死; 浸在水下象征与基督同葬; 从水里上来象征与他同复活. 就如桑戴和黑德兰姆(Sanday and Headlam)所说: “浸礼象征一系列的行动: 浸入水中(immersion) — 死; 没入水中(submersion) — 埋葬; 走出水中(emergence) — 复活.”[11] 这是何等荣耀的情景.

 

诚然, 浸礼具体地描述与基督认同的真理 — 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 以另一个角度来解释浸礼中与基督认同这伟大的真理. 论到浸礼描绘的画像, 他说: “是真实的归信者(converts)与基督紧密地认同. 他们现在已经属于他、拥护他、代表他、爱慕他、为他而活, 并对他忠诚. 浸礼画出这个真理, 因为受浸表明归信者愿意跟随他的榜样… 经过浸礼的水跟随他的脚踪.”

 

斯科特(Frank Scott)指出, 基督在受浸上为我们树立美好榜样. 虽然无罪的主耶稣不必受浸, 可是为了“尽诸般的义”(太13:15), 他却受了浸. 他从水里上来时, 父神宣告说: “这是我的爱子, 我所喜悦的”(太3:17). 为了尽诸般的义和讨神喜悦, 浸礼被看为当行之务. 正如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指出: “在受浸时, 我们对主、对教会和外人说: ‘我要跟从我的救主. 我要走上他的道路, 因他爱我, 为我舍己. 我要对他坚持到底地忠诚…(启14:4).’ 由于受浸包括我们进入水中和经过水中, 它是一幅贴切的画像, 表明我们跟随救主进入基督徒(蒙神喜悦之)生命的呼召和职责.”[12]

 

 

(3) 简单的顺服(Simple Obedience)

浸礼是顺服的画像. 主的呼召是“你们各人要悔改,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2:38). 我们在内心深处顺服这悔改的呼召, 然后以外在可见的方法顺服受洗的呼召, 来公开声明我们在属灵方面顺从神.

 

人可能想不通: 为什么这群基督徒要遵行如此卑微的礼仪? 为什么他们选择浸在水里这样简朴和极其不便的行动? 浸礼不容许人自由选择各自喜好的方式; 它不因人的不同国籍、种族背景或社会地位而有所改变, 也不因时代的演变而需要改良形式. 这群基督徒看来这样做, 完全因为他们相信神如此吩咐.

 

这正是浸礼所要传达的信息 — 完全顺服神所吩咐的方法. 它表明神已定下救恩的方法. 这方法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所有人 — 无论富贫老少 — 都要采纳这简朴且往往不受欢迎的同样悔改方法(单靠信心接受神所说的). 非信徒可能认为: 难道在方式方面没有可变通的弹性吗? 不是有很多方法可以讨神喜悦吗? 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方法到天堂吗? 不! 浸礼的画像大声宣告“不”! 在救恩方面, 只有一个福音, 只有一个方法, 所有人都必须采纳它. 浸礼宣告“信服真道”(obedience to the faith)是到神那里唯一的道路.

 

 

(4) 全面的赦免(Total Forgiveness)

受浸是罪得赦免的画像. 受浸与赦罪有密切关系. 徒2:38说: “彼得说, 你们各人要悔改,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受浸), 叫你们的罪得赦, 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韦力尔(Charles C. Ryrie)在其著作《使徒行传》(The Acts of the Apostles)第28页中解释道: “这并非表示受洗(受浸)‘为叫’罪得赦免, 因为在新约中, 罪得赦免是信靠基督的结果, 而非受洗的结果. 这节的意思是: 受洗因为(because of)罪得赦免(徒2:38的“叫”字, 在原文是 eis {G:1519}). 这个希腊文的介词 eis , 有‘因为’(because of)之意, 不但在此节, 也在太12:41, 因为这节的意思只可以是“他们悔改因为(不是‘为叫’, in order to)约拿的传道”. 悔改给这些五旬节的群众带来罪的赦免, 因为罪已获得赦免, 所以他们被要求受洗.”[13]

 

浸礼本身虽不能洗净我们的罪, 但它“象征”我们因着悔改归主而罪已全蒙赦免. 浸礼向信徒和非信徒宣告说罪得洗净是救恩的重要中心. 当归信者经过浸礼, 他们满有效力地说明一项真理: 我已经全面被神赦罪之恩所洁净. 所以浸礼所描绘的画像, 是一群承认需要获得全面赦免的人.

 

无可否认, 只有全面浸在水中的受浸方式才能描绘出全面得赦的画像. 单靠洒几滴水或倒少量水在人身上的洗礼方式(滴礼或洒水礼), 岂是全面得洁净的画像呢? 它岂不误导性地表示人只需要部分的洁净, 或部分的赦免吗? 既然我们领受了全面的赦免, 我们就得照圣经的要求, 让我们的洗礼成为贴切的图解, 说明罪全得赦的真理. 真正的浸礼强有力地宣告人悔改归主时, 他全部的罪就蒙神赦免, 获得全面的洁净.

 

总括来说, 浸礼的完整信息透过上文所说的四幅画像 — 全新的生命、与基督认同、简单的顺服、全面的赦免等画像 — 具体地表述出来. 明智的读者会发现洗礼的方式与这四幅画像关系密切. 只有浸在水中的洗礼方式(浸礼)才能确切地表达这四幅画像所要传达的信息和真理. 使用少量水的洗礼方式(如滴礼或洒水礼)只能意味着部分的洗净, 因而失去洗礼所要传达的正确信息和丰富意义. 反对浸礼的人实际上是在说: “洗礼是重要的, 但洗礼所要描绘的画像和其中的信息却不重要.” 总之, 强调浸礼者并非墨守陈规的仪式主义者, 而是要按合乎圣经的方式来传达洗礼(浸礼)真实的信息和意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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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浸礼(洗礼)的正确方式

 

(A) 洗礼一词的原义

根据彼得·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 英文“baptism”(洗礼)是音译自希腊文 baptizô {G:907}, 意即完全浸入(to dip entirely)、浸没/沉浸(immerse)、覆盖/淹没(whelm)、吞没/淹没(engulf)、淹死/淹没(drown). 这字也有“染色”(to dye)的意思, 因为染色的方法是“浸染” — 把织品浸入染料(dye)中. 可惜的是, 早期的圣经译者不以实义译出 baptizô 这希腊文字, 为了避免让当代普遍受洒水或倒水式洗礼的人感到尴尬. 例如1611年的《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虽是一部好的译本 , 但其译者受到当时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I, 1566-1625)的命令, 不可搅乱英国国教会(圣公会)的一般洗礼做法(即滴礼), 所以没有按原义把baptizô 直译成浸礼.

 

筏隐(或译“范氏”, William E. Vine)把洗礼解为包含浸在水中、没入水中、走出水中的过程(processes of immersion, submersion and emergence), 并举出希腊人如何使用这字的动词为证: 普卢塔克斯(Plutarchus)用它表示把杯子浸入碗中汲取(舀取)葡萄酒(Alexis, 67); 这字也被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Plato)隐喻般地用来指被问题所覆盖或淹没(overwhelmed)(Euthydemus, 277D).

 

 

(B) 洗礼的圣经方式

Charles Hodge

美国闻名神学家霍奇博士(Dr. Charles Hodge)在《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 第3册, 第536页)中说: “新约没有一个例子证明洗礼必需指浸入水中.” 但这论点并不正确. 徒8:36-38清楚解明如何施洗. “二人正往前走, 到了(unto; 希腊文: epi )有水的地方. … 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into; 希腊文: eis ), 腓利就给他施洗. 从(out of; 希腊文: eis )水里上来….” 这里用了3个介词(prepositions): (1) epi {G:1909}(unto; 临近、在…面前); (2) eis {G:1519}(into; 进入); (3) ek {G:1537}(out of; 从…出来). 旧约的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 简称LXX)帮助我们更清楚看见这些字表明洗礼的正确方式就是浸礼. epi 意谓“到达(特别是河流等的)边沿”(to the brink of), 比如王下2:7,13是指河边. “二人在约但河边( epi )站住… 回去站在约但河边( epi )”(王下2:7,13).[15]

 

至于 eis 和 ek , 书4:5记载12人“下约但河中”(into [LXX: eis ] the midst of Jordan), 然后“从约但河中取了12块石头”(书4:8). 这节应译成“从约但河中取出”(out of [LXX: ek ] the midst of Jordon). 因此, 主耶稣“在约但河里(in or into; eis )受了约翰的洗”(可1:9). 可1:10所说的“他从水里一上来”在原文也有“从水里出来”之意, 所以英文《钦定本》将之译作: coming up out of [希腊文: apo {G:575};“从…离开”] the water. 由此可见, 我们受洗时必须下到水里, 然后从水里上来.

 

英文中的施洗一词 — baptize — 是音译自希腊文baptizô . Baptizô 的字源是baptô {G:911}, 意即“浸入或淹没”(to dip). Baptô 在路16:24被译作“蘸”(dip); “打发拉撒路来, 用指头尖蘸点水.”[16] 论到这点, 斯科特(Frank Scott)既风趣且正确地指出, 用指头尖蘸点水来洒水在婴儿身上(此乃滴礼的做法), 其实是为指头施洗, 而非婴孩(因为浸入水中的乃是指头而非婴孩).

 

Baptizô 比baptô的意思更强烈, 意谓“彻底地浸入(to dip thoroughly). 这动词在新约中出现至少76次; 而它的中性名词 baptisma {G:908}出现20次, 译为“洗礼(10次)、洗(8次)、施洗(1次)、受洗(1次)”; 阳性名词 baptismos {G:909}则出现3次, 译作“洗礼(1次)、洗濯(1次)、洗(1次)”. 这些字的意思是“浸入、覆盖、沉浸、陷入”(dip, whelm, immerse, plunge). 在《七十士译本》, baptizô 只出现两次: (1)王下5:14: “于是乃缦下去, 照着神人的话, 在约但河里沐浴( baptizô ; AV: dipped)七回”, 指浸入约但河里七回; (2)赛21:4: “惊恐威吓( baptizô ; AV: affrighted)我”, 意即惊恐[17]淹没我(overwhelms me). 显然, 受洗是“浸入(水中)”或“(被水)淹没”.

 

值得一提的是, 从前支持婴儿洗礼的人也承认baptizô 意谓浸没或沉浸(immersion). 圣公会的旧版《公祷文》(Book of Common Prayer)表示祭司(priest)在为孩童施洗时, “将他格外谨慎和小心翼翼地浸在水中… 不过他们倘若证实孩童身体虚弱, 倒水在他们身上便可.” [18] 司布真(C. H, Spurgeon)观察了圣公会神职人员一般的做法, 便评论说他那时代有相当多体质虚弱的孩童. 无论如何, 圣公会礼拜仪式(Anglican liturgy)的博学作者都知道baptizô 意谓浸入(to dip).[19] 圣公会的杰出学者兼牛津大学教授阿瑟·斯坦利(Arthur P. Stanley, 1815-1881, Dean of Westminster)说道: “它是全面地浸在深水中. 这字的意思是: 那些受洗者是没入水里, 沉浸水中.” 苏格兰长老会的查尔默尔斯博士 (Dr. Chalmers)亦表示: “洗礼一词的原义是沉浸. 使徒时代执行洗礼的普遍方式实际上是把整个身体浸没在水下.” 连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解释罗马书第6章时也说: “这里暗指古时的洗礼方式乃是沉浸.”[20]

 

 

(C) 反对浸礼的理由

(C.1) 洗礼原义有“浸入”以外的意思!

(C.1.1) 旧约的洁净礼和洒水礼

许多反对浸礼者认为baptizô 除了“浸入”(dip)之外, 还有其他意思. 伯阔福教授(Prof. Louis Berkhof)可说是这看法的代表人物. 可是当他列出所谓的“事实”来证明这字有伸缩性的意思时, 我们发现他的论点缺乏说服力.首先, 他举出旧约的洁净礼(washing)和洒水礼(sprinkling), 列出很多有关旧约礼仪的经文, 但其中没有一处使用baptizô 一词. 换言之, 它没有帮助我们对洗礼一词有新的亮光.

Louis Berkhof

 

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说道: “反对浸礼者常表示基督徒的洗礼只是旧约时代的改制物; 例如犹太人为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施行礼仪上的洁净礼(ceremonial washing). 皈依者首先行割礼, 然后以仪式性沐浴(ritual bath)来洗净. 无论如何, 这从未被称为‘洗礼/浸礼’(baptism). … 新约的浸礼是由施洗约翰所引进的全新礼仪. 他所施洗的对象, 只是那些承认相信他所传的信息, 诚心悔改和公开承认他们盼望弥赛亚来临的人.”

 

实际上, 就算旧约犹太人的洁净礼是用baptizô 一词或相关的用词,[21] 这也不足以证实基督徒的洗礼方式必须采纳犹太人洁净礼的方式, 因为两者在本质、对象、意义上完全不同; 譬如基督徒的洗礼强调与基督认同的真理(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罗6:3-8), 但犹太人的洁净礼完全没有与基督认同的观念, 所以他们的洁净礼没有浸入水中也无妨. 基督徒的洗礼是新约时代才设立的, 施洗方式应当根据神在新约圣经所指示的形式, 而非效法旧约犹太人的传统仪式.

 

(C.1.2) 新约圣经的论据

伯阔福教授也引证可7:3-4: “… 从市上来, 若不洗浴( baptizô ), 也不吃饭, 还有好些别的规矩, 他们历代拘守, 就是洗杯(cups)、罐(pots)、铜器(brasen vessels)、等物(and of tables)”(4节). 这节有baptizô 一词, 指犹太人在吃饭前洗手和洗其他物件. 伯阔福教授说: “我们不可能想到是浸在水中.” 但事实上, 这正是犹太人洗手时所做的, 把手浸入水中. 这节所提到的其他物件也为礼仪性的洗洁而浸入水中. 可是这节中的“等物”在英文是“tables”(桌子). 清洗时岂能把整个桌子浸入水中呢? 但这字在希腊文是 klinê {G:2825},[22] 意谓“床、睡椅”(couches), 即他们用餐时斜倚躺靠的床褥(couches)或垫子(cushions). 它是用布披盖着, 所以洗的是那块布, 即把布浸在水中清洗.

 

伯阔福教授又列出许多有关“圣灵的洗”的经文. 但它们都可表示“被圣灵覆盖或淹没”(overwhelmed by the Spirit). 总之, 伯阔福教授所列举的一切经文和例子都无法否定baptizô 就是“浸入”的意思. 他所提出的论点往往也是反对浸礼者所引用的. 伯阔福教授与这些人都无法从圣经证实baptizô 除了“浸入”之外还有“洒水”或“倒水”的意思.

 

(C.1.3) 古典希腊文的论据

伯阔福教授和其他看法相同的学者常说在古典希腊文中(classical Greek), baptizô 的名词和动词用途广泛, 包括形容清洗和礼仪性的洁净. 然而, 科南特教授(Prof. Thomas Jefferson Conant)的杰出研究证实这看法是错误的. 这位美国著名神学家和圣经译者(他是1901年的《美国标准译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的翻译委员会主席)也是一位卓越的古典希腊文学者. 在他名为“Baptizein”的论文里, 他检查希腊文学中(从最早期至新约时代, 甚至到他的时代)每一处提到浸礼一字的用法. 他的主要目的是要看看这字是否含有“浸入”(dipping)以外的意思.

 

科南特教授引证希腊文学中出现这字的每一个例子, 结果发现没有一处的用法是离开一般标准字典里所列出的意思 —“浸入-沉浸-陷入-覆盖”(dip-immerse-plunge-whelm). 就算在修辞方面的使用, 这字的隐喻意思也不例外; 例如作者述说某人浸没在醉酒或债务中, 意思是被这些事所覆盖淹没(being overwhelmed), 而非被这些事洒几滴水或用部分的水来洗净(being sprinkled or washed by the partial application of water). 因此, 反对浸礼者无法诉诸古典希腊文来支持滴礼式的洗礼.[23]

 

如果圣灵要我们采纳洒水或倒水式的洗礼, 他倒可用不同的希腊文字来描述洗礼. 正如斯科特(Frank Scott)确切指出, 希腊文有三个不同的字可各别代表“浸”(dip)、“洒”(sprinkle)和“倒”(pour). 在《七十士译本》中, 这3个字出现在利未记里: “(祭司)把指头蘸(即“浸”, dip; 希腊文: baptô )于血中, 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sprinkle; 希腊文: prosrainô )血七次. …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pour; 希腊文: ekcheô )在会幕门口…”(利4:7). 我们不能以“洒”(sprinkle)或“倒”(pour)取代“浸”(dip), 不然这节经文就成为: 祭司“把指头洒(sprinkle)于血中”或“把指头倒(pour)于血中”, 那是完全没有意思的.

 

此外, baptizô 这动词后面在原文有 eis (进入, into)或 en (在…内, in)的介词. 这对浸在水里(immersing)是正确的, 对洒水(sprinkling)或倒水(pouring)却不然. 比方说, 可1:9“耶稣…在约但河里受了约翰的洗”可译成“…被约翰浸在约但河里”; 却不能译成“…被约翰洒或倒在约但河里.” 显然, baptizô 是圣灵为洗礼而特别挑选的用词, 意谓“浸入”(to dip), 为要清楚表明洗礼的方式是浸礼 — 整个身体浸入水中.

 

(C.2) 没有河水或大量的水来施浸!

约3:23说: “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 因为那里水多.” 当我们的主为门徒洗脚时, 圣经提到盛水的盆(basin, 约13:5), 但论到受洗方面, 我们没读到任何滴礼时用来盛水的盆或器皿, 而是“水多”之处(约3:23)、“河”(太3:6,13; 可1:9)、“有水的地方”(徒8:36). 圣经从没有记载把水带到人面前, 而是人去到水那里. “因为那里水多”是选择洗礼的地方和方式的关键. 连赞成婴儿洗礼(滴礼)的加尔文(John Calvin)也肯定这节(3:23)是指浸礼. 他说: “我们可以从这话作出推论, 约翰和基督施行的洗礼是把整个身体陷入水中…. 我们在此看出怎样执行洗礼 …他们把整个身体浸在水中.”[24]

 

一些学者如麦克凯博士(Dr. W. A. MacKay)引证腓立比的狱卒(禁卒)不可能在三更半夜到河里受浸(徒16:25-34), 在家中受洗的保罗不可能浸入河水中受洗(徒9:17-19), 还有极可能在屋内受洗的哥尼流和他的家属亲友也不可能领受浸入水中的洗礼(徒10:24-27,44-48).[25] 斯科特(Frank Scott)解开这谜, 说道: “使徒行传16章的狱卒把保罗和西拉‘带去(这字在希腊文中意味着地点的变换), 洗他们的伤. 他和属乎他的人, 立时都受了洗’(徒16:33). 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家中, 浴缸是普遍的. 一些权威学者认为他们可能使用在监狱范围内的游泳池(swimming bath).”[26] 因此, 借着家中的浴缸或水池, 在屋内受浸并非不可能的事. 这也解开了保罗和哥尼流受浸的难题.[27]

 

(C.3) 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为多人施浸!

反对浸礼者的另一个论点是: 浸礼比滴礼需要更长的时间; 施洗约翰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为这么多的犹太人施浸(太3:5-6), 所以他所采用的洗礼方式一定是滴礼. 这样的论点忽视一个事实: 主耶稣在更短的时间内“收门徒施洗比约翰还多”(约4:1). 他怎么能做到这点呢? 下一节说: “其事不是耶稣亲自施洗, 乃是他的门徒施洗”(约4:2). 以此推论, 我们可合理地认为约翰除了本身亲自施浸之外, 还透过他的众门徒为人施浸. 所以要在短时间内为众多的犹太人施浸绝非不可能的事.

 

(C.4) 洗礼主要是表明披戴基督而非埋葬!

近期, 默里教授(Prof. John Murray)辩驳说洗礼主要是表明披戴基督, 而非埋葬与复活的画像. 他引证加3: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 都是披戴基督了.”我们不否定洗礼表明披戴基督(即指披戴基督的圣洁, 穿上新生命的衣裳), 可是我们更不可忽略罗6:3-5和西2:12这两处经文如何强有力地证明洗礼象征埋葬与复活. 这是大部分支持为婴儿施滴礼的解经家所赞同的.

 

按照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的解释, 保罗在加3:27可能联想到一件事 — 受了浸入水中的洗礼后, 信徒立刻披戴或穿上干的袍子, 此举恰当地象征信徒披戴基督(编者注: 浸礼需要受浸者脱去和穿上外衣, 表明脱去行为上的旧人, 穿上在基督里的新人, 弗4:22-24).[28] 此外, 加3:27可说是从另一个角度来支持浸礼 — 信徒“受洗归入基督, 是披戴基督”. 浸礼的过程令那位从水里上来的受浸者全身被水浸透, 仿佛全身被包在基督里. 换言之, 浸礼象征我们以最全面的方法披戴基督.[29] 洒几滴水的滴礼无法表达这些经文的意思.

 

 

(D) 结论

牛津大学教授斯坦利(Arthur P. Stanley, 1815-1881)说道: “在公元后的前13个世纪, 洗礼的做法几乎普遍上是我们在新约所读到的, 即浸入水中(immersion). 这也是洗礼一词的真正意思.”[30] 以英国而言, 约翰·理祈(John Ritchie)写道: “1,300年之久, 滴礼(sprinkling)的方式是不为人知的. 它是于1559年, 由诺克斯(John Knox)[31]从日内瓦(Geneva, 瑞士西南部城市)归回时才引进苏格兰. 从苏格兰, 它在伊丽莎白女皇(Queen Elizabeth)的时代走进英格兰. 它如何在威斯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占一席位呢? 按照历史, 威斯敏斯特大会(Westminster Assembly)在1643年讨论洗礼的问题. 24人投票赞成浸礼; 24人投票支持滴礼. 主席赖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把他的票投给滴礼. 因此, 滴礼按照威斯敏斯特的标准成为洗礼方式, 人们接受和实行它, 仿佛它是直接从天而来的命令; 实际上它是靠人的投票, 且靠仅仅多出的一票.”[32]

 

总括而言, 根据洗礼一字在原文的用法(无论是在新旧约圣经或古典希腊文学中), 以及洗礼所要表达的意义(特别是与基督认同 — 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罗6:3-8), 洗礼的正确方式只有一个, 即浸入水中的浸礼. 洒水式的滴礼或倒水式的洗礼只是人为了方便而自创的, 没有圣经的根据和权威. 我们应当遵照神所设立的洗礼方式, 因为正如彼得和众使徒所说: “顺从神, 不顺从人, 是应当的”(徒5:29).

 

(文接下期)


[1] 译者注: 有关希腊的东正教, 请参2001年2月份, 第15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希腊天主教”.

[2] 译者注: 有关天主教的发展和错误, 请参2001年1和2月份, 第14和15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天主教主义的发展和罗马天主教”.

[3] 译者注: 有关浸信会, 请参2001年10月份, 第23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浸礼会(浸信会)和门诺派教徒”.

[4] 译者注: 浸信会(Baptist)是在1612年开始, 而卫理公会(或称“循道会”, Methodist)是于1787年成立, 但卫理公会还是采用天主教的滴礼方式; 参Chart no.44:“A Family Tree of Protestant Denominational Groups”in Robert C. Walton, Chronological and Background Charts of Church Histo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6). 有关卫理公会, 请参2001年8月份, 第21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循道会(卫理公会)主义”.

[5] 译者注: 奉主名聚会的地方召会常被许多人误称为“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因为在普里茅斯的聚会有许多恩赐特出与才华出众的弟兄, 且常在各处传道, 引起人们的注意; 他们强调不属任何宗派, 也无圣品人与平信徒的阶级之分, 只以弟兄相称, 所以外人便冠以他们另一个宗派的称号, 称之为“弟兄会”(Brethren), 或“普里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 较后, 由于普里茅斯的聚会影响力日愈强大, 且与其他各地奉主名的聚会有密切交通, 所以外人便普遍称这类奉主名的聚会为“普里茅斯弟兄会”. 译者坚决认为“弟兄会”(Brethren)这称呼含有浓厚的教派主义色彩, 不合乎圣经, 也受19世纪初期许多在奉主名聚会中的属灵弟兄们所极力反对. 公会信徒或外人用此名称, 因为他们不明白召会真理, 但奉主名聚会的信徒, 既然看清宗派或公会的错误, 为脱离教派主义而离开公会, 就应当拒绝称自己为“弟兄会”. 有关19世纪奉主名聚会的恢复和发展, 请参 2001年11月份至2002年1月份(第24至26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6] 译者注: 有关为婴孩施洗的错误, 请参本期(2004年7/8月份, 第53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为婴孩施洗合乎圣经的教导吗?”

[7] 译者注: 有早期弟兄民分裂两派一事, 请参2001年12月份, 第25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交通的圈子”. 自1848年的分裂后, 支持达密(John Darby)的一方被称为“闭关弟兄会”(Exclusive Brethren); 而支持慕勒(George Muller)的另一方则被称为“开放弟兄会”(Open Brethren). 值得注意的是, 这两个名称是外人或小部分有宗派思想的信徒所取的, 含有教派主义的色彩, 故不被当时许多属灵的弟兄们所接受.

[8] 译者注: 上文译自James Anderson, Our Heritage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71), 第17-19页.

[9] 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London: Sword & Trowel, 1994), 第8页.

[10] John Ritchie, Assembly Writers Library (vol. 7)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2), 第224页.

[11] Frank Scott, Arise and Be Baptized (Belfast: Frank Scott), 第30页.

[12] 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第9-10页.

[13] 洗礼(浸礼)本身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不能洗净人的罪. 有关这点, 请参2003年5月份, 第42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受洗可以得救?”. 还有另一个可能的解法, 就是徒2:38和22:16是指特殊的“犹太人的浸礼”(Jewish Baptism), 请参本期(2004年7/8月份, 第53期)《家信》的“查经天地: 圣经中的十种浸礼”.

[14] 除另加注明以外, 附录(一)主要参考 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第6-11页.

[15] 王下2:7,13在《七十士译本》中是列王四书2:7,13(4 Kings 2:7,13), 因为在《七十士译本》中, 撒母耳记上和撒母耳记下等于列王一书和二书, 而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则等于列王三书和四书.

[16] Baptô在新约中出现4次, 除了路16:24, 另两次是在约13:26(皆译为“蘸”), 最后一次在启19:13(译作“溅”).

[17] 《七十士译本》将“惊恐”(AV: fearfulness)译作“过犯”(transgression).

[18] 斯科特(Frank Scott)记载, 卫斯理(John Wesley)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 “玛丽·威尔士 (Mary Welsh)在出生后11天, 按着第一个教会的习俗(custum)和圣公会的条规(rule), 受了浸入水中(immersion)的洗礼. Frank Scott, Arise and Be Baptized (Belfast: Frank Scott), 第29页.

[19] 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第17-19页.

[20] John Ritchie, The Truth about Baptism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imited), 第13页.

[21] 有者认为来6:2的“洗礼”和来9:10的“洗濯”(两者在希腊文都是 baptismos {G:909})是指犹太人的洁净礼仪(ceremonial washing)(参可7:2-4; 利8:6; 民19:7-8; 11-13; 18-19)

[22] klinê 一词意即“床褥、床、褥子”, 在新约中出现至少10次, 译作“床”(6次, 例如可4:21; 7:30; 启2:22; 路17:34)、“褥子”(3次, 太9:2,6; 路5:18)和“等物”(可7:4).

[23] 上文(B.1.1)至(B.1.3)主要改编自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第18-21页.

[24] 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第17页.

[25] Ergatees, The Scripturalness of Infant Baptism and of Sprinkling in Baptism (Gisborne: Westminster Standard Publication), 第25-26页.

[26] Frank Scott, Arise and Be Baptized, 第25页.

[27] 哥尼流是罗马百夫长(徒10:1), 家中极可能有浴缸或水池. 此外, 保罗当时所住的家也很可能有浴缸.

[28] 有些反对浸礼者辩驳说圣经论及洗礼时没有提到洗礼前脱去外衣, 所以洗礼不是浸在水中. 我们的答案是: 乃缦在约但河里“沐浴”(原意是“浸在水中”, 王下5:14), 圣经也没提及他先脱去外衣(但我们肯定他有这样做). 反对浸礼者的这种论点难以令人信服.

[29] Peter Masters, Baptism: The Picture and its Purpose, 第21页.

[30] Frank Scott, Arise and Be Baptized, 第29页.

[31] 诺克斯(John Knox, 1514-1572)是苏格兰宗教改革家和史学家, 创立苏格兰长老会(1560), 与别人合写的《苏格兰教会信仰声明》被定为苏格兰国教纲领.

[32] John Ritchie, The Truth about Baptism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imited),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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