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门徒(六):殉道和赏赐
(A) 真门徒的殉道
当一个人真的全心奉献给耶稣基督, 生或死对他已毫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主得着荣耀. 当你读到《约翰和贝蒂·司达姆的得胜》(The Triumph of John and Betty Stam), 你会发现几句话常在书中出现 — “无论是生是死, 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1:20).
伊利奥特(另译“艾略特”, Jim Elliot)[1]的写作也有同样的语调. 当他还在惠顿学院(Wheaton College)读书时, 他在笔记写道: “我已准备好为主殉道.” 另一次他写道: “父啊, 求你取去我的性命, 甚至要我流血, 被你的圣火焚烧, 我也不会自救, 因为生命不是我的. 主啊, 愿你得着一切, 使我的生命如奠祭浇在地上. 在你坛上流的血才有真正的价值.”
许多属神的英雄, 都在神面前进到这地步, 并察见“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 若是死了, 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他们愿意成为那粒麦子. 这正是救主教导门徒要有的态度. “凡为我丧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9:24).
我们越默想它, 越发觉它是最合理的. 首先, 我们的生命本不属于自己. 它们属于那位用宝血的代价将我们买赎的主. 我们怎么可以自私地抓紧别人的东西呢? 司徒德(或译“史特德”, C. T. Studd)为自己回答了这问题: “我认识耶稣为我死, 但我从不明白, 他既为我死, 我便不再属于自己. 救赎的意思是买回, 因此, 我若属于他, 却将不属于自己的据为己有, 我便是盗贼; 不然, 我要舍弃一切给神. 当我发现耶稣基督为我死, 舍弃一切给他就不太困难了.”
第二, 倘若主还未回来, 我们迟早都要离世. 因做主的事工而牺牲, 岂不远胜于交通意外中死去? 伊利奥特说: “献上自己不能存留的去赢取不能失去的, 这人不是愚昧人.” 这话岂不正对!
第三, 主耶稣既为我们死, 我们理当为他舍命, 这是驳不倒的逻辑. 仆人既不能大于主人, 我们又怎可比主耶稣更享舒适? 因这意念, 司徒德说: “耶稣基督既是神, 且为我死, 我不可能为他作出过大的牺牲.”
最后, 我们若恋慕自己的生命, 以致永远的福气不能给予周遭的人, 实属犯罪. 有些人会耗尽一生研究医学, 有些人会进入火光烘烘的大厦抢救亲人, 也有些人为国家捐躯. 人的生命对我们有什么价值? 我们能否如米尔司(W. H. Myers)说:
我见世上 亲爱灵魂,
本该得胜, 却被捆绑;
本该作王, 反作奴隶;
安于逸乐, 盼望幻灭.
神灵促使, 无可抵御,
震动我心, 如号呼召,
拯救那些 将亡的人,
舍弃一切, 舍身救人.
不是每一个人都要为主殉道. 相对来说, 烈火刑柱、枪矛、断头台只为少数人预备. 但我们每一个都可具备殉道者的灵、殉道者的热心、殉道者的专一委身. 我们每一个都可为基督而活, 好像已丧掉自己的生命.
不论疾病或健康,
十架或冠冕, 彩虹或雷轰,
我将身体灵魂,
全靠托给神, 由他掌管.
(B) 真门徒的赏赐
为主耶稣丧掉生命的人必得深厚的赏赐, 因跟从基督而得的快乐和喜悦, 才是生命的真正意义.
救主重复说: “凡为我丧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9:24). 事实上, 他所说的这话都在四福音书出现(太10:39; 16:25; 可8:35; 路9:24; 17:33; 约12:25), 多于他其他的话. 为何这么多次重复呢? 它们岂不表明一个至重要且基要的基督徒生活准则吗? 就是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丧掉; 凡为主丧掉生命的, 必找到和救了生命、享受和保守生命到永生.
作一个不冷不热的基督徒, 只会带来可悲的生存; 为主全心全意的生活, 必会享受他所赐上好的福分. 作真门徒就是作耶稣基督的奴仆, 并发现事奉他就是完全的自由. 凡说: “我爱我的主人, 不愿意自由离去”的(参 出21:5), 都享受着真正的自由. 如戴德生(Hudson Taylor, 1832-1905)[2]所说, 门徒不会因瞬即消逝的琐事沮丧, 他关心的是永远的事情, 并享受着不为世事忧虑的奢华.
真门徒就如保罗所描述的, “似乎不为人所知, 却是人所共知的; 似乎要死, 却是活着的; 似乎受责罚, 却是不至丧命的; 似乎忧愁, 却是常常快乐的; 似乎贫穷, 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 似乎一无所有, 却是样样都有的”(林后6:9-10).
倘若作真门徒的生命是今生使人最得着属灵满足的生命, 同样肯定的, 这也是来世得着最大赏赐的生命.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 同着众使者降临. 那时候, 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
因此, 在今生和永远真正蒙福的人, 是那些能像耶鲁(Yale)的博登(Borden)所说: “主耶稣, 论到我的一生, 我的手已松开, 且将你放在心中的宝座上. 求你随你旨意改变、洁净、使用我.”[3]
(全文完)
[1] 1927年在美国出生的伊利奥特(Jim Elliot)是奉主名聚会的弟兄, 也是威尔顿大学(Wheaton College)的荣誉学士. 在大学里, 他是一位杰出的辩论员、演讲者和摔跤冠军. 1952年, 他来到厄瓜多尔(Equador), 在那里与伊丽莎白(Elisabeth Howard)结为夫妇, 同心事奉主, 把福音传给当地未开化的印第安人. 他们从事医务辅助人员的工作(paramedic work), 治疗手臂折断、毒蛇咬伤、疟疾(malaria)等, 也编写了盖丘亚语(Quechua)的书, 并教导当地居民有关卫生保健的知识和阅读写字的技能. 他于1956年1月8日, 与另外4位信徒被残暴的奥苛撕族(Aucas)印第安人杀死, 但也因此激励更多基督徒到那里传道, 结果许多奥苛撕族印第安人归信基督. 有关这位厄瓜多尔殉道者(the Equador martyr), 请参 2004年5/6月份, 第52期《家信》的“殉道火窑: 这人不是傻瓜!”.
[2] 英国出生的戴德生被神呼召到中国宣道, 并创办中国内地会, 于1866年带领一支宣道队伍到中国, 特别向中国内陆的人传扬福音. 他的名言是: “假使我有千镑英金, 中国可以全数支取; 假使我有千条性命, 决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 有关戴德生的生平事迹, 请参 2007年5/6
月份, 第70期《家信》的“宣道禾场: ‘神必供应’ — 中国内地会创办人戴德生.”
[3] 上文改编自 马唐纳著, 《真门徒》(香港九龙: 基督福音书局, 2005年), 第88-93页. 编者注: 第88-91页是有关上文A项(真门徒的殉道); 第92-93页则关乎上文B项(真门徒的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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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唐纳 (William MacDonald)
刊登于2008年5&6月份第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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