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 (一)


(A)  导论

     (A.1)   选这讲题的目的  

这次读经大会的主题是: “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或“我为何在那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1]的信徒当中聚会?” 读经大会选择这个题目, 主要是为了帮助各地召会的青年信徒, 更明白召会的真理. 我们所谓的“召会真理”(assembly truth)是指: (1)根据圣经或圣经授权(scriptural warrant)的聚会方式(mode); (2)基督徒在那种聚会当中的地位或立场(position); (3)按圣经如此聚会的特权和责任.

 

     (A.2)   这讲题的必要性

神的话语如此嘱咐信徒: “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 就要常作准备, 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假设我们把所发的问题换作今天的题目  —  你为何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  —  你会怎样回答? “你为何选择与这类信徒聚会?” 对这问题, 我们当中有多少人可为本身立场提出合乎圣经的理由? 我们担心很多青年信徒和年长信徒虽可为他们“永远得救的保证”提出合乎圣经的理由, 却无法为他们选择召会的立场提出同样合乎圣经的理由. 毋庸置疑, 回答后者与回答前者同样是必要的. 神不会让我们在暗中摸索,  他既以他默示的话语保证我们的救恩, 也必同样以他的话语教导我们在召会交通方面, 应当如何聚会, 与谁聚会等等.

 

许多人察觉到这方面的教导已被忽略, 结果在我们召会当中, 许多青年信徒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在他们现今所在的地方聚会. 对于神所设立的聚会原则, 他们只有很少甚至完全没有这方面的信念. 结果, 在很多情况下, 他们被人变换无常的看法所摇动, 飘来飘去(参弗4:14). 他们与初期召会的门徒不同, 看来没有与“属自己的人”(原文直译, 徒4:23)[2]有所关联. 但在某些地区, 这方面的教导被过度强调, 以至于排斥其他所有的人, 促进教派主义的精神, 我们同样为这点深感悲叹痛惜.

 

     (A.3)   应该参加哪个教会或召会

一旦某人得救, 他面对的第一个问题自然是: “我该到何处? 该到哪一个召会? 该与谁聚会交通?” 在这课题上, 有多不胜数的劝告. 有者说: “你该到你能获得灵粮的地方, 不管他们称自己为什么教会.” 有者却说: “你该到你在交际上感到舒服和温馨的地方, 去到有许多青年人和各种活动的地方.” 还有人会说: “以你自己的喜好或兴趣为指南, 加入你所喜爱的教会.” 可是, 一位真诚信徒绝不会以上述这些劝告为指南, 反会正确地发问: “难道那位以恩典拯救我的神, 那位以他话语保证我蒙福的神, 不会从圣经中指导我应该如何聚会, 与谁聚会吗?” 接着, 他就会开始查考圣经, 来发掘神在这重大课题上所说的话. 每一位信徒都有此庄严的责任, 来为自己查考神的话语, 直到他从神的话语中完全肯定他本身所加入的召会, 并与其中信徒进行的聚会交通, 正是按主的旨意而行.

 

     (A.4)  给“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下定义

这引入我们的题目  —  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scriptural principles of gathering). 由于我们将会不断使用这词句, 我们必须先解释它的定义. “原则”(principles)存在于任何事物的内部(inherent), 并决定它的性质(nature). 这是一个固定的行事法则或条规(law or rule of action), 尤指有意识和坚决地采纳正确的行动. 此乃一件事物的主要特质, 是事物发展的根源. 我们说到“有原则的人”(a man of principle), 意思是这人的生活受到某些特定和正确的法则所支配, 因而激发和控制他所有的行动. 一个“对的原则”(right principle)总是对的, 不论周围环境如何. 不管任何时间、地点或环境, 都不能影响一个对的原则之正确性.

 

“合乎圣经”(scriptural)意指具有神话语中的综合性教导(general teaching)所支持的事, 且有圣经所表明的规诫(precept)和实践(practice).[3] 请留意, 我们所指的是神话语中的综合性教导. 因为大部分异端能够以一节看似支持他们教义的经文为根据, 可是当我们在整体圣经教导的亮光下查考这异端或错谬教义, 其虚假谎言便立时原形毕露. 彼后1:20在《英王钦定本》中译作: “圣经中的预言没有可私自解说的”(No prophecy of the scripture is of any private interpretation). 这可表示圣经中每一经文, 必须对照其他一切有关这题目的经文, 并在其亮光下解说. 此乃查考神话语时最重要的事, 务须紧记.

 

“聚会”(gathering)意谓信徒为了特殊目的而聚集在一起, 例如为了敬拜、祷告或教导神的话语. 透过上述解释, 我们希望已经阐明“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scriptural principles of gathering)这重要词句.

 

     (A.5)   这群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有全球性的见证

我想我需要在这时候指出一点, 我是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得救. 或许这里很多人也是如此. 对于神恩惠的福音, 我从未在别处听过那既明确清楚又纯粹不杂的福音, 直到我21岁时, 才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聚会当中听到这样的福音. 值得注意的是, 现今有上百个这类的信徒群体(company), 遍布全球. 他们单以基督徒的身分聚集, 实践神话语中所清楚启示的聚会原则. 这类群体保守纯正福音的见证. 借此, 成千的宝贵灵魂被领到神儿子的救恩知识, 认识和接受他而得永生. 由于这类群体, 信徒的召会或聚会(assemblies or gatherings of believers), 不愿意接受任何不普遍属于所有信徒(not common to all believers)和任何排斥其他所有信徒(not inclusive of all believers)的名称, 他们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4] 他们被神使用, 带领我认识主耶稣基督为我个人的救主, 所以得救以后, 我自然而然就欢喜与他们交往和聚会.

 

无论如何, 单凭这点不足以成为充分理由, 促使我们与某信徒群体交往, 或保留在他们当中. 当我为自己查考圣经, 我越来越清楚晓得, 那些被神用来带领我认识基督的信徒们, 也在他们的聚会中持守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

 

     (A.6)   信徒是否应该保留在他得救时所参加的教会?

一个人可能透过某群体所传的福音而得救, 但这事本身不足以成为得救者必须保留在那群体当中的理由. 因为那群体可能教导或实践不合乎圣经的事, 阻碍青年信徒在他的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长进(彼后3:16).

 

马丁路德 (M. Luther)

当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还在罗马天主教的圈子中, 他明白救恩而得救. 这是否意味着他必须留在天主教的圈子中? 这是否表示他应该不管一个事实, 即天主教不理并否定神话语中所启示的某些真理. 那个时代, 有许多人还在天主教圈子中就(因读经明白“因信称义”的福音而)得救, 如果这些基督徒继续保留在其中, 以人的说法, 就没有人进行宗教改革, 没有人翻译圣经使普通老百姓也能明白圣经, 没有人广传明确纯正的福音, 没有人得到自由按圣经思考和行事, 这些都是我们今日所享有的, 也是脱离天主教的结果. 为着这些人, 我们不断感谢神, 因为他们不满足于保留在神拯救他们的地方(指天主教), 而是为自己查考圣经. 一旦发现他们本属的教会持有不合圣经的立场, 他们毅然与那不守圣经真理的教会分别出来.

 

诚愿今天在场的所有信徒都能认真查考圣经, 直到他从神无误的圣书中肯定他所参与的教会所奉行的聚会原则, 能经得起圣经综合性教导的考验. 一旦解决这事, 他就不会欢喜或满足于到其他地方聚会. 青年信徒啊, 在合乎圣经的聚会原则上, 要殷勤查考神的话语来坚定你的立场! 它能成为你灵魂的锚, 使你在现今这后退、否定、怀疑和离经背道的乱世中坚定不移, 稳如泰山!

 

现在, 我们来到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 一个很个人性的问题: “我为何在那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 我们将尽量清楚、简单和顺序地解答这个问题, 使在场每一位信徒都能明确知道这问题的答案. 我们将提出八个理由.

 

 

(B)  我为何在那被称为“弟兄们”的信徒当中聚会之八大理由

(B.1)   理由(一): 因为他们接受那属于和包含所有信徒的名称, 因而拒绝承认人所设立和命名的教派和党派

(B.1.1)   新约中没有各种教派的名称  

即使查遍整本圣经, 我们也绝不会发现有所谓的“浸信会教徒(教友)”(Baptist)[5]、“长老会教徒(教友)”(Presbyterian)[6]、“圣公会教徒(教友)”(Episcopalian)[7]、“公理会教徒(教友)”(Congregational)[8]、“循道会教徒(教友)”(或称“卫理公会教徒[教友]”, Methodist)[9]或其他不胜枚举的宗派教徒或教友. 在这每一种宗派(或译“公会”, denominations)中, 有许多真诚信靠主耶稣基督的信徒, 因着这点, 我们热爱他们, 并欢喜承认他们为基督身体中的肢体; 但我们却不能热爱或承认这些宗派, 因为他们的组成(formation)是不合乎圣经的, 把许多神的子民排斥在外. 每一位在基督里的信徒都是浸信会教友吗? 都是圣公会教友吗? 路德会教友吗? 都是卫理公会教友吗? 都是公理会教友吗? 当然不是. 这些属人所设立的分类, 把神子民分裂成各种不同的群体. 这些群体中, 有些以规条(ordinance)来区别, 例如“浸信会”; 一些以教会治理方式来区别如“长老会”或“公理会”. 其他则以那教派的创始者作区别如“路德会”[10]和“卫斯理会”等, 但所有这类的区分都不合乎圣经.

 

(B.1.2)   圣经给予信徒的各种称号    

当我们打开新约, 我们发现神的子民被称为“基督徒”(徒11:26)、“门徒”(徒6:1,7)、“圣徒”(林前1:2)、“信徒”(提前4:12)、“弟兄们”(brethren, 罗12:1)[11]等等. 这些都是所有信徒真实的称号吗? 是的. 每一位神的儿女都是“基督徒”, 是“门徒”, 是“圣徒”, 是“信徒”, 也是“弟兄们”当中的一位, 因为主耶稣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师傅), 你们都是弟兄(brethren, 原文直译为“弟兄们”)”(太23:8). 因此, 每一位在基督里的真实信徒都包含在“弟兄(们)”一词内, 也包括上述其他所有合乎圣经的称号内. 当某人得救, 那一刻他已包括在“弟兄(们)’当中, 不论较后他是本身或被人以任何其他宗派的名来称呼他.

 

(B.1.3)   圣经严历谴责宗派主义 

圣经毫不留情地谴责宗派主义(denominationalism). 当人以不同教派(sects)、党派(parties)或制度(systems)来分裂神的子民, 把许多在教义和生活上纯正的基督徒排除在外, 与他们断绝交通时, 这便是圣经所严厉谴责的宗派主义. 这样的“教派主义”(sectarianism)早就出现在哥林多的召会中. 神的灵透过保罗严厉责备它, 说道: “你们乃是属肉体的, 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 这岂不是属乎肉体, 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 有说: ‘我是属保罗的.’ 有说: ‘我是属亚波罗的.’ 这岂不是你们和世人一样吗? 亚波罗算什么? 保罗算什么? 无非是执事, 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 引导你们相信”(林前3:3-5). 在哥林多前书第1章, 保罗质问道: “基督是分开的吗? 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 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林前1:13).

 

如果保罗为他们钉了十字架, 或拯救了他们, 或他们奉保罗的名受了洗, 那么他们才有权利以他的名为某一派的创始者. 试想一想在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中, 那分裂基督徒的上百种不同宗派! 这是从神而来的吗? 我们要强调它的答案是“不! 千千万万个不!” 这是人的作为, 其结果并非属灵的, 而是属血气的(carnality), 它分散了神的子民, 而非使他们合一! 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上十字架以前的祷告是何等奇妙、何其贴切, 他祈求父神使他的子民“都合而为一. …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约17:21). 现今不胜枚举的宗派肯定不会叫世人看到合一的情景, 所见到的, 乃是充满分裂混乱, 甚至混淆失措.

 

(B.1.4)   为何更改基督给予他赎民的名字呢?

许多信徒为他们所加入的宗派找借口, 说: “名字算得了什么? 只不过是不同名字罢了. 我们都一心为着相同的事. 我们都去相同的地方.” 可是, 说这话的信徒一旦发现别人在支票上伪造他们的签名, 从他们的银行付口取出大量存款时, 他们的反应必然360度的改变. 如果这些信徒的妻子突然决定改姓, 不再用丈夫的姓名, 而改用其他她们本身所想像出来的名字, 请问身为丈夫的有何反应呢? 他们可辩驳说: “在结婚时, 我已将我的名字给了你, 你断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它!” 我们不会反对这话是言之有理. 既然如此, 我们为何随意更改基督给予他赎民的名字呢? 随意以我们自己发明的名字取代它呢?

 

(B.1.5)   误把各种宗派比喻成军队里的各种团队

许多人尝试辩驳说基督教世界里的各种宗派好比一个军队里的各种团队(regiments of an army), 虽然彼此不同, 但都团结在一个共同目标的旗帜下, 即保卫国家免受敌人侵略, 或遵照总司令的命令向敌人发动进攻. 但这样的解说并不适用于宗派的例子, 因为宗派主义并不满足于遵照总司令(主耶稣基督)在他话语中(圣经)的命令来前进, 反倒以他们自己的教规(rules)和规则(regulations)取而代之, 因而实际上是否定了主在信仰和实践上的至高权威. 彼此相争的宗派各自招展旌旗, 各自由它们所选择的将军所率领, 各自努力突出自己, 如此情况绝不是一个在一位总司令全面控制下的合一军团.

 

(B.1.6)   基督徒的合一不是一个唱出来的理论而是行出来的现实

星期六晚上常见许多信徒聚集, 由衷地唱出那优美的诗: “我们并不分裂, 我们都属一个身体; 共有一个指望和一个教义, 在爱中合一.” 但星期日清晨, 我们便分道扬镳, 前往各自选择的宗派教堂. 对于许多信徒, 那首诗的的词句只不过是一个唱出来的美丽理论, 而非一个行出来的蒙福现实! 加3:28说: “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 都成为一了.” 我们需要把圣灵透过保罗所强调的这伟大真理实践出来, 传得更广更远.

 

(B.1.7)   神的话语劝告我们加入哪一个宗派?

有个故事说到两位基督徒在火车站第一次见面. 他们两人谈论神的事, 谈得很融洽, 不久, 其中一位问道: “你属于哪一个宗派?” 另一者回答: “这正是我的难题, 我希望你能帮助我. 假如你只有神的话语为指南, 你会劝我加入哪一个宗派?” 他想了一会, 说道: “假如我只有神的话语作我的权威指南, 我不能劝你加入任何一个宗派!” “这正是我的立场很,” 另一者回答, “所以我只好与那些按照神话语所写来行事的基督徒一起聚会, 这些人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来聚集, 离开宗派主义所带来的一切混乱. 这正是那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所持有的立场. 他们拒绝接受任何不包含每一位信徒的名称, 坚定地弃绝人为的分裂, 否定任何不属于一切神子民所共有的名称.

 

或许有者辩驳说, 这群被称为“弟兄们”的群体也与其他教派一样. 可是这绝非事实.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群体被人称为教派, 就单凭这点断定它是如此. 每一件事都必须用神的话语来察验. 那些在教派里的人自然要找理由证明自己是对的, 所以便称那些不与他们相同立场的人为教派.

 

(B.1.8)   “教派”是什么?

让我们解释“教派”(sect)的定义. 教派是指某个团体的一群人, 他们自称为教会, 但在原则和实践上却违反新约圣经所指示有关神的召会之必要原则. 换言之, 教派经不起整体圣经的考验. 教派通常采纳某些区别性的特征, 有者是以不同的教会治理方式, 有的是不同的规条, 有者则是不同的教义, 或某人的特殊教导等等. 它会员资格(membership)的条件不合乎新约圣经的教导.

 

(文接下期)


[1]               译者注: 吉布斯(Alfred P. Gibbs)在此书中采用小写的“brethren”而非大写的“Brethren”, 这点意义深长.  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罗12:1).  吉布斯特意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为要避免人误以为本书所论的奉主名聚会也是属于教派之一. 因此, 译者将书中的“brethren”一词按圣经译法译作“弟兄”, 而不译作有教派色彩的“弟兄”.

[2]               译者注: 中文圣经《和合本》错误地译作“会友”, 因为“会友”原文是 tous idious (the own, 属自己的[众人]). 英文圣经《钦定本》(Authorized Version)译为“their own company”(属他们自己的群体).

[3]               译者注: 例如擘饼聚会是“合乎圣经的”, 因为有圣经的规诫(precept): “你们应当如此行, 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3-26; 也参路22:19-20); 且有圣经所记载的实践(practice): “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徒20:7; 也参徒2:42).

[4]               此书所采用的“brethren”(弟兄们)不该被误以为是一个教派的名称, 因而把某些信徒与其他基督徒分别出来. “brethren”(弟兄们)这称呼是指所有真实的信徒(all genuine believers), 不管他们身在何处, 或不论他们以任何其他的名自称.

[5]               译者注: 有关浸信会, 请参2001年10月份, 第23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浸礼会(浸信会)和门诺派教徒”.

[6]               译者注: 有关长老会, 请参2001年4月份, 第17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改革会和长老会主义”.

[7]               译者注: 有关圣公会, 请参2001年5月份, 第18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圣公会”.

[8]               译者注: 有关公理会, 请参2001年6月份, 第19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清教徒, 独立派和公理会教徒”.

[9]               译者注: 有关循道会, 请参2001年8月份, 第21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循道会(卫理公会)主义”.

[10]             译者注: 有关路德会, 请参2001年3月份, 第16期《家信》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  宗教改革和路德主义”.

[11]             译者注: 用来指基督徒的“弟兄们”一词在新约中多次出现, 例如罗1:13; 林前1:10; 林后1:8; 加1:11; 弗6:23; 腓1;12; 帖前2:1; 提后1:3; 雅1:2; 彼后1:10; 约壹3: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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