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9: 圣经提到因信称义, 也提到因行为称义, 又提到靠基督的血称义, 圣经中的“称义”到底是指什么?


解答: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正确指出, 按新约的教导, “称义是凭恩、因信、借着宝血、能力和行为, 并借着神. 除非明白在各种情况下, 所表明的是同一主题的不同角度, 否则会感到矛盾和混乱.” 我们将在下文解释这以六个不同角度来表明的称义, 但在这之前, 我们必须先了解称义的意义.

(A)       称义的意义

首先, 让我们明白什么叫称义?称义的意思是“看为义”(to reckon righteous), 意思不是“塑造公义”(to made righteous), 而是“宣布公义”(to declare to be righteous). 其实, 它是个法律词令(指法律上的术语或专用词), 源自法庭.

人本身是没有义的(以罪人的本性而言), 也是不义的(以罪人的行为而言). 可是当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主和救主时, 神因着基督已为我们完成代死赎罪的工作, 便“看我们为义”(God reckons us to be righteous, 或作“算我们为义”, 即把我们当作是义的). 当人“在基督里”, 神就可以公义地宣布那人为义, 因基督已为我们所有的罪在各各他的十架上流血舍命, 令神完全满意(全面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所有归信主耶稣的罪人完全地穿上神的公义. “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 替我们成为罪, 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B)       称义面面观

正如马唐纳所指出, 圣经以六个不同角度来表明称义, 即凭恩、因信、借着宝血、能力和行为, 并借着神. 让我们逐一解释.

()   凭恩称义

首先是借着恩典(grace)称义. 我们在罗3:24读到,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 因基督耶稣的救赎, 就白白的称义.” 称义是人所不配得的, 他不能靠自己的功劳(merit)或善行赚取的; 他必须把它当作礼物来接受. 恩典就是神赐人称义的条件  —  是人完全不配得的, 也是人无法买来或赚取的  —  是白白(免费)的礼物!

()   因信称义

第二, 称义是因着信(faith). “我们既因信称义, 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5:1). 罪人必须借着一种信靠救主的肯定行动来接受祂, 方能称义. 他要承认自己因着罪行只该下地狱, 必须接受主耶稣作为那位在十架上背负他罪刑的救赎主.

恩典是神降卑到罪人那里, 赐下称义. 以基督在各各他救赎工作的基础, 作为白白的礼物. 信心则是悔改的人上到神面前, 接受神的礼物, 丝毫不认为自己配得此“无价之宝”, 也不是靠着自己的品行和善行赚来的.

()   因血称义

称义也是借着血(blood). 罗5:9说: “现在我们既靠着的血称义, 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 所指的当然是我们称义所付的代价. 无罪的救主流出祂的宝血, 来还清我罪所累积的债项. 称义的价值(代价)浩大, 可从所付上的惊人代价看见.

()   因能力称义

马唐纳指出, 我们也因能力(power)称义, 这方面圣经没有多说, 但其真理蕴藏在罗4:25: “耶稣被交给人, 是为我们的过犯; 复活, 是为叫我们称义”. 在此, 我们看到称义直接与基督的复活相联系. 岂不正对! 如果基督没有复活, 我们的信就是徒然. 我们仍在罪中(林前15:17). 换言之, 我们的称义与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是无法分离的. 因此, 我们可以正确地说, 我们是因能力称义  —  因基督复活的能力而称义.

()   因行为称义

我们的确是因行为(work)称义. 雅2:24说: “这样看来,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 不是单因着信.” 这话听来矛盾. 保罗不是教导人称义只因着信吗? 但雅各在这里似乎反对说: “非也, 人称义乃因行为!” 然而, 这并非雅各的意思. 他不是教导我们称义首先是靠着行为. 他也不是说, 我们称义是靠着信心加上行为. 他乃是说, 我们称义是借着一种产生善行的信心.

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来印证, 就是空说(空谈, futile). 别人是不会相信他的, 这样的信心, 就只是口舌上说信而已, 毫无意义(雅2:14-17). 真信是不能看见的, 但可以用行为表现出来(雅2:18). 亚伯拉罕因信耶和华, 得称为义(创15:6), 但多年以后, 借着甘心献上他的儿子以撒为燔祭(创22:9-14), 显明他的信心是真实的. 喇合借着收藏以色列的探子, 并帮助他们逃走(雅2:25), 证明她信心的真实. 所以当我们说因行为称义, 我们的意思是, 行为是我们真借着信心称义后的外在彰显. 行为不是“因”(原因, cause), 乃是“效果”(effect). 换言之, 行为不是“根”(root), 它们乃是在别人面前证明我们称义的“果子”(fruit).

()   因神称义

最后, 我们是被神(God)称义. 罗8:33说: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 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 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 这节清楚表明宣布我们为义的乃是神自己.

(C)       总结

总结以上六点, 我们发现新约教导“称义”是因以下的六件事:

1)    恩典  —  所强调的是: 我们是不配得的.

2)   信心  —  所强调的是: 我们必须信靠和接受主耶稣.

3)    宝血  —  所强调的是: 我们是借着救主耶稣流血代死买来的.

4)    能力  —  所强调的是: 救主耶稣的复活证明神对祂的救赎工作感到满意.

5)    行为  —  所强调的是: 当我们真因信称义, 必定在别人面前有好行为.

6)    神  —  所强调的是: 神就是那位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的神.

有人用以下诗句来表达称义的各方面:

神恩主权邀请我来, 得享天上位分.

蒙祂喜悦, 是祂旨意, 我今凭恩称义.

时候满足, 基督舍命; 丹颜宝血倾流,

污秽罪人, 洁白如雪, 我今因血称义.

神复活祂, 作为证明, 恶疑念休想得逞;

神子复活, 惊恐驱除; 因能力我称义.

圣洁神灵引导我心, 得知圣经恩言;

明白真理, 基督舍命; 我今因信称义,

若你怀疑, 我属基督, 倘若有人置疑,

我愿以死, 证我属祂; 今我以行为称义.

赞美上主, 万物之本, 恩典、信心、宝血,

复活大能, 儿女善行, 今我得神称义.

—  肖氏(Helen H. Shaw) [1]

[1]              上文改编自马唐纳著, 姚光贤译,《分别在此》(香港九龙: 基督福音书局, 2011年二版), 第15-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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