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的平衡 (三) (Spiritual Balance)


image060编译者注:  有关召会交通和接纳的立场, 今天有许多不同的声音. 有者认为召会应该尽量开放, 接纳任何称为基督徒的人和新思想; 有者则强调召会应该保守, 可惜却走到另一极端, 过分封闭以致超越了圣经的教导. 当今迫切需要的, 就是保持威廉·曼丁弟兄(William Bunting)所谓的 “属灵的平衡”…

 

(文接上期)

(E)       教派主义(Sectarianism)

(E.1)   引言

William Edwy Vine

人心中的邪恶, 或许没有一样比“教派主义”(另译“宗派主义”, sectarianism)更是人心所倾, 更是人最容易显露的不合圣经之极端. 论到属灵的平衡, 我深觉需要对它诡秘和隐伏的危险发出警告. 范氏(W. E. Vine)说: “教派(sect)是某一课题所产生或带来的分裂.” 当一群人联合起来拥护某个中意的领袖、教义或规条(ordinance)而排斥其他时, 教派就产生了! 今日, 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种类繁多的派别, 证实了教派主义的兴盛. 让我们弄清楚一件事, 无论人如何宽恕它, 尝试将之合理化, 它仍是属肉体的工作(加5:20), 所以该被信徒判为有罪. 在基督徒的历史上, 教派主义可能是破坏神工作的最大祸害. 历代以来, 它导致憎恨、苦毒、偏执、争吵和迫害. 任何基督徒都不该对它的危害一无所知.

 

(E.2)   使徒时代的召会

初期使徒时代的召会没有遭受这罪(教派主义)的摧毁. 在这光景中, 主的子民在世人眼前彰显合一, 我们的主所希望看见的合一得以荣耀实现. 那时, “信的人都在一处, 凡物公用”(徒2:44). 使徒行传至少6次形容那些圣徒“同心合意”(徒1:14;  2:1,46;  4:24;  5:12;  15:25). 这样的交通情谊是何等荣美甜蜜, 无与伦比. 它是召会彰显能力的全盛期. 令人悲痛的是, 这荣美情景并不持久. 教派主义不久便开始露出它丑陋的面目. 今日, 正如上文所说的, 我们到处都能看到它的兴盛.

 

(E.3)   所谓的弟兄们

一些弟兄们对基督教世界的混乱(宗派繁多)感到厌烦, 渴望再次经历最初的荣美光景, 单纯地聚集归入主的名. 他们在上个世纪初(指1820年代, 距离今日已是上两个世纪初)开始在召会交通里聚会. 这样聚会后, 他们得着神圣的经历, 证明他们那个时代也可像第一世纪那般地在无教派情况下同心聚会. 以下的报告证实上述所言, 我们引述它来证明这些弟兄们的聚会是无教派性质的. 以下摘录是“1851年有关人口调查的国会报告”(The Parliamentary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1851), 置于“宗教敬拜”(Religious Worship)的标题之下, 关乎英国各种宗派的评论. 关于“弟兄们”(the brethren)[1]的定义如下:

“这称号所指的人, 只接受它为他们作为基督徒的个人情况(individual state as Christians), 而不是一个作为特殊宗教派系的整体名称. 他们成为分别出来的群体(separate community), 不是因为有共同的独特教义, 或明确的宗教组织, 而是因为其他基督徒认同于神教会的某些特殊部分, 但这群被称为弟兄们(brethren)的人, 完全拒决认同于任何部分 (编译者注: 指愿意接受圣经所有部分的教义, 而不愿以某部分的教义来分别自己).

“事实上, 他们的出现是对所有教派主义(sectarianism)的抗议. 他们脱离先前所属的不同宗派组织, 其主要根据是各种宗派组织拦阻了真基督徒彼此的交通, 这是不合圣经的教导. 他们认为事实上召会(由所有真信徒组成)既然是一个, 就应该合一起来. 他们在彼此交通的联系方面, 全赖于人是否接纳那些分辨基督徒与非信徒的重要真理. 拒绝这些真理的人, 才被排除在交通之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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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留意的是, 上述声明并非是任何一个“弟兄们”自己的信仰声明, 而是一份国会报告. 众所周知, 这些“弟兄们”所组成的众召会一直以来都强调: 那些犯了道德罪恶和不持守纯正教义之人, 都应该被排除在他们“交通的联系”(bond of fellowship)之外. 根据那份国会的报告, 进入召会交通团契的资格, 只是以圣经教义为根据. 这份可信度极高的国会报告是个珍贵的见证, 证实这些19世纪初的众召会并没有教派的特征.

 

(E.4)   我们的态度

我们所有人都毫不迟疑地承认教派主义是罪恶的. 但奇异的是, 那些承认自己已经领悟这一点的信徒, 却对教派主义持有不同态度. 我们在此再次见证那不合圣经的极端所带来的危害. 一些公开反对教派主义精神的人, 会强硬施行宗派所创新的制度或方法, 纵然他们知道如此行会伤及许多信徒的良心; 另外一些人却乐于与宗教世界联合事奉, 此举无疑是在协助建立教派主义. 我们要爱所有圣徒, 但这不等于我们要爱这些圣徒所处的教派(支持其中的制度), 有些人就是没有分辨两者的区别(去盲目支持宗派的活动, 结果助长教派主义的势力, 编译者按).

 

另一方面, 有些人虽强烈评击教派主义, 自己却可能不知不觉地显出最强的教派精神, 采取了分门结党(分派结党)的态度和观点. 看来很奇怪, 我们或许了解教派主义的可怕, 但在态度和行动上, 我们却爱护或拥抱那产生教派主义的精神. 我们可能夸耀本身那合乎圣经的立场, 自己却显露非常强烈的分门结党之状况. 司登豪斯(Andrew Stenhouse)写道: “教派主义是一个邪恶的根, 会在那自认已经将它连根拔起的地方重新萌芽生长, 因为对肉体而言, 这是很自然的事, 对圣灵而言却是不符”(摘自《教派主义的罪恶》[ The Sin of Sectarianism ], 第1页).

 

就在此事上, 过去有许多很好的基督徒失败了. 格兰特(F. W. Grant)承认道: “我们的羞耻是公开的. 人不需要属灵的眼光, 就能看出就在我们宣称要努力达到的事上(特指保守信徒的合一), 我们最失败. 最肯定的是, 我们没有‘用和平彼此联络’, 没有‘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摘自《普里茅斯弟兄会的历史》[ A History of the Plymouth Brethren ], 第323页). 这是重要的话, 应该成为我们今日的警戒.

 

分门结党的态度是主所憎恶的, 受到祂话语的严厉谴责. 因此, 当约翰说: “夫子, 我们看见一个人奉祢的名赶鬼, 我们就禁止他, 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祢.” 我们的主立刻责备祂门徒那分门结党的精神, 说: “不要禁止他; 因为不敌挡你们的, 就是帮助你们的”(路9:49-50).

 

教派主义的倾向也开始在哥林多的召会中显露出来. 在这召会一切严重的邪恶中, 无论是在道德或教义上的罪恶, 保罗最先纠正的, 就是教派主义的倾向. 圣徒仍然聚在一起(林前11:20), 但却分门结党, 归入他们各自所拥护的领袖旗下(其实这些领袖都不赞同他们如此行, 编译者按), 彼此敌对. 在纠正他们时, 保罗也没放过那些拥护他的人, 就是那些呼喊“我是属保罗的”, 他们同样受到严厉谴责(林前1:12-17).

 

分门结党的事也出现在其他新约书卷中, 最严重的无疑是在约翰三书. 此书信让我们最后瞥见使徒时代的地方召会所发生的事  — 教派主义严重破坏神的见证. 这是何其可悲的, 对我们有重大与深远的意义. 在此书信中, 教派主义的罪恶再次受到强烈谴责.

 

(E.5)   教派主义的性质

为什么圣经强烈谴责教派主义呢? 这是因为它的性质. 我们深思一会就明白了.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弗1:22-23), 是不可分解的, 永远都是一体. 召会荣耀的合一是主千辛万苦, 透过死亡所带来的成果, 所以是主最珍爱的. 若按宇宙性召会而言, 她是无法被摧毁的, 宗派分立也不能破坏她, “阴间的门(指 “权柄”)不能胜过她”(原文直译, 太16:18). 主耶稣同等地爱祂所有亲爱的孩子, 所以喜悦看见我们表现这一点. 祂要求我们“凡事谦虚、温柔、忍耐, 用爱心互相宽容”, “竭力”表现这一点(弗4:2-3), 我们也肯定的说, 祂会继续给我们恩典, “更多的恩典”去达到这个目标. 只有在严重邪恶的事上, 就是当信徒包容及坚持这罪, 我们才有自由去与他们脱离关系.

 

不过教派主义, 就是宗派分立的罪(schism), 是完全否定基督身体那属活物体的合一. 它导致圣徒彼此分裂, 成为世人的绊脚石, 明确地羞辱我们在天上的元首(召会的头主耶稣基督). 我们若能靠信心领悟基督身体之合一的永恒真理, 就能察觉到教派主义在神眼中是极度可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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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 我们应当孜孜不倦地谨慎看守, 免得陷入这阴险的罪中! 正如上文所看到的, 我们可能在传讲上反对它, 本身却一直被它沾染. 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 我们可能无意识地采取了教派主义的态度. 举个例子, 我们容易疏远那些不在我们圈子里的基督徒, 逐渐高傲自满地自认为是“特选社群”(select community), 纵然表面上我们没有自称为“高教会派”(指英国国教一派, High Church). 我们似乎在说: “站远一点, 别靠近我, 因为我比你圣洁”(赛65:5: “你站开吧! 不要挨近我, 因为我比你圣洁”), 这是法利赛人的精神(Pharisaic spirit), 也纯粹是教派主义.

 

主透过祂的话仁慈地赐我们亮光(真理亮光), 但这亮光却被滥用为党派的徽章, 而“以(真理)知识来成立的教派, 是所有教派中最坏的!” 某些真理可能被过度放大, 极不相称, 严重失衡, 成为一切的中心取代了基督. 《信徒杂志》(The Believers’ Magazine)的编辑说: “当你看到任何地方, 出现那以相信和持守某种信条教义(tenets)而成立的内部圈子, 或因关注某些事物而排斥他人的群体, 那里就有教派主义的本质和特征”(参《信徒杂志》, 1908年, 第95页). 甚至连 “基督”的名也可能被滥用来成立一个教派(林前1:12). 此外, 一些称号如“弟兄会”(The Brethren)、“开放弟兄会”(Open Brethren)、[3] “分别为圣的基督徒” (Separated Christians)、“召集出来的基督徒” (Gathered-out Christians)等等, 与宗派式的称号如“浸信会基督徒”(Baptist Christians)都是一样同有教派主义的色彩. 《深感兴趣之信》(Letters of Interest)之编辑说: “还有一个危险, 一些为扩展主圣工的设施或组织, 虽本是出于善意, 却可能逐渐把众召会塑造成一个宗派; 这些设施如 “Letters of Interest”、[4]“The Fields”、“Christian Mission in Many Lands”…”. 上述所言确实是重要的智慧之言.[5]

 

范氏(W. E. Vine)说道: “召会需要谨记, 要避免采纳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教派的措辞名称. 有者用 ‘我们’来指众召会, 但这是不对的. 因为这 ‘我们’代表谁? 某个召会可能处于灵性低潮的光景, 另一个召会可能接纳了错误的教义… 把这些众召会都涂上同样色彩, 或认为出现在某一个召会的特征都是其他召会所共有的, 这是愚昧不实的做法. 每个召会都要为各自的行为独自向神负责. 在众召会当中, 我们的确需要一个亲密的交通, 来执行神的旨意, 但那不是要聚集成为一个教派. ‘交通团契’(fellowship)是一回事, ‘联合从属’(Affiliation)又是另一回事”( Are Christians who are Gathered to the Nam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 a Sect? ; 编译者注: 以上节录是此书结束语中最后一段话, 其意义深长).

 

这里提到的“联合从属”(联盟)是最重要的, 值得我们慎思明辨. 圣经从未计划去进行任何的众召会联盟(federation)、众召会联合体(combination), 或是召会群集的组织. 任何这类的制度或组织应被视为一个教派. 一些召会认为唯独他们专有神对召会的一切真理, 因而联合起来, 这是何等荒谬的事. 霍勒(F. B. Hole)说得好: “要持守召会的真理, 是不能靠组成一个教派来维护它, 因为组成一个教派本身就否定了召会的真理.” 他接着补充说: “人就是很容易忘记这一点”(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Mystery, 第7页).[6]

 

(文接下期)

 

编译者注: 曾听说一些信徒这样的自我介绍: “我是弟兄会的信徒”. 我们早期的弟兄泛氏(W. E. Vine)清楚表明, 此称号违反了圣经的教导, 是我们应该弃绝的.[7] 故此, 我们可以(也应该)这样的回答: “我是一名基督徒, 我所参加的聚会不属任何宗派, 只按照圣经的教导, 奉主耶稣的名聚会.” 别人可能误称我们为“弟兄会”, 那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但我们至少可以决定要怎样称呼自己. 所谓名不正、言不顺, 我们应该教导信徒和年青的一代, 使他们清楚明白“弟兄会”这一称号不合圣经的教导, 不符我们早期弟兄们所坚守的圣经真理, 好叫他们也和早期弟兄们一样, 拒绝这含有教派主义色彩的名称, 追寻和持守圣经强调的合一.

 

 


[1]               在英文中, 大写的“Brethren”是专有名词, 专指“弟兄”, 即一般人所认为基督教中的“教派”或“宗派”之一, 而小写的“brethren”则是普通名词, 指圣经中用以称呼所有信徒的“弟兄”(罗12:1). 论到奉主名的聚会, 许多召会作者(assembly writers, 例如: 范氏[W. E. Vine]、吉布斯[Alfred P. Gibbs]等等)都特意采用小写的“brethren”, 为要避免人误以为奉主名聚会的地方召会也是属于众多的教派之一. 因此, 若文中是小写的“brethren”, 编译者就按圣经译法译作“弟兄”, 而不译作有教派色彩的“弟兄”.

[2]               这报告也指出, “… 所以弟兄们(the brethren)能够指一群人, 他们在实际上持守一切与救恩有重要关系的真理, 并只因这个缘故而互相承认对方为那独一召会的真正肢体…”

[3]               1848年, 达秘与穆勒分裂, 导致弟兄们分成两大派: 跟随达秘路线的被称为“封闭弟兄会”(另译“闭关弟兄会”, Exclusive Brethren), 不跟随达秘路线的普遍被称为“开放弟兄会”(Open Brethren).

[4]               “Letters of Interest”可能指宣道事工的组织, 或这组织所出版的刊物(有关宣道事工的简讯或报告).

[5]               本是为扩展主工而联合的事工, 最后演变成中央集权的等级制度, 由一小群信徒控制众多的召会, 使地方召会失去了独立自治的特征, 这点违反了主的旨意.

[6]               上文编译自 William Bunting, Spiritual Balance [or The Perils of Unscriptural Extremes]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68), 第27-31页.

[7]               请参阅范氏(W. E. Vine)所写的文章 “广被误用的名称  —  弟兄会”(The Mistaken Term “The Brethren”), 载 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W. E. Vine (vol.5)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6), 第99-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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