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名聚会(一): 召会那合乎圣经的定义


(A)       引言

“教会”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ekklêsia {G:1577}. 英文圣经《英皇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一致地把希腊字 ekklêsia 译作“church”(教会), 但有三处例外, 即 徒19:32,39,41, 三次皆译为“assembly”(中文圣经则将这三处经文的 ekklêsia 分别译作“聚集的人、聚集、众人”). 我们有时多么希望翻译圣经的人将之译作 “secular assembly”(世俗的集会或议会), 因这样才是它们的上下文所表明的正确译法.

此外, 我们希望在新约圣经中, 其他所有112次出现ekklêsia 之处都一致地译作 “assembly”(召会), 而不采用“church”(教会). “church”一字是旧英文字 kirke 的新形词, 本是一个好的字, 但它在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中却有两个很错的用法. 在宗教世界里, “church”一字是指作为宗教用途的建筑物(building), 或是由一群会众所组成的组织(organisation), 并采纳某个宗派名称来与其他“基督徒组织”区别出来. 但你在新约圣经中肯定找不到这两种用法, 因 ekklêsia 从不用来指建筑物或上述的组织.

(B)       “Church”一词的两种意义

            (B.1)   基督的身体(宇宙性的召会)

image001Ekklêsia 是由两字合成, 即 klêsis (呼召, a calling)和 ek (出去, out of), 简单来说, 就是呼召出来(an out-calling)的意思. Ekklêsia 一词在圣经中的两种用法对我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圣灵特选这词, 为要教导我们她(召会)真正的属灵意义.[1] 主耶稣在 太16:18使用这词, 说: “我要把我的召会(希腊文: ekklêsia ; 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2] 这字在 弗1:22-23也有相同用法: “又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 使祂为召会( ekklêsia )作万有之首. 召会是祂的身体, 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这乃是ekklêsia 一词最广泛的用法. 基督所应许建造的召会  —  保罗称之为“基督的身体”  —  包含这恩典时代的每一个信徒, 从五旬节直到召会被提这段时期的所有信徒(也参 弗3:1-12; 5:23-32; 西1:18; 来12:23, 这些经文皆指上述所谓的基督的身体  —  宇宙性或普世性的召会). 他们从万民中被呼召出来, 成为神所呼召出来的群体(徒15:14); 为了这召会, 主耶稣牺牲舍己(弗5:25). 人常用“宇宙性”或“普世性”(universal)来称这召会的广泛和属灵方面,[3] 只是新约圣经并没采用这方式来形容她(意即新约圣经中没出现“宇宙性召会”或“普世性召会”的字眼, 编译者按).

            (B.2)   地方性的召会

Ekklêsia (召会)一词的第二个用法, 是新约圣经较常使用的, 即被用来指那些惯常聚集在某个地方的信徒群体(林前1:1-2). 圣经从不用这词来指地方召会聚会的建筑物. 若比较圣灵如何使用这地方性的“召会”一词时, 我们就发现用church一词来指建筑物, 其实是犯上何等大的错误啊! 保罗论到“在他们家中的召会(church ; 教会)”(罗16:5); “扫罗却残害召会(church ; 教会), 进各人的家, 拉着男女下在监里”(徒8:3), 过后, “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召会(church ; 教会)人的耳中”(徒11:22). 如果“church”(召会或教会)是指建筑物的话, 上述经文就太可笑了.

image002说了这么多, 我们希望读者明白为何我们采用“地方召会”(local assembly)来指某地方上的教会(local church), 我们会在查考这课题时一贯采用此译法. 当我们要指那广泛或宇宙性的召会, 我们会采用“那身体”(the body, 指基督的身体).

注: “教会”(更正确译为”召会”)的原意是被呼召出来的一群人. 彼得论到基督徒的群体时, 说神“召你们出黑暗…”(彼前2:9), 这点正好反映出”召会”一词的意义, 即被神从世界中、从黑暗里呼召出来的一群人.

注: “教会”(更正确译为”召会”)一词首次出现在新约中, 是在马太福音 (注: 四福音书只有马太福音出现”教会/召会”一词), 也只出现在马太福音两处的经文, 即 太16:18 和 太18:17 (注: 太18:17这一节出现两次”教会/召会”一词). 为何如此呢? 原来在正确认识召会方面, 神要我们先把焦点放在这两处经文, 因为在这两处经文中, 主亲自启示和教导我们关于召会的两大方面(aspect), 第一处(太16:18)是关于”宇宙性/普世性”的召会(universal church/assembly), 而第二处(太18:17)则是关于”地方性”的召会(local church/assembly). 这两大方面的召会真理常被人忽略, 以致无法正确理解神心意中所设立的召会. 另一件值得留意的是, 主耶稣在 太16:18说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原文直译). 主耶稣采用阴性(feminine)的第三人称代名词(即”她”, 希腊原文是 autês )来代表召会(而”召会”一词的原文 ekklêsia 也是阴性), 所以我们用”她”(而不是”它”或”他”)来指召会是正确的.

注: “宇宙性/普世性”的召会是属灵的、是无形的、是人肉眼看不见的. 因此, 为了让召会能够在世人面前为主作见证 — 被人看见召会所摆的见证, 被人听见召会所传的真道, 神在地上许多地方设立了”地方性”的召会. 启示录的七个地方召会被喻为”灯台”(启1:20), 正表达地方召会为主发光作见证的功用.

(C)       一些被普遍误用的例子

ekklêsia 一词用作地方召会时, 往往都是单数的, 表明一个召会(one assembly). 我不认同由数个召会组合起来统称单数的“教会”(the church), 圣经中没有任何这样的例子. 有者宣称 徒9:31是个例外(因它可能是单数的the church , 编译者按),[4] 但仔细查考下, 即使这节的“教会”是单数(注: 这词在极少数的希腊文本是单数的ekklêsia ), 也不过是指耶路撒冷的召会, 她的众信徒因大数的扫罗迫害基督徒而被逼分散, 散居各处(徒8:4;[5] 编译者注: 但 徒9:31的ekklêsia 在大多数的希腊文本是复数的, 所以一些英文译本清楚地将之译作复数的“the churches”或 “the assemblies”).[6] 总而言之, 当新约作者论到数个召会时, 她们被称为:

  • 神的众召会”(Churches of God): 强调她们的目的(为神而设; 也强调她们属于神).
  • 基督的众召会”(Churches of Christ): 强调她们的主(主耶稣基督).
  • 圣徒的众召会”(Churches of the saints): 强调那组成她们的成员之特征(是分别为圣之人).
  • 外邦人的众召会”(Churches of the Gentiles): 强调她们的背景(由外邦人组成).
  • 加拉太的众召会”(Churches of Galatia): 强调她们的地点(处于加拉太省内).

圣经从没用“有形可见的召会”(the visible church)或“地上的召会”(the church on earth)之类的称号, 作为数个召会联合的统称. 若我们渴慕明白神的道, 就要仔细留意圣灵如何一贯地使用某个词字(林前2:13). 今日的普遍做法是, 把数个会众(教会)组织起来, 向一个中央管制的团体负责, 如称之为“浸信会”(The Baptist Church)、“路德会”(The Lutheran Church)或“卫理公会”(The Methodist Church)等等. 好多敬虔的基督徒都采用这些名称, 并且事实上, 任何在这些体制里重生得救的信徒, 都是在基督身体上同作肢体的. 然而, 圣经却不用“召会”(church, 单数)一词来指某某公会或宗派.

还有另一个普遍做法是: 把世上某个时间的所有信徒组织起来, 归纳在单数的“初期召会”(the early church)或“20世纪召会”(the church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之类的名称中. 圣经从不如此使用单数的召会一词. 每一个信徒都是基督身体(宇宙性召会)中的肢体之一, 但很多在此身体上的肢体已在天堂, 所以我们不能分裂这身体, 称其中一部分身体为“地上的召会”, 这是不合圣经的. 主耶稣并没有两个属灵的身体, 一个在地, 一个在天. 圣灵从不如此称之. 求神保守我们不犯上另一个错误, 即把众召会组织成一个“联盟”(federation)或“团契”(fellowship), 把她们说成是“北美洲团契”(the fellowship in North America), 或是其他不符圣经的名称.

image003论到召会(教会), 新约圣经只有两方面, 即那“作为基督身体的召会”(church which is His body, 弗1:23; 指宇宙性/普世性召会), 以及地方召会(local assemblies), 除此以外, 再也没有其他的了(林前10:32). 明白这点能使我们获益良多. 今天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出现许多大组织, 如果我们要将之合理化, 无论它们是属宗教、政治、社会或慈善机构, 我们只能从圣经以外寻找证据来支持.

我们需要根据一致性的解经方式. 我们(在本书的介绍中)已指明, 圣经是神一劳永逸地赐给我们的完整启示, 我们不该把我们的环境读进圣经(即根据我们的环境来强解圣经), 而是用圣经可靠的指南来解释现今的情况. 当我们把神的话敞开在我们面前时, 我们可以这样说, ekklêsia  (召会)一词在新约中有上述两种用法, 没有第三种了. 只有一处例外, 就是 ekklêsia 用来指以色列会众(徒7:38), 也仅有这一处而已, 这点巩固上述的原则. 这个例外的理由也不难找, 因为以色列也是被呼召出来的一群会众, 他们有一个聚集的中心, 并且是为神作见证的赎民(这也是新约召会所具有的特征, 编译者按). 我们希望读者认清以色列和召会是有分别的, 不会将之混为一谈.

以弗所书前三章的崇高属灵真理与基督的身体(宇宙性召会)有关, 是属于地位性(positional)而非实际性(practical)的教训. 我们会更全面看到这点, 尤其是当我们探讨新约的召会及众召会的题目. 我们也将看到, 所有与我们的行为相关的实际性真理, 是与召会有关(林前10:32). 虽然个别信徒应该为神活出美好见证, 而圣经也多方论及敬虔生活的价值, 但整体的见证其实也是地方召会的见证. 倘若我在基督里活出敬虔生活, 我会使我所参与的召会在见证方面增加属灵价值; 倘若我在自己个人的见证上失败, 我会使召会的见证染上污点. 此乃新约的教导, 我们在此强调这事, 为要表明基督的身体和地方召会在新约中是ekklêsia 的两方面, 此外无他.

我们目前还没有尝试为地方召会下定义. 我们会留到下一章才如此行, 要从新约去发现神如何为她下定义. 让我们先探讨“作为基督身体的召会”(宇宙性召会)的伟大属灵真理.

(D)       作为基督身体的召会之肢体

神在这时代有个目的, 与 弗3:11所说的相符, “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 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 神现今正从外邦列国中选取百姓, 归于自己的名下(徒15:14). 圣经再次提醒我们, 这世界是在圣洁之神的定罪谴责之下. 神所注重的, 不是要努力改善这世界(虽说人得救后因生命改变而会间接改善世界, 编译者按), 我们若要按祂旨意生活, 就不该以此为人生目标. 因为这世代会朝向越来越邪恶的方向, 要阻止这一切仿佛用汤匙去停止尼加拉瓜大瀑布的水流. 无论如何, 我们可以与神同工, 去拯救那些愿意真心悔改归向救主的人, 脱离咆哮的罪恶洪流.

image004在这时代中(指召会时代), 一切靠信心与基督相连的人, 都会组成“真召会”的一部分(弗2:21,22). 我们与那位在天上的头(另译“元首”, head; 即主耶稣)生命攸关地紧密相连, 我们在灵意上是祂的身体(弗1:22-23), 而作为同一个身体上的肢体, 我们彼此相连(弗3:6). 这伟大真理在以弗所和歌罗西的书信中得着进一步发展, 且是属灵地位方面而言; 换言之, 上述情形对每个信徒而言永远是真实的, 无论他们的属灵状况如何, 也不管他们主日有无出席聚会. 信徒在基督里的“合一”, 是自然界中任何的合一都无法比拟的. 对主而言, 每个信徒都同样珍贵, 每个都在祂里面同享共同生命, 都同为祂身体上的肢体.

同作肢体的信徒若完全不像基督, 我们那卑劣的心可以背叛我们, 叫我们轻视他们. 但我们必须谨记: 即使我们不能与所有属基督的肢体以集体方式一同生活、同心工作或敬拜, 我们也要永远记得他们都是神所亲爱的, 基督也为他们流出祂的宝血. 即使神的道叫我们确信, 使我们远离任何不按规矩行的人(帖后3:6-8),[7] 我们也必须谨慎, 务要用爱心说诚实话(直译“用爱心讲真理”, 弗4:15). 我们要恳切地渴望和祷告, 为着他们的复原而努力, 同时不要自以为本身比任何属基督的信徒更高一等. 地位上的高傲是严重的罪, 而召会地位上的高傲是更严重的罪.

有三处经文把作基督身体的召会(宇宙性召会)与地方召会的真理连贯起来(弗4:3-6; 林前10:16-22; 12:13). 地方召会是基督身体(宇宙性召会)的表达, 但这不表示前者是后者的缩影(miniature); 正如信徒的婚姻是要表达基督与召会的联合(弗5:23-32), 但前者肯定不是后者的缩影. 在目前的查考中, 我们只要表明“身体的合一”应该也可见于召会的合一中. 我们在主的晚餐同领一饼, 表明我们承认所有真信徒在基督里都合而为一, “我们虽多, 仍是一个饼, 一个身体, 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7).

撒但不能胜过基督所建造的召会(太16:18), 但祂用教派主义(sectarianism)和宗派主义(denominationalism)成功地分裂基督徒的见证. 他不满足于此, 还使尽全力引入嫉妒、纷争和分裂, 来破坏每个召会里的合一. 我们每时每刻都需要听取保罗的劝勉: “用和平彼此联络, 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身体只有一个…”(弗4:3-4). 这里所用的动词(“保守”)意义深长. 我们不能制造圣灵的合一, 因为那是神已完成的工作, “身体只有一个”. 我们能够做的, 是用和平彼此联络, 竭力保守那合一, 就是“凡事谦虚、温柔、忍耐, 用爱心互相宽容”(弗4:2). 透过这样的竭力, 我们实际地表达了神在灵里已完成的工作.

(E)       旧约隐藏的奥秘召会

我们能在旧约中找到聚会的图像和原则, 但找不到召会. 在以弗所书第三章, 保罗详尽阐述召会的大奥秘. 他首先形容召会是隐藏的(弗3:5,9).[8] 虽然召会早已出现在神的意念里, 但在现今时代(召会时代)以前, 却是向人隐藏, 是人所不知的. 弗3:5是圣经给这新约的“奥秘”所下的定义.[9] 这奥秘不是深奥难明的事物, 而是在这之前还未启示的真理, 但如今这“一个身体”(宇宙性召会)的大奥秘已经显明给人, 借着圣灵启示给保罗和其他使徒.

弗3:5的“如今”必须看作非常真实的意义. 虽然旧约有些预言描述以色列为外邦人得福的管道, 但它从未启示有关同一个福音会传给犹太人和外邦人, 两者都得以同为後嗣, 一同成为召会的肢体, 同领召会的福气  —  这一切都成为神展现祂百般智慧的舞台(弗3:6-10).[10] 难怪此章(以弗所书第三章)结束时, 保罗的心灵不禁发出歌颂和赞美: “但愿祂(父神)在召会中, 并在基督耶稣里, 得着荣耀, 直到世世代代, 永永远远. 阿们”(弗3:21).

image005在新约时代(特指召会的初期), 信徒聚集多年, 却不完全明白“一个身体”的真理. 他们没有聚集在“一个身体”的根基上(注: 使徒行传8章以前的召会只由犹太人组成), 因为他们没有领受这方面的启示(即犹太人和外邦人同为一体). 另一方面, 有者错误地将“聚集在一个身体的根基上”这句话解成: 所有在这身体上的肢体, 都自动获得权利去享受一个地方召会的所有特权. 然而, 在基督徒的见证方面, 特权是无法与责任分开的(意即要享有特权, 就要负起责任). 所有真信徒都该处在地方召会里, 这是新约的标准做法. 可惜的是, 由于有些信徒缺乏敬虔的榜样、生活中犯了罪, 或接纳与支持错误的教义, 导致他们不在地方召会里(特指召会的交通里), 纵然他们在基督的身体中, 同样被主所爱.

我们已经表明“一个身体”(宇宙性召会)的真理是何等崇高、何等圣洁! 这该强烈地影响我们对其他信徒的态度. 分别为圣(separation)是圣洁的真理, 但人为的分裂(man-made divisions)往往是撒但的工作.

召会是被基督的丰盛所充满(弗1:23), 而基督是被神一切的丰盛所充满(西2:9; 也参 西1:19).[11] 这是超越我们所能理解的真理. 我们已经脱离死的腐败(弗2:1), 不再处于神的忿怒之下(弗2:3), 并且靠着无比的恩典, 被神带入作为基督身体的召会里, “使基督完整”. 故此, 我们要与保罗一同欢呼道: “深哉, 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罗11:33).[12]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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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研究圣经真理时应该注重的解经原则

很多人认为圣经是可以按照读者各自的喜好和看法来解释的. 他们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来明白圣经. 这样的看法意味着甲的解释和乙的解释, 或其他的解释, 都是一样的好, 没有对错之分. 他们持这观点的理由往往是: “神学家之间都无法一致地赞同”. 但智慧的读者不难看出, 这样的看法和论点正中了撒但的诡计, 叫人有神的话语却不能明白神的旨意. 我们实在需要正确的解经原则, 来帮助我们按着正意分解神的道, 明白神的旨意, 并行在其中.

克劳福德(Norman Crawford)正确说道: “圣经本身提供了‘明白圣经’的钥匙. 我们必须以经解经, 而非靠任何人所自创或添加的解经方案. 仔细查考神的话, 靠着圣灵历代以来的指引, 我们看见一些解经的原则(principles of interpretation), 它们是应该应用在一切经文上的. 这些原则绝非随意武断地套用在圣经的经文上, 而是被圣经用来解释经文的正确方式. 从新约如何解释旧约方面, 我们就有很多例子说明上述原则是正当的.”

这些原则通常被人称为“圣经的释经学”(Biblical Hermeneutics). 其中一些原则对查考召会真理方面特别适用. 我们在下文列出一些与我们所查考的专题有直接应用的“解经法则”(laws of interpretation):

(一)   上下文法则(The Law of Context)

神把祂的话语记载下来, 是用有次序条理和人能明白的语言写成的. 因此, 上下文法则是第一个重要的解经原则, 即解经时必须参考其上下文, 才能作出正确解释, 不可断章取义地解释圣经中任何一节的经文. 实际上, 上下文法则不仅适用于解经, 它也是人们用来明白一切书写文章的基本法则. 新约就是按照上下文法则来解释旧约. 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 譬如: 来2:6-9就是用这法则解释 诗8:4-6; 来10:5-10讲解 诗40:6-8时也是如此.

有者指出新约作者有时引用旧约经文时断章取义, 不遵循上下文的思路. 我们需要指出两点: 第一, 神是圣经的作者, 自然有权更进一步地解释祂自己的话语, 比如在下文“清楚意思法则”中的例子, 神在新约用“童女”一词(希腊文: parthenos {G:3933}, 指未婚处女)解释了童女马利亚怀孕生子一事(旧约引文 赛7:14中的“童女”在希伯来原文是 ‛almâh {H:5959}, 可指未婚的处女或已婚的年轻女子). 总之, 神有主权如何解释祂的话语, 但敬虔的信徒解经时绝不可故意“断章取义”, 除非有圣经清楚的根据.

第二, 有者认为新约作者“断章取义”, 但事实上往往是因为这些人不明白其引文的背景和目的. 有关这方面的课题, 我们请读者阅读凯泽(Walter C. Kaiser, Jr.)所著的《新约中之旧约引据》(The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New). 他在此书中竭力抗衡对新约作者“断章取义”和“灵意化”的种种指控. 他表示若以恰当的解经方法, 人们就不难发现, 新约作者对旧约引文并未作任何寓意化或灵意化的主观解释; 新约作者对旧约引文的解释, 是从早已蕴含在旧约经文的原则中发展出来的.

(二)   相关性法则(The Law of Relevance)

第二个极其重要的法则就是“相关性法则”, 即圣经的教训对我们而言, 都是相关适用的. 那“一次交托圣徒的真道”(犹3)要求我们相信一点: 它被赐下, 为要应用在每个时候(这意味着召会真理是适用于召会时代的每个时期, 第一世纪至今仍然适用). 有人强辩说, 虽然新约教导所有信徒都该受浸, 加入地方召会, 但我们今日仍然可以采用不同标准和方式(例如滴礼、洒水礼等等), 理由是因为今日的信徒已分成不同宗派, 要按照其宗派教条来行事.

image006但问题的关键是: 我们该用的标准是什么? 真信徒只能如此回答: 除了神的道以外, 我们没有其他标准. 保罗对提摩太所说的话解决了这个问题: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 都是有益的;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 预备(完全装备好, perfectly supplied)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因此神的道不仅与我们有关(相关性), 也足以应付每一种情况所需(丰足性), 足以作为信仰、教义、道德和日常生活的指南.

圣经对今日的我们仍然相关适用. 这点在解经时能拯救我们脱离现今基督教世界的混乱(因每个宗派各用自己的标准[或教条]来解经). 我们绝不该试图把我们的环境强套在神的话语上(强解圣经), 或调整圣经来配合我们的处境(曲解圣经), 而是应该每时每刻寻求遵从圣经的教导, 好使我们的做法与圣经的训令相符一致.

(三)   文法的法则(The Law of Grammar)

既然语文是有意思的, 我们必须谨慎, 按照其文法来明白其意义. 圣灵在用字遣词方面是那么的谨慎, 使到保罗在 加3:16-18中帮助我们区别真和假的解释. 他指出 创17:7所用的“子孙”(或作“后裔”, seed)一词在文法上是单数的, 是指“那一个子孙, 指着一个人, 就是基督”(加3:16).

我们感谢神, 兴起不少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学者, 帮助我们更了解用希伯来文写成的旧约, 以及用希腊文写成的新约. 现今已有大量和丰富的原文工具书, 帮助我们明白无误的圣经. 这使我们在阅读那用我们母语翻译而成的圣经译本时, 也能信心满满地表示: 我们拥有神的道!

(四)   区别性法则(The Law of Distinction)

区别性法则与上下文法则有密切关系. 基于有限的篇幅, 我们无法在此详解圣经中各个时代的区别(有关圣经的七大时代, 请参阅刊登在《家信》的一系列文章  —  “时代的真理”). 无论如何, 所有研读圣经的人都不难看出律法与恩典是有区别的. 即使是自称为“圣约神学家”(Covenant Theologians)的学者们都承认这点. 科弗达尔(Miles Coverdale)适切指出, 有几点会大大帮助你明白圣经, 你必须留意: (1) 它说什么? (2) 它为何如此说? (3) 是谁说的? (4) 向谁说的? (5) 用什么语词来说? (6) 在何时说? (7) 在何处说? (8) 目的何在? (9) 在什么环境下说? (10) 它之前和之后发生何事? 对于查考圣经的人, 科弗达尔所言实为智睿之言. 我相信所有人都赞同上述所言.

我们不单需要分辨律法与恩典之别, 还要区别以色列与召会、头一次的复活与第二次的复活、地位性与实际性的真理、救恩与奖赏、宇宙性召会与地方性召会等等. 我们建议读者阅读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所著的《分别在此》(Here’s the Difference), 来明白上述区别, 以便能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五)   清楚意思法则(The Law of Plain Sense)

这条法则对明白圣经方面是很重要的, 即用清楚的经文去解释较不清楚的经文. 千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经文, 去解释其意思清楚明确的经文. 我们应该用圣经中意思明确, 且常重复的字句, 去解释比较困惑难明的经文, 例如 赛7:14的“童女”一字在希伯来原文是 ‛almâh , 可指未婚的处女或已婚的年轻女子, 所以单靠这一节就比较难决定所指的“童女”是哪个意思. 但 太1:23清楚解释 赛7:14的应许. 靠着圣灵的默示, 马太告诉我们它预言童女(virgin; 希腊文parthenos指未婚处女)怀孕生子, 而非一般的年轻少女(young maiden)生子.

再举一例, 林前14:34教导说女人在召会中“不准说话”. 有者把“说话”(希腊原文: laleô {G:2980})解释成“喋喋不休”. 但这字的原文根本没有这个意思. 若按这字的上下文以及它的意思, 这里的“说话”显然是指说方言(林前14:27)或讲道(林前14:29). 简之, 我们应该用清楚的经文来解释较不清楚的经文.

(六)   确实样式法则(The Law of Positive Pattern)

这条法则表明我们不该以圣经中缄默(静默不语, silence)的事作为辩论的根据. 有关召会的做法, 神在新约中给我们确实的样式(意即有“明确实在”的模式, pattern), 是一个完整的蓝图. 若有人以缄默的事来辩论, 便是否认圣经的丰足性.

有者把某些圣经没有提及的做法引进召会中, 为了将之合理化, 就强辩说圣经也没论到聚会该用怎样的椅子、哪一种诗歌本、圣经要怎样包装、建筑物的设计如何等等. 但别忘了, 圣经确实给我们属灵的样式, 来应付召会各种属灵的需要. 圣经提到召会是神的建筑物(林前3:9),[13] 这点教导我们其设计源自于神. 圣经虽没提到诗歌本, 却给予唱诗清楚的指南(林前14:15).[14] 圣经没有论及如何包装圣经, 但清楚教导它在召会中该有崇高的地位(提后3:15-17).

(七)   首次提及法则(The Law of First Mention)

我们应该明白首次提及法则(或简称“首提法则”)的重要性. 有关召会方面, 首次提及宇宙性召会的经文是 太16:18; 而首次提及地方性召会的经文则是 太18:15-20. 这两处经文都出自主耶稣口中, 足见其重要性. 我们可以说按圣经的普遍规则, 首次提及某项真理的经文往往含有那真理的重要元素, 而这要素会随着神在圣经其他地方的启示而得着更进一步的发展.

例如圣经首次提及“爱”, 是在 创22:2 (“你所的以撒”). 那段经文论到亚伯拉罕要把爱子以撒献为燔祭, 这预表将来父神要把爱子主耶稣献在十架祭坛上为赎罪祭. 此乃“爱”的真谛, “…神爱我们, 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首次提及的真理虽无法包含一切与它相关的意义, 但我们可说它是这真理的“胚胎”(embryo), 会在过后随这教义在整本圣经的进程而逐渐发展.

(八)   总体提及法则(The Law of Total Mention)

总体提及法则(简称“总提法则”)与其他解经法则几乎同样重要. 这法则表明某题目在圣经中总共提到多少次, 用了多少篇幅; 一般而言, 当某个题目对神和祂百姓来说是重要的, 圣经就会给予它更大的篇幅. 譬如说, 圣灵只用31节描述宇宙万物的创造(创1:1-31), 却用了38章(出25-31, 35-40; 利1-10, 16-17, 24; 民1-5, 7-9, 18-19, 28-29)来描述在旷野中的会幕和它神圣的事奉(包括各样的献祭和祭物), 因为它们预告主耶稣的身份位格和救赎工作, 而这方面是父神最喜悦、最看重的事. 再举一例, 在前往以马忤斯的路途中, 主耶稣指明“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 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24:44). 主耶稣把律法、先知书和诗篇编织在一起, 指出它们总体提到祂自己; 这也意味着主耶稣乃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主题人物.

image007简言之, 对于具有更大属灵重要性的真理, 圣经往往给它更大的篇幅. 这点是总提及法则的有力证据. 召会真理在圣经中占了很大的篇幅(几乎新约所有书信都含有召会真理), 足证此真理在神心目中的重要性.[15]

(九)   渐进提及法则(The Law of Progressive Mention)

新约圣经显示有些教义是逐渐发展的. 神用此原则, 来逐步启示某项真理, 使人看得越来越清楚, 直到神话语的启示完整结束. 举个例子, 主耶稣在 太7:7开始教导关于祷告, 但此题目在新约圣经逐步发展, 直到新约圣经的末了(约壹5:14-15).

这条法则也可用另一方式来说明. 使徒和先知在初期召会的见证上, 占有重要地位, 但他们的工作是属根基性, 使徒和先知随着时间便过去了. 暂时的证据性恩赐(temporary sign gifts, 如神医、说方言等)在早期书信中占重要地位, 但在后期书信中便不再提及. 长老职分在保罗的早期书信鲜少提到, 但在其后期书信(如提摩太前书)却显得非常重要.[16]


[1]               在使用“人称代名词”(personal pronoun)时, 英文的作者常用“中性”(neuter)的“it”(它), 作为 Church (教会/召会)的代称, 但召会一词在新约圣经的希腊原文中是 ekklêsia {G:1577}, 此词的语法性(gender, 指性别)是阴性(feminine)而非中性(neuter), 并且圣经也用阴性的“新妇”(bride)和“童女”(virgin)等来代表召会(启19:7; 林后11:2), 所以《家信》选择以阴性的“她”(she)作为召会的人称代名词; 若指众多的召会, 则采用“她们”(they).

[2]               《和合本》译作“胜过他”. 这“他”在英文圣经《钦定本》(KJV)译作“it”(它), 但这节的希腊原文是 autês , 按希腊文法是代名词(pronoun), 属于“阴性-第三人称-单数-所有格”(feminine-third person-singular-genitive), 直译是“她”. 若是“it”(中性), 其希腊文应该是 autou ; 若是“他”(阳性), 其希腊文也是 autou . 此外, 召会一词的希腊原文是ekklêsia . 这词的语法性(gender, 指性别)也是阴性(feminine). 基于上述两大原因, 我们在后期的《家信》中一律把召会一词译作“她”.

[3]               上下四方叫做“宇”, 意即所有的空间. 古往今来(过去、现在、将来)叫做“宙”, 意即所有的时间. 故“宇宙性召会”代表一个比“地方性召会”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广的召会, 即从五旬节直到主再来(召会被提)这段时间, 在世界各地凡信主而重生得救的信徒所组成的召会.

[4]               徒9:31: “那时, 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RV: the church [单数]; KJV: the churches [复数] )都得平安, 被建立; 凡事敬畏主, 蒙圣灵的安慰, 人数就增多了.” 请注意: 这节的“教会”一词, 其希腊原文( ekklêsia )根据绝大多数(85%以上)的希腊文本(Greek texts)是个复数词(plural, 注: 这词在一些英文译本如KJVNKJVDarby是个复数词), 指多个召会(即散布在各处的多个召会), 而非一个召会(即由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的各召会联合起来, 成为一个联盟性的召会).

[5]               徒8:3-4: “扫罗却残害教会, 进各人的家, 拉着男女下在监里. 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

[6]               译作复数的英文译本有: a) KJVNKJV (皆译作“the churches”); b) Darby Bible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都译为“the assemblies”), 因这些译本都是根据《多数文本》(Majority Text)类型的希腊文本来翻译. 但一般的现代英文译本都译作单数的“the church” (如NIVNASBRSVNRSVTEV等), 因为这些译本(连同1881年的Revised Version)都是根据《少数文本》(Minority Text)类型的希腊文本来翻译. 相比之下, 《多数文本》比《少数文本》更可靠, 有关这方面的证据, 请参 2015年4-6月份, 第105期《家信》的“护道战场: 识别真伪基督(四): 圣经的经文不可尽信?(下)”之附录三(再思《梵蒂冈抄本》和《西乃抄本》的可靠性)和附录四(再思《多数文本》的价值和可靠性).

[7]               帖后3:6: “弟兄们, 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 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 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 就当远离他.”

[8]               弗3:9: “又使众人都明白, 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

[9]               弗3:5-6: “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 像如今借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 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 借着福音, 得以同为後嗣, 同为一体, 同蒙应许.”

[10]             弗3:9-10: “又使众人都明白, 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 为要借着召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 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11]             西2:9: “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 西1:19: “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

[12]             上文编译自“A Scriptural Definition of the  Church” (Chapter 1), 载 Norman W. Crawford, Gathering Unto His Name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6), 第17-24页.

[13]             林前3:9: “…你们是神所耕种的田地, 所建造的房屋(即建筑物, KJV: God’s building).”

[14]             林前14:15: “这却怎麽样呢? 我要用灵祷告, 也要用悟性祷告; 我要用灵歌唱, 也要用悟性歌唱.”

[15]             值得留意的是, 应用此法则时需要谨慎, 不是说只提及一次或少次的题目都是不重要的; 例如有者说蒙头的真理只出现在 林前11:1-16, 所以不重要. 但持此看法的人忽略了数个事实: (1) 神用了16节来解释蒙头的真理. (2) 这段经文用了强烈的字眼, 如“羞辱自己的头”(4-5节)、“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10节)、“若有人想要辩驳, 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16节). (3) 其他书信没有提及, 因为当时众召会的圣徒都明白, 且遵行蒙头的真理, 所以其他书信中没有需要论及蒙头. (4) 与之相关的“头权真理”是新约书信中常出现的重要题目, 如 西1:18; 2:19 (注: 这两节的“元首”原文是“头”, 所以是论及头权); 弗1:22-23等等.

[16]             上文主要改编自 Norman W. Crawford, Gathering Unto His Name (Glasgow: 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 1986), 第1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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