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归正神学”(三): 圣约神学的危险


编译者注:  近期听到越来越多的人呼吁要学习“归正神学”(Reformed Theology),[1] 主办各种有关“归正神学”的讲座. 我们深信“归正”的精神(指归回圣经, 以圣经为基础)是正确的, 因为基督信仰一切的教导都源自也该建基于真理的道  —  圣经. 然而, “归正神学”是否真的完全归回圣经? 还是参杂了属人的神学体系, 以至于在某方面“强解圣经”? 让我们用客观的态度, 以圣经为基础, 再思“归正神学”.

 

(文接上期)

(B)       归正神学的危险

上期我们已讨论归正神学五方面的危险:

  • 危险一: 它教导说基督只为被拣选之人而死 (与限定的赎罪有关).
  • 危险二: 它教导说重生是发生在信心之前, 即先重生, 后信主 (与完全的败坏有关).
  • 危险三: 它教导说信心是神所赐的礼物.
  • 危险四: 它在信主得救方面加添了其他要求.
  • 危险五: 不按字面意思或正常意义来明白圣经的危险.

 

本期, 我们要讨论另一个危险, 那就是:

 

(B.6)    危险六: 圣约神学的危险

            (B.6.1)   圣约神学的教义

那些在改革宗传统/归正传统(Reformed Tradition)的人一般上信奉或拥抱圣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 这神学体系是在宗教改革后发展出来的. 它以“行为的约”(Covenant of Works)、“恩典的约”(the Covenant of Grace), 和有时包括“救赎的约”(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 来解释神与人之间的所有关系, 从时间的开始直到时间的结束. [编译者注: 有关圣约神学, 请参本文附录一: 圣约神学简介]

对比之下, 支持时代论的人士(或称“时代论者”, dispensationalists)所强调的约, 则是圣经中提到的诸约, 如亚伯拉罕之约(Abrahamic Covenant)、摩西之约(Mosaic Covenant)、大卫之约(Davidic Covenant)和新约(New Covenant)等等.

 

务须留意的是, 归正神学家或圣约神学家教导说, 旧约的以色列人和新约的信徒是同一组人, 召会不过是以色列的延续和继承者. 召会通常被视为包含所有时代的圣徒. 他们教导说召会作为以色列的继承者, 今已吸取和挪用旧约的预言和应许. 按照他们的看法, 神给以色列的应许今已应验在召会身上, 或说这些应许因着以色列的不信而废弃了(不在以色列身上实现, 但参 耶31:31-37). 这种神学体系直接反对时代论(dispensationalism), 因时代论按圣经而清楚区分神给以色列的计划与神给召会的计划(徒15:13-18; 罗11:25-26).

 

(B.6.2)   时代论的教义

新英格兰圣经会议(New England Bible Conference)所立定的明确陈述, 对了解时代论有很大帮助. 它在题为“有关时代论的澄清”(A Clarification Regarding Dispensationalism)一文中写道:

 

当我们按字面意义一致性地解释神的道  —  圣经, 其结果就是产生时代论. 时代论是一贯性地按字面正常意义来解经之结果.

 

时代论中所谓的“时代”(或可译作“治理”, dispensation)是神实行祂的计划中的一个独特阶段或时期. 在这段时期, 一些人或所有人必须以信心回应, 要负起好管家的责任, 去履行神所赐的特别启示(意即执行神所托付在那时代中应尽的管家职责, 参 弗3:2,9; 西1:25; 出34:27-28; 加3:10-12; 提前1:4; 弗1:10等等).

 

我们相信若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我们就必须分辨不同的事, 要认出一些圣经事物的基本区别, 例如: (a) 认出神给以色列的计划是不同于神给召会的计划(徒15:14-17; 罗11:25-27); (b) 两种复活的不同  —  两者之间相隔1千年之久(启20:4-6); (c) 在不同时间发生的各种不同审判(林后5:10; 太25:31-46; 启20:11-15); (d) 律法与恩典之间的区别(约1:17; 罗6:14-15; 7:1-6); (e) 基督在父神右边作召会的大祭司与基督在大卫宝座上作以色列的千年天国之王, 两者其实是不同的(来1:3; 10:12-13; 徒15:16; 路1:32).

 

我们相信召会是一个独特的团体(distinct body), 组成召会的信徒并没在旧约时代出现在地球上, 也不是旧约预言的主题(弗3:1-9; 西1:25-27; 换言之, 旧约时代的预言并没直接提到召会, 而召会在旧约时代是一个隐藏的奥秘). 按照神的计划和时间表, 召会出现在地上的时间是在基督两次来临之间的时期, 始于但以理书的第69个七之后(即使徒行传第2章, 五旬节圣灵降临开始), 直到召会在地上的事工完毕而被提, 即但以理书的第70个七开始之前(但9:24-27). 就在这段间隔时间, 神眷顾外邦人, 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徒15:14-16; 弗3:1-11; 罗11:25). 事实上, 召会就是神呼召出来的一群人(God’s called-out assembly)

 

我们相信神会按字面意义来实现祂给以色列国的诸约和有关国度的应许, 正如先知们所预言的(创12:2-3; 15:18-21; 申30:3-10; 撒下7:4-17; 耶31:31-37; 33:15-26). 我们相信亚伯拉罕之约(创12,15,17)、巴勒斯坦之约(申30)、大卫之约(撒下7)和新约(耶31)是神无条件赐给以色列国的, 而一千年的国度(千禧年国)是包括在上述这些要按字义实现的诸约中的应许之内, 就是神给以色列国民的诸般应许之内(耶31:31-37; 33:14-26; 结36:25-28; 40-48章; 罗11:23-32).

 

换言之, 召会不是“新以色列”(new Israel)或“属灵的以色列”(spiritual Israel), 而是由两组人  —  得救的犹太人和得救的外邦人  —  所组成的“一个新人”(one new man, 弗2:15; 林前10:32). 在新约圣经中, “以色列”、“以色列人”和“犹太人”被用来指在国家民族方面的以色列人(national ethnic Israel). “以色列”一词用来指国家(以色列国), 或整体人民(以色列国民), 或在国中信靠真神的余民. 它从不用来指一般上的召会, 或特指外邦的信徒. 得救的外邦人在现今时代(召会时代)是亚伯拉罕属灵方面的儿子, 因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 亚伯拉罕是所有信靠真神之人的父(罗4:12,16; 加3:7,26,29); 但信主的外邦人并非是以色列人(意即他们不是雅各的子孙). 保罗已在 罗9:4-5谨慎和仔细地定义怎样的人才算是以色列人.

 

我们相信在每一个时代(或作“治理时期”), 神都为着自己伟大的圣名而实行祂不同的计划, 并且在每一个时代, 人总是靠着恩典透过信心来得救(弗2:8; 创15:6; 来11:4-7; 罗4:1-8). 我相信在每一个时代, 神对待人的方式是以神的荣耀为决定性原则和总体目标, 使到每一个时代, 神都向人和天使彰显祂自己的荣耀, 并叫一切至终都赞美祂的荣耀(弗1:6,12,14; 3:21; 罗11:33-36; 16:27; 赛43:7; 提前1:17).

 

若要进一步研究, 请查考“说明不同时代”一文( Shedding Light on Dispensations ). 也推荐读者阅读下列的书: 索尔斯(Renald Showers)所著的It Really Makes a Difference和雷历(Charles Ryrie)所著的Dispensationalism Today.

 

(B.6.3)   但以理书的预言

但以理书9:24-27的预言犹如一把钥匙, 解开一个重要的奥秘, 使我们明白现今时代(召会时代)具有“间隔的性质”(parenthetical nature). 以色列的历史自重建耶路撒冷城直到弥赛亚第二次再临, 间中共有 但9:24-27所预言的70个七(即 70 x 7年 = 490年). 我们知道过了69个七, 受膏者必被剪除(指祂遭受暴力对待而死, violent death), 而我们从启示录和其他圣经的经文得知第70个七是还未发生的未来事件, 代表弥赛亚(耶稣基督)回到地上前的最后七年. 换句话说, 在第69和第70个七之间, 有一个将近2千年的“间隔”(gap)时期, 就在这段时期(或称“召会时代”), 神在建造祂的召会(太16:18)和“眷顾外邦人, 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徒15:14).

 

关于但以理的70个七之预言, 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就是在详细分析神百姓的历史方面  —  “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但9:27)  —  它没有说到关乎现今时代(即我们现在所知已过了将近2千年的历史时期)的任何事件. 当这异常的“间隔”(gap)或“插曲”(或译“插入成分、插入词句、插话”, parenthesis)与但以理那按历史时间顺序的伟大预言(指70个七的预言)结合起来时, 解经者就被逼区别两个历史: (a) 有关以色列那已陈明的历史(490年); (b) 有关召会那未陈明、属于插曲性(parenthetical)的历史(已经过了将近2千年). 显然, 神为以色列制定了一个独特的历史或计划, 同时也为召会制定了一个独特的历史或计划. 这两个计划完美地协调在一起, 却不彼此干扰, 也没有任何部分重叠(即不同时发生). 整个召会时代是落在第69个七结束之后以及第70个七开始之前.

 

(B.6.4)   以色列与召会的重大区别

简之, “时代论者”与“非时代论者”(non-Dispensationalists)是不同的, 因为时代论者承认圣经所清楚分辨的以色列与召会两者间的差别. 下列图表所陈明的差别是根据圣经清楚的教导, 就是当我们按经文中明显、正常的字义来实义解经时所获得的教导. 例如, 当时代论者提出未来在弥赛亚国度(千禧年国)仍然有献动物为祭时, 非时代论者对此看法感到惊讶, 但这正是旧约众先知所预言的事啊! 若要进一步研究此事, 请参 The Millennial Temple of Ezekiel 40-48 by Dr. John Whitcomb (An Exercise in Literal Interpretation) . 在这图表里的“召会”是指由重生得救的信徒所组成的真召会, 并不包括那些只在口头上认信, 但实际上没有神生命的基督徒(约壹5:12; 编译者注: 这样的人其实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以色列与召会之间的比较和对比
以色列 召会
1 以色列是神拣选的国民, 靠着神诸约的应许来维续(申7:6-9). 但在这蒙拣选的国家里, 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得救(罗9:6; 11:28) 召会(宇宙性召会)是被呼召出来的一群信徒, 他们都受洗归入一个身体(林前12:13). 每一个基督身体上的肢体都是得救的, 纵然有许多冒名的基督徒是未得救的(提后2:19).[2]
2 以色列的来源追溯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雅各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父) 召会的来源追溯到五旬节(使徒行传2章), 因就在那日, 信徒首次被置入基督的身体里(林前12:13).
3 在神对以色列人的计划中, 祂的见证人是一国之民(即以色列国民) (赛43:10) 在神对召会的计划中, 祂的见证人是处于万民中(徒1:8)
4 神给以色列人的计划集中在耶路撒冷(太23:37), 并会在灾难(七年灾难)时期和千禧年(千年天国)时期重新集中在耶路撒冷(太24:15-20; 赛2:1-5) 神给召会的计划是从耶路撒冷开始, 并伸展到地极(太24:47; 徒1:8). 召会是与复活之基督认同, 而非任何属地的城市.
5 以色列的盼望和期待是属地的, 集中在弥赛亚国的设立, 就是众先知所预言的(耶23:5-8; 赛2:1-5; 11:1-16) 召会的盼望和期待是属天的, 集中在基督荣耀的显现, 来接祂的子民归回天家(约 14:1-3; 腓3:20-21; 西 3:1-4; 帖前4:13-18)
6 神已在旧约圣经中启示有关祂给以色列的目的和计划 神没有在旧约圣经中启示有关祂给召会的目的和计划, 而是借着新约的众使徒和众先知启示这点(弗3:5)
7 按照 但9:24所表明的以色列历史(70个七, 或等于490年)是包含献动物为祭. 490年的最后1个七, 即将来的七年灾难的前3年半也包含献动物为祭(但9:27). 以色列在千禧年的敬拜也包含献动物为祭(结43:27). 召会的历史没有包含献动物为祭. 基督徒以守主的晚餐来记念弥赛亚的献祭.
8 按照 但9:24所表明的以色列历史(即490年, 包括七年灾难时期)是包含在耶路撒冷的圣殿. 同样的事也会发生在千禧年里(结40-48章) 在召会时代的大部分时间, 耶路撒冷没有犹太人的圣殿. 在这个时代, 神在信徒身上(个人和整体信徒身上)彰显祂的荣耀, 以他们作为祂的圣殿(林前3:16; 6:19-20; 弗2:21-22). 神的圣灵内住信徒身上来成就此事.
9 按照 但9:24所表明的以色列历史(即490年)是包含亚伦家族的祭司职任, 也只有亚伦后代可作祭司. 千禧年时也采纳相同原则, 即撒督的后代作祭司(撒督也是亚伦的后代),[3] 在圣殿中事奉神(结40:46; 43:19; 44:15) 在召会时代, 所有真信徒都是祭司, 有资格献上属灵的祭物给主(来13:15; 彼前2:9; 启1:6). 以色列有一个祭司团(即亚伦家族的祭司团, priesthood), 而召会本身就是祭司团.
10 按照 但9:24所表明的以色列历史(即490年)会因弥赛亚回到地上设立天国而告终止(编译者注: 但9:24所谓的“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 并膏至圣者”是指千禧年的天国时代所要发生的事情. 换言之, 过了490年后就要设立天国) 召会历史会因召会被提而终止, 就是当“外邦人的日期”满足的时候(帖前4:13-18; 罗11:25)
11 按照 但9:24所表明的以色列历史(即490年, 包括七年的灾难时期), 世上所有人分成两大类(bipartite): 犹太人和外邦人. 在千禧年国里, 那些有血肉之体的人也是分成这两大类(犹太人和外邦人). 在召会时代, 即从五旬节开始直到召会被提, 世上所有人分成三大类(tripartite): 犹太人、外邦人和神的召会(林前10:32). 召会是由得救的犹太人和得救的外邦人所组成, 两者在同一个身体上合而为一(弗2:15; 3:6)
12 按照以色列的历史, 从西乃山(律法时代的开始, 出20)直到千禧年的天国时代, 以色列在世上的角色有优先(居前)的特征(PRIORITY)  —  作为神所拣选的百姓, 他们有领导的角色(参 申4:6-8; 赛43:10; 太10:5-6; 亚8:23) 在召会时代, 召会在世上所扮演的角色有平等的特征(EQUALITY)  —  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的身体上合而为一, 为复活的基督同作见证(西3:11; 加3:28)
13 犹太男人要受割礼, 作为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 信主的犹太人也是如此, 在心中受割礼(耶4:4)[4] 召会时代的信徒是受内在的割礼, 而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西2:11; 腓3:3). 肉身上的割礼已不再需要了.
14 以色列是以摩西的律法作为生活的法则 召会是以“新造的人”作为生活的法则(加6:15-16). 请参“信徒的生活法则是什么?” ( What is the Believer’s Rule of Life? )
15 不信主的犹太人在肉身方面是亚伯拉罕的后代, 但在属灵方面却是魔鬼的后代(约8:37-44) 在基督里的每个信徒(即召会的每个真肢体, 不管是犹太人或外邦人)是亚伯拉罕的儿子, 也是神的儿子(罗4:11-12; 加3:26-29). 这样的陈述并不表示在召会时代的信徒是以色列人(参  The Use of the Term “Israel” in the N.T. )
16 以色列必须守安息日(出20:8). 守安息日一事也将在(七年)灾难和千禧年的时期发生(太24:20; 结46:1,3) 召会必须殷勤和竭力进入神的安息(来4:9-11). (编译者注: 请留意 来4:1-11的五种安息)[5]
17 要成为犹太国民是靠肉身的出生, 或成为“改教者”(proselyte , 指改信或皈依犹太教的人) 要成为召会的一份子是靠新生(重生), 透过圣灵的洗(从一位圣灵受浸, 归入一个身体)来成就(林前12:13)
18 在五旬节以前、在七年灾难时期和在基督作王的千年国度里信主的犹太人, 都不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不属于召会的一份子) 从五旬节直到召会被提这段时期, 凡是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属于召会的一份子)
19 以色列敬拜的地方集中在耶路撒冷(但6:10; 约4:20), 这样的情况同样会在七年灾难时期(但9:27)和千禧年国度(赛2:1-5)中发生 召会敬拜的地方是“无论在那里, 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太18:20; 约4:21-24). 基督在祂的众召会当中(启1:13,20)
20 以色列有如耶和华的妻子, 但常是不忠的妻子(参 何3:1-5) 召会是基督所爱的新妇(林后11:2; 启19:7-8), 虽然有时不忠, 但至终必成为无玷污, 没有瑕疵(弗5:27)

 

上列图表清楚证明以色列与召会是有显著的区别, 属于神所定的两个不同计划, 绝不可混为一谈. 简而言之, 召会并没有取代以色列.  这两大不同计划都有各自的历史, 也必各按神的时间表进行, 成就神给她们的不同应许.[6] [编译者注: 有关“召会取代以色列”这一看法所带来的恶果, 请参本文附录二: 圣约神学的危险]

 

(文接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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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圣约神学简介

 

Charles Hodge

“圣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 或称“立约神学、盟约神学”)是由改革宗神学(Reformed Theology)的系统神学里撷取而来, 尤其在16及17世纪德国与荷兰的清教徒中最为著名. 圣约神学的中心是: 注重工作之约(Covenant of Works)、救赎之约(Covenant of Redemption)和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 所有的时代、所有的人、所有的救恩, 都是依据这三个约. 在美国, 圣约神学是由长老会神学家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及其子亚历山大·贺智(Archibald Alexander Hodge)与伯阔福(Louis Berkhof)极力推介而普及. 许多改革宗的神学院及改革宗信徒都持这观点. “圣约神学”主要将“约”分成三方面:

 

工作之约

  • 对象: 神与亚当之间
  • 何时: 堕落之前
  • 契约: 人若完全遵守祂的命令, 神应许人(借亚当人类的始祖)永生与福气; 若不遵守祂的命令, 则灵性必然死亡. 生命树与分别善恶树是立约的标记.
  • 人类失败的结果: 灵性的死、永远的死. 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 结果人与生俱来就受罪的辖制. 人们留在工作之约里, 只有等审判; 除非他凭信心来到恩典之约里.

 

救赎之约

  • 对象: 神与基督之间
  • 何时: 从永远到永远
  • 契约: 知道人必会堕落. 基督同意道成肉身来到人间, 活出完全的生命. 祂舍命为世人的罪而牺牲. 圣父同意凡凭信心接受祂的, 都可获得救恩.
  • 基督顺服的结果: 提供救恩. 基督成为得救之人的元首及世人的救主.

 

恩典之约

  • 对象: 神与人之间(尤其指蒙拣选的).
  • 何时: 自从人堕落后就需要在恩典之约里.
  • 契约: 神应许永生与福气, 以恩典为依据, 给凡相信基督者(祂是教会的元首). 有人认为“恩典之约”是无条件之约, 即是无条件, 就无功劳可言了.
  • 结果: 历世历代神所拣选的人, 依据恩典借着信心都获得救恩.[7]

 

邵叶尔(M. James Sawyer)指出, 由慈运理(Ulrich Zwingli, 1498-1531)开始, 盟约(圣约)的概念一直是改革宗神学里非明文的默信, 但直到1600年代中期才得到发展. 德国清教徒兼神学家科克由(Johannes Cocceius, 1603-1669)发展了盟约(圣约)的概念, 强调神与人的关系是以盟约为主, 先是神在乐园时设立的工作之约, 后是人堕落后, 神赐下的恩典之约(人凭信心便可领受). 稍后, 改革宗传统中有人采纳了救赎之约的观念(圣父与圣子之间永恒的盟约). 救赎之约重新强调伯撒(Theodore Beza, 1519-1605)所建立的教义, 高举神至高主权极端的角色, 却推翻了科克由的原意(注: 科克由的原意是不要过度高举神的主权, 以致使人犹如一颗棋子). 简言之, 圣约神学(或称盟约神学)已经成为改革宗传统的同义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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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圣约神学的危险

 

论到“圣约神学”或“盟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 殷保罗(Paul P. Enns)一针见血地写道: “此约最大的弱点, 是过于简化. 它只陈述了神与人关系上的相似点, 而未能道出这种关系上重要的不同点.”[9] 殷保罗正确指出, 恩典之约是包括从亚当开始, 至世代的末期; 但圣约神学未能在这段漫长的时期中, 把不同的约和受约者加以区别, 结果把论及以色列的经文(例如: 结36:25-28), 用在召会身上(即用召会取代以色列, 也把一切本是给予以色列的应许, 应用在召会身上). 针对这点, 殷保罗评述道: “圣约神学家还需在这些方面作出合理的区分.”[10]

 

把召会(教会)当作以色列来看待有何不妥呢? 第一个危险是导致灵意解经或寓意解经. 圣约神学试图把神给以色列的应许(如把迦南地[即现今巴勒斯坦地]赐给以色列, 并在地上建立一千年的千禧年国)套用在召会身上. 但由于不合实况, 只好用灵意解经把这些应许给“灵意化”(allegorize, 寓言化, 即寓意解经), 结果产生“无千禧年论(Amillennialism). 无千禧年派认为, 神的国度就是现今召会的时代, 世代结束后, 永世就开始, 中间不用有一个“千禧年”. 基于这个理由, 无千禧年派提出一个字眼, “实现的千禧年”(realized millennialism), 来说明他们并不否定千禧年, 不过是相信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实现了.[11] 如马有藻所指出的, 按照“无千禧年派”的看法, “千禧年”一词只是象征意义, 没有千禧年国在地上这一回事. 千禧年是指天国在人心, 是今天的情况, 如天国便是教会, 主回来后便引进永远国度.[12]

接下来的危险是引进犹太教的律法主义. 当人把召会当作以色列来看待时, 就会大量地把神给以色列的律法和条例套用在召会身上. 这点影响深远, 导致不少改革家强调召会要像旧约的以色列国一样, 有权治死他们所谓的“背道者”或“传异端者”. 针对此事, 我们请读者细心阅读“我们是否应该回到宗教改革?”(Should We Go Back to the Reformation?)一文中有关“加尔文的偏狭不容”(Calvin’s Intolerance), 全文如下:

 

查考西班牙的宗教法庭(另译“异端裁判所”, Spanish Inquisition), 我们知道罗马天主教绝不容忍, 并逼迫任何对天主教的教义(Catholic dogma)持不同看法之人. 改革者们(Reformers)脱离罗马天主教. 但可悲的是, 加尔文(John Calvin)和其他一些改革者也不容忍那些对他们的教义立场持不同看法的人, 甚至处死他们! 这是何等可耻的事!

 

以下节录教会历史学家菲利普·沙夫(Philip Schaff)在《基督徒教会的历史》(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vol. 8, “Protestant Intolerance”, 第700-800页)所说的话:

 

改革者们从他们的母会(mother Church, 指罗马天主教会)继承了逼迫的教义, 当他们手握大权时就实践它. 他们以“偏狭不容”对付“偏狭不容”. 虽然他们的手法在程度上与他们的对手不同, 但在原则上是一样的, 同样是偏狭不容! 他们摧毁了罗马教的暴政(tyranny of popery), 开路给宗教自由的发展; 他们为自己争取自由, 却否定别人的自由. 在德国和瑞士的更正教政府在他们管辖权的范围内, 尽量削减罗马天主教徒一切有关宗教和国民的权利, 将他们的教堂、修道院和其他产业占为己有. 他们驱逐、监禁、淹死、斩首、吊死和焚烧“重洗派信徒”(Anabaptists)、“反三位一体论者”(Antitrinitarians)、 “史文克斐派信徒”(Schwenkfeldians, 或作Schwenkfelders)及其他异己之人.

 

上述偏狭不容的最好例子, 是处死传异教者塞尔维特(Michael Servetus, 1511-1553). 菲利普·沙夫用了86页来描述此人  —  他的教义、受审和处死(第8册). 塞尔维特逃到日内瓦时, 被加尔文逮捕、审判, 最终被烧死. 在此事上大力支持他的其他改革者包括伯撒(Beza), 甚至以温和亲切而闻名的墨兰顿(Melanchthon)也支持他.[13]

这些改革者对错误教义的憎恶, 是值得赞许的(参 启2:15), 可是他们偏狭不容、酷刑逼迫, 甚至处死那些提倡错误教义之人, 这是我们要强烈谴责的. 惠特科姆博士(Dr. John Whitcomb)提出以下圣经的观点: “我们坚持说, 在召会时代里, 没有任何一个人应该为着他们所持的属灵或神学错误而被处死. 与此同时, 对于教义性的错误, 我们不敢轻率而忽视其严重性, 我们应该谨慎执行有关分别为圣和召会纪律管教的新约圣经原则(参 林前5:11-13).” 麦敬道(C. H. Mackintosh)如此评述道:

 

塞尔维特在1553年因着(错误的)神学看法而被烧死. 这是很不符合基督信仰的行动! 它使宗教改革和那些支持烧死塞尔维特的改革者留下一个可怕的污点. 诚然, 塞尔维特的看法是致命的基要错误  —  他持亚流的异端(Arian heresy), 亵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可是因着他持守错误教义而烧死他, 或烧死任何持守错误教义之人, 是犯了违反福音精神、特质及原则的滔天大罪, 是没有辨明犹太教与基督信仰的重要区别. 此乃极其糟透、应受谴责的无知结果. (参 C. H. Mackintosh, Notes on the Book of Deuteronomy, Volume II, 第162页之脚注)

 

显然, 在千禧年的时代, 天国之王(主耶稣基督)不会允许任何假宗教或教义上的偏离背道, 全世界将会联合在真神的敬拜中. 不过, 有个事实与许多改革宗神学家的教导相违, 那就是  —  我们还没有在天国时代里(天国时代要等到七年灾难结束, 基督降临设立天国之后才开始, 编译者按).[14]

 


 

[1]               “归正神学”的英文本是“Reformed Theology”, 译为“改革宗神学”比较贴切. 但在华人加尔文主义者中, 有些人将英文的Reformed Theology译作“归正神学”. 最常用“归正神学”这一词的, 当首推多年前闻名于东南亚一带、台湾甚至中国的印尼牧师唐崇荣. 随着他讲道的光碟和书籍之广传, “归正神学”一词比“改革宗神学”更广为人知. 本文多采纳众所熟悉的“归正神学”. 但切记, 本文所谓的“归正神学”即所谓的“改革宗神学”.

[2]               这些冒名基督徒并没得救, 但可能出现在所谓的“教会”(地方性教会)或任何“教会团体”中. 他们不属宇宙性召会的一份子, 因为只有真正信主得救的人才被加入宇宙性的教会, 正如 林前12:13所说: “都从一位圣灵受洗, 成了一个身体”(原文直译: 归入一个身体).

[3]               结40:46: “那朝北的屋子是为看守祭坛的祭司. 这些祭司是利未人中撒督的子孙, 近前来事奉耶和华的.”

[4]               耶4:4: “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 你们当自行割礼, 归耶和华, 将心里的污秽除掉; 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 如火著起, 甚至无人能以熄灭.”

[5]               来4:1-11有五种安息(召会或基督徒要进入的是最后三种): (1) 神创造世界万物后的安息(来4:3-4; 但因着罪受到破坏和终止, 所以神一直不停地工作, 约5:17); (2)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安息(来4:5-8; 但人因不信而无法进入安息). 来4:9-11则论到新约信徒应当进入的安息, 马唐纳(W. MacDonald)和魏斯比(Wiersbe)皆指出, 它可分成三方面: (1) 良心或救恩方面的安息(太11:28); (2) 事奉或生活方面的安息(太11:29); (3) 永恒天家的安息(此乃其他一切的安息所预表, 或是先尝的).

[6]               上文编译自 乔治·泽勒(George Zeller)所著的“The Danger of Covenant Theology”(圣约神学的危险);   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doctrine/danger10.htm

[7]               郑国治著, 《神哲学与信仰简明手册》(柔佛: 人人书楼, 2008年), 第120-121页.

[8]               邵叶尔著, 杨长慧译, 《神学求生指南》(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09年), 第260页.

[9]               其相似点如: 每个时代都有“人的失败”、“神的审判”、“神的恩典”等等; 不同点如: 人在不同时代有不同责任(如律法时代禁止以色列人吃猪肉兔肉[利11:6-7]; 但恩典时代则无这方面的禁忌[提前4:4] ), 并且领受圣约的对象也不同(有时是以色列人, 有时是教会信徒).

[10]             殷保罗著, 《慕迪神学手册》(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3年五版), 第493页.

[11]             同上引, 第367页.

[12]             马有藻著, 《将来必成的启示  —  末世神学概要》(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2年), 第54页.

[13]             有者指出加尔文不该为塞尔维特被烧死一事负责, 因为当时判决塞尔维特的权力不在加尔文手里, 而完全在“日内瓦小议会”手里, 并且加尔文也是唯一请求对塞尔维特不使用火刑处死的人. 无论如何, 加尔文确实在塞尔维特的死上有份, 因为他要求议会逮捕塞尔维特, 他也起诉塞尔维特, 并在小议会进行了多次的辩论, 证明此人的异端威胁基督的教会. 虽然在真正判决时,  加尔文没有参加, 但他确实是同意处死塞尔维特, 尽管他反对使用火刑. 加尔文也曾写过一本小册子, 称塞尔维特为“那个自取灭亡的…异端分子”, 并为自己处死他而辩护. http://www.godoor.com/article/list.asp?id=1309 .

[14]http://www.middletownbiblechurch.org/reformed/backto.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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