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68: 主耶稣被捕之后, 直到祂被钉十架之前, 共经过多少次的审判 ??


解答:   主耶稣被捕后, 总共面对七次的审判或审讯. 在审讯时, 祂多次遭人为难, 甚至责打. 洪鼎翀在《圣经中的矛盾》(第二集)中指出这七轮的审讯. 我们先从主在客西马尼园被捕谈起.

起初, 众祭司、祭司长和大祭司、文士和民间的众长老, 还包括法利赛、撒都该两教派的领袖们, 早就想要除掉主耶稣, 只是苦无良策, 使不出任何花样和诡计来. 当他们正绞尽脑汁, 想要突破瓶颈的时刻, 突然知道主耶稣有个贴身门徒, 名叫犹大的, 肯出卖主耶稣. 真是令他们喜出望外.

圣经记述这方面的事, “那时, 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 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 杀祂”(太26:3-4). 路加也述说此事: “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 是因他们惧怕百姓. 这时, 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 他(犹大)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 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 他们欢喜, 就约定给他银子. 他应允了, 就找机会, 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路22:2-6).

他们早已有所计划, 事先从四面八方马上秘密调度帮手. 到了那夜, 当主耶稣惯常去到客西马园尼祷告后, 一大队的人涌入客西马尼园,[1] 借着犹大与主耶稣亲嘴为暗号, 把主耶稣捆绑起来, 带去审讯. 洪鼎翀指出, 这七轮的审讯如下:

(一)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亚那(Annas)的居所: 时间约在半夜/午夜过后 (18:12-24)

众人把主耶稣捆绑后, 先是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亚那(Annas)那里. 约翰福音18:12-14很清楚地记载这件事:

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

12节: 那队兵和千夫长, 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 把祂捆绑了,

13节: 先带到亚那面前, 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

14节: 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亚那作了一个简单的盘问, 就把主耶稣带到该亚法(Caiaphas)那里. 他们为何要把主耶稣带到亚那的住所呢? 原来, 在那一段期间, 亚那和该亚法都是大祭司, 就如 路3:2所记载: “亚那和该亚法作大祭司. 那时, 撒迦利亚的儿子约翰在旷野里, 神的话临到他.” 召会建立的初期, 使徒们被抓时, 使徒行传也提到亚那是大祭司, “又有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约翰、亚力山大, 并大祭司的亲族都在那里”(徒4:6). 换言之, 当主耶稣被捉拿时, 亚那与该亚法同作大祭司(路3:2), 所以亚那是以大祭司的身份来盘问主耶稣的. 约翰福音18章继续记载:

19节: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祂的教训盘问他,

21节:  你为什么问我呢? 可以问那听见的人, 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 我所说的, 他们都知道.

22节:  耶稣说了这话, 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 说: “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23节:  耶稣说: “我若说的不是, 你可以指证那不是; 我若说的是, 你为什么打我呢?”

24节: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 仍是捆着解去的.

当大祭司亚那盘问主耶稣时, 亚那的差役因不满主耶稣的答复而用手掌打了主耶稣. “对犹太人而言, 打耳光是破坏神形像的行为, 所以几乎被视为禁忌. 从中可以看出主耶稣挨耳光是受了多么大的侮辱. 可能本节与 约19:3、可14:65 (注: 这两节记载主耶稣被人用手掌打)成就了 赛50:6的预言.”[2] (引自《精读本圣经注释》)

(二)在大祭司该亚法的行宫: 时间约在半夜1点到3点左右 (26:57-75)

根据四福音的记载, 众人把主耶稣捆绑, 从亚那的住所带往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 有圣经学者认为, 亚那的住所可能就在大祭司行宫的范围内. 亚那是在这一边, 该亚法则在另一边. 再不然, 亚那的住所可能就在该亚法的隔邻或不远之处. 马太福音26:57记述: “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 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可14:53补充说“众祭司长”也聚在那里. 约翰和彼得也远远的跟在押送队伍后面(路22:54).

大祭司同他一伙的人想借助假见证推波助澜, 来定主耶稣的罪; 不过他们功亏一篑, 找不到一丁点的把柄. 最后只能以主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这句话, 指他说了僭妄的话来定祂的死罪(太26:57-68).

圣经特别记载这段审讯的时间, 因为在这段时间里, 发生了“彼得三次不认主”的事件. 四本福音书记载说当时有“鸡叫”(太26:74-75; 可14:72; 路22:61; 约13:38). “鸡叫”这一件事可能表示有真的鸡在啼叫, 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不是真的有鸡在啼叫, 而是指“报更时间”. 苏佐扬和洪鼎翀皆指出, “鸡叫”是指由深夜12点开始, 到凌晨3点这一段时间. 马可福音13:35: “所以, 你们要警醒; 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 或晚上, 或半夜, 或鸡叫, 或早晨”. 家主何时回来? 主耶稣说: “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 原来当时罗马人, 把晚上分为四更:

  1. 从傍晚6时起到晚上9时, 称为“晚上”;
  2. 从晚上9时起到午夜12时, 称为“半夜”;
  3. 从午夜12时起到凌晨3时, 称为“鸡叫”;
  4. 从凌晨3时起到早上6时, 称为“早晨”.[3]

所以是在凌晨三时之前, 他们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府里羞辱主耶稣. 当时的情形记载于马太福音26章, “他们就吐唾沫在祂脸上, 用拳头打祂; 也有用手掌打祂的, 说: ‘基督啊! 你是先知, 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太26:67-68). 他们折磨主耶稣之后, 约在凌晨3时过后, 把主耶稣带到公会去, 接受另一轮不公的审判.

(三)在犹太的公会里: 时间约在半夜3点到6点之间 (22:66-71)

犹太人的最高公会(希腊文: sunedrion {G:4892}; Jewish Great Sanhedrim Council)是犹太教最高的行政执行中心, 有71位成员, 其中包括: 大祭司、民间的长老、法利赛教派的领袖, 和撒都该教派的领袖. 向来, 最高公会大多由撒都该教派掌控. 那夜, 他们把主耶稣带到公会那里的时间是几点呢? 路22:66称说是“天一亮”  —  “天一亮, 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 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

那时正是一年里最热闹的节期  —  逾越节. 许多犹太人从各地来到耶路撒冷城. 期间, 耶路撒冷街灯彻夜通明. 有刚抵达的, 也有来了数日的. 难得一年没见过几次面的亲友, 即兴在街头道旁问暖寒暄. 总之, 过节(指逾越节)的气氛非常热闹. 洪鼎翀写道: “以罗马人对时间的计算法, 耶路撒冷进入冬末初春时, 虽然天气还冷(彼得曾与众人在当晚因天气冷而烤火取暖, 约18:18), 凌晨三、四点后左右, 天色已发出微光了! 在一个夏季, 笔者到中国长江以北的地方, 早晨四点半钟大致上天色已大亮了, 就像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早上六、七点一样. 所以大陆有‘中国的早晨五点钟, 传来了祈祷声…’这首著名的诗歌, 因为那里早晨五点钟就已经天亮了. 到了东北, 如内蒙、吉林省一带, 四点钟就已经天很亮了.”

洪鼎翀继续解释说: “第66节所说的天一亮, ‘天’是hêmera {G:2250}… 这个字是从 hêmai …的字根而来, 有‘驯良’、‘温和’、‘曙光’、‘白昼’等的意义在内. 也就是说, 刚出现一点点微弱的曙光, 并在星星的光辉和灯光的衬托底下, 民间的众长老、祭司长和文士们都聚集在会堂里商议. 他们以自己的标准和凭空的想象, 无情地大施审判. 最后, 他们判定主耶稣死罪. 罗马人统治犹太地后, 犹太的最高公会不再拥有直接执行死刑的权柄, 必须经由巡抚定案后才能执行. 于是犹太最高公会就把主耶稣移交至巡抚彼拉多处理.”[4]

Pontius Pilate

(四)在巡抚彼拉多的大殿: 时间可能在早上6点左右 (27:1-2; 23:1-7)

马太福音27:1-2记载: “到了早晨, 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就把他捆绑, 解去, 交给巡抚彼拉多.” 主耶稣被带到犹太省的巡抚彼拉多那里. 彼拉多反复审查多遍, 查不出主耶稣犯了任何的罪, 所以想要释放祂. 按照犹太人的律法, 审讯是不能在晚间或节期间进行的, 即便是在平日白天里进行, 也必须将定案隔一天才能宣布. 巡抚彼拉多认为, 这些犹太领袖已经越过了他们律法的范围, 只为了煽动群众, 达到一己的利益. 纵然彼拉多有意释放主耶稣, 无奈群众涌起反对, 定意要将主耶稣钉十字架, 声称如果巡抚彼拉多释放了主耶稣, 就是对凯撒不忠. 且看路加福音23章的记述:

4节:    彼拉多对祭司长和众人说: “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

5节:    但他们越发极力的说: “祂煽惑百姓, 在犹太遍地传道, 从加利利起, 直到这里了.”

6节:    彼拉多一听见, 就问: “这人是加利利人吗?”

7节:    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 就把祂送到希律那里去. 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在这种骑虎难下的情况, 巡抚彼拉多听说主耶稣是加利利人, 而加利利是归希律管辖的, 那时希律正好在耶路撒冷, 准备过逾越节, 于是顺水推舟, 把主耶稣送到希律那里(路23:4-7).

(五)在希律度假的行宫: 时间可能在早上7点左右 (23:7-12)

此案原本在彼拉多那里就可以定案了, 但他左右为难, 所以当他晓得主耶稣是加利利人时, 就决定把事件推给希律(希律安提帕)处理.[5] 那时, 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在这件事上, 我们可以看见神在调度一切, 不然彼拉多把主耶稣解递到加利利去, 便需要更长的时间, 在预言的应验上, 主耶稣就无法成为逾越节被杀的羔羊了(林前5:7),[6] 此事足见神在掌控一切, 使祂在圣经中的预言逐一得以应验(赛53:7). 路加福音23章这样记载:

Herod Antipas

8节:    希律看见耶稣, 就很欢喜; 因为听见过祂的事, 久已想要见祂, 并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迹.

9节:    于是问祂许多的话; 耶稣却一言不答.

10节:  祭司长和文士都站着, 极力的告祂.

11节: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 戏弄祂, 给祂穿上华丽衣服, 把祂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12节:  从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 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希律在审理后, 没发现主耶稣有什么该死的罪, 只是藐视祂在审讯过程中不合作, 一言不答, 便任由兵丁戏弄主耶稣, 过后把祂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六)在巡抚彼拉多的大殿: 时间约在早上7点半左右 (23:11-25; 27:19-26)

主耶稣被送回彼拉多那里, 彼拉多集合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 第三次还是查不出主耶稣有什么罪来, 于是对他们说: “…祂没有做什么该死的事. 故此, 我要责打祂, 把祂释放了.” 众人不肯, 齐声高喊: “除掉这个人! 释放巴拉巴给我们”(路23:12-18).

让我们仔细探讨这段审讯中所发生的一些事. 首先是主耶稣先被戏弄和鞭打, 戴着荆棘冠冕, 穿着紫袍, 然后被带到众人面前受审. 约翰福音19章记载:

1节:    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

2节:    兵丁用荆棘编做冠冕戴在祂头上, 给祂穿上紫袍,

3节:    又挨近祂, 说: “恭喜, 犹太人的王啊!” 他们就用手掌打祂.

4节:    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 “我带祂出来见你们, 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

5节:    耶稣出来, 戴着荆棘冠冕, 穿着紫袍. 彼拉多对他们说: “你们看这个人!”

6节:    祭司长和差役看见祂, 就喊着说: “钉祂十字架! 钉祂十字架!” 彼拉多说: “你们自己把祂钉十字架吧! 我查不出祂有什么罪来.”

马太福音27:19-25对此有更详细的记载. “按罗马法律规定, 被控者如果不为自己辩护, 应该给他三次机会, 使他有机会改变心意, 为自己辩护, 然后才可以宣判. 如果被控者一直不为自己辩护, 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立” (引自《信望爱注释》).[7] 由于主耶稣不回答所有控告, 巡抚彼拉多感到很希奇(太27:12-14). 彼拉多知道控告主耶稣之人的动机是出于嫉妒(太27:18), 并且三次查不出主耶稣有什么罪来(路23:22), 所以想利用节期释放囚犯的惯例来释放主耶稣. 此外, 巡抚夫人也叫人告诉彼拉多不要参与“陷害”主耶稣的事(太27:19; “你一点不可管”意即要彼拉多撤销犹太人一切凭空捏造的罪名).

尽管如此, 彼拉多最终被犹太百姓的呐喊声所胜(路23:23),[8] 在群众压力下屈服了. 他当众“洗手”(太27:24), 表明自己与主耶稣的死无关, 百姓应该承担“流这义人的血”之罪. 然后, 他顺从百姓的要求, 释放“在城里作乱杀人, 下在监里”的巴拉巴(路23:19),[9] 把无辜的主耶稣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太27:26).

(七)在厄巴大(铺华石处)受士兵的鞭打和戏弄: 时间约在早上8点左右 (27:26-31)

这轮的审讯严格来说不是审讯, 而是属于鞭打和戏弄. 马太福音27:26-31记载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件.

26节: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把耶稣鞭打了, 交给人钉十字架.

27节: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 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祂那里.

28节:  他们给祂脱了衣服, 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29节:  用荆棘编做冠冕, 戴在祂头上, 拿一根苇子放在祂右手里, 跪在祂面前, 戏弄祂, 说: “恭喜, 犹太人的王啊!”

30节:  又吐唾沫在祂脸上, 拿苇子打祂的头.

31节:  戏弄完了, 就给祂脱了袍子, 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 带祂出去, 要钉十字架.

马可福音15:15-20也有相同的记载, 只不过 可15:17记述“他们给祂穿上紫袍”. 到底兵丁给主耶稣穿的是朱红色袍子(太27:28), 还是紫色袍子? 洪鼎翀解释道: “兵丁给主耶稣穿的袍子, 是一件罗马士兵的战袍. 颖新的战袍, 该是亮丽的朱红色的. 只是兵丁给主耶稣穿的是一件旧袍子, 早已褪色不堪, 变为紫色了. 他们有心戏弄、诬蔑主耶稣, 就随便从兵库里取来这件褪了色的战袍.”[10]

太27:26提到主耶稣被“鞭打”. 此鞭打并非我们现今比较人道的鞭打. 《信望爱注释》如此解释“鞭打”: “这是用一种九尾皮鞭来鞭打人的刑罚, 这种鞭子尖端藏着铁块, 被鞭打的人会皮开肉烂. 因为鞭打的刑罚过度残酷, 所以罗马政府下令凡是罗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 约瑟夫(Josephus, 第一世纪犹太历史学家)的《犹太古史》记载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变成酱状, 骨头毕露, 死状恐怖. 如其他福音书所记载, 彼拉多之前就已经鞭打过耶稣(约19:1), 那这一次的鞭打应该是第二次的鞭打, 是属于死刑过程的一部分.”

洪鼎翀正确地写道: “主耶稣经过了一夜疲惫的审讯, 早晨被兵丁用有鈎的铁鞭, 共抽打了39下, 头上还戴上荆棘冠冕, 皮裂血崩, 背部几乎没一片肉是完整的, (肯定)大量失血. 圣经告诉我们, 因主耶稣受的鞭伤, 我们得了医治. 神定意把祂压伤, 背负我们的软弱, 使祂成为咒诅, 我们得祝福(福气).” (也参 彼前2:24)

洪鼎翀继续指出, 经过这七轮的审讯后, 主耶稣被带往各各他山钉十字架. 时间约在早上八点半左右. 主耶稣走各各他山路时, 已经筋疲力尽、疲惫不堪, 连背起十字架的力量也没有了(注: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着十字架的横梁到刑场, 此木重约13到18公斤, 主耶稣可能因为受创太甚, 以致无力全程背负十字架). 这时, 一位刚从外省回家过节的路人(太27:32; 可15:21),[11]  被罗马士兵强行拉来背主耶稣的十字架. 主耶稣被钉十架的时间大约是早上九点, 到了下午三点就断气了.[12] 感谢神, 主耶稣因着爱, 坦然走过这一切艰苦不公的审讯之路, “… 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 为我们的罪孽压伤. 因祂受的刑罚, 我们得平安; 因祂受的鞭伤, 我们得医治”(赛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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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鸡叫是守更时的吹号

论到彼得不认主一事, 主耶稣对彼得说道: “鸡叫以先, 你要三次不认我”(约13:38; 也参 太26:34; 路22:34; 可14:30).[13] 苏佐扬指出, 我们以为“鸡叫”便是公鸡啼, 其实这里所谓的“鸡叫”乃是罗马驻兵守更时所吹的号, 这种吹号被称为“鸡叫”. 马可福音13:35告诉我们, 罗马人将晚上分为四更, 那就是“晚上”是第一更, 即晚上(傍晚) 6时; “半夜”是第二更, 即晚上9时; “鸡叫”是第三更, 即半夜12时; “早晨”是第四更, 即凌晨3时. 犹太人本来将晚上分作三更, 但被罗马帝国统治之后改用四更制.

罗马政府在圣殿西北地区建一安东尼亚楼, 监视圣殿内一切动静. 每晚在12时与早上3时, 有罗马兵在该处吹“鸡叫”号, 像中国内地晚上的打更鼓一样. 耶路撒冷在过逾越节期间, 是不准人从乡下带鸡进城, 也不准许城中有鸡的存在. 所以这个“鸡叫”并非公鸡啼叫, 乃是罗马兵吹号. 第一次吹号是在半夜12时, 第二次则在早上(凌晨) 3时.[14]


[1]               逮捕主耶稣的人可分成六类: (1) 主耶稣的门徒犹大(太26:47); (2) 众祭司长(chief priests; 可14:43; 注: 祭司长其实没有亲自出马, 仅派了圣殿里的差役和守殿官前去, 路22:52); (3) 民间的长老们(太26:47; 路22:52); (4) 文士们(可14:43); (5) 法利赛人的差役(约18:3); (6) 千夫长(罗马的军官)亲自领了一队士兵(约18:12).

[2]               赛50:6: “人打我的背, 我任他打; 人拔我腮颊的胡须, 我由他拔; 人辱我、吐我, 我并不掩面.”

[3]               洪鼎翀著, 《圣经中的矛盾: 第二集》(柔佛新山: 人人书楼出版有限公司, 2010年), 第317页; 也参本文附录: “鸡叫”是守更时的吹号.

[4]               洪鼎翀著, 《圣经中的矛盾: 第二集》(柔佛新山: 人人书楼出版有限公司, 2010年), 第318-319页.

[5]               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是大希律的儿子, 受罗马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委任治理加利利省(主前4年 – 主后39年). 主耶稣称他为“那狐狸”(路13:32).

[6]               有关主耶稣成为“神的羔羊”, 应验了旧约的预言(赛53:7: “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 也成为旧约所预表的“逾越节的羔羊”(出12:1-14; 林前5:7), 请参上期(2018年1-3月份, 第116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主耶稣被钉十架是在犹太人吃逾越节筵席之后还是之前?”

[7]               这里显然影射 赛53:7的记载, “… 祂被欺压, 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 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 祂也是这样不开口.”

[8]               根据《信望爱注释》, 彼拉多之前曾犯两次错误, 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军旗上开进耶路撒冷, 引起群众严重的抗议事件. 另一次则是他为耶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统时, 决定动用圣殿的献金, 结果使犹太百姓群起哗然, 发生武装抗议, 结果彼拉多武力镇压, 造成重大死伤. 因此, 彼拉多已累积许多民怨, 若百姓把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弹劾, 彼拉多会被革职, 所以此刻的彼拉多不敢违逆群众的意愿. 约19:12记载犹太人高喊的言词, 他们以举发彼拉多的失职来威胁他就范.

[9]               按《灵修版圣经注释》, “巴拉巴”参与了反罗马政府的叛乱(参 可15:7). 身为一位政治反抗者, 他在犹太人心目中是个英雄. 结果巴拉巴被释放了, 但他所犯的正是主耶稣被指控的那罪(路23:5,14, 注: 祭司长一伙人指控主耶稣犯了“煽惑百姓”[煽动百姓造反]的罪).

[10]             洪鼎翀著, 《圣经中的矛盾: 第二集》, 第327页. 洪鼎翀也指出, 按照罗马军队的规矩, 每逢发新的战袍时, 士兵必须拿旧的袍子来换新的, 所以库房里存有许多旧的袍子. 这是作统计用的.

[11]             可15:21: “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 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 从乡下来, 经过那地方, 他们就勉强他同去, 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古利奈”是当时非洲北部吕彼亚省的重要城邑. 许多圣经学者认为这个西门是个犹太人, 而非古利奈当地人, 但也有学者认为他是个黑人.

[12]             上文主要参考 / 改编自 洪鼎翀著, 《圣经中的矛盾: 第二集》(柔佛新山: 人人书楼出版有限公司, 2010年), 第310-325页.

[13]             可14:30记载“鸡叫两遍以先”, 其他三本福音书只说鸡叫以先, 没有注明鸡叫几遍以先. 有关这方面的问题, 请参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7/02/难题解答四本福音书对彼得不认主有矛盾的记载?/ .

[14]             以上附录摘自 苏佐扬著, 《原文解经: 全集》(香港尖沙咀: 基督教天人社, 1993年), 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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