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5: 圣经中论到几种复活? 这些复活在何时发生? 启20:4-6是否证明所有得救者只有一个普遍的复活?
解答: 为了解答上述问题, 我们将之分成几部分. (A) 复活的种类; (B) 复活的时间. 为了更清楚解释神对旧约圣徒和新约召会的复活计划, 并以色列与召会在复活上的区别, 我们也将分开讨论另外两方面: (C) 复活的计划; (D) 以色列的复活. 最后, 为了进一步解答 启20:4-6是否证明所有得救者只有一个普遍的复活, 我们加入了(E)项 — 启20:5是“第一次的复活”还是“第一类的复活”?
(A) 复活的种类
“死人复活”不仅是旧约所教导的真理(但12:2; 诗16:10), 也是新约圣经所强调的教义(约5:28-29; 徒2:24,31-32; 3:15; 4:10; 23:6), 更是新约信徒重要的盼望 (林前15:13-19). 根据圣经明确的教导, 在神的计划里, 复活有两大种类: (一) 复活得生命; (二) 复活被定罪.
(一) 复活得生命
有不少经文教导这一类的复活:
- 路14:13-14: “你摆设筵席, 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 你就有福了! 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报答你. 到义人复活的时候, 你要得着报答.”
- 来11:35: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 又有人忍受严刑, 不肯苟且得释放(原文作“赎”), 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
- 约5:28-29: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 时候要到, 凡在坟墓里的, 都要听见祂的声音, 就出来. 行善的, 复活得生; 作恶的, 复活定罪.”
- 启20:6: “在头一次(注: 更正确译作“头一类”)[1]复活有分的有福了, 圣洁了! 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 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腓3:10-11: “使我认识基督, 晓得祂复活的大能, 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 效法祂的死, 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直译: “… 我得以进入那从死人当中出来的复活”).
上述的经文显示, 在神的复活计划中, 这方面的复活被称为“义人的复活”、“更美的复活”、“复活得生”、“头一次复活”(更正确译作“第一类复活”)和“从死人当中出来的复活”(out-resurrection from the dead). 这些短语(phrase)说明义人复活时会发生分隔(separation) — 与其余的死人隔开: 有一部分死了的人复活时, 其他的死人仍旧没有改变, 但这些从死人当中复活的人却经历彻底的更新或改变(transformation). 布莱克斯通(另译: 白立同, W. E. Blackstone)解释道:
如果基督要来, 使义人(信主得救的人)比不信的人早一千年复活, 那么自然而又必然地, 前者的复活应是从死人当中出来的复活, 离开其他还在死里的人. … 圣经很谨慎地说明这一点… 希腊原文的用词也显示这个意思(希腊文: ek nekrôn )… 这用词表明的是“从死人中”(from the dead)或从死人当中出来(out of the dead),[2] 暗示有其他死人留下(留在死亡当中, 还没复活).
两类人会复活…, 第一类是死了的人(希腊文: nekrôn ), 第二类是从死人当中出来的人(希腊文: ek nekrôn ), 因为所有人都要复活(注: 不同的是他是属于哪一类的复活). 然而, 这里的复活…( ek nekrôn , 从死人当中出来, 指义人或圣徒的复活)从不用来指不敬虔的罪人(不信者)的复活.
这短语(即 ek nekrôn )共出现49次: (a) 34次用来形容基督的复活: 我们晓得祂是从死人当中(out of the dead)复活; (b) 3次用来形容所假设的施洗约翰的复活: 希律以为他已从死人当中(out of the dead)复活; (c) 3次用来形容拉撒路的复活: 他也是从死人当中出来的(out of the dead); (d) 3次象征性地表示属灵生命从“处于罪的死亡当中”(out of the deadness of sin)复活过来(罗6:13; 11:15; 弗5:14); (d) 一次出现在 路16:31 (“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直译: 从死人当中复活的] ); (e) 另一次出现于 来11:19: 形容亚伯拉罕相信神能叫以撒从死里复活(直译: 从死人当中复活).
其余的4次是用来表达将来那从死人当中出来的(out of the dead)复活: (1) 可12:25: “人从死里(from the dead)复活…”; (2) 路20:35: “从死里(原文: from among the dead)复活的人”; (3) 徒4:1: “死人(原文: from among the dead)复活”; (4) 腓3:11 … 按字义来说, 应译作“从死人当中复活出来”(the out resurrection from among the dead), 因其独特的语言结构, 凸显其含意是指从死人当中出来(out from among the dead)的复活.
这些经文清楚显示, 将来会发生从死人当中出来(out of the dead / from among the dead)的复活; 即在所有人得着复活之前, 一部分的死人要先复活. 奥尔斯豪森(或译: 欧秀生, Olshausen)说: “如果不是在众多死人当中有一部分先复活, 这短语就难以解释了.”[3]
潘德科(J. D. Pentecost)评述道: “上述这复活一般称为头一次复活. 但称其为‘得生命的复活’(the resurrection unto life, 约5:29译作“复活得生”)则意思更为清晰; 复活是由几个部分所组成(注: 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即两大类 — 义人的复活与恶人的复活), 而这部分的复活(义人的复活)是在整个复活计划中, 使人复活起来进入永生. 这复活(义人的复活)包括那些在任何时候复活进入永生的人. 因此, 要断定某个复活事件与哪一部分(哪一类)的复活计划有关, 全在于那复活后的遭遇(得生命或被定罪), 而不是那复活事件发生的时间.”
(二) 复活被定罪
圣经预示, 那些不得救的人是归于另一部分的复活计划. 这类的复活被称为“被定罪的复活”(复活定罪).
- 约5:29: “…作恶的, 复活定罪.”
- 启20:5: “这是头一次(可译作: 第一类)的复活.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 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
- 启20:11-13: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 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 再无可见之处了.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 无论大小, 都站在宝座前. 案卷展开了, 并且另有一卷展开, 就是生命册.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 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 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头一次复活(应译作: 第一类复活)在基督作王一千年开始之前已完成(启20:5), 因此 启20:11-12的“死人”就只能指那些不同于 “从死人当中复活出来的人(即义人)”, 所以这些“死人”就是复活后要被定罪的人. 换言之, 这些人要等到此刻才复活, 关键不在于要有次序安排, 而在于此时才复活的人将另有结局 — 复活被定罪.
(B) 复活的时间
(B.1) 旧约没提到复活的时间
当主指出神复活计划的不同部分, 会在不同的时候发生时, 门徒大感惊讶. 圣经如此记载主登山变像后的情况: “下山的时候, 耶稣嘱咐他们说: ‘人子还没有从死里复活, 你们不要将所看见的告诉人.’ 门徒将这话存记在心, 彼此议论‘从死里复活’是什么意思”(可9:9-10).
布莱克斯通有很好的解释: “为什么这三个入室门徒‘彼此议论从死里复活是什么意思’? 犹太人都接受死人复活的教训(来6:2), 所以他们当然完全明白死人复活的意思. 然而, 从死人当中出来的复活却是一个新的启示.”
旧约圣经很清楚地说明有关复活的事(来11:17-18; 伯14:1-13; 19:25-26; 诗16:10; 49:15; 何5:15-6:2; 13:14; 赛25:8; 26:19; 但12:2; 约5:28-29; 11:24), 但对于复活的时间方面却没有任何启示. 事实上, 若不是有新约的启示, 大家会认为将有一次性的全人类复活, 信与不信的人同一时间复活过来, 然后分开进入不同的最后结局; 这正是“无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t)的教训. 然而, 新约圣经却清楚地表明相反的启示.
(B.2) 圣经证实全人类一同复活?
有些经文常被用来证实“一个普遍的复活”(a general resurrection, 指全人类一同复活)的教训. 最主要的有三段经文, 即 但12:2-3; 约5:28-29; 和 启20:4-6.
(一) 但以理书12:2-3
经文: “睡在尘埃中的, 必有多人复醒. 其中有得永生的, 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 那使多人归义的, 必发光如星, 直到永永远远.” (但12:2-3)
这段经文似乎没有指出两者在复活时间上有所区别, 所以就被用来证实全人类一同复活(一个普遍复活)的教训. 英国的文本评鉴学家特里格勒斯(S. P. Tregelles)对这段经文有很精辟的见解:
毫无疑问, 经节的正确翻译应是… “必有多人从睡在尘埃的一群(死人)中复醒; 他们要进入永生去; 但其余的(指其余没有在这时候苏醒, 还睡在尘埃里的人)要受羞辱, 永远被藐视.” 英文圣经《英皇钦定本》两次译出“some”的字(中文版作“有…的”), 在原文圣经的其他篇章中, 从没有重复使用来表达某个共同的对象(意即这段经文其实表达不同的对象), 被分配到不同的范畴去. 我相信这足以证明我们是正确的, 即将“多人复醒”解作第一次(第一类)复活, 而其他仍睡在尘埃中不在此时复醒的(指恶人), 在第二次(第二类)时才复活. 明显地, 这次复活不是涉及全人类; 只涉及“一群中的多人”; 只有这样地理解这些话, 才知晓那些继续睡在尘埃当中的人最终如何.
犹太解经家解释这段经文的立场, 与我上述的立场相符一致. 当然, 这些人(犹太解经家)的心给幔子覆盖着, 在领受旧约圣经真理时得不到指引; 然而, 在文法及词典编纂上, 他们却能帮助我们细味圣经的句子和用词. 诠释这卷先知书的其中两位拉比, 是撒迪亚赫哥昂(Saadiah Haggaon, 生于10世纪)和亚班以斯拉(Aben Ezra, 生于12世纪); 后者尤精于写作, 思考精确. 他这样解释这节经文: “… 其翻译是: 那些复醒的, 要进入永生去; 而那些没有复醒的, 要受羞辱, 永远被藐视…”
因此, 我们可以总结说, 先知但以理确定有复活发生, 而全人类都要复活, 却没有说明复活的不同部分将在什么时候发生.
(二) 约翰福音5:28-29
经文: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 时候要到, 凡在坟墓里的, 都要听见祂的声音, 就出来: 行善的, 复活得生; 作恶的, 复活定罪.” (约5:28-29)
这是另一段常被用来证实“一个普遍复活”(全人类同时复活)的经文. 支持此看法的人常说, 主用了“时候”(KJV: hour)一词,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得救的人与未得救的人在同一个时间复活. 不过, 这词其实并没暗示这样一个普遍复活的计划. 哈里森(Everett F. Harrison)写道: “然而, 我们要承认这里的用词并不意味着复活的各部分都要在同一时间发生. 约翰… 在约翰福音5:25的用词(希腊文: hôra {G:5610})可以指一段延展长久的时期. 约4:21及23节的情况也是这样. 耶稣在这里用了旧约先知的说话风格, 他们在展望人类的历史进程时, 往往将一些事组合一起, 不以时分(不以时间区分). 耶稣在对观福音书(Synoptic Gospels)中, 也用了同样的风格叙述末世的情况; 当祂提到耶路撒冷即将沦陷(指主后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毁), 其中的居民要面临灾劫时, 自然难以不提及那些在很久的未来将要发生在大灾难时期的事件(注: 这是公元两千年后才要发生的事, 但主耶稣将两者连在同一段经文中讲述, 参 路21:6-24).”
主耶稣在 约5:28-29说明全人类都要复活, 且有不同的复活安排; 然而, 祂在此并没说明复活的不同部分要在什么时候发生. 如果坚决认为这段经文说明复活在同一时间发生, 就是将其原意歪曲了.
(三) 启示录20:4-6
启示录第20章很清楚地指出, 按照神的安排, 在这两部分的复活之间, 有一段一千年的间隔期. 约翰这样说: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 也有坐在上面的, 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 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 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 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 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 他们都复活了, 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这是头一次的复活.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 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 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 圣洁了! 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 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至于第5节下半部说“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 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 明显是一段加插部分, 要解释当头一次(应译“第一类”)[4]复活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完成之后, 那些还留在死亡中的人将有什么遭遇. 这段经文明说, 头一次(第一类)复活, 即进入永生的复活, 与其余死人的复活(即启20:11-13所说进入审判定罪的复活), 两者之间相距一千年之久. 唯一可以抹杀这清楚说明的方法, 是将这段经文的解释给灵意化, 说成不是肉身的复活, 而是因有主同在而灵魂得享的福乐. 有关这样的解释, 阿尔福德(Henry Alford)写道:
“…有些人由于遇上困难, 或恐怕千禧年(Millennium)的教义遭受攻击, 便加以歪曲强解经文中清晰直接的意思, 以及它在预言中的次序位置. 对于这种做法, 我不能赞同. 那与使徒同时代的信徒及其后300年的教会, 都按字义理解这段经文, 但如今却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 就是那些绝对尊重古人法道的解经家, 竟轻易地将古人毫无疑问的一致看法和立场弃置一旁.
至于经文本身, 如果处理得适宜, 根本不可能引申出时下流行的所谓‘灵意解经法’ (spiritual interpretation). 这段经文既说明有两次(其实是两类的)复活: 部分灵魂在第一次(第一类)首先复生, 其余的死人要在这次(这类)复活一段明确的时期之后才会复活. 如果还要将经文所说的头一次复活解为在属灵方面与基督一同复活(spiritual rising with Christ), 而第二次复活才是真正按字义指从坟墓里复活(literal rising from the grave); 这样, 语言就变得毫无意义作用, 圣经也不能为任何事情提供确定的见证宣言了.
如果头一次复活是灵意的, 第二次也就是灵意的了; 但我相信没有人会这样坚持. 但如果第二次复活是按字义实实在在地成就(指身体的复活), 那么头一次也是按字义实实在在地成就了(指身体的复活); 这与初期教会并很多近代最优秀的解经家的立场相符一致. 我将它视为信心与盼望的一个重点.”
总而言之, 虽然旧约圣经并没有清楚的启示说明, 复活计划中两个不同部分在时间上的关系; 但新约圣经却指出, 在进入永生的复活, 及进入审判定罪的复活之间, 相距是有一千年的时间.
(C) 复活的计划
神借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论到复活的题目时, 把神设定的复活计划(program)勾划出来: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 照样, 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 以后, 在祂来的时候, 是那些属基督的. 再后, 末期到了, 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 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2-24).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 照样, 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第22节). 必须注意的是, 这一节出现两次“众人”, 而第二句的“众人”不是指全人类. 范氏(W. E. Vine)解释道: “… 亚当是人类肉身的代表, 因着与他有这种天然本性的关系(natural relation), 所有人就在他的死上有份; 同样地, 基督既是人类属灵的代表, 所有与祂在灵命上有关系的人(特指死了的义人), 也就得以复活. 第二个句子与第一句的分别, 在于第二句没有包括全人类. 如果说非信徒是‘在基督里的’, 这就完全违背圣经的教训… 因此, 只有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新人, 他们在今生已经历‘在基督里’滋味的, 才包括在第二个句子的‘众人’之中, 他们‘都要复活’.”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23节)一语, 似乎说明复活计划是有不同部分的. 根据罗伯逊及普兰默(Archibald Robertson & Alfred Plummer), 这个“次序”(希腊文: tagma {G:5001})一词“是军事上的比方, 有‘兵连’(company)、‘部队’(troop)、‘军旅’(band), 或‘纵队排列’(rank)之意. 可以想象, 情况就像军旅或部队按位置或次序逐一登场…” 复活的不同部分(parts), 就像在组织分明的阅兵仪式中, 踏步向前的各支部队.[5]
在复活的行列里(parade), 基督是部队的先锋(指“义人复活”的部队先锋), 或是那“初熟的果子”(指第一个出现的), 遥指到了所指定的收成时候将结出丰硕、同类的果子. 这阶段的复活计划, 在基督死后第三日复活时成就了, 并标志着这阶段的复活计划之展开.
第二组的复活者由“以后”(23节)一词介绍出来. 这一词(希腊文: epeita {G:1899})指明时间上的间隔, 而这间隔没有时限. 爱德华兹(T. C. Edwards)评述道: “他(保罗)不是说另一件事紧接着前一件事发生, 也没有说明多久以后会发生下一件事.” 在基督的复活与“在祂来的时候、那些属基督的”人的复活之间, 其时间距离有很大弹性(至今已将近两千年了).
“在祂来的时候, 是那些属基督的.” 谁会包括在“那些属基督的”, 圣经学者主要有两种看法:
- 只是指新约时代的召会圣徒: 有者认为“那些属基督的”是指22节里的“在基督里的”. 他们认为这是有意用文字上的技巧, 来说明现今时代中的圣徒与基督的关系(即表明“在基督里”的基督徒或召会圣徒是“属基督的”). 持此看法的人以“来”(希腊文: parousia )一词作为支持, 说这词常用于召会被提之时(帖前4:15), 所以那“属基督的”是指召会圣徒的复活, 不包括旧约的圣徒和灾难时期的圣徒.
- 包括所有得救赎之人(包括旧约与灾难圣徒): 潘德科评述道: “保罗既在这里将复活的计划勾划出来, 断不会将这重要的组别(指灾难圣徒和旧约圣徒)遗漏. 所以, 更适当的观点, 是将‘那些属基督的’(they that are Christ’s)[6]这一词句看成普通的表达手法, 泛指所有得救赎之人, 包括召会、旧约圣徒和灾难圣徒; 他们全都在基督‘来’的时候复活.”
按照圣经的教导, 基督再来(第二次降临)有两个阶段(stages, 或作两个步骤): (a) 阶段一: 基督为召会圣徒而来(Coming FOR the Saints), 特指召会被提, 而基督只来到空中, 没有来到地上(帖前4:17); (b) 阶段二: 基督与召会圣徒同来(Coming WITH the Saints), 指七年灾难后, 基督与召会一同来到地上, 那时基督会脚踏橄榄山(亚14:4; 也参 徒1:11-12), 拯救以色列余民, 并审判以色列人和外邦列国, 然后设立天国.
事实上, “parousia” (意即“来到”, 新约常译作“降临”)一词可指基督降临的第一阶段(例如: 帖前4:15; 5:23; 2:19; 帖后2:1), 也可指基督降临的第二阶段(帖后2:9; 太24:27). 因此, 笔者赞同潘德科的结论: “ ‘来’一字的意思, 是广泛地指基督第二次降临及相关的计划, 而不是单指召会被提. 所以, 保罗(在 林前15:23)说的第二组别, 是指历世历代的圣徒. 他们复活, 因为他们是属基督的; 他们的复活会借着基督第二次降临来成就.”[7]
因此, 保罗所说的是第一次(应译作: 第一类)复活计划的两个重要阶段: (a) 基督的复活; 以及(b) 所有属基督之人的复活, 包括召会时代的圣徒、旧约时代的圣徒和灾难时期的圣徒. 他们借着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复活. 有者认为随着他们的复活, 即“义人的复活计划”完成后, 这时代也就终止或结束了. 这或许是第24节所谓的“再后, 末期到了…”的意思. “末期”(希腊文: telos {G:5056})一词是终止或结束之意.
但有学者认为第24节是指“再后, 复活的末期到了”, 即保罗指的是: 当一千年结束后, 不信的死人将要复活, 这样一来, 复活的计划便完结了. 费恩伯(Charles Feinberg)写道: “经文谈到复活的事. 不少解经家认为这里提到的是末期的复活. 我们同意这观点. 使徒保罗指出, 死人的复活分开几个清楚的阶段. 首先, 基督是初熟的果子; 然后, 那些属基督的在祂再来时复活; 最后, 所有非信徒在末期复活.”
罗伯逊及普兰默也说: “或许保罗正想着第三个… (复活的次序), 就是那些不属于基督的, 在末期来到前的某个时间复活. 无论如何, 综观整段经文, 如果保罗真的想到这些非信徒和恶人的话, 他们也是处于极不显眼的背景之中(因那段经文主要论述“那些属基督的”[义人]之复活).”
普里汉姆(另译: 培德咸, Arthur Pridham)将复活的次序列出如下: “… 使徒将神施行大能、完成复活计划的过程分为三个明确而分隔的阶段: (1) 主耶稣的复活; (2) 祂再来时, 属祂的人复活; (3) 当圣子(主耶稣)的国度完成时, 所有无份于第一次(应译作: 第一类)复活的死人都要从坟墓出来, 不论大小, 都要站在神面前受审判.”
潘德科指出, 关于“末期”(telos)一词, 基本意思是指一个行动或状况的终止或结束, 与一项计划的终止有关; 故此, 保罗似乎在这里将最后或末了的复活组别也描绘出来. 虽然如此, 必须重申, 保罗预言属基督之人的复活, 与末期的复活(无论是指时代的末了, 或是复活计划的末了), 两者之间是有一段时间上的间隔(interval). 正如范氏所言: “那译作‘再后’(KJV: Then)的字词, 不是希腊文 tote , 意即紧随后, 而是希腊文 eita , 表示时间上的先后次序, 一段时间‘之后’; 例如: 可4:17, 28 和 林前15:5, 7. 在第24节说的间隔期间, 主将要在祂公义和平的千年国度中作王掌权.”
(D) 以色列 (旧约圣徒) 的复活
若要将复活计划中各个复活事件的次序妥当地排列出来, 我们必须确定以色列的复活时间. 一些时代论者认为, 帖前4:16所提到的复活不仅是召会时代的圣徒, 也包括了旧约时代的圣徒. 他们如此认为的理由是:
- 召会圣徒能得救, 是因基督完成的工作, 以色列人(包括旧约圣徒如摩西、大卫等)也是一样, 因此他们都是“在基督里”的, 且一同复活;
- 帖前4:16提到“天使长的声音”, 这对以色列有独特的意义, 正如“神的号”对召会有独特的意义一样; 因此两者都包括在被提前的复活;
- 启示录第4章的二十四位长老是包括新约和旧约的圣徒; 因此, 两者应(在启示录第4章以前)已复活了;
- 但12:2-3所说的并非真实的复活, 而是复国, 因此这段经文说的不是以色列人复活的时间, 而是以色列复国的时间(支持此看法的有盖伯林, Arno C. Gaebelein).
同是时代论者的潘德科回答上述问题时指出, 关于第(1)点, 虽然以色列人(包括旧约圣徒)是由基督流血所救赎, 但他们从未经历“圣灵的洗”, 而这是“在基督里”的条件(参 罗8:9-11), 因此“在基督里”这一短语只能用来描述现今召会时代的圣徒, 只有他们循此途径与基督建立生命关系.
第(2)点, 有者认为经文既然提到“天使长”, 所以被提的事情必然牵涉到以色列, 因为天使特别要伺候以色列这个国民(但12:1). 但要留意, 这种见解忽略了一个事实, 就是启示录中天使的工作与基督第二次降临并降临前的审判都有关系, 所涉及的事并非单与以色列有关, 也与其他人有关(启14:6; 故不能说有天使就必关系到以色列).
至于第(3)点, 我们有很好的理由认为“二十四位长老”只代表召会, 并不包括以色列(或旧约圣徒). 有关二十四位长老的身份, 请参2020年7-9月份, 第126期《家信》的文章: “神的十二个奥秘(七)”之附录二: 二十四位长老是谁?, 请阅览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0/09/神的十二个奥秘七-基督新妇的奥秘/ . 最后第(4)点, 若按寓意(灵意)诠释但以理书12:2-3, 就必须摒弃全面按字义解经的原则.
简言之, 有者认为以色列人(包括旧约圣徒)会与新约召会的圣徒一同复活和被提, 但这样的看法似乎忽略了神对这两类人有基本不同的计划. 潘德科评述道: “可以总结说, 以色列(旧约圣徒)的复活不是在被提时发生, 因为那时的复活只包括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帖前4:16), 而以色列并不是这个身份. 另一可作支持的要点是, 召会是神的奥秘, 神要先完成祂对召会的计划, 然后才恢复祂对以色列的计划. 复活是一桩到结局才发生的事(例如召会时代结束时、七年灾难结束时、千禧年结束时), 所以如果神对以色列的计划(特指在七年灾难的试炼)尚未来到结局之时, 以色列的复活是不会发生的.”
潘德科进一步解释以上论点. 但12:1-2说复活会在“那时”发生, 这必定是前文提到的时间, 或说是“第七十个七”终结事件发生时, 就是那兽的结局来到的时候. “那时”有拯救(但12:1)和复活(但12:2)的事发生. 经文看来指出, 复活的事与基督第二次降临和拯救以色列脱离那兽一事有关. 同样地, 赛26:19也显示,[8] 那应许的复活之拯救, 要“等到忿怒过去”(赛26:20)时才发生. 这“忿怒”就是指灾难时期, 而以色列的复活就是在这时期结束时发生. 故此, 认为召会和以色列“同时在被提时复活”的见解, 看来是错误的. 圣经指出, 以色列的复活要到灾难结束时才发生, 召会圣徒则在这以前的时候就已复活.
总括而言, 复活计划的事件发生次序如下:
- 主耶稣基督首先复活, 作为复活计划的开端(初熟的果子是基督; 林前15:23);
- 已死的召会圣徒在被提时复活(帖前4:16);
- 在基督第二次降临地上时, 灾难时期的圣徒复活(启20:3-5), 与此同时;
- 旧约时代的圣徒也要复活(但12:2; 赛26:19);
- 最后, 在千禧年结束时, 所有已死的不信者(非信徒)也要复活(启20:5, 11-14).
- 太27:52-53记载主耶稣复活后, 有一些圣徒也复活, 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 如果这些圣徒的复活是指复活后不再死亡, 那么按照次序, 应该排在基督复活之后(以上第1项)与召会圣徒复活(以上第2项)之间, 请参下图:
以上首四项的复活属于第一类复活的范围, 即“复活得生命”, 因为所有复活的人都要得着永远的生命. 最后一项的复活, 就是第二类的复活, 即“复活被定罪”, 因为所有在这阶段复活的人都要受永远的审判.[9]
(E) 启示录20:5应译作“第一次的复活”还是 “第一类的复活”?
论到启20:4-6, 艾伦(Jim Allen)评述道: “那些复活并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的灵魂, 启20:5只用一个简短的声明来解释 — ‘这是头一次的复活’(或译: 第一次的复活, This is the first resurrection). 这复活被称为‘第一’(the first)意味着将有另外的复活会来. ‘第一次的复活’这一用词必然暗示有时间的顺序(time sequence), 但它不仅是有时间顺序的复活, 更是不同种类的复活(different kind of resurrection, 所以译成“第一类的复活”更为贴切). 这复活是按照基督复活的模式(林前15:20).[10] 其次序(order)是: 基督是第一个复活的(成了已死的圣徒“初熟的果子”, 林前15:20). 跟着是召会时代的圣徒(帖前4:16), 也按照基督复活的模式. 最后是旧约圣徒和七年灾难时期殉道的圣徒, 将在基督千年统治之前复活(启20:4-5; 但12:1-2),[11] 这就完满地结束了这类‘有福’的复活(启20:6: “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 这(类)复活是在基督千年统治之前就圆满结束; 其余死人的身体仍留在坟墓中, 这些已死的恶人要等到白色大宝座审判的召唤时才复活.”[12]
无论如何, 不少神学家支持“普遍复活论”. 他们认为所有得救者都在同一个时候复活, 即在七年灾难后和千禧年国之前的这段时间同时复活. 值得留意的是, 启20:5-6提到“头一次的复活”(the first resurrection), 按原文直译是“The resurrection, the first” (第5节原文是: η αναστασις η πρωτη; 第6节是: τη αναστασει τη πρωτη , 两者的文法结构都是同样的 = 冠词+名词+冠词+名词 ). 支持上述普遍复活论的人当中, 有者主张上述这样的文法结构表明这短语只能译作“第一次的复活”. 果真如此吗? 其实不然! 我们必须留意下列几个重点:
(一) 希腊原文 prôtos 未必是指时间上的第一
启20:5,6的“第一”(the first, 原文: (first in the sense of time), 因为这字在其他经文中可有别的译法, 例如prôtos 在启示录中出现16次, 译作: “第一个”活物(4:7); “第一位”天使(8:7); “头一个”兽(13:12); “第一位”天使(16:2); “头一次”复活(20:5,6); “第一”根基(21:19)等. 因此, prôtos 在启 20:5-6可正确译为“第一类”(参下文所提出的种种理由).
此外, The resurrection, the first ( = 冠词+名词+冠词+形容词)这文法结构的意思并不一定是指the first time of resurrection (第一次的复活), 不然那有同样文法结构的 启4:7 ( το ζωον το πρωτον = the living-creature, the first , 即the first beast)就必须译作the first time of beast (第一次的兽)! 当然, 我们承认这是错误的译法.
换言之, “第一”(first)后面的词(如“次”、“个”或其他词)必须按那段经文的上下文来决定.
(二) 圣经教导说主耶稣才是那位经历“第一次复活”的人
退一步来说, 即使我们把 启20:5,6译成“第一次复活”(虽然原文语法并不要求必须如此翻译), 并强调在 启20:5,6之前没有其他的复活(例如在 启20:5,6之前没有已死的基督徒在被提时复活), 但按圣经记载, 到底是谁经历了第一次的复活?【注: 本文所谓的“复活”是指复活后不会再死】
- 圣经明说: “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 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 初熟的果子(first-fruit)是指在时间上最先熟的果子; 而在死人复活方面特指基督在时间上是最先从死里复活的人.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林前15:22). 换言之, 虽然圣经表明会有不同组的人复活(各按各的次序复活), 但最先的肯定是基督(初熟的果子是基督), 所以那在时间上经历“第一次的复活”的人, 肯定是基督! 这是不用质疑的.
- 这正是 西1:18论到基督时, 给于我们清楚的教导: “祂(基督)是元始, 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 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基督是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再次强调, 本文所谓的“复活”是指复活后不会再死, 故不包括拉撒路、拿因城寡妇之子等等的复活), 所以基督肯定是那经历“第一次的复活”之人.
- 此外, 徒26:23按原文直译是: “就是那基督怎样受害, 怎样首先从死复活, 祂要把光传给(那)百姓连同那些外邦人”【引自《精读圣经》的原文直译】; 以下英文圣经也如此翻译【注: 这些经节的first一字在希腊原文的原型是 πρωτος ; 读成: prôtos , 与 启20:5-6的相同】:
- NIV : Acts 26:23: “that the Christ would suffer and, as the first to rise from the dead, would proclaim light to his own people and to the Gentiles.”
- NKJV : Acts 26:23: “that the Christ would suffer, that He would be the first to rise from the dead, and would proclaim light to the Jewish people and to the Gentiles.”
- ESV : Act 26:23: “that the Christ must suffer and that, by being the first to rise from the dead, he would proclaim light both to our people and to the Gentiles.”
- RSV : Acts 26:23: “that the Christ must suffer, and that, by being the first to rise from the dead, he would proclaim light both to the people and to the Gentiles.”
- NRSV : Acts 26:23: “that the Messiah must suffer, and that, by being the first to rise from the dead, he would proclaim light both to our people and to the Gentiles.”
简而言之, 我们确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其中的经文肯定不会互相冲突; 若是有所冲突, 问题肯定是出在我们错误的译法或解经. 若要硬把 启20:5译作“第一次复活”, 就是把“那些经历灾难后死而复活的圣徒”说成是经历了“第一次的复活”, 这就违反了圣经在其他经文(如 林前15:20,22; 西1:18; 徒26:23等)的明确教导(即第一次的复活是发生在耶稣基督身上, 而非其他人).
(三) 启20:4-5没有清楚表明“第一次的复活”是不包括耶稣基督的复活
或许有者会说, 启示录所谓的“第一次的复活”是不包括耶稣基督的复活, 不过这看法是“演绎法的推论”而不是“归纳法的结论”, 因为 启20:4-5并没有明文记载说: “在基督的复活之后, 这是第一次的复活.” 仔细阅读启示录第20章, 整章经文也都没有这样的记载或暗示.
(四) 圣经没有提到“第二次的复活”
曾有者表示, 启示录20章论到第二次的复活(即不信神的死人复活, 或所谓“恶人的复活”), 所以 启20:5,6的“第一复活”(the resurrection, the first)必须是指时间方面(即第一“次”的复活), 而非种类方面(即第一“类”的复活). 然而, 我们即使再把启示录20章读多几遍, 也不会读到所谓的“第二次的复活”(只有读到“第二次的死”). 事实上, 整本圣经从没提到有“第二次的复活”.
(五) 圣经译本、圣经词典或圣经注释书都不是神所默示那般的无误
另有许多人引证或辩驳说, 某某圣经译本、圣经注解, 甚至圣经词典, 把 启20:5-6的短语“the resurrection, the first”译成或解释成“第一次的复活”, 所以我们必须接受“第一次的复活”为正确的译法或解释.
- 让我们谨记: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是绝对无误的; 但圣经译本的译法或神学家的注解(包括神学词典里的解释)却不是神所默示的.
- 一切的译法和解释必须按照归纳法(取自经文), 并符合整体圣经的教导(经文对照、以经解经).
- 事实上, 希腊文 πρωτος 一词的意思是 First, 不过它可以是指 First : (a) of time; (b) of sequence or order; (c) of rank, degree or dignity; (d) of place 等等. 翻译这字时必须参照那段经文的上下文(context)来决定其意; 若上下文无法提供明确答案(或答案具争议性), 我们就要选择那与其他经文没有冲突、或符合整体圣经教导的译法或解释. 此乃关系到解经重要原则之一: 用清楚的经文解释较不清楚的经文.
(六) 把“头一次复活”(第一次复活)译成“第一类复活”并非是加添了神的话语
有者指责我们把“头一次复活”(第一次复活)译成“第一类复活”是加添了神的话语. 但此看法忽略了 启20:5,6的“the first”在希腊原文(原型 = πρωτος ; 读成: prôtos )是可以指时间方面的最先次序、地位方面的重要首位、性质方面的优质或尊贵等(例如 路15:22将 πρωτος 译成“上好的”[the best], 指优质的、上好品质的袍子)
因此, “the resurrection, the first”并非没有选择、只能译作“第一次的复活”(指时间方面的第一, 但这译法违反了圣经其他经文如 林前15:20; 西1:18; 徒26:23等的清楚教导), 它也可指“上好品质的复活”(品质上的第一), 是约翰福音5:28-29所谓“复活得生命”, 也是启示录20:6所谓“有福的”复活, 是属上好或最好(the best)的种类, 所以译作“第一类的复活”是合适的, 且合乎圣经整体的教导; 这是在翻译上所必须作出的正确选择, 而非加添神的话语.
(七) “第一次复活”使用单数的原因
最后一点, 有者认为已死的基督徒之复活(帖前4:13-18)是发生在 启20:5的“第一次复活”里, 因为“20:5-6 中的‘复活’一词都用单数名词写成”, 所以对于所有得救的圣徒(包括新约基督徒和旧约圣徒), 只有一个普遍的复活【换言之, 他们认为 林前15:51-57 和 帖前4:13-18 记载的已死之基督徒的复活, 就是发生在 启20:5所指的“首次复活”】
对于上述看法, 我们要强调的是, 正如我们在上文已解释的, 启20:5-6的“第一次复活”应该被译成“第一类的复活”, 而这第一类的复活只有一类 (是单数的), 就是义人的复活(复活得生命, 是有福的复活), 所以 启20: 5-6的“复活”一词没有采用复数(多数)的名词.
虽然旧约圣徒、灾难时期的圣徒与新约圣徒(基督徒)都属于这一类的复活 — 义人的复活, 但它们却发生在不同的时间点. 新约圣徒(基督徒)的复活是发生在七年灾难之前, 召会被提的时候(帖前4:13-18). 如果已死的基督徒之复活(指 帖前4:13-18所描述的事件)是发生在 启20:5的“第一次复活”(与旧约和灾难时期死去的圣徒一同复活), 那么, 这样的看法便会违反圣经别处经文明确的教导, 证据如下:
1. 启19:11-21记载主耶稣基督从天降临, 来到地上毁灭敌基督(那兽)和假先知的军团. 但圣经也清楚记载, 主降临地上以前, 天上(比较 启19:1)已进行了羔羊的婚娶(启19:7: “我们要欢喜快乐, 将荣耀归给祂. 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 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 问题来了:
- 这位在天上“预备好了”的“新妇”是谁? 她肯定是由基督徒所组成的召会(教会, 参 弗5:24-27; 启19:8). 因此, 我们可以得到合乎圣经的结论: 主基督在 启19:11-21降临地上以前, 那组成召会的圣徒(基督徒)已被提到天上去, 并且“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 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19:8).
- 换言之, 帖前4:16-17的召会被提和已死的基督徒之复活是发生在 启19:7 (羔羊的婚娶)之前, 而非在 启20:5的“第一次复活”.
2. 反过来说, 帖前4:16有关已死基督徒的复活若是发生在 启20:5-6的时间点, 那么在这之前天上的羔羊婚娶时, 新妇岂不是还未预备好? (不过启19:7清楚表明“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
3. 有者辩驳说, 是有一部分的基督徒(活着的基督徒)在 启20:5之前先被提, 在天上进行了羔羊的婚娶, 死了的基督徒则需等到 启20:5-6的复活. 然而, 圣经表明这两组人都是同时在空中朝见主. 使徒保罗在 帖前4:15说: “我们现在照主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 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 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 换言之, 已死的基督徒必须先复活, 得着不朽坏的身体, 然后活着的基督徒也要改变, 得着不死的身体(比较 林前15:51-53), 过后两组人“一同被提到云里, 在空中与主相遇”(帖前4:17). 简言之, 帖前4:16的复活必须发生在 启20:5的复活之前.
总括而言, 笔者坚持的立场和信念是: 我们的解经必须先以“归纳法”为根基(读出经文的原意), 然后再看我们的解释是否与“整体圣经的教导”有所冲突(故要以经解经), 并应用“解经螺旋”(Hermeneutic Spiral)来验证我们的解释是否合乎圣经. 此乃赖若瀚所推荐的“实用释经法”(或称“十步释经法”). 关于此法和“解经螺旋”, 可参阅: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0/04/十步释经法简介上-观察和解释 . 简而言之, 我们不该受困于任何神学(包括“时代论神学”、“改革宗神学”或“归正神学”等等), 任何神学或解经都必须通过圣经的验证, 因为唯独圣经才是神的话语, 是真理的最高权威.
[1] 有圣经学者指出这节的“头一次”(或“第一次”, first)应译作“头一类”或“第一类”. 请参本文(E)项的解释.
[2] 《纽贝里圣经》(Newberry Reference Bible)常在出现 ek nekrôn 这一短语的经文(特指有关复活的经文)旁注中注明其原意是“from among”(从…当中出来), 暗指这群死人(义人)复活时, 还有另一群死人(恶人)仍保留在死亡中, 还没有复活. 这也表示这两类的复活不会发生在同一时间.
[3] W. E. Blackstone, Jesus is Coming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1932), 第59-61页.
[4] 启20:5的“头一次复活”(或译作: “第一次复活”, first resurrection)应该译作“第一类复活”, 请参本文(E)项.
[5] 哈里森(Everett F. Harrison)评论道: “在这方面, 大概不应过分强调军事上的含意, 因为经文以‘初熟的果子’为比喻, 随之而来是与‘初熟的果子’性质相同的收成. 比喻带出的含意应比 tagma 更具引申作用. 毫无疑问, 保罗用 tagma 的目的, 是要表达次序的含意.” 引自潘德科所著的《将来的事》, 第370页.
[6] 这短语在中文版《将来的事》(第371页)中译作“在基督里的”, 但其英文版(原著)是“they that are Christ’s”, 应译作 “那些属基督的”, 参 Things to Come, 第403页.
[7] 这句话在中文版《将来的事》(第371页)中译作“他们的复活会在基督降临前发生”, 但其英文版(原著)是“this will have been accomplished by the second advent”, 应译作“他们的复活会借着基督第二次降临来成就”, 参 Things to Come, 第404页.
[8] 赛26:19: “死人(原文作: 你的死人)要复活, 尸首(原文作: 我的尸首)要兴起. 睡在尘埃的啊, 要醒起歌唱! 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 地也要交出死人来.”
[9] 此篇文章主要参考/改编自 潘德科著, 《将来的事》(香港九龙: 活石福音书室, 2001年), 第363-377页, 并按其原本的英文版(Things To Come, 1958年版)对中文译文稍加修订补充.
[10] “基督的复活”之模式有以下特征: (1) 复活后不再经历死亡(启1:18; 不像拉撒路的复活, 即复活后还会经历肉身的死亡); (2) 复活后得到不朽的身体, 但此身体可以有骨有肉, 并可以吃喝(路24:39: “你们看我的手, 我的脚, 就知道实在是我了. 摸我看看! 魂无骨无肉, 你们看, 我是有的”; 路24:43: “祂接过来, 在他们面前吃了[指吃烧鱼]”); (3) 这复活的身体不受物质所限制(例如主耶稣的身体可以穿透墙壁, 进入房门紧关的房子(约20:19).
[11] 但12:1-2表明旧约圣徒将在七年灾难之后复活. 换言之, 他们将在灾难之后与千禧年国之前这段时间复活.
[12] 引自 Jim Allen, “Revelation”, in What the Bible Teaches (vol. 10), edited by T. Wilson and K. Stapley (Kilmarnock: John Ritchie Ltd., 1997), 第486页.
Related
作者: 棱镜
刊登于2020年10-12月份,第127期《家信》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