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權柄


李继圣 (Charles Lee)

《家信》編者按:這篇講章摘自《道路真理生命 – 但以理書十講》。此書是李繼聖老弟兄於1956年底至1957年初,在臺北基督徒聚會處的講道記錄;李老弟兄是一位忠誠事主、高舉基督、明白真理的奧秘,受神重用的良僕。從他的事奉、生活、言語和文字中,可以得著清楚的印證;他工作的果效,藉著他愛慕基督的熱誠,有力的顯露出來。[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1-7)

 

「權柄」是體現神的管理

       「權柄」是我今天晚上所要釋放的信息,我們知道,凡事都有一定的律。因為神的話說:「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時候和定理。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傳八5-6)神所定規的,人都抗拒不了,問題卻在人不相信這是神的定規,所以神不得不差耶利米責備雅各家和猶大,說明這個道理:「當傳揚在雅各家,報告在猶大,說: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現在當聽這話,耶和華說:你們怎麼不懼怕我呢?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因此,你們在我面前還不戰兢麼?波浪雖然翻騰,卻不能踰越;雖然匉訇,卻不能過去。」(耶五20-22)

 

違反神管理的律

1)亞當夏娃的失敗

       神用沙為海的界限,水就不得越過,這是祂永遠的定例;波浪雖然翻騰匉訇,卻也不能踰越過去。可惜,神的百姓偏有背叛忤逆的心,竟然硬著頸項,視若無睹,充耳不聞,叛祂而去。其實,神的權柄之被違反,不是從人開始的。起初的日子,基路伯就違反神的權柄。神造人時,遂賜權柄給人,叫人看管這地。人被造的順序,男的在先,女的在後,魔鬼卻先引誘女人,顛倒神的定律,故意的叫男人,就是女人的頭,去服她的權柄。其所以然,是因為女人未站地位,不曾敬重丈夫,沒有服她的頭。蛇對她說話時,女人若守本分,不強出頭,尊重神所定的順序,讓亞當去應付,情形便兩樣了。

2)罪入了世界,洪水的滅世

       人的四肢配搭合適,既沒有過長的,也沒有過短的,這是身體上的的定例。魔鬼侵佔人的權柄,首先引誘使女人不站地位。保羅說的真對極了:「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因此,創世以來,人間就充滿不法的事,結果:「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創六11-13)於是,洪水泛濫,成了神滅命的手段:「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裏的。」(創七21-23)

       誠然,「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創六8)他不但靠著方舟得救,而且出方舟後,從神那裏得著亞當所失去的權柄:「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裏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創九1-2)

3)含的後代受咒詛

       挪亞有了神所賜的權柄,理當受到人的尊重,這是定例;但結果呢?創世記第九章記了一段挪亞三個兒子,摸權柄和服權柄的故事:「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裏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創九20-23)

       未得允許,就隨意進入父親的帳棚,摸了權柄,這是含的第一步錯。看見父親在帳棚裏赤著身子,就應當站在兒子的地位上,替父親遮蓋才對,但含反而張揚出去,是錯上加錯。閃和雅弗便不同了,他們都倒退著進去,用衣服替父親蓋上,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可見他們是如何的尊重權柄、順服權柄。難怪挪亞對他三個兒子,要有差別待遇:「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創九24-27)

       耶穌,神的種子,即女人的後裔(創三15),所以從閃而出,沒有從含而出,便是因為含違反了定律,未站地位、不服權柄。

       今天在教會中就應當注意:如果看見甚麼羞恥的事,也應當順服權柄、站住地位。按著定律,效法閃和雅弗,拿件衣服,背著臉給赤身的人蓋上。千萬莫步含的後塵,隨便張揚,甚至批評論斷,把挪亞的赤身暴露開來,侵犯神的權柄,失去神的祝福,而為後代招致咒詛。

4)世界充滿背叛

       使人痛心的是,世界居然充滿了不順服的聲音,外邦萬民和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反神對神的權柄:「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詩二1-3)

 

信主後要學順服

       我們信主,第一件事就是順服。順服甚麼?順服神的權柄。神的權柄又是甚麼?就是神的話。羅馬人書第一章五節:「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信服真道」這四個字,按照原文,應當譯作「順服那信」。主耶穌之所以討神喜悅,就是因為祂能順服。這個道理,保羅講得最透徹了:「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

       非僅順服而已,抑且要順服到作奴僕的程度;這意思很簡單,就是絕對的順服。

       馬路行車,必須遵循交通規則,不管你是甚麼樣的達官、不管你是甚麼樣的貴人、不管你有多少錢財、不管你有多少學問,都要順服交通警察和紅綠燈,因為交通警察和紅綠燈所代表的,就是國家的權柄。

1)保羅尊重權柄

       假如尊重權柄,便是尊重了神。人若愛神,就當順服神的權柄。普通信徒固然要服權柄,服事主的、作神僕的,尤其要服權柄。保羅在公會前受審挨打,曾辱罵大祭司。經人提醒以後,立刻聲明他不曉得,絲毫不因自己有使徒的身分便想與眾不同,真是我們的好榜樣:「第二天,千夫長為要知道猶太人控告保羅的實情,便解開他,吩咐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都聚集,將保羅帶下來,叫他站在他們面前。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麼?』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麼?』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譭謗你百姓的官長。』」(徒二十二30至二十三5)

2)長老順服神的話

       在外國有一個聚會,會堂門口有小孩子吵鬧,一位長老伸手想要打他。誰知那小孩子立刻提醒這位長老,聖經上說:作長老的,不可打人。他所引用的是保羅的話:「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多一7)這位長老就馬上服了下來,返身入內,鄭重的向全體會眾辭職,並且將辭職書張貼會堂的門口。意思是說:現在不作長老,就可以打人了。那麼,小孩子們乖巧得很,旋即安靜下來,不敢再鬧,以免挨揍。

3)百夫長懂得權柄

       要有權柄,必須先服權柄。迦百農的百夫長,就明白這個道理:「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祂說:主啊,我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裏,甚是疼苦。耶穌說:我去醫治他。百夫長回答說:主啊,你到我捨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太八5-9)

       百夫長對權柄如此瞭解,難怪主要誇獎他了:「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太八10)果然,主一句話便解決了問題:「耶穌對百夫長說: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太八13)

4)主耶穌受審的對話

       彼拉多在審耶穌時,查問主是哪裏來的,主耶穌卻不回答;於是:「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十九10-11)

5)大衛尊敬權柄

       由此可見,權柄是從上頭來的,所以順服權柄,就是順服上頭坐寶座的。大衛對掃羅的態度,頗堪作我們的借鏡:「掃羅追趕非利士人回來,有人告訴他說:大衛在隱基底的曠野。掃羅就從以色列人中挑選三千精兵,率領他們往野羊的磐石去,尋索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到了路旁的羊圈,在那裏有洞;掃羅進去大解。大衛和跟隨他的人正藏在洞裏的深處。跟隨的人對大衛說:耶和華曾應許你說: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你可以任意待他;如今時候到了;大衛就起來,悄悄的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隨後大衛心中自責,因為割下掃羅的衣襟;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二十四1-6)

       大衛沒有加害掃羅,為甚麼要心中自責呢?聖經上說的很明白,因為割下了掃羅的衣襟。割下了掃羅的衣襟為甚麼要心中自責呢?聖經上也交代得很清楚,因為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代表神的權柄。大衛畢竟是個敬畏神的人,他喜愛神的道,願意走義路,既割下掃羅的衣襟,就是摸了神的權柄,所以心中自責。

       後來,掃羅第二次又落在大衛手中,神而且使掃羅和他的元帥押尼珥並眾百姓沉睡,方便大衛加害掃羅。但大衛仍不敢伸手,反而阻止部下用槍刺殺掃羅,念念不忘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於是大衛和亞比篩夜間到了百姓那裏,見掃羅睡在輜重營裏,他的槍在頭旁,插在地上;押尼珥和百姓睡在他周圍。亞比篩對大衛說:現在神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求你容我拿槍將他刺透在地;一刺就成,不用再刺。大衛對亞比篩說:不可害死他;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大衛又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或被耶和華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現在你可將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拿來,我們就走。大衛從掃羅的頭旁,拿了槍和水瓶;二人就走了,沒有人看見,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醒起,都睡著了;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沉沉的睡了。」(撒上二十六7-12)

       由於大衛尊重神的權柄,所以神就使他坐上寶座。

       抑有進者,在上有權柄的如果錯了,也須順服。掃羅固然不對,大衛照樣的要順服。信徒跑道路時,個個都是大衛,必有一個掃羅跟在身邊,如影隨形,只有受訓完畢,在結業時,掃羅才會死去。但願諸位都能學習大衛,像他一樣,只看見神,不見掃羅!


6)先知門徒失敗的例證

       總而言之,無論在上有權柄的行得對或不對,都當口呼阿們,否則便很危險。下面這個故事,是很好的鑑戒:「有先知的一個門徒,奉耶和華的命對他的同伴說:你打我吧;那人不肯打他;他就對那人說:你既不聽耶和華的話,你一離開我,必有獅子咬死你;那人一離開他,果然遇見獅子,把他咬死了。」(王上二十35-36)

       那人因先知是神的僕人,不肯聽他的話打他,只看人面,不看神面,只重人情,不服權柄,結果遭了獅吻,被咬死了。[2]

 

1956年12月19日晚講


[1]               《家信》編者註:有關李繼聖弟兄的生平和事奉,請參“李繼聖弟兄的見證”,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1/09/李繼聖弟兄的見證/

[2]               《家信》編者註:上文取自網站:http://www.found-treasure.org/cht/Shup%20Chun%20Chap/Shup%20Chun%20Chap%20036/pageshupchunchap036.htm ;瀏覽於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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