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但以理书9:1-27)


(A)       序言

论到但以理书第9章, 马有藻在其所著的《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中指出, 此章并非异象, 而是祷告与预言的结合; 祷告是因, 预言是果. 祷告是激发, 预言是回应. 前半(9:1-19)主角是但以理, 后半(9:20-27)是加百列; 前半是求启示施恩, 后半是回答应允. 这预言又是论到以色列将来的沧桑史; 从耶路撒冷城重建、被毁至“毁坏者”受最后的审判. 这段预言是全书中首次论到弥赛亚的出现, 及出现后以色列的命运, 因此本章的预言是全书启示的最高峰.[1]

 

 

(B)       预言的史地 (9:1-2)

  • 但9:1 玛代族亚哈随鲁的儿子大利乌立为迦勒底国的王元年,
  • 但9:2 就是他在位第一年, 我但以理从书上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 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 七十年为满.

 

但以理把领受“七十个七”预言的背景(时日和场合)清楚记载在第9章, 以表示这次预言的内涵实非杜撰(意即不是随意编造或虚构的). 这时是玛代人大利乌立国的元年, 他是亚哈随鲁的儿子, 也是 但6:1所记述的那王. “亚哈随鲁”(KJV: Ahasuerus)是希伯来文译出的波斯字 khshayarsha , 意即“尊贵者”, 是大王之意. 历史上无法考证他(大利乌)是谁(因世俗历史文献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完整名单),[2] 但他是玛代人, 这方面是无需怀疑的. 他的王位是波斯帝国的帝王古列(另译: 塞鲁士, Cyrus the Great, 主前559-530年作波斯帝国之王)所立的. 第1节的“立为…王”在希伯来文是 hâmelak {H:4427}, 而 hâmelak 这动词是过去式被动词(hophal), 意即“被立为王”, 所以不能如某些学者指他是古列王, 因古列王是诸王之王, 不是由他人立他为王. 另外, 但5:31也记载这位大利乌“被册封”(希伯来文: qabbêl {H:6902})为王.[3] 大利乌本是被委任的省长, 当时巴比伦省长的职权有如地方上的王一般, 所以也能被称为王(参 但6:2).

           

就在大利乌在位的元年(约主前538年), 年届82岁的但以理从“书”上(注: 此“书”一字在原文是复数字, 并有定冠词[definite article], 指某些犹太敬虔者接受为经典的书籍, 所以此“书”可指耶利米书中的记录)查悉先知耶利米记载耶路撒冷成为荒凉, 以七十年为满额(参 耶25:11-12;  29:10-14; 注: 此段经文是耶利米寄给被掳之选民看的书笺, 其中一个读到此书笺的人, 就是但以理, 而耶利米之书札现今已成为神的正典).

 

想不到多年前耶利米的著作, 从耶路撒冷传经沙漠旷野, 经历巴比伦的灭亡, 波斯帝国的初兴, 而达到但以理的手中. 但以理读到此书笺的时候(指但以理书第9章), 先知耶利米已离世数十年, 传说他在埃及犹大难民殖民地的答比匿(Tahpanhes)为主殉道.【编者注: 这对那些为主著书写作的信徒而言, 是何等大的鼓励! 或许这些信徒在世时, 所写的并未获得该有的重视, 但他们离世后所留下的文章, 可以被神使用来叫后世之人获益良多】

           

第2节描述耶路撒冷的“荒凉”(希伯来文: chorbâh {H:2723})是采用复数字, 表达在程度上或次数上的多次. 耶路撒冷城在主前605年首次被巴比伦攻占掳掠, 至今(指到了但以理书第9章)已过了漫长的67年. 当先知但以理拿起耶利米书捧读时, 想着自己的国家面目全非与亲人分隔多年, 加上这位先贤耶利米也已为主捐献生命, 但以理心中无限唏嘘(抽泣叹息).  

 

 

(C)       但以理的祷告 (9:3-19)

(C.1)    祷告的准备 (9:3)

  • 但9:3 我便禁食, 披麻蒙灰, 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

           

根据但以理的查考与时间的计算, 此时已接近被掳70年的尾声. 马有藻评述道: “他(但以理)知道神会使以色列民回归故土, 但恐防神因以色列人罪大恶极, 而延迟使选民归回, 于是立意代民求恩.” 从这点可见, 但以理认定四个事实:

  1. 这里的“70”是按字面意义解释的被掳年限, 而非象征性的数字;
  2. 神必照祂的应许成就祂的计划, 但人也有责任向神祈求, 使它得以成就;
  3. 向神求恩是复兴的前奏;
  4. 被掳期的起点是他(但以理)的被掳之年(主前605年), 其终点是主前536年(而不是从主前586年计算至主前516年).

 

于是, 但以理定意向神祷告祈求, 他先禁食、披麻蒙灰、预备自己, 这三方面的准备足见但以理的祈祷态度何等真诚! 也因此蒙神悦纳. 我们也该效法但以理祈祷的真诚态度.

 

 

(C.2)    祷告的内容 (9:4-19)

()   认罪 (9:4-14)

  • 但9:4 我向耶和华我的神祈祷、认罪, 说: “主啊, 大而可畏的神, 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
  • 但9:5 我们犯罪作孽, 行恶叛逆, 偏离祢的诫命典章,  
  • 但9:6 没有听从你仆人众先知奉祢名向我们君王、首领、列祖, 和国中一切百姓所说的话.
  • 但9:7 主啊, 祢是公义的, 我们是脸上蒙羞的; 因我们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并以色列众人, 或在近处, 或在远处, 被你赶到各国的人, 都得罪了祢, 正如今日一样.
  • 但9:8 主啊, 我们和我们的君王、首领、列祖因得罪了祢, 就都脸上蒙羞.
  • 但9:9 主我们的神是怜悯饶恕人的, 我们却违背了祂,  
  • 但9:10 也没有听从耶和华我们神的话, 没有遵行祂借仆人众先知向我们所陈明的律法.  
  • 但9:11 以色列众人都犯了祢的律法, 偏行, 不听从祢的话; 因此, 在祢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 因我们得罪了神.
  • 但9:12 祂使大灾祸临到我们, 成就了警戒我们和审判我们官长的话; 原来在普天之下未曾行过像在耶路撒冷所行的.
  • 但9:13 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 我们却没有求耶和华我们神的恩典, 使我们回头离开罪孽, 明白祢的真理.
  • 但9:14 所以耶和华留意使这灾祸临到我们身上, 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在祂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 我们并没有听从祂的话.”

 

但以理的祷告可分两大部分, 前半部是认罪, 后半部则是求恩, 前段用“耶和华”为神之名, 示意神是立约的神, 此乃后半部求恩的基础; 后段呼神为“主”为“神”, 示意神的大权能, 是为神使选民归回的提醒(意味着神有大能大力, 必能成就祂所计划或应许的).

           

但以理跟随先贤为国为民代求的美好榜样(如摩西、耶利米、以赛亚), 为国人认罪, 以获神恩. 值得留意的是, 但以理被掳到巴比伦, 虽不是自己的罪所引起, 但他仍然视为自己犯罪所致【注: 这表示他与自己的百姓以色列民认同, 此等谦卑的态度肯定蒙主悦纳, 也与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形成何等鲜明的对比】.

           

在这祷告中, 但以理对神的认识显露无遗, 可见他必定明白神在 代下6:34-39的应许:

  1. 神是大而可畏的(但9:4), 指神的伟大方面;
  2. 神是守约施慈爱的(但9:4), 指神的信实方面;
  3. 神是公义的(但9:7), 指神的公义正直;
  4. 神是怜悯饶恕人的(但9:8), 指神的恩慈.

 

此外, 但以理对人的软弱、犯罪的性情, 也有过人的认识:

  1. 犯罪作孽, 行恶叛逆, 偏离神律(但9:5) [ 注意四大认罪动词, 从这些词汇的选用可见作者但以理凡罪皆认] ;
  2. 不听先知的话(但9:6,10);
  3. 全国与普世的犹太人都得罪神(但9:8);
  4. 没有遵守摩西的律法(9:11-12).

 

从祷告文中, 我们看见但以理认定他本国70年来的遭遇, 全是因为选民没有听从神, 乃是“罪有应得”(但9:13-14). 【注: 但9:4-14这段经文许多语句出自申命记及耶利米书, 读者使用圣经汇编便可寻出】

 

 

()   求恩 (9:15-19)

  • 但9:15 主我们的神啊, 祢曾用大能的手领祢的子民出埃及地, 使自己得了名, 正如今日一样. 我们犯了罪, 作了恶.  
  • 但9:16 主啊, 求祢按祢的大仁大义, 使祢的怒气和忿怒转离祢的城耶路撒冷, 就是祢的圣山. 耶路撒冷和祢的子民, 因我们的罪恶和我们列祖的罪孽被四围的人羞辱.  
  • 但9:17 我们的神啊, 现在求祢垂听仆人的祈祷恳求, 为自己使脸光照祢荒凉的圣所.  
  • 但9:18 我的神啊, 求祢侧耳而听, 睁眼而看, 眷顾我们荒凉之地和称为祢名下的城. 我们在祢面前恳求, 原不是因自己的义, 乃因祢的大怜悯.
  • 但9:19 求主垂听, 求主赦免, 求主应允而行, 为祢自己不要迟延. 我的神啊, 因这城和这民都是称为祢名下的.”

 

上文是求赦, 本段是求恩. 求赦是希望神将忿怒停止, 求恩是盼望神将慈爱、眷顾赐回. 在这求恩部分, 但以理向神呼求六次:

  1. 求神勿忘救赎之恩, 接着但以理立即承认过错, 作为求恩的基础及凭据(但9:15);
  2. 求神的忿怒转离圣民(但9:16);
  3. 求神顾念荒凉了的圣所(但9:17);
  4. 求神大施怜悯(但9:18);
  5. 求神垂听、赦免、应允, 不要迟延叫神的选民归回(但9:19上);
  6. 求神不要放弃自己的百姓(但9:19下).

 

这整篇的祷告被犹太人称为“妥拉祷告” (Torah prayer), 中心主旨乃是求神不要忘记祂的恩约. 从祷告的字汇、神的名称、旧约圣经的应用(尤其是引自旧约圣经的恩约经文), 可见作者(但以理)凭着神与祂选民所订立的恩约, 求神早日应允施恩, 正如 利未记26:42-45所言.[4]

 

 

(D)       加百列的启示 (9:20-27)

(D.1)    导言 (9:20-23)

  • 但9:20 我说话, 祷告, 承认我的罪和本国之民以色列的罪, 为我神的圣山, 在耶和华我神面前恳求.  
  • 但9:21 我正祷告的时候, 先前在异象中所见的那位加百列, 奉命迅速飞来, 约在献晚祭的时候, 按手在我身上.  
  • 但9:22 祂指教我说: “但以理啊, 现在我出来要使你有智慧, 有聪明.  
  • 但9:23 你初恳求的时候, 就发出命令, 我来告诉你, 因你大蒙眷爱; 所以你要思想明白这以下的事和异象.

 

但以理正在神面前迫切为选民认罪代求时, 他的祷告突然被天使加百列打断, 此时正是“献晚祭”的时候. 献为祭是时辰的代名词(大约始于下午三时), 而不是说以色列人在巴比伦恢复了献祭之礼.

 

天使按手在但以理身上, 叫他不必祷告, 而要听神如何答应了他的祷告. 天使向但以理说明来意  —  使他有智慧能明白所传的启示. 天使继续说, 在但以理开始祷告时(约早上), 就有“吩咐”(希伯来文: dâbâr {H:1697},《和合本》译作“命令”; 这里指“启示”)下来, 要天使传达给但以理知晓, 因但以理“大蒙眷爱”(但9:23), 成为合用的器皿, 作为神重要启示的出口, 所以可以明白以下的“事”(希伯来文: dâbâr {H:1697})和“异象”(希伯来文: mareh {H:4758}; 注: 这词是从字根“见”而来, 指[眼前可见的]“外貌、外表”, 喻“真相”或“异象” ).

           

加百列此刻到临, 将神的心意向但以理启示出来, 足见耶路撒冷虽然遍地废垣, 神的心仍没有离弃祂的选民. 神主要的心思与但以理不同, 祂深愿对付选民灭亡的原因  —  罪的问题, 但以理则关注归回的实行.

 

 

(D.2)    预言 (9:24-27)

()   “七十个七的目的 (9:24)

  • 但9:24 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 要止住罪过, 除净罪恶, 赎尽罪孽, 引进(或作: 彰显)永义, 封住异象和预言, 并膏至圣者(“至圣者”或作“至圣所”).

           

但9:24-27这段经文的预言是与“选民国”有关, 这选民国指的就是指以色列国, 因为这节清楚表明是为但以理的“本国之民”与他的“圣城”所定的计划, 所以“七十个七”的预言是关乎以色列人(以色列民和耶路撒冷城), 而非外邦人或召会【读者必须明辨这两者的分别】.[5]

 

加百列向但以理说明, 神已向选民国(以色列国)定了一个计划 (注: 但9:24的“定”一词在希伯来文是 châthak {H:2852}, 意即“刻划、设计”, 指设计了某个计划). 这计划需时七十个七的时间(70 x 7 = 490年)才能完成. 这计划(或设计)共有六个目的, 分为二组. 前三个是消极性、反面性、除净性, 涉及除去不合神旨意的事. 后三个是积极性、正面性、建设性, 涉及合乎神旨意之事的成就. 前三个在主第一次来临时决定性(非完整性)地完成, 后三个在主第二次来临时才应验. 如潘德科(J. D. Pentecost)所说, 前三个目的与赦罪有关, 后三个目的与国度有关.[6] 严格说来, 前三个目的是预告基督的代死, 后三个目的是预告基督代死的功效. 让我们细察这六个目的:

 

  1. 止住罪过: “止住”(是希伯来字根kala’ {H:3607}, 意即“拦阻”; 或kalah, 意即“停止”, 如中文圣经所译)并非完全消失之意, 因主第一次降世后, 世界仍有罪过出现, 所以“拦阻”的意思较为适合. 这里说明七十个七的首要目的是为了阻止罪的蔓延, 犹如圣灵后来在地上的工作, 叫多人归主(也借着信主之人[召会]作为世界的光和盐, 发挥了防腐作用, 拦阻罪恶全面发展, 编者按).
  2. 除净罪恶: “除净”(字根hatam {H:2856}, 意即“完成、消除”)罪恶, 指在七十个七这段期间内, 罪必会得到消除(因七十个七是以基督第二次降临为结束, 而主降临在地是要除净罪恶, 编者按).
  3. 赎尽罪孽: “赎尽”(希伯来文kapar {H:3722}, 意即“遮盖”)罪孽, 指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

 

马有藻 (Dr. Denny Ma)

马有藻表示, 前三个目的论及人多方面的罪行. “罪过”(希伯来文: happesha {H:6588}), 指超越神吩咐的罪行; “罪恶”(希伯来文: hattaot {H:2403})是离开神心意的罪行; “罪孽”(希伯来文: avon {H:5771})是从内而外的罪愆. 这三种罪行(代表一切罪)在主耶稣第一次降临时便蒙解决,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舍命, 为罪人广开救恩的门. 彼得斯(G. N. H. Peters)称, 罪的消除就是国度建立的基础, 国度能建立, 全因罪被对付清楚.[7] 这样, 前三点就为后三点铺路.

 

  1. 引进(或作彰显”)永义: “罪”的反面是“义”, 罪除净后, 义要进入, 使人成义. 但永义必在主耶稣第二次降临、在地上建立国度后才能应验(参 赛11:2-5耶33:15-18). “永义”也可译作“万世之义”, 即万世期待在国度内实现的义来临.
  2. 封住异象和预言: “封住”(希伯来文: hatam {H:2856}, 意即“完成”), 指所有启示性的异象和预言(“和”一字意谓“就是”[希伯来文法是 waw explicative ], 即“预言性之异象”), 到主来时必会停止, 那时有关弥赛亚国的异象及预言必会完全应验.
  3. 膏至圣所/至圣者: “至圣所”(希伯来文: qodesh qadashim {H:6944,6944})有学者解作: (a) 圣殿(如 W. Porteous); (b) 天上的耶路撒冷(如H. C. Leupold); (c) 基督的一生(如唐佑之); 但这字句在旧约中只有一次用在人身上(代上23:13), 其他均指物件(如出29:37)或地点(如结43:12). 因此, 此处应是指圣殿的内殿(指地方, 而非如中文圣经译作“至圣者”, 指人). 故此, “至圣所”这词于此暗指主耶稣基督再来之后, 圣殿必会重建的情形(参 赛66:20-21; 耶33:15-18; 结37:26-27; 40-46章; 亚14:16-17等). 圣殿(包括至圣所)重建是敬虔犹太人极崇高的盼望, 天使加百列便将这盼望“至终成为确定的实现”预告出来. 当至圣所被膏的时候, 那地方必分别为圣, 成为主耶稣在地上执掌王权、安设宝座的所在地. 在那里, 主耶稣基督以其王权引进永义, 以永义建立真正的“太平天国”, 并延伸至永远.

           

有关“七十个七”的目的, 其中后三点在历史上还未应验, 主降生在世的那段日子也无应验, 因永义不能在地上实现, 很多启示与预言在主降世后仍赐给主的门徒, 至圣所并无膏立, 甚至在主后70年遭罗马兵毁灭, 所以后三点的一切需在主第二次降临地上时, 方能完全应验. 到那时, 连前三点也会同时完全成为事实.      

 

七十个七的解法

关于“七十个七”这数字, 圣经学者们有不同解法, 主要有三:

  1. 象征解释法 (如: 邝炳钊、张永信、 C. Leupold);
  2. 半象征解释法 (如: 唐佑之、 J. Young);
  3. 字意解释法 (如: Robert Anderson、Harold W. Hoehner、 C. Whitcomb、L. J. Wood).【参本文附录(一) 】

 

“七十个七”的“七”(希伯来原文Shabuim {H:7620}, 意即“七份”)[8]是时间的单位, 原文可指“日、周、月或年”, 需视经文的文法用语而鉴定其意,[9] 但所有标准圣经字典(如BDB、Gesenius、Zorell & Semkonsvski)都将 但9:24-27中的这字解作“年”(year). 犹太经典《米示拿》(Mishnah)的用语上, 是以“年”为单位(Baba Metzia 9:10; Sanhedrin 5:1).[10] 总括而言, 这数字不能当作“象征意义”来解释, 因为:

  1. 但以理一直在想着字面意义的年代数字(“七十年”, 参 但9:2).
  2. 若非以字意解释为标准, “七十个七”分为三段时期的分法便毫无意义.
  3. 三段时期的分法是指定性的、有始有终的, 若“七十个七”非字意用途, 这种定期分法便是多余的.
  4. 只有以“年”作单位, 才能在历史上产生意义, 否则“七十个七”的三分法便毫无准绳, 意义全失. 试想, 从出令重建耶路撒冷至受膏者被剪除, 只得69日、69周或69月, 是绝不可能的(若以“日”为单位, 490等于1年又4个月; 若以“周”为单位, 那就等于9年半).

 

但以理一直盘算着“七十年”被掳的期限, 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年”上. 坎贝尔(D. K. Campbell)说, 但以理视以色列70年被掳期, 是因选民以色列人废弃、没有遵守七十个安息年而导致的(参 代下36:21; 利26:34-35). 换言之, 选民国(以色列国)在过去490年内没有按神的吩咐去遵守安息年, 所以神将向他们追讨他们所欠490年的“安息年债务”. 故此, 神启示但以理, 未来也有490年,  神会在选民国身上完成祂这方面的计划【请参本文附录(二): 但以理书的490年】.

 

简之, 综览上下文就知道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指的是七十个七年(70 x 7 = 490年). 慕迪圣经学院(Moody Bible Institute)的马丁博士(Dr. Alfred Martin)写道: “综览上下文时, 须紧记但以理之所以得见这异象, 是因为神回答他的祷告. 注意但以理正阅读耶利米书中关乎‘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 七十年为满’(但9:2). 这是线索, 实际上告诉但以理: ‘是的, 神要成就七十年的被掳; 但现在他指示你以色列百姓的历史将要在七十个七年(即70×7=490年)完成.’ 换句话说, 神在此告诉但以理, 他会继续对付以色列民长达490年, 然后才引进众所期待的永义(即天国时代[千禧年时代]所带来的恒久公义).[11]

 

()   “七十个七的过程 (9:25-27)

  • 但9:25 你当知道, 当明白,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 正在艰难的时候, 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  
  • 但9:26 过了六十二个七, 那(或作: 有)受膏者必被剪除, 一无所有; 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 至终必如洪水冲没. 必有争战, 一直到底, 荒凉的事已经定了.  
  • 但9:27 一七之内, 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一七之半, 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那行毁坏可憎的(或作: 使地荒凉的)如飞而来, 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或作: 倾在那荒凉之地), 直到所定的结局.

  

“七十个七”的六个目的, 需要经历艰难才能完成, 也是有始有终. 这个过程分成两大组:

  1.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共需六十九个七. 这段时间再分为两段落: 由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重新建造完成, 需历时七个七; 再由此受膏者被剪除, 又需六十二个七(但9:26上). 过了这六十二个七后, 又有一场毁灭的事发生(但9:26下);
  2. 最后一个七当中, 也有不少事件要发生(但9:27).

马有藻指出, 这简短三节经文, 是全圣经中最重要且最难解的. 解经学者在这三节的每一细节, 花了不少功夫加以详释或对辩:

 

(a)   第一段: 首七个七 (9:25)

“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是哪一条命令? 历史上波斯王多次发出有关重建耶路撒冷的命令, 学者们于是也选择不同的出令日期作“七十个七”的起点, 主要有三:

  1. 古列的命令(主前539年10月日, 参 代下36:22-23; 赛44:28; 45:13; 拉1:1-2; 6:1-5).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E. J. Young; J. G. Baldwin; R. K. Harrison. 但波斯王古列的命令只关于重建圣殿, 不涉及重建全城.
  2. 亚达薛西的命令(主前457年, 参 拉6:1-5; 7:11-26).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L. J. Wood; G. L. Archer. 可是这命令也如古列的命令一样, 只是有关圣殿重建而已.
  3. 亚达薛西的另一命令(主前445年,[12] 参 尼2:1-8). 支持这看法的学者有: Sir Robert Anderson; J. C. Whitcomb; B. K. Waltke; H. W. Hoehner.

 

必须留意的是, 这命令是六十九个七的出发点, 其结束点是受膏者被剪除, 所以我们不难确定这命令何时开始, 因受膏者既在主后30-33年内被剪除, 那么只有“主前445年”的命令才符合六十九个七(483年)的时间.(参下文的算法)

           

根据 但9:25的记载, 耶路撒冷必会重新建造, 但要经历艰难才能“连街带濠”建造. “街濠”为修辞法的“代入法”之用途(或称“举偶法”, Synecdoche ),[13] 即“部分代表全部”, 意谓街濠代表耶路撒冷“全城”.[14] 这段时间为期七个七之久(即7 x 7 = 49年), 即从主前445至396年. 按历史来看, 耶路撒冷确实在主前445年被着手重建, 在进行时备受拦阻(参 尼4:1-23: 6:1-7), 所以需49年才完成. 初期教父优西比乌斯(Eusebius)也说此事经49年才完成.[15]

 

(b)   第二段: 次六十二个七 (9:26)

 首七个七(7×7 = 49年)从主前445至396年便完结了,[16] 接着便是“六十二个七”(62×7 = 434年)从主前396年至受膏者出现的时候(即主后32年). 过了这六十二个七(62 x 7 = 434年)之后, 便有数件事发生: (1) 受膏君被剪除, 一无所有; (2) 有一王的民毁灭圣城和圣所, 此事引致争战, 终局如洪水冲流, 圣城与圣所俱成荒凉, 这是确实不变、肯定实现的预告.

           

“过了”(希伯来文: ’ahare {H:310})六十九个七(“首七个七”加“六十二个七”; 7 + 62 = 69)之后, 在最后一个七的事件要发生以前, 天使预告两件大事将要发生:

  1. 有关受膏君: 先是有“受膏君”(the Messiah the Prince, 但9:25)的出现, 然后这位“受膏者” (Messiah, 希伯来文: Mashiyach {H:4899}, 但9:26)必被剪除. 值得一提的是: “剪除”一词(希伯来文字根 karat {H:3772}, 同字译作“宰杀”, 如耶11:19; 利7:20; 而诗37:9及箴2:22作“剪除”; 鸿3:15作“杀戮”)指的是基督受罗马酷刑在十架上的死亡. 那时, 主耶稣基督的死是“不名誉”的死, 所葬之地也是借人之墓, 可说是“一无所有”.
  2. 有关圣城圣所圣民: 此后, 再有一王的民(the people of the prince; 注: “王”在希伯来文是 nagiyd {H:5057}, 意即“领袖、统治者”, 可译“君王、王子、军长”)如洪水般涌至圣城, 冲没圣所. 此事件在主后66年发生, 那时犹太人暴动反抗罗马, 罗马大将军提多率领大军镇压, 于是大战爆发, 至主后70年, 圣城(耶路撒冷)被毁, 圣所被焚, 圣具被劫, 神的选民被杀无数, 被掳到罗马为奴仆的也为数不少, 这些事都是因神的选民弃绝并杀害他们的基督(弥赛亚)而引起的, 因此“一无所有”及“一王的民”两句预言中便约有40年(主后32/33至主后70年)的时间分隔.

 

(c)   第三段: 最后的七 (9:27)

(c.1)   “最后的七之三种解法

六十九个七”已成历史, 最后的七在何时发生? 这点也是不同末世论学派分歧之处, 主要有三:

  1. 历史法: 此看法指出, 最后一个七发生于六十九个七之后, 即主后32/33年至40年间. 可是以历史角度而言, 但此派学说毫不符合本节的预言, 如“坚定盟约”与“撕毁盟约”就不能应用在提多将军身上(如张永信所言). 而且, 如Harold W. Hoehner所说, 但9:27的“他”, 在文法上应指 但9:26的“王”(prince), 而非受膏者(Messiah, “基督”意即受膏者).[17]
  2. 象征法: 发生于耶稣基督生平之内, 或基督再临之间(多是“无千禧年派”的见解), 但此说不符合基督生平的史实.
  3. 预言法: 发生于主耶稣再来前的七年, 于是“六十九个七”与“第七十个七”当中有一段漫长的时间分隔. 此说认为整个七十个七的预言是为选民国设立的, 因六十九个七在历史上早已应验, 而最后一个七仍待应验, 所以六十九个七与最后一个七当中便有一段时间分隔, 这段分隔期俗称“现今的教会时期”(这多是“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的学者所采纳的解释).

 

以上三法之中, 只有“预言法”是唯一正确的解法. 马有藻列出“预言法”的根据如下: 

  1. 旧约的预言性经文多处具有“时隔”的存在, 这现象不是鲜有的(如赛9:6; 61:1-2; 亚9:9-10; 12:10;  但2:43-44; 7:7-8,23-24; 8:8-9等).
  2. 但9:26内预告受膏者出现至圣城被毁也有40年左右的时隔.
  3. 但9:24之六个目的完成也有“时隔分开”, 否则应在主后40年就全数应验了.
  4. 主耶稣在 太24:15-21,31等处预告 但9:27的事迹乃在将来, 靠近主耶稣再来之前发生.
  5. 此节(但9:27)的事迹不可能在主耶稣的生平内发生, 主耶稣在世上的年日超过7年, 他当然没有亵渎圣所, 反预告亵渎圣所的事将在未来才发生(太24:15-21).
  6. 亵渎圣所这一事不可能在初期教会历史上成就(因按历史的记载并没发生此事).
  7. 但7:25与 但9:27均指同一时代, 那是敌基督出现的时代, 所以这在将来才会出现, 现今尚未应验.

* 编者注: 有关上述的预言法, 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 1841-1918)最先以精确的计算证实圣经预言何其准确可信. 请参本文附录(三).

 

(c.2)   “最后的七之三大事件

这最后一个七的七年内(俗称“七年灾难”), 天使预告三件事要发生: (1) 七年之内, “他”必与多人坚定盟约; (2) 七年之中, “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 (3) “他”(即“那行毁坏可憎的”)虽如飞而来, 但必遭“忿怒”的审判, 直到所定的结局.

 

  • 第一件事: 在主耶稣基督再来到地上以前的七年内, 有一个“他”与许多人坚定盟约. 这“他”是谁? 甚多学者(如邝炳钊)认为就是弥赛亚(耶稣基督), 可是在历史上, 弥赛亚并无在被剪除后与任何人立定盟约. 并且, 此人若是指基督, 更不可能配合本段的意义(此乃 F. Walvoord的看法). 因此, “他”应是上文所谓的“一王”, 因“一王”是文法上较近的“先置词”(antecedent) (参H. W. Hoehner). 根据 但7:8,23-24的预言, 此人就是敌基督, 他来自毁灭圣城之民的国族(即罗马), 所以敌基督也将出自“复兴的罗马帝国”, 他在这时与许多人坚立盟约.

 

“许多人”指犹太人的领袖(也可能包括其他外邦列国的领袖, 编者按), 那是当权者与敌基督签立的盟约, 不赞成立此约的乃称为“余民”(remnant).[18] 此时, 敌基督已作了末后罗马帝国(即“复兴的罗马帝国”)的首领, 否则他便没有权柄与以色列人立约. 犹太人认为只有在弥赛亚出现后, 圣殿才能重建, 如今敌基督必使圣殿重建, 以色列人便因此认定他就是弥赛亚, 于是拥护、跟从并崇拜他, 并与他立约七年(中文圣经译作“一七之内”).

 

  • 第二件事: 在七年之“半”或“一七之半”(指七年灾难的3年半; 31/2 + 31/2 = 7 ), 敌基督提早解除七年之约, 又“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编者注: “使祭祀与供献止息”意味着在这一七之半[七年灾难的3年半]以前, 旧约的献祭和敬拜制度已恢复举行, 圣殿也必然已复建好; 因若没有圣殿, 献祭制度就不能举行), 所以他被称为“那行毁坏可憎的”(或作“使地荒凉的”). 此时, 敌基督的毁坏“如飞而来”(指突然显露, 因一七之半以前他还与选民立约, 一七之半后却毁约). 敌基督的恶势锐不可当, 使遭受大逼迫的选民苦不堪言.(编者注: 主耶稣称这后3年半为“大灾难”, 太24:21).

 

  • 第三件事: 敌基督对选民和圣殿的毁坏虽可憎并急速, 他的毁约更是突然, 但神对他的审判并不延迟, 神的忿怒倾倒在他的身上, 直到那最后一个七达到其时间的末了. 最后一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或作“倾在那荒凉之地”), 直到所定的结局”, 可意译为“虽敌基督的毁坏异常急速突兀, 但神对他的审判也是急速, 直到他被消灭.” (编者注: 敌基督的结局就是活活地被丢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启19:20).

 

最后一个七的内涵带给选民以色列人莫大的安慰, 也唤醒离开了神的以色列人早日悔改, 归回圣神, 再回归圣地, 以神重作他们的神.[19]

 

 

(E)       结语

William MacDonald

马唐纳(W. MacDonald)正确指出, 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Seventy Weeks)是圣经中非常重要的预言, 甚至被冠以“圣经预言的骨干”(或译“圣经预言的支柱”, the Backbone of Bible Prophecy)之雅号.[20] 正确地明白这段预言, 将帮助我们正确地明白和解释其他有关以色列民的主要预言. 必须谨记的是, 这“七十个七”是神为以色列民而设定的计划, 与新约的教会无关, 它启示有关神为以色列民除净罪恶、引进永义前所将发生的重大事件. 显然, 这“七十个七”的490年中是有空挡(gap)的, 有一段间隔时期, 而非连续地一气呵成.

           

Harold L. Willmington

此事犹如球赛即将结束前突然暂停. 圣经学者威明顿博士(Dr. H. L. Willmington)写道: “时代论(Dispensational)神学家认为这些‘周’(即“七”, week)不是连续不断的, 在69周和70周之间有将近2千年的空挡. 这年表可比作70分钟的篮球赛. 球赛剧烈和紧凑地进行了69分钟, 球证(裁判)为了某些原因停止(暂停)球赛, 留下最后一分钟, 没有人知道何时再开始. 然而, 到了时候裁判就进到场上, 吹响哨子, 那时球队再次聚集, 要打最后一分钟的球赛. 照样, 神进来, 在加略山上停止(暂停)‘预言的钟’. 这神圣的‘时间暂停’已维持了20多个世纪(2千多年). 不久, 救赎主要吹响号筒, 最后的行动‘周’(week, 即最后的7年)将在这地上继续进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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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七十个七的各种解释法 [22]

 

* 请点击此图以放大阅读 (点击后能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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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但以理书的490 [23]

 

* 请点击此图以放大阅读 (点击后能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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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预言法的计算

           

有关上文提到的预言法, 19世纪的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 1841-1918)最先以精确的计算证实圣经预言何其准确可信.[24] 他在其著作《将要来临的君王》(The Coming Prince》所列出的计算法如下:

  1. a) 犹太历法(Jewish Calendar, 1年360天)
  • 70个七 = (7个七) + (62个七) + (1个七)
  • “69个七”已发生; “1个七”将在未来发生
  • 这“69个七”共有483年 (69×7=483), 或计有173,880天 (483年 x 360天)

 

  1. b) 公历(Gregorian Calendar,[25] 1年365天)
  • 亚达薛西王20年尼散月1日(尼2:1,下令重建圣城) = 主前445年3月14日

 

但9:25记载: “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 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 必有7个七和62个七”, 表明到了69个七时, “受膏君”  —  “基督”必出现(文中暗示出现在重建的耶路撒冷). “过了62个七, 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但 9:26), 暗指“受膏君”出现在耶路撒冷后, 必被杀害剪除.

 

安德森指出, 从主前445年3月14日算起, 经过“69个七”, 即加上173,880天, 刚好就到主后32年4月6日, 此日正是尼散月10日(星期日), 也就是耶稣基督(但以理所预言的“受膏君”)荣耀地骑驴进耶路撒冷之日(路19:28-40),[26] 从这日起, 祭司长和文士计划杀害祂(路19:47), 并在数日后将祂钉在十架上.

 

按安德森的计算:

  • 主前445年至主后32年 = 476年

或 = 173,740天 (476年x 365天)

  • 3月14日至4月6日(犹太人的算法可包括前后两日在内, 即14日也算一天) = 24天
  • 以每隔四年一闰来算(闰年有366天, 多出一天), 这476年期间总共多出116天
  • 因此, 173,740 + 24 + 116 = 173,880天[27]

           

H. L. Willmington

安德森证明了这“按公历计算出的天数”与“按犹太日历计算出的天数”准准相同(都是173,880天), 一天也不差! [28] 这证明神的预言何等的精细准确、何其的可靠可信! 威明顿博士(H. L. Willmington)评述道: “显赫的英国学者和圣经学者安德森爵士(另译“安得臣爵士”)将头两期(第一和第二段)化为准确的日数(即173,880日). 他将483年(头两期的总年数, 即69个七, 或作“首7个七”加“次62个七”)乘以360天(圣经一年的天数),[29] 所以头69个七(或483年, 即69 x 7 = 483)共计173,880日(即483 x 360 = 173,880). 安德森指出, 若由主前445年3月14开始往前数, 刚好停在主后32年4月6日. 那天正是耶稣凯旋进入耶路撒冷! 当主说以下的话时, 心中必定想着但以理的预言: ‘巴不得你在这日子, 知道关系你平安的事. 无奈这事现在是隐藏的, 叫你的眼看不出来’(路19:42). 当然, 法利赛人也在这天计划谋害基督(路19:47).”[30]

值得注意的是: 安德森也指出, 若计算主前(B.C.)到主后(A.D.), 我们必须扣除1年, 因为从主前1年(B.C. 1)到主后1年(A.D. 1)并非2年, 而是1年. 他说: “主前1年该被描述为主前0年, 此乃天文学家的算法, 他们描述主前445年这历史日期为444.”[31] 因此, 今日也有一些学者称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日期为主前444年, 并指耶稣基督骑着驴子进耶路撒冷城的日期是主后33年(例如H. W. Hoehner[32]、J. Dwight Pentecost[33]、Alva J. McClain[34]等).[35] 虽然所用的年代和日期稍有不同, 但所得的结论却是相同  —  从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 直到基督进入耶路撒冷城, 共计173,880日, 或483年, 总共“69个七”.

 

 


[1]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4年), 第132页. 下文皆改编自此书.

[2]               有圣经学者(如马有藻)认为亚哈随鲁就是薛西一世(Xerxes I, ). 参《异梦解惑者》, 第225-226页(附录12: 波斯王朝列王).

[3]               但5:31: “玛代人大利乌年六十二岁, 取了(希伯来文: qabbêl {H:6902})迦勒底国.”

[4]               利26:42-45: “我就要记念我与雅各所立的约, 与以撒所立的约, 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 并要记念这地. 他们离开这地, 地在荒废无人的时候就要享受安息. 并且他们要服罪孽的刑罚; 因为他们厌弃了我的典章, 心中厌恶了我的律例. 虽是这样, 他们在仇敌之地, 我却不厌弃他们, 也不厌恶他们, 将他们尽行灭绝, 也不背弃我与他们所立的约, 因为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我却要为他们的缘故记念我与他们先祖所立的约. 他们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从埃及地领出来的, 为要作他们的神. 我是耶和华.”

[5]               读者必须明辨神给“以色列国”的计划是与祂给“召会”的计划有所不同. 有关“以色列”与“召会”的分别, 请参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5/05/新约的召会是否取代了旧约的以色列/ .      

[6]               J. D. Pentecost, “Daniel”,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Edition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85), 第1361页.

[7]               G. N. H. Peters, The Theocratic Kingdom (vol.3)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52), 第455-456页.

[8]          根据王正中的《圣经原文字典》, “七”(希伯来文: shâbhûa‛ / shâbhua‛ {H:7620})意谓“七个的、为期七(天、周、年…)、一周、七七节, 在旧约中出现20次, 最多被译作“七”(9次), 其次“七七”(5次), 也译作“七日”(4次)、“节令”(1次)、“七日”(1次). 这字在创29:27-28两次被用来指“七年的一周”(week of 7 years). 注: 创29:27-28原文直译为“满了这位(指拉结)的七( shâbhûa‛ , 即“七年”), 我们将把这另一位给你, 因为你服事我另一个七年.  雅各就如此行, 他满了这位(指拉结)的七( shâbhûa‛ , 即“七年”), 他就把他的女儿拉结给雅各为妻.”

[9]               以色列(犹太)的历法不单是七日为一周(week of 7 days, 正如在 出23:12), 也以七年为一周(week of 7 years,正如在 创29:27-28), 也请参 利25:3-4,8-10的原则.

[10]             Gleason L. Archer, Jr., A Survey of Old Testament Introduction (Chicago: Moody Press, 1964), 第119页. 详研此问题, 请参 J. C.  Whitcomb, The Book of Daniel (Grace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8), 第36-39页;  A. J. McClain, Daniel’s Prophecy of the Seventy Weeks (Zondervan, 1969), 第62页; H. W.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Zondervan, 1977), 第119页. 

[11]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卷上) (香港: 国际种籽出版社, 1986年), 第311页.

[12]             尼希米记首两章告诉我们, 亚达薛西作王第20年, 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墙.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指出此日是在主前445年3月14日.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卷上), 第311页.

[13]             赖若瀚称“Synecdoche”为“举偶法”, 即“根据一种物质上的关系而以一项事物或观念来代替另一项事物或观念; 例如罗12:1 “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 将身体献上, 当作活祭 …”. 此乃“举偶法”, 以“身体”代替“全人”. 赖若瀚著, 《实用释经法》(香港: 福音证主协会, 1993年), 第253页.

[14]             J. A. Montgomery, “Daniel”,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72), 第375页.

[15]             E. J. Young, The Prophecy of Daniel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70), 第205页; Roger Anderson, “Those Troubling Seventy Weeks”, in Truth (Grace Bible College Publications, June 1986), 第7页.

[16]             菲利普斯(John Phillips)指出, 先知玛拉基很可能就在主前396年左右说预言(注: 玛拉基书是旧约最后一本书). 换言之, 首七个七结束时正是旧约正典完整与结束的时期(Exploring Daniel, 第151页).

[17]             H. W.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7), 第132页.

[18]             此乃A. G. Fruchtenbaum的看法. 但不少学者认为“许多人”也包括反对犹太人的回教领袖们, 他们在这“和平之约”的约束下, 不得不让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重建已毁的圣殿(注: 启11:1-2暗示在七年灾难中的前三年半, 圣殿已被建成和使用).

[19]             上文主要改编自 马有藻著, 《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4年), 第131-150页. 注: 编者尽量保留作者(马有藻)的文体, 除了在一些需要之处做一些修饰, 如简化语词、分段举例、加添备注、扩充注解等等, 同时也修正一些可能在打字上的字误, 包括本文中的一些希伯来音译字的错误.

[20]             马唐纳著, 《活石旧约圣经注释》(香港尖沙咀: 活石福音书室, 2006年), 第1046页.

[21]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卷上), 第312页.

[22]             改编自 马有藻著,《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 第149页.

[23]             改编自《异梦解惑者 — 但以理书诠释》, 第142页.

[24]             奉主名聚会(俗称“弟兄会”, Brethren)的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是最早提出这计算的人. 他是英国著名的伦敦警察厅(Scotland Yard)的大城市警察厅副厅长(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Metropolitan Police)和刑事调查局主任(Chief of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多年从事刑事调查工作使他精于细察与考究复杂的资料. 由于具备勤读细查的态度、明察秋毫的观察力, 他准确地算出“69个七”的日期. 他在所著的《批评家穴中的但以理》(Daniel in the Critics’ Den)一书中, 证实但以理书的“69个七”是从主前445(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 尼2:1; 5:14)至主后32(主耶稣基督这位“受膏君”进入耶路撒冷, 太21:1-10). 他以犹太历法和公历的计算法(包括考虑闰年、纠正日历上的错误等)证实了主前445年至主后32年共有483年, 或173,880天(483年 x 360天 = 173,880天), 当这个天数满足, 基督(受膏君/受膏者)就进耶路撒冷城, 过后被杀害(被剪除). Rightly Dividing the Word: Things that Differs (Amainthakarai, Madras: Amainthakarai Gospel Hall, 1995), 第78-79页. 有关安德森的生平事迹, 请参 2002年12月份, 第37期《家信》的“属灵伟人: 罗伯特·安德森”.

[25]             公历(也称“格列高利历”, Gregorian Calendar)是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Pope Gregory XIII, 1502-1585) 对“儒略历”(Julian Calendar)进行修订后, 于1582年颁行的历法, 即目前全世界通用的阳历. 此历法将1年分为12个月, 或365天, 而每4年1次的闰年(leap year)则是366天.

[26]             主耶稣荣耀地进入耶路撒冷意味着他正式以“受膏君”的身份呈现在以色列民面前, 故百姓以迎接“弥赛亚”(受膏者)的口吻高唱: “和散那,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可11:9).

[27]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1957), 第127-129页. 注: 此书是1957年第10版的再版本(reprinted 1957 from the tenth edition). 它最先于1881年由伦敦一家出版社(Hodder & Stoughton, London)出版, 可见安德森早在19世纪时就提出这精确的计算法, 是这类算法的先驱.

[28]             安德森所著的《将要来临的君王》(The Coming Prince, 1882) [28]获得各界好评. 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的约翰.瓦沃德博士(Dr. John F. Walvoord)评论道: “这是一本解释但以理书的一流经典著作, 特别论及第9章的预言. 此书多年来被公认为这方面的权威著作, 常被引述, 在讲解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方面有新颖独创的见解… 若要明智地研究预言, 此书是每位牧师和平信徒书架上所不可少的.” 弗雷德里克.塔福特博士(Dr. Frederick A. Tatford)也表示: “在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和相关的课题上, 此书解释得最好.” 《浸信会见证》 (Baptist Testimony)亦同样表扬: “罗伯特·安德森爵士乃巨人中的巨人, 他所写的一切都值得保存在藏书室的书架上. 此书讨论但以理书的七十个七, 和将要来临的敌基督, 被公认为这题目的权威著作.” 此书是喜欢研究预言的读者所不可少的.

[29]             圣经以360天为1年, 参 创7:11,24; 8:3-4.

[30]             威明顿著, 《威明顿圣经辅读》(卷上), 第311页.

[31]             Robert Anderson, The Coming Prince, 第128页脚注. 也参此书第124页的内容和脚注.

[32]             赫拿博士(Harold Hoehner)写道: “将69乘七年再乘360日, 得出的总数是173,880日. 主前444年至主后33年, 相隔了阳历476年. 将476年乘以365.242198793655小时4845.975(1年有3651/4日), 得出的总数是173,8556小时5244173,855. 换言之, 需要在主前444年至主后33年相隔的476年之外, 再加上25日. 由(主前444年)3月5日再加上25天, 就是(主后33年)3月30日, 也就是主后33年的尼散月10日. 这日正是耶稣光荣进入耶路撒冷的日子.” Harold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7), 第138页, 摘自麦道卫著, 《新铁证待判》(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4年简体字版), 第273页.

[33]             J. Dwight Pentecost, “Daniel”, in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Wheaton: Victor Books, 1985), 第1362-1363页. 

[34]             Alva J. McClain, Daniel’s Prophecy of the Seventy Week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9).

[35]             这三位学者(Hoehner、Pentecost和McClain)皆认为亚达薛西王下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的日期是在主前444年3月5日, 而耶稣基督进入耶路撒冷是在主后33年3月30日. 详情请参上述赫拿(H. W. Hoehner)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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