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真理系列 (二): 赎价和救赎 — 自由的代价
(A) “赎价”和“救赎”的意思
在古代, 正如在现代一样, “赎价” (ransom)和“救赎”(redemption)这两个单词的字面意思皆被普遍使用. 有人被绑架, 他们的家人或朋友便需要付一大笔赎金, 使他们得到释放. 现代的恐怖分子劫持飞机, 恐吓要将人质一个一个杀掉, 或者要炸毁整架飞机, 除非对方满足他们的要求. 恐怖分子不一定要钱, 他们可能要求政府释放被逮捕的同道. 如果是这样, 我们仍可沿用“赎价”、“代价”及“赎金”这些单词来形容, 不过, 这只是一种喻意法. 我们会说释放恐怖分子就是政府救赎全机乘客脱离死亡所要付上的代价, 除非政府冒险抢攻飞机.
请注意, 你只有将某人从监狱或奴役中, 或从死亡的威胁下买赎出来, 使他重获自由, 才会使用“救赎”一词”. 你不会用“赎价”或“救赎”这些单词来形容某些奸商, 花大笔金钱从穷苦的父母那里买来小女孩, 用作童妓的行为. 他们买下这些女孩子, 不是要她们从奴役中释放出来, 乃是要奴役她们.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甚至可以“赎”回自己的一些财物. 如果一个人急需用钱, 他可以典当自己的手表. 老板拿了手表, 给那人一些现金. 不过, 这只手表还不能算是当舖老板的财物. 在某段指定时间内, 这只手表基本上还是那个人的财物. 不过, 如果他希望再次拥有这财物, 他必须在指定时间内买回这只手表; 而且, 他要付的赎价当然远远超过他本来从当铺老板那里得到的金额.
那么, 在日常用语中, “赎价”和“救赎”也包含了几个稍微不同的意思, 有些是字面意思, 有些是喻意性的意思. 同样, 在新约圣经里, 从神学的角度来看, 这些单词都是喻意性的, 与金钱上的交易无关. 使徒彼得说: “知道你们得赎… 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彼得前书1:18). 综观整本新约圣经对这些单词的用法, 我们可以归纳出“救赎”有以下意思:
- 买或买回来, 是将人从欠债、奴役、牢狱、惩罚的威胁或死亡中买赎回来.
- 圣经一直强调神或基督主动买赎或救赎. 圣经从来没说人可以买赎自己或其他人.
- 付出代价或赎价. 同样, 圣经说只有神或基督付出代价或负起支付赎价的重担. 神从不要求, 或允许人为救赎自己付出任何代价. 这与其他很多宗教大相迳庭. 很多宗教要求人为得救而努力或受苦, 或甚至通过付出金钱而得到救赎. 当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祭司和商人令人以为必须付钱才可以得到拯救时, 基督便将他们赶出去(约翰福音2:13-16).
- 救赎的目的就是要将人带进自由里, 并加给他们一份永恒的产业.
(B) 我们从哪里得着释放的自由?
(B.1) 从过去犯罪的罪咎中释放出来的自由
我们不能改变过去. 神自己也不会改变历史, 做过的事就是做过了. 但神能在基督里, 使我们从过去所犯的罪咎中释放出来. 很多人活在过去的阴影下, 虽然他们努力忘记过去发生的事, 希望重新开始, 但他们却挥不去以前所犯的过错而带来的罪疚感.
有些人的良知不太敏锐. 他们发觉自己可以很容易埋藏过去的事, 就像箴言30:20所说的淫妇一样: “她吃了, 把嘴一擦就说: 我没有行恶.” 然而,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不能解开真正罪疚感的枷锁(我们不是讨论心理方面的罪疚情结). 好几年前, 英国有一些盗贼骑劫火车, 使火车司机终身残废. 他们带着数百万英镑逃到南美, 用钱收买了当权人士, 不把他们引渡回英国, 也许, 这些盗匪现在对他们所犯的罪行毫不内疚, 但这不会影响一项事实, 就是如果他们回到英国, 他们就会立刻被起诉及被判坐牢.
同样道理, 有朝一日, 每个人都会来到神的法庭. 无论经过了多少个年头, 或是你已忘记了, 也不可以抹煞过去的事. 除非他们已让基督替他们把过去的罪疚枷锁挪去, 否则枷锁将会永远存留.
“救赎”代表着如果我们认罪悔改, 神可以在今生就把这些枷锁除掉. 除掉这些枷锁的行动称为“赦免”. 在新约圣经的希腊原文中, 最常用“释放”或“解除”来表示赦免(希腊文: aphesis {G:859})这个单词的意思. 这个单词是用来形容某人从监狱释放出来, 或还清所欠的债务, 或让奴隶恢复自由身, 而这个重获自由的代价已由基督付上了. 新约圣经说: “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 过犯得以赦免(希腊文: aphesis )”(以弗所书1:7). 因此, 枷锁解除, 永不再受缚. 基督的救赎是一个永恒的救赎(希伯来书9:11-12).
(B.2) 从神律法的咒诅中释放出来的自由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詛, 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拉太书3:13). 神的道德律法宣告的咒诅不是空话. 它宣告不守律法的人最终必受惩罚. 有些人可能会争辩说, 既然他们不相信神, 他们便不承认神有权命令和禁止他们怎样做, 也无权实施惩罚. 然而, 这个论点不能成立.
创造主的道德律法已写在每个人的心里(罗马书1:14-16). 每一次我们指责别人有不道德的行为, 每一次我们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找借口, 每一次我们告诉自己要改过, 立志下次要做得好一点时, 我们都是在无意间见证了一项事实: 道德律法确实已是写在我们心里, 而且, 我们也接受它的主权, 同意它是有效的. 借用一个新约圣经的比喻: 神的道德律法就好像放在我们面前的一份书面文件, 当我们指责别人, 为自己找借口, 及立志改善自己的道德行为时, 我们就是亲笔签署那份文件, 承认它的主权, 答允它的要求和接受它的惩罚.
那些不肯认罪悔改的人, 在最终审判时发觉自己已在这份“文件”上签了名, 成为指控他们的证据. 但那些认罪悔改的人却得到神亲自保证, 神已将我们亲笔签名、承认有罪的法律责任除掉了, 将这个“指证我们的签名”除去, 并将它钉在基督(指主耶稣)的十字架上. 因此, 神向全宇宙宣告, 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祂已为了所有认罪悔改及信靠祂的人, 承担了律法的咒诅, 使他们得以自由(歌罗西书2:13-15).
(C) 神付上救赎的代价
神救赎人类所要付出的赎价就是“基督的死”. 事实上, 基督亲自宣告这就是祂来到世上的目的: “人子来, 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 乃是要服事人, 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 可福音10:45). 彼得前书1:18-19说: “你们得赎… 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
要了解这个救赎的巨大代价, 我们需要谨记基督是谁: “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 罪过得以赦免.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 是首生的, 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因为万有都是靠祂造的, 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 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 又是为祂造的. 祂在万有之先, 万有也靠祂而立”(歌罗西书1:14-17).
换句话说, 救赎主不是别人, 正是那位成为肉身的创造主. 主耶稣是神, 也是人; 所以, 祂可以作神和人之间的中保, 舍命作所有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2:5-6). 有些人有一种错误的想法, 以为爱世人的耶稣(基督)要给凶恶的神付上这个赎价, 求神不要将愤怒倾倒在人类的头上. 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付赎价的就是神自己! 是爱驱使基督舍命作人的赎价, 这份爱就是天父对人的爱的最佳写照; 基督自己就是神, 祂就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完美形像及写照. 新约圣经说: “不是我们爱神(这里指父神), 乃是神爱我们, 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这就是爱了”(约翰一书4:10).
有些人会说: “基督的赎价如果不是给了神, 那祂给了谁呢? 因为祂必须把赎金付给某人啊.” 不过, 这种争论方法就是忘记了我们在上文提出的“赎价”这个单词在新约圣经里的喻意性, 是为了表明神和基督为我们得蒙救赎所付出的代价. 这个代价不是以金钱来付款给第三者. 这个代价是受苦和死亡的代价.
譬如有一艘救生艇因超载而有沉没的危险. 有一个人自愿跳到冰冷的海中, 纵然他知道这样做是必死的. 我们就会说他为拯救其他乘客的生命付出了重大的代价. 如果我们再问“他的代价付给了谁?” 这就很荒谬了.
不过, 还有另一个问题. 圣经告诉我们, 人都是神造的, 所以人就是属祂的产业. 那么, 神为什么要付赎价, 或付任何代价, 去买赎自己的产业呢? 就算我们确实是将自己捆锁在罪恶陋习中, 为魔鬼服务, 成为它的俘虏, 那么, 神为什么不可以直接使用祂的大能毁灭魔鬼, 打开我们的锁链, 用武力将全人类救回而不用付任何赎价呢?
答案就是, 罪的问题是一个道德问题: 我们不能用武力来解决道德问题. 有些事甚至全能的神也不能做. 祂不能做一些不合逻辑的事, 例如画一个正方的圆形. 祂也不能做一些不合道德的不义之事, 例如祂不能撒谎(提多书1:2). 祂不能犯自己定下的道德律法, 祂的律法就是祂的属性之表现. 祂若否认律法, 就是否认自己; 祂是不能这样做的(提摩太后书2:13). 祂不可以随便将我们从罪咎的捆锁中释放出来. 唯一的解决方法是: 要先付清了道德律法所要求的惩罚. 神因为爱我们, 为我们付了代价(赎价), 为我们受尽苦楚.
(D) 得自由(救赎)做什么?
我们已在上文提过, 如果你为了奴役某人而将他买回来, 你付的代价便不能称为“赎价”. 现在基督付上了代价, 将人从罪咎中拯救出来, 得以自由. 不过, 得自由后做什么呢? 这个自由显然不是让他们这样就可以继续犯罪, 不受惩罚. 由于罪会使人上瘾, 导致那些不知悔改、经常犯罪的人成为罪的奴仆(罗马书6:16-23), 所以圣经告诉我们, 基督将门徒从什么地方救赎出来和为什么要救赎他们:
“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 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 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 等候所盼望的福, 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穌基督的荣耀显现. 祂为我们舍了自己, 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 又洁净我们, 特作自己的子民, 热心为善”(提多书 2:11-14).
至于基督怎样保证“这个新生命会成为自由的生命, 而不是一种宗教奴役”这个问题, 我们会在以后(下一期)讨论. 此刻, 让我们留意, 新约圣经很清楚告诉我们, 我们在此时此地还未曾得到救赎所带来的圆满成果. 基督的赎价所带来的好处还包括“我们的肉身得赎”! 不过, 我们必须等到基督第二次再来时才可以享受这个好处(罗马书8:18-25; 腓立比书3:20-21).
另一方面, 神在此时此地, 已将圣灵赐给所有认罪悔改、信靠基督的人. 圣灵向所有相信的人保证, 神所有的应许都是可靠的. 圣灵自己也作为“凭据”, 保证有一日神必会将所有的产业赐给他们. 到了那日(基督再来, 召会被提之日), 神将实现所有的应许, 把用祂儿子宝血所买赎回来的众人带到天堂, 与祂相聚(以弗所书1:13-14; 使徒行传20:28).[1]
(E) 结语
亲爱的朋友, 身为人类, 你我最大的问题就是 — 被“罪”奴役! 自从始祖亚当犯罪以来, 罪就入了世界, 并且牢牢地捆绑着人类. 人类内在的罪性常在人身上显出各种各样的罪行. 连那曾谨守律法的犹太人保罗也必须承认道: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 就是我肉体之中, 没有良善. 因为, 立志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故此, 我所愿意的善, 我反不做; 我所不愿意的恶, 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 就不是我做的, 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马书7:18-20). 更甚的是, 罪的后果就是死亡(罗马书6:23), 死后且有可怕的审判(希伯来书9:27). 在罪的奴役下, 保罗痛苦地呐喊: “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针对这问题, 保罗在下一节给于答案: “感谢神, 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马书7:24-25)
是的, 靠着主耶稣基督, 我们就能脱离罪的奴役! 神爱你和我, 遣派了祂的独特爱子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在十架上, 为我们付清了“罪的赎价”, 正如圣经所说的: “因为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中间, 只有一位中保, 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2:5-6). 因着主耶稣为我们付上罪的赎价, 我们就能够因信靠主耶稣而得着救赎, 从罪中获得释放.
亲爱的朋友, 你为什么不信靠主耶稣基督, 从罪的奴役中得着救赎、得享释放的自由呢? 不仅得着救赎和自由, 更是因信主耶稣而得着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以弗所书1:3,11).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 怎能逃罪呢?”(希伯来书2:3)
[1] 上文主要改编自 顾东(David Gooding)、蓝诺斯(John Lennox)著, 陆秀云译, 《圣经的主要概念》(香港九龙: 福音证主协会, 2002年), 第48-56页. 最后的结语 [ (E)项 ]则是编者附加上去, 以呼召未信主的读者们借着信靠耶稣基督而得着神的救赎, 得享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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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东(Gooding) & 蓝诺斯(Lennox)
刊登于2023年1-3月份,第136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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