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召会的写照


A.  新旧两约的关系

旧约隐藏和孕育新约的真理, 新约揭露和阐明旧约的真理. 没有旧约, 我们很难明白新约真理的来龙去脉; 没有新约, 我们也很难解释旧约的预表和写照. 虽然新约的召会不是旧约时代清楚教导的题目, 但在旧约时代, 神已提到有关召会的预言,[1] 也用旧约的一些人、事、物来描绘地方召会的写照, 预备人心来领受这“创世以前的计划”, 并明白其中许多真理的细节.

在申12:5, 神借摩西的口吩咐说: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 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 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2] 所指的地方就是示罗(Shiloh)(书18:1; 耶7:12). 这地方与太18:20的地方召会有4个相同的特征, 是新约地方召会的写照. 请留意下表:

 

旧约的示罗(申12:5) 新约的地方召会(太18:20)
1 地点 是神选择的地方 所指的地方: “因为无论在那里
2 聚集 是以色列人当聚集的中心 聚集的中心: “有两三个人…聚会
3 立名 是主立名的居所 有主的名: “奉我的名聚会”
4 同在 有主的同在(居所表明同在) 主的同在: “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B.  地方召会的写照

这个神在旧约选择立名的地方, 至少在以下5方面是神给予我们有关新约地方召会的写照, 教导我们不少新约地方召会的真理:[3]

 

B.1   聚集的地方 —申12:5 (Place of Gathering)

按原文的意思, 申12:5该译作“但你们应当常去(或寻找)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所有(all)支派中, 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 [4]你们应当往那里去. 在迦南地, 未受割礼的迦南人可随意选择合己心意的地方来敬拜假神和偶像, 但以色列人必须寻找主选择立名之处, 有主同在的地方(申12:5),[5] 作为聚集的中心 . 这“处”(地方)一词在原文是单数, 表明只有一个(比较异教的“各地方”,申12:2).[6] 除此之外, 其他地方的圣坛或圣所都属虚无, 因为它们缺乏主话语的权柄, 缺乏主圣名的印记, 缺乏主同在的尊荣. 以色列人就是凭借着这3方面的特征, 来到示罗聚集. 但很可悲, 当以色列分裂成南北两国后, 北国的王耶罗波安竟在伯特利和但这两个耶和华没有选择立名之处, 各造一只金牛犊叫北国百姓聚集在那里敬拜, 这事叫百姓陷在罪里(王上12:26-33).

现今许多基督徒, 在寻找适当的聚会处方面, 马虎随便, 不查考和遵照神在圣经中的教导.[7]  圣经教导我们, 在新约时代, 主在地上选择立名之处只有一个, 就是奉主名聚集的地方召会(太18:20);[8] 除此以外, 聚集在任何人所设立的组织、团体、公会或宗派, 都不是神完美的旨意.[9] 不过, 也有许多自称是神的召会之团体, 在召会的行政、秩序和事奉上, 没有按照主的话语行事, 没有遵守主所设立的头权, 违背主权, 弃绝主名, 设立了许多“人看为好, 却与圣经相违的制度”, 这些都不是真正“奉主名聚集之处”,  因为这些人立的制度缺乏主话语的权柄, 缺乏主圣名的印记, 更缺乏主同在的尊荣. 我们没有从主而来的权柄, 去选择在这一类的团体中聚集, 献祭和事奉神(参申12:13).

 

B.2   分别的地方 —申12:14 (Place of Separation)

申12:14记载:“唯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 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 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神吩咐以色列人与迦南地周围世俗的宗教和这些地方“分别出来”. 他们所有的祭物和十分取一之物, 都要带到耶和华他们的神所选择立名的处, 他们不可在其他地方献上这一切(申12:10-14). 他们被吩咐与世界的道路分别出来, 以免他们跟随四周这些世俗邪恶的道路, 陷入网罗(申12:29-32).

基督死在十架上的其中一个目的, 就是“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1:4),[10] 使我们与罪恶的世代“分别出来”, 所以我们不可把这世代的恶俗和制度, 引入地方召会中. 关于献祭方面, 我们各人被劝分别为圣, “将身体献上, 当作活祭, 是圣洁的, 是神所喜悦的…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罗12:1-2); 所以我们不应当聚集在人的团体中, 而是在主所选择的地方召会中, 把自己当作活祭献给神. 我们应当谨慎, 不可在自己所看中, 却没有神立名的地方献祭(申12:13), 因为如此就没有“分别出来”. 在更广的层面, 不论是基督徒个人或整体的召会, 都要与非信徒、 不义的、黑暗的、彼列(即属撒但的), 及一切不洁的事分别出来, 使到神对我们而言能成为父神所愿意成为的一切; 而我们对父神而言能成为儿女所应当成为的一切(林后6:14-18).

 

B.3   记念的地方 —申16:2 (Place of Commemoration)

(a)   选择记念的地方

以色列人是蒙神以逾越节羔羊之血所救赎的百姓(出12:1-14), 所以神吩咐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每年谨守逾越节, 来记念他们的救赎(出12:14,24,25). 当以色列人靠近迦南地时, 耶和华便选择守逾越节的地点, “你当在耶和华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从牛群羊群中, 将逾越节的祭牲献给耶和华你的神”(申16:2). 早期的召会所实行的, 正与这写照完全相符; “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聚会擘饼的时候, …”(徒20:7). 这里是的聚会是按太18:20所教导“有两三个人奉我(主)的名”的聚会, 就是地方召会. 就在地方召会中, 他们擘饼记念那逾越节的羔羊 — 主耶稣基督(林前5:7; 11:23-26).

 

(b)   指定记念的时间

神指定以色列人守逾越节的时间 — “你要注意亚笔月”(申16:1); 利23:5说得更详细: “正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 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神选择这日, 因为在埃及时, 神曾在此日“逾越过”他们住家的门(出12:13), 保守他们不致死亡, 救赎他们脱离埃及. 神在新约也指定记念的时间, “七日的第一日, 我们聚会擘饼…”(徒20:7). 林前16:2也表明圣徒在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聚会. 在旧约, “七日的最后一日”(星期六)对以色列人而言是重要的, 因为那是安息日; 但在新约, “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对圣徒来说是重要的, 因为那是主复活的日子(太28:1-7). 太28:1的原文直译是“安息日过后, 七日的第一日…”,[11] 这日对神的百姓而言, 是个新的开始, 所以神选择这日作为擘饼聚会的日子, 来记念主的代死和荣耀的复活.

 

(c)   描述记念的方式

神在民28:16-25也提及逾越节当献之祭和它的条例. 只要逾越节按照神的秩序(order)来遵守, 它便是“耶和华的节期”或“耶和华的逾越节”(利23:4,5); 可是当它被人的秩序所取代和败坏时, 它只成为“犹太人的节期”(约6:4).[12] 这类的败坏记载在王上12:25-32. 耶罗波安所立的节期犯下了5大错误: (1)错误的地方 — 伯特利,但(29节); (2)错误的时间 — 8月15日(33节); (3)错误的人 — 立不属利未人的凡民为祭司(31节); (4)错误的方法 —  造金牛犊(28,32节); (5)错误的动机 — 使百姓归向他(26节). 耶罗波安立自己为主, 自作主张地定下与神相违的秩序(33节), 这样的节期只是在外表上“像”神所立的节期(32节), 但这属人的秩序和安排, 在神眼中却是“罪”(30节). 神在圣经中清楚教导地方召会应该如何守主的晚餐(即擘饼聚会, 参林前11:23-30). 我们当谨慎遵照神的秩序, 别让主的晚餐在我们手中好像逾越节在犹太人的手中一样, 败坏和退化成仅属人的条例而已(human ordinance).

 

B.4   事奉的地方 —申18:6,7 (Place of Ministry)

申18:6-7记载: “利未人, 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 若从那里出来, 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 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神拣选了利未人办理有关会幕的事(民3:5-13), 负责看守和抬运会幕的圣物(民3-4章), 在神所选择立名之处事奉神. 这是在新约的地方召会中事奉神之人的写照. 首先, 圣灵教导我们, 这事奉要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申18:6), 换言之, 我们的事奉也应当在神选择立名的地方召会中.

 

(a)   事奉的领域或种类

利未人事奉的领域记载在民3-4章. 利未支派的3个宗族虽各有不同的责任, 但行动的目标却是一致 — 事奉主. 在新约时代, 神也把各样的恩赐赐予召会. 这些恩赐的种类可表明圣徒事奉的领域(sphere)(参罗12:4-8; 林前12:4-11; 弗4:11).  林前12:4-11强调圣灵的恩赐, 表明人有能力事奉, 是因为圣灵随己意把各样的恩赐分给各人. 弗4:11则强调复活之主的恩赐, 表明有5种恩赐(即使徒, 先知, 传福音者, 牧养者和教导者)是主给予召会的恩赐.[13] 恩赐或事奉的领域虽多, 但目标只有一个, “为要成全圣徒, 各尽其职, 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

 

(b)   事奉的心态和操练

这事奉是需要“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申18:6). 我们在召会中的事奉, 也需要心灵的预备和操练, 对于传道的事奉更是如此. 保罗在提前4:6提到作位好执事(minister),[14] 即好的事奉者(此节专指讲道的事奉), 说道: “你若将这些事提醒弟兄们, 便是基督耶稣的好执事, 在真道的话语, 和你向来所服从的善道上, 得了教育”. 这节基督我们好执事的三大要素:

(b.1) 全面熟悉圣经的题目: 达秘(J.N.Darby)把“你向来所服从”译为“你向来全面追究”(which thou hast fully followed up). 神在整本圣经中, 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地显示自己和真理, 所以在讲道事奉前, 必须在整本圣经中“全面追究”所要传讲的题目.

(b.2) 亲身实行圣经的真理: “得了教育”(希腊文: entrephô )的原意为“得了喂养”; 表明讲道者必须先用神的话语喂养自己, 先亲身体验和实行真道, 方能教导别人(结3:1-4; 耶15:16; 提后2:6).

(b.3) 公开传讲圣经的教导: “将这些事提醒弟兄们”. 熟悉和实践神的真道后, 讲道者不该私藏神的真理, 乃要向众圣徒传讲神的真道, 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 传12:9).

 

(c)   事奉的权柄之来源

这事奉是“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申18:7). 在圣经中, 名字可代表权柄, 所以“奉耶和华神的名”(in the name of the Lord)是指奉靠神或主的权柄; 例如申18:20说: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也可译成“奉我的名”, in My name), 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 表示有人假冒宣称以主的权柄说话, 但其所言却不是主所吩咐的. 此外, 保罗“奉主的名”放胆传道(徒9:29), 表明保罗是奉靠主的权柄来传道. 利未人奉主的名事奉, 强调他们事奉的权柄, 是来自神本身, 也是神所吩咐的. 所以我们在地方召会(神所选择立名之处)必须奉主的名来事奉, 即奉靠主的权柄, 做主所吩咐的(弗5:20). 事实上, 只要我们的事奉是按神在圣经中所吩咐的, 我们的事奉就有主的权柄, 有神的能力和祝福. 但很可惜, 一些所谓“奉主名”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 却与神在圣经中所教导的不符甚至相违, 如此必不蒙主悦纳(太7:21-23). 所以让我们紧记, 我们事奉的正确权柄, 不是来自教皇的喻令、教会的传统、宗教会议的信经(creed)、公会或宗派的信条、或任何人及团体所立的条规等, 乃是神的话语, 按圣经所吩咐的一切, 这才是奉主名的事奉.

 

 B.5   敬拜的地方 —申26:2,10 (Place of Worship)

(a)   敬拜前的三大条件

申26:2记载: “就要从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 将所收的各种初熟的土产, 取些来, 盛在筐子里, 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去.”第10节补充说: “随后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华你神面前, 向耶和华你的神下拜.” 以色列人未把筐子献给神, 向他敬拜之前, 他们必须先做到3件事:

(a.1)  承认灭亡: 他必须承认未蒙神救赎之前的光景, 强调本身来自一个将灭亡的先祖, “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申26:5). 这人是指逃亡绝望的雅各(参创28:5,何12:12). 这也是所有基督徒在未信主得救前的写照, 我们都是来自犯罪的始祖(亚当), 因着本身的罪性与罪行, 我们是等候灭亡的人(约3:16); 正如埃及的君王和子民辖制苦待以色列人(申26:6), 这世界(埃及的象征)的王 — 撒但也用罪和死的权势来苦害我们(参约14:30; 罗5:14,21; 7:24; 来2:14-15; 弗2:2).

(a.2)  承认救赎: “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 … 他就用大能的手… 领我们出了埃及”(申26:7-8). 当人求告主的拯救时, 罗10:13说: “凡求告主名的, 就必得救.” 神在旧约时用逾越节羔羊的血, 救赎以色列人出埃及, 他在新约时也是以“神的羔羊”主耶稣的血, 来救赎世人(彼前1:18-19)

(a.3)  分别为圣: “将我们领进这地方, 把这流奶与蜜之地赐给我们”(申26:9). 神不但领以色列人出埃及, 也领他们进迦南. 在迦南地他们可到主选择立名之处敬拜神, 与世界分别出来. 深愿一切信徒都到主选择立名之处(地方召会), 与周围一切敌对神的制度分别出来, 这是敬拜神之前所当做的.

 

(b)   敬拜时的初熟果子

申26:2,10所谓“初熟的土产”, 在原文可指“初熟的果子”.[15] 林前15:23说: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 以后在他来的时候, 是那些属基督的.” 主耶稣基督像一粒麦子, 落在地里死了(约12:24); 他为我们的过犯死在十架上, 但为叫我们称义,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 又给他荣耀(罗4:25; 彼前1:21), 他现在活着, 直到永远(启1:18). 初熟的果子是即将来临的(果子)收成之样本和应许. 所以基督这初熟的果子, 有如“复活大收成”的样本, 表明还有其他更多的复活之果即将随之而来, 即“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然复活(帖前4:16), 旧约的圣徒也必复活(但12:2).

概括而言, 像以色列人一样, 人要敬拜神之前, 必须先有3个经历: (1)承认本身的无助和灭亡; (2)承认和接受神的救赎; (3)与世界和其败坏制度分别出来. 做到了这3方面后, 我们才能奉献初熟的果子(申26:10) — 向神奉献复活的基督, 即向神述说基督复活的荣耀和功德.

今日, 所有基督徒应当在每个主日, 到主选择立名之处(地方召会)聚集, 擘饼记念主的死 — 这是逾越节的写照, 也在神面前歌颂主的复活 — 这是初熟果子的写照. 这样的敬拜, 才是神在圣经中所教导、所悦纳的敬拜!

 


[1]               有关地方召会的预言, 请参2001年9月份(第22期)《家信》的“召会真理: 地方召会的预言”.

[2]      申命记中至少21次提到神“所选择(立名)的地方”这个词语, 这些经文是关于: (1)献祭(申12:11,14,21,26; 14:23,24,25); (2)守节(申16;2,6,7,11,15,16; 31:11); (3)吃(申12:18; 15:20); (4)争讼断案(申17:8,10); (5)事奉(申18:6); (7)聚集(申12:5), (3)献初熟土产(果子)(申26:2).

[3]               下文主要是取自利特普绕(J.R. Littleproud)所著的《基督徒的召会》, The Christian Assembly (3rd. ed.) (California: The Ralph E. Welch Foundation, 1962), 第17-33页; 但内容经过改编和大量加添.

[4]      “But  you shall resort (常去) only to the place that the Lord your God shall choose from all your tribes, to set his name there for his habitation, and you shall go there”, 参Peter C. Craigie,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Deuteronomy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76), 第213页.  和合本的“求问”在希伯来文是 dârash {H:1875}, 意谓“屡次的、寻找、询问、遵循”(参王正中所著的《圣经原文字典》, 第107页). 和合本把 dârash 译作“求问”, 且放在申12:5的末了都是不适当的, 因下文表明他们到那地方不是为要求问, 而是献祭(申12:6-14); 把这词联于此节开端并译成“常去或寻找”更适合上下文.

[5]      “神或主的同在(present)”至少可从3种不同层面来解释, 可指: (1)神无所不在的同在 — 这种同在是信徒与非信徒都无法避开的(耶23:24; 诗139:7); (2)神住在信徒里面(indwelling)的同在 — 这种同在是神借着圣灵居住在个别信徒与集体信徒(召会)里面, 所有新约的信徒皆享有(约15:16-20; 弗2:22), 也绝对不会失去这所谓“圣灵印记”的同在(弗1:13-14; 4:30); (3)神悦纳与赐福的同在 — 这种同在只限于那些遵守神的话语, 蒙神喜悦的信徒(无论是新旧约)或召会方能享有(创39:21,23; 太18:20; 28:19-20); 这种同在是需要信靠顺服为条件(只有当摩西照神所吩咐的去制作会幕后, 耶和华的荣耀云彩(表明神的同在)才临到会幕(出39:43; 40:16,27,32-34), 当人违背神的话语时, 这种同在便离开(撒上2:17; 4:7,22). 本文论到主的同在, 是指这第3种的同在, 这也是新约地方召会所该追求的 — 因顺服神的话语而享有主悦纳的同在.

[6]      虽然神所选择立名的地方因着人背逆神的话语而更换, 在旧约时从示罗换到耶路撒冷, 在新约时从耶路撒冷换到地方召会, 但单数的原则保持不变, 即在同一个时间只有一个. 在新约时代, 神也只选择一个立名之处, 即地方召会, 虽说地方召会因地方上的不同而有多个.

[7]               申12:5的 dârash (和合本译作“求问”)可指积极多方不断地寻找、查问和考究, 而非一两次随便地打听或询问; 例如这词在别处也译为“寻求”(寻找求问, 诗24:6; 34:4,10; 传1:13), “寻找”(结34:11), “查办”(拉10:16), “查考”(赛34:16), “考究”(拉7:10), “考察”(诗111:2)等; 神特用这强烈的词语来强调在寻找聚会处方面(即他选择立名之处), 务须十分谨慎, 多方查考圣经,  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8]               “选择”的希伯来文 bâchar {H:977}意谓“拣选、挑选或指定”, 所以这“神所选择的地方”, 是神所精挑细选, 所喜爱悦纳, 也更是所指定的; 人若自选其他地方, 便是违反神的心意, 藐视神的智慧(认为自己选的比神更好). 因此我们不可选择神所没选择之处, 或离开神所选择的地方(即地方召会).

[9]      要衡量神是否喜悦我们和我们所行的, 不是看行事的效果是否蒙神赐福, 而是看神在圣经中如何教导. 例如摩西击打磐石一事, 虽有神的祝福(许多水流出来), 但若查考圣经(民20:8-9, 11-12), 我们都知道神不喜悦, 因为击打磐石不是神的旨意, 所以蒙福的效果不一定证明蒙神的喜悦, 圣经的教导才是最好的标准. 同样的道理, 笔者承认在许多公会或宗派中, 确实有爱慕真道和忠心于主的信徒(笔者也在这方面敬重他们), 神也因此赐福他们和他们的事奉. 但神是否喜悦他们所处的公会或宗派, 就要看这些公会或宗派的制度和作法, 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 笔者以沉痛的心承认, 它们在很多方面违反了圣经 (参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家信》 中的“真理战场: 教派主义的罪恶”), 所以留在这些错误的制度里, 断不是神完美的旨意.

[10]      脱离“世代”(希腊文: aiôn {G:165})而非“世界”. 主耶稣不求父神叫信他的人“离开世界”(约17:15), 若是离开世界, 信徒如何能履行主的大使命呢?(太28:19-20); 但基督徒要被拯救脱离“世代”, 指与这罪恶世代一切属人并敌挡神的制度和习俗分别出来.

[11]             和合本中的“安息日将近”, 在原文是“安息日过后”(after the sabbaths), 参 Jay P.Green, The Interlinear Bible: Hebrew-Greek-English (Peabody: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86), 第766页.

[12]             和合本中的“那时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 在原文是“逾越节近了, 即犹太人的节期”(And the Passover was near, the feast of the Jews), 参 Jay P.Green, The Interlinear Bible: Hebrew-Greek-English, 第823页 .

[13]      有关“传福音者, 牧养者和教导者”三种恩赐, 请参本月份(2001年10月份, 第23期)《家信》的“查经天地: 利未人的三大职事”.

[14]             “执事”(希腊文: diakonos {G:1249})原意为“仆人、用人”, 所以执事(minister)指“执行事奉的仆人”. 这词在新约圣经中出现30次, 和合本译为: 执事(14次; 西1:23,25; 提前3:8)、用人(9次; 太20:26)、差役(2次; 林后11:15)、仆人(1次; 林后11:23)、服事(1次; 约12:26)、 事奉(1次; 弗6:21)、 叫(1次; 加2:17)和使唤的人(1次; 太22:13). diakonos 指事奉的人; diakonia {G:1248}则指事奉的职务, 可译为“职事”(徒20:24; 林前12:5; 林后3:9) 、“职分”(林后4:1; 提后4:5)或“传道的事”(提后4:11).

[15]             “土产”(希伯来文: perîy {H:6529})的原意是“果子”(fruit)(Strong’s Hebrew and Aramaic Dictionary).  这词在和合本中译成“果子”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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