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领灵粮(72) – 扔在火湖里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 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启20:15)
地狱这题目会在人的心中产生极大的抗拒. 这抗拒常以这样的问题表现出来: “一位慈爱的神怎可能造出一个永远的地狱?” 若以保罗的话来回答: “你这个人哪! 竟敢如此质问神?” 或 “神是真实的, 人都是虚谎的.” 简单来说, 受造之物无权怀疑他的造物主. 神若预备了一个永远的地狱, 祂肯定有好的理由这样做. 我们无权去怀疑祂的慈爱和公正. 可是, 在这事上, 神借着圣经提供我们足够的资料, 证明神所做的是对的.
首先, 我们知道地狱本不是为人预备的, 而是为魔鬼和他的使者(太25:41). 其次, 我们也知道神“不愿有一人沉沦, 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若有人进入地狱, 对主的心而言, 是极大的伤痛(结18:23: “主耶和华说: 恶人死亡, 岂是我喜悦的吗? 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人进入地狱, 是因为人自己的罪. 因着神的圣洁、公义和公正, 神肯定要刑罚一切的罪. 神的命令是: “犯罪的, 他必死亡”(结18:4). 这不是神的霸道专横, 而是圣洁的神对罪唯一的态度. 神可以让事情到此结束, 不必再解释什么, 因为“人既犯罪, 他必死亡.”
但神的爱介入! 为了叫人不至永远灭亡, 祂去到一个极限, 尽了一切努力, 为人预备了救恩. 祂差遣自己的独生子(主耶稣基督), 为罪人代罪受死, 为他们付上罪的刑罚(彼前3:18). 救主在十字架上, 亲身背负罪人的罪孽(约1:29), 这实在是奇妙的恩典. 现在, 对于所有悔改己罪, 并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 神给他们一份白白的礼物(即永生, 约3:16). 然而, 祂不会勉强人, 叫人违背己意去信主得救(注: 人可抗拒圣灵的感动, 徒7:51). 他们必须自己选择生命之路.
坦白说, 神再也没有其他的事可做, 祂所做的已是超出人的意料. 如果人拒绝祂白白的怜悯, 就再也没有别的救法了. 地狱是那些故意拒绝天堂之人的刻意选择(人灭亡是因自己的不信, 约3:18,36),[1] 再别无他法了. 因此, 控告神给人预备永远的地狱, 是对神完全不公正的, 是忽视了祂曾倒空天上最好的, 好叫地上最坏的能免去火湖的痛苦.[2]
[1] 加尔文(John Calvin)写道: “… 有些人则预定要受永远的刑罚. … 人若不是预定得永生, 就是要死亡.” 加尔文主义和归正神学把神当作人灭亡之因(cause, 有者说是神消极行动之因 [proximate cause], 有者说是神积极行动之因[ultimate cause] ), 但圣经从没教导说神预定某人灭亡; 人灭亡是出于自己的选择.
[2] 上文编译自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所著的 One Day at A Time (Scarborough: Everyday Publications, 1985), 第302页; 也参考此书中文译本《日领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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