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会与国家 (The Church and the State)


(A)           引言

一般人普遍上不知召会与国家的重要区别! 在这方面的无知竟然超过一半的召会历史时期(大约从主后第4世纪直到第19世纪, 编译者按),[51] 这是何等令人惊讶的事实啊!

 

(B)        政治与召会的联合

在召会历史的初期, 由于当权者(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敌对基督和祂的福音, 所以基督徒只属少数群体, 受到许多官方的反对, 甚至遭受严厉迫害. 这肯定使初期的圣徒们更容易接受使徒和他们后人所说关乎召会的教导, 即召会是一个被呼召出来的群体(called-out company), 召会的蒙召(calling)、设立(constitution)和管理(conduct)都是属天的, 不同于世界的制度; 无论在世界的宗教信仰、国家公民或军事方面, 召会都要与它们分别出来. 初期的圣徒深深地领悟到: 他们若被世人所恨, 是因为他们不属世界(约15:18-19).[52]

但后来情况改变了. 在主后312年, 君士坦丁(Constantine), 即罗马帝国皇位争夺者之一, 在一个重要的战争中获得胜利. 这次的胜利据说归功于他在异象中看见天上有个十字架, 他便求告基督徒的神, 结果战胜敌军. 他在隔年登上罗马皇帝的宝座, 宣称自己归信基督信仰. 因此, 经过几个世纪的迫害, 基督徒现今在罗马皇帝的资助下, 受到保护, 得到鼓励. 这导致基督信仰被国家立法保护, 升上支配的优势, 高于罗马境内其他宗教.

君士坦丁非常宠爱这些宣称为“召会”(professing church)的显贵(重要人物), 他常出席他们的会议, 参与他们的辩论, 取了召会事务上的控制权. 这位全国的元首(头, head)成了召会的元首: 召会与国家联合起来, 成为一个令人混淆的混合体. 就从此刻开始, “大公”(Catholic, 意即普世性, universal)这一名词与召会扯上关系(编译者注: 天主教的英文名是Catholic Church, 即大公教会).

这就难怪召会作为“被呼召出来的一群”这一圣经观念开始消失. 当召会的圣职人员在皇城范围内成为皇帝的宠儿, 基督徒就难以明白何谓“我们在这里本没有常存的城”(来13:14). 迫害无法打倒召会, 但富裕、属世的资助, 以及召会与国家不洁的联合却成功打败召会, 破坏她的见证, 腐败她的信仰. 在接下来的多个世纪, 真理已被埋藏在那被正确称为“黑暗时代”(Dark Ages)的种种迷信、亵渎、不道德的废墟之下.

召会与国家1

 

(C)        改革时期仍分不清

那被称为“宗教改革”(Reformation)的荣耀运动恢复了先前的福音真理, 反对很多罗马天主教的过错. 但绝大部分的改革者并不领悟召会作为“被呼召出来的一群, 所以必须有别于国家”这一简单真理. 我们也不敢希望此真理被蒙蔽了如此多个黑暗世纪后, 能立刻被人完全明白和掌握. 伟大的改革者如路德(Luther)和加尔文(Calvin)被称为“地方行政官改革者”(Magisterial Reformers), 他们相信改革召会的手段必须倚靠国家权势(civil power). 路德仰赖基督徒国君贵族, 加尔文仰赖市议会, 但基本上他们的观点是一样的, 这导致召会与国家仍然混为一谈, 令人混淆.

慈运理(Zwingli)曾说: “基督徒不是别的, 而是良善和忠诚的国民; 基督徒城市不是别的, 而是基督徒召会.” 在伯尔尼(Berne)市议会权柄的差派下, 法里尔(Farel)到了特定市镇传讲福音后, 那里的公民就要投票决定他们是否要接受福音. 若投票结果倾向接受福音, 他们接着就摧毁境内天主教堂的塑像, 那城就被宣称支持宗教改革. 改革者所思想的是基督徒市镇、基督徒城市、基督徒州属, 甚至基督徒国家等. 由于他们传讲福音, 确有灵魂因此真正得救, 但他们完全没考虑到上述市镇、城市、州属、国家等, 都有非信徒混杂在信徒当中, 他们忘了召会乃是单单由得救者所组成的群体.

无论如何, 即使在那些年日, 有敬虔的余民(remnant)看清这项真理, 并努力实践它. 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被称为“重洗派”(或译“重浸派”, Anabaptists). 他们接受此名, 因为他们拒绝承认那实行了多个世纪的婴儿洗礼(infant baptism), 而强调信徒归信主后必须“重新受洗”(rebaptized). 这导致他们抵触了当代主流的改革宗派所做的事(即为婴儿洗礼). 默兰顿(Melancthon)写了一份有关重洗派的备忘录, 根据召会是包括地区内所有的公民, 以他们都受了婴孩洗礼为理由, 反对重洗派的观点(其实重洗派强调信徒归信主后必须受浸是合乎圣经的教导). 结果他规定那些接受重洗派的人要被处死. 这是何等令人痛心的事! 这是在宗教改革方面的属神伟大工作中, 被染上最丑陋的污点之一, 而规定这刑罚之人将永远蒙羞.

召会与国家混合之后所带来的混淆, 也产生政治上的纷争, 导致战争和流血事件. 这完全是把主自己的话抛在脑后(约18:36: “耶稣回答说: ‘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我的国若属这世界, 我的臣仆必要争战, 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 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还有一件事, 就是召会与国家混合后, 召会有了治国的行政和司法大权, 这也导致有人错误地把召会纪律施行在那些没重生得救的非信徒身上.

这不圣洁的联盟被恒久保持在圣公会(英国国教会, Church of England)和其他所有的国家教会中, 而国家元首通常也是召会元首, 不管他本人生活是如何的不道德或不敬虔. 今日, 人很难认为英国是基督徒国家(因为国中许多人都不是基督徒), 但传统上英国的元首就是召会的元首, 这想法仍难以除灭, 人的理想总会怀有自己的偶像, 纵然早已知道真相.

其中一位重洗派信徒这样说道: “整本福音性质的圣经教导我们, 无论是在教义、生活和敬拜上, 基督的召会是与世界分别出来的一群人.” 只有从神生的人(重生者)是在召会里, 关于在地上为神作见证方面, 神的众召会是聚集归入主耶稣基督的名(即奉主名聚会)的基督徒群体, 他们在世界的制度之外, 与国家行政制度完全分别出来.

 

(D)        以色列与召会之别

另有一个多人发问的问题, 也许这问题是我们在地上时无法完全解答的, 那就是“把以色列与召会混为一谈”到底如何影响基督徒对召会与国家的看法. 一般而言, 改革者们肯定对此事分得不清不楚. 对他们而言, 旧约和新约的圣徒组成一体, 可称为以色列或召会. 他们认为属地的与属天的没有实质上的不同.

我们知道以色列国民是神(天上的神)所计划的, 它在这方面可谓是“属天的”; 但另一方面, 它也是属地的, 因为它是为地球而设计的. 以色列是神所赐下的政体(a God-given polity), 她是一个在地上的国民(nation), 也为地上而设的国民. 她与其他国民不同, 她的地位是“在万国中”的国民. 召会却全然不同! 召会是“从地上万民万国中”被呼召出来的一群人, 纯粹只是属灵个体, 而非政治团体; 召会的特征与目的地都是属天的. 她是天上的国民(腓3:20), 属天的群体.

这真理把我们引到一个实际问题  —  基督徒参与地上政治是与召会属天的特质相违的. 不久前, 在我们的国家(英国), 很多召会预备了一个布告栏专放大选消息, 并在要求下提供他们聚会的场所作投票站, 这一切为要获得政府所给的免税特权.召会与国家

罗得在所多玛的例子该作为我们的鉴戒. 罗得想靠参与政治(所多玛的政治)来影响所多玛, 最终失去他的见证, 也几乎丧失生命. 那最有力量影响所多玛事务的, 反而是敬虔的亚伯拉罕, 而他住在所多玛城以外, 为此城代祷. 我们并不否认, 在神主权的掌控下, 祂可使用基督徒在政府公职上影响这个国家, 甚至其他国家; 但我们相信那些分别为圣的基督徒跪在神面前的代祷所成就的, 可比基督徒参政所带来的影响更多.

在新约圣经中, 我们读到基督徒被重复提醒要顺从人的政府或掌权者, 但他们从未被要求去制定国家法律或施政(指参与立法和司法的工作). 难道这是无所不知的神疏忽了? (换言之, 是全知的神刻意不提这方面的事, 因为祂所要的是召会保有属天的特质, 与属地的国家事务分别出来, 编译者按) 无疑的, 除了政治事务之外, 这真理也在其他方面影响信徒, 例如从军、任陪审员等等.

 

(E)        结婚仪式也受影响

还有一件相关的事, 就是结婚. 在英国, 结婚仪式是属国民仪式, 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要到特定的地方进行结婚仪式, 编译者按). 基督徒对国家有责任, 对神也有责任(比较 太22:21),[53] 但我个人相信国家与召会不该混为一体. 一般的看法是: 与圣经教训最相符一致、又最荣耀神的做法, 便是去到国家为结婚仪式提供的场所进行婚礼, 然后又到地方召会的聚会场所进行属灵操练与交通, 并按主的带领, 聚集祷告和公开讲道.

召会本是完全属于基督的, 却与世界有不法的联合(参 启2:12-17, 请留意“别迦摩” [Pergamos]一词象征着“婚姻结合”), 这在神看来犹如淫乱一般. 如果在神眼中, 世界与召会的联合是属灵的淫乱, 那么“在主里”的结婚岂可以此开始呢? (换言之, 本文作者不同意信徒先到国家为结婚仪式提供的场所进行婚礼, 然后又到聚会场所进行, 编译者按). 我们应该分别为圣, 不让世界使地方召会的见证蒙羞受损. 可悲的是, 许多人不以此为耻, 反倒夸耀它, 还拍照留念. 召会的天路客旅特质不该被妥协. 神的召会要远离那些会破坏她见证之事, 她的见证应有属神的简纯性, 与世界分别出来(罗12:1-2; 林后11:2-3; 彼前2:11-12).

为了公平起见, 我要指出一点, 上述有关结婚仪式的看法, 纯粹是我私人的判断. 我知道我的看法如同“旷野的声音”! 目前盛行的做法显出只有少数人会赞同我的看法; 虽然如此, 近几年来, 我发现要开始走这条简纯之径的信徒大有人在. 可悲的是, 一些信徒只乐于在“户籍登记处”(Registry Office)登记结婚, 却没想到他们自己是否在神面前结婚! 这是多么奇怪的事! 再一次, 我们看见属世的昌盛已经在召会中结出悲惨的果子.[54]

 


[50]          “教会”(church)一词在新约圣经希腊原文中是 ekklêsia {G:1577}, 含有召出(out-calling)之意. 因此, 把“教会”译作“召会”更为贴切, 更合乎原意, 指被神呼召出来的一群人(a called-out company). 英文“church”一词常用来指教堂, 但新约圣经从不用“教会”来指建筑物, 也没用她来形容由一群会众组成的宗派或组织.

[51]          召会与国家联合始于第4世纪(君士坦丁的时代), 直到第19世纪才兴起奉主名聚会的浪潮  —  许多人脱离国家教会(如圣公会), 按照圣经单奉主名聚会.

[52]         约15:18-19: “世人若恨你们, 你们知道(或作: 该知道), 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 … 只因你们不属世界, 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 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53]          太22:21: “他们说: ‘是该撒的.’ 耶稣说:‘这样,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神.’ ”

[54]          上文编译自 “The Church and the State”  (Chapter 14), in Church Truths (by J. G. Toll, 2001), 第64-67页. 此书由托尔(J. G. Toll)出版, 苏格兰格拉斯哥(Glasgow)的Gospel Tract Publications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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