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因一人的罪, 定所有人的罪, 神公平吗?
1941年12月7日, 日本军队在两个小时内, 出动350多架飞机, 偷袭美国在太平洋夏威夷群岛上的重要海军基地 — 珍珠港(Pearl Harbour), 炸沉或毁坏美军舰艇40余艘, 炸毁飞机200多架, 美军伤亡4000多人. 美军主力战舰“亚利桑那”号被炸弹击中沉没, 舰上1177名将士全部殉难. 次日, 美国正式对日本宣战, 太平洋战争一触即发![1]
太平洋战争(Pacific War, 又名“大东亚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 以大日本帝国为首的轴心国和以美国为首的同盟国于1941年12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的战争, 范围遍及太平洋、印度洋、东亚及东南亚地区. 在战争初期, 日军占领了太平洋约25%的地域. 但在美军不断攻击下, 日军逐渐受到挫败. 到了中途岛海战时, 日军丧失大量战舰(包括航空母舰), 失去了太平洋主动权. 1945年, 美军收复了菲律宾, 并占领了日本列岛周围的岛屿, 开始以庞大规模的轰炸机群与海军舰队轰炸, 并封锁日本. 不过日本坚持不肯投降.
面对美军每天对日本本土密集的轰炸和海上封锁, 日本经济完全崩溃, 军事上也无还手之力, 但由于日本天皇裕仁(Emperor Hirohito, 1901-1989)没有下旨投降, 加上日军那些狂热分子已做好了“玉碎”的准备, 所以日本坚持抵抗到底, 宁死也不投降.
7月26日, 苏美英三国首脑在德国柏林近郊波茨坦举行会议, 达成一致发布了《波茨坦公告》要求“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 然而, 日本发布新闻说“日本政府不会重视这个宣言”.[2] 美国人见日本不投降, 只好给日本重重一击. 1945年8月6日, 美国B-29轰炸机载着一枚名叫“小男孩”(Little Boy)的原子弹, 飞到日本广岛(Hiroshima)上空, 然后投下, 当日直接就造成8.8万多人死亡. 但日本仍不投降, 因他们认为美国只有一颗原子弹.
过了三天, 即8月9日, 美军又出动B-29轰炸机载着一颗名为“胖子”的原子弹, 飞到日本海滨城市长崎(Nagasaki)上空, 然后再次投下, 又是8万多人死亡. 此刻, 日本天皇裕仁慌了. 8月9日晚上, 裕仁紧急召开最高军事会议, 最后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 选择投降.
8月10日, 日本就将这个消息首先传给美国. 虽说是无条件投降, 其实还是有条件的, 日本就要求不要惩治天皇, 并保持天皇的地位. 美国人想尽快结束战争, 便同意了. 双方经过沟通, 决定于8月15日中午, 日本天皇裕仁发表投降诏书.
当天中午, 日本天皇裕仁按时到达日本国家电台宣读投降诏书. 随后, 美国总统杜鲁门(Harry S. Truman, 1884-1972)任命美国陆军五星上将麦克阿瑟(General Douglas MacArthur, 1880-1964)为远东盟军最高司令. 然后又决定9月2日在密苏里号战舰上举行日本的投降仪式, 由麦克阿瑟主持投降仪式.
从日本8月15日宣布投降到9月2日举行正式投降仪式, 中间相隔半个多月, 这是为了让各盟国代表有时间赶来. 到了9月2日, 密苏里号停在东京湾, 舰上有250多名美国海军. 盟军各国代表也来了, 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等. 代表中国签证的是国民政府军令部部长徐永昌上将, 麦克阿瑟代表联合国签字, 美国海军五星上将尼米兹(Chester William Nimitz, 1885-1966)代表美国签字.
上午9点多, 日本外相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登上了密苏里号. 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书上签了字, 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军队签字. 签字后, 梅津美治郎和随行的一些日本人都哭了, 他们为了日本战败投降而哀哭. 除了日本人, 全世界都很高兴, 也流泪了, 那是激动的眼泪, 惨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终于结束了![3]
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投降时, 虽有些少壮派军人认为此乃国耻, 不该投降,[4] 但由于日本天皇是日本帝国的最高元首(head) — 具有作头代表的特殊地位 — 所以他的投降也代表他权下所有日本人都投降了. 没有任何日本人能够宣告说: “是日本天皇投降, 不是我投降, 所以我不受日本天皇的行动所影响.” 不! 身为全国之首(head), 他的行动具有代表性, 他投降就代表他权下的所有日本人都投降了. 此乃普世社会和法律制度所公认的“代表性原则”(representative principle).
论到这原则, 美国的巴士威尔教授(Prof. James Oliver Buswell, 1895-1977)举例解释道: “事实上, 整个人类生活里一直都有代表性原则(representative principle, 指用某代表人物去代理某种事务). 代表性行动(representative action)在社会上是到处都有的事实, 并且被一切正常的法律制度所承认. 例如, 我可以正式的说, 我在1776年7月4日签署了美国的独立宣言, 虽我本人当时并不在场, 但那时有我的代表代替我执行签署行动, 而他们的行动所带来的一切后果都会牵涉到我. 另外, 1941年12月7日, 我与所有美国公民宣布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对日本和德国宣战). 宣战时我并不在场, 我只是从收音机听到这消息. 就算我那时还未出生, 但是我的代表替我行动了. 由于他代表我, 所以他的行动就是我的行动, 那个行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都会牵涉到我, 与我有关.” (J. Oliver Buswell, A Systemat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第295页)[5]
由此可见, 一国的总统(元首)签署某项法例, 是代表全国的公民签订的. 头或元首的行动将会牵涉到他权下所有的人, 代表了他们都与这项行动有关. 这正是罗马书5:12-21所要教导和强调的重要真理.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正确指出, 在这段经文里, 亚当被形容为旧创造中一切受造物的头(另译“元首”, federal head)或代表(representative); 相比之下, 耶稣基督则是新创造中的头(元首)或代表.
作为首个被造的人, 亚当就被赋予元首的身分(headship, 即“作头带领的代表性地位”). 因此, 他被视为他所有后裔的代表(全人类的代表).[6] 由于亚当有这“作头的代表性身分”, 所以他一犯罪就意味着他的一切后裔在他里面都犯了罪.[7] 罪的工价乃是死, 于是他的一切后裔都一同承受死亡的结果.[8]
为此, 巴士威尔(J. Oliver Buswell)又写道: “正如以上所言(因着我的代表亚当犯罪), 我也变成一个在伊甸园里悖逆神而犯罪的罪人. 我背弃了与圣洁之神的相交. 我故意败坏神所赐给受造之物(指人类)的属神圣洁之特性. 我故意散播败坏给神所要我治理的一切受造物. 我那时不在伊甸园里, 但我的代表(亚当)在那里, 他代替我行动了. 所以当他被逐出伊甸园时, 我也被赶出伊甸园, 不得吃生命树的果子.” (A Systemat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第295页)[9]
难道所有人就因亚当一人犯罪而导致所有人都得承受罪的刑罚, 永远灭亡和沉沦吗? 慈爱的神当然不愿一人沉沦, 所以祂要借着耶稣基督来拯救世人. 有人会问: “神怎样借着耶稣基督拯救罪人呢? ” 答案就在罗马书5:12-21,[10] 神同样采用上述所谓的“代表性原则”(representative principle)来施行拯救. 这段经文概括如下: 它拿亚当和基督作对比(contrast). 亚当在旧的创造中作王治理(他是‘旧创造物’的头[the head of old creation], 代表所有人类), 但他因着犯罪, 失去了他的国度. 也因着亚当犯罪, 所有人类落在定罪和死亡之下. 可是基督来了, 在新的创造中作王治理(林后5:17, 祂是‘新创造物’的头[the head of new creation], 代表所有新造的人, 即重生得救的人). 因着祂在十架的顺从, 他带来公义, 也叫人称义. 基督不仅消除了亚当的罪所带来的破坏, 还成就“更多”的事, 例如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 罗马书5:1-11已解释了这方面的“更多”.
怀疑者问道: “神因一人(指亚当)的过犯就定了所有世人的罪, 公平吗?” 答案不单是“神很公平”, 更是“神满有智慧和恩典”! 让我们作出解释: 神若个别地试验每一个人, 其结果都会是一样的 — 每一个人都悖逆犯罪! 换言之, “神因一人定所有人的罪”, 与“神个别试验每个人而定每个人的罪”, 这两种方法的结果都是一样, 没有差别. 但更重要的, 神既然因一人(亚当)的过犯而定所有人的罪, 那么, 神就能够因一人(基督)的义行而称所有人为义 — 拯救所有人 (罗马书5:18-19).[11]
在旧创造中, 我们每一个人都与亚当联合, 因他是人类的头(racial headship), 是人类的代表. 正因他代表人类, 他的罪恶行为所产生的可怕后果也会影响所有人类. 在新创造中, 所有信主耶稣的人都与祂联合, 因祂是所有信主之人的头和代表. 正因基督的代表身分, 祂的义行(为罪人死在十架)所产生的救赎果效也会临到所有信祂的人.
美国著名的多产作家魏斯比(Warren W. Wiersbe)提醒道: “堕落的天使不能被救, 因为他们不是一个族类(race, 不能彼此交配而繁殖、生出后代). 他们个别地犯罪, 也个别地受神审判. 他们没有任何代表可以代替他们受审判, 以此拯救他们. 但你和我‘在亚当里’失丧了, 因亚当是我们族类的头; 而我们能‘在基督里’得到拯救, 因祂是我们新造之人的头.”[12]
或者有人问: “我们怎么肯定知道我们是与我们人类的头亚当联合?” 神透过罗马书5:12-14给了我们答案. 论点是这样的: 我们晓得所有人都会死, 而死是违背律法的后果. 从亚当直到摩西这段期间, 神还未赐下律法(注: 神是在以色列人抵达西乃山后, 才赐下律法, 参出埃及记20章). 然而, 在没有律法这段期间, 所有的人还是会死(除了以诺例外, 因神把他接去了, 不至于见死, 希伯来书11:5). 这种普遍死亡的后果必有原因. 其原因只能是: 因为亚当的悖逆犯罪!
魏斯比解释道: “当亚当犯罪, 他最终死了. 他所有的后代也死了(创世记第5章), 但律法还未被神赐下. 结论是: 他们死是因为亚当的罪. ‘因为众人(原文: 所有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意思是‘因为所有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 人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犯的罪而死; 不然, 婴儿就不会死(因为婴儿本身还未犯罪). 人死是因为他们身为人类而与亚当联合(罗马书9:11), 正如哥林多前书15:22所说: ‘在亚当里众人(原文: 所有人)都死了’ ”[13] 纽威尔(William R. Newell, 1865-1956)正确说道: “每一个装着婴儿尸体的小棺木… 都该提醒我们有关亚当的罪所带来的普世性恶果, 正因为这罪, 也只有因为这罪, ‘死就临到众人’(罗马书5:12).”[14]
罗马书5:14说: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15] 换言之, 亚当是耶稣基督的预表(type)或图像(picture), 因为两者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头 — 前者是旧创造物的头(或代表), 后者则是新创造物的头(或代表). 但两者也有显著不同:
- 亚当出于地, 是属土的; 但耶稣基督出于天(哥林多前书15:47)
- 亚当在极其美丽和充满爱的伊甸园里受试探而失败犯罪; 但耶稣基督则在荒芜干旱的旷野里受试探而凯旋得胜(路加福音4:1-2).
- 亚当犹如一个强盗(夺取了不属他的禁果), 失去乐园; 但耶稣基督向一个强盗说: “今夜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
- 旧约是“亚当后代的记载”(或译“亚当的家谱”, 创世记5:1), 以“咒诅”来结束(玛拉基书4:6); 新约则是“耶稣基督的家谱”(马太福音1:1), 以“再没有咒诅”来结束(启示录22:3).
亲爱的朋友, 你无权也无法决定是否要“在亚当里”, 因为它是你第一次出生时的实况, 也是你无法控制的. 但你能决定是否要“在基督里”, 因为你能够借着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 来经历第二次的出生, 即圣经所谓的“重生”(约翰福音3:7) — 从天而来的新生 — 使你被神放“在基督里”, 因着基督(新创造物的“头”)而获得罪的赦免, 得享永生(约翰福音3:16). 愿你作出明智选择, 认罪悔改, 信主耶稣得永生, 亲身经历罗马书5:18所说: “因一次的过犯, 众人都被定罪; 照样, 因一次的义行, 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1] 请参阅 http://www.baike.com/wiki/珍珠港事件.
[2] 10日前, 即1945年7月16日,美国在新墨西哥州的沙漠里引爆了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
[3] 上文资料参考https://zh.wikipedia.org/wiki/太平洋战争 ; www.quwenjiemi.com/20160504/17952.html ; www.quwenjiemi.com/20160504/17952_4.html , 有关广岛与长崎, 参http://hefushe.baike.com/article-11183.html
[4] 事实上, 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后, 不久就遭到反对. 8月14日晚, 一个叫畑中健二的日军陆军少佐, 策动了一些陆军省和近卫师团少壮派军人发动政变; 目的是为了阻止日本投降. 他们烧毁了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的房子(因为铃木贯太郎是个典型的主和派), 他们甚至一度占领日本皇居. 但他们并未成功说服陆军省首脑, 导致政变最终失败. 发动政变的这些少壮派军人有些选择自杀, 有些被捕. 整个政变就几个小时而已, 8月15日凌晨就完全平息了.
[5] 引自 H. L. Willmington, Willmington’s Guide to the Bible (Illinois: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84), 第723页.
[6] 上文改编自 马唐纳著,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香港尖沙咀: 活石福音书室, 2007年), 第594-596页; 也参考其英文版 Wm. MacDonald, The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 on New Testament (rev. ed.)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0), 第513-516页.
[7] 有人反对说, 世上第一个犯罪的人是夏娃, 而不是亚当. 这是事实(提前2:14), 然而, 由于亚当是首个被造的人, 他就被赋予元首的身分(headship, 或译“作头带领的代表性地位”). 因此, 他被视为他所有后裔的代表(全人类的代表), 所以 罗5:12-14论到犯罪一事时, 强调“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 直指亚当, 而非夏娃.
[8] 事实上, 他们个别地都犯了各种罪行. 但这不是这节经文的用意(罗马书5:12不是指世人个别地犯罪而言). 保罗的意思是: 亚当的罪是有代表性的行动(representative act), 他的一切后裔都被视作在他里面犯了罪(哥林多前书15:22说: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
[9] 引自 H. L. Willmington, Willmington’s Guide to the Bible, 第723页.
[10] 在这方面, 魏斯比(Warren W. Wiersbe)的评论对我们很有帮助. 他贴切指出, 若要明白这些经节, 就要留意这段经文常重复出现的三个字眼. 首先, 请留意不断重复的“一”(one, 指“一人”或“一次”, 《和合本》共出现12次)这个字, 它主要表明我们与亚当和基督的认同(identification). 其次是重复5次的“作王”(reign, 罗5:14, 17[2次], 21[2次] ), 强调两个不同的国度(kingdom). 最后是重复了3次的“更”(much more, 罗5:15,17,20), 表明“在基督里”, 我们得到的比“在亚当里”失去的更多!
[11] 罗马书5:18-19: “如此说来, 因一次的过犯, 众人都被定罪; 照样, 因一次的义行, 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 众人成为罪人; 照样, 因一人的顺从, 众人也成为义了.”
[12] Warren W. Wiersbe,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vol. 1): Matthew to Galatians (Illinois : Victor Books, 1989), 第528页.
[13] 同上引, 第529页.
[14] William R. Newell, Romans: Verse by Verse (Grand Rapids: Kregel Classics, 1994), 第183页.
[15] “预像”(KJV: fugure)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tupos {G:5179}, 即英文所谓的type, 中文正确该译作“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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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灯台
刊登于2017年4-6月份,第113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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