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的话: 经上所写的


这是个火药味十足的争议! 有几个人来到安提阿, 教导说外邦人必须受割礼, 否则不能得救. 他们强调外邦人信主还不够, 还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1,5). 此教导破坏了“因信称义”的福音, 所以保罗和巴拿巴极力反对. 他们过后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结果开大会讨论此事, 成功解决争议.

请留意他们如何解决此争议: 首先是使徒彼得站起来, 见证数年前神派他向外邦人传福音, 并以“说方言”为“赐下圣灵”的凭据, 证明外邦人因信主耶稣也同样得救, 与犹太人没有分别. 接下来, 巴拿巴和保罗述说救恩如何临到外邦人, 神借着“神迹奇事”印证和成就此福音事工(徒15:7-12).

我想今日若有什么争议的事, 只要有彼得和保罗这两位伟大使徒在场作出相符一致的见证, 我们一般上都会毫无保留地接受他们所言; 况且这里还有“神迹奇事”为他们作见证! 可见这综合起来、相符一致的见证诚然可信, 不用质疑. 不过, 当作领袖的雅各总结时, 并不以此为最终权威, 他说: “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 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 正如经上所写的…”(徒15:14-16). 然后他引证先知阿摩司的话(摩9:11-12; 也参其他先知的话, 赛11:10; 49:6; 65:1; 亚8:22).

是的, “经上所写的”(KJV: it is written)! 此乃神所设立最高和最终的权威! 今天, 有太多的人一看到所谓的“神迹奇事”, 就立刻断言说一定是出于神, 或肯定是神的旨意, 或那行神迹的人必定是神的仆人, 所言必定不假, 我们必须顺从! 且慢! 听一听主耶稣怎么说: “当那日, 必有许多人对我说: ‘主啊, 主啊, 我们不是奉祢的名传道, 奉祢的名赶鬼, 奉祢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 你们这些作恶的人, 离开我去吧!’ ”(太7:22-23; 也参 太24:24; 帖后2:9).

有许多“作恶的人”奉主的名传道、赶鬼和行许多异能. 有鉴于此, 在面对今日种种所谓“神迹奇事”如说方言、神医、赶鬼的事件时, 让我们回到主借着雅各所立的原则  —  是否与“经上所写的”相符, 这也是主耶稣为我们树立的榜样  —  “经上记着说”(太4:4,7,10). 本期, 我们在“辨别是非”专栏中, 便是以“经上所写的”来察验说方言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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