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罗非哈的女儿们、 示巴的女王和恶王后耶洗别


(A)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 (民27:1-11; 36:1-13; 书17:3-4)

西罗非哈(Zelophehad)的女儿们向摩西和众首领说: “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 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 是在自己罪中死的; 他也没有儿. 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 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民27:3-4). 过后, 迦勒也对约书亚说: “求你将耶和华那日应许我的这山地给我”(书14:12). 迦勒要的是山地, 押撒要的是水泉(书15:19: “求你也给我水泉”).

请留意西这些人的“分给我们”或“给我”. 迦勒渴望得着山地; 押撒想要水泉;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要的是产业. 他们展现了信心和决心. 西罗非哈的五个儿女(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民27:1)以正面积极的方式, 向摩西和以色列众领袖陈明她们的要求(民27:1-11). 当时以色列人还在旷野, 还未进入迦南地, 更谈不上占领了那地. 但她们对神的应许(指神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以色列人)充满信心. 她们五人就如亨利(Henry)和斯科特(Scott)所比喻的, 是“五个聪明的童女”(太25:1-13). 此外, 她们说“分给我们”  —  表明她们有同心合一的目标, 这点值得赞许. 若整体以色列人都展现这样的信心和决心, 他们将得着神所应许赐给他们的一切产业.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想要得着神所赐的产业, 这方面的心态与浪子的“分给我”是非常不同的(路15:12). 我们可以作几方面的比较:

浪子(小儿子) 西罗非哈的女儿们
1 小儿子是在父亲还活着的时候要求他的产业, 表明他不尊重神对他生命的安排 这些女儿们却是明智地承认神的安排(要以色列人继承与守护神赐为产业的地, 民27:3-4)
2 他要这产业, 为要放纵和满足自己的私欲 她们要这产业, 为要能够多产(比较押撒要的是灌溉的水泉)
3 他离开自己的家乡, 显出不愿倚靠的心灵(不愿与父亲同在一起生活, 不顾父亲的感受) 她们显出愿意倚靠的心灵, 留意她们引述那位不信靠神的可拉(民27:3), 并渴望“在她们的弟兄当中”得着产业
4 他浪费父亲所给的产业(路15:13: “在那里任意放荡, 浪费资财”) 她们要保存父亲留下的产业, 使父亲的产业不落入他人手中(民27:4)
5 他要脱离他父亲的管理和限制, 所以要求先分家产, 以便远走高飞. 她们接受对方所开的条件之特殊限制(即只嫁给同宗支派的人, 使产业留在同宗支派里, 民36:10-12, 参下文)

基列的诸族长担心西罗非哈的女儿们若嫁给别支派的人, 那么神赐给她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便加在她们丈夫的支派的产业中, 这将导致神赐给他们支派的产业逐渐减少(民36:2-4; 注: 结果神吩咐她们要嫁给同宗支派的人, 民36:6). 我们以此与神真理的遗产作比较, “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 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 我们在此看见四代的人  —  真理的教义必须完好无损地被忠诚传递下去.

接受神所设的限制是属灵成熟的标记. 神限制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必须嫁给同宗支派的人, 她们也乐意如此行. 神所设的一切限制是为我们和他人的益处, 也借此提醒我们一件重要的事: 我们是在神的权下, 必须服从祂的权柄.[1] 违背神权、抛弃限制, 是末世的特征之一(帖后2:3的“离道反教”应译作“离经背道”).

(B) 来自示巴的女王 (王上10:1-13)

这位外邦女王风尘仆仆, 长途跋涉, 经过上千英里(约1,400英里)的漫漫长路, 来朝见所罗门王, 因为“神赐给所罗门极大的智慧聪明和广大的心, 如同海沙不可测量. 所罗门的智慧超过东方人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 他的智慧胜过万人… 他的名声传扬在四围的列国”(王上4:29-31).

然而, 有一位远超所罗门的, 就是主耶稣, “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 都在祂里面藏着”(西2:3). 可是, 祂却被自己的人拒绝. 拒绝祂的人没有善用神赐给他们更大的特权(注: 能有幸认识那位比所罗门更有智慧的主耶稣是更大的特权), 所以将遭受更重的审判(太12:41-42). 我们如何回应神给我们的特权呢? 我们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1. 她带了什么? “跟随她到耶路撒冷的人甚多, 又有骆驼驮着香料、宝石和许多金子”(王上10:2). 这些东西都是送给所罗门王的(王上10:10: “示巴女王将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和宝石, 与极多的香料, 送给所罗门王”). 在新约时代, 有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膏主耶稣, 却受到恶意批评, 主耶稣说: “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 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太26:10). 我们是否以敬拜、赞美和谢恩来事奉我们的主, 在祂身上行美事?
  2. 她问了什么? “她来见了所罗门王, 就把心里所有的对所罗门都说出来. 所罗门王将她所问的都答上了, 没有一句不明白、不能答的”(王上10:2-3). 我们也可带着我们的“难题”来到施恩的宝座前; “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 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 主就必赐给他”(雅1:5). 多少时候我们“没有得着”, 因为我们“没有祈求”. 示巴女王“把心里所有的, 对所罗门都说出来”, 我们也可“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4:16), 把心里所有的事都向神陈明.
  3. 她说了什么? 示巴女王论到所罗门本身、他的仆人和他的神, 说: “…你的智慧你的福分越过我所听见的风声. 你的臣子、你的仆人常侍立在你面前听你智慧的话是有福的! 耶和华你的神是应当称颂的! 祂喜悦你, 使你坐以色列的国位”(王上10:7-9). 她借着所罗门而蒙福; 我们也借着那位“比所罗门更大的”(即主耶稣)得到至高无比的福气(比较 弗1:3: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 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
  4. 她领受什么? “示巴女王一切所要所求的, 所罗门王都送给她, 另外照自己的厚意馈送她”(王上10:13). 那位前来“给”和“问”的女人, 丰丰富富的回去. 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弗3:8), 是给于那些肯花时间给神、与神交谈的人.

(C) 以色列的恶王后耶洗别 (王上 19:1-3; 21:5-14,23; 王下 9:30-37)

以色列王亚哈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耶洗别为妻. 表面上看来, 这政治与物质联盟非常有利, 但在属灵方面却带来灾害性的恶果, 因为它把敬拜巴力的恶俗引进以色列国中(王上16:31-32: “(亚哈王)犯了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犯的罪; 他还以为轻, 又娶了西顿王谒巴力的女儿耶洗别为妻, 去事奉敬拜巴力, 在撒玛利亚建造巴力的庙, 在庙里为巴力筑坛”).

耶洗别性情邪恶. 我们首次看见她的性格是当以利亚在迦密山获胜之后(王上19:2). 以利亚杀了耶洗别所供养的巴力先知, 所以她现在也要杀以利亚. 她本该同意众百姓的结论 — “耶和华是神”(王上18:39), 但她执迷不悟, 为了保留拜偶像的习俗而全力对抗神, 誓要杀死以利亚. 面对她的威胁, 以利亚立刻逃命.

在夺取拿伯葡萄园的事上(王上21:5-24), 我们再次看见耶洗别邪恶的性格. 她自作主张, 设计陷害拿伯以夺取他的葡萄园. 这是因为拿伯不愿卖掉“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亚哈. 拿伯宁可死, 也不变卖产业, 违背神的吩咐(利25:23-28; 民36:7; 结46:18). 耶洗别为此决定杀害他和他的后嗣(即他的众子, 因他们也是产业的继承人, 王下9:26).

她以王的名义伪造信件. 她在信上吩咐要“宣告禁食, 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王上21:9). 这是何等的伪善! 她要行恶却宣告禁食(注: 禁食往往是为要行神眼中看为善的事). 她吩咐人“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  —  立拿伯为审判团的主席! 这使他较后被人控告时, 显得罪加一等! 结果拿伯被假见证人诬告“谤渎神和王”, 被人拉到城外用石头打死(王上21:13). 约伯的众子也被杀害(王下9:26). 耶洗别要确保拿伯没有后人来追讨产业.

当人明知行某件事是罪大恶极, 却仍然故意去行, 这罪便达到顶点. 耶洗别正是犯了这样的罪. 新约圣经也提到她的名, 作为声名狼藉的臭名(启2:20-21). 她的结局是悲惨的.

神较后使用耶户(Jehu)来审判耶洗别(王上21:23; 王下9:4-10). 耶洗别见到耶户时, 问了一个问题: “杀主人的心利啊, 平安吗?”(王下9:30). 耶洗别所谓的心利是一个杀了主人后只“作王七日”的人(王上16:15,18),[2] 言下之意表示耶户若作王也是不久. 她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 目空一切地违抗神与人. 公义最后追上了她, 耶户取了她的性命, 正义得以伸张.[3]


[1] 有些人以西罗非哈的女儿为例, 教导说神可以因某人有良好动机而破例, 允许人不照祂话语所记载的去行. 但这看法忽视两个事实: (1) 圣经启示与默示的渐进性. 神允许以色列人的女儿也可继承产业, 乃是因为圣经当时还未完整, 逐步性或渐进性的启示还未完毕, 所以神还会附加另外的吩咐. 但圣经正典于主后100年左右已经完整, 神也表明不再有加添新的或别的启示(参 启22:18-19), 所以今日若不照神给基督徒的圣经指示去行, 便是直接违抗神的吩咐, 挑战圣经的权威; (2) 神在圣经中记载西罗非哈的女儿要求产业一事, 乃为要教导我们属灵成熟的人拥有的心志: (a) 属灵成熟的人会看重神赐的产业(包括属灵方面的产业); (b) 属灵成熟的人接受神所设的限制, 正如西罗非哈的女儿愿意接受限制 — 嫁给同宗支派的人, 使产业留在同宗支派里(注: 这也意味着属灵成熟的姐妹会接受女人在会中沉静的限制, 参 林前14:34-40; 提前2:11-15).

[2] 王上16:15,18: “犹大王亚撒二十七年, 心利在得撒作王七日. … 心利见城破失, 就进了王宫的卫所, 放火焚烧宫殿, 自焚而死.”

[3] 上文编译自 Ivan Steeds (ed.), Day by Day with Bible Characters(West Glamorgan, UK: Precious Seed Publications, 1999), 第86页(西罗非哈的女儿们), 159页(示巴的女王)和174页(恶王后耶洗别). 这三篇文章的作者按秩序分别是: Brian Charles、John Riddle 和 Bernard Osborne.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