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的门徒 (七): 出卖主的加略人犹大
(A) 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太26:14-26, 47-50; 约13:2, 18-30)
我们在新约圣经中第一次读到犹大是在十二使徒的名单中, 每一位“符类福音”(或称: 对观福音, synoptic gospels, 指马太、马可和路加三本福音书)的作者都称他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Judas Iscariot, who also betrayed him) (太10:4; 可3:19; 路6:16).
值得留意的是, 在他声名显赫的两件事中, 我们读到他所关注的都是与金钱有关. 当马利亚用一磅非常昂贵的甘松香油(spikenard, 古代用的芳香油膏)来抹主耶稣的脚时, 犹大反对她这样做, 说是一种浪费, 因他认为这种香膏可以卖许多钱, 用来周济穷人. 但事实上, 他关心的不是穷人, 而是因为他负责拿钱囊(掌握着这组人的财务资源).[1] 或许他认为这30两银子可以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转入他的私人财产中(注: 他是个偷钱的贼, 因为 约12:6说: “他[犹大]说这话, 并不是挂念穷人, 乃因他是个贼, 又带着钱囊, 常取其中所存的”).
犹大是个贼(thief)! 他是个唯利是图的人, 他一切的行为和动机都是为了金钱利益. “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太26:15)正是他典型的态度. 当主耶稣的敌人答应给他30块钱, 他就找机会出卖他的主.
犹大是个叛徒(traitor)! 当主在楼房上(upper room)向祂的门徒透露犹大将背叛祂时, 他们没有怀疑犹大. 他们感到很惊讶, 不敢相信他们当中竟有一人会想要做这样可怕的事(出卖自己的主).
犹大曾与主耶稣一同生活, 与祂同行, 见过祂所行的神迹奇事, 听过祂所说的恩言, 见证过主耶稣那无罪生命的独特性. 他怎会想到把主卖给敌人, 这是我们感到不可思议的. 在救主耶稣公开传道的日子, 犹大与祂一同生活, 所以旧约诗人强调犹大与救主之间的亲密关系, 并预言说: “连我知己的朋友, 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 也用脚踢我”(诗41:9). 试比较主耶稣在 约13:18所说的: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 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 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 说: ‘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
犹大为了30块钱出卖主! 这是多么可耻的侮辱! 这是对正义的歪曲! 多么卑鄙的背叛! 这无疑是有史以来最大的背叛! 神的话教导我们“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6:10), 可悲的是, 犹大就是最好的例子.
(B) 后悔出卖耶稣的犹大 (约13:2, 21-30; 太27:3-10; 徒1:15-20)
神的话(圣经)提到犹大出卖基督的罪行不少过16次. 救主耶稣预知此事, 旧约诗人也预言它, 使徒彼得在五旬节前更充分地解释它.
显然, 尤其是从约翰福音中可以看出, 犹大是被撒但控制的. 主对门徒说, “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希腊文: diabolos {G:1228})”(约6:70). “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约13:2). 主耶稣也称他为“灭亡之子”(约17:12).
撒但有两次实际地进入了犹大的心里. 第一次是当祭司长试图杀死主时, 撒但进入了犹大的心, 他便想方设法出卖主(路22:3).[2] 其次, 在楼房上, 主把饼递给犹大后, “他吃了以后, 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约13:27).
我们可能会问, 如果撒但进入犹大的心, 犹大是否该为他的行为负责? 起初魔鬼把出卖主这个建议放在他的心里, 然后他接受了这个想法, 并且最终同意将它付诸行动. 就在这时, 撒但控制了他. 结果犹大用一个吻出卖了主, 后来却为这最可怕的罪行而后悔不已(太27:3).[3] 他的同谋(祭司长和民间长老们)在犯罪发生后不希望再与他有何关联, 因此在后悔和绝望中, 他寻求快速的出路. 他把银子扔在殿里, 出去自杀了(太27:4-5).
马太福音27:5记载说他上吊自杀. 使徒彼得进一步描述这个可怕事件, 说他“身子仆倒, 肚腹崩裂, 肠子都流出来”(徒1:18). 犹大可能认为自杀是避免他在今生被良心折磨的方法, 但他这样做, 其实是将自己带到永恒去永远面对可怕后果. 犹大进入永远的沉沦与灭亡, 不是因为他被逼出卖主来应验圣经上的预言, 而是他自己选择背叛救主, 而他这样做, 正应验了圣经所预言的(路22:22). 神的儿子竟被一个受造物所背叛和出卖, 这绝对是令人惊异的, 也是最难想象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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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主耶稣的十二门徒
主耶稣在世上时, 拣选了十二门徒(或称“十二使徒”, 路6:13). 圣经共有四份名单记载他们的名字, 即 太10:2-4; 可3:16-19; 路6:14-16; 徒1:13. 我们把这四份名单顺序垂直地排列在下表, 方便简介和分析(包括解释这十二门徒名字的意思和他们的背景). 这也有助我们更容易比较他们彼此间的不同(共分三组, 每组四人, 名字次序是以 太10:2-4为依据):
马太福音 10:2-4 |
马可福音 3:16-19 |
路加福音 6:14-16 |
使徒行传 1: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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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
1 | 彼得 Peter |
西门 Simon |
西门 Simon |
彼得 Pe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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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得烈 Andrew |
安得烈 Andrew |
安得烈 Andrew |
安得烈 Andr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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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雅各 James |
雅各 James |
雅各 James |
雅各 Ja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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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约翰 John |
约翰 John |
约翰 John |
约翰 Joh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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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
5 | 腓力 Phillip |
腓力 Phillip |
腓力 Phillip |
腓力 Phill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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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巴多罗买 Bartholomew |
巴多罗买 Bartholomew |
巴多罗买 Bartholomew |
巴多罗买 Bartholom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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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马 Thomas |
多马 Thomas |
多马 Thomas |
多马 Thom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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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太 Matthew |
马太 Matthew |
马太 Matthew |
马太 Matth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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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
9 | 雅各 James |
雅各 James |
雅各 James |
雅各 James |
雅各意即“抓住” 他是亚勒腓的儿子, 马太(又名利未)的兄弟 圣经学者称之为“小雅各”, 来区分其他雅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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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达太 Thaddaeus |
达太 Thaddaeus |
犹大 Judah |
犹大 Judah |
达太意即“怀中之子” 又名犹大(意即“赞美”) 亚勒腓的儿子, 亦是“小雅各”的兄弟(可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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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门 Simon |
西门 Simon |
西门 Simon |
西门 Sim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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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犹大 Judah |
犹大 Judah |
犹大 Judah |
没提犹大 因他已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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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可3:18在《和合本》译作“奋锐党的西门”, 但英文圣经如KJV、NKJV和YLT则译作Simon the Canaanite (意谓“迦南人西门”); 因为希腊文 Zêlôtês (奋锐)也就是希伯来文的“迦南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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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出卖主的加略人犹大
(A) 简介:
- 马太、马可和路加都在各自的福音书中称犹大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Judas Iscariot, who also betrayed him) (太10:4; 可3:19; 路6:16).
- 十二门徒中, 惟有犹大不是加利利人, 他大概是来自加略希斯仑.
- 或许他跟从主只是出于政治考量, 期望主耶稣会有政治行动, 推翻罗马政府. 这样, 作为主的十二门徒就能享受荣华富贵.
(B) 犹大有蒙福的机会:
- 被主拣选为十二使徒之一(太10:4).
- 被主委任去负责看管主和使徒们的钱囊, 可说是使徒当中的财政(约12:6; 13:29).
(C) 犹大的缺点与过失:
- 很贪爱钱财, 也是个偷钱的贼(参 约12:6: “他[犹大]说这话, 并不是挂念穷人, 乃因他是个贼, 又带着钱囊, 常取其中所存的”).
- 为了30块钱出卖主耶稣(太26:15: “我把祂交给你们, 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 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
- 他用了非常虚伪的方式来出卖主 — “与主亲嘴”(太26:48: “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 说: 我与谁亲嘴, 谁就是祂. 你们可以拿住祂.”)
(D) 灵训或鉴戒:
- 心存邪恶的计划和不良动机使魔鬼撒但有机可乘, 利用我们去行更邪恶的事(路22:3-4).[6]
- 罪恶所引致的后果能够毁灭我们, 所以即使是小小的谎话、轻微的罪行, 都会引致严重的后果(例如: 犹大私下出卖主, 导致最后自杀身亡).【有关犹大是吊死(太27:5)还是跌死(徒1:18), 请参: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犹大是自杀吊死还是跌死/ 】
- 即使在最不利的情况下, 神的计划和旨意仍会成就(即使犹大卖主, 但这却应验了旧约圣经和主自己对这方面的预言, 至终也成就了神拯救世人的计划).
(E) 总结和反思:
人们对犹大有不同的感受; 有些人非常痛恨他, 有些则同情他, 有少数人更尝试把犹大塑造成一个英雄, 因他协助主耶穌完成了舍身赎罪的使命; 更有些人因神容让他去承担这样的罪而怀疑神是否公平. 事实上, 虽然犹大出卖主是神计划中的一部分, 但神绝对没有强逼犹大这么做, 而是犹大自己选择出卖主, 把祂交给祂的敌人(犹太领袖) (路22:48). 无论如何, 全知的主早就知道犹大是个贪钱的贼(约12:6), 不会改变自己那贪婪和罪恶的生活(参 约6:70), 并会因钱财而出卖祂. 简之, 犹大出卖主虽是神所预知的, 却不是神所预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 犹大出卖主耶穌, 犯了历史上最大的错误. 不过, 主耶穌仍然爱祂, 并在逾越节筵席上暗示他主知道他卖主的恶念, 以此给他一个悔改的机会(太26:21-25). 可惜犹大被金钱迷了心窍, 执意选择出卖主. 他被主称为“灭亡之子”(约17:12), 足证他从未得救, 他是伪信和背道之人.
若犹大能叫我们思想自己对神的委身, 也算是对我们有所帮助. 我们是真正跟从主耶穌, 还是没有委身的佯装者? 我们是否真正信靠和接受主的救恩而得救, 还是像犹大一样, 是伪信的“灭亡之子”呢? 求主帮助我们鉴察自己的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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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犹大在逾越节筵席上坐在那儿?
在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 祂与十二门徒同吃逾越节的筵席. 那时, 犹大是坐在哪个位置呢? 洪鼎翀在《圣经中的矛盾》(第二集)中叙述主耶稣和众门徒过逾越节, 而当晚逾越节筵席的情景如下:
- 主耶稣和祂的众门徒半躺着, 边谈边吃.
- 主耶稣说有人要出卖祂. 约翰顺势挨近主耶稣的胸膛, 问祂说: “主啊, 是谁呢?”(约13:25; 也请参阅 可14:20).
- 门徒就甚忧愁, 一个一个的问祂说: “主, 是我吗?”(太26:22).
- 主耶稣说: “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 就是他要卖我”(请参阅 太26:23; 可14:20).【注: 在筵席上, “主人座”面前会有一碟酱, 用来蘸饼吃的. 按座位距离和礼貌而言, 只有主人两旁的人能蘸同一碟酱. 换言之, 出卖主的犹大肯定是坐在主耶稣左边或右边的席位】
- 主耶稣恐怕他们不明白, 又继续说: “我蘸一点饼给谁, 就是谁.”(约13:26; 也参 路22:21).
- 主就蘸了一点饼, 递给加略人犹大(约13:26), 犹大吃完这饼后, 就立刻出去(约13:30).
洪鼎翀指出, 主人席两旁是“上宾席”(guests of honor). 当晚, 约翰和犹大都是主耶稣的座上嘉宾(honored guest). 约翰是坐在主的右边, 因为当众人问是谁要出卖主时, 约翰的头挨近主的胸膛(约13:25; 注: 以一般犹太人用餐时左倾躺卧的姿势判断, 约翰是坐在主的右边才容易做到这点).
以此推断, 犹大则在主耶稣左边, 是主另一位座上贵宾. 当他伸手往盘里拿饼时, 主蘸了饼, 递给他. 换句话说, 在筵席上, 主耶稣的头部最靠近犹大! 主如此亲近他, 是想挽回犹大的心意, 给他最后一个悔改的机会! 可惜他并不珍惜和把握良机, 结果悔恨终身.
洪鼎翀也指出, 彼得是坐在另一边的尾端, 最靠近大门, 可见他当晚应该为每一个进门的门徒洗脚, 并服事他们穿上宴会的礼服. 从他的座位, 对厅内所发生的事情一目了然, 没有一位的动作可以逃出他的视线. 故此, 当主说有人要出卖祂时, 彼得就指示坐在对面的约翰去问主是谁要出卖祂(约13:23-25).[8]
加略人犹大虽有出席逾越节的筵席, 但他并没出席主的晚餐, 因为他在主耶稣设立晚餐前已经离席. 按约翰福音的记载, 主耶稣蘸一点饼给犹大后, “犹大受了那点饼, 立刻就出去”(约13:26,30). 根据马太和马可的记载, 主是在指出犹大是出卖祂的人, 或蘸一点饼给犹大后, 才设立主的晚餐(比较 太26:25-26; 可14:20-22). 既然犹大受了饼“立刻就出去”, 所以较后主设立晚餐时, 他应该不在场了.[9]
[1] 约12:5-6: “(犹大)说: ‘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 他说这话, 并不是挂念穷人, 乃因他是个贼, 又带着钱囊, 常取其中所存的.”
[2] 路22:2-4: “祭司长和文士想法子怎么才能杀害耶稣, 是因他们惧怕百姓. 这时, 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 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 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 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
[3] 太27:3: “这时候, 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 就后悔, 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
[4] 上文编译自 Ivan Steeds (ed.), Day by Day with Bible Characters (West Glamorgan, UK: Precious Seed Publications, 1999), 第285, 291, 315页. 【注: 第285、291和315页各别是A、B和C项】
[5] 注: 可3:18在《和合本》译作“奋锐党的西门”, 但英文圣经如KJV、NKJV和YLT则译作Simon the Canaanite (意谓“迦南人西门”); 因为希腊文 Zêlôtês (奋锐)也就是希伯来文的“迦南人”.
[6] 路22:3-4: “这时, 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 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 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
[7] 以上附录参考《圣经·灵修版》(袖珍本) (香港: 国际圣经协会, 2001年), 新约第142页.
[8] 洪鼎翀著, 《圣经中的矛盾: 第二集》(柔佛新山: 人人书楼出版有限公司, 2010年), 第285-286页.
[9] 值得一提的是, 路22:21记载主设立晚餐后, 说: “看哪! 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 这又怎么解释? 克劳福德(Norman Crawford)指出, “当主耶稣说‘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时, 这句话的形态(form)不需要犹大在场. 这句话是表明犹大在逾越节筵席上很靠近主. 马太和马可福音把这句话放在设立主的晚餐之前, 而非之后, 他们在次序上可能是对的. 有关这方面(路22:21)的解释, 以及十二门徒在当晚所坐的位置, 请参《家信》文章: 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8/10/最后的晚餐有谁出席-达芬奇画得正确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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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2023年4-6月份 第137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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