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7: 旧约圣经的神吩咐以色列人对迦南人赶尽杀绝, 连孩童和婴孩也不放过, 这岂不是太残忍了吗? 为什么神要偏帮以色列族去灭绝其他民族呢?


解答:  我们曾在2001年1月份, 第14期《家信》中简略解答类似问题, 但基于此课题在近期常被人利用来攻击神的圣经与基督信仰, 也令许多信徒感到混淆, 无言以对, 甚至怀疑旧约的神不同于新约的神.[1] 所以我们觉得有需要在此详尽地解答.

无可否认, 耶和华神确实吩咐以色列人说: “但这些国民的城, 耶和华你神既赐你为业, 其中凡有气息的, 一个不可存留; 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这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申20:16-17). 以上六族加上“革迦撒人”常被称为“迦南七族”(申7:1称之为“七国的民”), 皆为神要审判与灭绝之民. 这七族都是迦南地的土著, 圣经有时用“亚摩利人之山地”称谓迦南全地(申1:19-20), 并以“亚摩利人”通称迦南人(创15:16).[2]

 

(A)       神灭绝迦南七族的原因

神为何要灭绝这几族的人呢? 人常忽略神在下一节所给的答案: “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 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 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申20:18). 换言之, 是迦南人行“一切可憎恶的事”在先, 才有都要被“灭绝净尽”的后果. 里程在《圣经的权威》一书中正确指出神要灭绝迦南人的原因:

 

(a)   原因一: 迦南人罪恶滔天

首先, 是因为迦南人(指迦南七族, 或称迦南七国)的罪恶. 迦南人所拜的偶像是“摩洛”(利18:21). 他们的宗教仪式是拜偶像与杀婴、淫乱的结合, 是公义的耶和华神恨恶痛绝的. 祂因此严厉地警戒以色列人: “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 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 我是耶和华. 不可与男人苟合, 像与女人一样; 这本是可憎恶的. 不可与兽淫合, 玷污自己. 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 与他淫合; 这本是逆性的事”(利18:21-23; 也参 申18:9-14).

迦南人把儿童当做火祭的方式有几种说法: 一说是将儿童抛入烈火中献给神明(偶像), 另一说是将摩洛像用金属铸成, 烧至炽热后, 将祭神明(偶像)的童子放在其臂上灼死. 其他可憎的事, 还有庙妓[3]、自残身体、巫术、问卜等. 迦南庙宇还专设“圣所”, 以供人兽交媾,[4] 所以神赐给以色列人律法严禁他们行这些事, 犯者以死刑处决.

对这样罪恶滔天的迦南人, 神仍耐心等候4百年, 希望他们悔改: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 ‘你要的确知道, 你的後裔必寄居别人的地, 又服事那地的人; 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到了第四代, 他们必回到此地, 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15:13,16).[5] 可是迦南人死性不改, 最后, 神差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进军迦南, 予以讨伐. 其实, 即便以色列人不进迦南, 神也会用别的方法把罪大恶极、死不悔改的迦南人灭掉, 正如当初神毁灭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创19:24-25). 凯泽(另译:“凯瑟”, Walter C. Kaiser, Jr.)指出:

在大部分这些例证中, 蕴涵着一个特殊的旧约观念  — “当灭之物”(希伯来文: herem). 它原文的意思是“咒诅”、“遭禁之物”或“当灭之物”. 这个字的字根的意思是“分开”; 但它所表达的情景并不是“分别为圣”的正面观念(指分别出来为着服事或荣耀神), 本文的用字, 意思正好相反: 分别或分开, 予以毁灭. 神特定这些物或人, 予以毁灭, 因为从长远看, 他们会严重和永恒地阻碍或反对祂的工作.[6]

凯泽也指出神其实已非常宽容他们, 给他们很多悔改的机会: 事实上, 迦南人还有最后40年的倒数计时: 他们听过在埃及所发生的事, 听过芦苇海(指以色列人过红海的事迹), 也听过途中诸王反对以色列的下场. 我们知道他们明白这些事件, 因为喇合坦承这些事使他们耶利哥城感到害怕, 结果她信靠希伯来人的神(书2:10-14). 神等候“恶杯”满盈, 后来真的满盈, 且丝毫没有改变的迹象, 虽然已有许多神迹, 使各国、法老和埃及人“知道祂是耶和华”. 迦南人遭毁灭的原则, 和下列一样: 全世界(八个人除外)受到洪水审判、平原的五座城(包括所多玛及蛾摩拉), 以及法老的军队.[7]

耶和华神提醒以色列人切勿犯上迦南人的大罪: “在这一切的事上, 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 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 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连地也玷污了, 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 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 故此, 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 这一切可憎恶的事, 无论是本地人, 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 都不可行, (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 地就玷污了),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 地就把你们吐出, 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利18:24-28).

摩西也对以色列百姓说: “你进去得他们的地, 并不是因你的义, 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 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 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 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申9:5). 因此, 里程评述道: “可见, 迦南人被除灭的首要原因, 是他们的罪恶. 这再一次体现了神的公义. 这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 是因为耶和华只是以色列一个部落的战神, 一味地偏袒以色列人, 帮助他们杀戮迦南人.”

 

(b)   原因二: 提供良好属灵环境

神灭绝罪恶的迦南人, 是为了给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提供一个好的属灵环境, 使他们能坚守耶和华所启示的信仰, 过圣洁的生活. 神藉着摩西晓谕以色列人: “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 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 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共七国的民, 都比你强大. 耶和华你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 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 不可与他们立约, 也不可怜恤他们. 不可与他们结亲. 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 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 去事奉别神, 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 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 拆毁他们的祭坛, 打碎他们的柱像, 砍下他们的木偶, 用火焚烧他们雕刻的偶像.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 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 特作自己的子民”(申7:1-6).

换言之, 以色列人与迦南人的争战, 实质是真神与假神的争战, 是属灵的争战(参 弗6:12). 灭绝迦南人其实是为了使以色列国成为信仰纯正、生活圣洁的神权统治国家. 神为什么要拣选以色列作祂的选民呢? 有两点是肯定的: (1) 神并不是因为以色列人比别的民族更公义、更正直(申9:5); (2) 神拣选以色列并不是仅仅为着这一民族的利益. 神在创世以前的心意, 乃是要藉着亚伯拉罕的后裔, 使万国得福, 即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 使人类得救(创22:18; 弗1:7-10; 3:4-6). 换句话说, 神惩治迦南人、坚固以色列民族的终极目标, 是为了拯救全人类, 体现了神对人类的最大慈爱.

 

(B)       神为何偏帮以色列人去灭绝他族?

如上文所说, 神创世以前的计划是要藉着亚伯拉罕的后裔(主耶稣)去完成拯救人类的计划(加3:8,9,16), 所以神从万民中拣选了亚伯拉罕, 并眷顾和赐福他的后代以色列人, 使他们在好的环境下生存, 直到世人的救主耶稣基督从以色列族而出, 完成救赎全人类的工作. 因此, 在这之前, 神要使迦南地在祂公义的治理下, 成为全人类的模范社会, 所以一切的罪恶必须彻底铲除. 这就是为什么居住在迦南地的以色列人较后犯罪时, 也逃不过神公义的刑罚(参 耶利米哀歌).

因此, 公义的神丝毫不偏袒和偏帮以色列人, 更不能说是帮助以色列人抢夺和杀害迦南人.[8] 如果以色列人犯罪, 他们同样遭到迦南人一样的命运. “故此, 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 这一切可憎恶的事, … 都不可行, (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 地就玷污了),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 地就把你们吐出, 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利18:26-28).

主耶稣道出这一原则: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 却不预备, 又不顺他的意思行, 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惟有那不知道的, 做了当受责打的事, 必少受责打; 因为多给谁, 就向谁多取; 多托谁, 就向谁多要”(路12:47-48). 所以, 当饱受神的恩典、熟知神的律法的以色列人犯罪悖逆神时, 就遭受了神更严厉的惩罚. 她们不仅被迦南地“吐出”, 而且在全世界流浪近两千年之久, 受尽凌辱、讥讽、杀戮. 在全世界的民族中, 很少有民族像以色列那样, 遭受过如此诸多的苦难. 诚然, “神是不偏待人”(徒10:34).

 

(C)       神为何连孩童和婴儿都不放过?

针对神灭绝迦南七族一事, 许多人心中总有一个结: 这种地毯式的灭绝、“屠城”(灭绝整城的人), 真的有必要吗? 神连孩童和婴儿都不放过, 是否太过分了? 这个结或许可以从几方面来解开或松开.

首先, 我们要强调一件事: 神肯定是爱惜生命的神! 在这方面, 圣经给我们许多例证, 例如神并不马上消灭罪恶滔天的尼尼微城之人, 反倒将审判延迟40日, 为要给他们机会悔改(拿1:2; 3:4);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 就是神爱惜尼尼微城中那12万多不能分辩左手右手的人(许多学者同意是指婴孩或幼小的孩童), 并许多牲畜(拿4:11). 这点足证神是位赐下生命, 也爱惜生命的神(包括孩童和牲畜的生命); 若非情况所需, 神绝不轻易拿掉生命. 换句话说, 神若要灭绝某城(例如耶利哥城)中所有的一切, 就足以证明此城的人已达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第二, 神要藉着以色列人的手审判和灭绝的, 并非是所有住在迦南地的民族, 更不是其中所有的孩童或婴孩. 神要灭绝的, 是罪恶滔天的“迦南七族”, 即: 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和革迦撒人(申7:1; 20:16-17)所住的城. 对于那些不属迦南七族的居民(“离你甚远的各城, 不是这些国民[指迦南七族]的城”, 申20:15), 以色列人必须先提出和平免战的条件(“宣告和睦的话”, 申20:10); 若接受, 城中居民便可藉着服劳役而免死; 若拒绝, 以色列人才杀尽男丁, 却要留下妇女、孩子、牲畜和财物(申20:10-15), 可见神并非赶尽杀绝.

对于迦南七族以外的迦南人, 神吩咐以色列人在攻城之前先要讲和, 为要让任何不愿意敌对神的人, 可以趁城被围困之前有条生路, 能以逃脱, 免于灭顶之灾. 史特博(Lee Strobel)说: “神的品格绝对圣洁, 祂一定得惩罚罪恶和背叛. 祂是个公正的法官, 这是祂的本性. 但是祂的性格也非常仁慈. 注意: 如果有哪个想逃避, 祂会让他逃走的”(意即神会给他留一条生路, 像给喇合生路一般, 来11:31, 笔者按).

第三, 神对迦南七族的灭绝, 与神对所多玛、蛾摩拉的毁灭是一样的(虽说方式不同, 结局是一样的). 当时, 已经逃出所多玛城的罗得的妻子, 只因回头看了一下, 就立时变成了一根盐柱(创19:26); 那么, 仍在城内一切有气息的, 就更不用说了. 挪亚洪水所灭绝的, 不是一、两座城市, 而是在方舟之外, 全世界一切有气息的! 凯泽(Walter C. Kaiser, Jr.)评述道: “如果那些已被污染的迦南城的妇女、孩子成为活口, 不用多久, 新一代的成人岂不就和他们的异教祖宗一样了吗?” 神是创造主, 祂当然有权按公义毁灭一切犯罪作恶的受造物.[9]

第四, 有关孩童也被灭绝的问题. 夭折的婴儿或那些还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孩童死亡后, 是否被神拯救? 有者错误地认为, 既然婴儿、孩童都是罪人(诗51:5), 他们死后就不会被神悦纳而下地狱. 也有人认为, 夭折的婴孩和孩童中, 只有已蒙神拣选的, 才能进天堂. 但笔者本身和不少圣经学者都认为, 夭折的婴儿和孩童死后都会得救上天堂. 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正确指出: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说到, 小孩在需负上责任的年纪之前就去世便可到天堂, 但圣经有两条教训路线是支持这观点的. 首先是…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 不要禁止他们; 因为在神国的, 正是这样的人”(可10:14). 论到小孩, 耶稣说: “在神国的, 正是这样的人.” 耶稣没说他们要长大成人才可以进神的国, 而是说他们就是在神国里之人的特征. 这是小孩得救的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另一证明路线是: 当耶稣谈到大人时, 祂说: “人子来, 为要寻找, 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 可是当祂谈到小孩, 却没提及寻找. 祂只是说: “人子来, 为要拯救失丧的人”(太18:11). 这里所暗示的, 是小孩没有像成人的走迷(所以不必“寻找”, 只需“拯救”, 笔者按). 因此, 在他们死的时候, 救主以主权招聚他们进入祂的羊圈中. 虽然他们从未认识基督的工作, 但神认识, 并把这工作的一切拯救价值都归在他们的账上.[10]

此外, 还有学者提出另一证据: 当大卫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死后, 大卫不再哭泣, 因为他确信自己将会往孩子那里去(撒下12:23). 换言之, 他相信孩子已上天堂, 或到“义人死后去的地方”.

简言之,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慈爱公义的神会拯救那些“在需负上责任的年纪以前”(before the age of accountability)死去的婴孩(约壹2:2).[11] 有鉴于此, 里程要我们以永恒的眼光看出神的美意: “如果夭折的婴儿、孩童能得救, 神对迦南人的灭绝就可以看作是神的拯救: 与其让迦南的婴孩长大行恶、自取沉沦, 不如早把他们接到天上去.”[12] 因此, 在灭孩童的事上, 让我们深信神自己的话语: “耶和华在祂一切所行的, 无不公义, 在祂一切所作的, 都有慈爱”(诗145:17).

 

(D)       结论

总括而言, 让我们强调一个不变的原则  —  神每次灭绝某个民族时, 都是因那民族恶贯满盈. 近年来考古学家发现, 迦南人在上古时代便有先进的文化. 他们的疆域恰好处于当时世界贸易大道的幅辏点上, 正是亚洲与非洲之间的桥梁. 他们善于经商, 又是了不起的航海家; 以致生活充满了奢侈与享乐, 可是道德却十分堕落. 从旧约(参利未记第18章)等的记述, 以及考古学的证明, 迦南人滥交淫邪, 庙宇里长驻职业化的男妓与女妓, 甚至以孩童为祭献给偶像(利18:21). 他们的各种恶习和恶疾, 有如癌细胞一般, 正威胁整个人类道德的生命. 加上他们在地理上的位置, 及在贸易和航海方面的优势, 使他们很容易把信仰和道德败坏的影响力, 迅速地传播到亚洲与非洲其他地方.

再者,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 当日迦南及四境的民族, 因放纵色情导致梅毒病猖獗. 此病在当日是绝症, 且传染甚速. 就算神不审判, 此病的蔓延也足以灭绝迦南全地并四境的人(包括神的选民以色列人), 所以“壮士断腕”乃明智之举, 当务之急! 换言之, 对整个人类存活而言, 神能做的最仁慈之事, 就是灭绝迦南七族, 有如将所有的癌细胞组织连根切除!

我们切莫忘记, 在罪恶滔天的迦南人身上, 赐他们生命的神绝对有主权选用自然灾害来惩罚他们(正如神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 或用以色列人作为祂审判的工具或器皿. 因此, 神用以色列人来灭绝迦南人并无不当之处, 因为迦南人本身恶贯满盈, 而其罪恶也正侵蚀全体人类的道德生命, 威胁全体人类的存亡. 简言之, 从整个历史的角度来看, 为了全体人类的道德生命, 神使用以色列人来灭绝犯罪的迦南人  —  这致命的道德之“癌”  —  是无可厚非的. 正如谢家树所言, 这不是仁爱或残忍的道德问题, 乃是全体人类自行分别而存续, 或蒙污染而灭绝的存亡问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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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马吉安(Marcion)的错误神观

 

马吉安(Marcion, 主后100-165年)出生于小亚细亚的辛诺普(Sinope), 是一位主教(监督)的儿子, 家境富裕. 马吉安思想激进, 为改革教会, 他将全部家产捐赠教会. 可惜由于偏激思想, 被其父逐出教会, 迫走罗马, 自立门户, 创立了“马吉安派”(Marcionises).

他受罪恶、苦难问题的搅扰, 提出一种尖锐的二元论. 他修改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的二元论, 认为旧约圣经中的神虽并非全然邪恶, 但不仁慈. 他坚持认为, 圣经启示了两位神: 旧约中创世的神严厉、刚硬, 新约中的神慈爱、温柔; 旧约的神低于新约的神, 是次等的神. 马吉安派受诺斯底主义的影响, 认为物质是邪恶的, 吃肉、性交都会使人落入那创造之神(旧约之神)的手中, 所以禁欲. 他们注重实践道德, 自持极严, 禁止一切世俗之乐, 苦待己身, 坚持独身主义.

由于错误的神观, 马吉安将恩典与律法、旧约与新约、新约的基督信仰与旧约的犹太教完全对立起来, 认为旧约及其道德是外邦宗教的文献, 旧约的神是可怕的权势. 所以, 他彻底扬弃旧约和律法, 擅自改编圣经. 他自编的圣经, 只包括路加福音和保罗的十封书信(教牧书信除外); 而且, 这些书卷中, 凡说到旧约的神是基督的父或与旧约的神有任何关系的地方, 全被删除. 同时, 他认为基督是藉着幻影来到世上, 因此对肉身复活、基督再来、末日审判等, 一概不提. 有学者认为, 在那些与诺斯底主义有关的运动中, 马吉安主义是最危险的一种异端.

凯泽(Walter C. Kaiser, Jr.)认为, 第4世纪的摩尼教(Manichaeism)的二元论将旧约的神与基督信仰的神相对立, 很像马吉安所划的界限; 直到12世纪的卡塔派(Cartharist; 意即“纯净派”), 仍然持守这种错误的神观.[14]

 


[1]               例如马吉安(Marcion, 主后100-165年)坚信旧约与新约的神并非同一位神, 参本文附录.

[2]               亚摩利人本是迦南(巴勒斯坦)的其中一个主要民族(创15:21; 书24:11); 但或许他们拥有较大的影响力, 所以在广意上, 也被用来代表整体迦南人(比较 创12:5-7; 15:16; 书24:15,18).

[3]               神曾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效法迦南人,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原文:qedesha); 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原文:qadesh)”(申23:17). 圣经和迦南文献中所引用的‘qedesha’和‘qadesh’这两个名词, 原意皆为“神圣者”(holy one; 前者是女性, 后者则是男性). 近代考古学已经证实, 这些“神圣者”并非普通的女妓和男妓, 而是指在迦南地的异教敬拜仪式上行淫乱的女祭司, 及进行同性恋的男祭司, 参 J.I. Packer, M.C. Tenney & W.White, The Bible Almanac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0), 第146页.

[4]               里程著, 《神的圣言(卷一): 圣经的权威》(美国: 基督使者协会·海外校园杂志社, 2005年), 第454页.

[5]               神在 创15:13,16的预言中表明祂不在当时立即消灭迦南人(包括耶利哥人). 这是因为神要给他们机会悔改, 转离所行的恶, 诚如耶和华所说: “恶人死亡, 岂是我喜悦的么? 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么?”(结18:23); 连作妓女的喇合与她的父家悔改信靠神时, 神都拯救他们, 不容他们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书6:25; 来11:31); 可见任何愿意悔改的人, 神都给予机会. 诚然, 神“不愿有一人沉沦, 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可惜他们继续不断藐视神的恩典, 把神的宽容当作放纵行恶的机会, 结果遭受神藉以色列人的手施加刑罚. 换言之, 神灭绝迦南人是无可厚非的.

[6]               Walter C. Kaiser, Jr.著, 梁洁琼译, 《圣经难解之言  —  旧约篇》(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7年), 第96-97页, 引用于 里程著, 《神的圣言(卷一): 圣经的权威》, 第454页.

[7]               Walter C. Kaiser, Jr.著, 谭健明译, 《旧约伦理学探讨》(台北: 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 1987年), 第348页, 引用于 里程著, 《神的圣言(卷一): 圣经的权威》, 第455页.

[8]               以色列人并非“抢夺”属于迦南人之地, 乃是从拜偶像的迦南人手中, 取回本属于神的迦南地; 以色列人虽可在此土地上居住, 但并无真正拥有权; 若他们不信守神赐迦南给他们的条件, 神随时可以收回; 后来他们因拜偶像的罪而被掳到外邦, 土地为异族所占, 正好说明这点; 参 《中文圣经启导本》(红字版), 第350页.

[9]               关于孩童也被处死一事, 我们必须留意几件事: (1) 生长在如此道德腐败的社会, 孩童长大后也难免受到致命的污染; (2) 在未到达“负有责任的年龄”(age of accountability)之前就死去的孩童, 他们的灵魂仍然得救或上天堂. 所以这是神对他们的怜悯, 把他们从不洁的环境带到他圣洁的面前; (3) 神对生命有绝对的主权(申32:39; 伯1:21), 他有权柄按自己的旨意, 为着受造物最终的益处, 来安排它的结局. Norman Geisler & Thomas Howe, When Critics Ask (Wheaton: Victor Books, 1992), 第137-138页.

[10]             马唐纳著, 《日领神道》(香港九龙: 基督福音书局, 2005年), 第176页. 马唐纳指出 , 我们不该怀疑神的眷顾, 甚至在祂把孩子取去的时候. 正如伊利奥特(另译“艾里奥”, Jim Elliot)所写: ‘如果神带进那些年幼的, 我们却认为他们应该年纪较年长才进去(天堂), 这不是奇怪吗? 把人安置在永恒中的是神, 我不能限制祂, 只允许祂安置老年人.’ 同上引.

[11]             “负有责任的年龄”是指“能够辨别是非, 所以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起道德上的责任之年龄”. 在这年龄之前死去的孩童是得救的, 因为基督救赎的功效也临到他们, 正如 约壹2:2所表明的, 基督所作的“挽回祭”是“为普天下人(包括这类孩童或婴孩)的罪”.

[12]             里程著, 《神的圣言(卷一): 圣经的权威》, 第460页.

[13]             谢家树著, 《有问有答》(台北: 永望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2000年), 第50-51页. 上文主要参考 里程著, 《神的圣言(卷一): 圣经的权威》(美国: 基督使者协会·海外校园杂志社, 2005年), 第453-460页; 以及其他在文中脚注所注明的书籍.

[14]             里程著, 《神的圣言(卷一): 圣经的权威》(美国: 基督使者协会·海外校园杂志社, 2005年), 第451-4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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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鹽光 says:

    那今天中國的基督徒能不能也因為同樣的原因(覺得中國社會道德淪喪、罪惡滔天,又希望為中國基督徒提供良好的屬靈環境),就發動戰爭,把中國所有非基督徒殺光?

    • Admin says:

      谢谢你发表意见。对于你的问题,那是旧约的情况,我们现今是处在新约时代,神吩咐基督徒作的,是用爱心去传福音(宣告基督为人舍命流血, 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3章16节)。

      当人真心信主悔改,得着新生命,并愿意按照圣经行美善的事时(哥林多前书 13:1-8),社会道德就能变得更好。

      新约圣经从没教导基督徒去杀害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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