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之火何处躲
北美洲的中部, 有一大片平原, 面积约有数万英方里. 这大平原, 除了人所耕种的区区数百亩以外, 遍地野草苁生, 枯枝落叶. 若有一火焰落上, 可以立时燎原, 再遇大风, 火借风威, 烈焰飞腾如金蛇狂舞, 火苗两丈馀高, 快似野马奔腾, 可在瞬息将数十里化为灰烬; 无数野兽, 被火惊逼, 都得争先恐后, 各自逃命, 相续被火焚毙.
遇上此火的人, 遥见烈火迎面而来, 怎能逃脱呢? 他们知道人逃跑的速度, 一定赶不上火速的快. 纵然一只最快的马, 跑到累后, 也不能逃脱. 然而, 智慧的人, 懂得面对, 只用一根火柴, 顺风点燃面前的草, 火焰立即飞奔, 很快的; 眼前之地已先被烧成空地, 接着他们便站到这已烧过之地, 等到燎原的烈火来到时, 由于无草可烧, 烈火便从已烧过之地的左右经过, 他们便能平安无事地渡过险境. 站在已烧过之地的人, 虽然见到四围火湖一片, 火浪翻飞, 却大可不必惊恐, 因为他们所站之地, 火已烧过, 再无危险了.[1]
圣经告诉我们, “按着定命, 人人都有一死, 死后且有审判”(来9:27). 这审判就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是神对罪的审判(启20:11-15). 神的审判就像燎原的烈火一样, 来势凶凶, 无人能逃, 无法可躲! 但感谢神, 在大约2千年前, 神对罪的审判之烈火, 已先降落扫过各各他的十字架, 而基督(神的羔羊)在十架上, 为凡信他的人受尽了神审判之烈火的焚烧, 好像旧约赎罪祭的羔羊, 为百姓赎罪而烧在祭坛上(利4:32-35; 约1:29), 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3:18).
正如燎原的烈火不会焚烧已烧过之地, 神审判之烈火也绝不会重烧各各他的十字架, 并其上的羔羊(基督), 因“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 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即不需再次献祭)”(来10:11-12); “他一次献祭, 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即信主耶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2,14). [2]
因此, 亲爱的朋友, 让我们都离开将要焚烧的地方(将来的白色大宝座), 迁到已经烧过的地方(各各他的十字架), 因那是最安全之地; 让我们借着信主耶稣而藏在基督耶稣里(西1:14; 2:6,7), “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 就不定罪了”(罗8:1), 因神审判之火已经烧过十架的祭坛和其上的羔羊!
[1] 以上这故事是改编自郑大强, 张郁岚, 林元度所合编的《福音故事: 八百个》(台北: 台湾福音书房, 中华民国85年), 第108-110, 116-117页.
[2] “成圣的人”指求告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林前1:2), 即信主得救成为神儿女的基督徒(罗10:9-13; 约1:12); “永远完全”亦指罪蒙赦免, 良心不再觉得有罪(来1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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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灯台
刊登于2001年5月份第18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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