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门教(末世圣徒教会)(三)
(文接上期)
B. 摩门教的错误教义[1]
B.3 有关人论的错谬
摩门教的教导 | 圣经的教导 |
1. 人在太初(永恒以前)与神同在: “人太初与神同在.(那有智力的)灵性或真理的光(intelligence or the light of truth)[指人而言],不是被创造或做成的,决不可能”[参Doctrine and Covenants, 93:29]. “生命、灵性、思想、真理的光,或任何形容人性格中心(the center of the personality of man)的名称,是一个不属被造,永远长存,无法毁灭的实体(entity)…在最初的情况,人是亘古长存的存在物,称为(有智力的)灵性(eternally existent being termed an intelligence)…人居住的下一个境界是灵的世界(the spirit world)…这亘古长存的灵性穿上灵体(spirit bodies)…无数的儿女由属天的父母(heavenly parents)所生,进入灵的世界那永恒的家庭”[参 The Gospel Through the Ages, 第126-127页]. | 1. 神是无限的,是万始之始,万终之终,即无始无终(启22:13),但人是有限的存在物(finite being),不是亘古长存者.亚当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被创造(创1:26-27; 2:7; 林前15:45-49).起初,神创造宇宙天地时,人并不存在,不然,神向约伯所发的问题就毫无意义了(伯38:4“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那里呢?”).人被造得比天使微小一点,所以大卫希奇神竟然顾念人(诗8:3-5; 144:3).此外,圣经也从未教导说神有妻子,借着妻子生下属灵的儿女,反而赛44:24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谁与我同在呢?”这节清楚指出神是独自创造万物,而圣经也指出只有一位神,除他以外,没有别神(赛44:8; 45:6),也没有何者像他一样(赛46:9“你们要追念上古的事,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 |
2. 人忘记他进入世界之前的存在: “住在灵的世界之后,人就来到地球,进入一个准备期的情况(probationary state),为永远存在作好准备,超越这世界凡人的局限[为他们在世上死后的生命作好准备]…事实是当我们生作凡人,我们的思想被蒙上一层帕子(veil),使我们忘记我们成为凡人之前的生命(pre-mortal life)”[参 The Gospel Through the Ages,第128页]. | 2. 人没有所谓的“进入世界之前的存在”(pre-earthly existence).每一个人的身体和灵魂是在他母亲的胎中形成(伯31:15;参诗139:13-16; 伯10:8-12; 亚12:1). 虽然神对耶利米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耶1:5),但这并不表示人有“出生之前的存在”(pre-existence),乃是表明神的预知(foreknowledge)与全知(omniscience). |
3. 人可以成为神: “神曾经像我们现在一样,而现在已成为高升了的人…如果你今天看见他,你会看见他在形体上像人一样…他曾一度是像我们一样的人;是的,神本身,我们所有人的父,曾住在地球上[参Joseph Smith,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6), 第305页]. “这就是永生…认识独一智慧和真实的神;你本身必须学习如何成为众神之一,成为神的君王和祭司,正如在你之前的所有众神所做的一样…继承同等的能力,同等的荣耀,同等的高升,直到你达到神的地位(station)”[参Joseph Smith,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6), 第306页]. |
b)按圣经教导,人是卑微和有限的,但因信主耶稣而蒙恩(罗5:1-2),成为“神的儿女”(约1:12,注:不是成为“神”),并集体地成为“羔羊(主耶稣)的新妇”(启19:7),在永世里与神(主)永远同在(帖前4:17;约14:3),可是圣经绝对没教导说人可以成为神! 人(或其他生物)可以成为神,是撒但的自欺(赛14:14),和导致堕落的谎言(创3:5). |
4. 黑人是受咒诅之人: “不但该隐被定罪受苦,而且因着他的罪恶,他成为较低级的种族之父(father of an inferior race).一个咒诅临到他,这咒诅继续在他的后裔或家族(lineage)身上生效,世世代代都是如此.百万的(灵)魂来到这世界时带着黑皮的咒诅,这等人无缘获得祭司职分的特权和福音福气的完满”[参Joseph Fielding Smith,The Way of Perfection,第102页]. (注:虽然在多方的压力下,摩门教不得不采取应急的手段,宣称领受启示,于1978年承认黑人也享有祭司职分的特权,但这值得怀疑和所谓的启示,其实并没改变有关“成为黑人是受咒诅”的摩门教教义.此外,这所谓的启示也直接与摩门教那已被确认的教义有所冲突.) | 4. 圣经从没教导说人的肤色是出于咒诅.[3]此外,罗2:11清楚告诉我们:“因为神不偏待人.”徒10:34-35也说:“…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在神的国里,绝对没有种族歧视,因为加3:28告诉我们:“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此外,罗8:15又说:“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此节的上下文显示,这福气是世上所有信主耶稣的人(罗8:1,2,12)皆可享有的 — 无论是黑、白、红或黄种(肤色)的人.有关这些人,罗8:17接着说:“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 |
B.4 有关救恩的错谬
摩门教的教导 | 圣经的教导 |
1. 天堂有三处;属天国度又有三种天堂/等级/荣耀: “在摩门的神学中,天堂有三处:属幽冥的,属地的,属天的.第一处(即属幽冥的,也称为“低级国度”[telestial kingdom])是为弃绝福音的异教徒而设…第二处(即属地的,也称为“地上国度”[terrestrial kingdom])将由未接受摩门信息的基督徒,以及弃绝圣徒启示之人,还有其他宗教的好人所居住;最后一处(即属天的,也称为“天上国度”[celestial kingdom])或称属天的天堂…”[参Joseph Smith,Doctrine and Covenants, 130:22].[4] 史密斯(Joseph Smith)告诉人,天堂分作三部分:属幽冥的、属地的、属天的境界.按摩门教的教导,所有人都将“得救”,并被纳入天堂这三个境界之一.[5] 另一方面,“在属天的荣耀(指“属天的天堂”或“天上国度”)里,又有三种天堂(heavens)或等级(degrees)”[参Doctrine and Covenants,131:1],而摩门教教导说:“救恩的真正意思,与‘高升’或‘永生’的意义相同.它是指赢取在属天国度中三级天堂的最高一级…”[参1977年出版的Mormon Doctrine,第670页]. | 1. 摩门教对“有三处天堂”的错谬,是源自对林前15:40-42的曲解,并以《教义与圣约》(Doctrine and Covenants)第76项来支持.林前15:40-42说: “有天上的形体(celestial bodies),也有地上的形体(bodies terrestrial).但天上形体的荣光是一样,地上形体的荣光又是一样.日有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死人复活也是这样….”仔细查考上下文,我们发现保罗根本不是在谈不同的国度,而是不同的身体.他是在回答所问的问题:“或有人问,死人怎样复活?带着甚么身体来呢?”(林前15:35).接着,保罗以植物有不同的形体(36-38接),并人、兽、鸟、鱼有不同的形体(39节)来作比较.接着,他又以天上的形体(日、月、星)和地上的形体来作对比(40-41节), 最后他总结说复活的身体比死去(朽坏)的身体更荣耀强壮(43节).换言之,这里所说的是不同的身体,而非国度或天堂.按圣经教导,人只有两个终点:(1)与神同在享受永生(得救);(2)与神分离遭受永刑(灭亡)(约3:16). |
(1)普通救恩(general salvation):也称为“无条件(unconditional)的救恩”,就是摩门教所谓的“靠恩典得救”.摩门教肯定全人类都可获得这类救恩,但这救恩只限于从死里复活和灵魂不灭;但它不能决定人在来生(复活后)将居住何处,或者来生有多少荣耀.[6] (2)个人救恩( Individual salvation): 也称为“有条件(conditional)的救恩”,就是摩门教强调的靠个人义行(善行)得救.个人救恩决定一个人可以到三级“天堂”的哪一级,和是否能够赢得真正的“永生”(指神格).因为对摩门教而言,“天上国度”(指属天的天堂)也有三部分,而只有在“天上国度”最高的部分,救恩才全备丰满.救恩的真正意义是达到绝对的神格(即高升或神化),和永远能从性行为繁殖后代[参Bruce R. McConkie 所著的Mormon Doctrine, 第176-177,234,670; 和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vol.3),第284-285页].[7] *摩门教徒相信,只有遵行摩门教的教导,人才能达到“天上国度”最高的部分或最高的一级,赢取全备的救恩(高升或神化). |
2. 圣经确实教导说每一个人都要复活,但从未教导说复活就是得救,或所谓的“普通救恩”.虽然圣经论到至少7种不同的复活,但主要的可分为两大类:(1)复活后得生命;(2)复活后被定罪(参约5:29;启20:5-6).试问复活后被定罪受罚,怎能算是救恩呢?所以复活并非救恩.此外,摩门教宣称“救恩来自赎罪”,但所相信的并非圣经所教导的赎罪,而是摩门教所发明的赎罪方式.他们相信基督代死的赎罪,只是让人有机会靠自己的功德或善行赚取救恩.摩门教教导说亚当的罪带来人肉身的死亡,但基督的赎罪,抵消亚当所引致的死亡刑罚,使人能从死里复活,但仅此而已.摩门教徒相信,“…主死是令人能从死里复活.”可是,基督的代死和赎罪,绝对没有带给人全备的救恩,只是让人能复活,有机会靠自己的好行为来赢取救恩.这“好行为”或“义行”是指要受洗、有道德、忠心、奉献十分之一、遵守智慧之言、进行属天的婚礼等等摩门教自创的赎罪方法.早期的摩门教甚至教导人必须自己流血(被杀)以赎某些罪.不幸地,很多人真的被杀,因为他们错误地相信这样做可偿还罪,把他们送到天堂去.[8] |
* 摩门教反对因信称义: a)“单单因信而称义是最毒害的教义”[参James E. Talmage,Articles of Faith,第107页]; b)“人类被这个‘唯独信心’的教义所定罪”[参Joseph Fielding Smith, Doctrines of Salvation (vol.2), 第139页]; c)“很多更正教徒(Protestant)…错误地以为不必有任何义行,而可以单靠恩典得救”[参Bruce R. McConkie 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vol.2),第229页]. * 摩门教强调靠行为得救: a)金博尔(Heber C. Kimball)教导说: “我有力量拯救自己;如果我不拯救自己,谁来拯救我?人人都有这特权;而除了顺服神的诫命之外,没有人能拯救我们” [参Journal of Discourses, Vol.3, 第269页]; b)“要获得救恩,个人绝对需要顺从耶稣的福音之律法和规例”[参James E. Talmage, Jesus the Christ,第5页]; c)“重生全靠顺从” [参Joseph Fielding Smith, The Way to Perfection, 第189页]; d)麦康基(Bruce R. McConkie)认为保罗,“完全支持好行为和个人的义,遵守诫命,坚持忠心于基督,因服从福音的律法和律例而赢得永生的权利” [参Bruce R. McConkie, 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vol.2),第294页,比较第279页]. e)摩门教的权威经典,即《摩门经》和《教义和圣约》,都教导“靠行为得救”(例如《摩门经》腓贰9:23,24; 25:23; 阿7:16; 摩赛5:7,8; 13:27,28; 《教义和圣约》7:37; 132:12等).[9] |
3. 圣经有多处经文明确教导“因信称义”的真理:
a)约5: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b)约6:47:“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c)罗4:3:“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d)罗10: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e)腓3:9:“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 *圣经也有多处经文,明确指出人不能靠行为称义: a)弗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b)罗3:28:“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c)罗4:5,6:“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d)罗1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e)加2:21:“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f)加3: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g)多3:5:“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
“如果没有(基督的)赎罪,暂时的死将会永远持续,因此就没有复活.身体就会永远留在坟墓里”[参出版于1977年的Mormon Doctrine, 第63页].“(基督)赎罪对个人的效果,是使每一个人都可能获取赦免,脱离私人罪孽(personal sins)的后果…虽然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取个人罪孽得赎的福气,但这是有条件的,要靠个人的努力”[参Articles of Faith, 第89页]. |
4. 按摩门教的教导,基督的代死和赎罪,只是除去亚当犯罪的后果 —所有人都要死亡 —却没除去个人在今生所犯的罪孽.可是圣经清楚教导,基督是为我们一切的罪而死,他的赎罪是除去我们一切的罪(无论是亚当所犯的罪或我们私人所犯的罪),例如约壹1:7,9:“…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也参林前15:3; 彼前3:18; 加1:4; 徒10:43). |
(文接下期)
[1] 以下资料主要是参考 Ed. Decker, Mormonism: What You Need To Know (Quick Reference Guide) (Eugene: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7年); H. Wayne House, Charts of Cults, Sects, and Religious Movement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2000), 第67-72页; 安克伯, 韦尔登著, 逸萍译,《摩门教的真相》(香港: 天道书楼有限公司, 1998年), 第44-54页; 黎登奥著, 郑华志译, 《殊途同归?》(台北: 中国主日学协会, 1994年新修订版), 第173-178页.
[2] 按圣经教导, 圣父是神(林前8:6), 圣子是神(罗9:5), 圣灵是神(徒5:3,4); 但圣经也教导说神只有一位(提前2:5), 所以总结是: 只有一位神, 但这独一无二的神有三个位格, 即父、子、圣灵(one God, three persons). 有关“三而一”(或称“三位一体”)的神, 请参2001年6月份, 第19期《家信》的“圣经问答: 三一神的真理”.
[3] 有者(并非指摩门教徒)相信黑种人的黑色皮肤是因为“含(Ham)和他的后代受到咒诅”, 可是圣经明说受到咒诅的, 是含的儿子 — 迦南, 而不是含(创9:18,25; 10:6), 而迦南的后代很可能是褐色皮肤的人(创10:15-19).
[4] 30:22 是指“第30项, 第22节”(Section 130, verse 22).
[5] 参黎登奥著, 郑华志译, 《殊途同归?》, 第173-175页.
[6] 安克伯, 韦尔登著, 逸萍译,《摩门教的真相》, 第44页.
[7] 安克伯, 韦尔登著, 逸萍译,《摩门教的真相》, 第44-45页.
[8] 安克伯, 韦尔登著, 逸萍译,《摩门教的真相》, 第52页.
[9] 安克伯, 韦尔登著, 逸萍译,《摩门教的真相》, 第46-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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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带子
刊登于2002年1月份第26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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