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講:不見但以理的一章


李继圣 (Charles Lee)

《家信》編者按:這篇講章摘自《道路真理生命 – 但以理書十講》。此書是李繼聖老弟兄於1956年底至1957年初,在臺北基督徒聚會處的講道記錄;李老弟兄是一位忠誠事主、高舉基督、明白真理的奧秘,受神重用的良僕。從他的事奉、生活、言語和文字中,可以得著清楚的印證;他工作的果效,藉著他愛慕基督的熱誠,有力的顯露出來。[1]


 

經文:「那時尼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麼?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但三24-25)「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但以理書第三章的中心思想,是見證和見證所發生的力量。這見證是倚靠神的僕人,「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但三28)擺出來的。願我們從這篇信息當中,得著神要我們所得著的。

 

尼布甲尼撒王造金像叫人拜

       首先,從故事的開頭說起:「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但三1)

1)王辜負了神的美意

       我昨天就講過,王辜負了神的美意。神把奧秘的事顯明給但以理,「乃為使王知道夢的講解,和心裏的思念。」(但二30)神要使王知道夢的講解,和心裏的思念,乃是要叫王「不從自己的謀算,不行驕傲的事;」(伯三十三17)攔阻王「不陷於坑裏,不死在刀下。」(伯三十三18)但以理雖將夢講解開了,王也認識耶和華為「萬神之神、萬王之主。」(但二47)但卻不以這位萬神之神、萬王之主為他自己的神,所以尼布甲尼撒之高抬但以理和他的三個同伴,只不過是表面和外體的順服罷了。果然,一個高六十肘、寬六肘的金像,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被立起來了。意思是說:王仍有他自己的神。

 

2)金偶像的開光禮

       神像既被立了起來,當然要舉行個典禮,或來上個儀式,像今天的成立大會,新張之喜樣的,剪綵揭幕、鳴炮奏樂、熱鬧熱鬧、慶祝慶祝。尼布甲尼撒自不能免俗:「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但三2-3)

       行開光之禮幹甚麼?為了讓王立的金像風光一番,也就是讓像代表的神得榮耀。像代表的神怎麼樣才能得榮耀呢?人向代表神的金像俯伏敬拜。於是,王的命令便頒下了:「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但三4-6)

       照命令的內容來看,拜像是應當的,不拜的則罪大惡極殺無赦了。在這樣的暴政之下,貪生怕死的人,只有低頭屈膝的分:「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但三7)

       是真的麼?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難道真的全都俯伏敬拜金像了麼?且看幾個迦勒底人的小報告怎麼說吧:「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8-12)

 

但以理三友的見證

1)神隱藏但以理的美意

       這裏,我們看見但以理的三個同伴,為他們所事奉敬拜的神,擺出一個最美好的見證。他們為甚麼有這種力量?其所以然,是因他們在飲食的事上,同但以理一樣,被試驗過,而且有極好的成績。

       值得注意的是,但以理在本章,從頭至尾,未見出現,所以便無分於這個見證,這是甚麼道理?我認為是神故意的安排,特別把但以理隱藏起來。一面讓但以理的三個同伴知道,神還有個更高明的見證人在一旁按兵未動,免得他們膽怯或是驕傲;另一面讓但以理明白,沒有他的帶領,他的三個同伴,照樣的能為榮耀神而擺見證,免得養成他作頭的習慣。弟兄姊妹從而學到一樣功課的兩面:

       其一,不要以為只有「我」一個人為神站立,需知我若不擺見證,讓神得著榮耀,神必另外興起人來,從別人的身上得著榮耀,神所隱藏的見證人,為數究有多少,是我所不知道的。

       其二,不要以為只有「我」一個人恩賜充足,需知神的工作,沒有一樣離開「我」是辦不通的,願保羅所發的問題,時時響在我的耳邊:「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為了說明這個道理,請容我引一個故事:「他在那裏進了一個洞,就住在洞中;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以利亞啊!你在這裏作甚麼?他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王上十九9-10)

       這是以利亞在逃避耶洗別的途中所發生的事,可知神是怎樣回答他麼?神說:「但我在以色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王上十九18)

 

2)三友被告發、被審問

       卻說迦勒底人的小報告,並非向壁虛構,而是確確實實有根據的。故此,往下便是想當然的發展:「當時尼布甲尼撒衝衝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麼?」(但三13-14)

       尼布甲尼撒王不打自招,果然說出他所立的像是他的神。不過,這三個人是他千挑萬選,特別留下侍立在他面前的:「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但一19)他們現在用的名字,是太監長起的:「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但一7)人畢竟是感情動物,一見抗命的是他們,便想暗加開脫,言語之間,有意無意的都留下餘地:「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但三15)

 

3)三友的壯言

       尼布甲尼撒對但以理的三個同伴,皇恩實在夠浩蕩的,居然不究既往,寬恕他們前此不拜像的抗命之罪。以後不拜便不行了,但他們卻不領這分人情:「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6-18)

 

4)烈火窯中遊行

       在人看來:這叫不識抬舉,故活該被火焚;而實際上,他們所遭遇的,卻是求仁得仁:「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這三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燄燒死。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扔在烈火的窯中。」(但三19-23)

       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行刑的人,竟然毛手毛腳,慌慌張張的被火燄燒死。但以理的三個同伴被捆著扔在烈火的窯中,當然更是萬無生望,必死無疑,其實大謬不然:「那時尼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麼?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但三24-25)

       尼甲尼撒王驚奇甚麼?他驚奇的,是三變成四了。他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三個人,現在變成四個人了,而且既沒有被捆綁,也沒有見受傷,多出的是誰呢?是主。主的應許本是如此:「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所以不論在水裏、火中、冰天、雪地、海角、天涯,只要我們忠心的擺見證,就一定有主的同在。本來是一人獨步的,必然的是二人同行,本來是三人服事的,必然的會四人同工。

 

5)王的拜伏

       這是一個見證中的異象,也是一個異象中的見證,王一看見,不得不伏下來:「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裏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但三26)

       他們是被捆綁,由人抬著扔下火裏去的,如今卻從火中自由自在的出來了,難怪使人希奇:「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但三27)

       由此可見,用不著要口才,也毋需乎傳道,只要有行道的見證,一樣能吸引人,一樣能歸榮耀給神:「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祂差遣使者救護倚靠祂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淩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三28-29)王不但稱頌神,禁止人謗讟神,並且尊重神的僕人:「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但三30)

       耶和華在尼布甲尼撒的口中,雖被尊為「至高」的神,卻只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而未成為王自己所敬拜的神。故無論王如何稱頌敬畏,也無論王如何抬舉神的僕人,對王自己仍然是無益的。[2]

 

1957年1 月10日晚上講


[1]               《家信》編者註:有關李繼聖弟兄的生平和事奉,請參“李繼聖弟兄的見證”,http://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1/09/李繼聖弟兄的見證/

[2]               《家信》編者註:上文取自網站:http://www.found-treasure.org/cht/Shup%20Chun%20Chap/Shup%20Chun%20Chap%20036/pageshupchunchap036.htm ;瀏覽於2021年9月18日。



作者:

Leave a Reply

Copyright © 2024 MalaccaGospelHall.org.my. All rights reserved. Developed by Passion In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