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不可与非信徒结婚?
(A) 导论
上述问题并不是第一次被人提问, 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若主还没有回来的话, 这问题会继续被人提问. 有者举出许多例子, 以证明一些基督徒与非信徒结婚后, 仍然有美好的结果. 但有更多例子被引述, 来证实这样做如何引致属灵的悲剧.
我要任何在思考与非信徒结婚的读者明白一点, 笔者没有任何企图, 除了希望你获得属灵的益处. 或者读到此文的你正在担心, 因为你家中的一人有踏上此路的倾向, 而你正在想尽办法, 使他们看见问题所在. 我希望你更明白不仅是发生何事, 也明白为何此事发生, 并恳求神的帮助, 使你知道该做何事, 并晓得在这环境中, 应该如何反应.
“我为何不可与非信徒结婚?” 比较容易的回应是翻开圣经经文, 除去上述的心态. 我也会引证那些经文, 因为圣经教义是永不改变的. 但我要以三种方式来思考这问题. 首先是从正常的观点(natural standpoint); 然后从个人的观点(personal standpoint), 即从发问者的观点; 最后从属灵的观点(spiritual standpoint).
(B) 三大观点
(B.1) 正常的观点
要选择正确的伴侣! 这不单是基督徒, 也是非信徒的要求. 正因此故, 现代社会冒起不少“缔缘网站”(match-making websites, 指帮助寻配伴侣的网站). 很多孤单寂寞的人寻求这方面的援助, 希望能寻获完美伴侣, 好叫他们可一同享受美好未来.

他们问这些问题, 为要更明白你是怎样的人, 好叫他们能够介绍一个更相称的人给你. 换言之, 在择偶方面, 他们显然认为“相称”(或作“协调”, compatibility)是个主要因素.
如果两人不相称、不协调, 这将引起不悦、争论、纠纷, 甚至最可悲的离散, 就是离婚. 这类网站背后的推理是好的(以“相称”为择偶要素是正确的, 编译者按), 但你是否要依赖他人为你在择偶这重大事件上作选择, 至少是值得辩论的.
(B.2) 个人的观点

他们或许在想, 为什么神不引领他们得到一个信主的伴侣, 与那人一同分享生命, 并同享与神更深的关系. 他们往往成为善意玩笑的笑柄, 笔者有这经历, 有时开这玩笑, 即使没有恶意. 那些人有时大方地接受, 有时却难以忍受痛苦. 我要恳求那些经历此痛苦之人牢记一点: 神知道给祂儿女什么东西才是最好的, 虽然你不明白, 但你仍可信靠祂.
对于另一些人, 他们可能完全沉迷于某个非信徒, 可能因为他们看不见前面的危险, 或者不想去看, 以致任何劝阻都被他们断然拒绝, 甚至被他们严厉评击. 他们眼中只看见踏上此路可能带来的快乐生活.
请容许我问这样的人, 你为何想要与非信徒结婚? 或许你没有像从前一样地享受与基督的关系, 或许你没有花更多时间与信徒在一起, 反倒多与非信徒在一起, 使你去他们所去的地方, 享受他们所享受的事. 与主子民在一起的生活, 对你而言不再吸引你, 因而导致你脑海中浮现与非信徒结婚的意念. 故此, 我请求你重省你生命的方向, 并归向主, 因为独有祂深知真福乐的道路.
还有一个可能, 就是一个亲爱的信徒, 全心全意事奉主的基督徒, 在工作场合中认识了一个非基督徒. 此人善良体贴, 让你感到很特别, 又向你示爱. 你不肯定自己对他(或她)的感觉, 只希望他(或她)得救, 甚至觉得神要使用你们的关系, 带领他(或她)信主得救.
你或许会说, 这样的事的确发生在一些信徒身上. 或许你会得到这样的结果, 但更安全的方法岂不是向神祷告, 求神在你未作出这重大决定以前拯救他(或她), 而非先进入此关系后, 才来希望神拯救他(或她)?
(B.2) 属灵的观点
我要你思考神话语中的教义, 然后以圣经中最明显的例子 — 一个我行我素之人(参孙)的后果 — 来总结我的评论.
身为基督徒, 神的话语应该成为我们首要的依据, 而非最后的诉诸. 这是至为重要的. 诗人说: “我将祢的话藏在心里, 免得我得罪祢”(诗篇119:11). 这是何等美好的态度啊! 我们唯一担心的是, 我们令神的心担忧!
在思考要与非信徒结婚的事上, 神的道怎么说呢? 神说: “二人若不同心, 岂能同行呢?”(摩3:3). 这是世人所学习到的功课, 所以他们择偶时, 总是寻找相称的人. 以此推论, 基督徒怎么可以与非信徒结婚? 他们有何共同点? 岂能同心同行? 他们的理想不同; 他们的目标各异; 他们的动力不同. 一者寻求讨自己喜悦, 纵然它可能出自良善意念; 另一者却寻求讨神喜悦. 两者南辕北辙, 大相庭径, 绝不相同.


保罗接着列出五个问题. 它们都是任何在思考进入这类联合之人所该发的问题. 总括这五个问题的答案, 它们证实信徒与非信徒完全互不相称, 所以信徒不该与不信者同负一轭, 或进入这婚姻的联合.
基于有限的篇幅, 我们无法在此详细解释上述经文. 但请思考保罗所用的字眼: “相交”、“相通”、“相和”及“相干”. 信徒与非信徒不相称, 就如基督和彼列(撒但)不相和一样, 但我们不该因此而有优越感, 因而骄傲自负, 看轻非信徒. 笔者只是指出事实而已.
保罗总结他的论点时, 提醒信徒说他们是神的殿, 神住在他们中间. 若这真理对地方召会而言是真实与清楚的(林前3:16), 那么对个别信徒而言也是这样(林前6:19).[1] 诚然, 信徒不该故意与非信徒结婚, 因为知道进入这种关系肯定会破坏他们与神之间的交通, 带来失调与不和.
(C) 与非信徒结婚的悲剧

我肯定参孙知道这样做是错的, 但他要求父母祝福此事. 参孙的父母也知道这是错的, 要求他回心转意. 他肯定能在自己族人中找到好妻子. 但参孙毅然拒绝, 他给予典型的回答: “愿你给我娶那女子, 因我喜悦她”(士14:3). 换言之, 她是唯一我要娶的人, 就这样决定! 他不理他人的感受, 坚持己意, 而这样的婚姻关系以悲剧收场, 他所爱的女人最终嫁给他婚宴上的陪伴之一(士14:20).

(D) 结语
上述这样的光景也可能是任何想要走这条路之人的结局. 有者说得好: “要张开眼睛进入婚姻关系, 但爱情是盲目的.” 为何要以你的属灵福利作赌注? 如果你正考虑或打算走参孙这条路, 你要非常小心. 留意听从神的话, 留心听取敬虔基督徒或家人的劝告. 事实上, 他们只期望看到你灵命蒙福 — 享有与神完美交通的美好生命![2]
[1] 林前3:16: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 住在你们里头的; 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林前6: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 这圣灵是从神而来, 住在你们里头的; 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林前3:16是指地方召会而言(集体性); 林前6:19则指召会中的个别信徒(个人性).
[2] 上文编译自Ian Affleck, “Why Can’t I Marry an Unbeliever?” in Precious Seed (Vol.68, No.3, August, 2013),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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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弗莱克(Ian Affleck)
刊登于2014年7-9月份,第102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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