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的话: “事奉”与“侍奉”, 哪个正确?
我们应该采用“事奉”? 还是“侍奉”? 李世峥指出,中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2001年12月27日发布了其所制定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内中并无“侍奉”和“事奉”, 但出现了一组与之意义相近的词, 即“服侍”、“服事”; 并将“服侍”作为推荐使用词形, 而将“服事”作为建议废弃词形. 由于“服侍”中的“侍”和“侍奉”中的“侍”同义, “服事”中的“事”与“事奉”中的“事”同义, 所以“侍奉”应与“服侍”一样视作推荐使用词形, 而“事奉”应与“服事”一样视作废弃词形.
《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就按此整理表作出了修订, 该版词典中只有“服侍”和“侍奉”, 没有“服事”和“事奉”. 中国内地的圣经采用了该整理表, 所以都用“服侍”和“侍奉”, 不用“服事”和“事奉”; 海外的圣经没有采用该整理表, 所以还用“服事”和“事奉”, 而不用“服侍”和“侍奉”. 综上所述, 李世峥认为准确和规范的用法应该是“侍奉”而不是“事奉”【参李世峥的文章: http://www.jiduai.com/m/view.php?aid=6953 】
然而, 基督徒在决定使用某个词字时, 应该有更多的考量, 而不仅单靠某个语言文字委员会的决定. 事实上, “事奉”的意思是: 供奉、侍奉; 出处: (1) 晋·干宝《搜神记》卷五: “望子芳香, 流闻数里, 颇有神验, 一邑共事奉.”【翻译: 望子流芳, 数里以外都知道, 十分的灵验, 全县一起供奉】. (2) 《儿女英雄传》第二八回: “一共九件东西, 这是作媳妇的事奉翁姑必需之物.”【意即侍奉翁姑】 . 简之, “事”本身就是有“侍奉”之意. 《论语·学而》有: “事父母能竭其力, 事君能致其身.” 至于“服事”, 《史记·周本纪》有: “昔我先王世后稷, 以服事虞、夏.” 因此, 服事和服侍经常通用. 换言之, 采用“事奉”和“服事”并无不妥(可指供奉神、敬奉父母、侍奉众人等).
诚如周天和所说, 采用“侍奉”一词固无不可, 但若认为采用“事奉”一词错了, 必须用“侍奉”一词去取代, 则明显是对“事奉”一词欠缺全面了解. 他认为虽然最初《和合本》圣经的确采用了“侍奉”一词, 但后来修改为“事奉”恰好证明用“事奉”比“侍奉”好, 而1989年出版的《新标点和合本圣经》也保留“事奉”一词自有其道理. 他写道: “基督徒除了是上帝的仆人以外, 也是上帝的儿女. 仆人对主人的心态是毕恭毕敬的侍奉, 儿女对父母除了当有孝敬的心, 更当有爱慕之情.” 因此, 他反问: “我们何必像(浪子回头中)那大儿子一样只以仆人的心态去‘侍奉’上帝, 而不同时以儿女的身份, 存恭敬、孺慕与感恩之心去‘事奉’我们的天父呢?” 【请参 田玖恩著, 《基督时报》(2022年12月): www.chinachristiantimes.com/news/38249/“事奉”与“侍奉”,哪个写法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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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编
刊登于2024年10-12月份 第143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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