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的话: 住在地上的人!

“住在地上的人”这一术语在启示录中出现10次(参 启6:10; 8:13; 11:10 [两次]; 13:8、12、14; 14:6; 17:2、8). 若研究这些经文所表明的事件, 该术语不仅仅是表明这些人“生活在地球上”而已; 它还具有贬义, 因它暗指那些人似乎将人生目标和所有利益都只是与地上的事紧密相连. 事实上, 它的含义不止于此, 因它也具有道德色彩, 仿佛这些人是彻底属世的, 与天上的永恒福气完全无份无关.

属地或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短暂的, 虽然有些很吸引人, 但是都会过去, 转眼成空,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 惟独遵行神旨意的, 是永远常存”(约壹2:17). 因此, 保罗提醒我们, 要寻求“在上面(属天)的事”, “要思念上面的事, 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1-2). 主耶稣也说: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太6:20). 祂要我们投资在永恒的天上, 而非短暂和即将受神审判和降灾的地上.
主耶稣的祷告提醒我们, 我们该有的正确生活态度是: 虽然活在世界上, 却不属于这个世界(约14:16: “他们不属世界”). 父神为我们信徒预备的是“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 亲爱的弟兄姐妹, 我们是“属地的居民”(earth dwellers), 以地上的事为重, 还是“属天的国民”(heaven citizen), 以天上的事为念呢? 请谨记保罗所言: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 并且等候救主, 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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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编
刊登于2025年4-6月份 第145期《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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