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荣耀: 蒙头真理研究 (七)


编译者注: 美国的旧约圣经和希伯来文教授沃尔特克博士(Dr. Bruce Waltke)写道: “在信徒聚会中, 女人应该蒙头(遮住头部), 来象征她服从神绝对的旨意; 这位神根据自己的美意来命令祂的宇宙. 这个象征(指蒙头)必须存在, 否则这个真实的事(reality)和它的真理可能会丢失.” 可悲的是, 这个与神荣耀有关的重要真理竟然被越来越多的基督徒所轻视, 甚至弃绝. 有鉴于此, 我们将沃伦·亨德森(Warren Henderson)所著的《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荣耀: 蒙头真理研究》(Glories Seen & Unseen)[1]一书编译在《家信》中, 是时候我们重新思考、赏识、恢复和实践这与神荣耀息息相关的宝贵真理.[2]

 

(文接上期)

(K)      论证与辩护  

 

论到女人蒙头, 有不少反对的理由, 以下让我们探讨一些广为流行的论点:

  1. 文化论据(Cultural Argument);
  2. 妓女论据(Prostitute Argument);
  3. 长发论据(Long Hair Argument);
  4. 不带“象征相关性”的圣经原则(Scriptural Principle without Symbolic Relativity)
  5. “没有这样的规矩”之论据(No Such Custom Argument);
  6. 保罗采用“反驳论据的教导风格”(Counter Argument Teaching Style)
  7. “夫妻关系”而非“男女关系”的论据(The Wife vs Woman Argument)
  8. 女人有发言权的论据(The Women Speaking Argument)

 

 

(K.1)   文化论据(Cultural Argument) 

  • 反对的论据:蒙头习俗是当时古老的东方习俗, 因此不适用于今天.”[3]

 

辩护: 圣经中还有哪里是需要用古希腊罗马社会(Greco-Roman society)历史的知识作为正确解释圣经的先决条件, 以至于基于文化的解释便能否定经文的清晰教导? 答案是: 没有! 提后3:16说: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当我们开始用文化论点来破坏神圣的经文时, 我们就开始走上一条“属人的相对论”(human relativity)的道路, 这条道路会侵蚀绝对真理的根基, 使我们失去任何稳固的立足点(sure footing). 在这段经文中, 蒙头是女人服从神的标志(mark of subjection). 这种服从神的要求并非文化性的; 它是不受时间与文化所影响的(timeless). 神知道基督徒需要一个肉眼可见的提醒(visible reminder), 来提醒他们关于神在召会中所拥有的权柄和设立的秩序.

 

马唐纳 (William MacDonald)

威廉·马唐纳(William MacDonald)写道: “有者认为保罗关于女人蒙头的教导是只合适于他那个时代, 但不适用于我们现今的时代(即强调女人蒙头是当代的文化, 不适于应用在现今的召会中). 但在 林前11:7-10中, 保罗通过回顾创世记来教导女人顺从男人(即以创世记作为“女人蒙头之教导”的根据). 这应该一劳永逸地打消任何以文化作为论据的想法. 男人的头权(headship, 指作头带领的权柄)和女人的服从(subjection)从一开始(自创世记开始)就是神安排的秩序(order).”[4]

 

达拉斯神学院前教授韦恩·豪斯博士(Dr. H. Wayne House)解释说: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中对男女关系的看法, 是基于对创世记的神学考量. 他诉诸的不是社会的习俗, 而是创世记(意即神最初的旨意和计划  —  在创世记造男造女时已设立的头权和秩序). 保罗的教导并非仅仅基于拉比的偏见. 他的教导显然建立在创世的秩序之上.”[5]

 

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 正如本书前面所展示的,[6] 在保罗时代, 不同文化之间并没有一致的蒙头习俗, 他的教导与当时所有文化习俗都相反.[7] 古尔雷博士(Dr. N. J. Gourlay)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 没有一个固定的文化模式可以被认为与保罗的命令相符一致. 有鉴于此, 它可以证明, 某些人认为蒙头的实际应用取决于它在社区中的理解和认可程度(意即召会信徒是否需要蒙头是取决于那召会所处的社区是否认可, 编译者按), 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8]

 

 

(K.2)   妓女论据(Prostitute Argument) 

  • 反对的论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的教训是只对那些在哥林多聚会中归信基督的妓女讲话.”

 

解释: 阿佛洛狄忒(Aphrodite)神庙的维斯塔贞女(the vestal virgins)是妓女(或称“庙妓”), 之所以被认为“妓女”是因为她们剃了头, 不戴头巾蒙头(此乃根据某些人所说的, 有待考查求证). 因此, 当哥林多召会的女性们开展解放运动, 脱去蒙头巾时, 那些在聚会中已经得救的庙妓便完全没有遮盖(既没有头发也没有蒙头巾为遮盖), 所以她们需要一些遮盖. 因此, 保罗就要求哥林多召会的女性(指信主的姐妹们)在公开场合始终遮住头部, 以避免一切邪恶的表象, 不然就是指示得救的妓女(庙妓)遮住头部, 直到头发长出来. 无论哪种情况, 在现今时代, 不戴蒙头巾的女人不再像以前那样象征着庙妓了. 因此, 蒙头这种做法不再适用于现今的姐妹.

 

辩护: 批评蒙头习俗的人往往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当时可能存在的社会问题上, 而不是圣经的明确教导上. 其中一个论点, 就是刚才解释的妓女论据. 请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有没有提到妓女这个话题? 没有! 保罗根本没有提到哥林多社会中妓女这个社会问题, 没有提到哥林多信徒当中得救的妓女, 也没有提到保罗鼓励姐妹们在公开场合蒙头以免看起来像妓女. 此外, 有者表明保罗的写作(特指关于蒙头的教导)受到了社会弊病所影响, 但这论点缺乏证据. 至于这妓女理论(prostitute theory)的历史证据, 其前提也存在缺陷. 伦斯基(R. C. H. Lenski)对上述妓女理论的历史证据有以下的评述:

Richard C. H. Lenski

就妓女理论而言, 所有已发现的证据都证明, 只有极少数地位最低的妓女剪了头发或剃了头. 作为一个社会阶层, 这些女性努力让自己尽可能富有吸引力, 并竭尽全力美化自己的头发. 因此, 我们不能接受不少优秀注释家所提出的观点, 即保罗在我们的经文中是论到妓女的行为, 并意图告诉哥林多的女人如果她们祷告或说预言时不蒙头, 就表示她们扮演了妓女的角色.[9]

 

然而, 抛开上述历史证据和经文中没有提及妓女一事的两个理由, 解经的基本真理是: 如果圣经经文已清楚解释了, 就不需要用所谓的“文化讯息”(cultural information)来解释圣经, 以至于破坏其明确陈述的内容. 保罗是在谈论属神的秩序和召会中的荣耀. 他指的是“任何”男人和“任何”女人(指一般的姐妹们, 而不是某些人所说那可能得救的妓女们). 保罗所谈到的荣耀和秩序不仅仅与归信基督的庙妓(temple prostitutes)有关; 这样的人(指庙妓)可能在哥林多的召会聚会中, 也可能不在. 这种文化观点也否定了当今女性(通过蒙头所展现的真理)拥有教导天使的职分这一事实.

 

简之, 以上这种论据(指妓女论据)歪曲了保罗教导的要点, 即头权(headship, 意即“作头带领的权柄”). 头权给象征(symbol, 指男人不蒙头、女人蒙头)带来意义(头权的真理赋予蒙头的做法有属灵的意义), 而不是象征给头权带来意义. 哥林多前书第11章没有一处告诉女人要蒙头是为要与娼妓有所区别. 事实上, 她们的长发和衣着会使她们与庙妓不同. 重要的是要记住, 保罗只指示女人在祷告和说预言时蒙头, 而不是在日常生活中. 当然, 如果一个女人选择在公共场合蒙头, 她不会给人留下任何不道德的印象. 但是在地方召会中, 就是女人被吩咐要蒙头的聚会中, 如果真有归信的妓女在其中, 每个人都会知道(所以不需用蒙头来加以区别); 因此, 从逻辑角度来看, 这妓女论据失去了价值.

 

Robert C. Sproul

来自改革宗神学院的史普罗(R. C. Sproul)指出:

当我们将不该存在的“文化考量”用来解读这段经文时, 这样的狡猾手段就会“把经文相对化”(relativizing the text). 例如, 关于在哥林多的蒙头问题, 许多解经家就指出, 不蒙头是哥林多妓女的标志. 因此, 有者认为, 保罗要求女人蒙头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基督徒女性的形象被丑化. 不过, 这种猜测有什么问题吗? 其问题在于: 我们不仅在保罗的话语中强加一些话(即保罗没说过的话), 而且忽略了保罗在经文中已说过的话. 关于蒙头的根据, 保罗提供的理据是基于神的创造(指神创造男女时就设立的头权), 而不是哥林多娼妓的习俗. 我们必须小心, 不要让我们对文化的热情掩盖了保罗实际所说的内容. 若将我们推测的理由置于保罗陈述的理由之上(以我们推测的理由为先, 不顾保罗在经文中所说的理由), 就是诽谤使徒保罗, 并把本该“读出经文的意思”(exegesis)变成“把自己的意思读进经文”(eisegesis).[10]

 

娼妓论据仅仅是出于“人为的方便而做出的解释”(human explanation of convenience).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将信主和不信主的女人之间的区别仅仅归结为外在因素(指有蒙头就是信主的, 不蒙头就是娼妓), 而不是在灵性上被主深刻的更新而变化; 同时这观点也在圣经那属神的确定性(divine certainty)之上添加了“文化的可能性”(cultural possibility). 既然保罗劝诫灵命兴盛的召会(如帖撒罗尼迦的召会)要“禁戒一切的恶事”(帖前5:22), 那么他似乎应该使用更直接的言语来劝诫一群得救的娼妓![11]

 

 

(K.3)   长发论据(Long Hair Argument) 

  • 反对的论据:女人的长发是她的天然遮盖物(natural covering), 所以她不需要蒙头.”

 

辩护: 女人的长发是女人可以接受的遮盖物(acceptable covering), 用来遮盖她自己; 然而, 女人的长发也是她的荣耀(林前11:14-15).[12] 因此, 当基督徒聚集进行属灵的操练或活动时, 这种荣耀也必须被遮盖, 以确保除了神的荣耀(由男人不蒙头[即不遮盖神的荣耀][13]来表达)之外, 看不到任何其他的荣耀. 林前11:5, 6, 7和13的“不蒙着头”(uncovering)和“蒙着头”(covering)中的“蒙着头”在希腊原文是由动词 katakaluptô {G:2619} 构成,[14] 意思是“从上盖到下地遮盖着”(to cover down upon)或字面意思是“蒙着”(to veil). 剩下唯一关于“遮盖”(a covering)的词出现在第15节, 保罗在那里谈到头发. 这是一个名词形式peribolaion {G:4018}, 意思是“四周包着的遮盖物”(a covering around).[15]

 

一个人的头发是固定的, 它不是可以戴上或摘下的. 换言之, 林前11:5, 6, 7和13的“不蒙着头”(uncovering)和“蒙着头”(covering)暗示了一个动作, 是指一个可以戴上或摘下的蒙头巾, 而不是指人的头发. 如果你以第15节为根据, 说女人有头发就表示有了遮盖物(有头发就表示有蒙头), 所以她不需要蒙着头, 那么第4和5节中“不蒙着头”(uncovering)和“蒙着头”(covering)就表示“没有头发”和“有头发”之意, 而第7节的“男人本不该蒙著头”就成了“男人本不该有头发”, 第4节指示男人祷告或是讲道不可蒙着头, 就成了“男人祷告或是讲道不可有头发, 那么男人就必须光着头(秃头)来祈祷或讲道. 总而言之, 上述这种替换(指头发就是遮盖, 有头发就表示有蒙头了)是不合理的.[16]

 

值得注意的是, 希腊词组, 包括林前11:5, 6, 7和13节中翻译为“不蒙着头”(uncovering)和“蒙着头”(covering)的词(其希腊文分别为:  akatakaluptôkatakaluptô ), 在新约其他地方并没有用来指头发, 而是用来指其他类型的遮盖物或面纱. 然而, katakaluptô 出现在《七十士译本》(希腊文的旧约圣经)中创世记38:15, 那节经文用katakaluptô 来描述他玛用面纱遮住脸的行为. Katakaluptô 也出现在以斯帖记 6:12 中,[17] 用来描述哈曼匆忙回家时蒙着头(thrown a covering over his head)的行为. 显然, 哈曼并没有立即留长发来遮羞, 而是用头巾来蒙着头.

 

Akatakaluptos 一词出现在 林前11:5和13中(皆译为“不蒙着头”), 描述的是不遮盖(指头上不盖着布或蒙头巾)的行为(the act of uncovering). 这个词在《七十士译本》中只出现过一次(利13:45),[18] 但除了哥林多前书第 11 章之外, 在新约圣经的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过. 在利未记13:45中, 被祭司宣布为麻风病人的患者要“摘下遮盖物”(不可蒙着头)  —  他无法向别人隐瞒自己的麻风病情.[19] 显然, 这段经文表明akatakaluptos的用法是揭开头部(to uncover the head), 而不是剪掉头发.

 

结论是: 无论是哥林多前书第11章的上下文, 还是该章节中使用的希腊语动词的字面意思, 或该动词在其他经文中的用法, 都没有用来描述留长发(wearing long hair)或剪头发(cutting hair)的行为. 显然, 所描述的行为是用布遮盖住某物(covering down over something). 这意味着女人应该用可摘下之物(例如布 [可指蒙头巾] )遮住头部, 而男人应该将任何可摘下的遮盖物从头上取下. 遗憾的是, 英文圣经《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在其注解中错误地将“蒙着头”和“不蒙着头”的行为解释为留长发或不留长发(the wearing or not wearing of long hair).[20]

 

 

(K.4)   不带象征相关性的圣经原则(Scriptural Principle without Symbolic Relativity) 

  • 反对的论据:蒙头巾象征着服从(submission); 因此, 我通过顺服男人的权柄如同顺服神一样来履行这象征(symbol, 指蒙头)的义务, 所以不需要蒙头.”

 

辩护: 这一论据承认圣经原则, 但不承认所谓的“象征相关性”(Symbolic Relativity).[21] 有些人用同样的论据来避免领受主的晚餐. 他们说: “我相信基督, 并已将祂的身体和祂的宝血应用到我的生命中. 我不再需要看这些象征了(注: 这些象征[symbols]指主的晚餐上所用的饼和杯, 即象征主的身体和主的宝血的表记).” 不过, 基督徒不能忘记, 这些象征是为了“提醒”召会信徒关于属灵的真理, 就是神不希望我们忘记的重要真理.

 

我们人类需要持续的视觉提醒(visual reminders, 指肉眼可见的物件), 来提醒我们关于神的恩典和大爱, 以免我们的感情变得冷淡, 我们的心变得麻木. 这些提醒(指用作象征或表记的视觉提醒, 如饼和杯, 编译者按)必须源自于神, 以防止人为衍生的意识形态(ideologies)和传统成为我们中间的偶像. 神已将三种象征性真理的实践赐予召会, 它们能让我们重新记住神不希望我们忘记的具体真理. 主的晚餐需要饼和酒, 是为了提醒我们主耶稣为信徒赎罪而擘开的身体和流出的宝血. 此外, 神还设立了信徒的浸礼(baptism). 浸礼需要水来表明在基督里死而复活的真理. 最后, 神要宣告头权(headship). 为了彰显这一真理, 需要某种形式的遮盖来彰显属神的秩序(divine order). 只有这三种简单的做法(practices); 但基督教界(Christendom)中有太多人却忽视或歪曲这些简单的教导, 或增添他们自己的宗教装饰(religious devices). 实际上, 蒙头巾让我们意识到永恒存在的属神安排. 当女人戴上蒙头巾, 男人摘下盖头的帽子时, 这是向神表明他们已经接受了祂的治理和祂为我们生活而安排的指定计划.

 

《女性: 创造与堕落》(Women, Creation and the Fall)一书的作者玛丽·卡西安(Mary Kassian)[22]表示: “自70年代以来, 已经出版了无数关于女性在圣经中的角色之书籍和文章. 然而, 许多困惑仍然存在. 我发现大量论述女性在圣经中的角色时, 是以不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圣经的经文.”[23] 她还谈到哥林多召会的女人摘下她们的蒙头巾: “摘下蒙头巾这个象征之物是远远超出了单纯在美容上作出调整. 这样的行为是侮辱神在创世时所制定的秩序.”[24]

 

 

(K.5)   “没有这样的规矩之论据(No Such Custom Argument) 

  • 反对的论据:哥林多前书11:16不是说我们没有蒙头(戴蒙头巾)的习俗吗?”

 

辩护: 哥林多前书11:16: “若有人想要辩驳, 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 神的众召会也是没有的.” 人们一致认为, 这节经文的希腊文结构使其含义难以确定. 然而, 若有人认为保罗写了13节经文来强调蒙头的重要性, 只是为了在第16节中自相矛盾,[25] 这是不合逻辑的. 鉴于蒙头经文和整卷书信的清晰上下文, 第16节应该根据保罗明显的讨论和聚会秩序的需要来解释. 除了合乎逻辑的上下文辩护之外, 历史文献(请参见之前的文章)还表明, 大多数女性在公开场合确实会(以蒙着头来)遮盖自己.[26]

 

Matthew Henry

论到哥林多前书11:16, 英国的圣经学者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 1662-1714)写道:

他(保罗)在第16节中总结了这一切, 并让那些争论的人参考召会的惯例(usages)和习俗(customs). 习俗在很大程度上是礼貌体面的准则(the rule of decency). 他希望召会以此来规范自己. 他不是仅仅用权威来压制争论者, 而是让他们知道, 如果他们为基督所有的召会在当时都完全陌生的习俗(即争论者所提倡的做法: 女人在召会中不需蒙头)而争吵, 或者反对他们(特指所有召会)都认同的习俗(即男人不蒙头, 女人蒙头), 并且这习俗是基于自然得体的理由, 那么在世人看来, 他们(指争论者、反对者)所争论和提倡的事(即女人不需蒙头)会显得非常古怪和奇特了. 众召会共同的惯例是: 女人在参加公开的聚会, 并参与公开的敬拜时, 她们是蒙着头的. 她们这样做显然是正确得体的.[27]

 

 

(K.6)   保罗采用反驳论据的教导风格(Counter Argument Teaching Style) 

  • 反对的论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3-10中是使用了一个反驳论据的教导风格【意即第3-10节保罗所写的只是描述当时的情况或反对者所教导的事情, 而非保罗真正要教导的真理】,[28] 来作为支持11-15节中最后一个反驳论点的基础 —  女人的头发就是遮盖物了, 不必使用蒙头巾

 

辩护: 保罗从未表明这是他的教导模式(mode of teaching). 保罗确实偶尔在他的一些书信中使用反对者/辩护者的教导风格, 但通常是为了支持他已经彻底阐述过的最终结论. 保罗在这方面最长的例子之一是在罗马书3:1-8. 在这两章中, 他运用逻辑和旧约圣经得出结论, 所有人都是罪人, 都应受到神的审判. 他在3章1-8节中采用正反两方的措辞, 是他结论的最终部分.[29] 这是他关于神的圣洁和人的堕落的论证上所做的锦上添花. 值得留意的事实是: 正反两方的经文不超过一节, 而不是很多节, 这不符合上述一些人所提出关于哥林多前书11章的论据(即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3-10中是使用了一个“反驳论据的教导风格”).[30]

 

 

(K.7)   “夫妻关系而非男女关系的论据(The Wife vs Woman Argument) 

  • 反对的论据:保罗在这段经文( 林前11:1-16)只对妻子说话, 而不是所有的姐妹.”

 

解释: 这段话一定只是指已婚的女人, 因为只有已婚的姐妹才需要服从自己的丈夫. 因此, 未婚的姐妹无需蒙头.[31]

 

辩护: 有人争论说, 并非所有女人都应该服从所有男人. 是的, 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若说所有女人都应该服从所有男人, 这是令人憎恶和震惊的看法, 绝不是(哥林多前书11章)这段经文的解释, 也违反圣经在其他经文的教导: “你们作妻子的, 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西3:18); “你们作妻子的, 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如同顺服主”(弗5:22). 如果蒙头(戴上蒙头巾)意味着所有女人  —无论年轻还是年老, 已婚还是未婚  —  都要服从所有男人, 那么女人不愿意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 这并不是保罗的教导. 他所讨论和教导的是在神所设立的所有权柄关系中, 男人的权柄和女人的顺服之原则. 蒙头象征着这种整体的秩序(overall order), 而不是某种可能与女人相关的特定权柄(specific authority), 例如她丈夫、父亲、长辈的权柄等.[32]

 

 

(K.8)   女人有发言权的论据

(The Women Speaking Argument) 

  • 反对的论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5中教导说, 只有那些带领召会信徒作祷告和公开教导的女人才必须蒙头.”

 

辩护: 以上观点只是因着错误的推论(inference)所致. 约翰·罗宾斯博士(Dr. John Robbins)写道: “他(使徒保罗)在这里谴责那个行为(指女人在不蒙头的情况下说话讲道), 并不是赞扬另一个行为(指女人说话讲道). 举个例子, 假设有人说: 在驾车超速的情况下闯红灯是错误的, 那么他不能被理解为: 闯红灯是错误的, 但超速是正确的(换言之, 人不能说: “只要我驾车不闯红灯, 我超速就没有错”). 事实上, 无论是驾车超速, 还是驾车闯红灯, 两者都是错的. 女人在召会中不蒙着头讲道也是如此. 女人在召会中不蒙头讲道是错误的, 而女人在召会中讲道也是错误的.[33]

 

那为何保罗不在那一章表明女人在召会中讲道是错误的? 主要原因是: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的主题是属灵的头权, 而不是讲道的角色. 他在三章之后, 即哥林多前书第14章中才详细讨论有关讲道的问题(包括女人讲道方面). 在哥林多前书11:2-16的经文中, “头”(head)一词出现了8次, “遮盖”(译作: “蒙着…”, covering)或与之相关的词则出现了7次. 相比之下, “祈祷”一词提到了3次, “说预言”(中文译作: “作先知讲道”)只提到2次.

 

小罗伯特·比林斯(Robert Billings, Jr.)写道: “这节经文明确指出, 女人祷告或说预言时不蒙着头, 就是羞辱她的头. 经文中没有明确允许女人蒙着头就可以说话讲道(指在公开聚会中蒙着头祷告或讲道). 有者说女人蒙着头就可以说话, 这样的推论抵触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34-35中的明确命令, 即女人在召会聚会中要闭口不言(林前14:34).[34] 既然基督徒应该服从圣经中明确的命令, 那么就应该遵循哥林多前书14:34-35的教导(“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召会一样, 因为不准她们说话. 她们总要顺服, 正如律法所说的, 她们若要学什么, 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 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35]

 

编译者注: 还有两个反对女人蒙头的论据: (1) 神在 林前11:13借着保罗给我们自由选择要不要蒙头! (2) 在 林前11:2-16里,“头”的意思是指“源头”或“源始”而不是“权柄”, 因此与“顺服权柄或头权”完全无关! 有关这方面的反对论据和正确评析,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蒙头-可有可无的传统/ ; 也请读者阅读另两篇与女人角色相关的文章: “女人的职事”: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召会真理4女人的职事/ ; “再思男女平等平权论”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2/03/再思男女平等平权论与男女平等互补论/ .

 

 

(L)       结论    

保罗在寻求恢复哥林多召会的秩序时, 给出了在属灵操练时男人不蒙头、女人蒙头的五个理由(哥林多前书 11:2-16): 

  1. 这样做表示认同神所设立的秩序和头权. “因此, 女人为天使的缘故, 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10). 在第3节中, 蒙头巾象征着顺服神的权柄和认同祂所指示的秩序.
  2. 确保神的荣耀被看见, 同时遮盖其他荣耀. 男人是神的代表(representative, 神的荣耀), 必须保持不蒙头(以此显露神的荣耀). 然而, 女人是代表男人的荣耀, 所以必须通过蒙头来遮盖(即遮盖男人的荣耀). 此外, 长发是女人合适的遮盖物, 但这遮盖物本身也是一种荣耀(林前11:15), 必须被遮盖起来, 以免与神的荣耀竞争, 争抢了神的荣耀. 在召会聚会的期间, 当弟兄们不蒙头(不遮盖他的头)、姐妹们则蒙着头(把头遮盖起来)时, 所有相互竞争的荣耀都被遮盖了, 只留下神的荣耀被显露, 唯独神的荣耀被看见. 这是模仿了天上神宝座周围的场景;[36] 在那里, 天上的活物也用自己的翅膀遮盖了它们固有的荣耀(参 赛6:2; 结1:5-6,11),[37] 以便只有神的荣耀才能被看见.
  3. 天使在观看, 并学习顺服和秩序(林前11:10; 彼前1:12).[38] 保罗说, 神正在使用召会来教导天使关于顺服和祂的恩典(弗3:10).[39]
  4. 自然界(nature)本身就教导了荣耀的意义. 世界各大文化中所反映的人类良知(human conscience)表明, 女人应该留长发, 男人应该留短发. 为什么? 神从自然界中教导我们, 应该有一个遮盖物(a covering)来遮盖女人, 从而彰显男人对女人的权柄. 这样, 遵守神的秩序(order, 指神所设立和安排的头权)就显而易见了.
  5. 哥林多召会与其他召会的聚会不同. 林前11:16的含义是: 如果哥林多召会的信徒不遵守蒙头的做法(指女人蒙头、男人不蒙头), 他们的聚会就与其他召会的聚会不同.

 

蒙头的习俗深深植根于神不变的头权秩序(headship order). 历史证明, 近两千年来, 召会忠实地顺服圣经, 并通过蒙头的习俗象征性地(symbolically)以肉眼可见的方式(visually)展现了这一秩序【参下期的《家信》文章: “让召会历史来说话”】.[40] 今天, 就像两千年前一样, (在召会的聚会上)姐妹们应该蒙着头, 头上戴着帽子的弟兄们应该脱帽(即弟兄们不该蒙着头). 这适用于基督徒进行祷告、教导和敬拜的任何集体或非正式聚会. 至于在私下的祷告是否应该蒙头, 这方面则应该由个人的良心来决定.

 

新加坡的魏彼得(Dr. Peter J. L. Wee)写道:

蒙头的重要性以及每个信徒在聚会中遵守蒙头真理的严肃性, 可以从保罗在教导中提出的伟大教义来衡量. 这种做法与以下教义相关, 并体现了这些教义: 主的权柄、祂话语(圣经)的权柄、主的启示、圣灵的默示、头权以及它对以下事项的含义(headship and its implications): 救恩、对主的顺从(subordination)和服从(submission)、神的荣耀、男人的荣耀、女人的荣耀、创造的事实、男人和女人的平等(equality)与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e)[41]、天使以及信徒“对主命令的顺服(obedience)”之回应.在信徒服从(submission)和顺服(obedience)主耶稣基督的领域中, 蒙头的做法是表达信徒愿意顺服的最简单证明, 也是最小的外在证据和表达方式. 信徒应该带着喜乐和感恩的心来遵守.[42]

 

倪柝声 (Watchman Nee)

倪柝声(Watchman Nee)是为基督殉道的人. 他在中国劳改营里待了20年后, 于1972年去世. 他解释了为什么蒙头是顺从神权柄的记号(sign):

今天, 女人头上有服从权柄的记号, 是为了天使的缘故, 也就是为了向天使作见证. 只有召会里的姐妹可以为此作见证, 因为世上的女人对此一无所知. 今天, 当姐妹们头上有权柄的记号时, 她们作的见证是: “我蒙着头, 叫我没有自己的头, 因为我不求作头. 我的头蒙着, 表示我接受男人为头, 而接受男人为头就是接受基督为头, 接受神为头. 只是你们天使中, 也有些背叛神的.” 这就是“为了天使的缘故”所要表达的意思.

我头上带着服权柄的记号. 我是一个蒙着头的女人. 这是对天使、对堕落的众天使和没堕落的众天使最美好的见证. 难怪撒但一直反对蒙头这件事. 这真的让他感到羞愧. 我们正在做他(指撒但)未能做到的事(即顺服神). 神从天使那里没有得到的, 现在他从召会那里得到了… .[43]

 

每个人都应该明白, 蒙头并非得救的必要条件, 得救的唯一途径是信靠基督所成就的工! 蒙头不是一种仪式(ritual), 以让人通过蒙头来获得一些特别的福气. 蒙着头本身也不证明那人是属灵的, 有种敬虔的优越感. 然而, 奇怪的是, 这一小块表达谦虚顺服的布(指蒙头巾), 在现今却受到这么多人的鄙视. 更可悲的事实是, 这用来表达谦卑顺服的记号(指女人蒙头)竟成为一种催化剂(catalyst), 证明信徒当中竟然有这么多的顽固和叛逆(因他们不愿顺服主所设立的头权和秩序). 这是什么精神或心态(spirit)啊? 这肯定不是从主而来的.

 

在某些方面, 在我们社会当前的文化理念和潮流中, 新约圣经中关于女性角色的教导难以被许多人理解和接受. 尽管如此, 圣经中的神无意压迫女性. 历史证明, 正是基督信仰将女性提升到与男性平等的应有地位.[44] 然而, 这种平等是有着既定的社会秩序(prescribed social order), 这是神在创世之初就确立的. 与现代思维相反的事实是: 当女性心甘情愿地服从神对她的独特设计时, 她才是真正获得解放和满足感的. 如果你还没有体验到作为一个被解放的女性所带来的喜悦, 也许一个视觉上的提醒(visual reminder, 指那表达顺服权柄的肉眼可见之记号  —  女人蒙头), 提醒你关于神在你生命中的权柄, 这将有助于你寻找真正的满足. 因为一个人的意义和安全感, 只有在主耶稣里才能寻获!

 

Charles G. Finney

论到顺服圣经所教导的基督徒习俗(Biblical Christian practices), 查尔斯·芬尼(Charles Finney)宣称: “你会显得古怪(eccentric, 异乎寻常). 你的顺服会挑战他人.” 我们的社会充斥着自私自利、自我吹嘘的人, 他们需要受到挑战, 才能考虑顺服神. 在一个厌恶温柔和服从权柄的社会文化中, 姐妹在公开聚会的场合蒙头需要属灵的力量和纯粹的勇气. 也许对于那些因信仰而遭受逼迫的姐妹来说, 蒙头巾本身就成为了一种勇气的徽章(或译: 象征, a badge of courage), 让所有人都能亲眼见证! 因此, 要振作起来  —  主是喜悦姐妹蒙头的. 记住, 主没有把地方召会那肉眼可见的荣美(visual beauty, 指看得见的蒙头)托付给弟兄们, 而是托付给姐妹们. 姐妹们, 你们是在展现给整个宇宙观看(即观看姐妹“通过蒙头来表达顺服”的荣美). 天使们也正在注视着你们. 你们愿意彰显神的荣耀吗?[45]

(文接下期)


[1]               沃伦·亨德森(Warren Henderson)曾是一名航空(航天)工程师, 现与妻子布兰达(Brenda)一起从事“全职”事工(全时间事奉主). 他们被那在美国伊利诺伊州(Illinois)罗克福德(Rockford)的信徒圣经堂(Believers Bible Chapel)所举荐, 全职事奉主. 沃伦·亨德森也是一位巡回圣经教师, 从事写作、传福音、建立教会和海外宣道工作.

[2]               早在2000年9和10月份, 第10和11期《家信》中已有刊登两篇关于蒙头的真理(注: 本是两期的文章已合成一篇), 请参: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蒙头-可有可无的传统/ (此篇文章由陈志达弟兄撰写).

[3]               许多圣经学者认为在 林前11:2-16, 保罗是在谈论哥林多人或希腊人的传统. 他们引证 林前11:2, 说此节按希腊原文的直译是: “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传统 (希腊文: paradosis {G:3862} )”[注: 中文圣经《和合本》没译出此字, 但英文圣经都把 paradosis 译成ordinance或tradition ]. 他们以此强调这段经文的应用, 其实是属于地方性(local)和当代性(contemporary), 所以女人蒙头不该被视为普世性的做法(universal practice), 也不必在今日被每一个召会所遵守. 但这论据是没有认清“拉比或人的传统”与“使徒的传统”(Apostolic Tradition)二者之间的区别. 关于这点,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蒙头-可有可无的传统/ 【请参此篇文章的(B)项, 理由(一)】.

[4]               William MacDonald, The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 on New Testament (rev. ed.)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0), 第1786 ??页.

[5]              H. Wayne House, The Role of Woman in Ministry Today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0), 第121页. 韦恩·豪斯(H. Wayne House)是神学博士兼法学博士. 他是华盛顿州塔科马市(Tacoma)信心福音学院暨神学院(Faith Evangelical College and Seminary)的杰出神学、法学和文化研究教授, 曾任三一国际大学三一法学院的法学教授. 他也是多部书籍的作者或编辑, 包括《基督教神学和教义图表》、《邪教、教派和宗教运动图表》、《护教学和基督教证据图表》、《智能设计101》, 以及《我们希望的理由: 护道学入门》等等. 豪斯博士每年前往地中海和中东, 并在亚洲、欧洲、非洲和南太平洋地区进行国际教学.

[6]               特指此书(即Warren A. Henderson所著的Glories Seen & Unseen: A Study of the Head Covering)第四章(“Who is Paul’s Target Audience”), 第35-44页.

[7]               事实上,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章的教导与当时的希腊人、罗马人和犹太人的文化习俗都不一致,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4/06/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荣耀二/ 【特参文章的(C)项】.

[8]               N. J. Gourlay, Church Symbols For Today (Kansas City, KS: Walterick Publisher, 1999), 第171页.

[9]               R. C. H. Lenski, Interpretations of I and II Corinthians (Columbus: Wartburg Press, 1946), 第439页.

[10]             R. C. Sproul, Knowing Scripture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 1977), 第110页.

[11]             有关“文化的可能性”(包括当代的传统习俗),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蒙头-可有可无的传统/ 【请参此篇文章的(B)项, 理由(一)】

[12]             林前11:14-15: “你们的本性(nature)不也指示你们, 男人若有长头发, 便是他的羞辱吗? 但女人有长头发, 乃是她的荣耀, 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

[13]             林前11:7: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 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可指“代表”)和荣耀; 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这里的“形像”(image)可意味着“代表”(representation), 因此, 男人是神的形像, 意即男人是神的“代表”. 此节也清楚表明男人是神的荣耀, 换言之, 男人不可以蒙头, 因为这样做等于把神的荣耀遮盖起来.

[14]             在第 5 节中翻译为“不蒙着头”的词语, 在希腊原文是一个单词 akatakaluptos {G:177}. 论到这个希腊字, 其前缀 表示“不”, 而 kata 表示“从上往下”(down from)或“从上盖到下”(down over), 而其动词 kaluptô 表示“隐藏(hide)、覆盖(cover)或遮盖(veil)”; 因此, 动词 akatakaluptô 的意思是“不从上盖到下地遮盖着”(not covered down over). 与这词同源却没有前缀 的词  —  katakaluptô  —  则在第 6 节中出现两次. Katakaluptô 的字面意思是“从上盖到下的遮盖动作”(the act of covering down over), 这不可能是指头发, 而是指头发上的遮盖物(covering, 即蒙头巾), 因为保罗在第 6 节论到有些女人“不蒙着头”(原文的字面意思指不在头上放着遮盖物), 如果把这遮盖物解释成头发的话, 那就很难理解了(就变成“不在头上放着头发”, 但“头发”岂可随意放上或拿下? 若解释成“蒙头巾”就合理了, 编译者按).

[15]             第 15 节写道: “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KJV: for a covering; 希腊文: peribolaion {G:4018})” (林前11:15). 很明显的, 盖在头上的是头发. 有些人以此争辩说: 头发就是给女人作蒙头之用, 所以女人只要有长发, 便可不必蒙头. 但圣灵为了避免我们混淆, 所以论到头发作为遮盖物时, 祂在第15节特别选用另一个希腊字 peribolaion (中文译作“盖头”), 这字与“蒙头”常用的希腊字katakaluptô 有别

[16]             林前11:6说道: “女人若不蒙着头, 就该剪了头发. 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 就该蒙着头.” 若是“有头发”等于“有蒙头”, 有蒙头等于有头发, 那么 林前11:6 所说的“不蒙着头”就等于“没有头发”, 这样一来, 此节便解不通了, 因为它将读成: “女人若没有头发(不蒙着头), 就该剪了头发. 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 就该有头发(蒙着头).” 请问一个女人若没有头发, 又如何能剪了头发呢? 由此可见, 这一段经文所说的蒙头, 是指一种可随己意放上或拿开的遮盖物(covering), 即头纱或蒙头巾. 长在头上的头发是无法做到这点的(指随己意放上或拿开). 有关此论点,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蒙头-可有可无的传统/ 【请参此篇文章的(B)项, 理由(四)】

[17]             斯6:12: “末底改仍回到朝门, 哈曼却忧忧闷闷地蒙著头(希腊文: katakaluptô ), 急忙回家去了.”

[18]             《和合本》将 利13:45译作: “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 他的衣服要撕裂, 也要蓬头散发(《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是 akatakaluptos ), 蒙着上唇, 喊叫说: ‘不洁净了! 不洁净了!’ ” 注: “蓬头散发”按《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直译为“不蒙着头”(and his head uncovered [希腊文: akatakaluptos] ). 比较《新译本》的翻译: “身上患有痲风病的人, 要撕裂自己的衣服, 披头散发, 遮盖上唇喊叫: ‘不洁净! 不洁净!’ ” 这里的“披头散发”意即“头发散乱地披垂着”, 与“蓬头散发”意思相似.

[19]             比较 利13:45在《钦定本》(KJV)的翻译: “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 他的衣服要撕裂, 也要蓬头散发(KJV: his head bare), 蒙着上唇(KJV: he shall put a covering upon his upper lip), 喊叫说: ‘不洁净了! 不洁净了!’ ”

[20]             2011年版的《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在这段经文(林前11:4-7)的旁注中写道: “ v.4 Every man who prays or prophesies with long hair 【留长发】dishonors his head. v.5 But every woman who prays or prophesies with no covering of hair 【没有头发的遮盖】on her head dishonors his head  —  she is just like one of the ‘shorn women’. v.6 If a woman has no covering, let her be for now with short hair; but since it is a disgrace for a woman to have her hair shorn or shaved, she should grow it again【就该让(头发)长起来】. v.7 A man ought not to  have long hair【留长发】…” 我们看见2011年版的《新国际译本》在旁注中把蒙头翻译成“留长发”(with long hair, 第4和7节). 这是严重扭曲经文的原意, 把自己的意思读进经文中.

[21]             “象征相关性”(Symbolic Relativity)指神所设立的“象征”(symbols, 例如“饼和杯”、“浸礼”和“蒙头”)是与圣经重要的真理相关的, 是信徒需要遵守的.

[22]             玛丽·卡西安(Mary A. Kassian)是一位作家、演讲者和浸信会南方神学院的女性研究教授. 著有多本书籍, 并创作了一些圣经学习和录影, 包括《女孩变睿智》(Girls Gone Wise)和《女权主义的错误》(The Feminist Mistake).

[23]             Mary A. Kassian, Women, Creation and the Fall (Westchester, IL: Crossway Books, 1990),第1页.

[24]             同上引, 第94页.

[25]             有者错误地认为保罗在 林前11:16说: “若有人想要辩驳(即想要辩驳说女人需要蒙着头), 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 神的众召会也是没有的(意即我们使徒和神的众召会都没有女人需要蒙头的规矩).”

[26]             在公共场合, 罗马人和犹太人的女性通常都会以蒙着头来遮盖自己, 请参《家信》文章“蒙头真理研究(二)”: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4/06/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荣耀二/ 【特参文章的(C)项】.

[27]             Matthew Henry,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1 Cor. 11.

[28]             所谓“反驳论据的教导风格”, 意思是保罗引用或描述一些错误的情况或反对者的论点, 然后才提出他的正确教导. 换言之, 保罗在 林前11:3-10所写的(即男人不该蒙头, 女人应该蒙头)只是描述当时的情况或反对者所教导的事情, 然后保罗在 林前11:11-15才提出他真正的教导(即女人不必蒙头). 不过, 这所谓的“反驳论据的教导风格”是缺乏根据的, 也不符合上下文的逻辑.

[29]             保罗在 罗3:5引述反对者的论点: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 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 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 是祂不义吗?” 但保罗只一节简单的引用后, 就在下一节提出他的教导来纠正反对者的错误: “断乎不是! 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罗3:6). 保罗接着又引用反对者的论点: “若神的真实, 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祂的荣耀, 为什么我还受审判, 好像罪人呢?”(罗3:7). 但在紧接下来的一节, 保罗清楚说明这是反对者所说的话: “为什么不说, 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 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 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罗3:8). 然后, 保罗在下一节就强调反对者的错误论述, 并强调他的教导, 且是已经证明了的教导: “这却怎么样呢? 我们比他们强吗? 决不是的! 因我们已经证明: 犹太人和希腊人(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

[30]             我们有理由相信, 若保罗要在 林前11:3-10引用反对者的论点, 他应该会在这段经文中说明此事, 例如 “我且照着反对者的话说”或“这是反对我们的人说的话”之类的提示. 但在 林前11:3-10完全没有出现这类的提示.

[31]             由于林前11:2-16和林前14:33-40中的“女人”一词在希腊原文是 gunê {G:1135}, 可指“女人”或“妻子”; 而这两段经文中的“男人”在希腊原文是 anêr {G:435}, 可指“男人”或“丈夫”, 所以不少圣经学者(例如希腊文学者佐海特斯, Spiros Zodhiates)认为, 林前14:33-40中的“女人”应该译成“妻子”, 表明妻子应顺服她们的丈夫. 所以整段经文的论点, 不是在普遍上的女人顺服男人, 而是在家庭中的妻子顺服丈夫. 佐海特斯(Zodhiates)也把 林前11:2-16和提前2:9-15解释为“夫妻关系”, 而非“男女关系”.

[32]             有关 林前11:1-16 (以及 林前14:33-40)是指“夫妻关系”而非“男女关系”, 请读者参阅以下《家信》的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召会真理4女人的职事/ 【请参此篇文章的(B.4), 第(九)项】.

[33]             由于没有看出“女人在召会中不蒙头讲道”是犯了两个错误(即“女人不蒙头”和“女人讲道”), 导致一些人提出“女人只要蒙头就可以讲道”. 关于此论点的评析,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召会真理4女人的职事/ 【请参此篇文章的(B.4), 第(一)项】.

[34]             林前14:34: “妇女在会中(原文作: 在召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召会一样, 因为不准他们说话. 他们总要顺服, 正如律法所说的.” 有者辩论说这节经文“不准女人在召会中说话(讲道)”是基于犹太教的教导(“正如律法所说的”), 而非圣经的教导. 关于这个论点,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召会真理4女人的职事/ 【请参此篇文章的(B.4)第(十)项】.

[35]             John Robbins, Scripture Twisting in the Seminaries, Part 1: Feminism (Jefferson, Maryland: Trinity Foundation, 1985), 第26页.

[36]             在天上神宝座周围的活物(基路伯和撒拉弗)用翅膀来遮盖(参 赛6:2;  结1:5-6,11), 表明他们自知不可与神的荣耀竞争, 要谦卑地遮盖自己的荣耀,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4/03/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荣耀一/ .

[37]             赛6:2: “其上有撒拉弗侍立, 各有六个翅膀: 用两个翅膀遮脸, 两个翅膀遮脚, 两个翅膀飞翔”; 结1:5-6: “又从其中显出四个活物的形像来. 他们的形状是这样: 有人的形像, 各有四个脸面, 四个翅膀.” 结1:11: “各展开上边的两个翅膀相接, 各以下边的两个翅膀遮体.” 以西结过后强调这些活物是基路伯(结10:20-22).

[38]             林前11:5: “因此, 女人为天使的缘故, 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彼前1:12: “他们得了启示, 知道他们所传讲(原文作: 服事)的一切事, 不是为自己, 乃是为你们. 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 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 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

[39]             弗3:10: “为要借着召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 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40]             参下期《家信》的文章: “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荣耀: 蒙头真理研究(七)”.

[41]             此乃合乎圣经的“男女平等互补论”, 请参《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22/03/再思男女平等平权论与男女平等互补论/  .

[42]             Peter J. L. Wee, Woman’s Head Covering & The Glory of God (Bethesda Gospel Hall, Singapore).

[43]             Watchman Nee, Love One Another (Richmond, VA: Christian Fellowship Publishers, 1975).

[44]             古代印度有要求妻妾为已死的丈夫陪葬的恶俗. 著名的印度开荒布道家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 1761-1834)因信圣经真理而极力反对这种风俗. 早期中国妇女还有缠足的恶俗. 最热心反对这种恶俗的是相信圣经教导的召会和基督徒(参 西2:20-23). 中国人三妻四妾的观念, 也饱受圣经一夫一妻的真理所反对(太19:4-6). 对中国妇女而言, 基督信仰是提倡女校, 鼓励妇女入学的最大功臣. 中国许多早期著名的大学也都是召会创办的大学, 如燕京、齐鲁、协和、金陵、圣约翰、岭南、东吴等大学. 所以圣经直接影响召会, 去间接影响印度和中国的妇解运动. 有关这方面的历史证据, 请读者参阅以下两篇《家信》的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改变世界的书四-教育因它而广-圣经与平民/ 【特参此篇文章的(B.1.2)项: “圣经对中国教育的影响”】; 也参另一篇《家信》文章: https://malaccagospelhall.org.my/2014/04/改变世界的书一-生命因它而贵-圣经与生命/ .

[45]             按照主的安排, 在召会聚会中有“看得见的荣耀”(即通过男人不蒙头来彰显基督的荣耀), 也有“看不见的荣耀”(通过女人蒙头来把男人和女人的荣耀都遮盖起来, 以此唯独彰显基督的荣耀, 也是神的荣耀). 愿主我们的神通过“男人不蒙头”和“女人蒙头”来得着祂应得的荣耀! 上文编译自 Warren A. Henderson, Glories Seen & Unseen: A Study of the Head Covering (Hong Kong: Living Stone Bookshop Limited, 2002), 第105-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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