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没有这节经文的保证, 我们实在无法在基督徒生命的道路上继续前进. 我们越在恩典中成长, 就越容易发现自己充满罪恶. 我们需要立刻洗净罪恶, 得着罪的赦免, 否则会充满罪疚, 十分沮丧.

使徒约翰告诉我们, 神已供应我们这方面的需要.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必能获得神的赦免. 非信徒借着信靠主耶稣, 得着神在法理上的赦免(judicial forgiveness), 不被定罪, 得以脱离罪的刑罚. 至于信徒, 他们被罪玷污后, 借着向神认罪, 必得到神在亲情上的赦免(parental forgiveness), 即神如父亲待儿女一般的赦免.
罪恶破坏神儿女与神的交通. 只有当他承认和离弃那罪, 彼此间的交通(相交)才能恢复. 当我们认罪, 神是信实的, 祂必按自己所应许的承诺, 来赦免我们的罪. 祂这方面的赦免也是公义的, 是建立在公义的基础上, 因为基督已在十架上完成了赎罪的工作, 为神的赦罪奠定了公义的基础.
约壹1:9的意思是什么? 它表示当我们承认自己的罪, 我们可以肯定知道那罪的记录已被清除, 罪恶已蒙洁净, 重享家中喜乐的气氛. 一旦我们察觉自己犯罪, 我们可以来到神面前, 承认那罪, 将之离弃, 并知道这罪已被神所除净.
我们怎能如此肯定呢? 我们是否感觉到自己得着神的赦免? 事实上, 这跟感觉完全无关. 我们肯定自己得着赦免, 乃因为神已在祂话语中清楚表明此事. 人的感觉是不可靠的, 神的话才确实可靠.
或许有人会说: “我知道神已赦免我, 但我不能宽恕自己.” 此话听来虔诚, 实际上却在羞辱神(因把神的赦免当作无用, 重视自己过于神, 编译者按). 神既已赦免了我, 祂就要我凭信心领受这一事实, 并为此喜乐感恩, 以一个得蒙洁净之器皿的身份, 出去事奉祂.[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