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忘记我们的罪过
透过主耶稣基督的宝血, 神能够不记念罪恶, 这真理确实使我们的心灵得到满足. 诗人说: “东离西有多远, 祂叫我们的过犯, 离我们也有多远”(诗 103:12). 这是何等令人稀奇的话啊, 实在令人诧异!

我们可以像希西家所说: “看哪, 我受大苦, 本为使我得平安, 祢因爱我的灵魂, 便救我脱离败坏的坑. 因为祢将我一切的罪, 扔在祢的背后”(赛 38:17). 谁能想象我们听见神说: “我涂抹了你的过犯, 像厚云消散. 我涂抹了你的罪恶, 如薄云灭没”(赛 44:22). 更令人惊讶的, 是听见神说: “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 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耶 31:34).
当我们承认自己的罪, 神不单赦免, 更立刻忘记. 我们说祂把我们的罪埋藏在祂忘记的深海中, 这话毫不夸张. 我们可从一名信徒受罪缠累的经历中得到印证. 当他软弱, 坠入试探时, 他立刻走到主前, 承认说: “主啊, 我又再次犯罪了.” 随后, 他听见主说: “你又犯了什么?” 就在那时, 他向神一一的陈明(认罪悔改), 神就立刻忘记(喻指神选择不再记念此罪了).
这是令人欣悦的“悖论”(delightful paradox)[1] — 全能的神能够忘记(选择不再记念). 神是全知的. 祂数算星宿, 一一称其名. 祂数算风浪, 计算我们的泪水. 祂留意麻雀的跌落, 知道我们头发的数目. 但当我们承认并离弃自己的罪恶, 祂竟能忘记! 席蒙思(David Seamands)说: “我不晓得全知的神怎样忘记, 但我知道祂确实已经忘记.”
还有最后一点! 当神赦免忘记我们的罪后, 祂坚立标杆说: “不可重提!” 神已忘记的罪, 我们不能重提. 在这方面, 我们理应有这种衰退的记忆, 不再记念了.[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