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公义的
押沙龙是否得救, 我们不知道. 从他父亲(大卫)的哀痛是否反映出我们现今的一种情况, 即许多信徒为他们未得救的亲属之死那样的哀鸣吗? 基列没有医治这哀痛的油膏吗? 圣经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 我们无法确定那人是否真的没有基督而死. 我们听过一些见证, 有一个人从马上坠下, 在他坠马未落地的那一刻, 他信靠了基督; 另一个人从跳板失脚滑落, 在他掉入水中之前, 他竟然悔改归正. 如果两者都在不幸中丧生, 没有人会知道他们已经相信.
我们相信, 一个人可能在昏迷中得救. 医学权威告诉我们, 一个昏迷的人虽然不能说话, 却仍然可以听见, 明白人在房间里所说的话. 如果他能听见和明白, 他没有理由不能以信心的行动接受基督耶稣!
不过, 让我们假设最坏的事, 就是假设那人真的未得救而死. 我们的态度又应该如何? 在这方面, 我们应该站在神的一方来看待问题, 而不是凭血气来回应. 事实上, 人死在罪中并不是神的过失, 因为神已经付出浩大的代价, 给人预备了从罪中得拯救的道路(约3:16).[1] 祂的救恩是白白的礼物, 是不需要我们再偿还自己的罪债, 或靠自己的功劳来获取救恩. 如果人拒绝神赐的永生礼物, 神还能做什么呢?(来2:3)[2] 祂当然不能强迫那些不想进天堂的人进去. 如果要这样强迫, 天堂就不是天堂了.
因此, 如果我们所爱的人真的不愿意进到福乐的永恒, 我们所能做到的, 就是分担神儿子的哀伤和心碎, 祂曾为耶路撒冷这样哀哭, 说道: “耶路撒冷啊, 耶路撒冷啊, 你常杀害先知, 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 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 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
我们知道“审判全地的主, 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将义人与恶人同杀, 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 这断不是你所行的. 审判全地的主, 岂不行公义吗?”). 因此, 无论在祂刑罚失丧的罪人, 或是拯救悔改的罪人, 我们都可以证明祂是公义的.[3]







































